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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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3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24
页码: 96-119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莆田市人口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口规模、人口分布、人口变动、人口素质、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莆田市 人口发展

内容

第一节 人口规模
  一、人口总量
  1991年,莆田市人口总量273.9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34.88万人、女性人口139.08万人。姓氏342姓,总户数50.07万户。所辖的各县(区)人口数量是:莆田县人口148.74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54.29%;仙游县90.78万人,占33.14%;城厢区14.18万人,占5.17%;涵江区16.89万人,占6.16%;湄洲岛管委会3.38人,占1.23%。
  2002年,境内人口302.06万人,其中仙游县人口101.56万人、荔城区45.59万人、城厢区34.96万人、涵江区41.51万人、秀屿区74.67万人、湄洲岛3.77万人。
  2005年,境内人口为305.23万人,其中仙游县103.35万人、荔城区46.17万人、城厢区35.31万人、涵江区40.70万人、秀屿区75.78万人、湄洲岛3.9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1‰。
  附:莆田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7月1日零时为人口登记的统一时点。境内常住人口的总户数为69.17万户,总人口272.79万人,其中莆田县24.74万户,100.55万人;仙游县22.87万户,83.55万人;城厢区6.47万户,23.08万人;涵江区5.44万户,21.31万人;湄洲湾北岸管理委员会8.82万户,36.10万人;湄洲岛8388户,3.20万人。
  二、人口密度
  (一)平均密度
  1991年,境内总人口273.96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65人。
  1995年,境内总人口286.66万人,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696人。
  1996年以后,境内人口出生率持波浪式下降趋势,死亡率也在缓慢下降,但境外流入人口和政策外生育的人数大量增加。
  2000年,境内人口总量突破300万人,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728人。
  2002年,境内人口总量302.06万人,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733人。2005年,境内总人口305.23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741人。
  (二)市区密度
  1991年,莆田市区(含城厢区、涵江区)土地面积共139平方千米,占境内陆域面积3.37%,人口达31.06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11.3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235人。1995年,城厢区人口增至15.8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达2000人;涵江区人口增至17.6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948人。市区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2410人。
  1996年以后,城厢区在境内的经济中心地位确立后,流入城厢区的人口数量大增。2000年,城厢区人口17.75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246人;涵江区人口18.3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达3061人。市区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2600人。
  2002年,荔城区(拱辰、镇海2个街道)总人口为9.01万人。城厢区(龙桥、凤凰山、霞林3个街道)总人口9.89万人,涵江区(含涵西、涵东2个街道以及白塘、国欢、三江口3个镇)总人口18.69万人。是年,市区总人口37.5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704人,比2000年的人口密度增加4%。其中涵江区涵西街道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7677人,居首位;涵江区涵东街道和荔城区镇海街道,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均在6000人以上。
  2005年,市区总人口39.60万人,平均密度每平方千米2849人。
  (三)平原密度
  1991年,境内平原地区包括江口、梧塘、西天尾、黄石、渠桥(后改称新度)、华亭、盖尾、郊尾、赖店、鲤城、城东、榜头、大济、龙华、度尾、园庄16个乡(镇)。平原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是境内人口稠密的地区。土地面积1225.5平方千米,占境内陆域面积的31.74%,人口为150.94万人,占境内人口的55.10%,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231人。
  20世纪90年代初期,平原地区许多人涌向市区及外地谋生和就业,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农业收入的局面。尽管这个时期境内进入人口出生的高峰期,但平原地区3胎以上的政策外多孩出生率却明显下降。
  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平原地区的16个乡(镇)总人口102.8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839人。
  21世纪初,经济发展使平原地区人口流动量增大。2002年莆田市行政区域调整,荔城、城厢、涵江3区6个平原乡(镇)人口增长速度尤为明显。是年,平原地区总人口114.45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934人。
  2005年,平原地区16个乡(镇)总人口120.65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984人。
  (四)沿海密度
  1991年,境内沿海地区的笏石、灵川、秀屿、忠门、北高、东、头、平海、南日、湄洲、枫亭11个乡(镇)土地总面积716平方千米,占土地面积的18.54%,人口达97.82万人,占总人口的35.71%,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千米1366人。
  2000年,沿海地区11个乡(镇)总人口89.87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255人,比1991年下降8.13%。
  2002年,沿海地区人口突破百万大关,达108.47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达1515人,比同期平原人口密度高出62.21%。2005年,沿海11个乡(镇)总人口为109.2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525人。
  (五)山区密度
  境内山区地域广阔,总面积1719平方千米,占境内陆域面积的45.46%,包括萩芦、白沙、新县、庄边、大洋、常太、游洋、钟山、石苍、社硎、书峰、象溪、西苑、凤山14个乡(镇)。1991年,山区人口28.08万人,仅占总人口的10.25%,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63人。仅为市区人口密度的7.29%。仙游县凤山乡人口密度为最低,每平方千米仅37人。
