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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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0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资源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5
页码: 68-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土地资源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土地分布、土地类型等。
关键词: 莆田市 国土资源 土地资源

内容

一、土地分布
  莆田市全境东西长122.4千米,南北宽80.5千米。全市土地中,陆域面积4119.02平方千米(含滩涂),海域面积1100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271千米。地形地貌复杂,类型多样,有中山、低山、高丘、低丘、台地、平原、盆谷、峪谷、滩涂和岛屿等。境内非金属矿花岗岩、沙、高岭土等储量较多,金属矿资源相对缺乏。根据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2002年国土资源分布状况是:
  农业用地区 主要分布在境内平原和溪谷沿岸,即兴化平原、东乡平原、西乡平原,以及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枫慈溪、粗溪、九溪等沿岸和中山、低山山谷处。其次分布在山间盆地和丘陵缓坡上,总面积8.17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83%,其中宜耕后备资源地7140公顷,占农业用地区的8.74%
  园地用地区 总面积为3.22万公顷,穿插在农业用地区中(扣除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园地1993.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2%。其中:宜园荒地2766.7公顷,占园地区的8.59%;宜园林地3853.3公顷,占园地区的11.96%;其他宜园地33.3公顷,占园地区0.10%。
  林业用地区 总面积为18.2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22%,分布于中山和低山处。其中:宜林荒地1.16万公顷,占林业用地区的6.34%;其他宜林地1020公顷,占林业用地区的0.56%;牧草地393.3公顷,占林业用地区的0.22%。
  城镇建设用地区 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区、县城建设用地区和建制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为1.0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7%。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区面积4626.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区的43.79%;县城建设用地区1313.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区的12.43%;建制镇用地4626.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区的43.78%。
  村镇建设用地区 总面积2.0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4.93%。各县区预测的农村人口与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规划面积为:城厢区预测人口21.73万人,用地2440公顷,人均112.3平方米;涵江区预测人口23.71万人,用地2546.7公顷,人均107.4平方米;荔城区预测人口37.63万人,用地3280公顷,人均87.1平方米;秀屿区预测人口74.33万人,用地6466.7公顷,人均87.0平方米;湄洲岛预测人口2.62万人,用地273.3公顷,人均104.3平方米;仙游县预测人口65.92万人,用地5286.7公顷,人均80.2平方米。
  独立工矿用地区 包括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和独立工(采)矿区(点)等,总面积5773.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40%。其中:现有独立工矿用地2656.8公顷,占本用地区的46.03%,规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区3115.7公顷,占本用地区的53.97%。
  自然与人文景观和水源保护区 全市独立于城区、村庄以外而列入自然与人文景观和水源保护区(复区)面积为3.9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55%。其中:莆田市东圳库区饮水资源保护区2.55万公顷,占(复区)面积的64.89%;城厢区凤凰山风景名胜区面积10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2.54%;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面积20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5.09%;荔城区南少林风景名胜区5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1.27%;荔城区壶公山风景区1000公顷、涵江区瑞云山风景区1000公顷,各占(复区)面积的2.54%;涵江区老鹰尖自然保护区2853.3公顷,占(复区)面积的7.26%;仙游县九鲤湖风景名胜区面积168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4.27%;麦斜岩风景名胜区面积5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1.27%;大蜚山风景区10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2.54%;天马山风景区面积3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0.76%;菜溪岩风景区7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1.78%;九座寺风景区面积9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2.29%;仙门寺风景区300公顷,占(复区)面积的0.76%;会元寺(塔斗寺)风景区66.7公顷,占(复区)面积的0.17%。
  二、土地类型
