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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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阳进士录》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500
颗粒名称: 明代
分类号: K827=2
页数: 86
页码: 163-248
摘要: 本书收录了明代进士的人名录。其中包括郑潜、黄隽、周弼、郑云、林义、林曾等。
关键词: 进士 人名录 明代

内容

明代
  1.洪武四年(1371)吴伯宗榜1人
  郑潜 字乾初,莆田县人,官至禹城县丞。
  2.洪武十八年(1385)丁显榜5人
  黄隽 字文伟,黄滔十五世孙,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授琼州府乐会县丞,方志载:“以事谪戍边,后以荐起。”官终兴化府学训导。
  黄性初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授吏科给事中,出为广东惠州推官。
  周弼 字梦良,莆田县人。历官刑科给事中、御史。志书曰:“以言事忤旨,极刑。”
  高成 字士立,一字永成,莆田县人,官至广西马平知县。吴懋 字惟勉,仙游县人,官至广东合浦县丞。
  3.洪武二十一年(1388)任亨泰榜2人
  程士 字继学,莆田县人,官至吏科给事中。
  郑云 字行从,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进士及第后,授监察御史,升湖广按察司佥事,改山西按察司佥事,以事左迁兖州府同知。复升广东布政司右参议。志书赞他:“为人廉慎仁恕,诗词文采亦有过人者。”年未五十卒。
  4.洪武二十四年(1391)许观榜1人
  林义 字体方,一字休方,莆田县人。历官工部主事、郎中。
  5.洪武二十七年(1394)张信榜2人
  林曾 字宗传,林以顺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升广东按察司佥事。
  许遇生 赐名谦,字本诚,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吉水、分水县教谕。
  6.洪武三十年(1397)陈䢿榜1人
  林荣 字则仁,仙游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7.建文二年(1400)胡靖榜4人
  陈继之 字雪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科给事中。《兴化府志》曰:“以江南僧道多占腴田,蚕食百姓,乃奏僧道人给五亩,余以赋民。从之。时文庙以诛君侧之恶,举师于北京。继之间有建白,辄肆指斥。”洪武三十五年(1402)六月,京师(南京)被燕王攻破。《明史》载:“燕兵入,不屈,见杀,父母兄弟悉戍边。”
  陈道潜 1364—1433,字孔昭,号拙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给事中,调彝陵州判。永乐(1403—1424)初,复为监察御史。《兴化府志》载:“预纂修《性理大全》诸书。于时修书诸儒,翰林春坊多不得预,部属寺监亦无几人;御史独有道潜以行己恭慎,学问该博在选。士论美之。”
  道潜与兄道亨相友爱。“兄以子少让财产,不受。会元陈中尝称其家,‘仕者可为居官之法,隐者可为族里之法’。”著有《拙斋存稿》等。
  林洪 1369—1434,字文范,号竹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辰溪知县。志书曰:“民有逋租四千石,奏蠲之。及满,民留其靴以去。”后迁沧州同知,改儋州同知。
  黄重 字孟光,号光滔,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阳江知县,擢刑部郎中,迁琼州知府。
  8.永乐二年(1404)曾棨榜5人
  黄谦 字惟益,一作益甫,莆田县人。洪武(1368—1398)初以明经荐,授福安教谕。方志载:“(黄)谦少知学,不督而勤,因选入邑庠为弟子员。郡守周琰每岁必合三县之士而群试之。(黄)谦与林侍讲环、曾教谕景修,常居三名之列。”
  进士及第后,授鲁府伴读。“其辅佐王躬,往往因事纳忠:恐其好猎,则有谏猎之书;见其作字,则诵笔谏之言。至于朝夕劝讲,恒切切以圣贤修齐之理,臣子忠孝之道,反复晓警,务使其心领神会然后已。尝曰:‘使吾王无愧于东平、河间,则(黄)谦亦可以无忝于董、贾矣。’”著有《愿学斋稿》。
  志书评价:“(黄)谦善属文,所作大率言从字顺,不事纤巧。诗亦平妥典则,凡朋侪聚会之乐,山水观游之胜,辄有题咏,多能发其意之所欲言者,不徒格调辞语之工而已也。字书尤清丽可观,于林万竹嵒同时,并以词翰为士林所重云。”
  陈安泰 字有道,莆田县人,官至赵府奉祠正。
  顾本得 莆田县人。
  林要 字元枢,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庄观生 字思齐,兴化县人,官至镇江通判。
  9.永乐四年(1406)林环榜5人
  林环 1376—1415,字崇璧,号纲斋,莆田县人。唐九牧林苇后裔,祖父林弃,官至兴化县训导。方志载:“(林)环幼倜傥不羁,聪慧过人,凡阅书多成诵,下笔成章。方在泮时,文章已为人所重,求者相踵。”
  永乐四年(1406),林环廷对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次年,升翰林院侍讲,预修《永乐大典》,为《书经》总裁官。“两考礼闱会试,声名籍甚。永乐十三年,扈从巡幸。”著有《纲斋诗文集》。
  志书赞曰:“(林)环负材学,晓世务,特为文庙所器,一时儒硕亦厚望之。没,无不悼惜焉。”
  王信功 字诚之,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
  陈实 字尚成,莆田县人,官至翰林院庶吉士。方志载:“后谪戍边。”
  黄延 一作黄建,字文立,莆田县人,官至江西道御史。
  赵中行 一作赵仲行,仙游县人。历官刑部主事、断事。
