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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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行业管理
分类号: F293.3
页数: 2
页码: 141-1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市 房地产业 行业管理

内容

1991年,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的管理职能仍由莆田市建设委员会内设公共事业科执行,具体业务由隶属于莆田市建设委员会的莆田市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实施。1998年,莆田市建设委员会内设房地产业管理科,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而莆田市建设委员会下属的市房地产管理处、市房改办、市拆迁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莆田县、仙游县建设局及其下设相关单位根据各自不同职能分工履行各自辖域范围内的业务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1991年,只有几家国有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零星规模小型,尚无完整意义上的房地产行业管理。1993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1995年1月1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政府把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租赁、抵押、拍卖等纳入房地产管理范畴,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到位。
  1998年后,莆田市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及购销合同、商品房面积计算等方面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行暂定和四级的资质核准(三级上报省厅核准),对商品房预售行为实行许可审批,严格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对无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不准上市交易,并加强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行为管理。2002年,市、县(区)分别成立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对违规开发、“短斤少两”、虚假广告等行为开展整顿。2004年,莆田市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年,福建省建设厅下放设区市本级对三级开发资质的核准,并逐步通过“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管理系统”对全市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同时,建立季度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调查和房地产市场运行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市场调控措施。2005年,莆田市向仙游县下放房地产开发暂定和四级资质的核准权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仙游县建设局履行本辖区的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能。
  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1998年起,莆田市启用并换发建设部监制的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2001年4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若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莆政办〔2001〕81号)。2002年莆田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莆田市房地产管理处更名为莆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03年5月1日,经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房地产管理机构编制等问题的批复》(莆委编〔2003〕026号)决定,将各区房管部门划归莆田市建设局统一垂直管理。10月24日,莆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及四个分中心挂牌成立。莆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下辖城厢、荔城、涵江、秀屿4个房管分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产权发证审核科、房屋安全与公房管理科、测绘队5个部门。2004年6月2日,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解决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部分历史遗留房产发证问题及加强契税管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莆建房〔2004〕46号)。至2005年,全市共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约10.5万份,建筑面积达1930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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