  据2001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莆田市土地开发利用率低,且地域差别明显。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但中低产田面积居多。林果用地比重大,但土地生产效益低。全市林果地总面积20.39万公顷,占全市土地的49.5%,占大农业用地29.83万公顷的68.3%。2001年,全市林地实际采集面积56.7%,林业总产值仅0.80亿元,只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43亿元的1.3%,每公顷林地产值459元。
  非农业建设用地稍少,但结构不尽合理。水域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尚不充分。未利用土地比率偏高,但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耕地 全市耕地面积7.8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5.71%。据土地适宜性评价,莆田耕地面积中,Ⅰ等耕地占22.8%,Ⅱ等耕地占24.7%,Ⅲ等耕地占52.5%。耕地按照利用方式的不同,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5个二级地类。境内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有灌溉水田4.13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2.4%;望天田6120公顷,占耕地的7.8%;水浇地1.03万公顷,占耕地面积13.1%;旱地2.05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6.1%;菜地482.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6%。耕地总面积中,高产良田占8.2%,中产田占72.6%,低产田占19.2%。中低产田面积居多。土地垦殖率达19.1%。境内耕地位于海拔高度250米以下、地形坡度小于150,又具有灌溉条件的宜耕荒地约1533.3公顷,可开发为耕地。其中后海、北江垦区可新增耕地2333公顷。
  园地 境内拥有园地面积2.98万公顷,占全省园地面积的4.48%,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2%。其中:果园2.66万公顷,占89.4%;茶园2160公顷,占7.2%;其他园地993.3公顷,占3.3%。境内气侯条件适宜多种果茶生长。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全市宜园地实有面积5.14万公顷,比现有园地面积多2.16万公顷。
  林地 境内共有林地17.41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09%,占莆田市土地面积的42%。其中:有林地12.23万公顷,占70.3%;灌木林1.02万公顷,占5.9%;疏林地1.60万公顷,占9.2%;未成林造林地2.43万公顷,占14.0%;迹地840公顷,占0.5%;苗圃410.4公顷,占0.2%。有林地面积占境内土地总面积的29.7%。其中有林地Ⅰ级占36.1%、Ⅱ级占37.6%、Ⅲ级占18.8%、Ⅳ级占7.5%,有林地等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有林地每公顷蓄积量只相当于全省62.8%,根据土地适宜评价,境内宜林荒地面积1.63万公顷,其中位于海拔或边远山区的约占40%,为可开发利用的宜林荒地。
  牧草地 境内拥有较大山地、丘陵面积,适宜草木植物生长,但绝大部分被开发为林地、茶果园及耕地。牧草地为天然草地,以天然草木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面积58.6公顷,占境内土地面积的1.40%,占全省牧草地面积的2.22%。根据宜适性评价,境内宜牧荒草地面积达3226.7公顷。可开发利用宜牧草地,发展畜牧业。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 境内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3.60万公顷,占境内土地面积的8.7%,占全省城镇村及工矿总用地的8.37%。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3880公顷,占境内土地面积10.8%;建制镇建成区面积2656.3公顷,占7.4%;村庄面积2.18万公顷,占60.85%;独立工矿用地2660公顷,占7.4%;盐田3600公顷,占10.2%;特殊用地1.24万公顷,占3.5%。交通用地面积4613.3公顷,占全省交通用地的4.57%。其中公路用地1740公顷,占全市交通用地面积的37.8%;农村道路2846.7公顷,占61.7%;港口码头用地23.5公顷,占0.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共4.0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的9.8%,人均占用非农业建设用地133.4平方米,比全省人均的160平方米少26.7平方米。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人均城镇村建设用地达94.5平方米,而人均独立工矿用地仅为8.8平方米。全市交通用地中,农村道路占61.7%,港口码头仅占0.5%。
  水域 境内水域面积4.29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0.41%,占全省水域面积的7.30%。境内河流水域面积5506.7公顷,占境内水域面积12.8%;湖泊水面43公顷,占0.1%;水库水面2580公顷,占6.0%;坑塘水面3073.3公顷,占7.2%。苇地9.3公顷;滩涂2.73万公顷,占63.6%;沟渠4013.3公顷,占9.4%;水工建筑物400.3公顷,占0.9%。淡水水域1.52万公顷,其中,宜鱼的4580公顷中,用于水产养殖的约2600公顷,利用率为56%。咸水滩涂水面2.67万公顷,宜海产养殖的1.82万公顷,已利用的面积约1.13万公顷,利用率62%。在已养殖的淡水面积中,低产水面占83.75%。境域沿海滩涂地势平缓,底质较好,其中77%可用于发展海水养殖,已利用有48%。
  未利用土地 境内未利用土地面积4.57万公顷,占境内土地面积11.1%,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4.82%。全市未利用土地中,荒草地2.55万公顷,占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的55.8%;盐碱地300.5公顷,占0.65%;沼泽地24.4公顷;沙地214.5公顷,占0.5%;裸土地1186.7公顷,占2.6%;裸岩石砾地7706.7公顷,占16.9%;田坎1.07万公顷,占23.4%;其他未利用土地57.8公顷,占0.1%。境内未利用土地比率比全省的7.6%高出3.5个百分点。其中实际难于开发利用的裸岩石砾地和田坎面积共18423.8公顷,占全市未利用土地的40.3%;全市宜林荒草地1.63万公顷中,位于海拔700米以上或坡度在250以上的约占40%,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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