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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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地籍管理
分类号: P273
页数: 3
页码: 77-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在土地管理和权属登记方面的工作。在土地调查方面,莆田市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等工作,并整理了相应的档案资料。在权属登记方面,全市颁发了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
关键词: 莆田市 国土资源 地籍管理

内容

一、土地调查
  莆田市于1988年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普查,1992年完成普查任务,各县(区)普查成果先后通过省市验收。
  1992年湄洲、南日两岛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湄洲岛开发提供科学数据。是年完成地籍调查20万宗。莆田、仙游两县评查成果被福建省土地局评为科技成果二等奖。至1993年完成地籍调查432500万宗。
  1994年,莆田市加强地籍建档建设,增添档案设备,配备档案室、专管员。全市共有文书档案1206卷,地籍档案18.7万宗卷,配备录音带30多盘。全年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800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3691765本。
  1996年,国家对土地资源变更作了统一部署,莆田市按国家规定的调查技术规程,展开全面的调查,完成了境内土地变更的调查任务。是年,共完成征地、办证交易、监督跟踪等测量94宗,高标点90点、征地测量地形图2.8公顷,整理文书档案187卷、地籍档案9772卷。
  1997年,市、县(区)、乡(镇)三级土地管理部门,为了查清土地利用动态,对境内农业用地进行普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地调绘图斑1万多个、变更地类面积2700多公顷。是年末,共调查变更耕地8万公顷、园地2.87万公顷、林地17.6万公顷,并将土地调查成果及时汇总上报。1998年地籍测量完成113宗,勘测面积3.88平方千米。
  1999年,结合“9914”号台风灾毁情况,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原报毁耕2333.3公顷,核实为518.7公顷。是年末,核准全市耕地7.88万公顷,园地2.95万公顷,林地17.57万公顷、居民点工矿用地3.53万公顷。
  2000年,土地变更调查主要对往年遗漏变更的耕地进行补查。经实地对图核实,确认仙游县新增耕地156.1公顷,其他县(区)也有不同程度遗漏。是年,地籍测量进行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提高了勘测的质和量,全年累计测绘574宗,总面积448万平方千米。核实后,年底汇总,全市有耕地7.89万公顷、园地2.92万公顷,林地17.56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57万公顷、交通用地0.46万公顷、水域4.29万公顷。
  2001年,对2000年8月以来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变更等情况进行统计,境内耕地净减153.8公顷、园地净增595.7公顷、林地净减1518.8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212公顷、交通用地净增37.3公顷、水域净增0.95公顷、未利用土地净增785.2公顷。全年累计测绘307宗217.3公顷,其中发证测绘214宗130.4公顷,征地测绘61宗76.1公顷,交易测绘32宗10.9公顷,放样76宗380点。
  2002年实行新土地分类后,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分别汇总,形成两套数据成果,为土地动态监测和管理提供依据。是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69.3公顷,补充新增耕地面积35.1公顷,加上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面积163.2公顷,全市补充耕地总量198.3公顷,超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9公顷,连续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同时,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各县区均建立耕地开发土地整理三级项目库。
  2005年,莆田市开展测量标志普查工作,完成国家一等水准点及国家Ⅰ、Ⅱ等三角点普查工作。编制莆田市基础测绘规划纲要,完成省市县(区)三级用地报件审查系统的安装调试,带动各类业务系统的全面启动和发展。加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统一规范市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建立覆盖全市的高精度的平面和高程基准。加快城镇地籍调查工作进度,确保当年完成城厢区、荔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的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完成市区的土地定级和城镇基准地价修编,于第一季度通过省土地厅验收并报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完善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
  二、权属登记
  1992年,莆仙两县完成地籍调查,颁发土地使用证13万本,其中城镇3万多本、农村10万本。
  1993年,在整理土地评查资料的基础上,全市全面开展地籍发证工作。是年,全市颁发土地使用证320000本,其中城镇12500多本、农村307500本。
  1994年,在抓好地籍调查、土地定级估价和城镇土地统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地籍管理。全市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1800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91765本。
  1997年,为方便群众办证,市土地局把个人登记发证的工作下放给城厢分局、涵江分局。是年,2个分局办理个人发证866宗,并处理纠纷34起,在城涵共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5514宗,市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36宗。
  1998年,全市发放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302本,集体土地使用证39561本,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1993本,土地变更登记784本,其中市区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101本、集体土地使用证6782本、个人土地使用证1873本、土地变更登记登记365本,涵江分局发放处理遗留证6027本,莆田县注销土地使用证743本。
  1999年,退回返工土地登记初始与变更登记时不相符有69宗。是年,全市完成土地登记发放单位21552本,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516本、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3041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7995本,变更登记1188本。市局发放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214本、个人国有证2217本、集体证2588本,变更登记780本。
  2000年,为了方便群众,境内发放土地登记证均实行窗口服务。是年,全市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67本、个人国有证2776本、集体证8169本,土地变更登记2788本。其中市局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262本、个人国有证2251本、集体证1627本,变更登记620本。同时,市土地局还派专人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代理土地登记行政诉讼4起,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
  2001年,全市受理审核土地登记报件3996宗,其中返工或补缺补漏宗地351宗。是年,共确权发证7869宗,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4194宗,注销土地使用证1800宗。市土地局审核城厢、涵江两个分局个人登记发证2584宗,不合格502宗,实地或补缺补漏宗地351宗。至同年10月,全市登记发证53563本,占全市总数的77.75%,其中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5.2万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48.37万本。
  2002年,莆田市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市县(区)均成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先在涵江区白塘镇试点,然后确定12个乡(镇)作为县(区)试点单位。房改房发证是工作的重点,莆田市采取积极措施,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至11月底,共登记发证3626宗,面积32.96万公顷,占应登记发证面积的97.8%,发证率居全省前列。为使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地籍管理正常运转,莆田县与湄洲湾北岸进行11万多宗土地登记档案资料清理交接工作,荔城、城厢、涵江和秀屿4个行政区地籍管理职责和相关地籍资料交接。
  2004年,市土地管理局与市人行、市中行等单位联合召开业务协调会,解决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是年,全市共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600宗,抵押登记1980宗。
  2005年,全市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登记程序、做法及收费标准问题,做好集体土地流转登记工作,适应集体土地流转趋势的管理机制。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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