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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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4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8
页码: 110-1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人口计划生育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宣传教育、节育措施与技术服务、孩次结构、奖惩与扶助、目标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市 计划生育

内容

一、宣传教育
  1991年,莆田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重点为转变生育观念。市计生委举办计生宣传干部培训班,编写《人口计生基础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市、县(区)和8个乡(镇)先后开办人口教育学校。境内一半以上的乡(镇)开办人口教育学校。与宣传部、卫生局、湄洲日报社等单位联合举行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竞赛,赠送宣传品、《准生证》和避孕药具。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计生优秀广播稿评选活动。是年,5—6月、8—9月以婚育对象为任务,以“早婚零胎上环、早孕特殊处理,早育一胎结扎,二女结扎”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并为一胎结扎、“二女”户送去保险金等。
  1993年,市计生委举办72人计生宣传法规干部培训班,同时巩固提高村(居)委会开办人口教育分校办学质量。是年,境内有43万育龄对象接受宣传教育。是年,市计生委与保险公司联合制作60万张《计生政策法规、计生系统保险》宣传品。
  1994年,境内举办市、县(区)、乡(镇)三级千人参加的计划生育培训班。是年,80%乡(镇)开办人口教育学校,学校有领导机构、有教育场所、有教育计划、有教师、有教材、有管理制度),城厢区、涵江区人口学校已达到基本普及要求。是年,市委宣传部与市计生委合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问题》,结合省计生委编印宣传材料,共发行53万册,有127万育龄群众接受教育。
  199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实施计生“双百工程”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的通知》,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即10个“少生快富文明”示范乡镇、100个“少生快富文明示范村、1000个“少生快富文明”示范户),促进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走少生优育奔小康的道路。
  1996年,境内计生工作三年创先进的决胜年。计生宣传重点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和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婚前法制宣传教育。市计生委与有关部门举办计生戏曲创作宣传、计生摄影作品评选、板报专栏专题、新闻稿件评选等,编印《下乡驻村干部必读》小册子,号召干部群众向全省优秀计划生育助理员林福田和向优秀计生干部工建瑛学习。
  1997年,随着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市计生委把计生宣传工作向计生内容系列化、方式多样化、管理规范化转变。除了编印宣传材料、播发新闻稿、开展竞赛外,还开展“六一节”独生子女健康检查和问活动,举办纪念“7·11”世界人口日、千名干部职工上街咨询活动,举办“97莆田市万名青年志愿晚婚晚育宣誓签名”活动等。
  1998年,计生宣传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线,组织计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人口与计生形势教育巡回展览、慰问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困难户以及受灾户中计生光荣户3500多户,发放慰问金和帮扶资金70多万元。
  1999年,表彰高考文科、理科前10名中的11名独生女,并每人发放1000元人口奖学金。
  2000年,编印《莆田市新型生育文化丛书》一套7册,发放2000多套,组织文艺宣传队配合计生技术服务队深入50多个乡(镇)巡回演出120多场,慰问“9914”号台风中受灾严重的4户计生光荣户。
  2003年,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评选20户少生快富奔小康标兵,组织巡回报告团宣传计生先进事迹,落实计生“三结合”,为1.88万户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和计生困难户发放慰问金、奖励金和帮扶金633万元。
  2004年,继续开展计生“三下乡”活动,市委宣传部、计生委、计生协会在荔城区、秀屿区举办“走进乡村、情暖万家”大型计生文艺广场活动,与团市委联合举行以“小康路上鼓号紧”为主题的鼓号操比赛。
  2005年,境内的荔城区、西天尾等9个乡(镇)被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授予全省新型生育文化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称号,有30个村和30户家庭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先进示范村或先进示范户。是年,境内有万人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或推迟二孩生育。
  二、节育措施与技术服务
  1992年,境内在实施节育措施时,乡村两级计生部门每季度对育妇查环、补环、查孕进行核查登记,发现不宜人流引产的,采用引进T酮宫内节育器和施行节育新技术。
  1993年,境内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放在孕前管理,减少计划外怀孕与生育。推行凭证怀孕生育制度,全年发证3.73万人。统一印刷查环查孕记录卡,全年查环查孕3次,查环29.76万人次、补环5820人、查孕95.27万人次,有2787人落实补救措施。制止早婚早育,全年早婚率下降1.52百分点。落实节育手术8.25万例。
