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品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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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5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商品经营
分类号: F721
页数: 21
页码: 455-4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商品经营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粮油经营、副食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等。
关键词: 莆田市 城乡贸易 商品经营

内容

1991年,全市城乡消费品零售额比重发生变化,城市消费品零售额35.49亿元,农村消费品零售额4.55亿元,二者的比例为88.64∶11.36。1993年,莆田市取消粮油凭证(票)供应,全面放开粮油价格和经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也经历了从“专营”到“一店两铺”经营、总量平衡适度竞争的转变。199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5亿元,其中市级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74亿元,县级的零售额7.84亿元,县以下零售额13.87亿元,市、县、县以下零售额的比例由上年的52.0∶16.2∶31.8变化为53.3∶16.9∶29.9。是年,国有经济单位的零售额4.99亿元,下降16.2%,所占比重由上年的15.2%下降到10.7%;非国有经济单位的零售额41.47亿元,增长24.7%,所占比重由上年的84.8%上升到89.3%,其中个体经济单位的零售额所占比重由上年的53.2%上升到53.9%。2000年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活。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城市消费品和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38.7亿元、29.8亿元,二者之间的比例为56.50∶43.50。
  “十五”期间,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至2005年,除烟草、食盐等专卖专营外,全市消费品市场全面放开,实行购销、价格放开,自主经营。是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17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09.45亿元,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18.72亿元,二者之间的比例为85.39∶14.61。县及县以下消费品所占的比例比2000年下降了28.89个百分点,但这并非城乡购买力的真实反映。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大部分农民需要的耐用消费品驱车到市区购买,其次,大批量农民工进城,直接在城区消费。
  第一节粮油经营
  一、粮食收购
  1991年,粮食经营继续实行“双轨制”。全市粮食部门执行定购粮“三挂钩”奖售政策,即:供应给农民平价奖售化肥、柴油和发放给20%的预定金。当年,国家定购粮油入库进度快,质量好。至8月份,全市提前完成省下达的2500万千克的全年定购任务,入库定购粮食2569万千克,花生果1693.5万千克。此外,全年议购粮食14283.5万千克。
  1992年4月,省政府提高全省粮食定购价格。其中,早籼谷由22.5元/50千克提高到25.5元/50千克;早杂优由23.7元/50千克提高到25.5元/50千克;晚籼谷由23.7元/50千克提高到27.7元/50千克;小麦由25.0元/50千克提高到30.9元/50千克。对小宗稻谷(如粳谷、糯谷等)和甘薯干等品种,不再实行全省统一定价,下放各地政府价格管理。粮食定购价提高后,按照省政府布置,莆田市除取消小麦价外补贴3.8元外,扶持贫困乡实行的定购粮加价外补贴的政策不变;对1991年增加定购粮挂钩化肥7.5千克,折价2.5元,改由粮食部门直接兑付给售粮单位或农户。至12月底,粮食部门共完成入库定购粮食20310吨,完成花生果入库3392吨。
  1993年,省政府出台粮食购销和价格体制改革政策。粮食定购改为经济合同定购,同时,改粮肥“三挂钩”物资兑现方式:①将国家用于扶持农民粮食生产的奖售平价化肥、柴油,改为以货币方式,通过价外加价兑付给农民。②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自1993年起,农民向国家交售经济合同的粮食,实行收购保护价。③合同收购粮食的收购价格。按照省政府制定早、晚籼谷收购指导价(或称基准价)执行,基准价分产区、销区而定价不同。莆田市按福建销区类别定价,1993年其早谷合同收购基准价为34元/50千克,外加价外补贴每50千克3.75元,共计为37.75元/50千克;晚籼谷合同收购指导价为40.00元/50千克,外加价外补贴每50千克3.75元,共计为43.75元/50千克。粮食定购收购价以省定合同收购指导价为基础,各地根据市场粮价水平适当浮动,上浮不限,下浮有限(早谷含价外补贴不得低于32.75元,晚籼谷含价外补帖不得低于36.75元)。当年,省制定的早籼谷基准价和晚籼谷指导价水平,再加价外补贴后,其实际收购价格,一般都略高于莆田自由市场粮食价格,农民对省定收购价格水平均能接受,由于粮食收购价格趋于合理,全市合同定购入库进展较为顺利。但下半年起,由于全国各地粮价普遍回升,且幅度大。因此,收购后期出现省规定收购指导价低于市场粮价现象。
  1994年,省政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安排1994年度国家收购粮食价格的通知》精神,下达1994年度国家定购粮食分类区(产区、销区和自给或半自给区)的早、晚籼谷收购价格。莆田市属于福建销区,核定其价格为:中等早籼谷收购价为53元/50千克;中等晚谷收购价58元/50千克。国家定购的早、晚籼谷收购价格再次提高后,莆田市取消定购粮“三挂钩”物资价差补贴(即价外加价)和财政预购定金贴息(此规定于1994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全年完成粮食入库19370吨,花生果118吨。
  1995年,国家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自4月1日起,莆田市对国家定购粮食再次实行价外补贴办法。即:在1994年省下达分类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每50千克稻谷再加价外补贴15元,作为1995年度国家向农民定购粮食的收购价格,并奖售优质化肥12.5千克。价外补贴由莆田市各级财政在收购之前拨款到粮食部门,粮食部门在收购时连同定购粮价款一并结算后兑付给农民。粮食部门将定购粮收购入库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收购单位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前各项准备,做到仓容、人员、器材“三到位”。在收购中,积极开展支农优质服务,全年完成粮食定购入库20380吨。
  1996年,为补偿粮食生产成本上升和缩小定购粮食定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从6月1日起,省政府再次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即:在上年稻谷定购价格(不含价外补贴)的基础上,每50千克提高15元,并以此为基价上浮10%。同时,在提高定购价基础上,每50千克稻谷保留价外补贴10元,并继续实行定购粮粮肥挂钩政策。国家粮食定购价格调高后,农民卖粮的积极性空前活跃,全市完成粮食定购入库20280吨,并实现连续十三年一季度完成省下达的全年粮食定购任务,名列全省九地市之首。
  1997年,全市保持国家粮食定购1250万千克任务不变。市政府召开夏购工作会议后,各县(区)、管委会政府立即行动,召集所属粮食、财政、农发行等单位具体研究部署,全市粮食部门顾全大局,克服购销倒挂、销售不畅,库存爆满等各种不利因素,全力以赴抓好夏购工作落实。1.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广泛宣传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做到家喻户晓;2.全市组织投入夏购人员820人,除有夏购任务的粮站(库)各开设2—3个收购点外,另在交通不便的村落,再增设15个临时粮食收购点,方便农民卖粮;3.及时同农发行联系,筹集资金2500万元;4.坚持公开挂牌,保证敞开收购,鼓励农民多卖粮、卖好粮;5.有收购任务的粮站(库)克服仓容不足,采取加高超储等方法,积极腾仓并库,确保粮食顺利入库。全市完成入库粮食21920吨。
  1998年,全市粮食系统贯彻宣传国务院新颁布的《粮食收购条例》。在粮食收购中,坚决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规定执行,坚持“户交户结”,及时兑现给农民售粮款,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不限收、不停收、不拒收。至12月上旬,全市完成定购粮食入库1235万千克,占省定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98.8%,全年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65万千克。
  1999年,莆田市国家粮食定购1250万千克任务不变,继续实行定购粮粮肥挂钩政策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当年因受14号台风的袭击,山区产粮乡镇受灾严重,粮食普遍减产。至11月底,全市只完成定购粮食入库1.09万吨,占全年定购任务的87.2%。全年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1696吨。
