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晚婚节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6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晚婚节育
分类号:
C924.255.7
页数:
4
页码:
146-1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仙游县在节制生育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免费供应避孕药具、开展节育手术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同时,该县也积极推行晚婚晚育政策,晚婚年龄为男子25周岁,女子23周岁,晚育年龄为女子24周岁。全县晚婚、晚育率逐年提高,早婚率逐渐降低。
关键词:
仙游县
计划生育
晚婚节育
内容
一、节制生育
避孕 1956年,县人民政府举办节育避孕展览会,除在县城展出外,在农村巡回展出20多场,参观者共20多万人次。展览会免费供应避孕药具。当年共供应药具2256件。1957年,避孕的宣传、指导、实施工作,通过在县城及各区设置的专门机构,在全县城乡逐步展开,向避孕者免费供应药具。药具避孕始终是节育的重要手段之一。
1987年5~6月,原联合国人口基金会驻华代表处官员、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考夫曼女士,与我国国家计生委合作,以对中国农村避孕药具供应和服务效果评估为题,来仙游进行抽样调查,先后抽查榜头镇溪尾、官舍、南溪等3个村80名育龄妇女和3个镇直属单位,以及4个县直属单位,对抽样调查结果表示赞赏。
仙游县避孕药具管理站提供的情况表明,1991年,已婚育龄妇女171610人,使用药具者9865人,药具使用率占综合节育措施6.27%。1992年,药具使用率占节育综合措施4.11%。1992年,避孕药具供应实行部分收费,药具发放金额20591.47元,零售回收4907.30元。
绝育 仙游县于1963年起,开展对育龄男女施行节育手术服务工作。节育手术服务业务由县医院外科承担。当年共施行四种手术486例,均获得满意的效果。1964年,县计划生育手术队建立后,城乡计划生育四种手术服务业务全面展开,均收到很好的效果。这一年共施行四种手术2038例。其后,各公社建立计划生育手术队,更广泛而方便地开展计生手术服务工作。但在“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仅施行四种手术556例;1968年仅施行四种手术610例。其后三年,计生手术业务基本停顿。1972年,公社计生手术队重建后,当年即施行四种手术4261例。其后,年有进展。至80年代,计生手术业务广泛开展。见表3-14。
二、晚婚晚育
仙游居民的传统习惯是早婚。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居民按法定年龄婚嫁。1978年5月23日,仙游县革命委员会以仙革(1978)134号文件作出晚婚晚育的规定,农村男子25周岁,女子23周岁,始得结婚。国家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男子28周岁,女子25周岁,持有晚婚证者,方准予登记结婚。1988年《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统一执行省规定,晚婚年龄男子25周岁,女子23周岁;女子24周岁始生育者为晚育。在生育方面,要求做到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国家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均能按规定实行晚婚晚育。全县晚婚、晚育率逐年提高,早婚率逐渐降低。见表3-15。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仙游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