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口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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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10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口岸管理
分类号: F752.857
页数: 14
页码: 249-2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莆田市口岸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管理机构、口岸开放与通关、海关监管、检验检疫、海防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市 口岸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91年7月,成立莆田市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挂靠在市政府办公室。1995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改称为莆田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机构改革实行口岸、海防、打私“三办合一”,组建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加挂莆田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正处处级机构,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4名,内设人秘科、口岸管理科、海防管理科和打私工作科,下设秀屿办事处(事业编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关
  199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关(以下简称莆田海关)开关,隶属于福州海关,正处级机构,下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通关科、物流监控科、加工贸易监管科、稽查科、行财科、驻秀屿港办事处(筹建中,原福州海关驻秀屿办事处划归莆田海关)、驻湄洲岛办事处(筹建中)。2005年,有人员78名,其中处级行政领导4名、处级非行政领导1名、科级行政领导10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关区范围为莆田市全境,有国家一类口岸秀屿港,二类口岸三江口港、南日岛东岱湾港。
  1999年2月,在莆田秀屿港组建海警二支队六大队。9月,改称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二大队。11月,成立莆田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隶属福州海关缉私局,正处级单位。2003年1月,莆田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更名为莆田海关缉私分局,正处级单位。缉私分局局长兼任莆田海关第一副关长,缉私分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科、法制科、情报科、查私科,2005年有缉私警察20名。
  2001年,武警部队开办口岸海关监管点,协助海关执行监管执勤任务。3月,执勤武警官兵分别进驻莆田秀屿港和霞皋验货场,协助海关执行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查验及海关监管场所巡查工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2年7月,成立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莆田商检局)。1993年3月,莆田商检局对外办公。1999年11月,由原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动植物检疫局、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莆田的分支局,规格正处级,实行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接领导的垂直管理体制。2005年,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秀屿办事处(副处级机构)、仙游国检办,实有行政人员55名、事业编制人员26名。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为正处级单位,编制80人。1994年4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秀屿办事处,为正科级单位。1997年1月,莆田商检局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10名,内设办公室、检验监管一科、二科、三科和综合业务科、检务科、计财科、政工科及秀屿港办事处。1999年8月,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人数62人,办公地点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路89号。