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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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3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用地管理
分类号: F293.2
页数: 10
页码: 86-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用地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开发整理、地产市场管理、地价管理与土地储备等。
关键词: 莆田市 国土资源 用地管理

内容

一、基本农田保护
  1992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1万元,劳动力26423个,开发耕地26.4公顷。
  1994年,省政府下达境内基本农田5.26万公顷的控制指标。3—4月,境内对已划定的保护区进行检查验收,补充和完善档案、图纸、界桩、保护牌等,查出新度镇擅自占用城笏公路旁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置拆迁安置点等4起违法用地案件。5月,境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通过省级检查验收。7月,市政府颁发《关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技术方案》,培训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技术骨干。是年,46个乡(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5511片,面积5.31万公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1.1%,耕地保护率达到80.7%。
  1995年,市土地局采取“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发耕地以稳定耕地面积。在开发耕地中,着重支持对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治理,本着“谁开发、谁使用、谁收益”的原则,赋予开发者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国营、集体、联户、个人多层次、多形式投资。如定额补贴、免征农业税、土地经营承包一定限期保持不变,开发承包经营者可有偿转让使用权等。收取的耕地开发专项基金则用于耕地开发,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防止弄虚作假,确保开发新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全年共开发新耕地、果地1500公顷,收取耕地开发基金994万元。
  1996年11月,市政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大检查,严禁农田保护区撂荒和非法占用,对违法者立案审查和曝光处理。坚持用地与造地相结合的方针,加大耕地复垦力度,全年共开发耕地100多公顷。翌年,省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组成耕地保护工作视察团到莆田检查,莆田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保护南北洋平原的2个万亩耕地保护区的做法得到肯定。是年,境内冻结占用耕地项目,重新划出1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补上被高速公路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
  1999年,境内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共有基本农田保护区6701片,面积69183.3公顷,其中水田43635.8公顷、旱地24994.6公顷、园地438.7公顷、土质养殖池114.3公顷,规划期内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7.5公顷,其中水田8.1公顷、旱地35.04公顷、园地124.4公顷。为了巩固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原已建立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认定审批制、基本农田巡回检查制度及追究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编制《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农田档案管理及公示制度》和《基本农田巡查制度》,建立基本农田管理制度体系。
  2001年,境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6847片,保护面积6.9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6.7%。各级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级基层组织。同时筹资60万元,对基本农田保护牌进行及时更换和刷新,使基本农田保护牌所载内容(地理位置、四至范围、图号、地类、面积、示意图、责任人、出牌单位和日期)与实地相符,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130块、大型公益宣传牌7块。
  2002年,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因区划变化与各县(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为处理好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发展,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实施意见》对境内工业园区布局调整,调查核实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方案,共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562片3036.6公顷,占境内基本农田保护区6745片的8.3%,占境内基本农田保护区6.93万公顷的4.4%,其中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315片,面积3048.7公顷。境内非农建设经批准调整基本农田面积3104.3公顷,补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116.5公顷。至2003年,境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69385.9公顷,其中水田42214.7公顷、旱地24762.7公顷、园地2197.6公顷、土质养殖池211公顷。是年,林木、挖鱼塘、畜牧养殖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46.2公顷,处理未经批准的项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等占用基本农田90宗、面积2.8公顷。
