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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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4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水利
分类号: F323
页数: 39
页码: 408-4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的水利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水资源利用与保护、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水利管理。
关键词: 莆田市 水利建设 水利工程

内容

1991—2000年,莆田市水利水电建设共完成投资12.45亿元,是1949—1990年41年总投资2.5亿元的4.98倍。1999年,开始举全市之力建设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对木兰溪下游河道进行裁弯取直;动工建设城区防洪工程,提高城区防洪能力。在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方面,先后建成湄洲湾北岸供水、涵江北洋供水、仙游东溪水库供水、湄洲岛跨海供水4处日供水共16.2万吨的骨干供水工程,不仅使全市51万人喝上了清洁卫生水,还为发展中的湄洲湾北岸工业用水提供了保障。同期,全市新增水电装机达7.07万千瓦,是1949—1990年41年建成水电装机3.59万千瓦的2倍。21世纪的开首五年,全市水利建设投资达9.3亿元,是“九五”时期总投资的100.52%。莆田市列入省、市重点的水利水电工程继续成批上马,木兰溪下游防洪一期工程建成,完成投资1.99亿元;二期郑坂段工程完成投资13475万元。总投资3570万元的中型后溪水库已经竣工,总投资11034万元的外渡引水隧洞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九仙溪梯级电站开发工程全面完成,装机容量6.1万千瓦,约占全市2005年底装机总量13.07万千瓦的50%
  至2005年底,莆田市共建成水利工程2万多处,其中水库202座,塘坝6472座,引水工程1481处,提水工程1640处,调水工程5处。有效灌溉面积3.52万公顷,占总灌溉面积59813.3公顷的58.83%,比1949年前灌溉面积12880公顷增长1.73倍。全市共建成水电站401座,装机13.78万千瓦;存有水电站166座,装机12.97万千瓦。新建、扩建和整修江海堤防497.51千米,建成排涝闸(水闸)472座。全市建成大小围垦工程112处,面积达9613.3公顷。建成大小供水或自来水工程964处,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28.6万人。
  第一节 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一、水资源规划
  1991年,莆田市水政水资源站编制了《莆田市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计划以1985年为基准年,对全市2000年水的供求平衡作出规划,提出综合对策与措施,并对2030年莆田市水的供求进行展望,为莆田市更科学、合理、有效地管理、保护水资源,制定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仙游、莆田两县也先后完成了《仙游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莆田县地表水资源调查分析评价》《莆田县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对策研究》。
  “九五”期间,完成了莆田市木兰溪、萩芦溪2条流域综合规划及仙游县粗溪流域规划,并在流域综合规划的框架内,完成了《莆田市乡镇供水2010年发展规划》《东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萩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和仙游县农村水电中级电气化等专业规划。1997年,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状况变化,重新修编《莆田市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1999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水资源普查工作。翌年,成立了莆田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着手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城市供水应急规划和水资源规划,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十五”期间,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全市修订完成《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莆田市萩芦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完成《莆田市木兰溪下游南北洋防洪排涝规划报告书》和《莆田市东圳水库库区水土保持规划》,基本完成《莆田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莆田市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编制工作。在综合规划框架内,还完成了《莆田市农村饮水安全普查与规划》《莆田市沿海半岛及海岛供水工程总体规划》和《“十一五”期间莆田市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纲要》等专业规划。
  2001年12月,制定了《莆田市城区特枯干旱年供水应急预案》。是年起,逐年编制上年度《莆田市水资源公报》,向各级政府、社会各部门公布莆田市水资源量和质及其开发利用情况,反映重要水事活动和水资源的承受能力,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水资源管理
  (一)取水许可
  1991年,莆田市以莆田、涵江和城厢3个县(区)为试点,开展取水许可试点工作,试行取水登记,审查发放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凭证取水;涵江区完成取水登记并发放取水许可证43本,收取水资源费2万多元。
  1993年9月1日,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施行。同年,莆田市开始下发全市统一编号的取水许可证,并完成取水登记45%。取水许可按照“县级受理、逐级审查、分级审批”和“谁审批、谁发证、谁收费”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其中,从河段、河流取水且日取水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的,从地下取水且日取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的,跨县区取水的及中型水库、水电站的取水由市级管理;小型水库、水电站及其它取水量较少的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同时根据水量供需平衡状况,划分莆田、城厢、涵江3县(区)水资源管理范围。至1996年底,全市取水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共完成取水登记763户,发放取水许可证752户,占应发证数756份的99.47%,年批准取水量6.36亿立方米,基本做到地表、地下、城乡取水登记、发证一步到位。
  1997年,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年审制度,各行业取水都实行审批;初步对工业、生活取水下达取水计划和节水要求,落实取水计量设施,按量收费,基本建立取水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1999年,在完成取水登记、开展取水许可年审换发证工作的同时,严格实施取水许可预申请、申请、审批发证程序。至1999年底,全市共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590户,发证率100%,年批准取水量6.36亿立方米。2000年,重新核定取水户的取水量,核发取水许可证。
  2002年,莆田市开展整顿规范取水许可秩序专项行动,当年办理取水许可证240份,其中自来水厂25家、工业用水户148家、水电站67家,许可审批取水量5.52亿立方米,办证率和年审率均达100%。2005年,开始对需要取水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执行取水许可预申请、申请、审批发证制度。审批时,把好“五个关”:即取水许可分级管理和认证关、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监督管理关、进退水质的监测数据鉴定关、计划取水和实际取水量的审核关、取用水量与缴纳水资源费的审定及追收费用关。至年底,全市在册取水许可证240套,年审批取用水量5.5亿方。同年,先后完成了八大工业园区、LNG项目、木材加工区、林浆纸一体化、气电一体化、平海湾跨海供水和妈祖城等一批重大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论证时间短、质量高,项目业主较满意。
  (二)水资源费征收
  1992年,以取水许可管理为基础,以发电厂、供水企业为重点,以涵江区为试点,开始推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年,涵江区征收水资源费2万多元。至1995年,共征收水资源费6.8万元,水资源费征收面窄量少。
  1996年福建省物委、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核定水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同年9月,莆田市人民政府颁发《莆田市水资源管理规定》,就全市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当年共征收水资源费8.6万元。至1998年底,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173.5万元,开征率51%。水资源费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1999年,成立了莆田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小组,加强对县(区)水资源费征收的监督管理,明确市、县(区)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制定市、县(区)水资源费征收计划,采取奖勤罚懒的奖惩措施,保证水资源费应收尽收、足额到位;落实取水计量设施,实行按量收费;对水资源费减、免、缓交,实行局领导集体研究。是年,全市水资源费征收首次突破百万元大关,达到163万元,其中市级为136.04万元;同时,受莆田市建委委托,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开始对城涵规划区范围内使用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截至2000年,全市累计征收水资源费489.7万元。
  “十五”期间,采用“由内到外、由易到难、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等各种形式,对少数拒缴水资源费的单位和个人,耐心宣传教育;对拒缴的“钉子户”依法予以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水资源费征收率、到位率和入库率逐年提高,五年累计征收水资源费921.3万元,其中市本级739.9万元;市级水资源费征收每年都超过150万元,其中2003年高达171.94万元。至2005年,莆田市累计征收水资源费1411万元,其中市级达1110.54万元。
  (三)水资源执法
  1.执法机构及队伍
  (1)水政监察执法机构及队伍1996年6月18日,莆田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专职化的水政监察队伍——莆田市水政监察支队,带动并推动了全省专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立;支队受莆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履行水政监察权;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编12名。
  2001年5月,又在全省率先成立地市水政监察支队直属大队——莆田市供水公司水政监察大队。翌年9月,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水政监察大队宣告成立。至2005年底,全市共组建水政监察队伍9支,形成了市、县(区)、乡镇和重点水管单位三级水政监察执法网络。是年,全市在编水政监察人员共有87人,其中专职79名,兼职8名。
  1997年7月,莆田市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获得福建省水电厅重奖,奖励三星吉普车1部、北京吉普车2部。1999年,莆田市、县(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部通过福建省水电厅验收,名列全省前茅。
  (2)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及队伍1991年,莆田市成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靠莆田市水土办,编制2人。1999年,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通知》,水土保持监督站行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批、收费、监督”三项权利。2002年,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更名为“水土保持监督站”。
  2.水行政执法
  (1)水政监察1991年,莆田市的两县一区加强水利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整治河道采砂,按规定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当年共处理水事违法案件6起,责令赔偿经济损失3500元,限期修复水利工程3处,调处水事纠纷32起。至1993年,全市依法查处水事案件200多起,调处水事纠纷167起,处理违法人员79人,罚、赔、补金额42.5万元,其中东圳干渠9K+600处受人为破坏,赔补金额28.7万元,限期修复损毁工程33处。
  1998年,莆田市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划分市、县(区)水行政管理事权,建立水行政执法层层责任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举报电话和服务承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九五”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49件,罚款33.75万元,责令赔偿经济损失144万元,治安拘留7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0件,调处水事纠纷260起,有力地维护了水工程安全和水事秩序。笏石镇秀山村村民擅自在东圳干渠第四支渠管理范围内围墙、建房,严重影响东圳干渠堤岸安全。2000年8月16日,莆田市水政监察人员在多方劝说要求其纠正无效情况下,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5处违章建筑。
  “十五”期间,莆田市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执法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查处占河建房和破坏水工程、污染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积极调处水事纠纷。全市共依法查处各类水事纠纷违法案件423件,其中水事纠纷案件160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51.2万元;违法案件263件,查办率100%;查处手续不全水电开发项目22个。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水土保持执法“八五”期间,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40件,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59.4万元,查处违法案件8起。
  “九五”期间,在总结莆田县执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75件,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证622本,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09.7万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十五”期间,以“审批、收费、监督检查”等三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全面实施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监督管理、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流失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许可证年检制度,健全水土保持项目分级管理制度,把总投资800万元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放在县区;按莆田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理顺方案审批程序,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列入莆田市行政审批中心,在莆田市水利局窗口下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五年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188份,合格证年检113份,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53.43万元,罚款3.2万元,恢复性治理总投资52.8万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35起,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65次,检查项目473个。
  3.专项执法
  (1)河道管理
  取缔非法采砂1994年,根据河道管理与行政区域多重交叉的特点,莆田市水政水资源站牵头,组织城、涵两区及莆田县水政监察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少数已严格禁止的机械采砂户和一些未领取采砂许可证、长期在县区边界非法采砂的老钉子户依法进行查处,使河道采砂管理基本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木兰溪濑溪桥上游500米至三江口共33千米河道,溪岸、堤身单薄,莆田市人民政府决定自1998年起实施砂石禁采。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同年起,对禁采段非法采砂和可采段无证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采砂机具;对超范围开采或盗采群众园地进行严厉处罚,一并追缴赔偿款;对许可证不年审,拖欠管理费,予以上限罚款,或对超期限未年审的吊销许可证。至2005年,全市共取缔非法采砂船13只,没收非法采砂机具36台套。
  专项整治2002年9月20日,莆田市县区水政执法人员协同法院、公安、城建、农办等有关部门,对泗华陂管理范围内的危及水工程安全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游泳场30处、饮食店5家,疏通了河道,保证了行洪畅通。2003年6月,莆田市集中一个月时间,重点围绕“整治沿河的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河;整治沿河的屠宰场污水、废水和垃圾直排入河;整治沿河的临时厕所污水直排入河”三项工作,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以县区水政监察大队为落实单位,支队积极指挥协调,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促进农村“防非典”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河道清淤除污行动中,荔城区共投资250万元,投劳14万个工日,清理整治河道、水沟15千米,清理淤泥14.5万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5处;秀屿区投入资金340万元,10个乡镇共清淤河道24条22.1千米;城厢区共清淤沟、渠12条12千米;涵江区总投资208万元,清淤清淤7.29千米;仙游县共投资96万元,完成河道清淤1.026千米。