  1994年,全年查环查孕3次。是年,对18周岁以上未婚女青年纳入婚前管理,实行健康检查。莆田县在检查2.7万多人中有计划外怀孕1056人。同时,重点控制计划外二孩和早育情况,坚持凭证怀孕与生育,全市共发放生育计划证3.78万张。转化计生重点村、后进村28个。是年,莆田县对100个后进村实施计生“百村战役”。
  199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彻底、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工作的通知》。清理1990年以来漏报的总人口20082人、早婚5000多人、计划外生育12200多人、未落实节育措施7000多人、未征收计划外生育费6500人。落实节育手术81018例,其中长效节育措施55894例。
  1996年,推行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帮助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是年,继续清理历年出生人口漏报5000多人,有443名未办婚育证明受到处理。
  1999年,市计生委制定并实施《初级生殖保健工作实施方案》。是年,开展优生检测12020人次,其中阳性481人。结合查环查孕进行妇科病的普查治疗工作,普查面达45%,免费为市直机关单位育妇进行乳腺扫描检查,义诊300多人。
  2000年,莆田市生殖保健中心成立。是年起,市、县(区)、乡(镇)三级联手在西天尾、大济等10个乡村开展例会试点。
  2001年,优生检测4万多人,其中阳性1964人。同时,还进行妇科普查诊治和不孕症诊治等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满足广大育龄群众优生优育与节育需求,防止病残儿出生。
  2002年,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为契机,推动建立市、县、乡三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
  2003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莆田市计生服务站在全省首家实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非堵塞性输精管内滤过装置节育手术,完成男性节育新技术520例。市计生服务站护士长陈丽萍发现一例13号染色体缺失,缺失部分抽入15号染色体中而致习惯性流产,经鉴定为世界首报。全年为从“非典”地区回来的1.74万名育妇测体温。
  2004年,对被省里计生督办的仙游县、秀屿区进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指导。是年底,计生工作实行计生信息滚动管理。是年,推广B超进厂为流动人口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2005年,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涵江区争创计生工作国家级优秀单位,城厢区巩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荔城区以省优标准开展创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是年,建成全省计生技术服务培训中心。至年底,市计生服务站为1.01万人次妇女提供各种疾病治疗,发放药具230万元,开展咨询10万人次。
  三、晚婚优育
  1991年,境内晚婚人数9007人,晚婚率43.4%,早婚率仅2.7%。是年,申请办理《生育计划证》的夫妇,必须到乡(镇、街道)开办的婚育学校集中学习,接受人口理论、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的知识教育。同时实行《莆田市孕妇就诊情况登记表》,定时为孕妇检查身体。2005年,按婚姻规定年龄结婚,出生婴儿3.25万人(其中第一孩2.13万人、第二孩1.06万人、多孩534人),政策内生育2.83万人,政策符合率达87.11%,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1.47%,妇女平均存活子女数99%以上。
  四、孩次结构
  1991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为5.7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21.31‰,其中一孩人口2.76万人,占出生人口的48.17%;二孩人口1.90万人,占出生人口的33.10%;三孩以上的多孩人口1.07万人,占出生人口的18.73%。
  1995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为4.72万人,人口出生率16.58‰,其中一孩人口2.59万人,占出生人口的54.36%;二孩人口1.67万人,占出生人口的35.39%;多孩人口463人,占出生人口的9.80%,多孩出生率比1991年下降8.93个百分点。
  2000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3.2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98‰,比1991年降低近10个千分点。其中一孩人口2.31万人,占出生人数的70.64%;二孩人口9217人,占出生人口数的28.14%;多孩人口400人,占出生人数的1.22%。
  2005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3.25万人,人口出生率10.67‰。
  五、奖惩与扶助
  1991年,境内统一对机关干部、群众违反计划生育对象开展清理漏报人口、清理早婚、清理计划外生育、清理未落实节育措施、清理未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以下简称“五清理”)工作。
  1992年,推行层层签订计生工作达标责任状,把计生工作和人口计划完成状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奖惩挂钩,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对独生子女光荣户和“二女”结扎户进行扶助。是年,在西天尾镇召开全市计生工作创达标现场会,总结推广西天尾镇及该镇碗洋村、仙游县度尾镇的先进经验,并对出现计划外多胎生育的秀屿南日乡海山村、枫亭镇溪北村和灵川镇何寨村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1993年,境内对47个计生工作创达标的乡(镇)进行验收,同时表彰计划生育先进单位25个、先进个人101个、单列和黄牌警告乡(镇)12个、单列后进村100个、摘去单列和黄牌警告的7个。改变计划生育后进面貌的村80个。