  10.永乐九年(1411)萧时中榜6人
  黄旸 1354—1418,字原升,号升庵,莆田县人。方志记载:“君在庠序,交游多名士。士同时或锐奋,而君凌厉益绥。比荐乙酉乡书,已老成。试礼部而殿,众惜之。会廷简士储太学,共十八人,皆赐冠带读书。众见其文,咸曰名下士。果然竟捷乙丑会闱。”永乐九年(1411)廷试第三(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改承事郎,官终文林郎。
  《全闽诗录》曰:“其初廷试也,释褐四百余人,特旨甲科三名与同年选为庶吉士者,出中秘书翰,俾读肄之。食大官,朝朔望。遇渥,期大,古所未有。时称为二十八宿,由是为例。故君日与同时吉上辰趋晚退,角摩其长,旧蓄以富,掞藻沛然。众益知重其文矣。君学以孝友为本。其与人亲疏恩谊必称。凡所为言,弗敢浮于行。人与接,始若可狎甲,久焉不自知其矜式之也。”
  杨慈 1382—1411,字惠叔,一作则惠,号石崖,莆
  田县人。方志曰:“(杨)慈少孤,母郑,守节抚育。性颍悟,不甚读书,为文间有论辨,迥出人意表。凡所赋作,操笔立就,盖天才绝高,非学力所能至也。”
  永乐六年(1408)乡试第一,次年会试第二。永乐九年廷对第四,授翰林院庶吉士。是年七月卒,年才三十。著有文集藏于家。志书赞叹:“(杨)慈躯干丰伟,志气轩昂,恒以科第文词为儒者事。人惜其早夭,不得少试。”
  林熊 字梦吉,莆田县人,官至山东道监察御史,“以事免归”。
  陈用 字时显,莆田县人。举乡试第一,擢永乐九年(1411)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时行在开东馆,征天下名儒纂修五经、四书,又《性理大全》诸书,用预焉。”书成,升翰林院检讨。丁外艰。起复,留南京。宣德间秩满,迁翰林院修撰。正统(1436—1449)初,“转侍读凡掌院事二十余年,以庶母丧解官归”。
  志书记载:“(陈)用为人质实醇厚,言动不苟。身后竟无一息以奉宗祀,一时士大夫莫不为之衋伤而叹天道之无知也。其纂修时,莆儒硕预选者四人:黄寿生、陈道潜、黄约仲。”
  戴员保 字孟圭,莆田县人,官至大理寺评事。
  黄寿生 1360—1420,字行中,莆田县人。寿生自幼庄重,笃孝友,勤学问,经史百氏,多所通贯。洪武(1368—1398)末举乡荐,以亲老求归侍养。“水南诸贤,率从之学,若会元陈中、进士徐资用辈,皆门下士也。”入太学,再试京闱第一。擢永乐九年(1411)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预修《性理大全》诸书成,升翰林院检讨。九载,将满考,试礼闱,得疾数月卒。著有《东里集》。《全闽诗录》曰:“曾孙黄乾亨、玄孙黄如金俱解元,人传为科目盛事。”
  11.永乐十年(1412)马铎榜6人
  卢质中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海宁知县,“以事谪戍边,复以荐起”,官至韶州府训导。“后以子同贵赠长史。”
  黄常祖 1381—1466,字邦经,号澹轩,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改工部。正统(1436—1449)中,擢山西布政司左参议,致仕。
  吴潜 字藏伯,莆田县人。“乡试第七人”,进士及第后,官至吏部主事。
  余文 字孟质,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山西签事,升常州知府,后被免职。
  吴诚 字士立,一字士玉,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未授官而死。
  王凯 字叔和,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大理寺评事,官终户部员外郎。
  12.永乐十三年(1415)陈循榜7人
  林遒节 字景宣,林长懋之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长懋下狱时,调平乐通判,迁知泸州,奉敕升鹤庆军民府知府。以母丧解官,卒于家。《兴化府志》载:“廉介公勤,尤著章于学校,贤能著称。”
  黄察 字廷祥,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升江西按察司佥事。“时山谷之民屯聚为寇,察莅兵事,军校欲屠之,(黄)察不可,使人喻以顺逆祸福。翌日,贼首萧彦真出降。时石璞为按察使,廉其所为,称其清介而仁厚。”著有文集藏于家。
  林坦 字则夷,一字遒道,号朴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初授陕西按察司佥事,调广西佥事补湖广佥事,升贵州按察使。方志曰:“持宪宽平,贵州人德之。”
  林时 1383—1436,字学敏,号逊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除陕西按察司佥事。“巡历边荒,辩反疑狱甚多。宁、夏、甘、凉地寒少布,岁发凤翔、延安等府粟以饷戍卒,厉民久矣。时奏:‘听民与戍卒自相对输,大布一端,抵粟一斛;中布三端,抵粟二斛。’至今便之。又奏设武学,令军中子弟得由科目进用。于是礼部推行先下,皆设卫学。”秩满,升贵州按察司副使。
  余耀 字叔炫,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进贤知县。志书载:“为人勤敏廉介,力正上官和买之弊。正统九年(1411)秩满,行李萧然。民思之,为立德政碑。吏部考最,例当升职,待次间,以母老告归省。”
  宣德十年(1435),“少保杨文贞公荐之,驰传赴召,至”,升吉安府通判,掌泰和县事。“文贞泰和人,以其剧邑,故特荐。(余)耀事无巨细,一断之以义,主之以公,虽富势不可夺,人目之为沉水船。邑以大治。母丧解任。”服阕,改通判饶州府。可惜,“部运京粮,卒于里河”。
  方鼎 字象州,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初授广西道御史,调阳朔知县。
  朱胜 字永义,莆田县人,官至浙江道监察御史。
  13.永乐十六年(1418)李骐榜5人