  (2)“河畅水清,防洪安全”专项执法
  2001年3—5月,莆田市以“河道清障、河道采砂、水工程安全、水土保持监督和入河排污口监控”五项内容为重点,开展“河畅水清,防洪安全”专项执法活动。莆田市水政监察支队和水土保持监督站组成联合执法队,市县区联合执法。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车10辆次、防汛冲锋舟2艘次,取缔无证采砂户28家,拆除采砂动力23部、运砂船21艘、输砂机1部、输砂软管10条、非法采砂场9处;清除占用河道的违章建筑物51处约0.16万平方米、临时违章搭盖183处约4.96万平方米、河道内垃圾土石约3.49万立方米、高杆作物3609棵约0.61万平方米、重要水工程管护范围内的乱搭盖36处约0.06万平方米;审核应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51项,审核率100%。
  同时,对全市未经批准实施开垦、挖沙、取土、采石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在此基础上,重点查处北岸管委会笏石镇来塘村5个机砖厂非法取土造成水土流失案件,责令梧塘783采石场等6家单位停业整顿。市县区联合执法,制止非法采砂。市水政监察支队抓住跨县区河道长、管理难、执法难度大的非法采砂问题,两次组织大规模的联合执法活动,有力打击了木兰溪濑溪桥上游500米至三江口33千米河道禁采段的违法采砂行为,受到沿岸百姓赞扬。
  (3)规范取水许可秩序
  2002年,莆田市从取水许可审批、年审、监督管理、水资源费征管、基础工作等5个方面,集中整治无证取水、无计量取水、超标准违规排水和拒缴水资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将取水资料录入自主开发的水政水资源管理系统。全市共办理申请审批取水许可证240份,其中自来水厂25家、工业用水户148家、水电站67家,许可审批取水量5.52万立方米,计量设施装置率、办证率和年审率均达100%;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缴水资源费60万元。同年,莆田市水利局获得“福建省整顿规范取水许可秩序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4)水行政专项执法联合行动
  该行动自2003年7月25日开始,自2004年6月结束,为期一年。重点规范水面养殖和排污口设置,制止填堵木兰溪河道行为,打击木兰溪下游非法采砂,做好河道采砂安全防范工作。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清除水上阻洪养殖网箱13处,清理阻洪养殖网箱面积4425平方米;完成入河排污口普查,补办排污口审批手续企业114家;查处乱倒垃圾企业8家,清除工业垃圾4.11万立方米;出动水政执法人员510人次,取缔非法采砂船8艘、非法采砂堆砂场18处,责令停产整改的采砂船7艘,拆除没收非法采砂器具15件;查处填堵河道11处,清除土石方8240立方米。
  (5)整顿规范水资源开发秩序
  2005年6—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水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全面清查越级越权审查审批行为,查处严重违法违规的水工程。通过对2000年以来的水库、水电站的建设情况进行普查,共查出水资源论证手续不齐全的水电站14家,责令他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同时,严格执法,对无证取水、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水工程严肃查处,纠正了一批越级越权审查审批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水资源开发秩序,以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执法检查
  1995年,莆田市人大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水法》执行情况大检查,重点查处33个危害水工程安全较大案件,有力地推动水利执法工作。当年,共查处水事案件99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8起;调解水事纠纷8起;罚款10.78万元、赔偿损失0.5万元、工程修复补救措施款24.4万元。
  1998年5月11—13日,莆田市人大组织部分代表、领导及新闻单位等16人组成视察调查组,深入各县(区)、10个治理点及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形成了《关于我市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当月27—28日,莆田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莆田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报告。
  1999年,福建省和莆田市人大组成执法检查团,深入开展“两法”(《水法》《防洪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11个典型案件,逐个落实责任人,限期查处,成效明显。2003年5月26—30日,莆田市人大组织部分常委和人大代表对该市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情况进行视察,对水利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水资源节约
  1988年8月,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莆田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隶属莆田市建设委员会),制定《莆田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按季度下达用水指标,对超计划部分加收水费;1989年计划用水户(工业用水)58户,1991年增至120户,累计节水12.69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1989年的24.6%提高到31.6%。1995年,莆田市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建委、物价委和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城市房屋安装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的通知》,并督促兴化宾馆、荔兴大酒店、武警招待所等宾馆更换新型节水卫生洁具600多套。
  “九五”期间,莆田市以装置取水计量设施为基础,城镇节水工作开始起步。至1997年,全市共有计划用水户256户。
  “十五”期间,莆田市开始以农业灌溉和工业用水大户为重点,依托建设、经贸、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采取装计量、拟定额、定指标、抓考核等手段,努力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全市城乡水资源节约工作。2004年3月,莆田市被福建省水利厅定为全省唯一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时间为2005—2007年。莆田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詹毅为组长的莆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挂牌成立莆田市节水办,统筹城乡节水事宜,莆田市水利局局长黄国贵兼任第一任节水办主任。2005年1月,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正式实施。
  2005年是全省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第一年,莆田市出台了《莆田市用水定额》和《莆田市水价改革意见》,向福建省物价委上报《关于莆田市2010年综合水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的请示》,为实现用水定额管理和提高水价迈出坚实步伐。投入近7000万元,节水350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节水3125万立方米、城镇生活节水375万立方米。湄洲湾火电厂冷却用水年利用海水5.5亿立方米。莆田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污水能力8万吨/日,实际处理5.5万吨/日,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
  四、水资源保护
  (一)水环境监测
  2001年前,水环境监测均由环保部门负责。水环境监测每年丰平枯测定3期,每期2次,按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测定项目有pH、DO、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BoD5、氰化物、砷、总汞、六价铬、铅、镉、铜、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石油类、悬浮物、浊度。选测项目有氟化物、硫化物。
  地面水监测点主要分布于木兰溪、萩芦溪流域,仙游度尾石牌兜、度峰糖厂、仙游城关、濑溪、丰美桥、黄石塔桥、涵三桥、三江口和白沙、萩芦、江口等地生活饮用水源;饮用水源点监测对象为东圳、古洋和外度水库,1年3期6次。
  2001年起,莆田市水利局每年投入资金近10万元,开始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界河水体的水质监测工作,全市共设置22个水质监测点,其中木兰溪干支流10个断面、萩芦溪干流3个断面、7个重要水源地(蒋隔、古洋、东溪、后溪、东圳、东方红及外度7座水库)9个断面;每季度测2次,定期取水化验,按季度编发《莆田市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保证用水安全。
  (二)水污染防治
  莆田市坚持“谁污染、谁处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1989年起实行环境保护市、县(区)长目标责任制,努力改善水环境。
  据1991年统计,为治理水污染,全市59家企事业单位共投资1210.3万元(医疗单位投资183万元),建成废水治理设施30套,其中工业25套,年处理废水总量529.4万吨,处理率2.9%。工业废水处理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经废水处理,去除COD2863.76吨、BOD2184.49吨、SS1639.35吨,在糖厂开榨期间,木兰溪水质与1984年相比明显好转,水质变清。工业废水处理也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莆田县造纸厂投资65万元建成中水回收装置,日处理废水5000吨,每年仅回收纸浆及水循环使用就为企业创效益8万元。1989年,莆田县合成氨厂采用曝气冷却塔闭路循环治理污水,过去每小时排放各种废水1000吨,需补充新鲜水1200吨,经治理后每小时排放基本达标的废水300吨,只需补充新鲜水500吨,有效节约水源,年为企业节约水费15万元。
  2001年起,莆田市加强水功能区划管理,把河流划分为不同功能的特定河段,提出相应的水质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试行)》,莆田市木兰溪和萩芦溪2条流域列入省定规划。至2005年已完成流域的水功能区划分,一级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区及缓冲区;二级区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及排污控制区。木兰溪(含支流)一级区划河段16个,总长287.8千米;二级区划河段4个,总长90千米。萩芦溪一级区划河段7个,总长119千米。2005年,完成境内7块一级水(环境)功能区界的确界立碑工作。
  200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将东圳水库、萩芦溪引水工程和古洋水库划为莆田市城市(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同年,莆田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莆田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采取“四个禁止”措施进行保护:即禁止一切破坏水资源生态平衡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等与水源保护相关植物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废土沙石、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保护区各支流水体利用船舶运输有害毒物质、油类、粪便等(利用车辆运输应确保运输安全,防止洒、漏等事故性排放);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销售使用剧毒和高残留以及滥用化肥和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等。同时,建立重要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加强保护区巡查,特别是在2003年防“非典”期间,设置了警戒线,取水口24小时值班。为加强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2005年涵江区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队,对萩芦溪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17家养猪场和31家养鸭场搬迁或停产;东圳库区大坝以上区域家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也得到清理。
  2005年,木兰溪和萩芦溪水质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83.3%、100%;城区内河水质达标率60%;东圳、外渡和古洋三大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五、水资源调度
  (一)调水工程
  1993年,仙游县开始将大樟溪支流九溪(又称青龙溪)的水跨流域引至木兰溪支流仙水溪,分四级进行开发,既综合利用水资源提供农业灌溉和工业、生活用水,又开发水能资源,年可发电1.96亿千瓦时。1998年,莆田县动工建设外度引水隧洞工程,年可从萩芦溪流域调水1.08亿立方米补充木兰溪流域的东圳水库。2000年,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始筹划,拟从大樟溪流域向木兰溪流域调水1.67亿立方米。至2005年底,九仙溪梯级电站开发工程和外度引水隧洞工程全部完成,金钟水利枢纽工程象溪大坪施工支洞已经开挖。
  (二)调水抗旱
  1991年,莆田市遭遇严重的春夏秋连旱。莆田市采取统一调度,分片输灌,定额配水等措施,优化调度水资源。是年,小(一)型以上水库共放水4.74亿立方米,抗旱保灌面积28666.7公顷。
  2002年,莆田市又逢春夏连旱。东圳水库2次调水300万立方米补充北洋河道,解决了涵江鳗鱼缺水的燃眉之急。仙游县在城区采取分区隔日轮流供水措施,确保了城区10万居民生活用水。
  2003年6月下旬至2004年8月中旬,莆田市遭遇1991年以来最大旱情。莆田市将木兰溪上中游仙游县境内5座中型水库纳入市里统一调度。2003年8月5日起,东圳水库停止向农业供水,保证了莆田城区和沿海部分乡镇100多万人的生活、工业用水。2004年3月22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投资481万元,建成木兰溪陂头应急提水工程,将木兰溪水抽入东圳渠道,累计抽水43.25天1038小时约1345万立方米,有效地缓解了沿海地区生活、农业用水困难。同年,利用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后郑山泵站,放水进入东圳干渠进行灌溉,共计放水406万立方米,既解决秀屿区部分农业用水,又有效减少沿途损耗,节约了用水。
  (三)防汛防灾
  1999年,第14号台风来袭,暴雨酿成特大水灾。莆田市组织专家加强会商,对东圳水库进行科学调度。经调度,东圳水库最大下泄流量800立方米/秒,持续时间仅1小时,削峰率达85%,拦蓄洪水0.8亿立方米,占入库总量1.2亿立方米的66%,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下游防洪压力。
  2005年,第5号台风“海棠”,13号台风“泰利”、19号台风“龙王”正面袭击莆田,莆田出现3次强风强降雨。莆田市坚持科学调度,化害为利,东圳、东方红等大中型水库提前泄洪15次,预泄洪水4590万立方米;南北洋水闸累计开闸放水1224次、1.03万小时、4.9亿立方米水量,不仅减轻下游工程和低洼地带防洪压力,还更换南北洋水体,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
  (四)联合用水
  莆田市经常通过各水闸的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河道调蓄功能。在缓解城市内涝的同时,通过闸门控制城区内河的正常水位,加大北渠引木兰溪水的流量与总量,经常性地对河道进行供水,保证城市生态用水需要。根据内河水质情况,适时通过东圳渠道、延寿溪、下磨溪河道,从东圳水库调水用于北洋河道的冲污、补水和换水,改善河道水质。2004年北渠清淤后,莆田市从东圳水库调水350万方补充北洋河道,抬升河道水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质,使清淤清障后的北洋河道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目标,再现荔林水乡美景。
  第二节 重点水利工程
  一、蓄水工程
  (一)后溪水库
  1994年3月,成立莆田县后溪水库筹建处,着手前期工作。同年12月,完成初设。1995年8月,该工程经福建省计委批准立项;同年9月,工程初设通过福建省水利厅审查。1996年4月7日,成立莆田县后溪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和莆田县后溪水库工程开发公司,负责工程建设。1997年9月16日,工程全面动工。2001年3月27日,大坝封堵蓄水。同年8月,工程竣工。2003年7月17日,工程通过福建省水利厅验收,总体质量优良。至2005年,工程共完成投资4548.8万元,使用土石方4.95万立方米;库内淹没土地120.8公顷、果树37721棵、林木7220棵;迁移群众128户483人。
  2000年12月12日,成立莆田县后溪水库管理处,负责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及坝后电站的安全发供电,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原莆田县水电局管理。2002年5月,该处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更名为莆田市后溪水库管理处;是年10月,并入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现有干部职工23人。
  后溪水库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发电、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多年调节中型水库。该水库处在萩芦溪支流,坝址位于涵江区白沙镇澳柄村,距莆田城关38千米;库区属城厢区常太镇后溪村,集雨面积39.52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水量1660毫米,多年平均来水量3530万立方米;总库容248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994.3万立方米,死库容56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744万立方米,年补水灌溉面积761.2公顷,电站年发电量200万千瓦时,不仅解决了涵江区白沙镇和萩芦溪下游农田灌溉用水问题,还为莆田城区、涵江区和湄洲湾地区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后备水源,增强了莆田市经济发展的后劲。