  2000年,山区14个乡(镇)总人口22.27万人,比1991年减少5.81万人,其中社、象溪2乡人口各不足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为130人,比1991年减少33人。
  21世纪初期,山区人口持上升趋势,原不足万人的社、象溪2乡人口突破万人。2002年,山区人口总数为29.1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70人。2005年,山区人口总数突破30万人,为31.29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82人。
  三、人口分布
  东部莆田县的人口为西部仙游县的2倍。总体格局以市区人口最为集中,其次为东南沿海地区和中部平原区,而西北部山区人口最为稀疏。1991年以来,经济发展导致人口流动量日益增大,市区和平原、沿海主要城镇人口集中的现象更为明显。
  (一)市区人口
  1991年,莆田市区人口31.06万人,占境内人口的11.34%,人口密度为境内人口平均密度的2.36倍。此后,市区人口呈稳步增长趋势。1995年,市区人口33.51万人,占境内人口的11.79%,其中,城厢区15.81万人、涵江区17.69万人。市区人口平均密度比1991年增加175人,仍占境内人口平均密度的2.46倍。
  2000年,市区人口44.40万人,比1995年增加10.89万人,增幅达32.50%,人口密度比1991年增加42.9%,为当年境内人口平均密度的3.39倍。
  2002年,市区(不含新成立的秀屿区)的常住人口(不包括流动人口)为37.65万人,比1995年增加4.14万人,占当年境内人口的12.46%。人口密度为平均密度的2.7倍。至2005年,市区常住人口39.71万人,占当年境内人口的13%,人口密度为平均密度的2.9倍。
  (二)县(区)人口
  1.莆田县
  1991年,莆田县人口为148.74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54.29%,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826.33人。在全县21个乡(镇)中,10万人以上的人口大镇有黄石镇、埭头镇和忠门镇。其中忠门镇人口15.95万人,居首位。
  1997年,莆田县(包括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和湄洲岛)总人口158.91万人,其中湄洲湾北岸开发区44.66万人、湄洲岛3.60万人。10万以上的人口大镇除黄石、忠门、埭头外,又增加有笏石、华亭、灵川、东峤4镇。
  2000年,莆田县总人口163.31万人,其中湄洲湾北岸开发区46.93万人、湄洲岛3.72万人。2002年,莆田县建制撤销。
  2.仙游县
  仙游县地处境内西部。1991年,仙游县人口为90.78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33.14%,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为500人。榜头镇为仙游县人口大镇,有12.62万人。西北部的凤山乡人口最少,为6588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37人。1995年,仙游县人口94.98万人,比1991年增长4.62%。2002年,仙游县人口101.56万人,占境内总人口33.56%,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为555人。榜头镇人口13.97万人,枫亭镇人口10.12万人,为仙游县二个人口大镇。
  21世纪初,仙游县人口增长率提高,至2005年,则增至103.35万人。西苑乡土地面积达333平方千米,人口21334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4人。
  3.荔城区
  2002年,荔城区人口45.59万人,占境内人口的15.09%,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611人,为全市人口最密集的地带之一。黄石镇为荔城区人口大镇,有14.75万人,为荔城区第一人口大镇。2005年,荔城区人口为46.17万人。
  4.城厢区
  1991年,城厢区人口为14.18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5.17%,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795人。20世纪90年代初期,城厢区人口增长较快。1995年城厢区人口15.81万人,比1991年增长11.5%,在全市各县(区)中人口增长速度最快。至2000年,城厢区人口17.75万人,比1995年增长12.35%,占当年境内人口的5.92%。
  2002年,城厢区人口34.96万人,占境内人口的11.57%,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82人,为境内人口平均密度的93.30%。其中,华亭镇人口10.33万人,为城厢区第一人口大镇。2005年,城厢区人口35.31万人。
  5.涵江区
  1991年,涵江区人口16.89万人,占境内人口的6.16%,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815人,为境内人口最密集的地带之一。1995年,涵江区人口增至17.61万人,比1991年增长4.27%。至2000年,涵江区人口18.39万人,比1995年增长4.44%,占当年境内人口的16.31%。
  2002年,涵江区人口41.51万人,占境内人口的13.74%。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531人,为境内人口平均密度的72.64%。
  2005年,涵江区人口40.70万人。
  6.秀屿区(不含湄洲岛)
  2002年,秀屿区人口74.67万人,占境内人口的24.86%,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148人,10万以上的人口大镇有笏石、东峤、埭头3镇,其中埭头镇人口12.41万人,为秀屿区第一人口大镇。是年,湄洲岛人口3.77万人。
  2005年,秀屿区人口75.78万人,湄洲岛人口3.92万人。
  第二节 人口变动
  一、自然变动
  1991年,莆田市人口总量273.96万人,出生人数52073人,出生率为19.0‰,死亡人数13861人,死亡率为5.06‰,是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39042人,自然增长率14.25‰。
  1993年后,境内各年度出生人数在4.70万人—4.90万人之间。1998年下降至3万多人。至2000年,境内人口总量3001934人,出生人数32757人,出生率为10.91‰,死亡人数14237人,死亡率4.74‰。是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0‰。
  2002年,境内出生人口31681人,出生率10.49‰,死亡人数14081人,死亡率4.66‰,人口自然增长率6.30‰。
  2005年,境内出生人口32499人,出生率10.64‰,死亡人口11433人,死亡率3.75‰,人口自然增长率7.10‰。
  二、机械变动
  (一)迁入
  1991年,境内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对技术人才和各种劳动力的需求大量增加,迁入并成为常住户口的人数也明显增加。迁入经商、兴办实业以及与境内异性结婚的人口逐步成为迁入人口的主要特征。工作调动、离退体人员和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等在迁入人口中占较大的比重。是年,迁入人口1.53万人,比1983年建市时增加近1倍,占境内总人口的6.70‰。此后,随着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各类企业服务业的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集镇建设铺开,为劳动就业提供良好的条件。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吸引大量的外地学生来莆田升学。另外,由国家统一安排及省政府下达指标,长江三峡库区部分移民迁入安置,迁入人口存在上升趋势。2000年,迁入人口2.26万人,比1991年增加47.77%,占境内当年总人口的7.05‰。各县(区)迁入人口在其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数以城厢区为最高。是年,迁入城厢区人口3546人,占当年该区总人口的20‰。迁入涵江区人口1372人,占当年该区总人口的7.5‰。迁入莆田县8981人,占当年全县人口的8.0‰。迁入仙游县5891人,占全县人口的6.3‰。迁入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2450人,占该区人口的5.3‰。迁入湄洲岛326人,占全岛人口的8.5‰。迁入人口有四分之三集中于市区和平原沿海开发区。