  2004年,境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847片,面积69383.4公顷,其中水田43676.4公顷、旱地25029.6公顷、园地563.1公顷、土质养殖池11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6.7%(以1996年10月31日土地详查耕地面积计,下同)。仙游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092片,面积2590.8公顷,保护率达89.5%。城厢区划定基本农田区776片,面积5721.4公顷,保护率达86.3%。荔城划定基本农田区895片,面积9079.8公顷,保护率85.1%,涵江区划定基本农田区1086片,面积10556.4公顷,保护率达89.7%。秀屿区划定基本农田区998片,面积18118.4公顷,保护率达86.8%。
  2005年,境内挖塘养鱼占基本农田82.1公顷、畜禽养殖占51.6公顷、非农业建设违法占3.4公顷。各级政府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实现基本农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健全基本农田统计核查制度,坚持开展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对破坏基本农田情节严重,特别是顶风作案,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耕地开发整理
  1997年开始,境内开展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是年,复垦水毁耕地800公顷,新开发耕地154.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5.7公顷。同时,查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9件,查处率为100%。是年,莆田县土地局强制拆除东兴机砖厂,平整复耕其占用27905平方米农田。
  1998年,境内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政策,积极培植土地整理试点村。是年,莆田县西天尾镇林峰村以整治旧宅基础为主,拆除空闲旧房66幢,占地面积3.0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210户,开发菜地2.7公顷。埭头镇石城村改造旧村,整治坟地,筹建陵园,节约耕地6公顷。湄洲湾北岸灵川镇上亭村积极改造旧村,节约耕地6.4公顷。涵江区完成土地整理26.7公顷,莆田县南日岛复垦耕地28.7公顷。
  2000年初,实施北江和西埔垦区耕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181.4公顷。推广忠门镇群众股份集资围垦滩涂经验,组织湄洲湾北岸东埔镇、莆田县埭头镇群众集资围垦西田、汀港工程。发动群众开荒造地、围溪造田,开发零星耕地168.64公顷。推广旧村改造、复垦闲置工矿用地、闲置宅基地整理做法,增加耕地35.6公顷。开展灾毁园地还耕,补充耕地180.6公顷。是年,境内各类建设共占用耕地433.6公顷,补充耕地566.3公顷,占补相抵,净增耕地132.7公顷。
  2001年,完成莆田县南日、仙游县盖尾、湄洲湾北岸忠门3个省级耕地开发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初设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督促项目工程投招标,并向省土地厅争取耕地开发经费467万元。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开发耕地,合股经营。湄洲湾北岸东埔镇西山村群众自筹资金,在群众集资围垦的西田垦区内新开发耕地13.3公顷。莆田县埭头镇群众与外商合作、中外合资形式围垦滩涂66.7公顷,群众零星开发补充耕地71.3公顷。是年,境内各类建设占用耕地202.6公顷,同期通过耕地开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33.8公顷,加上可视同补充的新增园地359.1公顷,耕地占补相抵,净增290.3公顷。
  2002年,境内共有7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别是南日垦区、仙游县盖尾镇、北江垦区3个耕地开发项目和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仙游县钟山镇、荔城区黄石镇4个土地整理项目。是年,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资金补助费1549.13万元。其中,仙游县盖尾镇湖坂村耕地开发项目于11月27日通过省级验收。是年,下拨各县(区)耕地开垦费1469.6万元。市土地局加强对已开工项目的跟踪管理,深入南日、盖尾、北江垦区等耕地开发项目现场,检查土地开发整理进度和工程质量,核实工程量,核定工程款,对开发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是年,境内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69.3公顷。通过耕地开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350.7公顷,加上可视同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面积163.2公顷,补充耕地总量350.7公顷,耕地占补相抵,净增28.97公顷。
  至2003年,境内共上报省级、部级审批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14个,总规模3400.4公顷,新增耕地1049.5公顷,项目概算投资总额1.60亿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24亿元。其中秀屿区南日镇土地开发项目、仙游县盖尾镇土地整理项目、仙游县钟山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厅组织的验收。
  2004年,境内土地整理在建项目6个,其中秀屿北江垦区、涵江区江口镇土地开发项目完工,涵江区三江口镇、城厢区常太镇、荔城区黄石镇、仙游县榜头镇土地整理项目接近竣工。城厢区东海镇、涵江区大洋乡、秀屿区月塘乡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初设论证,荔城区新度镇、仙游县大济镇土地整理项目处规划设计之中。
  2005年,境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累计完成工程投资6704万元。是年,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用地37公顷,其中填海工程造地26.7公顷。华港油脂项目填海10公顷。秀屿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用地1333.3公顷,一期建设333.3公顷,由改造平海湾前沁盐场部分盐田,解决项目用地。此外,澄峰围垦和东沁围垦造地工程可新增土地666.7公顷。
  三、地产市场管理