  林庭芳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新会知县。方志曰:“以罣误归。为人淳确谨守,且有文而能诗,善选体。殿元柯潜尝从之游。”后以子贵,赠工部员外郎。
  王伟 字士俊,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大理寺评事,升云南府知府。“以仁厚为政,夷民悦服。尝遇岁旱,祷雨随应。兵部尚书王骥征麓川,道经其郡,美以联句曰:‘三旬亢旱黎民悴,一雨滂沱太守功。’而镇守云南都督沐昂尤重其为人。及卒,民哀慕之。”志书称赞:“(王)伟邃经学,工文辞。”并记载:“宣德、正统(1426—1449)间,莆诸老在翰林者凋谢已尽,惟(王)伟与陈会元中并以文章擅重一时云。”
  方鲤 字廷训,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监察御史。《兴化府志》载:“南宋诸名臣家,自遭元世以来,皆零落不振,独(方)鲤能迈往超俗,以绍前芳,郡人推仰。性资刚果,遇事必为,居六察日,风采凛然,号为材御史。”迁知彰德府,丁内艰。服阕,改知绍兴府。史家评价:“相、越郡皆大郡,(方)鲤以严明蒞之,吏畏民爱,号为良二千石。”正统(1436—1449)间以疾致仕,年七十一卒。
  陈渠 字存清,莆田县人,官至金溪知县。
  徐资 一作徐资用,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揭阳知县。志书载:“复以荐入试殿廷,遇病作辞归。与弟资茹讲行礼学,以整肃家教,乡人称为‘二徐’云。”
  14.永乐十九年(1421)曾鹤龄榜4人
  郑述 字季述,莆田县人。“少贫力学”,永乐十九年(1421)进七第七人,授刑部主事。宣德(1426—1435)中,“以公事坐累”,调惠州府通判。方志载:“郡负山滨海,有盐铁之利,兵民商灶,淆杂难治。(郑)述有精力,为政端平,清讼牒,均徭赋,禁暴绳乱,民不敢犯,政声大著。他郡有难决事,藩、宪二司亦以委之,乃交章论荐。”正统(1436—1449)初,擢知南雄府。“地狭民贫,且苦役繁。(郑)述榷盐商定驮取息,息轻,积众举以雇役,余代民杂需。民既安业,乃重新郡县学,每五日辄一戾学宫,视诸生所业而激劝之,士风为之一变。郡旧有凌陂,溉田五十余顷,久废,(郑)述重筑之,民蒙其利。又郡自张九龄奏开庾岭,植松数十里,久多摧枯,(郑)述补植之,人怀遗爱,比以为棠阴。”十二年致仕。“郡民乞留,不果从。”年七十卒。
  吴观 字彦宾,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官至礼部主事。
  陈中 字舜用,号重介,莆田县人。永乐十八年(1420)乡试第二;次年会试第一,赐进士出身。“资性简率,才思丰赡。”登第后,归家,曾与诸名士游壶山真净岩,“次卢希韩诗律一韵二十首,顷刻而就。词致清新,人服其敏。文章健直,类其为人”。正统(1436—1449)初,自南京户部主事就留史馆,预修《文庙、仁庙实录》成,赐白金、袭衣表里,升本部员外郎。正统六年,满九载,无意荣宦,遂致仕。《兴化府志》曰:“幽巷贫居,吟咏自乐;公门关节,终身未曾及之。”成化(1465—1487)初卒,年八十三。著有《介庵集》。
  顾童 字本逊,顾本得之弟,莆田县人。
  15.永乐二十二年(1424)邢宽榜1人
  林辉 字克昭,林英之子,莆田县人。善经学,“婿于开封府教授吴阳保之门,援例河南中。”是岁莆人脱科,林辉中第七。以省亲卒于家。以子诚贵,恩赠广东道监察御史。
  16.宣德二年(1427)马愉榜2人
  郭逞 字怡如,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郎中。
  吴任 字名远,莆田县人,官至余干知县。
  17.宣德五年(1430)林震榜3人
  林文 1390—1476,字恒简,号澹轩,莆田县人。宣德五年(1430)廷对第三(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正统(1436—1449)初,预修《宣庙实录》成,转翰林院修撰,时年已五十。“官将九载,仅循常调,不为优叙,不计也。”九年,丁母忧,继丁父忧。服阕,复除旧职。景泰三年(1452),升春坊谕德,兼翰林侍讲。四年,修《历代君鉴》成;七年,修《天下郡志》成,“皆有袭衣文绮之赐”,乃升庶子兼侍讲。
  天顺元年(1457),“英庙复位,罢康定时宫僚,(林)文改尚书司卿,兼职如旧”。“差祀名山大川于河南。既归,翰林无正员,应转学士者七人,上疑其多,兵部尚书陈汝言进曰:‘唐有十八学士,是不为多。’遂拜学士。”四年,请老。上谓内阁李贤曰:“林文老成忠厚,不可放去。”仍留供职。八年,宪庙即位,以旧讲读官升太常寺少卿,兼翰林侍读学士。再乞致仕,归。成化十二年(1476)卒,年八十七。谥襄敏,赠礼部左侍郎,遣官谕祭营葬。著有《澹轩文稿》。
  志书记载:“(林)文虽年逾七十,然神观清爽,应对精明,安静守礼,接人无大小皆以诚意。朝野士大夫踵求诗文,酬之无倦色。体格温淳,自成一家,缙绅推为醇儒,咸自谓不可及也。两考会试,一读廷试卷。学者称为上林先生。”
  刘武 字士宪,莆田县人。“乡试第七人”,历官行人司左司副使、广东提学佥事。志书曰:“所治《书经》号得传,随所至,学子宗之,往往多所成就。”《全闽诗录》收入其诗《九鲤湖》一首:“仙子遗蹝处,凌霄咫尺间。泉声千涧响,月色一天寒。洞曲藤萝暗,峰危枳棘攒。湖光知化鲤,灶冷已成丹。飞瀑翻晴雨,残霞锁暮峦。山闲猿自啸,松老鹤犹还。欲识何郎面,今宵梦里看。”
  方熙 字孟明,号东轩,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方志曰:“会试时,(方)熙当为次卷,主司以其语奇,置第五,示与诸经魁齐。”出为潮州府通判,“连遭内外艰,因目疾致仕。”年八十二卒。著有《东轩集》。志书记载:“(方)熙既仕不得志,益以文章为事,酬应无虚日。晚岁尤加意于古赋,日诵数不厌。”史家评价:“(方)熙才高志大,屡居优等。然言论风采,峭直英发,人颇惮之。”
  18.宣德八年(1433)曹鼐榜3人
  方迪 字从善,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郎中。
  宋雍 字叔和,莆田县人。“永乐六年(1408)起天下大姓填实京