  2000年,省政府重新调整定购任务,出台新的粮食收购政策。核定莆田市粮食收购任务为1300万千克。决定将早籼稻退出,全市500万千克早籼稻收购任务改为指导性计划,公粮继续实行征收实物,按早晚稻的4∶6比例征收。莆田市800万千克晚籼稻定购任务仍实行定购制度和保护价收购政策。粮食收购执行粮肥挂钩政策不变,取消定购价外补贴。至12月中旬,全市共完成收购入库粮食9667吨,占收购任务的120%
  2001年,农业税采取征收实物和折征代金双轨制的办法。莆田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政府需要新增储备粮、储备轮换粮源、军供粮等,通过“订单”购粮的形式,向市内粮食主产区或种粮大户,也可向省内外产粮区订购粮食。莆田市人多地少,由于农村种植结构调整,种粮面积逐年减少,粮食总量逐年下滑,成为福建沿海地区缺粮大户。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实施,粮食缺口逐年增大,每年缺粮食大约3亿千克—3.5亿千克。2002年,属地粮食收购业务逐渐萎缩,仅剩下公粮征购和部分订单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普遍采取延长收购时间、公开服务承诺、驻村入户就地收购、当场兑付收购款等便民服务措施,力争多掌控粮源。至11月底,完成全市收购入库粮食4544吨,根本不能满足粮食储备要求。之后,粮食部门为争取多掌握粮源,除积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定购粮对口调拨外,每年还派人到省内闽北粮食主产区或省外安徽、江西、江苏等产粮大省采购粮食,建立产销稳定粮食购销关系。市粮食行业协会也积极发挥功能作用,鼓励和支持各会员单位通过联合经营、代储代销等多种合作形式积极引粮入莆,调节和充实市场品种结构,促进市场繁荣,保持粮价稳定。
  2004年起,莆田市实行订单粮食收购和兑现农民种粮直补政策,对种粮农民每收购50千克粮食给予5元直接补贴(即在订单收购价基础上每50千克给予农民直接补贴4元和良种补贴1元)。同年,全市完成订单粮食收购入库7070吨,兑现农民直补金额70.7万元。
  2005年全市完成订单粮食收购(早、晚稻谷)3557吨,兑付给农民直补款35.57万元。
  二、粮油销售
  1991—1992年,定购粮油继续采取包干销售办法。随着粮油价格逐渐调整,粮油平、议价格缩小,米、面部分品种出现价格倒挂,加上人民群众消费观念转变,追求高质量粮油品种,国有粮食部门粮油销售量明显减少。1991年,全市国有粮食企业销售定购粮41080吨,销售议价粮食30240吨。1992年销售定购粮食34590吨,销售议价粮食31220吨。
  1993年,莆田市取消粮油凭证(票)供应,全面放开粮油价格和经营,城镇居民口粮供应证作为档案予以保留,粮油销售除国有粮店经营外,相当部分由自由市场调节。军粮、军油按国家规定的统销价供应,统销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及其经营费用由财政负担。国有粮食企业除接受政府委托的代理业务外,还大力开展粮油议购议销业务,积极参与粮食市场竞争,在引粮入莆、平抑粮价方面发挥部门关键作用。
  199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掌握粮源,稳定粮价,稳定市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减少流通环节,提高经济效益,切实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率先在全省成立全市粮食行业协会,做好行业服务,规范行业管理,增强全市粮油市场宏观调控能力。重点围绕信息服务、贷款服务、咨询服务、科技服务、中介服务、仓储服务、让利服务、质量检查八项工作抓好落实。根据省政府决定,自7月1日起,全市重新调整定购粮销售价格并确定新的挂牌供应对象,挂牌价格按照省、市政府决定的各地区销售价格执行。即城厢区、涵江区、莆田县(含湄洲湾北岸和湄洲岛)的定购粮挂牌销价(每50千克)标一早米为130元,标一晚米为136元;仙游县标一早米为132元,标一晚米为138元。挂牌供应对象是:大中专学生、城镇居民、水库移民、农村贫困地区人口口粮、救灾粮等。全年来,粮食部门基层粮站坚决执行供应政策,定购粮全部挂牌销售,做到保质保量,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平稳过渡,全年销售粮食(含原粮)共计21030吨。
  1997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市军粮供应从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军粮供应体制。为做好驻军部队粮食供应,各级粮食部门派专人深入部队,倾听官兵意见,加强联系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过渡期军粮供应办法顺利实施。除此之外,粮食部门继续做好稳定市场粮价工作。保障城乡粮食供应,全年销售粮食40870吨。由于国家对定购粮实行保护价收购办法,每50千克国家收购价比市场价要高出25元左右,造成粮食购销价格倒挂,时逢粮食连年丰收,市场疲软,销售不畅,粮食出口减少,储备增加,库存周期增长,利息负担加重等原因,造成全市粮食系统亏损1482万元。
  1998年,国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市粮食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封闭运行”三项政策。下半年,全市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1810万千克粮食,首次实现年度利润375万元。
  1999年,全市粮食部门继续将城乡市场粮食供应和军粮供应作为主营业务重点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坚持顺价销售,千方百计保证满足驻军粮油、灾民口粮、大中专院校学生等各方面的粮食供应,1—11月全市粮食销售量4.66万吨。因受14号强台风影响,市内局部地方粮价产生波动,引起政府重视,粮食部门及时抛售粮食,平抑市场价格,同时拨出救灾粮食136.5吨,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发挥了主渠道的应有作用。
  2000年,市场粮价连续走低,粮食购销企业难于实现顺价销售,加上企业资金短缺,导致粮食经营量逐年萎缩。全年粮食购销企业销售政策性库存周转粮5557吨(其中陈化粮3789吨),地方储备粮5647吨。全市粮食总销售41380吨,食油销售36吨。
  2001年,粮食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保障部队供应。各军粮供应企业执行按时、按品种、按量完成部队的粮油供应任务。为推进军粮供应规范管理,粮食部门加强军供企业建设。1.加强军供网点管理,合理调整军供网点布局,把湄洲湾北岸供应任务并入城厢代理点;2.加强军供质量管理,在原有莆田县军供大米定点加工的基础上,对仙游、城厢、涵江军供大米也实行定点加工;3.开展优质服务,为驻地边远、交通不便的部队实行预约售粮等项服务,还在各军供网点设立广告栏、意见箱、价目表、服务公约等,主动接受部队监督,有的军供站还积极开展品种串换,采购优质大米供应部队,满足部队多方面的需要,受到驻军部队好评。
  2002年,粮食购销企业轮换销售市级储备粮1400吨,县级储备粮2470吨,全年销售粮食总量11990吨。
  2003年,结合本市军粮供应实际,贯彻省粮食局等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全市军供单位坚持树立“拥军支前,确保供应,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抓好军粮规范供应、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部队用粮质量和安全。全年国有粮食企业共销售粮食25480吨,其中购销企业市场纯销售粮食6700吨。同时,优化行业会员结构,推进协会会员由国有向各种经济成分延伸,吸纳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粮食加工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入会,扩大会员的覆盖面,提高协会会员代表性;积极为会员开展购销活动牵线塔桥,组织多种经济成份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开展省内外产销协作和经贸洽谈活动,引粮入莆,平衡粮食供需总量;加强粮食流通质量检查,从源头治理“餐桌污染”,预防中毒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放心粮油”活动。全年统计,全市6家粮油加工企业、14个粮油品种获得省级“放心粮油”企业和“放心粮油”称号。
  2004年,根据福建省《关于建立骨干粮店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的实施办法》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粮食系统在荔城、城厢、涵江、秀屿4个行政区确定成立10家骨干中心粮店和7家骨干粮食加工厂。三年内,财政部门每年补助每个骨干中心粮店5000元,城厢粮油加工厂每年补助20万元。此外,仙游县的骨干粮店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也报送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下保障粮食供应网络体系。
  2005年,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深化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部门继续做好粮食顺价销售和规范军粮供应外,加强市场粮食流通数据调查统计,做好粮食市场检测监控,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加强粮食市场培育,建立健全骨干粮店和销售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粮食行业协会服务功能作用,为各类粮食企业采购粮食牵线搭桥,加大引粮入莆力度,保证市场粮源充裕,粮食品种多样,供给不脱销、不断档,保持全市粮价相对稳定。