  1992年,市土地局建立和规范的土地市场,允许经过变更登记、补交出让金后的行政划拨的土地进入市场交易。采取直接收取级差地租,实行土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公开拍卖,实现土地价格商品化,为用地者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对土地“隐形”市场进行调查,结合全省房地产大检查,对境内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成片土地开发用地、旧城改造用地、隐形市场交易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管理措施。是年,境内有房地产开发公司8家,商品房用地面积400.2公顷(其中城厢区规划区内用地面积206.5公顷,涵江区规划区内用地面积186.3公顷),资金到位1.45亿元,占投资额11.35%。是年,组建市地产交易所。全年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和确权发证手续133宗、收取出让金361.6万元。办理抵押手续34宗,抵押金额达7111.78万元。是年,建立地产评估中心。全年评估地块27宗,面积64.2公顷,评估价9283.55万元。
  1993年,改革土地供应形式,按市场需求,建成熟地供给用地单位。完成北磨小区15.9公顷片主干道900米的水泥路面铺设、北磨溪桥梁及部分排水工程建设,进行供电、供水、排水和通信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20多家用地单位提供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是年,分别在城厢区、涵江区公开拍卖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厢区荔城路北段东侧580平方米售价148.3万元,涵江区马尾4080平方米售价315万元。
  1994年,境内推进地籍管理制度的建设,开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定级估价和城镇土地统计工作,发挥地籍管理在规范、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
  1995年初,由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建委、土地局、人行、审计局、规划局等13个单位组成的清地办公室。4月17日起,开始清理土地使用情况。在城厢区、涵江区作出处罚决定114宗,土地面积28.3公顷,应收缴土地款2146.42万元,入库近1000万元。其中未批先用的12宗,罚款94.33万元,退还土地面积5.9公顷;少批多占1宗,占地933平方米,罚款1.4万元;改变用途和非法转让的99宗,面积18.5公顷,罚款和补交土地出让金2016.69万元;没收一宗,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应追回被挪用的土地款153万元,为外商追回被拖欠的土地款156万元。11月18日,莆田市地产市场开业。是年,境内土地评估154宗、土地交易85宗、土地抵押43宗、土地发证1122宗。
  1996年,市地产市场完成个人发证487宗、单位发证172宗、评估宗地141宗、交易转让494宗、抵押业务90宗、调解用地纠纷12宗。
  1997年,市地产市场办理转让交易557宗、抵押贷款170宗、评估250宗、补办行政划拨地出让手续10宗。
  1998年,把创收着力点放在盘活存量土地、培育土地市场、遏制隐形交易、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催交地价款等渠道。是年,地产市场盘活存量土地收益400多万元,土地监察处罚没款和欠款500多万元。土地收益创历史新高,达2300万元。
  1999年,市土地局把创收重点放在地产市场和盘活最大土地存量,以及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上,进一步加强地产交易和评估管理,活跃土地市场。全年共完成土地交易557宗、评估250宗,创收720多万元;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创收400多万元;加大执法力度,处理国家、集体、个人违法用地1002宗,收罚没款240万元。城厢、涵江2个分局也催交土地欠款,压缩开支,完成市政府安排1400万元的预算创收任务,还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600万元城市建设急需的资金。
  2000年,境内土地交易升温,土地交易二、三级市场活跃,交易转让量稳中有升,抵押业务活跃,租赁登记应运而生。全年补办出让手续15宗、转让交易620宗、抵押登记480宗、租赁登记21宗、评估业务641宗。
  2003年,境内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理。清理内容包括检查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审批检查情况,检查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检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2004年,上报审批建设项目已供地70宗,面积125.5公顷。协议出让45宗73.29公顷。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7宗42.7公顷,土地出让金22851万元。办理用地补办出让手续65宗,面积63.7公顷,收取出让金4519.7万元。发放建设项目用地批准证书37宗。对境内上报的101项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报件进行复查,对其中的56个项目报件进行补缺补漏。
  四、地价管理与土地储备
  (一)地价管理
  1991年,境内修正原设定的土地分等定级标准,重新制定基准地价。
  1992年,公布基准地价,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作指导借鉴。
  2001年,市土地局再次修编基准地价,并由市政府公布实施,为境内地产市场管理提供的依据。是年,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土地评估师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土地评估机构资质需认定和年审,规范土地评估行为。是年,完成土地职能性评估48宗,评估面积68.36万平方米,评估估额3.87亿万元。
  (二)土地储备
  1998年,市委市政府与开发商谈判,达成收回华兴开发区建设体育中心权的共识。探索出一条“依法收回、合理补偿”的路子,为收回闲置开发区提供范例,并为市体育中心提供19.7公顷建设土地,推动闲置开发区再开发的进程,扭转一些土地长期闲置的状况。