  师,(宋)雍父仕秩当行,(宋)雍年方十六,毅然请代之。初至京,隶宛平县,寻补顺天府学弟子员,遂魁多士。”宣德七年(1432)顺天府贡第一人。次年,登甲科进士,授刑科给事中,献“建国事百二十条”。后卒于京。
  李庭修 1408—1467,一作李廷修,莆田县人。曾祖李允实,官至武城知县;伯父李玑,官至莱州知府,“有廉直名”。李庭修进士及第后,除中书舍人。方志载:“性颍敏,好吟咏。每厌时俗之陋,不务读书,尝曰:‘后村先生文集,今日全不识,终日咿呀程文,如何得长进?’故于为学多通强记,诗文典则清丽,为时推重。”
  正统(1436—1449)末,升太仆寺丞。天顺改元,迁少卿。皆以满九载而转,成化三年(1467)卒于任上。史家曰:“莆自洪武(1368—1398)以来,登朝士大夫未有秩正四品者,自廷修始得之,人以为荣。”
  19,正统元年(1436)周旋榜1人
  黄䪧 字声仲,号梅隐,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家居种梅自好。”《全闽诗录》收入其诗《兼隐亭》一首:“独立觉闲旷,陂塘明远天。松高月未下,沙白鸟迟眠。地僻官如隐,才疏老可怜。似非旧时景,聊记北游年。”
  20.正统四年(1439)施槃榜3人
  陈升 字景顺,仙游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司正。方志载:“待同僚过严,为所诬,免归,人颇惜之。”
  杨瑛 字德华,莆田县人。历官礼部主事、员外郎。
  方澥 字源深,莆田县人。方志曰:“闽秘书少监仁岳之后也。父士坚,自城内迁居黄石澄塘。(方)澥以诸生贡入太学,举应天府乡试第七。”擢正统四年(1439)进士第,官至行人司行人,年八十二卒。《兴化府志》载:“(方)澥时年出五十,隐然老儒,犹执经讲说不已。叩问者纷如,酬告罔倦。尤邃礼乐学,动止语默,不肯少苟。曾叹文公《家礼》一书,诸儒注释而去取或晦,朝代迁改而冠服不同,于是著《家附》,列图于首,析条于下。其高弟殿元柯潜尝序行之。未六十求致仕,归,抱经固穷,未曾轻入城府。学者称为柳东先生。”
  21.正统七年(1442)刘俨榜2人
  顾孟乔 莆田县人。“以儒士礼部会试中式,引疾告归。善治经学,远近闻者皆造门受业。”擢正统七年(1442)进士第,授刑部主事,改户部,迁郎中,又改南京刑部。天顺(1457—1464)末,奉诏例进阶朝列大夫,致仕。年六十一卒。
  志书记载:“方仕时,虽典刑名钱谷之烦,不废传习,经其指教,多所成就。若工部侍郎沈义、兵部郎中王饮辈皆其高弟;而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尹旻,乃其家食日亲灸者,故四方士大夫咸仰其善教云。”
  史家评:“为人快爽,胸中无少滞凝,遇风晨月夕,往往命歌童佐酒,以自欢适。所治经号称得传,学者宗之。如侍郎沈公义、尚书尹公旻,皆出其门。”
  翁世资 1415—1483,字资甫,号冰崖,翁瑛之子,莆田县人。“幼颍敏,自其游乡学时,器识已如老成人。既冠,侍父官京师,因乞入太学,愿读书取应,不愿就资格。”正统六年(1141),顺天府乡试、七年礼部会试,俱中第七。廷试赐同进士,授户部主事。
  不久,升署本部郎中。“适江南水灾,言者欲择公廉官往勘验之,部以属世资。还,奏免应天、太平、宁国、安庆、庐州等府,及建平、宣城等卫税粮五十余万石,刍束倍之。饥乏不能自存者,檄所司赈恤。”
  天顺元年(1457),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苏、松、杭、嘉、湖增织彩币七千匹。世资以东南水潦,民艰食,议减其半。尚书赵荣、左侍郎霍瑄难之,世资请身任其咎,乃连署以谏。帝果怒,诘主议者。(赵)荣等委之世资,遂下诏狱”,谪衡州知府。
  成化(1465—1487)初,擢江西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寻得白。大军征两广,转江西饷,需十万人。世资议赍直就易岭南米。民得不扰。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岁饥,发仓储五十余万石以振,抚流亡百六十二万人。”八年,迁户部左侍郎。十三年,奉命总督天下粮储。次年,进本部尚书。
  成化十七年(1481),“召掌部事,会大廷策进士,充读卷官”。“明年,以疾乞休致。上重其老成,方注意倚任,章三上,俱不允。逾年,复上疏,恳求去,遂加太子少保致仕。赐玺书,命驰驿还家。有司月给米二石,岁与夫四名。”“行至仪真”,卒,年六十九。赠太子少傅,遣官谕祭营葬。著有《冰崖集》。
  史家评价:“世资居官四十余年,谦约和厚,善兄弟,广交友,家无余资,不营身后,时誉归之。”
  22.正统十年(1445)商辂榜5人
  李梁 字延正,仙游县人,官至监察御史。
  陈暄 字体日,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迁郎中,官终韶州知府,致仕归。晚遇恩例,进阶亚中大夫。志书评:“为人简俭不泛与。在韶日,辨郡民陈永等妖言狱,得减死,永家绘像祀之。”
  林时深 林渚之弟,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林长清 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户部员外郎。年七十二卒。志书载:“天性廉俭,未六十致仕。母郑氏,八十余岁婴疾,辗转床褥者数年。长清设榻于其侧,尝视汤药,不离左右,一夕数起,皆亲扶持之,为操溺器。家不甚裕,遇有美味,具以养母;奉身粝食而已。每岁母生日,辄夙兴,代母梳洗,背负出中堂,与家众上寿行礼。母闵其劳,谓之曰:‘我既不良于行,何须如此?’对曰:‘使长清岁得以为常,岂非大愿耶?’及母殁,哀毁骨立。士大夫见其老而笃孝,咸叹仰以为不可及云。”
  周莹 字次玉,别号鹤州,莆田县人。“少有文名”,进士及第后,授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主事,升抚州府知府。不数载,解官归,闲居几三十年,著有《郡斋新稿》。
  志书曰:“莆之诗学,旧有师承,正统(1436—1449)间,渐失其传,(周)莹力以兴衰复古为任。在南都时,与同官吴下刘昌互相倡和期追古作。每一篇出,人争传诵之。至今莆人诗知浑厚,造澹白,不尚雕刻,(周)莹之力居多。(周)莹居官不废吟咏,年四十时作《拟放归□》云:‘二十居官四十归,急流勇退世应稀。投闲故里兰纫佩,戏彩高堂锦制衣。林下新开延客馆,水边豫拂钓鱼矶。是非不管人间事,长弄扁舟看鹤飞。’”
