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设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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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3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建设用地
分类号: F293.2
页数: 8
页码: 79-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建设用地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国家建设用地、企业建设用地、村镇个人建设用地、成片土地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等。
关键词: 莆田市 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内容

一、国家建设用地
  1991年后,出现土地开发热。莆田市土地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实现土地管理五统一的通知》,做好国家重点建设用地的审批。
  1992—1993年,境内审核、报批非农业建设用地逐步走上正常管理轨道。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主动参与可行性研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建设用地审批之前,由用地、监察、勘测人员到实地进行放桩定样,审批后由土地监察支队跟踪反馈,项目竣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2年全市共审批国家、集体建设项目365件,占地332公顷。
  1994年,全市依法按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89个面积388.9公顷,其中耕地134.0公顷,国家建设用地项目40个面积138.7公顷。
  1996年,从严审批建设用地,全市共审批106个项目,用地总面积325.5公顷,其中耕地点256.4公顷。主动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服务,做到先期介入,保证高速公路大型工程顺利开工。是年,完成高速公路征地289.7公顷,其中耕地244.7公顷。
  1997年,境内共审批、审核及报批国家、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41宗,用地面积101.04公顷,其中耕地76.69公顷。为保证佳通轮胎厂、湄洲湾火电厂等重点项目建设,市土地局主动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保证重点项目审核报批及时。在用地审批上,积极引导开发利用“四荒”地。
  1998年,境内用地管理仍是为重点工程服务,完成湄洲湾火电厂、3万吨煤码头、木兰溪防洪工程、高速公路(莆田段)、后石电厂变电站及城建18个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全年新增项目报省批13宗,面积259.53公顷,其中占耕地167.33公顷;市局审批78宗,面积184.2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2.14公顷。是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为建市15周年献礼的18个城建项目,确定市土地局为荔城路北通和东圳路两个项目的责任单位。投入上亿元,建成2条邮电、路灯、供水、供电、排水、绿化等市政配套齐全的道路。荔城路北通道路全长2150米,路宽50米,绿化面积9900平方米,完成征地面积39.4公顷。
  2000年,境内仍然把建设用地管理重点放在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上,全年审查报省批新增建设用地225.5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201.1公顷、占用耕地132.2公顷、项目用地24个101.2公顷、城镇用地9个124.3公顷。办理旧城改造项目5个,用地面积17.2公顷。此外,引导城建项目利用闲置地15个21.4公顷。
  2001年,审批木兰溪一期工程配套用地、污水工程项目用地、延寿路下墩段道路建设项目、阔口片区改造项目、市政管理处延寿路项目用地、涵江区旧城东区改造项目,以及报批一批市县(区)重点项目。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8宗116.4公顷,其中使用耕地79.6公顷。是年,还上报审批农用地转用地征用9个批次52.8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51.3公顷、占用耕地42.6公顷;上报新增建设用地供地项目3个0.86公顷,涉及农用地转用0.3公顷,占用耕地0.2公顷;划拨方式供地2个项目8.97公顷,涉及农用地转用面积7.4公顷、占用耕地6.87公顷;利用存量土地10个项目13.11公顷;审核报批供地项目5宗10.3公顷,其中协议出让2宗6.95公顷,拍卖1宗0.43公顷。
  2002年,在保证重点项目用地时,对木兰溪一二期防洪工程及拆迁安置用地、LNG项目、福厦铁路莆田段、荔涵大道(含交战公路)、市体育中心、市政中心工程、荔园路东段一期工程、东园路西段工程、仙游枫亭工业园区一期工程等一批市县(区)重点建设项目,先期介入,优先安排,积极服务,及时审批。是年,直接审核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和农用地转用征用呈批件6件42.2公顷,其中耕地29.9公顷,批准临时用地3宗1.6公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预审10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40份。上报建设项目和农用地转用征用15件1821.4公顷、建设用地18宗49.8公顷、存量建设用地18宗36.3公顷。
  2003年,市政府确定荔园路一期工程、荔城路北通工程、天九湾片区拆迁改造工程及旧体育场改造等重点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建设。其中,荔园路一期工程、荔城路北通工程及天九湾片区改造项目为2003年重点建设项目。荔园路一期工程总投资18432万元,征农用地24.5公顷,发放补偿费1546多万元。工程现场铺设便桥便道1500米,完成一号桥桩基87根、板梁174根,道路软基处理147689米,三号桥钻孔、板梁预制及污水管道施工,累计完成投资额6450万元。荔涵大道城厢段工程总投资6521万元,征农用地10多公顷,发放补偿费712多万元,铺设便道250米及延寿溪便桥,完成延寿溪围堰及延寿桥桩基放样校核,钻孔打桩,累计完成投资额1550万元。完成天九湾片区的拆迁、平整及配套设施建设,补偿总额4200万元。
  2004年,上报用地报件18批次183.1公顷,获批30批次(含2003年上报的24个批次)305.9公顷,其中农用地286.7公顷、耕地220.1公顷。