  大坝为C15砼砌石三心变厚双曲拱坝,最大坝高49.7米,坝顶高程229.7米、厚度2.5米,坝底厚度11.8米;拱坝右岸上部设一重力墩,最大高度11.7米。引水隧洞为圆形,位于拱坝左岸,长177.8米,洞径1.8米,设计最大过水量1.74立方米/秒。溢洪道位于拱坝坝顶中央,开敞自由溢流式,堰顶高程225米,净宽40米;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559立方米/秒,“五百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852立方米/秒。渠道总长3千米,设计最大流量2.74立方米/秒,经南陂、下芋二级电站发电及沿途补水灌溉366.7公顷农田后,注入外渡水库。调节灌溉外渡水库及南安陂灌区394.5公顷耕地,提高该片灌溉保证率。同时,提供涵江区生活、工业用水1744万立方米。电站位于拱坝下游左岸约100米处,尾水紧接原有灌溉供水渠道。
  (二)溪尾水库
  溪尾水库系仙游县九仙溪梯级水电开发的龙头水库,位于仙游县西苑乡前星村,距仙游城关54千米;集雨面积38.44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水量2260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5450万立方米;总库容112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847万立方米。
  1993年11月18日动工建设;1998年4月9日,封堵蓄水。工程总投资11500万元,投工124万工日,使用土石方19.69万立方米(石方17.6万立方米)。
  大坝为砌石双曲拱坝,最大坝高63.5米,坝顶高程848米,正常蓄水位842.5米,设计洪水位845.38米,校核洪水位845.77米。输水隧洞位于河道右岸,岩石地质,总长6198米,开挖洞径3米,设计流量8.66立方米/秒,进水口布置在右岸,为竖井式结构,内设工作闸门与事故检修闸门各1座,采用卷扬机启闭。溢洪道设在坝顶,自由溢流,挑流式消能;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490立方米/秒,五百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695立方米/秒。
  (三)塘西水库
  塘西水库系九仙溪三级电站调节库,位于仙游县社硎乡塘西村,距仙游城关31千米。总控制流域面积113.9平方千米(其中九溪引水72.9平方千米、坝址以上流域面积41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水量2104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4800万立方米;总库容1006万立方米,正常库容789万立方米,调节库容557万立方米。
  1999年7月动工,2005年5月竣工。工程总投资13600万元,投工65.8万工日,使用土石方26.13万立方米(石方20.83万立方米)。水库淹没耕地5.33公顷、林地24.8公顷、乡村公路2.3千米、桥梁3座,淹没柳溪林场、象溪护林站、社供销社、公路道班房等四个单位(共有职工214人、临时住房10人)淹没房屋1255平方米。
  大坝为砌石双曲拱坝,最大坝高70米,居莆田拱坝坝高之最;坝顶高程390米,正常蓄水位385米,设计洪水位387.88米,校核洪水位388.73米。输水隧洞位于河道左岸,岩石地质,总长5220米,开挖洞径3.2米,设计引用流量11.98立方米/秒,进水口布置在河道左岸,为岸塔式结构,内设事故检修闸门1座,采用卷扬机启闭。溢洪道设在坝顶,自由溢流,差动式挑流消能;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597立方米/秒,五百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866立方米/秒。
  (四)双溪口水库
  双溪口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发电的综合利用水库,位于仙游樵溪和柳溪汇合口下游,距仙游城关22.8千米;总控制流域面积183.3平方千米(其中九溪引水72.9平方千米、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10.4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水量1848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12500万立方米;总库容1954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721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423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563万立方米)。
  2003年7月动工,2006年12月5日竣工。工程总投资9326万元,投工58.8万工日,使用土石方18.55万立方米(石方15.28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园地1.8公顷、林地72.3公顷、乡村公路2.9千米、桥梁1座,淹没柳溪林场、护林站等单位,职工3人、临时住房3人、淹没房屋344平方米。
  大坝为砌石双曲拱坝,最大坝高63.3米,坝顶高程167.3米,正常蓄水位164米,设计洪水位164.49米,校核洪水位166.52米。
  输水隧洞位于河道右岸,岩石地质,总长2153米,开挖洞径4米,设计引用流量17.76立方米/秒,进水口布置在河道右岸,为竖井式结构,内设事故检修闸门1座,采用卷扬机启闭。溢洪道设在坝顶,为4孔8米×5米平板钢闸门,采用卷扬机启闭,挑流式消能;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140立方米/秒,五百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1650立方米/秒。
  二、引水工程
  (一)外度引水隧洞工程
  外度引水隧洞工程是福建省第一个利用外资的BOT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北起白沙镇龙西村外度水库,穿过林山、南山河谷,经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渡槽,横贯九华山,将萩芦溪上游流域面积405平方千米的径流跨流域引至延寿溪东圳水库。
  该工程系由32.6千米渠道改建成的无压隧洞,隧洞总长10.85千米,由Ⅰ号隧洞、Ⅱ号隧洞、2段连接段渠道和1座石拱渡槽组成,其中Ⅰ号隧洞长6.74千米,Ⅱ号隧洞长4.11千米,2段连接段渠道长1.74千米,1座石拱渡槽长76米,隧洞为城门洞型,宽×高为4.6米×5.2米,设计流量25立方米/秒,每年可从萩芦溪比原外度渠道多引1.08亿立方米水量进入东圳水库,缓解东圳水库在枯水期供水紧张的局面。
  1992年,莆田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外度引水隧洞工程,取代原外度引水渠道工程。是年11月25日,外度引水隧洞工程经福建省计委批准立项。1995年7月11日,工程初步设计得到福建省建委批复。1997年10月,由莆田县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水利规划院设计。1998年8月18日,莆田县人民政府与香港嘉亮投资有限公司参照国际BOT形式投资建设,建设经营期23年,期满后无偿移交给莆田县人民政府。1998年9月,工程开工建设。由于地质结构复杂,沿途路段均系高山峻岭,施工难度大,工程曾一度搁浅。2001年初改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2002年5月转由莆田中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同年8月洞挖贯通。2004年11月3日通过竣工验收,主体工程总投资13264万元。外度隧洞引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由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负责。
  (二)金钟水利枢纽工程
  金钟水利枢纽工程是福建省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水利工程,为省、市在建重点项目,也是莆田市实施“北水南调”的骨干水利工程,誉为“莆田第二水缸”。
  该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和引水系统组成。水库位于仙游县石苍乡大樟溪粗溪干流中游,距仙游城关51千米。集雨面积200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水量1800毫米,多年平均来水量2.18亿立方米。总库容1056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9148万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7.5米,坝顶高程247.5米。设计蓄水位245米(P=0.2%),校核洪水位247.27米(P=0.02%)。溢洪道堰顶高程233米,安装2扇12×12米弧形闸门。引水隧洞总长26.3千米,洞径3.4米(其中金钟至双溪口水库洞长13.94千米,双溪口水库至北宝峰洞长12.33千米)。库内淹没耕地19.7公顷、果园6公顷、林地206.8公顷,迁移人口293人,拆迁房屋11895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6.07亿元(中央补助8000万元、省级预算内资金补助3000万元)。
  该工程建成后,将拦蓄粗溪上游年来水量2.18亿立方米的优质水源,通过26.3千米的引水隧洞和下游金莆供水工程36千米的输水管网引至莆田市中心城区,年可向莆田市中心城区、湄洲湾北岸和仙游县中南部提供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1.84亿立方米,可从根本上解决仙游中南部灌区1.77万公顷耕地、5480公顷果园的灌溉供水和莆田市100多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同时,也将加快推进湄洲湾国家级天然良港周边的石化、能源基地、林浆纸一体化等工程建设,对实施莆田市“以港兴市、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0年9月24—27日,项目建议书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的审查,规划动态总投资6.5亿元、工期4.5年。翌年9月25日,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得到水利部批复(水规计[2001]399号),并报送国家计委立项。2002年5月,仙游县人民政府受莆田市人民政府委托,依法成立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同年6月12—18日,工程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评估资料上报国家计委。2004年12月9日,项目建议书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发改农经[2004]2826号)。2005年,可研报告经水利部审查同意,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至2005年底,象溪大坪施工支洞开挖等前期工作完成投资300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7.25%。
  三、节水工程
  (一)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
  1996年8月,仙游县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300个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行列,为期5年。是月,开工建设榜头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1998年9月,福建省节水灌溉技术现场会在仙游县郊尾镇召开,郊尾万亩管灌工程深受与会者好评。1999年,赖店、钟山等乡镇建设全省优质稻节水示范片工程,采用U型混凝土渠槽板防渗渠道,起到“旱能灌、涝能排”,“渠道网络化、灌溉节水化”的作用。2000年7月,仙游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全国首批、全省首家通过省级达标验收。至2000年4月底,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667万元(上级补助652.9万元),建成节水灌溉工程78处(千亩以上41处),节水面积8500公顷。具体包括:地下管灌工程16处,埋管249.5千米,节水面积3473公顷;渠道防渗工程59处,防渗长度231.4千米,节水面积4920公顷;喷灌工程3处,埋管9.6千米,节水面积106.7公顷。
  (二)节水灌溉示范园区
  1.赤港农场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园区
  位于涵江区江口镇,是福建省“九五”规划的3个省级现代化节水灌溉示范园区之一,也是莆田市面积最大的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园区。2000年动工建设,该园区节水灌溉面积151.7公顷,其中渠道防渗50公顷、管灌50公顷、喷灌6.3公顷、微喷灌20公顷、滴灌6.7公顷。共铺设U型砼管11.6千米、PE管3.6千米,建成泵房3座、机耕路6条4.5千米、排水沟3千米。工程总投资206万元,工程量8262立方米。农场在水利保障的基础上,通过机械深翻、秸秆返田、绿肥压青、平衡施肥等“营养套餐”,可使农场的氮、磷、钾肥料施用量每公顷减少20%,而单产量利润却可增加20%以上。
  2.显应现代节水灌溉示范园
  位于涵江区白塘镇显应村,是福建省节水技术水平最高的节水工程。该园共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自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二期工程自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运用4种灌溉技术,分区实施,节水灌溉面积10.7公顷,其中大田微喷灌7公顷、孔口型滴灌带滴灌1.7公顷、无滴头软管滴灌和带滴头软管滴灌2公顷、标准化塑料连栋大棚1座,建有泵站和监测控制室各1座,铺设砼管1.2千米、UPVC管道2.1千米、软管5.68千米。工程投资168.53万元,总工程量1000立方米。园区建成后,经济效益明显,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9,年可新增效益12.9万元,增加耕地2500公顷,1800个工日。
  (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1.萩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设计总投资1000万元左右,共分8期。2000年开始实施,至2005年底,已实施5期,共完成投资815.75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完成投资287.45万元,建成太平陂灌区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片;二期工程完成投资96.8万元,实现外度引水工程渠首4.5千米清淤、防渗和加固目标;三期工程完成投资81.5万元,对外度引水工程渠道2.5千米进行了清淤、防渗和加固,对南安陂灌区总干渠3.97千米进行了砼衬砌防渗;四期工程完成投资200万元,完成外渡引水渠道清淤、防渗约12千米;五期工程完成投资150万元,完成太平陂干渠2千米防渗和沁后水库灌区干支渠节水改造。该工程建成后,在保证涵江供水的同时,将取代石盘水库水源向西天尾镇自来水厂供水,日供水约2万立方米,以适应该地区经济发展的用水需求。渠系水利用系数已由不足0.5提高到0.75,年可节水2331万立方米。灌区工业产值从改造前的57.49亿元提高到87.3亿元,农业产值从改造前的1.21亿元提高到1.62亿元,萩芦水电管理处收入也从改造前不足800万元提高到1200万元左右。
  2.农业综合开发东圳灌区水利骨干工程该工程总投资2471万元,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于2003年12月20日动工,2004年5月竣工,共完成投资1400万元;二期工程于2004年12月动工,2005年7月竣工,共完成投资1071万元。整个工程共开挖疏浚干支渠总长41.84千米,衬砌防渗干支渠总长51.29千米,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103座,建设测水量水设施24处;东圳灌区年可增加供水2345万立方米,节水4700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2400公顷,为灌区新增粮食及其他农产品1185万千克。
  3.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古东灌区由古洋和东溪2个中型水库灌区组成,灌区土地总面积9400公顷,设计灌溉面积4040公顷,涉及赖店、盖尾、郊尾、龙华、鲤南5个镇及3个农场。2002年5月,福建省水利厅审查通过古东灌区初步设计报告,列为全省灌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同年9月,正式批复建设,工期5年(2002—2006年)。工程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重点对水库干渠进行防渗化处理。累计投入资金292万元,完成干渠清淤18.6千米、防渗8.31千米,修复水毁工程32处,配套完善排洪闸等渠系建筑物26处,恢复灌溉面积813.3公顷。
  4.东方红灌区左干渠改造工程该工程自2003年12月5日始,至2007年12月12日止,分五期实施。共完成投资133.28万元、防渗砼量2723立方米,改造左干渠9249米,基本上排除了干渠安全隐患,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其中,第一期从2003年12月5日至2004年3月1日,由南平市源辉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完成干渠改造2240米,防渗砼量670立方米,工程造价39.68万元;第二期从2004年9月25日至10月27日,由南平市源辉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完成干渠改造1810米,防渗砼量590立方米,工程造价27.80万元;第三期从2005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由福建省围垦工程处中标施工,完成干渠改造1987米,防渗砼量370立方米,工程造价19.5万元。
  (四)万亩节水灌溉工程
  1.仙游县榜头镇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建于1996年8月,系莆田市第一个以节水灌溉工程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万亩旱片改造工程,推广运用节水型管道和渠道防渗为主的输水灌溉新技术。投资425万元,新建干渠防渗工程13.16千米,埋设地下输水管道7.6千米,配套田间U型支渠19.45千米,使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由0.45—0.5提高到0.7—0.75,受益面积700公顷。
  2.仙游县大济镇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1998年动工,1999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65万元,建设兴山渠渠道防渗工程8.2千米,修复水闸6座,效益10个村686.7公顷旱田。
  3.仙游县城东办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9年动工,2000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34万元,效益8个村1026.7公顷旱田。
  4.莆田县埭头镇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9年动工,2000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40万元,效益5个村1.01万亩旱田。
  5.莆田县东峤镇红屿垦区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7年动工,1998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20万元,效益5个村673.3公顷旱田。
  6.莆田县平海镇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7年动工,1998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40万元,效益6个村746.7公顷旱田。
