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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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6
页码: 507-5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财政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控购与政府采购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市 财政管理

内容

一、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
  (一)预算编制
  1991—1993年,莆田市编制预算时强化税收征管。在编制预算中继续执行开辟财源方针,继续支持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继续坚持量入为出,力求总量平衡。
  1994年1月1日开始,国家推行分税制财政预算体制。莆田市在编制预算时,围绕保证财税改革和其他重大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培育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1995年,莆田市预算编制的原则是先安排经常性支出,后安排建设性支出。本着“量入为出,确保平衡,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筹措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开发,特别是“米袋子”、“菜篮子”和江海堤防加固等重点建设,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1996年后,编制预算围绕财税深化改革与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培植财源、增收节支、消化赤字、巩固平衡,规范预算管理,促进经济建设。1997年初,在调查税源、财源情况,逐户落实收入计划,经过反复测算后,编制出市本级、各县区财政收入预算,使之与国民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同时,测算出可用财力,根据“量力而行、保压并举”的原则,在保运转、保吃饭、救灾、支农和各项政策性支出的基础上,压缩事业行政单位公用经费,继续实行分类分档、确定定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逐户核实预算外资金,市直单位收抵支金额共894万元。
  1999年,莆田市各级财政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保重点、压一般、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严格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编制预算前,市财政局派人深入各单位,核实1998年度预算外收入。对一些经营性收入项目,核实成本费用、净收入,在此基础上,测算并核实各单位1999年度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捆绑使用预算内外资金,对人员经费据实核实,对公用经费分档核定,对超编人员不安排经费,对专项经费予以专项核定,单位经费核定下达后不得随意突破。各级财政“严”字当头,不开“口”子,不批“条子”。
  2000年,全市各级财政贯彻执行建立政府公共预算体系的基本思路,加大清理部门、单位历年专款力度。改革编制预算办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调整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一切从“零”开始,编制支出预算,提高预算分配的公正、公开各透明度,初步改变财政资金被分割、截留的状况。
  2001年,莆田市市级预算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统筹预算内外财力,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科学等重点支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内容,体现预算编制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预算分配的透明度。
  2002年,按照“依法理财、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莆田市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原则编制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清理预算内外结转,压缩历年赤字。
  莆田市财政试行部门预算后,不断完善。至2003年,初步实现从传统的功能预算到部门预算,从单纯的一般预算到综合预算,从“基数加增长”的预算方法到零基预算,从粗放预算到细化预算的转变。
  2004年,市财政局制定基本支出定额指标体系,项目支出根据轻重缓急遴选安排。部门或单位的全部收支,包括预算内外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经营性收支、其他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的内容,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2005年,市财政局在市直80个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由功能预算到部门预算的重大改革。组成预算编制核查小组,深入市直29个预算单位,核查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收支编制的范围由原来的单纯预算内扩大到预算内外全部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经营收支、其他收支,综合预算、综合平衡;预算支出编制的分类基础由原来按部门职能和经费性质分类编制,改为按部门或单位的职能和经费定额标准编制,实现一个部门(单位)一本预算;预算编制的流程由“自上而下”改为“二上二下”,从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汇总;预算编制的手段由原来手工制作向依托计算机和软件系统操作转变。
  (二)预算执行
  1991年4月,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抓紧1991年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全市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以法理财、以法治税,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至1993年,全市30家国营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7.17亿元,产品销售收入7.58亿元,实现税利1.07亿元,创历史最好成绩。
  1994年,全市商业企业亏损单位由上年的24个降至7个,扭亏金额178万元,完成市财政局、商业局下达扭亏责任指标的223%。是年,全市公费医疗事业费支出827万元,人均年支出154.16元,低于全省各地市平均支出水平。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调查研究、检查分析,及时反馈预算执行动态。在中央和省实行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市对城厢区、涵江区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除中央、省固定分成外,增量部分市分成40%;对城厢区、涵江区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实行市区比例分成,单独结算;市对莆田县实行当年财政收入比基数增加分成15%的办法。