  199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1994、1995年党政领导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通知》,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分类指导。各级党政领导挂钩后进村,建立季汇报、年人口控制逐级报告,实行考核奖惩兑现“一票否决”制办法。对执行政策不坚决、纵容包庇违生造成人口失控的乡村干部,进行限制和处罚。是年,对违反计生工作党员干部免职40人、政纪处分18人、“一票否决”221人。
  1995年,实施“双百工程”(创建100个“六好三无”合格村、转化100个后进村)。7月,对计生工作已有明显转化26个后进村给予进级。莆田县开展“百村战役”(100个后进村),仙游县开展“百村工程”(50个后进村、50个先进村),城厢区抓“311工程”(年内创建30个合格村,转化10个后进村,提高10个中等村为先进村),涵江区实施“212工程”(巩固2个街道,提高1个镇,促进2个镇)取得成效。是年,5个乡(镇)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受黄牌警告。
  1996年,为定期分析各地计划生育工作创先进、促后进活动进展情况,市人口调查队深入45个乡(镇)253个村检查进行4次计生督查。对上年完成任务目标、达到创先进水平的29个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5个主要指标达到要求的乡(镇)给予进级,对5个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否决3名科级干部、9名村主干,责成7名科级干部检讨,25名科级干部、49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97年,慰问计生困难户2000多户,筹集资金10万元帮助计生光荣户33户(每户3000元),并与光荣户签订计生“三结合”合同。“三结合”活动资金800多万元,兴办各类经济实体200多个。与保险、民政等部门建立保健体系。办理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父母养老保险、“二女”结扎父母养老保险20000多对,保险金930多万元。是年,市调查队对上年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漏报补报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对28个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奖励,去掉3个“黄牌警告”乡(镇),5个较差的乡(镇)列入单列管理。有568名不合格的村干部被一票否决,其中有168名村支书村委主任。是年,市委、市政府颁发规范计生“五清理”规定,清理计生漏报19320人,其中干部职工2787人、违生处理不到位9600人。
  1999年,开展计生隐讯点、接生量、初婚等专项调查,对1390例计划外生育情况进行分析,对违生超生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计划外生育对象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在计生目标管理中,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把计生指标层层分解到村,并建立奖惩制度。是年,对38名工作不落实的乡村干部、4名科级干部不给予评选先进个人。对计生工作后进转化有新进展的仙游县,在全省会上作典型介绍。是年,境内5个乡(镇)去掉计生黄牌警告。
  2000年,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实施“亲情、成才、保障、安居、致富”五项工程活动。境内投入资金260万元,救助计生贫困母亲997户,脱贫率91%,滚动率94%,其经验在全省“幸福工程”会上交流。是年,为农村年满60周岁、只生育1个孩子或2个女孩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奖励费。市人民政府制定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细则,通过层层严格审核,奖励对象有1261人。奖励扶助工作得到省计生委的肯定,并在境内荔城区召开全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现场会,会上推广莆田经验和做法。
  2003年,境内对符合条件的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908.3万元,帮扶计生户15014户,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交纳养老保险金1600万元。
  2004年,投入计生经费16772万元,其中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的父母金额1305.37万元。
  是年,处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农村“二女户”380户,教育部门给1141名农村“独生”或“二女”户初中毕业生加分奖励。市计生委、教育局每年为高考文理科前10名独生子女、“二女”每人颁发1000元的奖励。城厢区给独女户和“二女”户建房补助1万元。城厢区与湄洲岛全免“二女”户学生学杂费。年底,境内因计生工作不力受党纪处理的51人、政纪处理的73人,违生受处理的党员干部职工227人,因计生工作滑坡或停滞不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的乡(镇)19个,对18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六、目标管理
  1991年,境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9‰,自然增长率14.24‰以内的目标。计生工作转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以下简称“三为主”)。
  1992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创达标通知》,并于8月在西天尾镇召开县(区)乡党政一把手参加的达标现场会。会上提出限制计划外生育的5条措施,县(区)主要领导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工作创达标责任状》。是年,境内人口出生率15‰,比前一年下降4个千分点,少生10000人左右,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实现基本达标。
  1994年,继续推进以计划生育工作创达标为中心的运动,立足早决策、早部署、早行动,坚持抓年头、抓大头、抓后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完成省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