  史家评价:“(周)莹性坦夷,不拘世故。既归,所得禄赐,悉以委兄之子,日以诗酒自乐。其为序记铭志,往往根据□作。至书法,亦流丽,妙绝一时。”
  23.正统十三年(1448)彭时榜4人
  翁世用 翁瑛之子,翁世资之兄,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主事,升郎中,官终贵州参议。
  志书记载:“在部日,不取官纸笔供子弟费。莆人父子兄弟同时登朝,自世资家始。”史家赞他:“平日居官以廉慎自持,及卒,其孥仅卖马及屋得银六十两以归。”
  周琰 字廷灿,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天顺初元(1457),拜温州知府。“蒙召宣入便殿,谕以治道,赏钞赐宴而遣之。(周)琰在温州,声望大著。”后丁父忧,改知饶州。“巡视大臣不足(周)琰,坐是以归云。”年七十五卒。
  黄誉 字廷乐,莆田县人。方志载:“其先自仁德里徙居拱宸门内,至(黄)誉又徙方巷。叔父(黄)宦,南安府教授。(黄)誉少有志操,刚果自立。正统(1436—1449)中,科场文体散缓,(黄)誉独变为新奇简净,一时翕然宗之。甲子举乡试第一。”
  授南京监察御史。景泰四年(1453),迁浙江按察司佥事。“所至摧奸去暴,虽中贵从人无所避,号括地黄,喻除草尽绝也。材高气烈,人敬惮之。”天顺四年(1460),擢浙江布政司参政。丁内艰归,服阕,成化二年(1466),改除湖广布政司参政。不久,卒,年五十三。
  陈俊 1419—1488,字时莫,一作时英,号愚庵,莆田县人。“(陈)俊少负才厉志,为名辈知府方鲤所识拔,与故御史黄深、行人林时深、参政黄誉同游学,俱有重望。时称东厢为多贤俊。”正统十二年(1447)乡试第一,次年登进士第,授户部主事。
  天顺三年(1459),升员外郎。四年,同考会试,寻转郎中。“辛卯(五),两广用兵,遣(陈)俊督馈饷,假以便宜处分。时广中盐利甚伙,盐商往往越行盐地界以规利。(陈)俊令凡越界盐,每引输米二斗以饷兵,公私俱便。”
  成化纪元(1465),复任郎中。不久,升南京太常寺少卿。“时郎中官久无拜卿、少者,(陈)俊以贤誉得之,缙绅荣焉。”四年,召为户部右侍郎。“(陈)俊于户部号素练,至是边事动,四方奏灾伤,文移环集,诏议旁午,尚书杨鼎以刚讦自任,(陈)俊佐之,凡所裁处,悉合事宜。”七年,“京师饥,奉诏平粜太仓粟百万斛以利民。(陈)俊虑权贵乘时射利,乃请石以下许籴,多者闭不与”。八年,总督边饷于陕西。“时边庾空竭,岁且不登,刍粟价涌,而榆林、延、绥粮道险远,输者病之。(陈)俊乃请出内帑银助边,且修西安、韩城、同官径道,以便飞挽。”
  成化九年(1473),改吏部右侍郎。十年,转本部左侍郎。十三年,满九载,拜南京户部尚书。十六年,改兵部,参赞机务。二十年,转吏部。二十二年,又满九载,“赴阙请老,宪庙不允,赐羊酒宝钞,俾还任,与子天叙入胄监。”“(陈)俊复乞休,遂加太子少保致仕。赐玺书、驰传还乡。有司月给米二石,与夫四名。”弘治元年(1488)卒,年七十。遣官谕祭营葬,赐谥康懿。
  24.景泰二年(1451)柯潜榜7人
  柯潜 1423—1473,字孟时,号竹岩,莆田县人。方志曰:“自幼警敏嗜学,十岁,喜赋诗,十五,能为举子业,弱冠领乡试,入太学。”
  景泰二年(1451)廷对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益自淬砺,学行日进”。三年,升春坊中允兼修撰,预修《历代君鉴》、《天下郡志》成,累受赏赍。七年,升司经局洗马。天顺元年(1457),改尚宝司少卿,兼职如故,充东宫讲官。八年,宪庙登极,以侍从恩升翰林学士,兼经筵官。
  成化元年(1465)修《玉牒》,三年修《英庙实录》成,俱有银币文绮之赐,仍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学士。四年,命日侍经筵。“会孝庄皇后崩,无子,上以合葬裕陵为疑,下群臣议。内阁彭时等奏:‘宜合葬,孝庄后居左,太后于千秋万岁后居右。’未即允。(柯)潜继率僚属上章,言:‘此系纲常,时等所陈,庶几从宜而不失者。乃疑未决,岂以伤母后之心而有所难处耶?窃以为二太后异日同葬裕陵,同附太庙,于人心为安,于母后无损,何疑而不早断?’后颇依时等,同葬茔域之内。”
  不久,丁父忧。逾年,母殁。既葬,诏起复为国子祭酒。恳求终制,不拜。九年(1473),服阙,将赴京,忽得疾卒,年五十一。遣官谕祭营葬。著有《竹岩文集》等。
  史家评价:“(柯)潜质貌俊伟,容止雅伤。为文章平妥整洁,诗尤精婉。接人外若乐易,而内实狷介。邻郡有中贵人宠冠一时,士大夫欲求速化者争趋其门,(柯)潜独不往。其人素慕(柯)潜文词,屡欲屈致一见,将有所求,而(柯)潜卒不往。天下学士大夫仰之,以为异人,期以大用。”
  吴智 字宏哲,莆田县人。“乡试第七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主事。丁外艰,服除,改工部。“承部堂檄清理应天府匠籍。事竣,复改户部。”丁内艰,服除,仍改工部。又承部堂檄,“分治临清河道,所至俱有能声”。
  寻以学行简升四川按察司佥事,奉勅提督学校。“至则端楷范,严考校,公去取,士心悦服。”后升湖广按察司副使,仍董学事。方志载:“其作兴士类,不异在蜀时,而人悦服亦不异蜀人也。既而以老乞致仕归,囊橐萧然;没后家计益落,其清操有足尚云。”
  陈敬 字体清,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升江西佥事。志书评:“为人通和,不作崖岸,有治才。”
  黄深 字仲渊,黄寿生之孙,黄子嘉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进士及第后,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奉命巡视京仓。志书曰:“先是,廷议撙节粮储,守仓卫卒月饷减十之四,事育弗给。(黄)深至,会计京储已充裕,遂奏复之。”卒于任上。
  吴琛 字景良,吴俨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琼州知府。