1999年11月,合并成立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6年2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动植物检疫局,规格为正处级,编制30人。1997年3月,内设办公室、业务科。1999年8月,莆田动植物检疫局人员6人,局长黄可辉,副局长蔡开珍(从1997年11月起任职)。办公地点在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608号。1999年11月,合并成立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6年9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卫生检疫局,规格为正处级,事业编制30人。1999年8月,莆田卫生检疫局内设办公室、检疫查验科,副局长李亚伦(1997年11月)主持工作,人员6人,办公地点在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168号。1999年11月,合并成立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第二节 口岸开放与通关
  一、口岸开放
  1995年12月,国函[1995]133号文批准秀屿港口岸(含湄洲岛3000吨级客运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1999年2月,通过省级验收,并报请国家级验收。11月,国家口岸开放验收小组到莆田验收秀屿港口岸,交通部交函海[1999]356号文公布秀屿港对外开放。12月,举行口岸开放的首航仪式。
  2003年9月,秀屿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湄洲湾8000吨级煤炭专用码头、秀屿中原环保3000吨级石化专用码头通过省口岸验收并投入运营。2004年2月省政府确认,8月省口岸海防办代予授牌。至此,莆田口岸新增设计年吞吐能力300万吨,集装箱3万个标箱,口岸外贸作业点增至为8个。
  二、口岸通关
  1991年,莆田口岸货物进口1.32万吨,出口6.4万吨。1995年,开始采用集装箱运输;进口货物1769个标箱,出口1494个标箱。1999年,货物进出口量15.52万吨,进口货物7670个标箱,出口货物5463个标箱。2000年,货物进出口量突破34万吨;2001年,货物进出口量达100万吨。是年,秀屿港口岸实施电子报检、电子转关、电子签证。2002年5月,开辟湄洲岛口岸对金门的海上客运直航;货物进出口量161.82万吨。是年,启用秀屿联检大楼,并分别建设国检、海事、海关三家口岸查验单位业务用房,为武警口岸执勤部队调整办公及生活用房。2003年,设立海事VHF通讯导航系统(海事指挥中心)和远近程电视监控系统。2004年,70米高的海事系统通信高塔——湄洲岛海上导航通讯基地启用。9月,秀屿港设立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是年,推广大手册电子化报关报检制度。2005年,口岸进口89.24万吨,出口14.79万吨。至2005年底,莆田口岸货物累计进出口629.24万吨;办理入境人员3批505人,出境2批人员229人。
  第三节 海关监管
  一、物流监管
  1994年,秀屿港未对外开放,莆田海关对经批准进入秀屿港的外来船舶实行派员赴港监管,监管进出口货物5.22万吨。是年,开通莆田秀屿至中国香港的集装箱航线。1995年,莆田海关协助对秀屿港作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论证和研究。
  1996年,改革秀屿港进出境船舶登轮联检办法,准予办理预申报手续,不再逐船登轮联检,并申请增加一家船务公司经营秀屿至香港集装箱班轮业务。是年,该航线进出境船舶235艘次、进出口集装箱货物3982个标箱。1997年6—8月,关区百家企业在深圳通关受阻,面临停产风险,莆田海关派员3次赴深圳协调解决。是年,重点监管查验加工贸易货物、国家重点控制的敏感商品以及许可证的商品。全年监管进出境货物11.9万吨,货值4.29亿美元。1998年,实现进出口舱单、报关单、许可证和其他进出境管理证件资料与福州海关之间的电子数据传输。改革进出境货物监管模式,执行进境货物的查验率不低于10%、出口货物查验率不低于5%的量化监管规定,完善对进出境船舶、陆路集装箱转关运输和二类口岸的监管办法,将进出境货物查验比率由原来的100%调整至65%。
  1999年,协助有关部门设置秀屿港码头隔离设施、卡口设施、海关计算机联网、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实现码头海关监管场所的24小时驻点监管。2000年,海关货管科接核“伟兴轮”2075航次进口舱单,查获某企业一次性进口6个货柜的不锈钢异型材实际为不锈钢冷轧片材,案值278.87万元,偷逃关税及反倾销税100.64万元。10月,货管科在货运渠道查获反动淫秽书刊1386本,予以化浆销毁。2001年,建立海关与武警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该工作机制和制度在福州海关推广。2002年,规范审单作业,执行报关单证和电子数据双放行制度。清理和整顿海关监管区,加强码头、场区巡查,实行24小时布控,并与港务局、经贸公司、码头、货运代理机构合作,实现海关运行、航运动态、舱单申报及货场动态的计算机信息交换。是年,监管进出境货物160.45万吨、货值4.27亿美元,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汽车3060辆次、船舶282艘次,进出境人员5070人次。