  (二)迁出
  1991年后,境内徙出人口日见增多。随着“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部分大型企业分流省内外各地开办分公司子公司,许多技术人员和骨干职工也随同分流,一同徙往外地。莆田市籍的大中专毕业生改变以往回家乡谋职的观念,大量在外地就业。境内劳动人口以劳务出口方式到国外经商谋生并在外定居的也逐渐增多。徙往国外的人口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各地和澳大利亚、日本和美国等地。徙往美洲、欧州和澳大利亚各地定居的主要为出国留学毕业生。是年,境内徙出人口7568人。1996年,增至3.23万人。
  1997—2000年,境内徙出人口的去向范围逐渐扩大。在省内的由原来徙往福州、泉州、厦门等沿海城市向南平、三明、龙岩等闽北、闽西工业地带延伸。徙往省外的由原来徙往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及江浙、东北等发达地区逐渐向西北、西南等待开发地区发展。随着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回归,也不断有人徙往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徙往国外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南美洲、中东、非洲及南太平洋岛国。2000年,境内迁出人口2.57万人,2005年为2.19万人。
  三、临时人口
  流入人口 1991年后,境内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三资”企业迅速兴起,市区的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乡村的集镇建设、旧村改造全面铺开,吸引大量境外劳动力来莆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是年,流入人数2114人,至1996年达3.13万人,流入的人数逐年增加。
  2000年后,莆田学院成立,湄洲湾工业学校升格为职业专科学校,吸引境外学生来莆田升学,部分毕业生在莆田就业。特别是每年大量的妈祖信徒到湄洲祖庙朝拜,每年来往信徒10万人左右。来莆田打工的人逐年增加,主要集中于城厢、涵江市区和江口、西天尾、黄石、梧塘、枫亭、郊尾、笏石等工业集镇。是年,流入人数2.84万人,2003年5.56万人,2005年7.37万人(不包含的来湄洲朝拜妈祖的信众)。
  流出人口 境内人多地少,自古就有走南闯北从事打工、经商、办企业的习惯。1991年,流出人数1.73万人,1996年达10.25万人,2005年达15.20万人。秀屿区东庄镇人口有8万人,却有4万多人在全国各地从事医疗卫生行业。
  第三节 人口构成
  一、民族姓氏构成
  (一)民族
  1991年,莆田市居住着33个民族。汉族为境内各民族的主体,人口有260.50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99.22%。其他32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06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0.78%。回族人口最多,有6190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还有:畲族3210人、壮族259人、苗族218人、土家族145人。是年,境内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2人。
  2000年,境内民族构成增至34个,其中汉族人口270.49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99.16%;其他少数民族人数2.30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0.84%。未识别的民族人口15人、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6人。
  2005年,境内少数民族中,回族有2.06万人,居境内少数民族首位,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畲族2787人、土家族1830人。人口在100入—1000人之内的有苗族685人、壮族372人、侗族322人、布依族227人、蒙古族198人、彝族176人。
  (二)姓氏
  1991年,境内居住有342个姓氏。在长期的历史变迁过程中,陈姓与林姓是境内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氏族。蓝、雷、槃、钟等被认为是境内最古老的姓氏。在境内人数较多、分布较广的姓氏还有张、李、黄、王、许、郑、柯、姚、周、翁、康、徐、谢、傅、彭、程、蔡、戴、魏、吴、宋、曾、朱、卢、叶、邓、关、刘、余、佘、杨、严、阮、罗、欧、洪、方、施、沈、顾、郭、肖、梁、唐、游、詹、潘、薛等姓氏。在长期民族融合过程中,境内居住的大部分民族采用汉姓。
  1991年后,有维吾尔、塔吉克、基诺、布朗、东乡等少数民族流入境内并保留自己的民族姓氏。2005年,境内的姓氏构成增至348个。
  二、性别年龄构成
  (一)性别
  1991年,男性人口134.88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49.23%;女性人口139.08万人,占总人口的50.77%。男女性别比为96.98(以女性为100)。2000年,境内男性人口131.64万人,占总人口的48.3%;女性人口141.15万人,占总人口的51.7%。男女性别比为93.27。各县(区)男女性别是:仙游县99.63、涵江区96.68、城厢区94.88、洲岛91.23、莆田县91.15、湄洲湾北岸管委会83.14。
  2002年,男性人口150.35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49.93%;女性人口150.75万人,占总人口的50.07%,男女性别比上升至99.72。各县(区)男女性别比:城厢区98.92、涵江区98.62、秀屿区97.75、湄洲岛97.16、荔城区96、仙游县94.4。
  2005年,男性人口153.10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50.16%,女性人口152.13万人,占总人口的49.54%,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0.97万人,性别比为100.63。各县(区)的性别比:秀屿区104.09、湄洲岛103、仙游县100.71、城厢区99.79、涵江区97.20、荔城区96.66。居住境内少数民族男性总人口1.28万人,女性总人口1.02万人,性别比为125.16。
  (二)年龄
  1991年,境内人均年龄为66.55岁,人均预期寿命为70.72岁,其中男性为70.51岁、女性为73.09岁。80岁以上的长寿者为1.60万人,其中男性4072人、女性1.20万人。女性长寿者为男性的2.94倍。在长寿者中有百岁以上老寿星20人,其中女性18人。
  2000年,人口构成中,1岁—14岁人口74.69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27.38%;15岁—46岁的人口178.38万人,占总人口的65.39%;65岁以上的老年人19.73万人,占总人口的7.23%。10年间1岁—14岁人口比重下降5.90%,15岁—65岁人口比重上升4.32%,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重上升2.29%,人口结构逐渐趋向老龄化。80岁—84岁人口1.92万人,其中男性5808人、女性1.34万人,性别比为48.26;85岁—89岁人口8072人,其中男性1888人、女性6184人,性别比为30.53;90岁—94岁人口2316人,其中男性389人、女性1927人,性别比为20.19;95岁—99岁人口531人,其中男性100人、女性431人,性别比为23.20;百岁以上长寿者达45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38人,性别比为18.42。
  三、职业构成
  (一)行业人员