  2005年,采取措施解决境内存在的土地征而未用、随意改变用途、项目不够落实、补偿安置不到位、圈占土地等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计划、财政等部门分工清理检查,重点检查上年新上项目用地情况,整顿违法用地、非法占地行为。同时,向省国土厅上报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
  二、企业建设用地
  1991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城镇实现土地管理统一的通知》,确保全面掌握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有效垄断一级市场,消除多头管理土地所引发的土地市场混乱和资源利用不合理的现象。
  1992年,在审批国家建设用地的同时,审批外资企业建设项目16项,用地24.1公顷。
  1994年,审批三资企业用地29个229.6公顷。
  1995年以后,境内国有企业虽然不多,但土地资源处置也是改革中的具体问题之一。
  2001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国企改制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是年,市土地局为企业贷款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648宗,用地面积172.8公顷,办理交易变更过户登记515宗,总面积3.6公顷。
  2002年,市国土资源局指定专人负责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中土地交易发证的业务,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办理发证手续。是年,全市为改制国有、集体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业务24宗。
  2005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的通知》,推行集约合理用地,在用地审批时,严格核定容积率、绿化及建筑密度,倡导建多层厂房。是年,福建液化天然气项目利用旧厂房、滩涂和荒杂地建设新厂房,不占用耕地。投资17亿元秀屿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也不占用耕地,节约耕地80公顷。
  三、村镇个人建设用地
  1991年,境内统筹安排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村企业建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绿化等用地。乡(镇)村建设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城市规划区的乡(镇)村建设规划,由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村镇个人建设用地由县(区)审批。
  1992年,城厢区城郊、城南2个乡在办理个人建设用地时,实行“指标层层分离,批前实地勘察,批中严格把关,批后跟踪监督,建后逐步验收”的审批程序。是年,2个乡共审批建设用地217户,用地面积1.69公顷,续建95户,面积0.77公顷,旧房翻新261户,面积1.85公顷。
  1993年,城厢区政府批准新建房屋用地151户,面积1.48公顷,收取耕地占用税12.31万元,验收合格依法发给土地使用证75户。
  1995年,城厢区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通告》,规定不准在农田保护区内建房。是年,区政府批准个人建房181户,面积16025平方米。翌年,审批个人建房191户,面积1.67公顷,旧房翻建384户,面积3.34公顷。
  1997年,城厢分局为解决农村部分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审批旧房翻新384宗,面积3.34公顷。是年,市政府下达就地农转非名额4743名。
  1998年,境内审批个人建设项目975宗,占用非耕地8.9公顷。审批利用旧宅基地翻建、加层1606宗,面积15.7公顷。
  1999年,市土地局对乡村个人建房用地进行规范管理,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个人建房严格限制在村庄内部,充分利用旧宅基地,不往外延扩展。对“9914”号台风灾后重建的房屋严格按程序予以报批,共审批371户31463平方米。是年,还解决三峡移民安置建房的用地问题。
  2002年,依据新区划积极做好旧城改造等历史遗留的土地交易登记工作,办理旧城改造中以拆迁合同交易的转让登记业务,处理前几年清地中处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擅自利用划拨地集资建房的违法交易,先给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手续,再给集资建房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5年,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结合境内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农村违法建房的处理力度,引导村民合理建设,节约使用土地,保护耕地。
  四、成片土地开发用地
  1991年,境内实行“以地生财,以地聚财“的机制,开始成片开发土地。是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莆田市成片土地开发办公室,拨出8块土地作为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的成片开发区。是年,动工开发成片土地有:湄洲岛对外开放海湾经济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面积8平方千米,投资10亿元。9月,莆田市与香港华阳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第一期北部综合服务区1.2平方千米的土地出让合同书,投资13515万元,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完成滨海主干线、北部综合服务区及高尔夫球场项目。莆田县鸬鹚屿贸易加工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投资2亿港元开发面积为0.65平方千米(全岛)。莆田市与香港港峰实业公司在厦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于10月开工。城厢区沟头高新技术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总面积为1.3平方千米,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莆田市与香港亿汉开发有限公司在厦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湄洲湾东吴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总面积为13平方千米,总投资额23亿日元。12月,莆田市与日本国大光金融投资集团签定成片土地开发合约书。