  7.莆田县灵川镇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8年动工,1999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15万元,效益5个村706.7公顷旱田。
  8.莆田县北高片万亩旱片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于1999年动工,2000年建成。工程总投资320万元,效益4个村666.7公顷旱田。
  9.郊尾万亩管灌工程郊尾万亩管灌工程是仙游县实施节水增产重点县规划后建成的第一个节水骨干工程,1997年动工建设,1998年建成。共完成投资588万元(争取农业开发银行贷款100万元)、投工3.49万工日、土石方3.8万立方米,埋设地下输水管道27.5千米,效益面积820公顷。
  10.莆田太平陂灌区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工程该工程是国家计委、水利部确定的第一批全国20个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项目之一。位于莆田县梧塘镇、萩芦镇境内,受益梧塘松西、梧梓、九峰等19个村,示范区面积为669.5公顷,其中:渠道防渗面积534.5公顷,管灌面积136公顷。1997年被国家计委、水利部确定为全国20个高标准节水示范项目之一。同年12月动工,1999年元月竣工。同年7月以92.5的高分在省内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经济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共完成投资360.7万元、土石方4.54万立方米,年可节水715.96万立方米,年可增加收益103万元,其中花生亩增20—30千克、水稻亩增20—45千克、小麦亩增14—22千克、大豆亩增15—32千克、蔬菜亩增161—188千克。完成的主要工程有:渠道防渗20.5千米,其中砌石渠10.2千米、预制砼“U”型槽10.3千米;取水工程1座,铺设压力干管115米、输水管网12千米;机耕道路2千米。
  11.福建省优质稻生产基地赖店镇和钟山镇是福建省优质稻生产基地,两基地共投资373万元,建设U型混凝土渠槽板防渗渠道14.3千米,节水灌溉面积200公顷。
  12.省级节水灌溉示范片2000年完成榜头镇南溪和龙华镇爱和2片省级节水灌溉示范片工程建设,共完成总投资212万元,建设U型混凝土渠槽板防渗渠道16.3千米,节水灌溉面积200.5公顷。
  四、供水工程
  (一)涵江供水工程
  涵江供水工程水源取自外渡引水工程。水厂位于萩芦镇崇圣村,设计日供水能力8万吨。涵江供水工程建设共分三期。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在1991年前完成。三期工程建设在1996年9月竣工,日供水能力5万吨(设计供水能力10万吨),共完成投资1124万元,埋设直径1000毫米预应力压力管2500米、直径800毫米钢管66米。1997年7月技改,涵江供水厂净水站日净化能力5万吨扩至8万吨。
  2002年7月至2003年,完成涵江东部供水工程,涵江供水工程供水管线自福厦路林柄村路口向赤港高新技术园区延伸,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供水管线全长2990米、直径400毫米,供水能力1.4万吨/日。
  涵江供水工程原由莆田县供水厂管理,2002年2月划归涵江区,更名为涵江区供水厂;同年9月,与涵江区自来水公司合并成立涵江区供水管理处。至2005年底,涵江区供水管理处日供水能力已达13万吨,直径80毫米以上供水管道长约140千米,供水总面积120多平方千米,覆盖涵江城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莆田高新技术园区及西天尾镇部分区域,供水用户2.4万余户,受益人口30多万人。
  (二)涵江北洋供水工程
  涵江北洋供水工程系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时属涵江历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北起莆田外渡水库引水渠道9.7千米处,南至涵江城区中心——新涵大街路口,水源取自外渡引水工程,水厂位于梧塘镇松东村,设计日供水能力5万吨,效益人口15万人。至2005年,日供水能力达4.5万吨,共有用水户1.21万户,效益涵东等4个乡镇52个村15.6万人。
  该工程由福建省水利厅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设计,闽江水电工程局施工,涵江区水利水电局管理。工程利用重力供水,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于1992年12月29日正式动工,1994年12月8日竣工通水,为涵江建区十周年献礼,共完成投资2000万元,铺设管径800毫米引水管道20.2米、2米×2米的引水隧洞840米和管径600毫米—800毫米供水管道6300米,日供水能力2.5万吨。二期工程于1995年12月27日开工,1998年7月竣工,共完成投资2994.6万元,铺设预应力压力管道13千米(其中管径800毫米的4千米、管径600毫米的3千米、管径400毫米的6千米),日供水能力2.5万吨。
  (三)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
  该工程是引莆田东圳水库之水,经加压输送到湄洲湾北岸开发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莆田县沿海乡镇的基础设施项目,是莆田建设新兴港口城市的主要水源,供水区域人口达100万人。工程设计供水流量3立方米/秒,相当日供水26万吨,原概算投资3.32亿元。其中一期工程设计流量1立方米/秒,日供水8.6万立方米,原概算投资1.55亿元,调整概算后投资1.88亿元(含二期工程部分项目提前建设)。
  1993年7月,一期工程动工兴建。该工程被省人民政府列入“八五”重点建设计划。是年11月20日,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东圳至龙桥主管道正式动工。1996年6月9日,莆田市引水专管工程全线管道顺利通水。是年12月10日,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一期工程木兰溪输水钢管拱桥成功合龙。同月30日,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一期工程全线建成,工程质量优良。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东圳水库至秀屿专管送水于1998年1月15日一次性成功,具备日供水8.6万立方米的能力。是年8—11月,湄洲湾北岸供水一期工程12个单位工程通过省水电厅验收,其中优良11个,优良率达92%。截至2002年12月,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7124万元,共铺设管道44.08千米,其中钢管长10.6千米,预应力钢筋砼管长33.48千米。
  (四)东溪供水工程
  东溪供水工程位于仙游县赖店镇,水源取自东溪水库,设计日供水能力3万吨,设供水总站1处、供水分站3处,主管道长18.2千米、管径600毫米;配水管网15千米。工程总投资2009.9万元,其中主管道投资1309.38万元、乡镇管网投资891.5万元。
  该工程于1993年8月动工,1996年11月竣工投产,效益人口6000人。期间,工程几易业主,进展缓慢。1998年8月,仙游县人民政府决定,由仙游县水电局成立“仙游县东溪供水有限公司”进行管理,1999—2001年,再投资金205万元,完善水质净化设施。至2005年,日供水已达1.3万吨,受益赖店、盖尾、郊尾、枫亭四个镇的部分村庄,人口6.8万人。
  (五)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
  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是福建省重点工程,也是国内首家成功应用新型管材——离心浇注式玻璃钢管的跨海供水工程,跨海长度时为国内最长。该工程自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忠门阀门井取水,沿新文公路至西埔口,经国防路规划线到达山亭乡山柄村海边,跨海引水至湄洲岛,再沿岛上西部滩地经樟头村接入北埭自来水厂。概算总投资4250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日供水能力2万吨、二期日供水5万吨。至2005年,日供水已达0.3万吨,受益湄洲岛11个村37531人。
  该工程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1994年6月,进行可行性研究。1996年7月,作为湄洲湾北岸供水一期工程的延续工程进行立项。1997年9月,正式通过福建省计委立项。同年5月20日,一期工程动工建设,分4个标段施工,跨海段采用专制法兰和套筒接头等新工艺,解决了海上运输吊装和海底管道接头等难题。2000年4月29日,提前6个月试通水成功,节约投资780万元,工程质量优良,总体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在类似工程中借鉴应用;共铺设供水管道17.75千米,其中忠门至海边9.45千米、跨海段5.12千米、湄洲岛上3.16千米,管径600毫米。供水管道陆上为预应力钢筋砼管,跨海段为离心浇铸玻璃钢管。2002年1月20日开始配套建设岛内南部供水管网,至2002年5月5日全部完成,共铺设管网6.06千米。
  该工程建成后,东圳水库水跨海入岛,从根本上改变了湄洲岛人民靠天饮水的历史,为湄洲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提供了可靠水源保障。
  (六)秀屿城区供水工程——笏石水厂
  笏石水厂水源取自东圳水库,水厂位于后郑山。设计日供水能力3万吨,效益人口18万人,其中:一期工程日供水1万吨、效益人口6万人;二期工程日供水2万吨,效益人口12万人。至2005年,日供水已达0.3万吨,效益笏石镇区及周边11个自然村3万人。
  一期工程于2002年8月8日动工,2003年11月16日建成通水,绿洲小区首批300多户居民率先喝上了自来水,结束了笏石城区无自来水的历史,为秀屿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设提供可靠的保证。该工程从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后郑山附近管道开口引水,共完成总投资1180万元,铺设管径600毫米引水管200米、管径110毫米—350毫米配水管网14.27千米。
  该工程由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秀屿区通达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与管理;年均供水收入约200万元,2005年供水总收入250万元。
  (七)平海湾跨海供水应急工程
  平海湾跨海供水应急工程是国内跨过海域最深的跨海供水工程,跨海段平均水深25米,最深处达35.6米。该工程从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新厝店阀门接管引水,供原水至平海半岛和南日海岛,沿途配置东峤、南日2座净水厂,铺设配水管网供水到户;设计日供水能力6.5万吨(其中南日岛1.5万吨),受益南日、平海、东峤和埭头4个乡镇85个村和1支海防部队共37.6万人。供水主管道总长44.46千米,其中陆上干管长34.6千米,采用玻璃钢管,沿途经埭头至石城线路铺设,管径500毫米—800毫米。跨海段9.86千米,在埭头镇石城村红山入海,在南日镇山初村南浦头海岸登陆,采用新型管材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SPE管),沿南日水道铺设,管径500毫米,管长48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8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300万元、省级补助500万元、市财政投入5000万元,其余由秀屿区自筹。
  该工程由厦门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跨海路线勘察,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和莆田市水利水利勘测设计院联合设计。2005年10月21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福建省水利厅评审。同年12月23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福建省发改委批复,并上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争取列入国家补助项目。
  五、防洪排涝工程
  (一)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
  1994年4月7日,市政府召开木兰溪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咨询会议。全国各地共有50多位水利专家参加会议并考察工程现场。是年7月,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成立,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1998年1月8日,贺国强省长在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中,把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列入省1998年重点大中型项目。是年6月24日,该项目通过省计委正式立项。
  1999年12月27日,木兰溪下游防洪一期工程举行开工仪式。2002年底,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8261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94.6%,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任务,一期工程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获中央拔款8900万元,占到位资金1.6329亿元的55%,占概算总投资1.9303亿元的46.1%,高于同类项目的国家补助比例。
  2003年11月18日,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实现与一期工程顺利衔接。二期工程自木兰陂至黄厝,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将二期工程分为郑坂段和霞林段,均是国债续建项目。郑坂段概算投资1.86亿元,工期2.5年,建设范围自郑坂至黄厝一期进口,新建堤工程5899米,河道整治2338米,新建水闸、旱闸各2座,4个堵口段式;霞林段概算投资1.968亿元,工期30个月,建设范围自二期郑坂段上游接头到东圳水库倒虹吸管桥,工程建设规模包括整治旧河道1998.63米,两岸筑堤4335.16米,新建北渠进水闸、霞林水闸以及横山排涝闸坡;加固保护全国重点文物木兰陂等。霞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发改委待批。三、四期工程列入省、市前期重点工程,正在加紧前期工作。
  (二)城区防洪工程
  莆田市城区地处木兰溪沿岸,因无设防,常年遭受洪水威胁。1993年,仙游县在全市率先着手编制城区防洪工程规划。1998—1999年,涵江区、城厢区、莆田县陆续完成城防工程规划与初步设计工作。全市计划建设城区防洪堤58.88千米,其中:城厢区5.3千米,涵江区12.82千米,仙游县20.52千米,莆田县19.04千米,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1.2千米。1999年5月,莆田市城防工程正式动工。200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追加任务7.48千米,其中:莆田县3.13千米,仙游县5.35千米。同年9月7日,涵江区率先通过完工验收。同月25日、26日,仙游县、莆田县分别通过完工验收;12月14日,城厢区通过完工验收。截止12月底,莆田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结束了莆田城区基本不设防的历史。全市共投资6800多万元(国家补助2644万元),建成城防工程20处68.16千米,超额完成1.8千米,使原来不足两年一遇的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二十至三十年一遇,有效地保障了城区44.7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200多家企业的正常生产,每年减少损失上千万元,还扩大了城区面积,美化并改善了城区生活环境。
  2004年,仙游县结合木兰溪南岸公园建设,采取“以地建堤”的办法,由外商投资286万元,建成防洪标准二十年一遇的浆砌石堤防0.76千米。
  (三)排涝工程
  1.南箕水闸。该闸系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新建排涝闸,主要排新镇(西布墩)、斗门、荔浦、霞浦、新丰、城郊等地涝水,设计洪水标准为“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为“五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漫溢。闸设2孔,每孔净宽3.5米,设计排涝流量88立方米/秒;采用2台单吊式电动手动启闭机启闭。2001年5月动工,2004年3月完工,总造价350万元。
  2.新镇水闸。该闸也是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新建的排涝闸,主要排泄埭里、吴山、阔口等地涝水,设计洪水标准为“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为“五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漫溢。闸设4孔,每孔净宽3.5米,设计排涝流量175立方米/秒,采用4台单吊式螺旋式电动手动启闭机启闭。2000年11月动工,2004年4月竣工,总投资502万元。
  六、围垦工程
  (一)后海围垦
  后海垦区面积2020公顷(30300亩),简称“303”工程,是莆田市至今最大的围垦工程,也是福建省排名第二的围垦工程。后海围垦海堤东起埭头镇潘宅村尾厝山,西至北高镇冲沁村龟山。围垦主要有184米长的海堤堵口,1623米长的海堤加高培厚、防渗、排涝闸修复及新建纳潮闸4个部分。1991年3月21日工程开工,工程总投资2974万元,投劳107万工日,土石方68万立方米,主体工程于1992年10月底竣工。海堤总长2457米,平均高度9.5米,堵口堤高33.5米,可开发垦田面积1066.67公顷,水产养殖面积933.33公顷。11月13日,莆田县举行后海围垦工程竣工庆典大会。
  1992年12月,莆田县成立后海围垦管理局。翌年1月转入垦区综合开发。莆田县人民政府为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垦区滩地中划出686.93公顷,按照后海前期工程投工、征地以及续建期间生产损失等项目,分配给埭头、北高、东峤三镇,其中:埭头475.33公顷,北高173.93公顷,东峤37.67公顷。垦区分两部分,其中:农业种植区1120公顷,由埭头、北高、东峤三镇组织开发;水产养殖区900公顷,由莆田县后海围垦管理局负责开发。
  农业种植区1993年,营造防护林111.93公顷,其中沿农业区四周滩岸造19.36千米长、10米宽的农田防护林基干林带19.33公顷;农田防护林网辅林带99条85.66公顷;17.36千米长、14米宽的垦区道路防护林6.93公顷。1994年,农垦滩地可耕地面积达80%,种植大麦、小麦、花生、大豆、番薯等农作物。1995年4月,垦区第一期综合开发通过国家、省、市、县农业开发办联合验收合格,形成了沟、桥、闸、水、电、路等配套的综合基础设施。共有与东圳渠道相连的引水渠2条17千米;排洪渠道8条17.7千米,排蓄水干沟17条1463千米,蓄水干沟12条27.5千米、支沟154条84.15千米、斗沟2800条280千米;进场主公路3条15.3千米,机耕路16条25.52千米,田间板车路154条88.32千米;公路石拱桥4座,桥闸42座,涵洞1座;变压器2台350千伏安,低压供电线路6千米。是年,浙江棉农在垦区试种棉花获得成功,每公顷产棉花825千克,当年创效益1980万元。至1997年,种植棉花达400公顷。1998年,种植区发展蔬菜、芦荟等高优农业,形成规模。农垦低滩位进行结构调整开发水产养殖池166.67公顷,农垦区面积为953.33公顷,年总产值1200万元。
  水产养殖区该区由533.33公顷淹没区和366.67公顷养殖池组成。533.33公顷淹没区于1993年4月由莆田市长海渔业公司(个体联合体)租赁经营五年,1996年10月签订合同续租至2003年4月。淹没区综合养殖鱼、虾、蟹、贝类,开发网箱养鱼1000口,牡吊养33.33公顷,拦网养殖大黄鱼、日本对虾66.67公顷。1996年,西区滩地开发建成养殖池266.67公顷。是年10月,东区滩地实行转让开发,建对虾池100公顷。同年,水产区总产值4000万元。1998年起,农垦低滩地改造成养殖池166.67公顷,水产区面积增至1066.67公顷。1999年起,养殖池采取立体混养的模式,养殖虾、贝、蟹、鱼等名优品种,育苗室繁育了部分虾、蟹、鱼苗种自供自给垦区养殖。垦区水产集生产、科研、示范于一体,是莆田市养殖面积最集中、养殖名优品种最多、养殖单产最高的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功能区。2002年,水产区水产品总产量9405吨,总产值1.66亿元。