  1991年,境内各类职业在业人员为140.57万人,其中男性70.56万人,占在业人数的50.19%,女性70.01万人,占在业人数的49.81%。从事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人口115.70万人,占在业人数的82.31%。从事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人口12.51万人,占在业人口数的8.80%。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13.16万人,占在业人数的8.89%。
  2002年,境内各类职业在业人口152.04万人,比1991年增加18.12%,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员70.44万人,比1991年减少45.26万人,减幅39.03%。从事第二产业人口38.07万人,比1991年增加2.04倍。从事第三产业人口43.53万人,比1991年增加2.3倍。此后,第一产业人口在下降,第二、第三产业人口在上升。2005年,升降趋势保持不变。
  (二)就业比例
  1991年,在业人员140.56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53.43%。不在业人口32.73万人,占总人口的12.47%。不在业人口中,女性占61.93%,男性占38.07%
  2000年,在业人口153.04万人,占境内总人口的55.69%。15岁以上不在业人口5.09万人,占总人口的18.33%,其中:男性占40%,女性占30%。离退休人员占3000人。
  第四节 人口素质
  一、身体素质
  2000年,境内常住人口中有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3.02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11%,比1990年净增1.33万人,占人口的比例增加0.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人1.9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23%。是年,境内人口平均寿命73.52岁,比1990年提高2.8岁,其中:男性人口平均寿命71.13岁,女性人口平均寿命75.46岁,分别比1990年提高3.62岁和2.37岁。2002年,百岁老人45人,比1990年增加26人。
  二、文化素质
  1991年,境内具有小学毕业程度的人数113.20万人,占人口数的43.1%;初中文化程度44.58万人,占人口数的16.98%、高中文化程度1.55万人,占人口数的5.9%。大学文化1.57万人,占人口数的0.6%。
  2000年,受过大专(含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由1990年的601人上升为1945人,10年间增长223.63%。受过高中教育(含中专)的人口由1990年的5898人上升为8941人,增长151.59%。受过初中教育的人口由1990年的1.70万人上升为3.65万人,增长114.70%。受过小学教育的人口由1990年的4.31万人下降为3.53万人,下降18.23%。
  2005年,境内普通高中62所,在校学生7.49万人。各类中专或职业中学27所,在校学生3.47万人。初中109所,在校学生15.73万人。小学在校学生27.19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3%,幼儿园在园儿童6.2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2659人。
  第五节 婚姻家庭
  一、婚姻状况
  1990年,境内离婚率为0.18%
  1991年以后,境内婚姻状况: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减少了。婚前以自由恋爱为主,媒人(中间人)虽有,但仅是牵线搭桥,确定恋爱关系均由男女双方自主确立。婚姻买卖的现象少了,仅个别偏僻乡村还存在男方付款给女方家庭的现象。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的现象增多,因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孩子出生申报户口增加困难。涉外婚姻人数增多。离婚率增多。
  2000年,15岁以上妇女9.80万人,初婚有配偶6.85万人,离婚333人。
  2005年,离婚有1550对。涉外婚姻485对。
  二、家庭构成
  1990年,境内家庭组成由20世纪50年代5至6人户,转变为平均每户4.78人,且2代户最多。是年,境内有56.17万户。4人户最多,其次为5人户、6人户、3人户。4人户有13.50万户,占总户数0.24%;3人户有6.9万户,占总户数0.12%。90年代以后,境内家庭组成观念发生变化。家庭逐渐趋向小型化。2000年,境内人口家庭仍以4人户为主,有17.78万户;其次是3人户,有13.26万户;5人户,有3.12万户。
  2005年,境内人口305.23万人,总户数为78.12万户。2代3人户最多,达11.96万户。抽样调查290户,其中3人户有27户,占9.3%;4人户有76户,占26.21%。
  第六节 计划生育
  一、宣传教育
  1991年,莆田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重点为转变生育观念。市计生委举办计生宣传干部培训班,编写《人口计生基础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市、县(区)和8个乡(镇)先后开办人口教育学校。境内一半以上的乡(镇)开办人口教育学校。与宣传部、卫生局、湄洲日报社等单位联合举行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竞赛,赠送宣传品、《准生证》和避孕药具。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计生优秀广播稿评选活动。是年,5—6月、8—9月以婚育对象为任务,以“早婚零胎上环、早孕特殊处理,早育一胎结扎,二女结扎”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并为一胎结扎、“二女”户送去保险金等。
  1993年,市计生委举办72人计生宣传法规干部培训班,同时巩固提高村(居)委会开办人口教育分校办学质量。是年,境内有43万育龄对象接受宣传教育。是年,市计生委与保险公司联合制作60万张《计生政策法规、计生系统保险》宣传品。
  1994年,境内举办市、县(区)、乡(镇)三级千人参加的计划生育培训班。是年,80%乡(镇)开办人口教育学校,学校有领导机构、有教育场所、有教育计划、有教师、有教材、有管理制度),城厢区、涵江区人口学校已达到基本普及要求。是年,市委宣传部与市计生委合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问题》,结合省计生委编印宣传材料,共发行53万册,有127万育龄群众接受教育。
  199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实施计生“双百工程”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的通知》,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即10个“少生快富文明”示范乡镇、100个“少生快富文明示范村、1000个“少生快富文明”示范户),促进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走少生优育奔小康的道路。
  1996年,境内计生工作三年创先进的决胜年。计生宣传重点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和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婚前法制宣传教育。市计生委与有关部门举办计生戏曲创作宣传、计生摄影作品评选、板报专栏专题、新闻稿件评选等,编印《下乡驻村干部必读》小册子,号召干部群众向全省优秀计划生育助理员林福田和向优秀计生干部工建瑛学习。
  1997年,随着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市计生委把计生宣传工作向计生内容系列化、方式多样化、管理规范化转变。除了编印宣传材料、播发新闻稿、开展竞赛外,还开展“六一节”独生子女健康检查和问活动,举办纪念“7·11”世界人口日、千名干部职工上街咨询活动,举办“97莆田市万名青年志愿晚婚晚育宣誓签名”活动等。
  1998年,计生宣传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线,组织计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人口与计生形势教育巡回展览、慰问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困难户以及受灾户中计生光荣户3500多户,发放慰问金和帮扶资金70多万元。