  2001年,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制定《莆田市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莆田市土地储备实施暂行规定》《莆田市征用土地补偿费用规定》等5个文件,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开展土地收储业务。至年底,收回莆田盐场等3宗国有土地,面积约37.55公顷。收回莆田县汽车运输公司等2宗地,面积1.69公顷。收回莆田县玻璃厂破产企业用地4.3公顷、莆田糖厂破产企业用地85.9公顷、莆田工艺二厂停产清算用地0.22公顷。拓宽建设用地供应途径,引导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土地。是年,办理使用存量土地的建设项目6个,盘活用地10.12公顷,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002年,制定《莆田市闲置土地清查处置若干规定》,收回黄石供销社加油站、黄石化肥农药中转站、莆田县交通运输公司等8宗闲置土地,面积35.7公顷。是年下半年,通过市中级法院查封拍卖富丽明(中联)开发区9.3公顷土地使用权。重新处置富丽明、新世界工业城、全冠3宗闲置土地,其中富丽明(中联)80公顷闲置10年。是年,境内引进22个民营项目、12个外资项目,主要是服装、鞋革、电子等产业,总投资2.5亿元。8月,全省闲置土地清查处置经验交流会在莆田召开,莆田市盘活闲置土地的经验在会上作交流。该项工作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典型经验做法100例》在全国推广,市国土资源局被省政府授予“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先进奖”。土地通过收回、收购、统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予以储备。全年储备中心筹集土地收储和拆迁资金1.5亿元。11月,储备中心投资2500多万元收购储备国有土地7幅,面积约21.4公顷,收回土地出让金6500多万元,土地储备增值净收益4000万元。秀屿区在全冠开发区30.7公顷闲置土地基础上,引进8个项目,把闲置土地盘活。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托荔园路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及周边土地储备项目,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亿元—4亿元。全年依法收回储备国有土地约46.7公顷。天九湾片区土地储备项目拆迁签约23户,拆除房屋18座,支付补偿资金约800万元。
  至2003年,境内查出闲置土地124宗718公顷,依法处置24宗189.3公顷。是年,处理24宗,面积75.9公顷。自行开发的36宗,面积197.2公顷。有偿收购的8宗,面积72.8公顷。盘活45宗,面积275.3公顷,督促自行开发29宗,面积135.8公顷。年底,公告和处理莆田市兴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高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经营性房地产闲置土地。
  2004年,境内依托土地储备中心,以土地储备融资的方法,投入资金建设荔园路一期工程和荔涵大道城厢段工程。是年,投资2亿,完成荔园路一期工程道路征地及拆迁工作、4个安置点前期工作、北大村安置点3800米软基处理和主车道水泥路面约3000米、桥梁7座。投资8600万元,完成荔涵大道城厢段道路用地征用和拆迁工作,开工建设泗华安置点的8栋安置房,完成正洋西村安置点2000米的路床整形和部分碎石铺设。是年,在处置闲置土地84宗,面积504.6公顷,占已清查出闲置土地的70%。同时,开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
  2005年5月,土地储备中心作为业主的荔园路一期工程和荔涵大道(城厢段)工程竣工。其中荔园路一期工程投资1253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3950万元。荔城大道(城厢段)工程完成投资5557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5010万元。荔园路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500万元,完成项目征地约33.3公顷,全线拟拆迁1000多户,建筑民房面积23多万平方米,荔园路全线贯通。
  五、土地规划
  1997年11月,莆田市开始编修《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经省联合评审组评审通过,于2000年2月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从1997年至2001年,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据《规划》实施和管制土地,5年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002年,莆田市进行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为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政府确定并征得省主管部门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莆田市国土规划》《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莆田市矿产总体规划》,农业、林业、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等有关行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国土整理及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对原《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修编确定2001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六、土地执法监察
  1992年,境内发生违法占地案件217件,查处办结186件。但未批先用的违法用地案件仍时有发生,其中“三资”企业有19家违法占地案件。是年,市土地局对19家违法用地的三资企业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对未批先用的企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在制止违法占地的同时,境内开展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无非正常上访(以下简称“四无”)乡(镇)村活动,并将“四无”列入乡(镇)考核的一项内容。是年,经省土地管理验收,境内有“四无”乡(镇)的24个,“四无”村的307个。
  1993年,市、县(区)联合行动,采取巡回监察与包干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制止违法占地案件发生。是年,境内共发生违法占地案件365件,处理办结341件。
  1994年,针对境内个别乡村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且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境内土地执法部门继续采取市、县(区)联合行动,巡回监察与包干监察相结合,并依靠法院、公安等部门配合,制止违法占地案件的发展。11月,市土地局对城区内违法用地进行大面积检查,查处违法行为。12月5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行政审判巡回法庭在市土地局大楼挂牌办公。是年,查处33起违法占地案件,处理办结29件,收取罚没款383万元。至年底,境内有35个“四无”乡(镇),485个“四无”村。