  2003年,帮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莆田湄洲湾3.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湄洲湾火电厂煤炭专用码头、中原环保3000吨化工专用码头等新增作业区验收前期准备工作。2004年,整合规范通关作业,实现H883通关系统切换到H2000系统运行,并推进“大通关”建设,与莆田市口岸与海防办、外经、检验检疫、边防等部门建立“大通关”热线电话联动制度和“大通关”综合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处理机制。推行“就近报关、口岸验收”新通关模式。2005年,推行关企合作备忘录(MOU)制度,与诚信企业建立新型的关企合作伙伴关系,实行作业环节流程时效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限时、延时、加时和随时“四时”通关服务,坚持关长巡视和科长带班工作制度,加强对查验工作的现场监督指导;依托互联网,实现五个海运监管场所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与秀屿港海关值班室的联网,开展与莆田海事部门间的港区监控信息交流共享工作,改进转关运输和船舶舱单管理。是年,莆田海关进口报关单的平均作业时间由26小时缩短为10小时,出口报关单的平均作业时由10小时缩短为2小时。
  至2005年底,莆田海关累计监管进出境船舶2585艘次,陆路转关车辆29385车次,货物642.64万吨、货值49.9亿美元,进出境人员39787人次。
  二、税收征管
  1994年,莆田海关在对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税收征管的同时,抓好进口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后续管理。派员深入纳税大户,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环节和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以服务促税收。是年,征收税款1995万元。1995年,征收税款3280万元,完成年度税收任务的129.1%。1996年,扩大税源渠道,规范税收管理,稳定纳税大户,减少税源流失。1997年,征收税款2835万元,1998年征收税款2994万元,分别超额完成年度税收任务。1999年,执行“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的税收工作方针,全年征收税款626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03%。2000年,征收税款7533万元,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税收任务。2001年征收税款1.07亿元,提前20天实现年度税收超亿元。2002年征收税款1.82亿元,完成年度税收任务的156%。2003年,改善税收征管环境,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提高通关速度,加强与口岸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税源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困难。7月,中国土畜产总公司从莆田口岸进口棕榈液油5000吨,缴纳税款433万元;8月,福建省国航公司从莆田口岸进口一艘旧散货船,征收税款1712万元;11月,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从莆田口岸进口5.75万吨转基因大豆,海关与其他口岸联检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征收税款2531万元。2004年,征收税款3.95亿元,比上年增收1.81亿元,提前20天超额完成年度3亿元的税收任务。2005年,征收税款3.3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三、加工贸易管理
  1994年,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手册1426份、备案金额7.12亿美元;1995年,各为1812份、4.37亿美元。1996年7月起,莆田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是年,为辖区企业核发登记备案合同手册1917本,其中台账手册760本,核销手册1643本,合同金额3.82亿美元。1997—1998年,探索加工贸易监管的新路子,规范加工贸易前期管理、中期核查及后续监管,重点监管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环节关。1999年,开始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及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全年办理台账手册1827本,备案金额4.28亿美元,核销手册1951本,办理深加工结转货物4860票,结转金额1.29亿美元。2000—2001年,按企业资质审批备案合同,对进口重点敏感商品实行监管,实行限量限口岸审批,对进口限制类商品实行台账“实转”,严格落实国家对重点进出口商品的宏观调控政策。2002年,改革加工贸易监管业务,实行对结转货物的流程管理,全年办理深加工结转货物12794票,结转金额1.64亿美元。2003年,开展对佳通轮胎、达福塑胶企业的电子联网监管试点工作,开展单耗管理,维护二、三级单耗的入库工作。2004年,改革保税监管业务,实施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2月,佳通轮胎、达福塑胶2家企业联网测试成功。完成对获准实施联网的协丰鞋业、荔丰鞋业两家企业1000多种料耗的归并,发放电子手册。同时核销手册,全年共清理逾期未核销手册88份,核销87份,核销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2005年,推广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关区内联网监管企业达7家,其加工贸易业务量占关区内加工贸易业务总量的42.3%。开展单耗管理专项检查,核查累计补税735万元。