  1999年,表彰高考文科、理科前10名中的11名独生女,并每人发放1000元人口奖学金。
  2000年,编印《莆田市新型生育文化丛书》一套7册,发放2000多套,组织文艺宣传队配合计生技术服务队深入50多个乡(镇)巡回演出120多场,慰问“9914”号台风中受灾严重的4户计生光荣户。
  2003年,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评选20户少生快富奔小康标兵,组织巡回报告团宣传计生先进事迹,落实计生“三结合”,为1.88万户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和计生困难户发放慰问金、奖励金和帮扶金633万元。
  2004年,继续开展计生“三下乡”活动,市委宣传部、计生委、计生协会在荔城区、秀屿区举办“走进乡村、情暖万家”大型计生文艺广场活动,与团市委联合举行以“小康路上鼓号紧”为主题的鼓号操比赛。
  2005年,境内的荔城区、西天尾等9个乡(镇)被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授予全省新型生育文化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称号,有30个村和30户家庭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先进示范村或先进示范户。是年,境内有万人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或推迟二孩生育。
  二、节育措施与技术服务
  1992年,境内在实施节育措施时,乡村两级计生部门每季度对育妇查环、补环、查孕进行核查登记,发现不宜人流引产的,采用引进T酮宫内节育器和施行节育新技术。
  1993年,境内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放在孕前管理,减少计划外怀孕与生育。推行凭证怀孕生育制度,全年发证3.73万人。统一印刷查环查孕记录卡,全年查环查孕3次,查环29.76万人次、补环5820人、查孕95.27万人次,有2787人落实补救措施。制止早婚早育,全年早婚率下降1.52百分点。落实节育手术8.25万例。
  1994年,全年查环查孕3次。是年,对18周岁以上未婚女青年纳入婚前管理,实行健康检查。莆田县在检查2.7万多人中有计划外怀孕1056人。同时,重点控制计划外二孩和早育情况,坚持凭证怀孕与生育,全市共发放生育计划证3.78万张。转化计生重点村、后进村28个。是年,莆田县对100个后进村实施计生“百村战役”。
  199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彻底、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工作的通知》。清理1990年以来漏报的总人口20082人、早婚5000多人、计划外生育12200多人、未落实节育措施7000多人、未征收计划外生育费6500人。落实节育手术81018例,其中长效节育措施55894例。
  1996年,推行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帮助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是年,继续清理历年出生人口漏报5000多人,有443名未办婚育证明受到处理。
  1999年,市计生委制定并实施《初级生殖保健工作实施方案》。是年,开展优生检测12020人次,其中阳性481人。结合查环查孕进行妇科病的普查治疗工作,普查面达45%,免费为市直机关单位育妇进行乳腺扫描检查,义诊300多人。
  2000年,莆田市生殖保健中心成立。是年起,市、县(区)、乡(镇)三级联手在西天尾、大济等10个乡村开展例会试点。
  2001年,优生检测4万多人,其中阳性1964人。同时,还进行妇科普查诊治和不孕症诊治等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满足广大育龄群众优生优育与节育需求,防止病残儿出生。
  2002年,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为契机,推动建立市、县、乡三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
  2003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莆田市计生服务站在全省首家实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非堵塞性输精管内滤过装置节育手术,完成男性节育新技术520例。市计生服务站护士长陈丽萍发现一例13号染色体缺失,缺失部分抽入15号染色体中而致习惯性流产,经鉴定为世界首报。全年为从“非典”地区回来的1.74万名育妇测体温。
  2004年,对被省里计生督办的仙游县、秀屿区进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指导。是年底,计生工作实行计生信息滚动管理。是年,推广B超进厂为流动人口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2005年,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涵江区争创计生工作国家级优秀单位,城厢区巩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荔城区以省优标准开展创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是年,建成全省计生技术服务培训中心。至年底,市计生服务站为1.01万人次妇女提供各种疾病治疗,发放药具230万元,开展咨询10万人次。
  三、晚婚优育
  1991年,境内晚婚人数9007人,晚婚率43.4%,早婚率仅2.7%。是年,申请办理《生育计划证》的夫妇,必须到乡(镇、街道)开办的婚育学校集中学习,接受人口理论、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的知识教育。同时实行《莆田市孕妇就诊情况登记表》,定时为孕妇检查身体。2005年,按婚姻规定年龄结婚,出生婴儿3.25万人(其中第一孩2.13万人、第二孩1.06万人、多孩534人),政策内生育2.83万人,政策符合率达87.11%,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1.47%,妇女平均存活子女数99%以上。
  四、孩次结构
  1991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为5.7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21.31‰,其中一孩人口2.76万人,占出生人口的48.17%;二孩人口1.90万人,占出生人口的33.10%;三孩以上的多孩人口1.07万人,占出生人口的18.73%。
  1995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为4.72万人,人口出生率16.58‰,其中一孩人口2.59万人,占出生人口的54.36%;二孩人口1.67万人,占出生人口的35.39%;多孩人口463人,占出生人口的9.80%,多孩出生率比1991年下降8.93个百分点。
  2000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3.2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98‰,比1991年降低近10个千分点。其中一孩人口2.31万人,占出生人数的70.64%;二孩人口9217人,占出生人口数的28.14%;多孩人口400人,占出生人数的1.22%。
  2005年,境内婴儿出生人口3.25万人,人口出生率10.67‰。
  五、奖惩与扶助
  1991年,境内统一对机关干部、群众违反计划生育对象开展清理漏报人口、清理早婚、清理计划外生育、清理未落实节育措施、清理未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以下简称“五清理”)工作。
  1992年,推行层层签订计生工作达标责任状,把计生工作和人口计划完成状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奖惩挂钩,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对独生子女光荣户和“二女”结扎户进行扶助。是年,在西天尾镇召开全市计生工作创达标现场会,总结推广西天尾镇及该镇碗洋村、仙游县度尾镇的先进经验,并对出现计划外多胎生育的秀屿南日乡海山村、枫亭镇溪北村和灵川镇何寨村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1993年,境内对47个计生工作创达标的乡(镇)进行验收,同时表彰计划生育先进单位25个、先进个人101个、单列和黄牌警告乡(镇)12个、单列后进村100个、摘去单列和黄牌警告的7个。改变计划生育后进面貌的村80个。