  (二)北江围垦工程(俗称101工程)
  北江围垦工程系福建省第一个以股份集资联合围建的万亩围垦工程,也是当时福建省最大的股份合作围垦工程,由忠门镇后坑、柳厝、王厝、忠门、琼山、西埔口和利山等7个自然村2万多农民和忠门镇经济联合社以股份合作形式集资建造。该工程位于忠门半岛中部北向的平海湾内,围垦面积673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573公顷,淹没区近100公顷,效益人口2.2万人。
  海堤位于平海湾西南端的忠门镇利山村和后坑村之间海域,南自山亭乡利山村山西鼻,北至忠门镇后坑村萩芦,总长2.6千米。堤向东北,堤顶高程黄零+7.5米,防浪墙高程黄零+8米,堤后公路高程黄零+4.5米。南端设利山排涝闸、北端设后坑纳潮闸各1座3孔,净宽9米。
  该工程委托福建省水利建设咨询服务中心设计,概算总工程量95.54万立方米、投劳120万工日、总造价2032万元(包括追加概算350万元)。1991年4月始,开展前期工作。同年9月,完成测量、钻探和“三通一平”工作。1992年1月,工程初设通过福建省水电厅审查,水闸和管理房动工建设,由忠门建筑公司承建。同年5月,海堤工程动工,由福建省水电工程局承建。是年8月,水闸工程基本完成。1994年5月3日,海堤一次性堵口截流成功,同月21日闭气合垅。1995年7月1日,海堤工程完工。翌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共完成投资2113.7万元。
  工程完工后,移交北江围垦工程管理所管理,隶属忠门镇人民政府。1997年12月,经北岸管委会批准,成立北江海堤管理处,归口北岸水电局领导,全权管理北江海堤的防汛和大堤安全等工作。定性事业单位,定编6人,在职3人。2002年,又把该管理处划回忠门镇负责管理。
  (三)澄峰围垦工程
  该工程是福建省采用BOT方式兴建的第一个围垦工程,福建正荣集团取得三十年特许经营权。该工程位于荔城区北高镇,处于兴化湾内,距市区26千米。计划总投资17550万元,围垦面积6800公顷(耕地面积572.8公顷、水产养殖面积106.1公顷),保护面积360公顷。
  海堤3条总长4636千米,其中:1号堤长806米,堤线自北高澄峰村后程口至鸡公山;2号堤长2546米,堤线自鸡公山至莱屿岛;3号堤长1011米,堤线自莱屿岛至美兰码头。堤上设排涝闸1座4孔,总净宽20米;纳潮闸2座11孔,总净宽33米。
  2001年1月开始筹建,2003年9月施工许可获批,同年11月18日动工建设。2006年11月23日堵口合垅,12月6日堵口闭气。
  该工程建成后,不但可进行农业、林业和水产养殖等综合开发,还将促进莆田市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对邻近的美兰、江边海堤起到屏障保护作用。
  (四)省道201线妈祖城路堤工程
  省道201线妈祖城路堤工程位于秀屿区忠门半岛东南部,湄洲湾文甲和山柄两矶头之间,距市区40千米。设计总投资1.3亿元,围垦面积493.5公顷。
  路堤全长4493米,自山亭乡文甲村至山柄村,堤线自东岸文甲至西岸山柄。按“五十年一遇”高潮位加“五十年一遇”风浪组合、允许越浪的防潮标准设计,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段面为复合斜坡式,堤身采用山土填筑,设计堤顶高程7.2米、防浪墙顶高程8.2米。东岸设纳潮闸1座5孔,每孔宽3米,闸底高程﹣1.5米。西岸设水闸2座,其中:纳潮闸2孔,每孔宽3米,闸底高程﹣1.5米;排洪闸5孔,每孔宽3米,闸底高程﹣3米。
  2005年3月28日,工程初设通过莆田市发改委和水利局联合审查。同年8月1日动工建设,至2005年底完成投资6800万元,海堤进占2.2千米。
  该工程建成后,将带动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为莆田市建设湄洲岛旅游区,弘扬妈祖文化奠定基础。
  (五)省道201线东吴段路堤工程
  省道201线东吴段路堤工程位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及山亭乡,东侧与省道201线妈祖城路堤相连,西侧与秀屿港东吴港区1—3号泊位码头相接,距市区约40千米;设计总投资1.8亿元,围垦面积611.3公顷。
  路堤全长4239米,堤线自西侧东埔镇东吴牛头山起,从海上筑堤至东侧山亭乡山柄山头,路堤东侧穿过两堤连接线道路与妈祖城路堤联成一体,西侧外堤与东吴港区1—3#泊位码头相衔接。设计路堤底座基宽约100米,堤高8米—10米,堤后公路宽16米(二级路)。堤线东岸(山柄侧)设置纳潮闸5孔,每孔净宽3米;西岸(东吴侧)设置排洪闸1座,9孔(2孔为排纳兼用),每孔净宽3米。
  2005年10月,工程初设通过莆田市发改委和水利局联合审查。
  第三节 防汛抗旱
  一、防汛建设
  1991年,莆田市防汛工作正式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制定了“防汛抢险联络图”等“六图表、七制度”,初步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轨道。1992年12月进行县区防汛办初级达标建设验收,莆田、仙游两县达标,城厢区基本达标,涵江区未达标。翌年11月,莆田市、县(区)二级防汛办初级达标建设全部通过验收。
  此间,全市防汛办、大中型水利工程共配备能沟通省、市、县及大中型水利工程、水文报汛站无线电台24部,能沟通县区、乡镇无线电通讯网络的台式和手提式对讲机65部,形成了一个覆盖市、县、乡三级,多功能无线电通讯网络。
  “九五”期间,莆田市建成木兰溪流域洪水预警系统,包括1个中心、6个分中心、7个中继站、18个水位雨量站和22个雨量站,水雨情信息覆盖面积1930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地面积的50.8%。建成市、县区防汛办、市水文分局及东圳水库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9套;建立了市防汛办、莆仙两县防汛办、市水文分局及东圳水库电话录音系统5套,市防汛办、东圳水库还配备海事卫星电话2部;完成濑溪、仙游水文站、木兰溪陂头站、仙游榜头(水位)站和东甲、秀屿潮位站等6个站点的“双水位”(警戒水位和危险水位)重新核定工作,莆田市、莆田县分别荣获福建省“双水位”重新核定工作地(市)级和县(区)级三等奖。
  1997年,市县(区)开展“三化”(正规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中级达标建设活动。至1999年,市县区防汛办全部完成“三化”中级达标建设。2000年,莆田县防办在全省率先建成县级防汛指挥中心示范县。通过“三化”达标建设,莆田市建成了市防汛调度中心大楼,制定了规章制度19项、莆田市城市防洪等预案6项,绘制了辖区水系图、防洪工程系列图、旱区分布图、水利工程分布图、军民联防抢险图与简表、江河水文特征图与简表、抢险队伍表等九图三表,编制了《莆田市防汛简易手册》,配置了计算机、卫星云图机、大屏显示器、扫描仪等先进设备。
  “十五”期间,在原有“三化”达标的基础上,莆田市继续强化防汛信息化建设。建成新的市防汛指挥中心和新的局域、广域网络;完成4个区的县级洪水预警系统建设,增设13个雨量站和水位雨量站,扩大了水雨情自动监控范围;完成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的更新改造,正常接收风云2号气象卫星发送的云图;建成市区、后海2个测站的风情系统;建成市、县区6套台风信息实时自动采集分析系统;建成市、县区防汛视讯会议系统并投入运行;正式启动木兰溪和萩芦溪2条流域洪水预报和调度软件开发。同时根据实际,每年修订防汛预案,并由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力求预案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预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抗洪救灾
  1999年,第14号台风来袭,暴雨酿成特大水灾。莆田市各级党委、政府全力以赴,靠前指挥,各级领导干部走村入户,组织和帮助低洼地及危险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驻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紧急出动官兵1000多人、民兵2500多人,动用冲锋舟和橡皮艇38艘,帮助地方安全转移群众。仙游县盖尾镇后井水库溢洪道严重毁坏,危及工程安全和下游群众,情况十分危急,驻莆部队和武警官兵200多人奋力抢险,保住了水库大坝。10月9日,全市一天内安全转移群众15.34万人。东圳水库自9日傍晚起,上游来水剧加,水库水位骤升;市、县党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专家加强会商、科学调度,经调度最大下泄流量800立方米/秒,持续时间仅1小时,削峰率达85%,拦蓄洪水0.8亿立方米,占入库总量1.2亿立方米的66%,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下游防洪压力。10月10日凌晨4时,新度镇、城郊乡9万群众被洪水围困,福建省武警总队立即派出50多名官兵和8艘救生船赶赴灾区,支援疏散群众,转移物资。刚投入试运行的木兰溪流域洪水预警报系统及时发挥作用,准确提供各站点降雨量及木兰溪干流的洪峰水位,为领导指挥和各工程洪水调度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下游淹没损失。
  2005年,第5号台风“海棠”、13号台风“泰利”、19号台风“龙王”正面袭击莆田,出现3次强风、强降雨。为应对频繁来袭的台风暴雨:1.莆田市加大监控力度,提前做好防范,各重点部门全天候值班监控风情、雨情、水情和工情;2.及时除险加固,提前消除隐患,水利部门排查工程险情80多处,提前加固50多处;建设部门排查并加固在建工程200多处,排查危房1672幢,拆迁工地危房20多处;3.通知船只进港,组织人员上岸,全市5072艘渔船、1488位渔排养殖人员每次都按预案提前进港避风、撤离上岸;4.集结抢险队伍,紧急转移群众,全市共安全转移群众24.89万人次;在抗击“龙王”台风中,湄湄洲岛把前往旅游的8000多位游客安全送离海岛,避免了旅游事故;5.坚持科学调度,及时抢险救灾,东圳、东方红等大中型水库提前泄洪15次,预泄洪水4590万立方米;南北洋水闸累计开闸放水1224次、1.03万小时、4.9亿立方米水量,减轻下游工程和低洼地带防洪压力。
  三、抗旱保苗
  1991年,春夏秋连旱。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分片包干,组织机关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配合乡镇狠抓抗旱工作。从水电、农机、物资、供销等部门抽调人员,深入农村,认真提供抗旱服务。全市共投入抗旱资金620.98万元,动用机电灌设备3996台4.80万马力、其它抗旱机具14.39万件,抗旱高峰期投入劳力93.8万人。水利管理单位严格用水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度,分片输灌,定额配水。小(一)型以上水库共放水4.74亿立方米,抗旱保灌面积2.87万公顷。莆田市、县由当地驻军配合,在常太和钟山两乡(即东圳库区)进行人工增雨,分三个阶段作业,共发射增雨弹1340枚,增雨35.8毫米—136.1毫米,缓解了夏、秋旱情。
  2002年,春夏连旱。东圳水库2次调水300万立方米补充北洋河道,解决了涵江鳗鱼缺水的燃眉之急。古洋水库连续51天动用23台抽水机,日夜抽取死库容,向城区应急供水,并在城区采取分区隔日轮流供水措施,确保了城区10万居民生活用水。仙游县还在龙华镇2次实施人工降雨,并制定了城区应急供水方案。
  2003年6月下旬至2004年8月中旬,莆田市持续受旱。面对严重旱情,全市上下动员,挖掘潜力,采取各种措施抗旱救灾。1.科学调水。东圳水库2003年8月4日水位61.16米、库容4275万方,从当年8月5日起,至2004年10月9日止,停止农业灌溉用水431天,保证了莆田城区和沿海部分乡镇100多万人的生活、工业用水;东方红水库12月8日水位49.71米、库容291.5万立方米,投资12万元,在37米高程的排沙孔外接管道(Φ600)150米,与华正供水管连接,充分利用低水位库容,保证江口镇和福清部分群众生活用水;木兰溪上中游仙游县境内5座中型水库纳入市里统一调度,除正常生活供水外,发电用水需报市里批准。2.打井取水。两年间共打各类水井4723口,解决1.5万群众和2.82万头大牲畜饮水问题。3.用车送水。秀屿区和荔城区从2003年12月起,每天组织2辆送水车,给饮水困难的东峤镇霞东、霞西两村和西天尾林山村无偿送水,累计送水18506吨,其中秀屿区14120吨、荔城区4386吨。4.泵站抽水。2004年3月22日由政府投资481万元,仅用36天建成木兰溪陂头应急提水工程,安装单台出流量0.72立方米/秒水泵5台,日抽水31万立方米,4月30日投产,累计抽水43.25天、1038小时约1345万立方米,缓解了沿海地区生活、农业用水困难。5.管道引水。利用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后郑山泵站,放水进入东圳干渠进行灌溉,共计放水406万立方米,既解决秀屿区部分农业用水,又有效减少沿途损耗,节约了用水。6.人工降水。两年共实施人工增雨26次,发射火箭弹99发,增加降雨200毫米—250毫米。全市共投入抗旱资金3935万元、抗旱劳力56.13万人、抗旱设备3560台套、泵站623处,抗旱灌溉2.68万公顷,临时解决人饮困难22万人。
  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991年起,莆田市在全面开展冬春水利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分批实施初级水利化建设。至2005年底,仙游县和涵江区相继跻身福建省初级水利化县行列。
  (一)冬春水利建设
  莆田市各级人民政府都把冬春水利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通过“以奖代补”,以点带面等做法,除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和危险工程隐患处理加固外,莆田市冬春水利建设,沿海一般以发展供水、节水型灌溉为主;山区以小流域治理和发展小水电以及中低产田改造为主;平原以河道及渠道清障、清淤疏竣和发展节水型灌溉为主。一般每年9月就开始编制计划,下达任务和动员部署,10月开始全面组织实施,至次年3月完成。
  1991年起,库、堤、闸除险加固和乡镇供水、电气化建设等成为每年冬春水利建设的重头戏。1999年开始,城区防洪工程建设掀起了冬春水利建设高潮。“十五”期间,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维护健康生命,及水库、海堤除险加固成为各地每年冬春水利建设的亮点。
  每年冬春枯水季节,莆田市都广泛发动广大干群修水库、建围垦、搞节水灌溉,改造中低产田,做到年年有重点,季季有项目,村村有工程,户户有任务。在冬春水利建设期间,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几乎年年都参加冬春水利建设义务劳动,掀起冬春水利建设高潮,有力地促进了冬春水利建设。
  据统计,1991—2005年,莆田市冬春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126144万元、投劳25002.8万工日、土石方24984万立方米;除险加固水库202座,修复水毁工程5480处,疏浚河道2811.9千米;新建水库塘坝27座,解决人饮困难153.84万人;改善灌溉面积5913.3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615.3公顷,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293.3公顷;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0.22万千瓦。
  (二)初级水利化县(区)建设
  1.仙游初级水利化县建设
  1998年5月,仙游县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列入全省第二批初级水利化试点县建设行列,为期三年。至2000年底,全县拥有各类水利设施固定资产达15962万元,比1998年增长41.4%。全县共有果园种植面积1880公顷,水果年产量3.68万吨,比1998年增长56.2%;工农业总产值比1998年增长1.38倍,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36.1%,粮食总产量达23.97万吨;县财政收入比1998年增长22.4%
  至2001年5月,仙游县初级水利化建设各项目标均已超额完成,共完成水利化建设项目102处,占规划数的120%,完成投资4674.1万元、投工62.97万工日、工程量64.04万立方米,分别占规划数的135.1%、131.2%、130.6%。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40公顷、保证灌溉面积3493公顷,分别占规划的105.9%、100.7%;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2.12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91.9%(超过90%目标),保证灌溉面积1.91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2.6%(超过80%目标)。除险加固小(一)型水库5座、小(二)型水库10座、水闸6座,分别占规划的100%、125%、120%;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780公顷(超过6667公顷目标),其中渠道防渗4940公顷、管灌1773公顷、微喷灌106.7公顷;建成乡镇供水7处,日供水规模0.6万吨,解决人饮困难3.9万人,乡镇供水普及率94.7%(超过90%目标);建成城区防洪堤25.37千米,设计防洪标准达二十年一遇;建成乡镇工作站4处400平方米。是年10月,仙游初级水利化建设通过省级达标验收。2002年2月,仙游县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初级水利化县”称号。
  2.涵江区初级水利化建设
  2000年,涵江区列入福建省第三批初级水利化建设计划,开展初级水利化建设。
  从2002年开始,初级水利化建设项目从原由莆田县调整为由涵江区继续组织实施。原属莆田县的江口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和赤港开发区管委会等8个乡镇(管委会),于2001年度建设的初级水利化建设项目作为涵江区初级水利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初级水利化规划报告》时不予重新列入。因此,涵江区初级水利化建设规划以2001年为基准年,组织实施初级水利化建设时间为2002—2003年。
  2003年,涵江区初级水利化县建设基本完成,共完成投资3176.5万元,占总投资3307万元的96.05%;完成工程量51.34万立方米,占总工程量54.81万立方米的93.67%;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6.7公顷,新增保证灌溉面积1413.3公顷,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240公顷;除险加固险库5座,建设现代化水利园区2435万亩,解决人饮困难3.9万人,围海造地8处,共536.3公顷。2005年,涵江区跻身福建省初级水利化县行列。
  3.城厢区初级水利化建设
  2004年,城厢区列入福建省第四批初级水利化建设计划,进行初级水利化建设。该区严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支持”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利经济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工程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初级水利化建设。至2005年底,全区共完成投资3631.5万元,投劳49.2万工日,完成工程量75.7万立方米。
  第四节水利管理
  一、管理机构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
  1989年,莆田市人民政府确定莆田市水利电力局为莆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1996年机构改革,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内设3个行政职能科室,即综合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和防汛抗旱办公室(挂靠莆田市水利电力局)。下辖3个带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水利建设站、地方电力站和水利管理站;2个纯事业单位,即科学技术监督站和水资源中心。全局核定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34人。至2000年底,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共有莆田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莆田市水电工程处、莆田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莆田市供水公司、莆田市水政监察支队、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6个直属单位,其中莆田市供水公司和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2个单位分别由莆田市水电局副局长兼任。