  四、打击走私
  1991年,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以打击走私香烟、倒卖进口家电商品和持特区减免税及投机走私鳗苗为重点,适时开展打击香烟走私专项行动。是年,查获走贩私案件1671起、案值1962万元、罚没金额1239万元,其中海上查缉走贩私案件31起、案值1011万元、罚没金额达780万元,查获走私船只33艘,抓获走贩私分子228人。查获的主要物品有卷烟14322件、鳗鱼苗164千克、录(放)像机277台、电视机384台、电子计算器6887个、尼龙布2155米、汽车2辆、摩托车6辆、空调机2台、照相机27架及部分黄金、假币、毒品等。1992年,缉私职能部门查获走贩私案件411起,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4起,案值2010.93万元,罚没金额629.49万元;查获走私船只9艘(其中内陆8艘、台轮1艘)。查获的主要物品:香烟7284件、毒品1000千克、彩电2967台。1993年,走贩私活动有所回潮,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打击走私工作方案,各缉私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措施。是年,查获走贩私案件250起,案值765万元,罚没款469万元;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2000.2件、彩电115台、录像机13台、空调70台及外币、摩托车等。1994年,各县(区)调整充实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由一名政府领导成员兼任领导小组组长。是年,查获走贩私案件211起,案值1021.65万元,罚没款586.61万元;抓获走私分子4人,逮捕1人,监居2人;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4054件、彩电114台、录像机96台、摩托车145辆、涤龙丝9.55吨、假人民币600万元、恐龙蛋化石6块、牛筋19210千克、移动电话108部、黄金9867.46克及部分假烟等。1995年,境内缉私职能部门根据走私活动出现的新动向,采取信息交流,整合缉私执法力量等方法查缉走私活动。是年,查获走贩私案件151起,案值1206.98万元,罚没款达436.34万元;抓获走私分子5人;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1799件、化肥40吨、外币20.7万元、彩电34台、穿山甲16只、电话机71部、文物6件、黄金2964克、高速摩托艇10艘、假烟2619件及录像、裸体扑克等。
  1996年,辑私部门打击走私活动的重点区域、重点渠道、重点物品等。是年,查获走贩私案件208起、案值2195.7万元,罚没款达869.85万元;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4868.9件、彩电104台、录像机18台、摩托车24辆、外币138万元、塑料米277吨、化肥244吨、计算器770只、集成块90万只及部分录像带、假烟等。1997年,查获走贩私案件173起,案值1309.64万元,罚没款677.98万元;批捕走私分子2人;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3169.16件、化工原料120吨、摩托车78辆、双面尼龙胶带3万卷、烤贝机一套、黄金7500克、三合板2751张、进口淀粉40吨、冰毒14千克、海洛因250克及部分空调、假烟等。1998年,查获走贩私案件445起,案值2015.46万元,罚没款1091.45万元,百万元以上的大要案1起;抓获走私分子4人,逮捕1人、监居2人;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2368.89件、胶合板159.36立方米、电视机136台、影碟机172台、摩托车144辆、淀粉90吨、空调机33台、涤纶丝295吨、外币折合人民币599.3万元、海洛因263克、象牙工艺品800多件及还有部份通讯设备、化工原料等。1999年,查获走贩私案件96起,案值1218.23万元,罚没款达857.98万元,抓获走私嫌疑犯10人,判刑2人,拘留5人;查获的主要物品有香烟630.98万元、三合板45.99立方米、VCD机45台、彩电363台、空调52台、摄像机120台、外币613.1万元、涤纶丝106.2吨、橡胶32吨、成品油462吨及部分假烟、毒品等。2000年9月,查获走私案件10起,案值134.7万元,涉嫌贩毒人员2人,走私船舶3艘,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除掉2个窝藏走私烟点及非法生产烟窝点;查获的主要物品有成品油175.19吨、香烟7件、海洛因500.5克及其他走私物品6.9吨;查获处理一起走私偷税案件。