  199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1994、1995年党政领导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通知》,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分类指导。各级党政领导挂钩后进村,建立季汇报、年人口控制逐级报告,实行考核奖惩兑现“一票否决”制办法。对执行政策不坚决、纵容包庇违生造成人口失控的乡村干部,进行限制和处罚。是年,对违反计生工作党员干部免职40人、政纪处分18人、“一票否决”221人。
  1995年,实施“双百工程”(创建100个“六好三无”合格村、转化100个后进村)。7月,对计生工作已有明显转化26个后进村给予进级。莆田县开展“百村战役”(100个后进村),仙游县开展“百村工程”(50个后进村、50个先进村),城厢区抓“311工程”(年内创建30个合格村,转化10个后进村,提高10个中等村为先进村),涵江区实施“212工程”(巩固2个街道,提高1个镇,促进2个镇)取得成效。是年,5个乡(镇)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受黄牌警告。
  1996年,为定期分析各地计划生育工作创先进、促后进活动进展情况,市人口调查队深入45个乡(镇)253个村检查进行4次计生督查。对上年完成任务目标、达到创先进水平的29个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5个主要指标达到要求的乡(镇)给予进级,对5个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否决3名科级干部、9名村主干,责成7名科级干部检讨,25名科级干部、49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97年,慰问计生困难户2000多户,筹集资金10万元帮助计生光荣户33户(每户3000元),并与光荣户签订计生“三结合”合同。“三结合”活动资金800多万元,兴办各类经济实体200多个。与保险、民政等部门建立保健体系。办理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父母养老保险、“二女”结扎父母养老保险20000多对,保险金930多万元。是年,市调查队对上年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漏报补报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对28个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奖励,去掉3个“黄牌警告”乡(镇),5个较差的乡(镇)列入单列管理。有568名不合格的村干部被一票否决,其中有168名村支书村委主任。是年,市委、市政府颁发规范计生“五清理”规定,清理计生漏报19320人,其中干部职工2787人、违生处理不到位9600人。
  1999年,开展计生隐讯点、接生量、初婚等专项调查,对1390例计划外生育情况进行分析,对违生超生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计划外生育对象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在计生目标管理中,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把计生指标层层分解到村,并建立奖惩制度。是年,对38名工作不落实的乡村干部、4名科级干部不给予评选先进个人。对计生工作后进转化有新进展的仙游县,在全省会上作典型介绍。是年,境内5个乡(镇)去掉计生黄牌警告。
  2000年,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实施“亲情、成才、保障、安居、致富”五项工程活动。境内投入资金260万元,救助计生贫困母亲997户,脱贫率91%,滚动率94%,其经验在全省“幸福工程”会上交流。是年,为农村年满60周岁、只生育1个孩子或2个女孩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奖励费。市人民政府制定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细则,通过层层严格审核,奖励对象有1261人。奖励扶助工作得到省计生委的肯定,并在境内荔城区召开全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现场会,会上推广莆田经验和做法。
  2003年,境内对符合条件的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908.3万元,帮扶计生户15014户,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交纳养老保险金1600万元。
  2004年,投入计生经费16772万元,其中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的父母金额1305.37万元。
  是年,处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农村“二女户”380户,教育部门给1141名农村“独生”或“二女”户初中毕业生加分奖励。市计生委、教育局每年为高考文理科前10名独生子女、“二女”每人颁发1000元的奖励。城厢区给独女户和“二女”户建房补助1万元。城厢区与湄洲岛全免“二女”户学生学杂费。年底,境内因计生工作不力受党纪处理的51人、政纪处理的73人,违生受处理的党员干部职工227人,因计生工作滑坡或停滞不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的乡(镇)19个,对18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六、目标管理
  1991年,境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9‰,自然增长率14.24‰以内的目标。计生工作转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以下简称“三为主”)。
  1992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创达标通知》,并于8月在西天尾镇召开县(区)乡党政一把手参加的达标现场会。会上提出限制计划外生育的5条措施,县(区)主要领导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工作创达标责任状》。是年,境内人口出生率15‰,比前一年下降4个千分点,少生10000人左右,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实现基本达标。
  1994年,继续推进以计划生育工作创达标为中心的运动,立足早决策、早部署、早行动,坚持抓年头、抓大头、抓后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完成省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
  1995年,在达标的基础上,争创全省、全国计划生育先进水平的管理目标。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3次创先动员会和“三为主”现场会,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实施计划生育“双百工程”活动的通知》《关于创计划生育工作全省全国先进的决定》《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活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彻底、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争创全省、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问题致全市干部群众的公开信》。是年,境内人口出生率15‰左右,计划生育率达85%。翌年,人口出生率在15‰以内。
  1997年,境内人口出生率降为14.5‰左右,计划生育率为88%左右,完成省下达的人口生育计划。