  2002年4月25日,莆田市水利电力局撤销,莆田市水利局成立,领导班子1正3副1位总工程师;黄国贵、张建华先后任局长。莆田市水利局共有职能科室3个,即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牌子)、水政水资源科(挂莆田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利建设管理科;挂靠科室2个,即莆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莆田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带行政职能的事业站3个,即莆田市水利建设站、莆田市水利管理站、莆田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同年5月,莆田县东圳水库管理局、萩芦溪水电管理处、东圳电站、后溪水库管理处、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和湄洲湾北岸管委会胜利海堤管理处7个单位上划莆田市,由莆田市水利局管辖;10月,莆田市后溪水库管理处并入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至2005年底,莆田市水利局有直属单位12个,其中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1.流域管理机构莆田市流域管理机构共有2个,即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和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2.蓄水工程管理机构莆田市蓄水工程管理机构除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和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外,还有9个,其中:仙游县5个,分别为仙游县古洋、东溪、蒋隔水库管理中心和宋坑、大济溪水库管理所;荔城区1个,为石盘水库管理所;城厢区3个,分别为径里、桂山、海头水库管理所;秀屿区1个,为石塘水库管理所。
  3.围垦工程管理机构
  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位于涵江区白塘镇集奎村,是一个堤防管理单位,主要担负南北洋堤防水闸工程管理和南北洋平原挡潮排涝任务。1964年7月成立,时称莆田县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先后隶属莆田县水利电力局、莆田县水务局。2002年5月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升格为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78人。该处与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合署办公,组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统一管理机构,内设4个职能股(室)和7个基层管理站。2005年,莆田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共有在职人员6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退休人员23人。
  莆田市后海围垦管理局位于秀屿区埭头镇埭头村,是一个集堤防管理与垦区开发于一体的大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海堤工程运行管理和垦区综合开发。1990年5月23日成立,时称莆田县后海围垦续建工程指挥部,负责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和实施措施。1992年12月30日,更名为莆田县后海围垦管理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5月1日上划为市属单位,同年9月更为现名,并重新核编,机构级别为科级,隶属市委农办管理,核定编制58人,经费实行差额补助。2005年,共有在职人员10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5人)。
  莆田市胜利海堤管理处位于城厢区灵川镇太湖村,是一个万亩海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管理垦区防洪排涝等工作。1983年1月成立,时称莆田县胜利海堤管理处,为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隶属莆田县水利电力局。1996年8月起,更名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胜利海堤管理处。2002年5月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升格为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2个站,编制6人。2005年共有在编人员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
  4.供水工程管理机构2005年底,莆田市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共有17个,其中:仙游县2个,分别为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和东溪供水有限公司;荔城区3个,分别为黄石、新度和西天尾自来水厂;城厢区4个,分别为东海、常太、云峰和朝阳供水厂;涵江区1个,即涵江区供水管理处(下辖涵江区供水厂和自来水公司);秀屿区4个,分别为笏石通达水厂(私营)、东峤水厂(镇管)、埭头水厂(镇管);湄洲岛管委会1个,即湄洲湾供水有限公司市部门管辖;莆田市自来水公司隶属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供水公司隶属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供水公司是福建省重点基建项目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的业主单位,负责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1992年8月成立,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莆田市水利局,人员编制50名,下设8个站。2005年,共有资产16938万元、职工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人)。
  5.水电站管理机构莆田市水电站管理机构除莆田市东圳电站外,还有7个,其中:仙游县2个,分别为仙游县发电有限公司和九仙溪水电开发总公司;城厢区4个,分别为院里、照车、壁院和龙潭水电站;涵江区1个,即涵江区水利水电站。
  莆田市东圳电站位于常太镇松峰村,主要负责东圳水库坝后电站管理。前身为莆田县东圳电站,2002年5月上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升格为正科级企业单位。2005年内设6个股室和11个生产班组,共有在职职工2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1人)、退休职工51人。
  6.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该处成立于1995年9月,前身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筹建处。1999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闽编办[1999]115号)。具体负责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的建设、开发。2005年内设7个科室,共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
  7.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莆田市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有莆田市水电工程处、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仙游县禹源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鲤源咨询服务公司。
  莆田市水电工程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579号,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1979年3月组建,时称莆田地区水电工程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83年12月更为今名。2002年通过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标准,企业注册资本2066万元,最高年产值10716万元。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是一家以水利行业设计为主,集勘察、测量、咨询、规划、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性设计院,也是莆田市首家通过15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1996年5月创建后,与莆田市水电工程处合署办公。该院持有水利行业全行业和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和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变电、送电)丙级资质;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丙级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
  二、水利建设管理
  (一)水利投融资机制
  1991年起,莆田市坚持走“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路子,水利投入由国家投入为主逐渐向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受益者投入为主体、以其他投入方式为补充的方向发展,基本做到国家、地方、集体、企业和个人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用,多渠道融资,多层次投入,有效地克服了工程建设资金困难,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1992年,莆田县在全省率先采取股份制兴建北江万亩围垦(镇政府和7个村共10股投资2000万元,个人最大股有1人投资30万元),围垦竣工后按股分配可开发沿海滩地573.33公顷;仙游县与香港华永兴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资开发九仙溪水电工程,工程总投资1.74亿元,中外双方投资比例为1∶1。1997年,仙游县发挥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众多的优势,鼓励外资合资办水电,当年签约的有青龙溪水电工程。北岸管委会以股份合作方式成立东埔乡西山围垦开发公司,由村民认股4000多股,每股股金2000元,公司成立董事会,确定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及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两工”取消后,冬春水利建设面临筹资难题。莆田市开始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发动群众为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而投工集资建设村级供水工程,如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户均出资2000元建设饮水工程;秀屿区山亭乡西乌垞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4.5万元,村财挤出6万元,群众自筹36万元,社会捐资14万元,群众投工投劳节省4万元,建成了村级供水工程。
  (二)水利建设基金管理
  1997年,国务院决定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抗旱能力,改变重点水利设施和江河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的状况。同年12月2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批转莆田市财政局、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规定》,开征水利建设基金,专款专用于现有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由市级和县(区)级两部分组成,其来源为:1.从市、县(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3%;2.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区(市区、仙游和涵江城区)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3.市、县(区)收取溪河堤防维护费、防洪保安基金;征收时间自199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属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纳入财政预算,由莆田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
  1998年3—4月,县(区)级水利建设基金相继开征,是年共征收77.09万元。同年11月1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批转实施莆田市财政局、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意见》,加强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的预算管理。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项目主要为车辆通行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由莆田市财政直接从各自的专户代扣划转到莆田市财政局水利建设基金专户。1997—1999年,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逐年上升,1999年度达332.3万元。1999年后逐年下降,2004年仅115.29万元。至2005年底,累计征收市级水利建设基金1250.57万元。
  (三)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管理
  1999年3月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颁发实施《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暂行规定》。同年3月23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召开第23次办公会议,决定委托莆田市地税局代征,代征手续费暂按征收额的15%计算。是年4月5日,莆田市水利电力局与莆田市地税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代征时间自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是年12月9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停止执行《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暂行规定》,批转实施由莆田市财政局、物价局和水利电力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规定》,向全市江海堤防受益范围内的所有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开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由莆田市财政局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于莆田市江海堤防工程建设和维护以及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其征收标准为:(1)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九计征(不足200元按200元征收);(2)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五,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五计征;(3)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4)外商投资企业按福建省人民政府[2000]5号文件精神,自2000年6月1日起减半征收。委托代征关系和代征时间不变,1999年代征江海堤防维护管理费200万元。此后,征收额逐年上升,至2003年底征收额累计达4510.58万元(含直接由财政征收43.29万元)。
  2004年1月30日,莆田市副市长陈金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莆田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决定继续委托莆田市地税局代征。代征业务工作费以征收额1200万元为基数,每年180万元;超过基数部分按超征部分的15%予以奖励,不足基数部分由市财政按15%予以抵扣;委托期为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是年,共征收江海堤防维护管理费1914万元。2005年第四季度起,免征全市流通性外贸企业防洪费。至2005年底,莆田市累计征收江海堤防维护管理费8504.58万元。
  (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1991年,出台《莆田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了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许可证。先后2次组织市县质监员赴省培训,提高业务素质。1992年颁发了《莆田市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工程质量监督证。当年受理监督工程19处,征收监督费2.1万元。1993年,水利水电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达80%,收取质监费4.2万元。
  “九五”期间,莆田市进一步加强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1.对项目建设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标准的资质审查,严格设计资质等级管理和批准程序管理,严禁无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承包商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2.加大水利工程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按照水利建设程序办事,切实把好项目立项、报建、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规范和完善水利建筑市场;3.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受监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开展4次全市性的质量大检查。1999年,办理质监申请登记16处,质监面达100%。同年,对后溪水库等10多个在建的水电工程逐一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做到“三个不准”,即没有批准的项目不准施工,设计未经审查批复不准施工,没有招投标的工程不准施工;后溪水库、东圳外度隧洞引水工程和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被福建省水利厅评为质量优良工程。
