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县委领导的反“烟苗捐”斗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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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年莆田》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1024
颗粒名称: 中共莆田县委领导的反“烟苗捐”斗争
分类号: K295.73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27年中共莆田县委领导的反“烟苗捐”斗争记事。
关键词: 莆田 烟苗捐 斗争

内容

莆田“四·八”事件发生之后,国民党右派一度控制了莆田的政局,但好景不长。1927年6月,国民党福建省临时党部派黄谟、蓝少华、李培兰、刘筠声、王纪修等人为莆田县党部筹备员。这些人员原是大革命时期由中共莆田支部以莆田县党部的名义派往省党部学习的,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人士。因此,全国的国共合作破裂之后,莆田的国共合作还在继续进行,中共莆田地方组织仍以国民党莆田县党部的名义领导工农运动。
  1927年11月,中共莆田地方组织负责人陈国柱从漳州返莆后,党组织鉴于他身份已暴露,决定派他到仙游工作,由参加南昌起义后从东江返回家乡的中共党员黄经芳负责莆田党的工作。同年12月,经过一番整顿之后,莆田的党组织得到恢复,并成立了中共莆田县委,由黄经芳任书记。随后,黄经芳赴厦门向省委汇报莆仙两县委成立的情况,省委指示莆田县委要“用武装抗烟苗捐以至游击战争,发展土地革命”。①1928年2月,黄经芳召开莆、仙两县委联席会议,传达省委指示,决定“全体同志下乡作农运”工作,发动农民开展反抗烟苗捐斗争。但鉴于当时的严峻形势,莆田县委决定以国民党莆田县党部的名义,组织农民进行抗捐斗争。
  1928年春,在大革命运动中一度被广大民众反对而废止的烟苗捐,新军阀上台后又被并入田赋钱粮内,美其名曰“田亩捐”。莆田当局为了最大限度地榨取民脂民膏,不但种鸦片的田亩要收捐,而且没有种鸦片的田地也都要按田亩收捐。新军阀林寿国盘踞莆仙之后,委派其同乡王之纲出任莆、仙烟苗捐局局长,并自定课征标准,按田赋每两收20余元,当时莆田每年约收3万两田赋,全县需再征收70万元,如此繁重的苛捐杂税,使已经不堪重负的民众更加困苦。课征消息传出之后,舆论哗然,激起民愤,莆田各界同声谴责。中共莆田县委决定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发动各乡农会组织农民集体抗捐。3月18日,中共莆田县委利用纪念巴黎公社日和北京“三·一八”惨案二周年纪念日,发动农民进城示威游行,抗议政府强行征收“烟苗捐”。县委副书记宋耀华以县党部名义率农民代表到县署请愿。当队伍进入县署大门时被哨兵拦截,宋耀华亦被扭打致伤。县长刘以臧不管青红皂白,遂下令拘捕请愿的农民代表,海军陆战队亦出兵驱散游行队伍。莆田县署和海军陆战队的暴行更加激起众怒。3月28日,中共莆田县委又以县党部的名义,发动各区农会进城游行示威,并在城区组织社会各界配合斗争。在莆田县委的组织发动下,社会各界纷纷加入抗捐斗争运动之行列,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声援农会的斗争,如火如荼。连续几天,农民们紧紧围住县署不散,要求立即释放被拘押的农民代表。县委委员陈天章带领农民代表冲进县署,欲找县长质问。刚到任两个月的县长刘以臧,面对突发事件,不知所措,吓得急忙从后门溜走。驻军旅长林寿国虽然反对农民抗捐,但看到这场斗争发展迅速,参与斗争的层面十分广泛,表面上又好象是党部与县署之间的矛盾,故始终未敢动武。在莆田农民的坚决斗争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迫于众怒,刘以臧孤掌难鸣,只好无条件全部释放被拘押的农民代表,烟苗捐的征收也被迫停止。
  由于中共莆田县委正确地把握斗争时机,巧妙地运用斗争策略,利用莆田县党部与县署之间的矛盾,在革命低潮时期发动农民开展反对“烟苗捐”的斗争,从而不但打击了军阀当局的嚣张气焰,而且鼓舞了莆田人民的革命信心。

附注

①《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紧急扩大会议报告》。

知识出处

百年莆田

《百年莆田》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莆田的百年历史是一部充满苦难与抗争、坎坷与顺境、失败与成败、挫折与辉煌的交响乐。在漫长的历史征程中,兴化儿女忍辱负重、卧薪尝胆,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迈进,终于摆脱了贫困,实现了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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