  1999年,完善工作责任制、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快后进转化、严格依法行政,争先创优计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现综合节育率稳定在90%以上。是年,实现计划生育率,比前一年提高2.6个百分点;出生一胎率达70.52%,提高0.75个百分点;晚婚率达39.33%,提高2.47个百分点;已婚育妇一孩比例达29.00%,提高2.29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1.86%,下降1.15个千分点。是年,境内连续9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生育计划。
  2004年,境内清理出生漏报1.28万人(含半年补报1387人),其中2001年以来的9543人,落实往年拖欠的结扎3156例(包括二女扎458例)。清理国家工作人员违生165人,其中多胎生育的135人,党纪处分38人(其中纠正偏轻11人);开除公职13人,开除党籍11人。清理1997年遗留的自报违生国家工作人员3817人(含多胎生育3205人),处理2003年党纪未到位23人,政纪未到位1302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到位的12人。
  2005年,境内出生3.46万人(含补报),出生率11.37‰,其中政策内出生2.83万人,政策符合率85.11%,同比提高11.08个百分点。全市出生人口总性别比为111.39,同比下降14.35。落实4种节育手术4.38万例,其中上环2.31万例、结扎1.33万例、皮埋25例、补救措施3580例。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91年后,境内流动人口逐年增加,除办理迁入户口手续外,其中,临时性流动人口,由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城镇各街道居民委员会设立暂住户口管理处,管理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临时性流动人口在辖区内租赁房屋的,由业主牵头向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住户口管理处申请暂住户口,再由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派出所呈报备案。
  1999年,境内贯彻《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县(区)为单位,乡(镇)为清查主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网大清查。查婚育证明和节育证明,并进行查环、查孕、上环、政策外补救措施工作。是年,共清查流入人口2.92万人,其中未办理审检证的2506人,全部补办审检手续。790名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以下简称“双查”),其中落实上环的184例、结扎79例、政策外怀孕落实补救措施26例。清查流出人口896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61人、补办婚育节育证1663人、落实“双查”育妇4758人、落实上环的2004例、结扎130例、政策外补救措施10例。在清查过程中,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管理责任书500多份,与流动人口责任人签订合同书3000多份。
  2001年,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福建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境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法制化和规范化。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实行“五个一”工作,即: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台账、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办好流动人口节育证明、盘活全市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继续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微机管理机制,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联系。是年,共清理流入人口重点管理对象4107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66万本、通报重点管理对象2.02万人、督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17万人。清查处理政策外怀孕、生育23例、清查流动人口15.30万人,补办流出人口婚育证明8.53万人。
  2004年后,境内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创建平安莆田”的整体规划,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流动信息交换,提高境内流动人口管理效益。实行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宣传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并举的方针,推广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楼长负责制,把计划生育宣传推广到每一座居民楼。在计划生育服务上,实行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方法,对流入人口的育龄妇女实行B超机免费检查服务;对流出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托驻外党工委及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流出育龄妇女服务”的有关规定。
  2005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新疆等地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点,免费为境内流出人口的育龄妇女提供服务。是年,境内通报流入人口婚育信息3.00万人,反馈流出人口婚育信息9308人。
  八、药具管理
  1991年起,各县(区)成立管理站,并建成药具仓库。是年,市财政拨款20万元,支持县(区)乡服务站添置计生设备,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药具网络,境内有多种活性宫内节育器,口服短效、长效、速效的紧急避孕药和中、高格外用药具供群众选用。2001年后,投入200多万元,新建仙游、城厢计生服务站,15个乡(镇)服务所,新建站所设有药具库、药具发放室、药具柜等设备,并添置医疗器械设备。涵江、城厢药具站还被评为省优质服务先进区。2004年,境内计生药具管理站接受国家药具管理中心检查。是年,境内有50%服务站达到省定标准。2005年,发放药具价值230万元。
  九、计生执法
  1991年,市计生委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限量的规定,严肃生育政策,采取措施纠正部分基层干部任意放宽生育政策,以罚款代引产,默许计划外生育,以及早婚早育、非法抱养和多孩生育的做法,把计生纳入法制轨道。是年,境内颁发《准生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并开展“五清理”工作。
  1993年,境内查办国家、省计生委交办的案件6件,市、县立案53件。市计生委编印《计生督查反馈》简报,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提供查处案件的依据。
  1994年,制定《莆田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采取签订合同、抵押联保等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年,建立以村为单位孕情档案,防止谎报死婴、已生不报、生男报女等弄虚作假行为。立案违法违规案件26个,结案25个。