  陈善 字崇谦,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迁山东按察司佥事。方志载:“奉旨勅提督张秋口,修筑堤岸,种植树木,清理词讼,平治盗贼,人德之。”迁山东按察司副使,不久致仕。
  叶鸾 一作叶峦,字峻甫,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监察御史,奉旨勅南畿提调学校。志书记载:“为人持重有常,不妄言笑。所治举业,最为典则。大概居官廉静,没后其家甚贫云。”
  25.景泰五年(1454)孙贤榜9人
  黄谨 字廷仪,黄宦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监察御史,官终湖广按察司佥事。天顺(1457—1463)间,“奉勅清理浙江军政,杭州等十一府共清出年远无勾军□例该解差。(黄)谨度每年府县批差长解,管押户丁妻小赴卫,动经万人,而奉准移文清理。除阙伍者解补,不阙者止。人深德之”。
  林思承 1412—1490,字静斋,林珪之子,莆田县人。“幼失怙恃,自知刻苦问学”,进士及第后,选为御史,辞弗就,除冀州知州。
  《兴化府志》载:“州有芜田二千顷,岁征赋如常,民益流徙。思承率同官奏蠲其半。漳河数为州患,增筑堤堰以御之,延袤百余里。选部郎中陈云之弟佐冀属邑,殴杀平民,思承被委验治,或为祈免,叹曰:‘以人命媚人,恶在为民父母?’卒正其罪。”
  任满九载,“民诣阙留之,而代者已往,不果从”。迁淮安府督粮同知。“淮安为东南要会,权势往来,未尝少有馈遗以纳交取誉。”年未六十,累引疾求致仕。所亲或谓之曰:“公资历已深,金紫之来,匪朝伊夕,胡不少须耶?”思承曰:“心苟知止,视一命为有余;若无纪极,虽万钟犹不足。吾知止矣,遑计其他乎?”归几二十年,弘治三年(1490)卒,年七十九。彭从吾(彭韶)铭其墓,“称其为廉退君子”。
  卓天锡 字纯嘏,莆田县人。景泰五年(1454)会试第四人,历官刑部主事、员外郎,擢常州知府,迁广东参政,改山西参政,寻迁贵州按察使。志书赞曰:“天锡聪敏有治材,随所至政事修举,盖能吏云。”
  严洤 字宗源,一字宗厚,号钝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同修《寰宇志》。“才华风雅,人咸异之。”
  不久,拜江西道监察御史。丁内艰,服阕,改云南道。“督学南畿,严教条,肃士习,考校必先德行,文词必根理趣,枝叶浮华者,虽工弗取。试之日,锁院糊名,请托不通。权门要路,谤憾虽多,而(严)洤弗恤也。”升浙江宪副,仍理南畿学政,改湖广宪副。“奉勅抚流民,将三载,仍改提督湖广学校。(严)洤以其地与南畿习俗不用,故于政教之施,稍济以宽,士皆悦从。”
  秩满,迁广东宪使。“有顽民王黎检等啸聚后山,(严)洤设策擒之。黎检诬仇者,逮系四十余人,(严)洤辨而释之。未几,有王豆皮者,复据其巢穴,(严)洤悬赏募敢勇士,擒戮无遗。”寻升湖广右方伯。“先是,有指挥张淮者以罪系狱,原议当斩,(严)洤宥其情,应立功。至是,私候于亭,献珍宝以谢。(严)洤怒形于色曰:‘向者吾以情法宥于人,今反以赃法累于己耶?’悉却之。(严)洤至,湖湘人士夹道欢迎曰:‘吾旧父母复来矣!’未几,荆襄巡抚缺人,内外守土官合词欲荐(严)洤,(严)洤因督修江堤过劳成疾,竟不起。数日,左布政之命下,而不及见矣。”
  史家评价:“(严)洤性严毅,蒞事精谨,居官守法律,毫发不贰,与人不苟合,而于故人情分则甚笃。同邑陈通判瓒与柯殿元皆太学同志者,二人先殁,(严)洤每语及必流涕。先辈曾公景修以《书经》倡莆,教授德安,父子继殁官所,仅一孙随母改适德人,家乡皆莫之知。(严)洤曰:‘此吾私淑师也。’物色得之,资其归,以奉曾祀。乡党至今称之。”
  林时让 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郎中,升广东布政司参议。志书记载:“为主事时,校临清仓粮,监校中贵纵其下人揽纳多枚芦席价直,时让一切禁之。中贵不堪,因相讦奏,逮至京师。廷议直时让,俾复职。中贵取回,弊端随革。”
  陈贵 字秉良,莆田县人。历官监察御史、广东佥事。方志曰:“时两司与总兵陈锐争坐起,(陈)贵独奏(陈)锐违枉;(陈)锐亦拾(陈)贵短,竟免归。”
  方逵 字景由,方述之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大理评事,升宁波知府,官终广西参政,致仕。
  郑华 字思实,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进士及第后,授东莞知县,迁庐陵县学教谕,升国子助教。
  宋澄 字惟清,一字性清,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
  26.天顺元年(1457)黎淳榜12人
  彭韶 1430—1495,字凤仪,自号从吾,莆田县人。天顺元年进士第七人,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成化二年(1466),“疏论佥都御史张岐憸邪,宜召王竑、李秉、叶盛,忤旨,下诏狱。”“给事中毛弘等救之,不听,卒输赎。”寻迁郎中。
  时太后弟锦衣指挥周彧,“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彭)韶偕御史季琮覆勘。(彭)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诚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当是时,彭韶与何乔新同官,并有重名,一时称“何彭”。
  成化六年(1470),迁四川按察副使。十四年春,迁广东左布政使。“中官奉使纷遝,镇守顾恒、市舶韦眷、珠池黄福,皆以进奉为名,所至需求,民不胜扰。韶先后论奏。最后,梁芳弟锦衣镇抚德以广东其故乡,归采禽鸟花木,害尤酷。韶抗疏极论,语侵芳。芳怒,构于帝,调之贵州。”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
