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副食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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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副食品
分类号: F721
页数: 3
页码: 461-4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的副食品经营情况,其中包含肉禽蛋、蔬菜。
关键词: 莆田市 城乡贸易 商品经营 副食品

内容

一、肉禽蛋
  1991年,市政府把副食品基地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5月,市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莆田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办公室。市、县(区)财政共拨款25万元,作为副食品基地基金;市粮食局拨出机动原粮指标350吨,用于扶持基地生产;市、县(区)计委专项安排部分平价水泥、钢材指标,帮助扩建或改建基地场。市、县副食品基金会还发放了中、短期的周转金78万元,解决基地场户资金急需。是年,全市生猪饲养场和专业大户61个,饲养生猪27378头,提供给国有食品公司收购19286头。蛋鸭基地场、户12个,饲养蛋鸭3.2万只,提供鲜蛋400吨。肉禽基地场、户8个,饲养肉禽85533只。
  1992年,莆田市建立了基地生猪保险制度,对纳入基地管理的生猪统一由基地办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每头6元,保期4个月。1994年,市政府实施副食品生产建设“11228”工程,即:建立年提供100万只的肉禽基地,年提供10万千克的蛋品基地,年提供2000吨的水产品基地,常年性蔬菜200公顷;年提供商品猪8万头。同年12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征收城市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征收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1995年全年征收基金216万元。1995年初,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猛增,控价工作任务非常艰巨,莆田市及时发挥副食品基地的作用,有效地抑制了物价上涨过猛的势头。食品类价格涨幅由年初的40.6%降至年底的6.4%,副食品基地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市建立生猪基地场46个,饲养生猪12.45万头,出栏商品猪9.78万头。禽蛋基地产量365吨。
  1996年,莆田市副食品基地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副食品基地的基金得到了保障。莆田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法的通知》。此后4年,每年都下达了征收任务:1996年为400万元,1997年450万元,1998年450万元,1999年470万元。由于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尽管1999年猪价大跌,有的小型基地场户倒闭,但“九五”期间,莆田市副食品基地取得了快速发展。1999年,莆田市有6个生猪基地列入省副食品直控基地。2000年,全市饲养生猪31.82万头,出栏商品猪25.67万头,禽蛋基地产量1454吨,分别比1995年增长155.58%、162.47%和298.36%
  2001年始,肉食品副食品基地进入巩固提高阶段。生猪基地步入自我发展的轨道,财政投入逐步淡出,额度逐步减少。2001年,市政府决定停止征收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2002年,莆田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为核心,加快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由阶段性的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从2002年开始,莆田市本着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调整副食品基地结构。对原有的副食品基地进行筛选,要求纳入市副食品基地管理的猪场要上规模、上档次,环评要达标,要按照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确保出栏的商品猪的食品卫生质量达到要求。2002年,莆田市开始向省农业厅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至2005年,全市有15个生猪基地、1个禽蛋基地被省农业厅认定为无公害基地。全市共有48个生猪基地场,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猪场12个,五千头以上猪场16个。2005年,全市副食品基地生猪饲养量42.8万头,出栏商品猪34.8万头,禽蛋基地产量2208吨,分别比2000年增长34.51%、35.56%和51.86%。
  二、蔬菜
  1991年,莆田市在蔬菜流通政策上,继续实行管放结合,放平时,保节日、灾期;放集镇供应,保城市销售。市场供应形势有所改观,但遇淡季市场供应仍比较紧张。蔬菜基地建成后,每年春淡(3月下旬至5月上旬)、秋淡(8月下旬到10月上旬)期间进行生产补助,每公顷平均补贴3000元。重大节日期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组织蔬菜产品投放市场,增加有效供给,平抑物价。每千克低于市价20%出售,差价由财政补贴给经营单位。全市建立蔬菜基地250公顷,其中:常年性蔬菜基地53.33公顷,季节性蔬菜基地面积196.67公顷,产量15000吨,其中南菜北调7850吨。
  1994年,莆田市建立蔬菜保护区100公顷,分布在城厢区的顶墩、下黄、新溪、坂头、古山村,涵江区的码头、双福、鲸山村,莆田县的赤港农场等地。同年7月,“莆田市蔬菜公司”成立,除正常开展蔬菜经营活动外,还与蔬菜基地挂钩,负责淡季、灾期的蔬菜市场供应工作。
  1995年,因机构改革,撤销市商业局,蔬菜基地产销工作由市财贸委员会负责。当年开始,全市建立5个蔬菜科技实验基地。
  1996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莆田市蔬菜办公室”,为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人员3人,隶属市财贸委员会管理。当年对常年性蔬菜基地村(场)进行调整。蔬菜基地形成了“一村一品”格局。城厢区的顶墩、下黄、新溪村和涵江区的码头村为“小叶菜”基地,城厢区的古山村为红萝卜基地,城厢区的坂头村和涵江区的高山村为蔬菜育苗基地,涵江区的双福、鲸山村和莆田县的赤港农场为南菜北调的“大路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100公顷,季节性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600公顷。年产量27000吨。
  1997年,莆田市建立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73.33公顷,分布在仙游县的钟山镇和莆田县的大洋乡。在莆田县华亭镇霞皋村建立“农业大观园”,集科技实验、旅游观光和农职中学生教育实践为一体。同年5月,位于涵江区的“莆田市闽中蔬菜批发市场”建成投入使用,日交易量达100吨左右。
  1998年,莆田市涌现了一批蔬菜专业大户。林水英创办的涵江华林蔬菜基地,宋美妹创办的莆田市新美蔬菜基地,产品除供应本地外,还远销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地。积极推进蔬菜品牌建设,古山的红萝卜经省、市专家评审,成为莆田市首创的蔬菜品牌。市财贸委员会制定了净菜上市标准,并在6个集贸市场和闽中蔬菜批发市场推行净菜上市,同时配备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全市常年性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200公顷,季节性面积扩大至840公顷。年产量43000吨。
  2000年,莆田市有5个蔬菜基地列入省副食品直控基地。扩大高山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增至200公顷。
  2001年,因机构改革,撤销莆田市财贸委员会,蔬菜基地产销工作由莆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同时撤销莆田市蔬菜办公室,蔬菜基地工作业务并入莆田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办公室。同年,蔬菜基地产品进入生鲜超市经营。
  2002年起,莆田市整合蔬菜基地结构,把蔬菜村调整为蔬菜场,把比较分散调整为相对集中,从比较注重数量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蔬菜基地朝着无公害方向发展。至2005年,莆田市建立4个666.67公顷以上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年上市量12.7万吨。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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