  三、粮食储备
  1991年,全市粮食库存充裕,进多出少。至12月底,存量达14.5万吨,超历史水平。各地粮库(点)普遍采取超高、超量储存,除粮食部门仓库爆满外,还向外租借14400平方米仓容,存放粮食2114万千克。因粮食储存多,粮仓条件差,粮食部门干部职工全年采用机械通风、密闭缓释渡夏和电子测温等科学保粮措施,以防虫害、霉变,减少库存粮食损失。
  1992年2月,为适应粮油价格放开,经商业部批准,莆田市成立了3个国家粮食储备库,即莆田梧梓国家粮食储备库、莆田秀屿国家粮食储备库、仙游锦田国家粮食储备库。
  199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按照“为实现地区粮食平衡,调控地区粮食市场,粮食产区要建立3个月以上粮食销售量的地方储备,销区要建立6个月的粮食销售量的地方储备,以丰补歉,确保供应”的要求,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按省、市、县(区)三级建立和管理,粮食储备工作实行三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1996年,全市粮食库存一直保持稳中有升。到12月底,各种粮食总库存达到74040吨,其中,国家储备粮比1995年同期增加11200吨。为提高全市粮食保管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市粮食局在笏石粮库开展设立机械通风,塑料薄膜密闭,低剂量熏蒸的散装保管的规范化试点仓。12月上旬,组织举办全市系统粮食保管员骨干46人参加的业务技术培训班1期,以提高粮食保管技术水平。
  1997年,全市粮食充裕,仓容不足,继续采用租借仓库,超高储粮。至11月底,各种粮食总库存达到88640吨。
  1998年,根据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和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建立市、县(区)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风险基金制度(全市粮食储备规模初定为3000万千克。分解为:市级600万千克,莆田县850万千克,仙游县650万千克,北岸管委会400万千克,城厢区300万千克,涵江区200万千克。以后逐步争取达到4000万千克)。粮食风险基金从1998年起全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3年内达到3000万元。同年12月,实际储粮2500万千克;粮食风险基金到位1400万元。地方储备粮数量筹集、质量把关、储存保管等环节均由市、县(区)政府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办理;粮食储存和轮换的有关利息、费用由市、县(区)级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列支,农业发展银行提供储备粮专户贷款,储备粮源由承储企业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或通过粮食市场交易采购入库。
  1999年,按照省政府《关于购销企业组建和运作意见》,全市成立6家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收储业务与附营业务彻底分离。根据《中央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完善粮仓日常检查和主任月会查制度。做好储备粮推陈出新,适时轮换1.56万吨,确保储粮安全。截至11月,全市粮食总库存达7.89万吨,其中各级储备粮库存5.78万吨,全部做到“粮情稳定,质量良好,数量准确”。
  2000年,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地(市)县级专项储备粮食规模的通知》精神,市、县(区)级专项储备粮食规模调整为3100万千克。调整后的市、县(区)级储备粮食规模为:莆田县850万千克、仙游县650万千克,湄洲湾北岸400万千克、城厢区300万千克、涵江区200万千克,市级700万千克。除此以外,新增秀屿中央直属储备库新仓压库粮食1万吨的任务。按照国家粮食局政策规定,市粮食局及时安排落实,确定入库粮源,严把“三关”(粮食质量关、粮食价格关、粮食数量关),粮食入库后经中央检查组验收合格,全部划转为中央储备粮。
  2001年11月底,全市粮食总库存6.03万吨,其中各级储备粮库存5.35万吨,占总库存的88%;轮换市、县两级地方储备粮9358吨。
  2002年11月末,全市粮食总库存为6.49万吨,其中省级储备粮2.76万吨,占总库存的42.5%,市县级储备粮3.24万吨,占总库存的50%。全年共轮换市级储备粮1400吨,县级储备粮2470吨。
  2003年末,全市市县两级粮食储备实际到位数占年度应到位储备规模3.25万吨的101.9%,其中市级粮食储备规模到位103.6%,县(区)级粮食储备规模到位101.4%。全年共组织轮换地方储备粮1.08万吨。
  2004年,省政府下达莆田市新增粮食储备规模1.5万吨。落实分解市本级0.75万吨(含2000吨大米储备),县(区)级0.75万吨(其中,仙游2000吨、荔城1300吨、秀屿1300吨、涵江1250吨、城厢1200吨)。
  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精神,2005年全市增加500万千克静态粮食储备,折合5000吨,分解落实为:市级2000吨、仙游县500吨、城厢区850吨、涵江区700吨,荔城区450吨,秀屿区500吨。储备品种确定为稻谷。
  四、粮库建设
  1991年,粮食部门积极争取400余万元资金修建粮仓。笏石粮库(仓容750万千克)、仙游锦田(仓容250万千克)粮库扩建,黄石粮站(仓容250万千克)改建工程同年完工投产;莆田城关粮站仓容500万千克和仙游郊尾粮站仓容500万千克两个工程(在建资金77万元)抓紧建设,以缓解全市粮源增多,仓容紧张的局面。
  1998—2005年,为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全市加大对粮食仓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加大市属粮库建设力度。1998年,粮食部门多方筹集资金300多万元,新建、重建网点10多个,新建仓库2座,仓容量600万千克。2004年,再次加大对全市储备粮库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各县区6个中心粮库进行维修改造。同年,第一批3个中心粮库的维修改造工作初步落实(即:荔城区已着手制定维修计划;仙游县完成了库建移址和项目维修计划;秀屿区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手续报批工作)。第二批县区中心粮库维修改造计划也在同年内上报省里。2005年,市粮食局以市、区中心粮库建设为重点,集中、规范保管储备粮。计划在秀屿区东津油厂厂址新建2万吨的市级中心粮库,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0%,争取省、市政府补助40%;维修改造和扩大县区中心粮库,总投资67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10万元,争取各级政府补助560万元。并争取建设项目纳入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建设莆田秀屿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
  1998年8月,秀屿中央直属粮库经国家计委和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立项,12月工程正式开始动工,该库占地面积14.53公顷,建筑面积19961平方米,仓容量1.01亿千克,总投资1.2014亿元,主体工程由平房仓5栋,立筒仓18个,工作塔1座,栈桥1个以及附属设施组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在莆田市内投资最大的粮库工程项目。工程于2002年1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市政府和涵江区的大力支持下,市粮食局积极创造条件,向上争取仓容量3000万千克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2003年,该库通过省计委正式立项落户涵江国欢镇码头村。2004年5月,投资2300万元,设计建造占地面积3.33公顷,储备量为3万吨的涵江省级储备粮库工程正式开工。经市粮食局派人进驻现场管理施工,工程于2005年6月顺利峻工,成为全省同批6家省级粮食储备库中最迟开工,最早完工的项目工程。9月经省库办组织验收后,11月正式投产。
  1991—2005年全市粮食储备工作归市粮食局储运科负责管理。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综合防治”保粮方针,市粮食局按照粮储规定,在全市粮食系统内每年都坚持组织春、秋两次粮情大普查。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和严肃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辖属各县(区)粮食部门的粮食储存管理和粮食保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承储企业的粮食储存保管和管理的基本状况,提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督促落实整改。通过开展粮情普查和抽查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促进和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确保储备粮库存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各级政府需要时能调得动,用的上。
