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渔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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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4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渔业管理
分类号: S98
页数: 4
页码: 405-4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的渔业管理情况,其中包含渔政管理、海洋监察、渔船检验与渔港监督、水产品质量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市 渔业 渔业管理

内容

一、渔政管理
  1991年,市水产局巡逻检查沿海13个乡(镇),查处证件不全、无船名、船号模糊不清的船舶和人员出海。1992年,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30万元。
  1995年,开展打击海上违法违规捕捞,强买抢劫等不法行为,集中力量量查处“三无”、“三证”不全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违规渔船。是年,全市渔政部门检查渔船1200多艘次,查处“三无”渔船138艘,没收违法捕捞作业工具65件,发放临时登记证卡120本,办证528艘,换发捕捞许可证914本,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51.4万元。摧毁三个专业电、毒、炸鱼窝点,查扣“三无”违法违纪捕捞渔船48只,取缔“三无”电拖船113只,摧毁三江口新浦等电鱼窝点3个。
  1996年,全市渔政部门查处各种渔业违规案件140起,罚没款18万元,其中非法电捕作业26起,炸鱼2起,办理海洋捕捞许可证千本,鳗鱼苗办证率100%。组织开展鳗场收购证检查8次;发放鳗苗采捕证430本,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4.97万元;投产54个养鳗场,办证49本,资源保护费征收2.3万元,养殖水面积132.4公顷,投苗量2188万尾,其中:日本鳗苗1128万尾,非日本鳗苗1060万尾。
  2004年,成立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是年,全市年审换发海洋捕捞渔船新版捕捞许可证1499本,其中:涵江区办证105本(包括渔业辅助船许可证56本);荔城区办证110本;秀屿区办证1101本;湄洲岛办证183本。
  2005年,实施养殖证制度、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年,发放鳗鱼采捕证430本,征收资源增殖保护费14.97万元,办理鳗鱼收购证54场,征收保护费2.3万元,审批捕捞许可证523本,征收资源保护费33.04万元,收回被拆解的渔船捕捞许可证60本。
  二、海洋监察
  2002年,成立中国海监莆田支队。
  2003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挖海砂活动,依法处罚采砂船2艘,处以罚金3.5万元。是年4月,开展“莆田禾吉食品有限公司围海项目”的执法行动,罚款人民币4528元。是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出海11航次,检查渔船563艘,发出整改通知书315份,办理渔业处罚案件19起,罚款23700元。
  2005年,中国渔政35206执法船艇投入使用。是年,全市出动执法舰艇200多艘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立案查处78起,罚没金额44.04万元。
  三、渔船检验与渔港监督
  (一)渔船检验
  1997年,实行持有效船舶证书的方可发放采捕鳗苗许可证。是年,检验渔船322艘,13278吨,31899千瓦。
  1998年,向各渔业业乡(镇)、村分发渔业船舶登记办法300多份。是年,开展渔船年度检验、登记工作。全市有渔船1675艘,32164总吨,87597.3千瓦。
  1999年,建立渔船档案、渔船数据库、安全设备数据库、渔业船员数据库。
  2000年,检验渔船575艘,11033总吨,30365.46千瓦,收取检验费14.9万元。是年,新注册登记渔船271艘,1966总吨,7561.06千瓦,其中80马力以上渔船24艘,855总吨,2980千瓦。登记小型渔船231艘。申请登记、检验76艘渔船。
  是年,开展渔船普查工作,全市普查渔船4202艘,30905总吨,93904千瓦,其中80马力以上有406艘,80马力以下有3804艘。
  2001年,清理“三无”、“三证不齐”渔船563艘次,完成应清非农字号捕捞渔船1353艘的41.6%。其中:“三无”的非农字号捕捞渔船107艘(80马力以上27艘),农字号62艘(80马力以上1艘);“三证不齐”的非农字号渔船393艘(80马力以上127艘),农字号1艘(80马力以上1艘)。新登记渔船382艘次,3753总吨,13088.40千瓦。
  2002年,检验各类渔业船舶1363艘次、22380总吨、70451.64千瓦。办理2家玻璃钢造船厂申请手续。同时,加强船产品的上船检验。对船上现有的通讯、导航、救生等安全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于损坏报废或伪劣产品,杜绝上船。是年,配备救生、航行信号、消防、通讯等安全设备3044台(件)。清理海洋捕捞渔船508艘(已办证),清理整顿捕捞渔船1063艘。
  2003年,检验各类渔业船舶939艘次,17147总吨,49423.7千瓦,收取检验费40.3万元。配备救生、航行信号、消防等安全设备1550(台)件。是年,新注册登记渔船舶149艘次,1953总吨,6043.7千瓦,办理渔船注销登记20艘次,在册登记1845艘。检验各类渔业船舶1272艘次,20995总吨,65895千瓦。是年,船检处设立档案室。
  2004年,检验各类渔业船舶763艘,15626总吨,49977千瓦,其中60马力以上376艘,14314总吨。监督拆解、销毁渔船4艘,申报延期6艘。对达到报废年龄的渔业船舶禁止其出海生产,停止航行。
  2005年,开展巡查督查行动,对在平海、东甲、蒋山、文甲、湄洲下山、南日等几个渔船较集中的渔港,登船检查检验,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渔船,及时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是年,检查渔船483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25份。
  (二)渔港监督
  1991年,国家农业部公布莆田市渔港14个,即石城、小日、鳌山、赤山、上林、平海、黄瓜、筶杯、文甲、浮叶、三江口、宫下、北埭、下山澳。
  1995年,成立莆田市渔港监督处。
  1997年,海上安全生产检查出海2航次,监管各类渔船154艘次,办结违规违法案件45起,罚没款总额9500元。配救生圈、消防、信号灯等357台(件)。是年,新登记渔船26艘,990总吨,2384.5千瓦。其中60马力以上渔船14艘,440总吨,2127.79瓦。