  2001年,查获走私案件7起、成品油91.25吨,案值114.17万元。海警二支队机关从泉州搬迁到莆田秀屿港。5月,莆田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增设情报科。2003年,查处走私案件46起,案值208.26万元,罚没款15.37万元,偷逃税额35.5万元,处理犯罪嫌疑人31名(刑拘17名、逮捕7名、判刑7名);查获主要物品有成品油738.58吨、淫秽光盘619件、香烟7件及其他物品114件。2004年,查获走私案件38起,案值565.9万元,偷逃税额300万元;查获的主要物品成品油642.32吨、水产品18吨、香烟36件、毒品海洛因950克。2005年,市、县(区)打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缉私部门提出以打防结合、齐抓共管为基础,以联合行动、专项斗争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情报互享、优势互补、打私互动、破案互助的“四互”打私联动工作机制。是年,查获走贩私案件27起,案值267.40万元,罚没款5.89万元,处理犯罪嫌疑人10名(刑拘8名、逮捕2名)。查获的主要物品有成品油260.95吨、香烟25件。
  第四节 检验检疫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
  1993年3月,莆田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开始接受进出口商品报验。1994年检验28927批,货值48242万美元,比1993年增长1.8倍。两年共为辖区企业节省需到外地报检的往返费用1600余万元。1995年,商检局坚持“以质取胜”的外贸战略方针,对进出口食品、出口鞋类、出口商品包装、进口商品四道进行质量把关。对出口量大的食品类坚持定期、定员、定责驻厂检验。对食品、鞋类、包装企业坚持分类管理,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对出口商品包装坚持批批检验,取缔出口纸箱面层使用质量差、档次低的茶板纸、瓦楞纸。对装运价格昂贵的出口烤鳗冷冻集装箱加强质量监管,责令一企业对制冷有故障的集装箱换箱装运,避免企业造成500万元的损失。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区九家批发商、六家大商场的进口彩电、空调、化妆品进行抽检。为仙游罐头厂解决蘑菇罐头生产中的氧化菇问题,帮助商业冷冻厂解决基地设点、防疫加工技术落后等难题。全年共检验进出口商品30860批,货值50235万美元;其中不合格出口商品343批,不合格进口商品14批,索赔7批,退货7批。
  1996年,出口鞋类自检一次不合格率从上年的36.2%下降到22.2%,价值鉴定出证145批次、调价20批次,出证价比原报价降低84万美元。价值评估12批次,评估价比原报价降低390万美元。微生物实验室、罐头实验室、化检实验室、纸箱实验室建成投入运作。是年,被国家口岸办评为1994—1996年“结对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先进单位”。1997年,进口机电设备报验147批、进口钢材检验45批、进口车辆检验22辆、出口机电设备检验74批、完成20个项目的评估工作。价值鉴定141批,出证64份,价值2003万美元。进口残损鉴定1批次,索赔金额6.75万美元。开箱检验进口废弃物36批、655吨。帮助20家企业获得卫生注册,3家企业获得生产出口纸箱质量许可证,指导11家出口生产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1998年,完善大宗出口商品鞋类生产企业和出口包装企业的分类管理,完成全市百余家出口鞋类生产企业质量分类管理复查工作,对出口纸箱生产企业实行专厂专号专用制度。促进企业生产上规模、工艺上等级、管理上水平、质量上档次。建立农副产品食品实验室和鞋类检测中心实验室,有7个课题被列入福建局(国家局)计划的科研、制标项目。是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六届省级“文明单位”。2000年1月,启用检验检疫新单证,实施“先报检、后报关”新通关机制。6月,上线试运行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全年完成报检18706批。是年,将实验室检验检疫技术工作、传染病监测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技术开发服务及机关后勤服务等辅助性职能移交给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承担。鞋类检测中心取得CIBLAC认可,新建HIV抗体初筛实验室,通过国家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加强出口服装、鞋类、机电和陶瓷的批次管理,在辖区内规范生产批号编写。做好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咨询工作,与27家企业签订认证咨询协议,帮助11家企业取得认证。