  1995年,境内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66宗(包括个人建房),涉及土地面积30.8公顷,作出拆除建筑物92起,退地还耕5.9公顷,收回建筑物用地2万多平方米,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和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近3000万元。11月13—17日,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查阅本年度国家、集体、个人用地的审批档案、临时用地档案和案件查处档案,抽查黄石等8个乡(镇)的耕地保护和土地使用情况,查办莆田良种场等4起土地违法案件,限期整改、拆除、罚款、曝光,并实行跟踪检查。
  1996年,境内土地监察分设为新案组、追款组、收款组。新案组查处违法案件65宗,涉及土地面积22.2公顷。追款组追回金额160万元,收款组入库金额突破100万元。8月,市土地局监察队与市城管、规划监察部门,在公安局、法院配合下,组成联合执法队,强制拆除新塘辽后地段违法占地乱搭房的35户,收回土地面积2743.6平方米。是年,推荐18个乡(镇)为1995年度的省级“四无”乡(镇)。
  1997年,土地监察工作以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为重点,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739宗,曝光17宗。是年,设立窗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群众来访298人次,受理信访件309件,省市领导交办273件。
  1998年,加强土地动态监察,制止占用耕地苗头,全市调查各类违法用地案件968起,发出拆除或处罚决定书219份,拆除违法占地临时搭盖及房屋基础等违章建筑79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起,与纪委监察、公安、信访等联合办案37起,配合省土地局执行8起。
  至1999年,通过巡回监察、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用地清理和清查等工作,共查处违法案件38867件,占地面积716.7公顷。
  2000年,境内重点查处一些违法用地典型大案要案。处罚埭头镇汀港村委会非法组织毁田挖沙出售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0.67公顷案。查处灵川镇青山村32户村民建房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非法占用耕地的案件。拆除城厢区北磨、龙桥、市政府备用地旁边56户居民39幢面积3980平方米突击违章搭盖案件。是年,查处违法案件105宗,发出约谈通知书90份,停建通知书68份,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
  2001年1月8日,莆田县黄石镇土地管理所副所长李某等4名工作人员,在辖区内执行土地动态巡查任务时,遭到违法用地的歹徒突然袭击,致使李某等人负伤、致残。
  2002年,境内对卫星遥感图片发现的75宗土地违法案件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处罚25宗,退还土地27993.42平方米,罚款金额92.15万元,没收建筑物1122.16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159.42平方米,作出不予处罚30宗,其中属于道路交通用地的11宗、其他特殊情况19宗、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3宗。是年,对山亭乡、笏石镇非法批地、倒卖土地的行为作了处理。是年,发现违法用地案件925宗,发现率95%以上,涉及土地面积17.5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0.1公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82宗,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95%以上,拆除构建物17518平方米,发出约谈通知书373份,制止违法停建通知书530份,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5件,罚没600多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21件,办结率96.5%,其中上级批转督办件111件,反馈率100%。
  2003年,在治理整顿中,查获24起非法圈占集体土地案件。查获4起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案件,面积2.07公顷,非法交易总金额419万元,处以退地返耕、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外,还对涉及乡(镇)法人非法批地、卖地的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04年,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35宗,制止土地违法案件822宗,收回土地面积3.8公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8.2公顷。其中立案534宗(含矿产违法案件24宗),办结525宗。自行拆除违章建筑71宗,面积9542平方米,自行清除抢栽果树2.4公顷。组织联合执法39次,出动人员5086人次,拆除违法建筑占地面积29393平方米,清除障碍物300平方米。
  2005年,重点对公路两旁、重点区域、重点路线、基本农田保护区、妈祖城、荔园路二期工程、福厦铁路莆田段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巡查,对其它用地进行不定期巡查。市国土局全年开展巡查监察207次,出动人员651人次,发现违法用地125宗,其中予以制止79宗(占用基本农田5宗)约730平方米、拆除46宗4300平方米、发出《制止停建通知书》59份、《案件移送单》28份。是年,由市国土局牵头组织及参与联合执法6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4宗,包括奇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等。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478人次,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7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87份,取缔无证非法采矿点195个,立案23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7件。至年底,处理历史遗留闲置土地124宗,其中,无偿收回有14宗100.5公顷,有偿收购6宗141.8公顷,经法院查封6宗15.1公顷,收取闲置费后嫁接项目22宗64.2公顷,延长开发期24宗156公顷,督促自行开发54宗203.7公顷,其他方式处理(规划调整或退地返耕)的4宗36.6公顷。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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