  1992年,市政府转发市土地局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发证实施意见》,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管理。
  附:市政府与外商签署开发土地项目
  忠门半岛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包括塔林小区和港里小区,开发总面积40平方千米。是年3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力宝集团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合约书,首期开发面积10平方千米。
  秀屿港区前云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0.5平方千米,总投资额6亿元。是年4月,由市人民政府与菲律宾泰祥炼钢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合约书。首期投资额3.5亿元。
  城厢区霞林成片土地开发项目A:开发总面积0.266平方千米,总投资额6888万美元。是年2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金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合约书。
  城厢区霞林成片土地开发项目B:开发总面积为0.4平方千米,总投资额为1000万美元。是年10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江鸿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城厢区头亭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0.3平方千米,总投资额600万美元。上年10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何氏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城厢区丰美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0.2平方千米,总投资额300万美元。是年2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方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涵江林柄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1.31平方千米,总投资额2亿元。1991年2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富丽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涵江洞庭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0.13平方千米,总投资额800万美元。是年3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建亚机械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涵江哆前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0.139平方千米,总投资额500万美元。是年4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峰实业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莆田县石庭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0.139平方千米,总投资额500万美元。是年3月,由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建亚有限公司签订成片土地开发协议书。
  秀屿马厂工业区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总面积5平方千米,总投资额为1.24亿元。由新加坡辉开(私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第一期开发1.3平方千米。是年,市土地局组织人员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用地进行调查,协调有关问题,使外商及时领到国有土地使用证。
  1993年,审核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用地项目96件,用地面积540.6公顷。至年底,全市共签约成片土地开发项目21片,土地总面积96平方千米。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的16片,占合同土地总面积9.92平方千米,其中耕地7.09平方千米,占合同土地面积71.47%。总投资近1.9亿美元,其中外资占99%,实际到位资金2371万美元,到资率为12.48%。实际开工的有10片,使用土地面积2.66平方千米,其中耕地占1.96平方千米,占使用土地面积73.68%。
  1994年,境内签订协议、合约、合同14项,开发面积85.96平方千米,总投资65588万美元。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的有10件,开发面积4.4平方千米,总投资16300万美元。开工的有8件,开发面积2.7平方千米,总投资15000万美元。
  1995年,完成华泰综合开发区项目、涵江洞庭成片开发项目、井川西埔工业园项目,完成省政府批准莆田市成片开发项目5项,面积4.45平方千米,以及签订林柄和马厂2个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996年,向境内229家外商投资企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1997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境内出现“开发区热、房地高热,占用许多耕地,有的审批不严,造成土地流失”的状况,决定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清查重点为各类开发区用地、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和乡(镇)工业区用地,其次是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及城镇郊区、国道、省道、市道两侧用地,对盲目发展的加以限制,不按规划实施的依法处理。并实施国家土地局和国家计委第6号令《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1998年,境内部署清地工作,核查项目用地322号,核减40号,补报省审批52宗,面积1008.25公顷,其它耕地759.09公顷。报市审批279宗,面积353.23公顷,其中耕地247.21公顷。
  2001年,为境内经济适用房、城厢区殡仪馆、莆田市德荣公司等5个建设项目办理规划局部调整报批手续,并协调解决莆田市高新技术信息园区、莆田县达三通公司、仙游县工业园区等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问题。