  2001年,重点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由煤炭实验室和农副产品食品实验室合并为的理化微生物实验室,经过APLAC专家的鉴证,通过CCIBLAC的审核。承担的科研制标项目《出口罐头检验规程——玻璃容器》通过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定。累计帮助29家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7家企业建立HACCP体系。48家企业实现电子报检,41家企业实现产地证电子签证,实现与省内各口岸的电子转单业务,取消换证凭单,加快放行速度。逐步调整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把检验检疫工作延伸到企业生产过程,加强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全年共检出不合格商品28批、金额49万美元,不合格率比上年同期下降0.08%,索赔2批进口烟胶。是年,被授予“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对出口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及皮革制品加强偶氮染料检测,以应对欧盟可能实施的对偶氮类染料的禁令。对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进口橡胶和出口轮胎依托工厂检测力量把关。免费为企业开通自助电子报检系统,辖区内有58家企业安装电子报检、产地证电子签证企业软件。对协丰、荔丰两家鞋业公司开设绿色通道,对华丰鞋业实施便捷通关举措,研讨设立审单中心,负责处理不实施下厂检验的报检单证,简化手续,加快通关。推广原产地标记保护,帮助常太牌、书峰牌、萩芦牌3种莆田枇杷产品获地理标志证书,帮助云敦牌服饰、国圣牌酱菜、沃特牌运动鞋和卡朱米牌时装4种产品获原产国标记证书。是年,筹建国家鞋类检测中心。2003年2月,仙游检验检疫办公室对外开展业务。是年,开展“非典”防制,参加市“防非”指挥部交通检疫组和口岸防非工作,完善和修订《在出入境船舶发现非典疑似病人的处理方案》等应急预案,并进行实战演练。探索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通过试行设立审单中心、启动电子审单快速放行系统,签证周期由原来的3至5个工作日缩至半个工作日。国家鞋类检测中心于7月初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三合一”(实验室扩项评审、计量认证和验收)考核。检测部门承担全省出口鞋类1000多个样品型式实验,累计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检测试验4000项次,是上年业务量的6倍。是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2004年,全国首个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暨国家级鞋类重点实验室于4月在莆田检验检疫局成立,理化微生物实验室也通过CNAL的扩项评审和监督审核,可开展检测项目80项,覆盖农副产品、食品、鞋、服装等领域。国家质检总局于9月批复同意在莆田秀屿筹建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2005年,筹建林木检疫实验室、开展秀屿港区周边林害本底调查、跟踪和技术指导等措施。10月,莆田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的验收,11月投入使用,12月,莆田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成为全国可直接对进口美国阿拉斯加州原木实施熏蒸处理的唯一地方。
  二、动植物检疫
  1993年,对秀屿港卸载的2船7.2万吨进口小麦和2.8万吨进口原糖进行质量检验。1995年,对出口量大的食品类货物坚持定期、定员、定责驻厂检验,严格按照HACCP和GMP进行管理。在活鳗、烤鳗国际市场大滑坡的情况下,开展鳗鱼噁喹酸检测工作,检出11家鳗场出口鳗鱼噁喹酸残留超标。是年,检出不合格出口食品64批,货值75.9万美元,其中罐头56批328.13吨,水产品3批11.98吨,农副产品5批12.69吨。检出不合格进口粮食1批3.99万吨,出具索赔证书。是年,由莆田商检局检验人员首次登船查验检验在秀屿港卸下1船美国NO.2黄玉米。
  1996年,加强检验出证的规范性,依托实验室,提高自检比例和检验质量,重点对罐头、鳗鱼等大宗出口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全年检验出口罐头952批15146.6吨,检出不合格罐头4批55.44吨;检验出口烤鳗261批3898.96吨,检出不合格烤鳗13批103吨;检验活鳗出口195批496.34吨,检出噁喹酸超标12批160吨。1997年,检验出口食品1703批19941吨,货值10539万美元。检出一次性不合格47批511吨,最终不合格9批70吨,货值14.6万美元。查出150吨活鳗、40吨烤鳗、61吨蘑菇罐头安全卫生不合格。1998年,商检部门帮助烤鳗、罐头生产企业建立质保体系,着重加强对客户反映较大的罐头伤疤罐、形态、杂质及烤鳗卫生指标等把关。1999年,对烤鳗微生物指标、活鳗噁喹酸与盐酸土霉素残留、输出罐头外观缺陷、脱水蔬菜二氧化硫残留、蛋制品疫情进行调查,指导帮助鳗场开展对日登记工作。是年,境内有4家烤鳗厂通过国家局组织的评审,并向美国FDA注册,同时对烤鳗盐酸土霉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开展检测工作。2000年,组建食检——动植检协作科,检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1899批2336万美元,入境76批186万美元。检验进口食品82批9498吨,446万美元。检出不合格的出口批次有罐头6批、蛋制品11批、蔬菜类6批、烤鳗2批、琼脂3批、冷冻章鱼1批。