  三、水利工程管理
  (一)水库管理
  水库工程除加强日常维护、检查观测、调度应用外,强化了大坝规范化管理,加大了除险加固力度,防止险象环生出现跨坝现象。
  1.大坝管理
  1995年以后,开始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实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年检三项制度:1.对水库基本情况、产权现状、安全状况逐一普查,登记发证,2000—2005年全市共有184座水库大坝完成注册登记工作;2.从防洪标准、抗震稳定、结构安全、泄流安全和金属结构安全五个方面进行安全鉴定,东圳和东方红水库分别通过一类、三类大坝安全鉴定;3.每年汛前开展年检,分级检查,重点查防汛准备、当前工程安全状况、水工水文观测工作、水库调度运用状况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建立工程安全状况登记卡。
  2.清理整顿
  1991年,莆田市全面开展水库普查工作,查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92座。2000年,按照“四个一批”(即巩固一批、改造一批、降级一批、报废一批)的标准,根据“重在除险、分批改造、大胆降级、慎重报废”的原则,完成小(二)型水库清理整顿工作。全市155座小(二)型水库降级28座、报废3座,其余124座中,巩固类119座(1类坝58座、Ⅱ类坝39座、Ⅲ类坝22座)、改造类5座。水库清理整顿后,全市存有小(二)型以上水库165座。
  3.除险加固
  1991—2000年,莆田市先后进行三轮水库除险加固工作。1994年开始,对1990年普查时列入渡汛不安全的25座三类库(险库)进行除险加固,至1996年完成。1997—199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除险加固三类库18座,全市共获得福建省水利厅奖励14万元(市级8万元)。1999年除险加固12座。2000年对汛前年检时确定的44座病险水库(险库23座、病库21座)进行除险加固,至年底共完成5座。省里挂牌的林井小(二)库和后井小(一)库除险加固后,经过汛期考验运行正常。东方红水库于1993年被水利部定为三类险库,1995年开始大坝除险加固,1996年采用井间层析成象原理(简称“CT”技术)对主坝心墙进行探测,尔后由福建省水电厅水利管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灌浆设计。1997年2月至1999年1月,分三期由莆田市水电工程处进行大坝灌浆,共完成灌浆孔68个,灌入浆液203.3立方米,折合粘土干料98.8吨、水泥19.4吨,但灌浆效果未有实效,2号孔集中漏水问题仍未解决。
  2000年,莆田市以小(二)型水库为切入口,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认定全市仍有险库40座,其中:中型3座(东方红、古洋和蒋隔水库),小(一)型13座,小(二)型24座;病库46座,其中小(一)型8座,小(二)型38座。
  2001年,莆田市遵循“先除险再去病后整容终改制”的原则,全面展开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计划三年除险,五年加固,即2001—2003年基本完成40座险库除险加固任务,至2005年底全面完成险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是年省级补助小(一)型每座20万元、小(二)型每座6万元。莆田市人民政府从有限的小农水经费中挤出资金,平均每座给予补助2万元—3万元,补助金额创历史新高。莆田市水利局还对莆田县灯芦寨、朝阳水库,仙游县新和、岭头坪水库和北岸群峰水库实行挂牌督办。同年,莆田市超额完成4座,进度走在全省前列。2002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领导换届等原因,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缓慢,莆田市人民政府为此召开紧急会议,并对险情较大、任务较重的仙游县君仔里、坝边和东井,秀屿区坑利、城厢区桂山和涵江区悬钟岭等6座险库挂牌督办,进度后来居上。至当年底,原计划3年完成的24座小(二)型险库除险加固任务,2年便摘去“险帽”,共除险加固小(二)型险库27座。2003年对东方红水库开始新一轮除险加固工作资金概算925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余地方配套。2004年开始实施小型水库保安工程(省级补助标准不变),2005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当年小型水库保安工程验收工作。至年底,全市共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除险加固病险水库79座,其中小(一)库19座、小(二)库60座。
  (二)堤闸管理
  全市有保护千亩以上的海堤42条202.03千米(其中万亩堤7条110.27千米、千亩堤35条91.76千米),需要加固达标的33条149.38千米(万亩堤6条72.2千米)。1991—1999年,累计投资13455.8万元,先后实施2期海堤加固工程,保护耕地3.33万公顷、人口90多万人。
  一期工程按防御历史最高潮水位加上10—12级风浪爬高及安全超高的标准进行设计。1992年动工,1996年超额完成,验收质量全部优良。全市共加固达标海堤162.11千米,占计划的108.52%。累计完成投资9180万元(省级以上补助1450万元、市县区配套1464万元、乡村群众自筹6266万元)、投劳337.4万工日、土石方286.1万立方米。一期工程完成后,在抗御1996年第7号、第8号台风造成超历史的风暴潮中发挥关键作用,减少损失3亿多元。当年全市149千米千亩以上的海堤中,决口损毁1千米,仅占总长度的0.67%,滑坡破坏3.47千米,仅占总长度的3.9%。
  二期工程按照“冲而不决、漫而不溃”的要求,对一期加固已达标海堤的重要、险要堤段,进行三面护砌、高标准强化加固。1998年5月动工,1999年底提前超额完成。全市共强化加固外海段海堤19千米,改造防浪墙5千米,除险加固水闸39座(超额6座),并对10千米海堤遗漏部分进行修补;累计完成4275.8万元,利用国债专项资金1745万元(其中中央债券拨款345万元、地方债券借款1400万元)。工程进度与泉州市并列全省第一,莆田市、莆田县和北岸管委会荣获“全省海堤水闸除险加固(二期)建设先进单位”。该工程在防抗9914号、2010号台风暴潮中安然无恙,发挥了巨大的防灾减灾效益。
  2000年再次开展海堤普查工作,查有保护千亩以上的海堤51条253.51千米(其中万亩堤12条136.01千米、千亩堤39条117.5千米),保护耕地28466.7公顷、人口91万多人;保护百亩以上海堤33条40.67千米。2001—2003年2月初,海堤水闸除险加固二期扩大工程顺利实施,共加固海堤4.6千米,完成投资610.92万元(国债资金200万元)。2002—2005年,三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按三面护砌标准,分3批实施完成,共加固海堤17.1千米,完成投资3710万元(国债资金1206万元)。
  水闸加固工程结合海堤加固工程实施。1998年,福建省水电厅核定莆田市三类海堤水闸共有33座,占全市保护千亩以上的海堤水闸总数122座(万亩以上32座、千亩以上90座)的27.05%。1998年起,结合海堤二、三期强化加固工程,全市共修复病险水闸58座。2004年完成水闸普查工作,全市查有各类水闸318座,其中中型水闸31座。
  (三)河道管理
  1.河道等级划分
  1999年,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河道等级划分办法(内部试行)》,配合福建省完成河道等级划分。莆田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共有17条,其中木兰溪、萩芦溪分别为福建省三级、四级河道。
  2.河道整治
  针对莆田河(溪)道普遍存在河泥淤积,河床抬高,河道缩窄、堤岸坍塌、荔林断带、水质严重污染,河(溪)失去应有的功能,严重影响生态环保、人类健康和工农业生产。为了还清于河(溪)、还美于城(乡),2001—2005年分批分期实施河道清水工程、南北洋水系统整治工程、乡村河道整治工程和开展河道江河浮莲打捞专项行动,取得显著的成效,深受群众的欢迎。
  ①河道清理工程2001年莆田市开始筹划,2002年在仙游县城区试点实施。2003—2005年分别在涵江区塔桥河段、荔城区、下磨溪河段、仙游县城关河段和旧南桥河段、城厢区下黄河段共9条,33.23千米,完成投资1729.5万元。
  ②南北洋水系整治工程涵江率先掀起南北洋水系整治的序幕,2002—2003年涵江区共投资1065万元,清淤整治河道70千米,涉及三江口、江口、白塘、国欢、梧塘、涵东、涵西及赤港农场8个镇(街道)58个村。2004年,莆田市投资270万元,对北洋水系卡脖子河道进行整治,共完成河道清淤10.4千米(城厢段6.1千米、荔城段4.3千米)、河道清障2处600平方米。乡村河道整治工程,全市共投资700多万元,清淤整治村级河道60多千米。
  ③水浮莲打捞专项行动2004年4月,莆田市委、市政府组织南北洋沿岸4区16个乡镇203个村,统一开展水浮莲打捞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全市投资200万元,投工6.2万个工日,打捞水浮莲面积467多公顷,打捞河道长300多千米,河面约1333多公顷。为了使这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由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常年负责组建水浮莲保洁专业队,并设立保洁专项经费,每年50万元,由市区财政分摊,列入预算,由市水利局统一支付。
  (四)供水管理
  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明确水利部门归口管理乡镇供水后,莆田市各级水利部门加强对乡镇供水的行业管理,逐步形成一支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专业队伍。至1996年,莆田市乡镇供水工程除早期兴建的几处外,有80%归属乡镇水利工作站管理;这些供水厂(公司)均成立管理机构,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年,供水职工人数已达300多人。涵江区自来水厂原属莆田市建委管理,修建北洋供水工程时,经过多方协调,后划归涵江区水电局管理。县(区)级自来水厂归水利部门管理,直至1999年,莆田市部分供水工程仍然各自为政。是时,全市10个自来水厂虽然年供水量仅为4744万立方米,但分别属于建委、经委等不同的部门管理。为了各自利益争水源、争用户、争上规模,致使重复建设,地下管网交叉,投资浪费,既影响企业效益,又加大企业负担。如涵江区自来水公司和原莆田县供水厂,同处涵江城区,管网和供水区均呈交叉状态,因争水源甚至出现政府间的纠纷。
  水务改革后,城区供水全部划归各县区水务部门管理;但市区供水工程仍归莆田市建设局管理。2002年2月,原由莆田县供水厂管理的涵江供水工程划归涵江区,更名为涵江区供水厂。是年9月,涵江区将区供水厂与区自来水公司合并,成立涵江区供水管理处,由水务局统一管理,对两厂进行资产重组,使管道并网,资源共享,并对供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提高了投资效益。至2005年,两个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已达13万吨,直径80毫米以上供水管道长约140千米,供水总面积120多平方千米,覆盖涵江城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莆田高新技术园区及西天尾镇部分区域,供水用户2.4万余户,受益人口30多万人。
  (五)灌区管理
  1.管理队伍
  1991年起,各个灌区普遍建立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国营和小(一)以上水利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和受益范围,分别设立工程管理局、处、所,灌区下设若干渠道站、段的专管机构,并由受益乡、村按受益大小,各村选派1至2名管水队长(一般由村委主任或主干担任)、村民小组按灌溉面积一般6.7公顷左右配备一个管水员(由村民小组长或主干担任),组成村一级群众管水队伍。如木兰灌区设立木兰溪水利管理处,下设8个管理站(组),有专管人员44人,担负灌区水利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灌溉管理、计收水费等任务;灌区内还有群管人员102人,协助管理17座排洪闸门;田间输水工程、控制涵(闸)由所在村指定人员兼管的管水员253人,报酬分别由处、村付给。受益在一个村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形式既由村指定专人管理,又有采取专业承包进行管理。
  2.管理形式
  贯彻合理负担政策,渠道实行分级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小(一)以上水利灌区专管机构,一般只负责干渠及重要支渠的管理、维修、养护,清淤由受益乡、村按各村受益面积分摊,分段包干,义务清淤;或采取按亩收取清淤养护附加费,以资代劳,雇工或请专业队进行清淤养护。支渠以下由受益村群管队伍负责,自管、自修、自用,同时注重合理解决群管人员的报酬。如东圳灌区按行政区设8个渠道管理站,下设38个管理工段,共有专管人员160多人,负责89千米长干渠和5条灌溉万亩以上支渠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并协助指导乡镇水管人员做好乡镇所属的万亩以下支渠、分渠、斗渠的工程管理工作。各受益乡镇根据工程规模和受益范围等情况,配备半脱产水利管理人员83人。各受益村按受益面积大小,配管水队长或管水员共250人,负责各乡村所属范围内的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清水、配水、供水和计收水费等工作,做到专管和群管结合,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共同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工程正常维修费用,除管理局每年核定维修包干费用15.5万元(其中干渠及5条万亩以上支渠包干8.6万元,万亩以下支渠包干6.9万元)外,余由乡镇、村按每亩水费标准,附加20%—30%计收,用于工程维修和管理人员工资支付。南安陂灌区采取定额包干结合分段包管的办法,进行渠道维修、清淤,即干渠维修采取定额包干由专管人员负责;渠道清淤,干渠、支渠和斗毛渠分别由村、村民小组、管水员负责,落实地段,责任到人,任务明确,随淤随清。
  1991—2005年,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基本稳定,灌区管理的队伍和形式没有太大变化。
  3.水毁修复
  20世纪90年代以来,莆田市几乎每年都有风暴潮袭击,水毁工程不断出现。特别是受9914号台风袭击,仙游林井小(二)库和后井小(一)库损坏严重;受2010号台风暴雨影响,莆田后枫水库出现大面积滑坡、裂缝。莆田市利用每年冬春农闲季节,集中整治修复水利水毁工程,基本做到当年水毁当年修复。
  四、综合经营管理
  1988年,木兰水利管理处等12个国营管理单位实行“双重承包责任制”后,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1991年总收入达785.19万元,比承包前1987年的381.41万元翻了一番多,其中东圳水库管理局、木兰水利管理处、萩芦水电管理处等3个管理单位,经济总收入都突破百万元大关。全市水利管理单位经济总收入达1238.99万元,为1981年的4倍,税后结余235.14万元。小(一)型以上水管单位90%能够自我维持或基本自我维持。1993年,莆田市水利行业坚持投入与产出、建设与管理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结合,水利基础产业实力有所增长,逐步迈上自我发展轨道。据统计,1991—1995年,全市水管单位经济总收入达9819.89万元。
  由于水价偏离成本造成政策性亏损、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得不到政策性补偿等原因,1997年,莆田市部分水管单位实力开始下降。是年,全市10个县级以上大中型国营水管单位4盈6亏,其总收入为2969万元,总支出为4389万元,共计亏损1420万元。之后,农业水费计收入库率不断下降,水管单位入不抵出现象日益严重。
  五、水务管理
  (一)水务体制
  2002年5月,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政府利用撤县设区的行政区划调整之机,将木兰溪流域的水利管理处、南北洋海堤管理处,萩芦溪流域的水电管理处、后溪水库管理处,东圳水库管理局、东圳水电站及胜利海堤管理处等7家水利管理单位,划归莆田市水利局直属管理,涉及固定资产3.42亿元、干部职工903人。
  同年9月6日,涵江区在全省率先成立水务局,实现了福建省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零的突破,将“多家管水”改为“一家管水”,基本做到了与水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归属水务局一个部门领导和管理,有效解决了在水管理方面存在的条块分割、部门分治、执法难和管理难等问题。之后,经莆田市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全市一县四区水利局全部改为水务局,主管辖区内涉水事务工作。2002年,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辖区内的水电建设与管理职能、水土保持职能和节水防污职能全部划归水务局管理。
  (二)水费管理
  1991年,莆田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水费进行改革,相继出台了水费改革文件。改革内容有三条:1.改进农业水费的计收办法,以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或计收实物的办法,做到水费保值,适应物价上涨、工资调升的情况;2.调整工业、生活水费计收标准,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不低于5分,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不低于3.5分;3.规定了堤坝维护管理费标准,农田每亩收费不低于5千克稻谷,工矿企业按不低于年总产值的千分之一计收,商业企业按不低于年营业额的万分之七计收。是年,计收水费691.41万元,比1989年的416.54万元增长66%,其中:农业水费401万元,比1989年的255万元增长157.25%,比水费改革前的1985年增长445%;小(二)型水利工程48.25万元,比1989年增长3倍;同年计收千亩以上海堤维护费51.96万元,比1989年增长115%。1994年,各水管单位通过清产核资和成本核算,重新核定水费,古洋水库供水水费每吨提高0.04元,水费收入翻一番。是年,全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首超千万元,达1032.2万元。
  1996年9月,执行《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管理办法》。对莆田水费实行分级核定。工业用水水费为0.1元/立方米—0.18元/立方米,生活用水原水费为0.1元/立方米,大中型水库有的执行工业、生活用水综合价0.12元/立方米;农业水费没有调整。是年,水利工程水费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达2221万元,是1989年的5.3倍。1997年,莆田市12处小(一)型以上国营水管单位重新测算水费成本,适当提高水费,东圳水库农业水费由原每亩12.5千克稻谷提到15千克;工业水费由原每立方米0.2元提到0.25元。木兰灌区农业水费由原每亩15千克稻谷提到17.5千克(包括海堤维护费5千克)。东方红水库对水产养殖采取计量收费,每立方米0.07元。是年,全市水管单位经济总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达5232万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水费收入达250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东圳水库管理局水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达到1070万元。
  1999年5月,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采用完全成本费用测算定价,实行分类定价、分级审批的水价管理办法。同年6月,莆田市水利局成立水价测算小组。是年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大中型水工程的水价测算工作,农业、生活、工业用水平均价格分别为0.25、0.45、0.52元/立方米。是时,农业、生活、工业用水实际平均价格分别为0.012、0.15、0.1元/立方米,生活供水价格不到测算水平的1/3。直至2001年,东圳水库生活工业供水价格每吨提高0.02元;萩芦溪水电管理处生活用水水价每吨调高0.075元。翌年,东方红水库生活用水水价执行每吨0.17元的新标准,较1999年每吨提高0.03元。