  1995年,在达标的基础上,争创全省、全国计划生育先进水平的管理目标。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3次创先动员会和“三为主”现场会,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实施计划生育“双百工程”活动的通知》《关于创计划生育工作全省全国先进的决定》《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活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彻底、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争创全省、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问题致全市干部群众的公开信》。是年,境内人口出生率15‰左右,计划生育率达85%。翌年,人口出生率在15‰以内。
  1997年,境内人口出生率降为14.5‰左右,计划生育率为88%左右,完成省下达的人口生育计划。
  1999年,完善工作责任制、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快后进转化、严格依法行政,争先创优计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现综合节育率稳定在90%以上。是年,实现计划生育率,比前一年提高2.6个百分点;出生一胎率达70.52%,提高0.75个百分点;晚婚率达39.33%,提高2.47个百分点;已婚育妇一孩比例达29.00%,提高2.29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1.86%,下降1.15个千分点。是年,境内连续9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生育计划。
  2004年,境内清理出生漏报1.28万人(含半年补报1387人),其中2001年以来的9543人,落实往年拖欠的结扎3156例(包括二女扎458例)。清理国家工作人员违生165人,其中多胎生育的135人,党纪处分38人(其中纠正偏轻11人);开除公职13人,开除党籍11人。清理1997年遗留的自报违生国家工作人员3817人(含多胎生育3205人),处理2003年党纪未到位23人,政纪未到位1302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到位的12人。
  2005年,境内出生3.46万人(含补报),出生率11.37‰,其中政策内出生2.83万人,政策符合率85.11%,同比提高11.08个百分点。全市出生人口总性别比为111.39,同比下降14.35。落实4种节育手术4.38万例,其中上环2.31万例、结扎1.33万例、皮埋25例、补救措施3580例。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91年后,境内流动人口逐年增加,除办理迁入户口手续外,其中,临时性流动人口,由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城镇各街道居民委员会设立暂住户口管理处,管理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临时性流动人口在辖区内租赁房屋的,由业主牵头向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住户口管理处申请暂住户口,再由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派出所呈报备案。
  1999年,境内贯彻《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县(区)为单位,乡(镇)为清查主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网大清查。查婚育证明和节育证明,并进行查环、查孕、上环、政策外补救措施工作。是年,共清查流入人口2.92万人,其中未办理审检证的2506人,全部补办审检手续。790名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以下简称“双查”),其中落实上环的184例、结扎79例、政策外怀孕落实补救措施26例。清查流出人口896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61人、补办婚育节育证1663人、落实“双查”育妇4758人、落实上环的2004例、结扎130例、政策外补救措施10例。在清查过程中,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管理责任书500多份,与流动人口责任人签订合同书3000多份。
  2001年,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福建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境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法制化和规范化。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实行“五个一”工作,即: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台账、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办好流动人口节育证明、盘活全市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继续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微机管理机制,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联系。是年,共清理流入人口重点管理对象4107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66万本、通报重点管理对象2.02万人、督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17万人。清查处理政策外怀孕、生育23例、清查流动人口15.30万人,补办流出人口婚育证明8.53万人。
  2004年后,境内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创建平安莆田”的整体规划,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流动信息交换,提高境内流动人口管理效益。实行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宣传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并举的方针,推广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楼长负责制,把计划生育宣传推广到每一座居民楼。在计划生育服务上,实行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方法,对流入人口的育龄妇女实行B超机免费检查服务;对流出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托驻外党工委及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流出育龄妇女服务”的有关规定。