  2001年6月,境内被允许继续加工对日出口偶蹄动物产品。是年,美国FDA专家来莆检查中茂烤鳗厂的工作。是年,对8艘来自疫区的入境船舶进行检疫,查获并封存来自韩国、日本的猪肉和牛肉共126千克。2002年,成立专门小组对急需的药残项目进行检测。7月,帮助辖区内华闽公司对日本进行试验性活鳗出口。是年,封存来自疫区的牛、猪肉制品80千克。2003年,查封来自疫区的牛猪肉33艘次、1928千克。是年,帮助三峰、东源、兴和3家企业及配套的26家养鳗场重新获得对日本出口烤鳗产品的资格。11月,3家企业恢复烤鳗生产。帮助莆田罐头公司生产的“水仙花”牌肉类罐头通过新加坡农业兽医局官员的检查验收。是年,检验出口枇杷52吨,出口到加拿大度尾文旦柚22吨,新增检验出口啤酒、冷冻花蛤肉等。2004年,为鳗鱼企业培训100多名卫生质量监督员,10名专职检验员。是年,恢复对日本烤鳗出口7872吨9086万美元。帮助7家鳗场获得对日本、对韩国出口活鳗的资格。引导蛋制品企业调整生产结构,加强鸭场防疫和疫病监测等工作,在省内率先放行国内部分地区禽流感疫情发生后的禽类产品出口。检验检疫鉴定9艘45.87万吨进口转基因大豆和2艘5.2万吨进口小麦的工作。是年,检出不合格货物126批5811万美元。截获来自疫区的禽蛋、肉类36艘次,查封肉类4185.5千克,禽蛋6337枚。2005年7月,莆田鳗鱼被暂停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帮助辖区内3家烤鳗企业在第4季度恢复对口出口资格。完成参加两岸妈祖文化交流活动的276名台胞通关检验检疫工作。是年,检验检疫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1402批4441万美元;检验检疫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4708吨27402万美元。
  三、卫生检疫
  1995年,为仙游罐头厂解决蘑菇罐头生产中的氧化菇问题,帮助商业冷冻厂解决基地设点、防疫加工技术落后等难题。
  1996年,建成微生物实验室、罐头实验室、化检实验室、纸箱实验室。1997年,查出150万吨活鳗、40吨烤鳗、61吨蘑菇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1999年,对194批货柜1.2万吨进口废物进行检验鉴定,杜绝洋垃圾入境。2000年,对来自登革热疫区的集装箱、货物实施卫生处理。在对美国进口的遮蓬胶带纸的木质包装检疫查验时,截获危害性滑刃线虫和腐生线虫一批。是年,监测出入境体检人数5164人次,实施预防接种5848人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1例。
  2001年,在对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EVA塑料粒的木质包装实施检疫时,首次截获二类有害生物——松材线虫。检疫监管来湄洲岛进香朝拜的中国台北2批384名妈祖信徒。监测体检传染病工作,发现澳抗阳性925例、梅毒阳性41例、肺结核阳性5例、艾滋病阳性2例。2002年,组织开展湄洲岛本底调查及鼠疫日常监测,在境内布点39个,进行实蝇监测。在入境货物木质包装、进口原木检疫中,截获不同类别害虫4批次。在对3759人次出入境人员检疫时,检出入港旅客携带的莲雾中的桔小实蝇1批次,从禽蛋中检出禽流感抗体阳性1批次,从美国入境的原木中和集装箱中分别检出小蠹种(幼虫)1批次和赤谷盗活虫1批次,从中国台北入港的木箱包装中检出拟松材线虫1批次,从马来西亚入境的外轮食品舱中检出一类危险性害虫菜豆象和其它类害虫米象、锯谷盗各1批次。2003年,在防“非典”中处理一入境台轮上的7名发烧病人。首次在出入境交通工具上截获一只啮齿动物雄性黄胸鼠。在传染病监测体检中,发现多种疫病和病毒携带者1062人次。6月,完成湄洲岛全年媒介生物本底调查。9月,在秀屿港区开展2003—2004年度本底调查工作。捕获媒介生物2590只。2004年,截获动物疫情2批2种,截获植物疫情11批99种,医学媒介生物超标1艘次。开展船舶鼠患检查9艘次,查处外籍船舶违法行为4次。完成秀屿口岸本底调查,捕获12542只媒介生物,在全国首次发现捕获福建库蠓和尖嘴库蠓。2005年,从美国阿拉斯加的集装箱原木中,截获乳白蚁原活虫;在从俄罗期进口原木检疫中,截获云杉八齿小蠹成虫和天牛科幼虫等活虫;从对加拿大进口一批铁杉板材的集装箱中,发现活的蜘蛛,并从板材上截获到小蠹科活成虫。是年,出入境人员体检5873人次、预防接种5250人次。开展血清金标法快速检测肺结核,检出肺结核病例43例。发现各类病例2346人次。检出HIV阳性人员3例,梅毒7例,病毒性肝类7例。从入境集装箱中截获医学媒介生物3批次56只。在对出入境船舶检测中发现疫情疫病7艘次、6种、11种次。检疫出入境集装箱12491标箱。检出大豆一类疫情1批、二类的18批、三类的21批,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113种416批;首次截获致倦库纹44只、骚扰阿蚊1只、家蝇2只、谷盗1只。是年,检验检疫出境货物67158批次137868万美元;入境货物3782批次、货值36158万美元;出口货物的批次、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0.39%、0.65%;出口退货12批38.25万美元;检验检疫出口最大国美国货物33559批67334万美元,分别是出口业务总量的49.97%和48.84%。检验检疫进口香港货物2986批13674万美元,分别占进口业务总量的78.95%、37.82%。
  第五节 海防管理
  一、打击和制止偷私渡活动
  1991年,境内查处海上案件31起,查获走私船33条,抓获走贩私人员200人。1992年,查获偷私渡案件8起,涉案人员243人。1993年,反偷私渡活动采取宣传教育和依法打击相结合办法,查获偷私渡案件5起,涉案人员107人,接收遣返人员4批次433人,其中抓获“蛇头”和中介人36人,扣留船只5艘,对涉案人员予以收容或监居审查153人、逮捕3人、判刑1人、劳教12人、罚款464人。