  粮食主管局始终把粮储摆在重要工作议程,实行企业主任(经理)负责制,作为单位业绩和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评,促使企业粮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全市粮储工作坚持“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风雨随时查,主任月会查,主管局季度查”查仓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经国家、省组织的各次粮情普查和抽查,多次受到了好评。
  第二节 副食品
  一、肉禽蛋
  1991年,市政府把副食品基地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5月,市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莆田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办公室。市、县(区)财政共拨款25万元,作为副食品基地基金;市粮食局拨出机动原粮指标350吨,用于扶持基地生产;市、县(区)计委专项安排部分平价水泥、钢材指标,帮助扩建或改建基地场。市、县副食品基金会还发放了中、短期的周转金78万元,解决基地场户资金急需。是年,全市生猪饲养场和专业大户61个,饲养生猪27378头,提供给国有食品公司收购19286头。蛋鸭基地场、户12个,饲养蛋鸭3.2万只,提供鲜蛋400吨。肉禽基地场、户8个,饲养肉禽85533只。
  1992年,莆田市建立了基地生猪保险制度,对纳入基地管理的生猪统一由基地办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每头6元,保期4个月。1994年,市政府实施副食品生产建设“11228”工程,即:建立年提供100万只的肉禽基地,年提供10万千克的蛋品基地,年提供2000吨的水产品基地,常年性蔬菜200公顷;年提供商品猪8万头。同年12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征收城市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征收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1995年全年征收基金216万元。1995年初,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猛增,控价工作任务非常艰巨,莆田市及时发挥副食品基地的作用,有效地抑制了物价上涨过猛的势头。食品类价格涨幅由年初的40.6%降至年底的6.4%,副食品基地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市建立生猪基地场46个,饲养生猪12.45万头,出栏商品猪9.78万头。禽蛋基地产量365吨。
  1996年,莆田市副食品基地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副食品基地的基金得到了保障。莆田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法的通知》。此后4年,每年都下达了征收任务:1996年为400万元,1997年450万元,1998年450万元,1999年470万元。由于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尽管1999年猪价大跌,有的小型基地场户倒闭,但“九五”期间,莆田市副食品基地取得了快速发展。1999年,莆田市有6个生猪基地列入省副食品直控基地。2000年,全市饲养生猪31.82万头,出栏商品猪25.67万头,禽蛋基地产量1454吨,分别比1995年增长155.58%、162.47%和298.36%
  2001年始,肉食品副食品基地进入巩固提高阶段。生猪基地步入自我发展的轨道,财政投入逐步淡出,额度逐步减少。2001年,市政府决定停止征收副食品生产和价格调节基金。2002年,莆田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为核心,加快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由阶段性的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从2002年开始,莆田市本着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调整副食品基地结构。对原有的副食品基地进行筛选,要求纳入市副食品基地管理的猪场要上规模、上档次,环评要达标,要按照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确保出栏的商品猪的食品卫生质量达到要求。2002年,莆田市开始向省农业厅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至2005年,全市有15个生猪基地、1个禽蛋基地被省农业厅认定为无公害基地。全市共有48个生猪基地场,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猪场12个,五千头以上猪场16个。2005年,全市副食品基地生猪饲养量42.8万头,出栏商品猪34.8万头,禽蛋基地产量2208吨,分别比2000年增长34.51%、35.56%和51.86%。
  二、蔬菜
  1991年,莆田市在蔬菜流通政策上,继续实行管放结合,放平时,保节日、灾期;放集镇供应,保城市销售。市场供应形势有所改观,但遇淡季市场供应仍比较紧张。蔬菜基地建成后,每年春淡(3月下旬至5月上旬)、秋淡(8月下旬到10月上旬)期间进行生产补助,每公顷平均补贴3000元。重大节日期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组织蔬菜产品投放市场,增加有效供给,平抑物价。每千克低于市价20%出售,差价由财政补贴给经营单位。全市建立蔬菜基地250公顷,其中:常年性蔬菜基地53.33公顷,季节性蔬菜基地面积196.67公顷,产量15000吨,其中南菜北调7850吨。
  1994年,莆田市建立蔬菜保护区100公顷,分布在城厢区的顶墩、下黄、新溪、坂头、古山村,涵江区的码头、双福、鲸山村,莆田县的赤港农场等地。同年7月,“莆田市蔬菜公司”成立,除正常开展蔬菜经营活动外,还与蔬菜基地挂钩,负责淡季、灾期的蔬菜市场供应工作。
  1995年,因机构改革,撤销市商业局,蔬菜基地产销工作由市财贸委员会负责。当年开始,全市建立5个蔬菜科技实验基地。
  1996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莆田市蔬菜办公室”,为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人员3人,隶属市财贸委员会管理。当年对常年性蔬菜基地村(场)进行调整。蔬菜基地形成了“一村一品”格局。城厢区的顶墩、下黄、新溪村和涵江区的码头村为“小叶菜”基地,城厢区的古山村为红萝卜基地,城厢区的坂头村和涵江区的高山村为蔬菜育苗基地,涵江区的双福、鲸山村和莆田县的赤港农场为南菜北调的“大路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100公顷,季节性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600公顷。年产量27000吨。
  1997年,莆田市建立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73.33公顷,分布在仙游县的钟山镇和莆田县的大洋乡。在莆田县华亭镇霞皋村建立“农业大观园”,集科技实验、旅游观光和农职中学生教育实践为一体。同年5月,位于涵江区的“莆田市闽中蔬菜批发市场”建成投入使用,日交易量达100吨左右。
  1998年,莆田市涌现了一批蔬菜专业大户。林水英创办的涵江华林蔬菜基地,宋美妹创办的莆田市新美蔬菜基地,产品除供应本地外,还远销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地。积极推进蔬菜品牌建设,古山的红萝卜经省、市专家评审,成为莆田市首创的蔬菜品牌。市财贸委员会制定了净菜上市标准,并在6个集贸市场和闽中蔬菜批发市场推行净菜上市,同时配备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全市常年性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200公顷,季节性面积扩大至840公顷。年产量43000吨。
  2000年,莆田市有5个蔬菜基地列入省副食品直控基地。扩大高山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增至200公顷。
  2001年,因机构改革,撤销莆田市财贸委员会,蔬菜基地产销工作由莆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同时撤销莆田市蔬菜办公室,蔬菜基地工作业务并入莆田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办公室。同年,蔬菜基地产品进入生鲜超市经营。
  2002年起,莆田市整合蔬菜基地结构,把蔬菜村调整为蔬菜场,把比较分散调整为相对集中,从比较注重数量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蔬菜基地朝着无公害方向发展。至2005年,莆田市建立4个666.67公顷以上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年上市量12.7万吨。
  第三节 纺织品 服装 日用品
  一、纺织品、服装和鞋帽
  1991年,莆田市衣着类零售16354万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454万元的16.28%。居食品类之后,在吃穿用、文化、娱乐、书报、建材、燃料8大类中名列第二。
  1993年,全市衣着类零售21131万元,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亿元的11.3%。是年,全市服装鞋帽类出口贸易额5608万元。
  “九五”期间,莆田市服装行业的贸易加工业迅速发展,全市服装加工制造走上鼎盛时期。较大规模的纺织服装企业有10多家,如莆田市纺织工业公司、莆田市南兴针织有限公司、福建才子集团、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云敦服饰有限公司等。品牌好、质量优、品种齐、款式新,在国内外市场拥有较强的竞争力。2000年,莆田市限额以上纺织服装鞋帽的批发零售业,购进65829万元,销售68866万元,其中出口17368万元。
