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婚姻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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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4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婚姻家庭
分类号: C913.1
页数: 2
页码: 109-1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的婚姻状况和家庭构成。婚姻状况方面,父母包办婚姻现象减少,自由恋爱为主,涉外婚姻人数增多,离婚率增多。家庭构成方面,家庭逐渐趋向小型化,2代3人户最多。
关键词: 莆田市 婚姻家庭 家庭构成

内容

一、婚姻状况
  1990年,境内离婚率为0.18%
  1991年以后,境内婚姻状况: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减少了。婚前以自由恋爱为主,媒人(中间人)虽有,但仅是牵线搭桥,确定恋爱关系均由男女双方自主确立。婚姻买卖的现象少了,仅个别偏僻乡村还存在男方付款给女方家庭的现象。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的现象增多,因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孩子出生申报户口增加困难。涉外婚姻人数增多。离婚率增多。
  2000年,15岁以上妇女9.80万人,初婚有配偶6.85万人,离婚333人。
  2005年,离婚有1550对。涉外婚姻485对。
  二、家庭构成
  1990年,境内家庭组成由20世纪50年代5至6人户,转变为平均每户4.78人,且2代户最多。是年,境内有56.17万户。4人户最多,其次为5人户、6人户、3人户。4人户有13.50万户,占总户数0.24%;3人户有6.9万户,占总户数0.12%。90年代以后,境内家庭组成观念发生变化。家庭逐渐趋向小型化。2000年,境内人口家庭仍以4人户为主,有17.78万户;其次是3人户,有13.26万户;5人户,有3.12万户。
  2005年,境内人口305.23万人,总户数为78.12万户。2代3人户最多,达11.96万户。抽样调查290户,其中3人户有27户,占9.3%;4人户有76户,占26.21%。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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