  1995年,由于收支因素变化,各级政府都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出调整预算的方案,报经市人大审查批准。为了确保当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市财政局适当调整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的架构,莆田县、涵江区、城厢区分别结余10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以消化仙游县的收支缺口和市本级自求平衡的量化目标。在预算执行中,优先调度支农资金,狠抓开源节流,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开展清理“小金库”等工作。
  1996年,全市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实现第二个财政收支平衡年。1997年,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在预算执行中做到保压并举,强化收支平衡;加强收支进度监控,加大培植财源力度。但也存在着问题:各项政策性支出增支额超过财政增长额;经济基础脆弱决定收支平衡的基础也很脆弱,个别县区工资未能及时发放;市县财源结构不合理,工商税收所占比重仅占52%,土地税、罚没收入等占比重28%,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1998年,市财政预算执行积极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开拓国内外市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全市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度预算。翌年,开展增收节支保平衡工作,消化政策性和自然灾害减收增支因素。
  2001年,莆田市经济呈现出均衡发展的态势。财政收入按进度完成预算指标,保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态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翌年,清理预算内外结转,压缩历年遗留赤字,全市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2004年,战胜干旱少电、资金紧缺、用工紧张等困难,全市财政收入增幅达23.1%,创造十年来的最高增长幅度。是年,捆绑使用各类资金1.05亿元,支持木兰溪防洪工程、妈祖城、LNG项目、滨海大道等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005年,市财政局在预算执行中筹措资金6.01亿元,重点支持全市59个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同时,以财政性资金为向导,吸引社会资金,完成重点项目投资额47.6亿元。重点项目建设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15.41亿元,增长47.3%,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势强劲,增幅达27.1%,居全省第一位。是年,市本级、各县区财政收入均圆满完成预算。
  二、控购与政府采购管理
  (一)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
  1991—1993年,莆田、仙游两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既管专项控制商品,又管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
  1994年,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开展清查违控购置小汽车工作,全市查处9辆违控购置的小汽车。同时,建立小汽车、摩托车单位台账。1995年,贯彻执行福建省制定的《关于小汽车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小汽车编制管理和审批办法进行改革。对超标准档次、超数额编制的小汽车不予审批,并做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违纪超配车问题的清理工作。规定企业购车标准,由原来企业购车的县、区审批权收归市一级审批,相对集中审批权。
  1997年,全市非生产性专控商品支出3449.33万元,为省下达控制指标4000万元的114.98%;生产性专控商品的66.27%。小汽车控制购买数211辆,金额3802.49万元(其中:非生产性166辆,2879.84万元;生产性45辆,922.65万元),控制在省下达指标258辆,金额4350万元之内。是年,在全市社会集团单位内开展无线移动电话检查,查出违控无线移动电话1220台。
  1998年,全市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1.06亿元,为同年度省下达指标9900万元的106%;审批购买小汽车219辆,其中:非生产性185辆,生产性34辆,分别为省下达指标的73%和83%。是年,对党政机关无线移动电话再做清理,实行“话机个人自配,话费总量控制,特岗限量配备”的管理办法。全市清理无线移动电话1250台,处理折价收回资金92.77万元;清理住宅电话2511部,其中折价过户给个人1871部,收回补交款47.87万元。
  1999年,在审批汽车配备使用时,严格把关,原则上只限于党政机关汽车的更新审批。有小汽车编制的党政机关,在购车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也从严审批。
  2000年,全市专控商品审批5505.71万元,其中:非生产性4939.3万元,生产性566.41万元。是年,对全市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1999年度公费话费个人报销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从2001年4月18起,停止市定工具车审批项目。
  2002年,由原来控购9个品目减少到2个品目(小汽车和中巴轿车)。是年,全市审批各类专控汽车200辆,金额3978.69万元,并就2001年10月至2002年7月控购小汽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处理违控购买小汽车18辆,金额347.38万元。
  2003年,市控购办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不准”规定,即:凡属于拖欠工资的市、县(区)、乡(镇),不准领导干部出国,不准购买和更新小汽车,不准新建和装修办公楼,不准以财政性资金搞一般工程项目建设。严格对小汽车控购审批,取消对中巴轿车的控购审批。仙游县、秀屿区在第一季度拖欠发放工资,从第二季度起,对这两个县、区所属单位,停止审批购买小汽车。是年,全市审批购买190辆小汽车,金额3597万元。
  2004年,凡拖欠工资的地区或效益不佳的企业,不予审批购置小汽车。是年,全市共审批购置小汽车92辆,金额1648万元。
  2005年,市控购办严格审批程序,每季度提交一次由市控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是年,全市审批购置各类小汽车130辆,金额2445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
  2000年4月,莆田市成立政府采购委员会。是年7月,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10月,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包括预算内、外及其他自筹资金统一纳入专户管理,同时,规范资金结算和财务核算办法。2003年,正式设立市采购办,编制3人,并临时承担市采购中心的任务。
  2004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试行)》,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的编报、委托下达及实施,到采购合同签订、项目验收、资金结算等作了规定。是年5月,根据“管采分离”的规定,市采购中心从财政局分离,并入市招投标中心;同年6月,市人民政府印发《莆田市2004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12月,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6月,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市级第一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1年5月,在全省推行莆田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年10月,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莆田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所有事业、行政单位(含中央、省驻莆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全面的财政专户存储。