  “十五”期间,莆田衣着消费风格朝着时尚化、个性化、休闲化方向发展。购买成衣比重持续增长,购买布料相应减少。年人均购置各种品牌服装支出占衣着总支出的74.5%。穿着档次提高,讲究品牌、舒适、美观。穿着多样化,男士衬衫绣梅花。茄克、套装、西服、商务男装、情侣装等,成为服装消费的主流。注重服装的装饰化和个性化,黄金、白金、玉器等首饰普遍成为人们穿着打扮的配套装饰品。国内外许多著名服装品牌在莆田开设专卖店,步行街一带、梅园路中段各式各样的服装专卖店应有尽有。200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477.8元,比1990年70.32元增长5.79倍;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14元,比增2.16倍。2005年,全市限额以上服装批发企业购进20100万元,销售总额21009万元。
  二、日用品
  1991年,莆田市百货行业的经营品种不断扩大,所有商品取消了计划调拨,按市场调节的价格机制敞开供应。商业局、供销社两大系统是城乡日用品供应的主要渠道。但个体经营的比重逐年上升。1993年,全市日用品类零售2.431亿元,其中日用百货总销售1.939亿元,日用杂货销售351万元。1996年,全市批发零售贸易业的百货日用品销售2.5118亿元,占总额21.3472亿元的11.77%。是年,全市从事日用百货批发的法人单位15个,网点135家,从业人员1160人。从事日杂批发经营的网点24家,88人。
  从1996年开始,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建设农村乡销供销社综合商厦为载体,把连锁便民超市办到村一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日用消费品的销售,连续十年呈两位数增长。
  2000年,全市从事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批发业务的法人单位各有5家,网点分别为240个、193个,人员共有1354人;从事日用百货零售的法人单位24个,网点2082家,人员6057人;从事日用杂品零售的网点1408个,从业人员2502人。
  2001和2002年,莆田市日用百货零售额分别为5836万元、5384.2万元。
  2005年,莆田市百货零售业法人单位6个、产业单位13个、从业人员1127人,全年购进总额8600万元,销售总额10192万元,年末零售营业面积16278平方米。是年,城厢居民人均日用品消费412元,比2000年增长36.1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145元,比2000年增长16.94%
  城乡居民人均日用品消费额城市高于农村,1993年城乡消费比例为70.68∶29.32,唯一一年农村销费大于城市的是1995年,当年城乡消费额分别为120.49元、123元,比例为49.48∶50.52,农村居民消费略高于城市居民。2000年,城乡居民消费额比重变为70.93∶29.07,人均消费绝对额相差178.52元。2005年,城乡居民日用品人均消费额差距扩大为73.97∶26.03,城市居民消费额比农民居民消费额人均多出267元。据调查,这并不是城乡购买力差别的真实反映,随着农民工大批量进城和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农民所需的大批量的日用品有的直接到市区购买。
  第四节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
  1991年,莆田市文化娱乐用品类零售4010万元,书报杂志类零售1330万元。随着莆田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文化用品需求也得到不断提升,文化用品的消费人群日趋增多,其中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校大、中、小学生。文化用品所包括的范围也逐步扩展,从传统的笔、墨、纸、图书类向现代化、数字化电子类产品发展。在机关单位办公文化用品市场上,新的高科技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更受市场追捧,如碎纸机、装订机以及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在学生文化用品市场上,除了传统的笔、纸、图书外,市场上出现的电子词典、语言学习机、复读机等电子产品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从市场发展趋势上看,民营文化用品企业已占居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目前,全市国有文化用品企业的市场份额正在逐步缩小,除了新华书店国有经营外,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已改制实现了产权多元化,市场竞争更具活力。
  1996年,全市图书报刊批发业购进7852万元,销售7246万元,其中:批发4509万元,零售2738万元。2000年,莆田市有图书报刊活动单位3个,网点288个,从业人员602人。2000年,莆田市图书报刊购进9340万元,销售9280万元。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日俱增。2005年,全市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业购进总额12045万元,销售总额10442万元。其中批发和零售额分别为5060万元、5383万元。年末库存3472万元,零售营业面积6839平方米。随着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体育锻炼的广泛开展,体育用品及器材市场也开始逐步扩大,20世纪90年代局限于运动员锻炼的体育器材,已成为全民健身运动的必需用品。从经营规模上看,过去小规模的个体经营,也已发展成为上规模的公司化经营。经营方式上,多模式的经营方式,为体育用品及器材消费市场开拓无限的空间,如超市兼营、专卖经营、网络直销等。至2005年,全市文化办公用品销售总额1169.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237.9万元;书报杂志销售总额9341.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836万元;电子出版物销售总额692.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38.5万元;体育娱乐用品销售总额336.1万元,与上一年同比增加37.7万元。
  第五节 药品医疗器械
  1991年,莆田市的中药材、中成药、药品、医疗器械四大类商品购销调存业务仍由莆田市医药公司和仙游县医药公司主营。是年,全市医药和医疗器械类零售总额3102万元。全市共有医药零售商店15家,从业人员138人,其中:市直10家,79人;仙游县5家,59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医药专营的逐步放开,莆田市的医药业务经营迅速扩大。1996年,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商品购进总额5480万元,销售总额6288万元,其中:批发1973万元,零售4315万元。是年,全市有医药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9个,网点46个,从业人员304人。其中:市直6个,网点40个,人员291人;县级网点1个,5人;县以下3个,网点5个,人员8人。
  2000年,莆田市限额以上法人单位3个,活动单位17个,网点235个,从业人员515人。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贸易业购进总额15325万元,销售总额10324万元。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药品器械的购销渠道逐步放开,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全市医药购销额迅速增长。2002年,药品及医疗器械购进总额21173万元,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销售总额24225万元,其中:批发13262万元,零售10963万元。2005年,全市有限额以上医药及医疗器械批零法人单位5家,其中:限额以上的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法人单位3个,产业单位14个,从业人员330人,年商品购进总额14606万元,销售总额15598万元;限额以上医药及医疗器械专门零售业法人单位2个,产业单位2个,从业人员69人,购进总额1675万元,销售总额1857万元。年末零售营业面积1099平方米。
  第六节 电器五金化工
  1991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广大城镇居民家里的耐用消费品从传统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四大件”开始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组合音响、照相机“新六件”转变。全市共有五金、交电、化工零售商店64家,从业人员411人。当年社会商业五交化主要商品购销情况如下:
  1991—1995年,人们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急剧增加,彩电的大屏幕,而且一户多台日渐普及。冰箱要大容量,洗衣机也要大容量,全自动,而且空调、摩托车、音响影碟机、电脑也进入百姓家庭。
  1996年,莆田市五交化批发企业商品购进总额6114万元,销售总额6066万元。新兴的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业强劲崛起,是年,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企业总购进5419万元,总销售6464万元。莆田市批发零售贸易业中型企业的化工材料及制品类销售额高达14330万元。小型贸易企业家用电器类销售4281万元,化工材料及制品类销售10791万元。全市五交化批发企业法人单位20家,网点60个,从业人员342人,其中:市属15家,31个网点,167人,分别占75%、51.67%和48.83%;县和县以下5家、29个网点,175人。