  2003年,境内有开发区17个,其中国务院批准的1个、省政府批准的9个、省有关部门批准的2个、市政府批准的1个、县级政府批准的4个。实际已使用土地面积660.3公顷,未使用土地面积57.6公顷,闲置土地105.7公顷。是年,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精神,结合境内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对其分类整治,保留省政府以上批准设立的10个园区,撤销省政府以下批准设立的7个园区,停止设立新的工业园区。对保留的10个园区进行整合,把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赤港华侨经济区和全冠工业城3个开发区列为发展重点。1992年审批设立的全冠工业城,土地闲置多年,在治理整顿中,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后二次招商的处置办法,引进10多家企业投资建设,成为招商引资的新亮点。对不列入发展规划的7个开发区及省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批准设立的7个园区严禁扩线,对未实际占用的土地返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对已占用造成闲置的105.7公顷用地,采取收回和收取闲置费后再进行二次招商等办法盘活其中的73.5公顷。
  2005年,贯彻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的通知》。4—5月,开展对工业园区供地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6—7月,园区供地率从6月初的45.6%增加到7月下旬的63.2%。是年,重点项目秀屿港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LNG)竣工,工程投资9700多万元,填海造地26.7多公顷,清理淤泥75万立方米,填充海沙215万立方米,浇筑L型挡浪墙1303米。是年,境内推出首个多层公寓式套房安置小区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小区竣工,新的安置办法改变单门独院、自拆自建的安置模式,可节约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是年,涵江区富丽明开发区闲置多年的千余亩土地归并到赤港高新技术开发区。
  五、房地产开发用地
  1991年,境内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6家,从业人员200人,开发商品房1万多平方米。是年起,境内开展旧城改造。城厢区对环城东路单面街、十字街、环城南路双面街、南门步行街、农民街伸延、胜利路中段旧街等进行改造。仙游开发城南小区,启动兴建占地8公顷的兴安新村。
  1992年,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征地14.3公顷,开发商品房10幢,建筑面积20751平方米。
  1993年底,境内新开工项目15个,拆除旧房4346户,占地面积24.5万平方米,新建面积74.64万平方米,完成总投资3.73亿元。
  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为境内的房地产快步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轨道。
  1997年,市土地局修订《莆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是年,旧房拆迁面积达2900平方米。
  1998年,境内已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6家。新征土地30公顷,开发利用土地29.8公顷。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35万平方米(其中旧城改造新建住房近20万平方米),竣工3万平方米,开发投资约2亿元。销售各类商品房3.6万平方米,完成18个城建改造项目。
  1999年,境内完成投资2.2亿元,新征土地28.7公顷,开发利用土地34公顷,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6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2本14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34.72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销售各类商品房18万平方米,比增400%。开发经营总收入1.5亿元,比增495%。空置商品房16万平方米,比1998年底减少3万平方米。旧城改造拆迁旧房建筑面积8.27万平方米,1311户。建设安置房194幢(其中自拆自建131幢)60.47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34幢17.08万平方米,956套房。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完成投资1.8亿元。境内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3个,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00万元。
  2000年,境内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征土地9.3公顷,开发利用土地10.7公顷,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42.8万平方米,竣工18万平方米,预售各类商品房约2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6万平方米),开发总投资2.5亿元,开发经营总收入1.2亿元。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3个(仙游南岸经济适用房小区3.9万平方米、笏石过山经济适用房小区3万平方米、湄洲湾北岸市政中心经济适用房小区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3.9万平方米,预售3.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690万元。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困难户1000户,增加住房消费7000万元。审批旧城改造拆迁项目12个,核发拆迁许可证13本,拆迁旧房15.53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和安置房20万平方米,竣工1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1亿元。是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共征用土地653.3公顷。旧城改造拆迁旧房26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从1990年8.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至年底,境内先后改造了十字街片区、南门片区、筱塘片区、顶埔片区、宫口河片区等10多处。