  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方志载:“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彭)韶巡视。(彭)韶至,贼已灭,乃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寻进左侍郎。“(彭)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
  弘治四年(1491)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明史》载:“(彭)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刘吉亦不之善。(彭)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弘治八年卒,年六十六。谥惠安,赠太子少保。著有《名臣录赞》等。
  徐文湋 字若川,莆田县人。历官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广信知府,卒于任上。志书评:“为人谨悫,慎守职事。”
  陈载 字景厚,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升广西布政司参议,未上而卒。方志曰:“尝奉勅大同及湖广散赏,军士悦之。”
  杨瓒 字宗器,号缜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吏部考公司主事。方志载:“时冢宰王公翱性最烈,属僚多曲意取容,(杨)瓒独公正自持,考课不苟。王公初不甚见知,终遇以殊礼。”
  后进本司员外郎,寻升郎中。“乃作岁寒亭于公署之后,自为记以寓晚节。尝语人曰:‘杨震以却金名世,吾窃憾焉。夫举茂才而得怀金之人,其智或有未尽也;却金而存四知之畏,其廉或有未诚也。’观此,则(杨)瓒考课之法,盖可想见矣。”
  迁湖广左参政。丁内艰归。起复,改河南总督粮储。“时旱涝相仍,逋八十余万石,(杨)瓒处置区画,二年问,赋足而民不扰。亦不能狥时,致其事归,即杜门谢客,与乡邻故老结慕洛会,诗酒之乐,和而有节。”年七十七卒。著有《岁寒亭集》。
  史家评论:“(杨)瓒历官中外几三十年,皆居要地。归之日,囊无厚赀,田不增亩,敝庐不蔽风雨,则略修葺之,与寒士之居无异云。”
  林棨 字从信,号钝轩,莆田县人。祖父林震,自福清徙居横塘。叔父林庭芳,知新会县。“罢归,敦朴能诗,殿元柯潜早从之学。(林)棨得其教育尤深。”
  天顺改元登进士第,授南京监察御史。成化改元(1465),“(林)棨与诸同官疏言七事,皆中时弊”。二年,转广东按察司佥事。不久,改江西按察司佥事,未至卒,年五十六。史家评价:“(林)棨威貌严重,接人谦和,事寡姊、寡嫂有恩,乡党称之。”
  方朝宗 字廷宗,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郎中。
  朱宽 字宏裕,一作洪裕,莆田县人。“其先固始人。自唐古田令玑,始迁居黄石。”拜南京礼科给事中,守官廉慎。
  成化改元(1465),“(朱)宽与同官王徽等五人陈言五事,内一事言‘保全内官’,贵近衔之”。“继而太监牛玉有罪,黜居南京,(朱)宽与(王)徽等上疏论(牛)玉有当死之罪四,宜枭首街市,以明号令,正纪纲。且谓内阁大臣阿徇不言,亦有党恶欺君之罪。末复申前疏保全内官之说,以为其要不过三事而已:一、不许内官与闻国政;二、不许外官与内臣私相交结:三、不许内官弟姊在外任事,并置立产业。反覆千余言,尤为切直。用事者因媒蘖之,欲置之极地,赖宪庙宽仁特贷。”
  后迁潼川州判官。“命下,怡然就道,无几微见颜面,识着伟之。”方考满,被省檄进贺节表京师,取道归省还任,道卒九江,年仅四十五。
  志书曰:“既至官,尽职如初,兴教劝农,举利剔蠹,州人爱之。属县有父子被阴害者,(朱)宽密访得实,而置诸法。人人惊异,谓其有神见,且不使一人横罹无辜。”
  张洽 字时绎,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大理寺评事,迁寺副,官终韶州知府。
  陈亨 字维嘉,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南京户部员外郎、郎中,顺庆知府。志书评:“为人简默,不事表襮。其在顺庆,民安之。”
  吴绎思 初名吴敷,更字思周,别号拙戒,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进士及第后,授德兴知县。“凡赋税差科,听讼治狱,一处之以公。县之学政久驰,绎思于政事之暇,辄戾学,集诸生亲课督之。其中有资质秀颍、学业可造就者,则召至县斋,亲为讲解文义;所作举业文字,亦亲为指摘其瑕疵而厘正之。诸生家杂泛繇役,皆痛为蠲减。复修庙学,凡栖士斋舍,养士饩廪,罔不毕备。士风为之一变。”
  迁瑞州府同知,“德兴民为立德政、去思二碑。既抵瑞,为政一如在德兴时,瑞民安之”。升知惠州府。“属邑有巨蠹恃势虐民,前政莫能制。绎思至,竟绳之以法。守御军政为上官所更张,卒伍忿其不便,将为变,绎思闻之,往谕以祸福,皆罗拜帖服。”
  丁内艰。起复,“适饶缺守,饶人慕德兴之政,集千人诣吏部乞绎思守饶,不允”。乃除潮州。“海寇窃发,绎思躬率吏民,激以忠义,遂歼其渠魁。捷闻,朝廷有宝钞羊酒之劳。”满考,升浙江参政,寻转右布政使司。“以不能阿意徇时,遂致仕归。”年七十二卒。
  志书评价:“绎思谦厚乐易,言动不苟,接乡邻子弟,虽困倦,未尝不衣冠。岁时祀先必致其孝敬。推之宗族,恩义尤笃。归田几十年,非公事不入城府。尝仿洛社之意,率乡之大夫、士结社,相与觞咏以为乐,而于势利纷华泊如也。其学问精博,为文务根实理,所至执经从游者甚众,多所造就。”
  高橙 字彦材,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郎中,广州知府。
  周辙 字宏守,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卒于任上。志书说他:“为人性持重有常,行事不苟。”
  27.天顺四年(1460)王一夔榜1人
  郑纪 1438—1513,字廷纲,号东园,仙游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翰林院检讨。以亲老引疾,家居二十年,再起供职。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奉上勅提调学校,升国子监祭酒。寻迁南京通政司左通政、南京太常寺卿、南京户部侍郎。年七十六卒。著有《东园集》、《诗集续编》等。