  2000年,全市大中型五金、交电、化工贸易企业批发额19957万元,零售34589万元,合计销售总额54546万元。占当年莆田市大中型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总额281249万元的19.39%,占了五分之一的比重。
  2002年,莆田市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44台、洗衣机103台;冰箱、空调、影碟机、摩托车、电脑已经普及。是年,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的冰箱、空调、摩托车、影碟机、电脑数量分另为89台、87台、36辆、52台、25台。广大农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迅速增加。电视机、电扇、影碟机成为农家女陪嫁的必备品。
  2005年,全市限额以上的石油及制品贸易批发法人单位2个,产业单位12个,从业人员129人,年购进总额35091万元,销售总额36942万元。家用电器业批发法人单位2个,购进总额5816万元,销售总额6206万元。家用电器零售业年购进7223万元,销售5678万元。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业只有1家法人单位,年购进704万元,销售879万元。
  第七节 农业生产资料
  一、经营渠道
  1991年,供销社系统的农资商品经营,以化学肥料、农药(械)、农膜为主,继续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化肥、农药、农膜专营的决定》,供销社所属农资部门为指定专营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插手经营。供销社沿用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县(区)为单位,对化肥等农资商品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进货渠道、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统一经营费率的“五统一”经营管理,对基层农资经营门点,推行定额管理、联销计酬、分档奖惩、超奖减赔的经营责任制,并纳入主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逐年考核,兑现奖惩。所有农资经营门点,全面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供应数量、品种、价格、质量和供应时间公开,张榜告示接受农民和政府监督。同时,加强系统内部管理,严格进货渠道,把好商品质量和供应价格两道关,做到不截留商品、不走后门、不购进伪劣化肥、不抬等抬价、不售给肥贩或外运,确保了农资专营信誉。1992年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改变农资专营为“一主两辅”经营。即农资商品由供销社主营,供销社是农资经营的主渠道,允许农业“三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设点兼营化肥,同时允许化肥生产厂家直接供应农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化肥、农药、农膜。《通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取缔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但因一些肥贩或挂靠经营或以农民名义直接向厂方进货投放市场,也有个别不法商人乘机造假售假,农资市场一度比较混乱。1994年,供销社系统农资销售额8930万元,比1991年11435万元减少2505万元,降幅21.91%;供应化肥10.07万吨,比1991年16.84万吨减少6.77万吨,降幅40.20%。
  1994年8月12日和11月2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就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发出《通知》。根据通知精神,莆田市加大了农资市场治理整顿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者,全市农资市场逐步净化。1995年供销社供应化肥12.25万吨,比上年增加2.18万吨。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达15992万元,创历史新高。199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由县(区)供销社对所在区域内经营农资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资格审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实行持证经营,全市农资市场逐步规范。
  1998年11月16日,国务院鉴于化肥生产与流通存在的矛盾,生产和经营企业亏损严重,经营环节较多,价格机制不灵活,进口代理不完善等问题,发出了《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改革化肥流通体制。化肥经营实施自主购销、适度竞争,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价格机制和实行运输优惠价政策,相应加强化肥流通管理以制止假冒伪劣化肥进入市场。此后,莆田市化肥经营除供销社农资部门、农业“三站”、工厂直销及保留农业、林业、烟草、军队系统化肥销售外,还扩大到为农业技术服务项目的应用与相关技术项目向农民直销。规定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化肥批发业务。从此,农业重要生产资料的化肥流通,在总量平衡、宏观调控体制下进入一定范围内的适度竞争时期。供销社农资门点也开始从原先的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经营、承包经营、联销计酬等多种形式的灵活经营,以适应化肥流通体制改革。至2005年,经营方式相对稳定,较好地适应了全市农业生产需要。
  二、农资供应
  农资供应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一项主营业务,各级供销社都把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的供应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农资冬储
  每年春耕用肥占全年供应总量的60%左右。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每年都下文安排各设区市的农资冬储(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1日)指标,莆田市冬储任务为4.2万标吨,其中优质肥2.2万标吨,小化肥2万标吨。2005年,莆田市发改委增加市级大化肥冬储1.1万标吨的指标,由市农资公司负责储备,并由同级财政给予8万元的冬储贴息补助。
  国家对农资供应实施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对“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继续免征增值税。市和县(区)政府相继把农资冬储贴息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财政补助。1995—2005年,共兑现冬储贴息511.17万元。
  (二)经营服务网络
  1.经营网络在农资专营时期,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农资批发单位6个,即市农资公司和5个县(区)农资公司,零售由基层供销社农资门市部负责。农资市场放开后,供销合作社按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的经营网络,市和县(区)农资公司组建配送中心,并向下延伸门点,形成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框架。200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常设的农资经营网点349个,其中由专业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直营(采取集体经营方式)201个,由内部职工承包经营的103个,社会挂靠由供销社统一管理的45个。每年春耕化肥旺季,各级供销社增设临时供肥门点218个,除个别边远山区外,做到农民购肥不出自然村。供销社坚持送肥送药到田间地头,每年送货上门的数量均占年度供应总量的60%左右。
  2.服务网络20世纪90年代初期,莆田县供销社率先创办庄稼医院,把农资商品供应和农资科技服务结合起来,较好地发挥了供销社系统技物结合的农资科技兴农作用。1996年,新华社记者对莆田庄稼医院作了专题报道,称供销社创办的庄稼医院是“农民科学种田的好靠山”。供销社农资部门按照“十有”庄稼医院的要求,边建设,边完善,边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农资科技服务的功能。庄稼医院有庄稼医生、植物标本、图解、服务项目,普遍开展科学用肥合理用药的咨询指导,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2005年春耕期间,莆田市供销社邀请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和省农资集团专家,深入华亭、枫亭等地,现场开方配药,并举办植保讲座,为果农、粮农解决生产过程的疑难问题。灵川供销社庄稼医院被评为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百佳庄稼医院”,被农民群众赞誉为“庄稼的保护神”。2005年,全市有规范的庄稼医院48所,其中县级3所,乡镇级36所,村级9所。
  (三)系列服务