  2005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新疆等地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点,免费为境内流出人口的育龄妇女提供服务。是年,境内通报流入人口婚育信息3.00万人,反馈流出人口婚育信息9308人。
  八、药具管理
  1991年起,各县(区)成立管理站,并建成药具仓库。是年,市财政拨款20万元,支持县(区)乡服务站添置计生设备,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药具网络,境内有多种活性宫内节育器,口服短效、长效、速效的紧急避孕药和中、高格外用药具供群众选用。2001年后,投入200多万元,新建仙游、城厢计生服务站,15个乡(镇)服务所,新建站所设有药具库、药具发放室、药具柜等设备,并添置医疗器械设备。涵江、城厢药具站还被评为省优质服务先进区。2004年,境内计生药具管理站接受国家药具管理中心检查。是年,境内有50%服务站达到省定标准。2005年,发放药具价值230万元。
  九、计生执法
  1991年,市计生委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限量的规定,严肃生育政策,采取措施纠正部分基层干部任意放宽生育政策,以罚款代引产,默许计划外生育,以及早婚早育、非法抱养和多孩生育的做法,把计生纳入法制轨道。是年,境内颁发《准生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并开展“五清理”工作。
  1993年,境内查办国家、省计生委交办的案件6件,市、县立案53件。市计生委编印《计生督查反馈》简报,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提供查处案件的依据。
  1994年,制定《莆田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采取签订合同、抵押联保等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年,建立以村为单位孕情档案,防止谎报死婴、已生不报、生男报女等弄虚作假行为。立案违法违规案件26个,结案25个。
  1995年,对18个镇村进行重点督查,对1994年以来39个乡(镇)计生工作进行考评验收。6月,对7个乡(镇)100个后进村进行半年初评。对统计水分大,后进转化成效不明显,追究挂钩人员和村主干责任。是年,全市上级批办计生案件31件。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用公款贿赂医务人员搞假引产、秀屿区东庄村购买假引产证明的案件移交检察院侦查。继续开展“五清理”,规范生育秩序,严格处理到位。各级党政机关对违反计生的干部采取“一票否决”,全市有党员干部194人受处理。
  1996年,市委市政府把创合格村作为硬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列出合格村的名单,一项一项对照落实。是年,查处各类计生案件28件。
  1999年,统一规范《落实查环查孕通知书》《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计划外怀孕终止妊娠审批书》《计划外生育个案报告》《婴儿死亡认定书》《暂不申请生育的育龄夫妻询问调查表》6种执法文书。把办理“三证”(生育证、婚育证、独生子女证)、“双查双补”、上环、结扎、独生子女奖励、计生户扶持、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罚款等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对乱办证、违反程序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以及行政侵权行为进行查处。是年,查处仙游县郊尾镇、榜头镇、莆田县华亭镇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弄虚作假的案件。是年,审理计生行政复议案件22件,申请法院执行77例,接待来访群众165人,依法查处38件,市计生委立案60件,结案49件。
  2000年以后,境内各级计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规定。对一些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计生行政部门与法院配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2004年,5年间,共征收13225多万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5件,受理1948件,涉案总标的1916.09万元,已执行1764件,执行征收金额1402.27万元。法院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司法拘留641人次,查封财产204件。2001—2004年,境内计生来信2712件次,来访1028人次,下降到659件次,来访342件次。同时,加大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的力度。
  2005年,针对基层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市计生委印发《莆田市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文书参考文书”,下发执行。全年收到群众来信259件次,来访来电26件次,立案查处19件。是年,对境内县(区)计生局及8个乡(街道、镇)的生育服务证审批和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6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16个,涉案人员27人,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药零售经营店和个人诊所49个。并对前一年“五清理”清出155名违生党员干部、职工作了党纪政纪处理。是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815.45万元,征收面77.6%,征收率55.26%,其中申请法院执行410件,受理406件,涉案总标625.73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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