  200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80家,总投资约4.8亿元,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1.9亿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综合开发率达100%,住宅成套率达86%。旧城改造审批拆迁项目18个,核发拆迁许可证20本,批准拆迁旧房33万平方米,批准拆迁房数2400户,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18.48万平方米,竣工4.9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亿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3个,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其中湄洲湾北岸市政中心4.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900万元、涵江建设机器厂旧房改造1.2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90万元、莆田市荔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新增土地17.7公顷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
  2002年,在禁止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的情况下,境内房地产开发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94家,新征土地24.3公顷,开发利用土地22.7公顷。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90万平方米,竣工38万平方米。销售各类商品房32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3.5亿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住宅成套率达86%以上。审批拆迁项目1个,拆迁旧房10.2万平方米。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16.3万平方米,竣工5.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7亿元。
  2003年,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家,新征土地31.3公顷,开发利用土地33.3公顷。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约100万平方米,与上一年同期比增2.2个百分点,竣工约50万平方米,销售约46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9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4%,约占境内GDP的3.4%。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5亿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综合开发率100%,住宅成套率86%以上。其中新区建设共征用土地约26.7公顷,利用土地面积约24.7公顷,施工面积(续建及新开工)约5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3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约3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5亿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利用土地面积6.8公顷,施工面积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8000万元。全市新区建设以城市中心区(城厢区及荔城区)为主,完成投资占总投资额的77.75%。经济适用房以荔园小区为主,征用土地13.9公顷,施工面积2.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00万元。旧城改造拆除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拆迁房数近600户,新建安置房面积约1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4亿元。
  2004年,境内有房地开发企业112家,其中新设立15家。全年购置土地34.03万平方米,开发土地66.5万平方米,动工建设各类商品房117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00万平方米),竣工65万平方米。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总投资13.4亿元,创历史新高,其投资额占境内生产总值的4.35%,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85%。房地产业为财政创收税费约1.6亿元,占境内财政总收入的6.7%。销售各类商品房约60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面积约40万平方米。是年,旧城改造审批拆迁项目3个,应拆迁面积1.75万平方米。实施旧城改造项目8个,完成拆迁旧房约6万多平方米,开工建设各类商品房约30万平方米,竣工3.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2亿元。
  2005年,境内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18亿元,完成投资额占境内生产总值的5.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8%。房地产业为财政创收税费约2.5亿元,占境内财政总收入的10%。是年,境内各类商品房施工面积为22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22万平方米。竣工商品房面积为73.54万平方米,批售预售商品房122.97万平方米,预售面积52.96万平方米。是年,旧城改造实施项目(含上拉接转项目)18个,拆迁规模28.59万平方米,审批发放拆迁许可证10本,拆迁户数560户,完成拆迁近10万平方米,其中马巷片区、鲤鱼山片区、龙坡社改造项目完成拆迁,胜利路南北段、涵西片区、宫口片区、护城河片区、涵东旧城区、世全片区以及东园山建设广场的签约率90%以上。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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