  1.质量把关坚持源头进货,进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检,定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自检并邀请技术监督部门抽检,封存过期农药,坚持公开承诺制度上墙,假一罚十,农民不满意包换包退,不让假冒伪劣商品经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
  2.执行价格政策严格进销差率,明码标价,不抬价,坚持薄利多销,让利于农。每年仅送货下乡,就为农民减少购肥费用开支150多万元。供肥旺季,早开门,迟关门,不午休,实行全天候营业,义务为农民修配农具械。
  3.推广新肥新药根据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广新肥新药,提高肥药使用效率,减少农业成本支出。1991年供应的16.84万吨化肥中,碳铵8.64万吨、磷肥2.35万吨、钾肥0.51万吨、复合肥2.14万吨,分别占了51.31%、13.95%、3.03%、12.70%。1997年,供应的10.78万吨化肥中,碳铵3.98万吨、磷肥1.72万吨、钾肥0.64万吨、复合肥2.61万吨,分别占了36.92%、19.96%、5.9%和24.21%。碳铵、磷肥、钾肥、复合肥所占当年化肥比重,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中碳铵下降了14.39%个百分点,磷肥增加了5.97个百分点,钾肥增加了2.87个百分点,复合肥增加了11.51个百分点。而大化肥尿素所占当年供肥的比重,稳定在17%左右,1997年比1991年减少了1个百分点。2005年,供销社系统供肥8.32万吨,其中尿素占了14.32%,继续呈下降趋势;碳铵占40.5%,比1997年上升了3.58个百分点;磷肥占了15.02%,下降了4.94个百分点;钾肥占了3.05%,下降了2.85个百分点;复合肥占了26.79%,上升了2.58个百分点。供销社以市场为导向,组织适销对路的化肥、农药、农膜供应市场,较好地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了农资经营主渠道的作用。
  第八节 烟酒
  一、烟草
  1991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加大打击香烟走私力度,大力整顿香烟市场。莆田分公司执行福建省烟草公司的决定,放开地方卷烟的三级批发和零售价格。是年,销售卷烟3.98万箱。
  1995年,分公司销售卷烟35102箱,比上一年增2.23%;销售收入13663万元,比上一年增15.79%;实现利润625万元,比上一年降45.51%;上缴税金466万元,比上一年降36.34%。
  1997年8月,莆田市召开市长办公会议,部署卷烟销售专卖标识化管理工作。会议决定,成立莆田市卷烟销售专卖标识化管理领导小组,莆田市公安局、工商局等8家执法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整顿卷烟市场秩序,实行卷烟销售专卖标识化管理的联合通告》。是年9月1日,市烟草局开始向全区卷烟零售户供应已加贴专卖标识的卷烟,在全市卷烟流通市场实行专卖标识化管理。市烟草局被列为全省专卖防伪标识化管理工作试点单位。是年,分公司销售卷烟39745箱,比上一年增17.51%;销售收入23293万元,比上一年增47.81%;实现利润1704万元,比上一年增5.32%;上缴税金突破千万元,达1207万元,比上一年增27.46%。
  1998年,市局(分公司)专卖管理工作荣获省局一等奖,生产经营目标综合考核获全省第一名。是年,分公司销售卷烟49896箱,销售收入33927万元,实现利润2029万元,上缴税金1163万元。
  1999年5月,分公司召开组建以来规模最大的网建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批发站规范经营处罚暂行规定》,加大规范经营力度,严禁加价销售。经专卖整顿,全市有25家个体大户关门,涵江非法卷烟交易场所被彻底关闭。是年,莆田分公司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居全国同行业分公司第31位,指数值为135.08,大大高于全国同行业76.44的平均值。当年度公司销售卷烟57722箱,销售收入44469万元,实现利润2197万元,上缴税金1582万元。
  2000年,分公司获得生产经营目标综合考核全省“三连冠”;专卖管理工作被省局评为专卖管理目标考核突出的三个单位之一,在全省烟草年度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是年,分公司销售卷烟76077箱,销售收入突破5亿元,达54365万元,利润超过5千万元,达5003万元,上缴税金2932万元。
  2002年9月,全市烟草系统撤销业务、网建部门,设立2个物流发展部,12个访销部,实行“一库式”大配送。是年,分公司销售卷烟80280箱,比上一年增7.30%;销售收入61329万元,比上一年增9.91%;实现利润7218万元,比上一年增35.88%;上缴税金4228万元,比上一年增23.62%
  2003年,按照国家局、省局的工作部署,仙游县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工作顺利完成。保留仙游县烟草专卖局,原有的6个职能股室全部撤销,设立“一部两办”。至此,莆田全市仅剩分公司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8月16日,市局与市物价委印发《〈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全市实行卷烟零售明码标价。是年,以上海“电话订货,电子结算,网上配货,现代物流”为模式的网络建设形成雏形。至9月,已有4706户零售户实行电子结算,占43.88%,全市10638户零售户全部实现电话访销。年销售卷烟82000箱,销售收入72000元,实现利润8000万元,上缴税金突破5千万元,达5500万元。
  2004年4月,全面启动ISO9000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面推行一户一码和成片送货。实施合理定量,以市场需要为基础合理配置客户货源。是年,进行客户星级评定,全面实施星级服务。
  2005年2月,分公司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纳税大户企业”和“诚信纳税企业”荣誉称号。是年5月,成立莆田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是年7月,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论证。是年10月,取得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月,卷烟仓库建设工程通过验收,12月正式投入使用。是年,分公司销售卷烟96263箱,比上一年增6.3%;销售收入96311万元,比上一年增13.70%;实现利润13461万元,比上一年增26.84%。
  二、酒
  1991年,莆田市酒类商品经营仍以国有企业为主,个体零售比重提升,国有莆田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及县公司主营酒类批发业务,零售开始走向萎缩。全年零售酒7.4万吨,比1990年增长2.6倍。
  1993年开始,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习惯的改变,白酒消费比重下降,啤酒消费比重提升;地产雪津、贝克啤酒风行莆田,备受消费者青睐。
  1996年前后,国有酒类经营企业因业务萎缩,效益下降,实行改革,寻找出路,在体制上采取国有经营为主,承包经营为辅的办法维持运作。
  2000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个体酒类经营开始占据绝对地位,国有企业几近退出市场。仅有的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及莆田、仙游、涵江糖烟酒公司都先后采取内部职工承包的方式,维持着对外国有的最后招牌,而实际上国有酒类经营已经淡出历史舞台,承包的方式维持没有两年就陷于停顿,企业职工下岗等待改制。
  2002年前后酒类品种日益增多,除传统白酒及啤酒外,进入境内的红酒以各种葡萄酒居多,档次也不断提升,国内名酒及进口名酒,各大商场及专卖店的相关产品进销量也呈逐年上升之势,尤其是节庆日及送礼消费颇有市场。
  至2005年,莆田市啤酒销售量激增。福建雪津啤酒集团公司(原莆田啤酒厂)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并扩大生产线,产量从1996年的16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83.8万吨,并强势推出“雪津天地纯生冰啤”“小白冰”和“麦之初”等新产品,迎合消费,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企业形象日升,当年度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以及“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殊荣,充分凸现莆田雪津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第九节 石油
  1991年,莆田成品油市场继续由莆田石油公司独家经营。下半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莆田石油分公司更名为“福建省石油公司莆田分公司”,按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模式,实行供、运、销管理一体化改革,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当时公司拥有2个油库、6个加油站,下辖仙游县石油支公司,统一调配莆田市场。
  1994年,国家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莆田石油分公司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石油销售按国家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调拨、统一质量标准的“四统一”原则,进一步统一销售管理,开展流通秩序整顿,配合打击走私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减少流通环节,全市形成有序的流通局面。