  1992年4月,市财政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自筹基建财政审批的规定》,严格控制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实行按基建程序报批。至1993年底,专户储存面达90%,累计存款额3.43亿元。
  1994年5月,莆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的意见》,将房改资金、土地预约金、公路收费等也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当年累计存款额2.54亿元,比上年增加3714万元,累计支出2.602亿元,融通资金3355万元。是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检查;使用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规范出售公有住房票据管理;强化财政部门在房改中管理住房资金的职能作用,将售房资金纳入财政管理;参与做好新旧房改方案的衔接工作。根据财力情况,对公积金的建立采取“小额起步”的方案。同时,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在财政专户储存的基础上,实行“综合统一立户,分别管理,分别审批”的管理办法,加强自筹基建资金来源的审查批准。
  1995年,莆田市各级财政建立收费项目年度审验制度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对积极参加财政专户储存的单位,在事业费安排、间歇资金的融通使用、预算外资金留成比例奖励、福利基金的提取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对拒不参加财政专户储存的单位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是年,全市当年累计存款1.975亿元,融通资金3965万元。
  1996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总收入6.53亿元,已缴存财政专户2.15亿元。是年,莆田市财政局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筹措市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部署清理预算外资金,共查出违纪金额3196万元,应缴财政1027万元,当年已缴903万元;应缴财政专户14914万元,当年已缴3948万元。同年,市级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即人员经费据实核定,公用经费分四类定额核定,对湄洲日报社、莆田电视台等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确定“抵支收入”幅度,直接在预算安排中抵扣。是年,抵支收入1300万元。
  1997年,全市共组织25个重点检查组,重点检查128个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查出违纪单位60户,违纪金额1817万元,应入库180万元。
  199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预算内外财务收支统管和综合财政预算。是年,核定市直各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补充财力1996万元,用预算外资金补充预算内财力6194万元,缓解了预算内财力的压力。是年,全市全面推行“票款分离,统一窗口收费”的管理办法,建立“财政专户”审批制度及预算外资金收入进度的考核、奖惩制度。
  199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年,市财政筹集预算外扶贫捆绑资金20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100万元,扶持26个脱贫项目。2000年,实施“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管理办法,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财力。2001年,全市预算外资金补充预算内财力1.32亿元,比上年增长25.4%
  2002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10.02亿元,预算外资金支出9.35亿元,政府调剂4181万元,预算外资金年终滚存结余1.56亿元。是年,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有1052户,缴存财政专户金额5.2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通过票款分离,缴存财政专户的达4.33亿元,比上年增长21%。
  2003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8.50亿元,预算外资金支出8.03亿元,政府调剂2286万元,年终结余1.83亿元。是年,市财政筹措预算外资金1.81亿元,解决LNG项目工业园区、莆田学院、第五医院、污水处理、木兰溪防洪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供水工程贷款贴息、执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不足问题。
  2004年,莆田市财政局细化市直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逐步取消市直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除个别边远地区的收费单位外,实行“票款分离”“银行代收”的办法。是年,用预算外资金弥补预算内经费2879.8万元,统筹预算外资金663万元,用于各项急需开支。
  2005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计划3.54亿元,安排支出计划3.4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6685万元,项目支出2.76亿元。
  五、票据管理
  1991—1999年,境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由财政综合部门负责办理。2000年,在“莆田市国债服务部”加挂“莆田市财政票据管理所”。是年,涵江区票据所成立。2001年10月,莆田市票据管理费用所正式设立。2003年,仙游县财政票据中心成立。
  2004年,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是对财政票据由原来的手工操作管理改变为依托科技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电子化管理的一种改革。是年,在市实验小学、莆田一中等10家单位开展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
  2005年5月,福建省财政厅综合处派技术人员到莆田,指导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并对财政综合系统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是年,全市各级财政均安装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软件系统,有122家收费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开票。通过电子开票系统收取资金1.17亿元,其中,缴入金库85.4万元,缴入财政专户1.03亿元,纳入单位财务管理的资金为1322.7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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