  1998年5月,借用“中国渔政804”出海3航次,检查渔业船舶204艘次,纠正违章渔船45航次,处罚严重违章渔船8艘,配备安全设备545台(件)。新注册登记渔船105艘,2743总吨,6982千瓦,新注册登记中小型渔船6艘501总吨,1872千瓦。是年,编写文甲二级渔港码头,石井、下山三级渔港码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报“十五”规划,立项二级渔港2个、三级渔港4个。
  1999年3月,建成湄洲鹅尾山与南日大轿山引航标处。
  2000年,开展32个渔港普查工作。是年,监督处出海3航次,检查各类渔船237艘次,纠正违章作业渔船56艘次,处理违规渔船12艘次,注册登记渔船46艘。
  2001年,渔港监督处对已立项投建渔港项目进行检查监督。是年,南日镇万峰大沃三级渔港通过论证并得以立项。检查监督立项投建的4个二级渔港、12个三级渔港。是年,辖区内建设竣工已投入使用的渔港8个。是年,新登记渔船382艘,3753总吨,13088.4千瓦。
  2004年,新注册登记渔业船舶51艘,并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50艘到龄渔船的名单进行公告,是年,监督拆解、销毁延期6艘。对达到报废船龄的渔业船舶发出《渔业船舶停航通知书》50份。
  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1998年6月,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责任人为成员,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1999年3月,市政府与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市局与县(区)、县(区)与乡(镇)、乡(镇)与船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001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重点监管在兴化湾、南日岛、湄洲岛流刺网作业小型渔船的。出动各级渔监执法船12航次,检查各类渔业船舶2500多艘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7份,停航通知书18份,纠正违规渔船178艘次,办理渔业行政处罚案件7起,配备安全设备1550(台)件。
  2002年,出动执法舰艇16航次,巡航46天,检查渔港32个,检查渔船1865艘次,纠正违规作业渔船269艘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办结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9起;罚款25500元;配备安全设备3044台件。
  2003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对全市乡(镇)船舶开展普查,全市船舶6829艘,其中渔业船舶5628艘。查清“三无”渔船1909艘(含“三无”渔业捕捞船899艘、“三无”渔业辅助船1010艘),电、毒、炸船舶92艘,没收电捕工具92副,罚没违规款17.55万元。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对“三无”渔船分类整改:1.对12马力以下(含12马力)的捕捞船经验检合格,办理登记后,依法办理临时捕捞许可证,给予二年转产转业期限;2.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办理12马力以上捕捞船证;3.对符合规定,船检合格的“三无”渔船予以办理有关证件;4.对靠渔谋生的渔民的生产用船,船检不过关,要求其停航,限期整改;5.对少数船检不合格,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坚决予以取缔。经过专项整治,全市为142艘渔办理临时许可证,为1073艘渔船申办证件,对528艘渔船限期整改,取缔报废渔船166艘。是年9月,开展海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舰艇38艘次,检查船舶300多艘,暂扣“三无”船舶38艘,电、毒、炸渔船10艘。依法对25艘违法船舶进行处罚,罚款9.24万元;清理航道20多千米,拆除定置网12副。清理6家沙滩造船厂,取缔3家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的造船厂,责令3家生产不完善的厂家办理手续。
  2003年起,陆续制定实施《莆田市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莆田市渔业船舶长效管理办法》《莆田市渔船海上遇险紧急救助行动方案》等,形成比较完善的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不断完善相关制定,继续与渔业船舶船长签订《渔业船舶安全告知书》,制定《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安全隐患和整改通报制度》,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渔业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所在乡村,督促渔船船主整改。制定《渔船管理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将辖区渔船管理情况,通报所在乡(镇)。建立《季度渔业安全监管分析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乡(镇)领导、渔业干部、渔村、渔业公司和渔船船主及渔业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分析会。制定《气象通报制度》,及时向重点渔业乡村通报本季度气象特点。帮助渔村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制度》。督促各乡(镇)组织渔民根据渔船的作业类型、作业海区、渔船性能、马力大小、职务船员技术状况进行编队生产。
  五、水产品质量管理
  2002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协助天后食品冷冻厂、兴和食品有限公司、海源实业有限公司、美兰养殖有限公司取得企业产品“无公害”标志。2003年,出动检验人员152人次,对市场水产品和水发产品进行46批次294个样本的甲醛抽样检查,总检出率为1.71%(符合低于2%的标准);对养鳗场、养虾场抽取108个样品进行药物残留检查,总检出率为零(符合检出率控制在10%以内的标准)。
  2004年,开展水产品“餐桌污染”治理,采集药物残留检测样本137个,水产品甲醛快速检测样本6498人,超标检出率分别低于省定的7%和2%。是年,建设省级渔业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全市标准化养殖场达到29个,养殖面积达到66.6公顷。
  2005年,采集药物残留检测与甲醛快速检测样本137个和5498个,水产品药物残留检出率为0,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为0.04%。分别低于省定5%和1%的控制目标。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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