  1996年,莆田成品油市场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为了扩大经营,公司内部实行任务承包的办法,强化企业管理,对完成情况严格考核,使成品油销售量明显增加,企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是年,全市销售石油及制品12747万元。
  1998年5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成立后,根据国务院《关于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有关石油公司划转问题的通知》,莆田石油分公司及其加油站从地方划归石化集团公司,实行归口管理,具有管理与经营双重职能。当时,社会民营加油站在农村开始零星出现,但数量少、规模也不大,成为农村成品油供应网络的必要补充。
  2000年3月,莆田石油企业整体实施重组改制,设立主业、实业两部分,与省公司对应,主业命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分公司”主管油销售业务,实业命名为“福建省石油公司莆田分公司”,管理除主业以外的开发业务。当时,公司加快加油站项目建设、收购、改造力度,使公司拥有2个油库、19个加油站,终端销售网络基本形成。是年,全市限额以上批零单位销售成品油160161万吨,525175万元。
  2001年以后,莆田成品油资源继续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随着莆田经济体量的扩大,潜在的市场需求量普遍看好,成品油经营业务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民营加油站不断增多,遍布广大农村乡镇。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加强对加油站的管理,市政府出台了《2001—2010年莆田市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把农村加油站作为重点,加以规划整顿,大大提升了规范化水平。是年5月,莆田又一家大型国有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莆田销售分公司成立。至此,莆田成品油批发市场及大部分零售业务进入了两大集团公司共同支配的新阶段。
  2003年开始,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推动下,成品油需求增长迅猛,供求矛盾逐渐凸现,资源紧缺,油价震荡攀升。
  至2005年,由于经济发展及私人汽车的激增,受国际油源紧张油价上涨的影响,莆田市成品油资源紧缺,民营加油站无货可供,国有供油企业承担起社会需求的主要任务,在调节市场需求上发挥主要作用。是年,全年莆田市成品油需求总量达近30万吨,比上一年增长约8%。是年底,全市拥有加油站82座,其中:中石化莆田分公司及中石油莆田分公司共有46座,民营加油站36座。
  第十节 汽车 摩托车 自行车
  1991年,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等由市和县区物资公司销售,国有商业和供销社经营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莆田市汽车销售74辆,自行车销售27535辆,汽车配件销售722万元。1992年的自行车销售29394辆,尔后以年均50%的辐度直线下降,市民转向购买摩托车,逐渐取代自行车。1993年,全市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国内销售3145万元,还有旧机动车交易1213万元,是年国有商业和供销社销售自行车16554辆、摩托车290辆。汽车市场的二手车交易也得到市民的青睐。
  1995年,汽车销售量创历史新高,达333辆,摩托车也销售2186辆,亦为有史以来的最高峰。当年全市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国内纯销售3997万元。旧机动车销售量猛增,达3218万元,尤其二手车交易量不断扩大。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私人购置轿车。1996年全市销售轿车53辆,占全年汽车销售量263辆的20.18%。是年,全市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纯销售6464万元,旧机动车交易款2383万元。
  1997年,小轿车销售61辆,占全年汽车销售181辆的33.70%,自行车全市仅销售345辆。
  2003年,全市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2辆汽车,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1辆生活用汽车。
  2005年,莆田市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法人单位1个,购进总额4138万元,批发总额5033万元;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业法人单位9个,年购进总额32348万元,销售总额42598万元。共有批零产业单位10个,从业人员241人,零售营业面积16986平方米。
  附:经营单位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莆田销售公司(国有企业)坐落于324国道99千米处,隶属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创建几十年来,在荔城区西天尾镇南少林路口对面拥有营业销售大厅、办公综合楼、面积3000平方米仓储区;拥有莆田市最大的汽车贸易城,面积11113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1400平方米。吸引多家汽车销售公司聚集于四周,形成全市的汽车销售市场。公司是东南汽车、宇通客车、长城皮卡与跃进轻卡等品牌厂家的代理权经营或特约经销。公司汽车专业营销人员15人,其中汽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占13人。2003年公司售出各种车辆500多部,销售额达5000多万元,公司集销售、维修、配件服务于一体进行综合性经营。
  莆田市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金500万元。福建省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具备汽车及零配件经营权。地处荔城区西天尾镇龙山村(福厦公路100千米处南少林路口对面),占地7000平方米。2002年12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成为莆田市首家通过该标准的汽车服务企业。公司拥有“上海大众”、“长安铃木”汽车的销售与售后服务特许经销权。是年每月销量60多部,在公司购车的用户,可以直接在公司办理上牌等一系列手续。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对用户周全服务。同年上海大众汽车特约维修站形象调查活动,公司的首保满意度调查排名全国第三、全省第一。公司有员工58人,其中大中专以上22人。共21人次到上海参加上海大众的培训及考核,参加省、市交通系统培训10人次。
  福建省莆田市奇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金600万元,总投资2000万元。位于莆田市福厦路99千米处(西天尾镇龙山村),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公司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小轿车经营许可证,在莆田独家代理一汽大众等名牌汽车,是莆田市首家规模最大的集整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零部件供应和信息反馈于一体的4S店,为汽车用户提供24小时服务。成立奇奇汽车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优惠增值服务。
  莆田市九牧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园工业区(福厦路100千米处),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年销售额1亿多元,集“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零部件供应、信息反馈”于一体,是广州本田汽车的特约销售服务店。员工30余人,其中销售人员8人,维修技术员15人(具备维修高级技能3人、中级技能10人)。公司配备高科技精密维修设备。
  莆田市兴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02年3月15日成立,位于324国道97千米处(涵江埭里),周边有多家汽车销售店。公司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展厅面积400平方米,保修车位5个。注册资金233万元,营销人员8人,其中工程师1人。公司专营长城等品牌系列汽车,宇通等客车,斯太尔等品牌货车。设立四个销售网点,已销售各类汽车500辆。
  莆田市华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日,公司地址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洞湖村后亭路口。经营扬子等汽车,经营场地400平方米,从业人员10人。
  境内的汽车贸易机构,还有车之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万爆汽贸公司、宝达汽车公司(4S店)、神威汽车公司、莆田榕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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