  1995年,对18个镇村进行重点督查,对1994年以来39个乡(镇)计生工作进行考评验收。6月,对7个乡(镇)100个后进村进行半年初评。对统计水分大,后进转化成效不明显,追究挂钩人员和村主干责任。是年,全市上级批办计生案件31件。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用公款贿赂医务人员搞假引产、秀屿区东庄村购买假引产证明的案件移交检察院侦查。继续开展“五清理”,规范生育秩序,严格处理到位。各级党政机关对违反计生的干部采取“一票否决”,全市有党员干部194人受处理。
  1996年,市委市政府把创合格村作为硬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列出合格村的名单,一项一项对照落实。是年,查处各类计生案件28件。
  1999年,统一规范《落实查环查孕通知书》《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计划外怀孕终止妊娠审批书》《计划外生育个案报告》《婴儿死亡认定书》《暂不申请生育的育龄夫妻询问调查表》6种执法文书。把办理“三证”(生育证、婚育证、独生子女证)、“双查双补”、上环、结扎、独生子女奖励、计生户扶持、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罚款等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对乱办证、违反程序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以及行政侵权行为进行查处。是年,查处仙游县郊尾镇、榜头镇、莆田县华亭镇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弄虚作假的案件。是年,审理计生行政复议案件22件,申请法院执行77例,接待来访群众165人,依法查处38件,市计生委立案60件,结案49件。
  2000年以后,境内各级计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规定。对一些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计生行政部门与法院配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2004年,5年间,共征收13225多万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5件,受理1948件,涉案总标的1916.09万元,已执行1764件,执行征收金额1402.27万元。法院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司法拘留641人次,查封财产204件。2001—2004年,境内计生来信2712件次,来访1028人次,下降到659件次,来访342件次。同时,加大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的力度。
  2005年,针对基层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市计生委印发《莆田市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文书参考文书”,下发执行。全年收到群众来信259件次,来访来电26件次,立案查处19件。是年,对境内县(区)计生局及8个乡(街道、镇)的生育服务证审批和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6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16个,涉案人员27人,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药零售经营店和个人诊所49个。并对前一年“五清理”清出155名违生党员干部、职工作了党纪政纪处理。是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815.45万元,征收面77.6%,征收率55.26%,其中申请法院执行410件,受理406件,涉案总标625.73万元。
  第七节 管理机构
  一、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名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改称莆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1991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编干部8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属事业单位:莆田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在职干部、医护人员20人;莆田市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莆田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编制3人。各县(区)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后改为计划生育局。
  2005年,改为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19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纪检组长1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宣教科、法规科、规统科、流管科、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室。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为:莆田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24人,实有24人。莆田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6人。
  二、队伍建设
  1991年,境内计生队伍建设中增加市、县(区)编制20名。有30个乡(镇)按照“万人一干”的要求,配备乡(镇)计生专干,村配备计生管理员。46名基层招聘干部办理“农转非”。莆田县在3000人以上人口的村配置2名计生管理员,4000人以上的村配3名计生管理员。仙游县给村计生管理员月津贴15元。是年,境内22个乡(镇)建立计生服务所,460个村建立服务室,配备520名计生服务员,健全基层计生台账和育龄妇女分项分类登记制度。
  1992年,境内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计生队伍网络建设,市计生委定编285人,配备500名计生服务员,计生协会会员163人,联系3.44万户。是年,举办3期计生培训班,有200多名县、乡计生专干参加。
  1996年,境内举办2期计生培训班,对400人(次)新上任乡(镇)分管计生领导、计生干部进行培训。
  1997年,市计生委对境内1000名计生干部和重点村计生管理员分期分批进行政策法规业务培训,邀请省计生委专家授课,组织计生干部到南安县梅山镇学习参观。8月,市计生委向社会公布10项计生社会服务承诺与违诺责任。
  1999年,举办4期计生培训班,培训计生干部360多名。组织150多名新任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学习。是年,组织培训县乡二级微机人员。
  2000年后,市计生委把党风廉政、政风行风专项治理项目细化到科室。组织行政人员参加省教育学院大专班学习,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参加莆田医专班培训。是年,全市提拔47名计生干部。
  2004年,境内对17位任职5年或本镇籍的乡(镇)计生办主任进行异地交流。54个乡(镇)计生办配备1名以上公务员,乡(镇)服务所中性质符合条件的计生干部工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分别成立计生执法队,配备专车,进行经常性的计生执法。是年,聘用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制度。
  2005年,境内352人乡(镇)计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是年,有47个乡(镇)服务所通过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有19名计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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