  1996—1997年,查获偷私渡案件4起、涉案人员57人,缴获涉案车辆4部。1998年,实行反偷渡私渡工作责任制,查获偷私渡案件14起,涉案人数244人,船只5艘,其中预谋案件3起9名。2000年,查获偷私渡案件12起,涉案人员259人,查扣偷渡船只8艘。
  2004—2005年,开展打击追捕在逃组织者、运送者的专项行动。查获偷私渡案件3起,涉案人员48人,其中2人为批捕的组织运送人,10人为偷渡组织运送者。
  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
  1991年,境内边防辖区查处治安案件283起,查处率为91.9%;出动警力1056人次;侦破刑事案件71起,破案率为57.3%;查处其他案件61起;摧毁各种犯罪团伙20个,收捕各类犯罪分子99人;抓赌71场,罚没款5万多元;查处卖淫案件6起22人,摧毁播放淫秽录像点4个。
  1992年,开展打击海上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边防辖区侦破刑事案件46起、查处治安案件218起、摧毁犯罪团伙13个67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73人。其中逮捕24人、劳教4人、治安处罚646人。在进港靠岸的中国台轮台胞353艘次1842人次中,查处违法台胞1起4人。1995年1月,摧毁三江口新浦电鱼窝点1个,收缴9条电鱼船的器具,为218只船办理捕捞证件。1996年,以打击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作为工作重点。9—10月海防办、公安、边防、水产、渔政等单位组成联合行动小组,租用船只3条与渔政船804在兴化湾、乌丘渔场、平海湾巡逻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46起,罚款7.5万元,其中非法电捕作业19起,罚款38700元。取缔兴化湾沿岸村非法电捕作业船只77只。1997年,公安边防部门检查各类进出港船舶1万多艘次,查处违章违规船只100多艘次,查扣“三无”铁壳船1艘、高速摩托艇3艘,查处违法违规“三口”110人。2000年,开展打击海上强买强卖、盗窃抢劫电毒炸鱼、偷渡、走私活动。市公安边防在非边防辖区船舶集中的港口增设7个警务区。
  2001—2002年,市、县(区)成立打击电鱼炸鱼违法作业领导小组。打击行动共出动渔政船、快艇、公边巡逻艇、租用民船等10艘,出海67艘次,出动车辆113辆次,出动边防、公安、渔政、工商、农业等部门执法人员4800多人次,查处4起违法炸鱼案件,逮捕持有、买卖爆炸物品的违法人员7人,缴获爆炸物品20千克和一批土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处理涉案人员6人。登记上缴电捕作业工具87套,取缔具有电炸鱼非法组织性质的团伙1个,补办“三无”船只79艘所缺证件,取缔电捕专业村1个,抓获电捕鱼船只11艘。2003—2004年,休渔渔船569艘,涉及6个乡(镇)36个建制村,6000余个渔民劳力。查处非法海洋捕捞案件60起,查扣违规作业渔船42艘。2005年,收缴子弹1685发、手榴弹6枚、雷管2枚,查获9起非法打捞海底古文物案件,保护150多件珍贵文物。
  三、水上安全专项整治
  1991年,莆田市、县(区)、乡(镇)三级分别成立军警民联防领导机构,划分4个联防片,14个联防点,实行乡(镇)界联防和村际联防。开展沿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走私贩私的偷(私)渡活动。1992年,开展联合活动,查处违规船只126艘次。1994年12月,成立打击违法捕捞和强买抢劫联合行动指挥部。1995年,开展打击海上违法捕捞、强买抢劫联合行动。1月,市公安、边防、口岸、港监、水产、渔政等海上执法职能部门出动5条执法船,在兴化湾、湄洲湾、乌丘海面检查船只100多只,查扣有违规及无证捕捞等问题的渔船48起,查结42起。1996年,开展代号“96106”联合行动,查处非法电捕作业2起、炸鱼2起,拘留违法分子2人,没收炸药78筒、雷管30枚、导火线15米、电缆线100米,堵塞航道捕鱼工具12件,暂扣违规捕捞船只的渔具设备14件。2000年,市海防办协调公安边防、渔政、渔监等部门开展打击取缔“三无”船只专项行动,取缔“三无”船只7艘。市海防办牵头交通、港监、渔政、边防等部门对秀屿港、三江口港、枫亭港、湄洲岛水域和石城辖区进出港航道清理,取缔违章设网、违规养殖1100多处(张)。
  2001年,清理三江口军港保护区范围内航道上的障碍物,搬移、收缴、毁坏军港航道和避风航道上的违法设置的定置网、企桁、竹杆、塑料泡沫浮标等30多处。2003年,开展调查辖区内乡(镇)船舶6829艘,查出“三无”船舶1909艘。是年,海事、交通部门联合对辖区内13个沿海渡口的8个内河渡口进行清查,重点检查渡口的设施、渡船消防、救生操练,取缔3个渡口,强制拆解渡船2艘。专项行动出动警力1573人次,清查无序渡口1253个次,船舶2389艘次,查获违规船舶25艘次,暂扣“三无”船舶38艘,电炸、毒渔船10船。是年,清理航道111千米,拆除定置网12付,清除碍航物72个。同时,开展通航水域巡航工作,巡航737艘次,巡航里程14201海里,组织人员对湄洲湾主航道、三江口进港航道等重点航道进行清障8次,清除航道碍航物200多个,纠正各种违章737多项。2005年,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联合执法11次,在湄洲湾主航道及港池水域清障,清除碍航渔具133件。同时投资504万元建设海防基础设施,建有视频站1个、海防执勤道路15千米、海防标志牌10座。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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