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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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2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678-6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的机构设置历程,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
关键词: 机构设置 职责 人员编制

内容

1991年10月,市委批准市纪委《关于向部分市直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请示》,至年底,市纪委先后在市人民检察院等3个单位派驻纪检组。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批转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机构设置和有关问题的请示》(闽委综〔1993〕9号)的通知精神,1993年3月26日,市纪委、监察局正式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和干部管理室。1993年4—5月,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监察室先后合署办公。1995年8月,市纪委、监察局增设案件综合管理室。1996年10月,机构改革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1个职能室,人员编制50名。1998年12月,增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室(履行市政府纠风办的职责)。1999年3月,党风廉政建设室从市政府纠风办分离,独立行使职能。截止1999年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室。2000年4月10日,莆田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督察室更名为“莆田市效能监察室”(履行市机关效能办职责),依托在市纪委、监察局。2000年4月18日,成立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效能办)和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效能办与效能投诉中心,按“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制合署办公,依托在市纪委、监察局,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主任由市监察局局长兼任。2001年,按照中央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3月26日,任命各县(区)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也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2002年4月,市效能监察室更名为市机关效能建设室,并与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实行合署办公,挂靠在市纪委、监察局,内设综合科、督查科,人员编制6名。2002年,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3个职能室,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综合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室(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管理室,增设监察综合室,人员编制48名(效能室6名)。同年,在市政府18个工作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并负责38个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编制57名予以单列。2004年12月,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至2005年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1人,全市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27人。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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