  2003年底对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统计显示,工业、生活和发电供水的平均审批水价均为平均测算水价的60%左右,农业供水的平均审批水价仅为平均测算水价的31%,不少地方执行水价又低于审批水价。莆田市水利工程仍存在水价严重偏低、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计收手段、实收率低下、水价管理工作薄弱、农业供水缺乏必要的量水设施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同年,国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后,全市各级水利部门根据国家出台政策,针对本市存在的问题,制定适宜本地区水价改革措施。
  (三)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1992年5月,莆田市在全省率先通过股份集资联合围建北江万亩围垦。1998年初,莆田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和湄洲湾北岸管委会北江海堤管理处被福建省列为首批水利产权制度改革12个试点单位之一。是年,东方红水库管理处面向内部职工,采用集体和职工个人投资的股份合作制度,对水库发供电产业的改革,按照公司法成立了荔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集体股与职工股按投入资金比例确定股权,即集体股240股、职工股61股。当年,产权制度改革效益明显,电网线损率从过去16%降到历史最低点11.2%。过去来水5000万立方米以下时,发电量不超过100万千瓦时,当年来水量只有4800万立方米,发电量却达到162万千瓦时。全年发供电收入229万元,上缴税金16万元,实现利润32万元。北江海堤管理处采用股份合作制进行水产养殖开发,成立了北江围垦水产养殖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北江水产养殖基地的开发和管理。其股份分配比例为:北江海堤管理处350万元,占总股本的6.6%;8个股份村3550万元,占总股本的67%;北江水产养殖公司1440万元,占总股本的26.4%
  2001年,仙游县列为全省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13个试点县之一。该县遵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股份合作、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涌现出许多好的典型。如:游洋镇沽山等4座电站全部进行承包。大济镇小(二)型乌石水库实行租赁改制,年租金5000元,承租者对库区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养鱼、养鸭、养猪、养鸡、开荒造果,形成一个“以水养水”的小型经济实体,既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又提高经济效益。钟山镇麦斜村后溪亭水电站水毁严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拍卖,由该村旅居意大利商人谢加荣购得产权后,又投入65万元资金进行电站修复和技改扩容,年可收入15万元,既盘活了资金,又使买主得到实惠。象溪乡大坪水电站进行股份制改革,组建大坪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建设与管理,实现了双赢。至2002年底,仙游县共完成83处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其中承包61处、租赁11处、拍卖1处、股份10处。同年底,福建省水利厅在沙县召开《全省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仙游县在会上介绍典型经验,后莲坑水库以地养库承包模式在全省推广。
  2003年起,莆田市以莆、仙两县为试点,全面开展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186处小型水利设施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占应改制数236处的78.8%,其中:荔城区96处,仙游县67处,秀屿区9处,城厢区14处。改制工程为:小(二)型水库58座,小型水电站9座,1000千瓦以下机电灌站98座,万亩以下灌溉工程17处,乡镇自来水工程5处。改制形式为:承包180处,拍卖1处,租赁3处,股份制2处。累计回收资金73.28万元,其中:仙游县36.5万元,城厢区2.6万元,秀屿区29.6万元,荔城区4.38万元。2005年,仙游县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顺利通过福建省水利厅验收。
  (四)审批审核制度改革
  水行政审批审核制度改革自2001年开始,至2003年完成。通过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主体和依据,初步形成规范的水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新机制。全市共查出1984年以来莆田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水行政许可事项36项,其中保留28项,废止6项,合并2项;水行政审核事项4项,其中保留3项,取消1项。莆田市水利电力局制定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保留1件,废止2件。2003年,全市共有15个水审核审批项目由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专人负责办理”的审批审核工作新格局。改革后,局机关围绕水利窗口转,水利窗口围绕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转,减少了办事程序和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普遍感到满意。当年办结的37件水利审批审核事项中,取水许可审批与换证共20件,都是当日办结,比承诺时间减少180个工作日;莆田二中高中部迁建工程和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也分别提前23和27个工作日。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同意书、取水许可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五项对经济社会影响面广、关联度大的审批事项在莆田市切实得到执行。
  六、水利科技
  (一)工程前期技术
  1.测量勘探20世纪90年代初,在萩芦镇深溪水库测量山区地形时,首次使用电磁波(红外线)进行地形和水准测量,提高功效数十倍。在萩芦镇半岭村用电测法勘探地层破碎带,能较准确地选定机井井位。1996年,东方红水库在福建省率先应用电磁波(CT)层析成像技术,查找大坝漏水病因及方位,不但能够提供较为准确的工程处理依据,且节约了相当可观的资金,创造可观的间接效益。2005年,平海湾跨海供水工程采用物探旁测声纳扫测和单道地震探测方法,进行海底初勘和海上钻探,成功地进行了路由比选。
  2.勘察设计涵江北洋供水工程主管道设计荣获福建省水电厅1996年科技进步三等奖。湄洲湾北岸供水管道木兰溪新开河道改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科技含量高,其勘察工程荣获2004年度莆田市优秀工程一等奖后,又获得福建省优秀工程二等奖,时为福建省水利系统所获最高奖项;设计工程荣获2004年度省级优秀工程表扬奖、市级优秀工程二等奖。原莆田县坪溪水库电站设计2004年被评为莆田市优秀工程二等奖。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荣获1994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厅科技进步奖应用性成果三等奖。
  3.工程观测莆田市根据大坝安全监测有关规范,利用东圳水库三十多年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计算大坝渗流状态,研制开发了东圳水库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和处理软件。该软件包括数据管理、图表生成、相关分析、类比分析和渗流计算等内容,功能齐全、构思新颖、结构流畅、界面友好、操作方便,能及时地对大坝渗流状态进行预测、判断,填补了省内水库土坝渗流监测计算机数据处理方面的空白,成果达到省内同类项目领先水平。该软件分析成果提高了对大坝渗流状态分析、判断和预测能力,对确保土坝安全稳定、提高水库运行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莆田东圳水库大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和处理软件》荣获1999年福建省水利水电厅科技进步奖应用性成果二等奖。
  (二)水利工程技术
  库坝工程优化设计20世纪90年代起,莆田市已普遍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库坝工程计算,并引进先进的断面优选程序,对库坝工程进行优化设计。莆田县萩芦镇深溪水库砌石双曲拱坝经过库坝工程优化设计,节省工程量20%;其坝体采用细骨料砼掺粗粒粉煤灰砌石块石,每立方米砼可节约水泥30%。莆田市后溪水库首次采用三心变厚双曲拱坝。
  地下水库防渗技术根据湄洲岛地形地质条件在岛腰部平地东西两侧各建一条地下混凝土截水墙,与两端山丘连接形成湄洲岛地下水库。两条截水墙分别采用射水法防渗墙和高喷防渗体新技术,分别长945、1089米,最大深度分别为15、15.2米。地下水库集雨面积3.46平方千米,有效库容115万立方米,根据三水转化和水平衡理论,湄洲岛年平均降雨976毫米,年可用水量为105.7万立米。湄洲岛地下水库于1992年建成投入运行后,供水量由1991年每日300吨提高到2300吨,水质优良,地下水位正常,达到设计要求,为海岛水资源开发利用开阔了新途径。
  后海围垦堵港截流工程技术后海围垦1980年堵港失败后,形成了全国围垦工程仅有的最深的口门,即宽200米深—24米(黄零标高)的深窄式大口门。该工程建设中,利用小潮差的有利条件,在抬高底槛的同时收缩口门即在—6米高程以上用平立堵的方法;改变“先截流后闭气”的惯用程序,采用当口门抬高到—3米后,立即在升高截流体的同时用砂、土进行闭气;根据财力与施工特点取消了人工混凝土六面体,改用大面积保护上游下游护坦的办法,有效应对了口门上升后由于宽度减少所带来高流速的影响,其总体技术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年为松山围垦的堵港截流提供了经验。
  离心浇玻璃钢管在跨海供水工程中的应用技术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是福建省重点工程项目,地处湄洲湾海域,浪大流急、水下地形复杂、海底管线长、施工难度大。该课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跨海供水工程施工经验,在国内率先成功应用新型管材——离心浇注式玻璃钢管(具有耐腐蚀、造率小、重量轻、刚度大、寿命长等特点);运用专制法兰和套筒接头拼接、水上拖船浮运、浮筒连体吊装、平衡控制沉放、水下逐段试压等施工工艺和检测技术,解决海上运输吊装和海底管道接头等多项技术难题,工艺先进、质量良好,总体技术时居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类似工程中借鉴应用。该工程先后荣获1999—2000年度福建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福建省水利厅2000年度科技进步二等奖和莆田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
  东圳水电站无阀无井分段关闭试验研究该项研究是在电站装机容量增加1倍后,根据水轮机调节原理,应用电算和微机调速器新技术,完善了调保电算方法,研究了各台机关闭方案,优化了调节参数和关闭规律,将一台ct一40型调速器改造为具有导叶两段关闭功能的双微机调速器,经调整、试验、检测和运行考验,进而将电站安全满载稳定运行库水位提高到正常蓄水位,解决了电站调节保证的水压和转速极值问题,以及长压力引水的动态稳定问题,其与增设调压井或调压阀相比,技术经济效益十分明显。该研究为长压力引水式电站或水头变幅较大电站的新建或扩建,混流式水轮机过渡过程优化电算,提高中小型调速器性能、功能、抗干扰能力,以及设计规范的修订等提供了经验。
  水电站自动化控制技术20世纪90年代后期,莆田市广泛推广自动化控制技术,通过微机进行遥控、遥测和实时监测,自动打印机组运行数据。水电站自动化向无人值守(少人值守)方向发展,九仙溪四级电站均实现了少人值守的自动化管理目标。
  (三)防汛科技建设
  1.木兰溪洪水预警报系统
  木兰溪洪水预警报系统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8年8月动工,翌年6月1日投入试运行,并与福建省防汛办联网。二期工程于2000年动工建设,翌年1月投入使用。该系统的建成,大大提高了莆田市防汛减灾能力和科技水平,实现了莆田对水害从被动抗灾向主动防御转移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由于反应快、测报准,赢得了抗洪抢险时间,产生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抗击9914号强台风中,提前7小时发出预报,赢得安全转移莆仙平原10万群众的宝贵时间,为抗洪抢险作出了重要贡献。
  木兰溪洪水预警报系统总投资371.2万元,设有1个中心站、6个分中心站、7个中继站、18个水位雨量站、22个雨量站,控制面积1930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50.8%。
  该系统主要由暴雨洪水数据采集、处理、分析预报系统和防汛命令发布系统两大部分组成,采用日本先进的无线设备、计算机技术和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并与莆田防汛管理体制相结合,具有数据采集和处理速度快、精度高、抗干扰性强、防雷措施安全可靠等特点,可提前4—7个小时作出洪水预报预警,并逐时报告降雨和水位信息,为江河水库暴雨洪水的实时有效监控和及时科学调度奠定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2.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1992—2002年,莆田市共投资138万元,建成了全市6座大中型水库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使库区降雨与坝前水位实现了遥测,增长了洪水预见期,加强了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为实现水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等提供了技术保障。
  3.莆田市防汛视讯会议系统
  莆田市防汛视讯会议系统由莆田市防汛办组织实施,由莆田电信公司铺设通讯线路,由福州新概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系统安装。2005年8月中旬动工,同年9月1日试运行,总投资59.76万元。在莆田市防汛办建成多媒体会议室,在各县(区、管委会)防汛办6个分会场各新建一套华为View-Point8380mBOX会议室型视讯系统设备,通过1条2M宽带IP接入福建电信公司“新视通”系统交换平台MCU进行控制,实现与福建省防汛办的互联互通和全市6个县区(管委会)防汛办进行直接全面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实时异地会商、远程指挥决策能力,既可节约会商时间,节省会议成本,提高会商效率,又可实现网上监控、异地培训等功能。该系统在防抗当年第13号台风“泰利”和第19号台风“龙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台风实时监测信息采集系统
  台风实时监测信息采集系统能自动采集西太平洋上的台风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在地图上标出台风历史路径和预报路径。软件集成了含中国台风网、美国海军台风网、香港天文网、台湾台风网、中国气象网等专业网站的分析结果,并具有强大的比较分析功能,对当前台风与历史台风进行多种方式的比较分析,可为防抗台风提供辅助决策。该系统建于2001年10月,市、县区共有6套,总投资4.8万元。2005年进行更新改造。
  5.实时风情监测系统
  2002年,福建省利用已建的洪水预警报系统通信网络资源,在国内率先建成了覆盖全省沿海各县市和九个设区市所在地的实时风情监测系统。莆田市建成后海、莆田、南日、湄洲等4处实时风情遥测站,完成投资17万元。该系统选用超短波和有线通信组合方式进行组网,填补了莆田市沿海风情监测的空白,为市县两级政府及防汛部门提供实时风速风向等风情信息,解决了长期以来莆田市台风到来时沿海风力不清的难题,为防台风减灾提供了可靠数据,为实现沿海地区台风实时监测和防台风调度指挥决策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6.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
  1996年起,莆田市投资109万元,建立和更新改造市、县(区、管委会)防汛办、大型水库等9套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为各级防汛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灾害性天气态势,组织防汛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因日本GMS5卫星停运,旧设备无法接收到卫星云图,2005年对市级卫星云图自动接收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天线换成抗台风的栅格3米天线,增加三维立体云图,把卫星云图送到局域网络上,通过网络实现卫星云图共享,安装适合终端用户调用的浏览器;增加台风分析系统;进机卡换成各种计算机通用的USB接口卡。
  7.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
  2004年,莆田市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和视频等技术,建成东圳水库防汛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后在木兰陂、石城北码头、南日东岱渔排码头3个站点及在外度坝头、涵坝水闸和东圳、东方红、后溪、古洋、蒋隔、东溪等6座水库各建设一套实时监控系统。该系统使用中国电信“全球眼”网络视频监控业务,对全市重点防洪区域、水利枢纽、港口、码头正在或可能发生的汛情、险情、灾情进行动态监控,随时了解现场情况,方便领导指挥决策。
  8.东圳水库洪水预报及科学调度
  东圳水库洪水预报及科学调度课题收集了东圳水库40多年的水文资料,分析了东圳水库流域汇流时间短、洪水峰量集中的特点。根据综合相关预报的基本原理,分别选用径流系数及降雨历时作为参数,建立综合相关洪水简易预报图。并直接应用于东圳水库洪水调度,形成实时洪水调度、拦蓄洪水、预泄洪水三种调度方案。方法可行,操作简便,是福建省中小型水库的应用范例。在1999年第10号台风洪水预报调度中实际应用,效果很好。1999年荣获福建省水利厅科技进步三等奖。2002年7月18日,继漳州南一水库、武夷山东溪水库后,莆田市东圳大型水库洪水调度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在防抗“7.18”暴雨中实现了洪水调度自动化。该系统系国家防汛总指挥部确定的福建省水库调度现代化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总投资120万元。
  9.防汛现代通信网络
  “八五”期间继续加强防汛通讯网络建设。至1992年底,全市防汛办、大中型水利工程共配备能沟通省、市、县及大中型水利工程、水文报汛站无线电台24部,能沟通县区、乡镇无线电通讯网络的台式和手提式对讲机65部,形成了一个覆盖市、县、乡三级,多功能无线电通讯网络,保证了汛期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了应对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
  “九五”期间,加强应急通信和移动通信建设,共为莆田市防汛办、东圳大型水库配备海事卫星电话2部。该电话既可用于语音通讯,又可用于数据通信,便于指挥抢险。同时,为了保障防汛指令畅通,建立了市防汛办、莆仙两县防汛办、市水文分局及东圳水库计算机录音电话监控系统5套。
  10、洪水风险图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1997—1999年,莆田市分两期制作洪水风险图,范围包括:全市有防洪任务的县级以下城区、全市大型水库和有挂闸的重要中型水库、流域面积200平方千米以上且穿过重要镇所在地的河流。根据这个范围,全市制作了木兰溪流域、萩芦溪流域、木兰溪流域莆田段、木兰溪流域仙游段、莆田市城区、仙游县城区及东圳、古洋、东方红3座水库等9宗洪水风险图,并进行矢量化处理,实现了计算机数字化管理,可以快速、准确、可靠地分析判断不同频率洪水的淹没范围、人口、经济产值等情况,有序地指挥抢险救灾、及时转移人员物资,也为评估灾害损失提供准确数据。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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