  《闽大记》载:“武庙加玄服,(郑)纪献《圣功图》。屡疏乞休,进南京户部尚书,乘传归。仙溪岩邑,(郑)纪力请筑城,邑人德之。”
  28.天顺八年(1464)彭教榜8人
  陈迁 字汉崇,仙游县人。天顺八年廷试第六人。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升江西参议。“丁父忧,不起。”
  陈音 1436—1494,字师召,别号愧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成化元年(1465),升翰林院编修。方志载:“(陈)音为人和易坦率,细事无可不可:至分别义利,则界限截然,有不可夺者。在翰林时,尝上疏陈时政数事,如乞起李秉、张元祯,复罗伦、王徽、章懋等,及用陈献章,革法王、佛子、真人名号,皆剀刚直不阿。”
  《明史》载,司礼太监黄赐母死,廷臣皆往吊,翰林不往。侍讲徐琼谋于众,陈音大怒:“天子侍从臣,相率拜内竖之室,若清议何!”徐琼愧沮。秩满,进翰林侍讲。汪直党韦瑛夜帅逻卒入兵部郎中杨士伟家,缚士伟,考掠及其妻子。陈音与其比邻,乘墉大呼曰:“尔擅辱朝臣,不畏国法耶!”其人曰:“尔何人,不畏西厂!”陈音厉声曰:“我翰林陈音也。”
  成化十九年(1483),擢南京太常少卿。《兴化府志》:”在太常时,于凡祀享荐献,必躬为阅视,务竭诚敬。举荐僚属,一秉至公,人不敢干以私。大学士刘吉之起复也,(陈)音移书止之。其后当路有缺,吏部欲拟(陈)音,(刘)吉曰:‘陈某腐儒也,不可用之。’其为少卿九年,乃进卿云。”
  弘治二年(1489),命兼掌南京翰林院事。五年,升本寺卿。弘治七年卒,年五十九。志书评:“(陈)音问学深博,学者至席不能容,登高第、显名于时者甚多。为古文,肆笔而成,率平正有理致,求之者无虚日。遗稿累数十卷。”
  杨琅 字朝重,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进士及第后,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初,宪庙登极,诏各处镇守内臣俱停罢不复设,一时民情大悦。”
  《兴化府志》载:成化元年(1465),“圣驾初行郊礼,传言有内侍贡献,希复差镇守者,(杨)琅即上章,反复言内臣不可以预政,幸门不可以轻启”。“疏留中不出,然镇守亦不复差。闻者壮之。兵部尚书马昂随时浮沉;翰林学士倪谦以罪去官,经营复入。(杨)琅累与同官陈选等言之。前兵部尚书王竑素负重望,龃龉于时,因引疾家居,(杨)琅上言宜起用之,以奖恬退。给事中王徽等以直言斥边方,修撰罗伦以正论补外职;(杨)琅亦上疏留之。俱不报。其他所论列尤多,时号敢言御史。”
  成化二年(1466),差清军江西。四年,归,复差巡按浙江,“皆宽简行事,不吹毛索瘢以沽名”。六年,擢山东按察司佥事。不久,改提调学校。方志载:“斟酌教条,宽严适中,而一至公行之,士心悦服。适岁歉,疠疫大作,巡抚大臣遣藩臬佐贰分道赈恤。时以地广民饥,恐缓不及事,因并遣(杨)琅以行。(杨)琅尽心竭力,无少顾避。行至东阿染疫,自起更衣冠端坐,卒于舟中。诸生哀感,厚赙其丧以归。”年四十六。著有《举业经义》。
  史家赞曰:“(杨)琅居家以孝友称,居乡以长厚称,居官以端介称,人无间言。尤笃学善文,工书法。”
  吴宏密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处州府教授,升岷府长史,改襄府长史,进阶正三品,乞致仕。
  陈按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礼部给事中。
  郑淮 字孟川,莆田县人。进士及第,未授官而卒。
  林诚 1425—1486,字贵实,号井庵,林辉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广东道监察御史。成化四年(1468),“彗见,逼台斗,有诏求言”。“(林)诚因疏‘内阁辅臣商辂,在康定时遇易储不能执节,非宰相器,宜策免如故事。’不允。复入疏,且谓‘乞罢商辂,以谢天边;臣愿罢职,以谢商辂’。宪庙怒,下之狱;既而以(林)诚言官,挞于朝而释之。”
  方志记载,林诚奉命按视河道,疏言六事:其一,禁操军剽掠民财;其二,禁豪要苦用民力;余皆详言盐政,以除民患。成化八年(1472),“谢病归养母,家居凡十年。当道者交爱其才,屡檄起”。十九年复入京,仍除湖广道。甫三月,命理两浙盐政。“适初春地震,驰上弭灾十事:其一,修人事以回天意;二,开言路以达下情;三,给粮赏以收人心;四,复巡抚以固藩篱;五,实边储以备急用;六,慎刑法以苏民困;七,重马政以恤民穷;八,汰老疾以通人才;九,绝攀指以息刁风;十,改附近以惜军士。不报。至浙,锄奸豪,革宿弊,鹾法一清,无敢犯者。老吏谓:‘百年间无此御史也。’”
  成化二十年(1484),林诚“再陈八事,大概皆疏通盐政,以纾国家之急,咸见采纳”。“时(林)诚得风症,口眼喎戾,坚乞致仕,不待报而去。比俞旨下,已抵家矣。”成化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二。史家论曰:“(林)诚莅官明达事体,精勤不懈,有所弛张,皆切实弊。凡事人所难为者,一皆易之。”
  吴希贤 1437—1489,旧名衍,更字汝贤,别号静观,莆田县人。方志载:“唐屯田员外郎(吴)祭之后也。曾祖富,好善乐施,乡邦推重。一日,里中弗戒于火,延燬将及其家,富祷于天,忽风转火熄,人以为积善之应。希贤幼敏,异群童,甚为其族兄绎思所推重。逾冠,举乡试。”
  擢天顺八年(1464)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时同年李东阳号称神童,希贤与之相角逐,莫能辨其高下。成化改元(1465),拜翰林院检讨,豫修《英庙实录》。“时有贵家子寇姓者,密以贿丐希贤致半词于其父,希贤厉色拒之曰:‘苟为此,非惟负所学,且负有明朝廷,他日何以见董孤诸公于地下耶?’君子谓其有古良史之风。书成,赐白金文绮,加正七品俸。”
  成化十年(1474),进翰林院修撰。二十一年,升左春坊、右谕德。不久,以荐擢南京翰林侍读学士。弘治二年(1489)卒于官,年五十三。志书记载:“希贤性豪迈,负奇气,于人少许可;为其所可者,恒颂不辍口。两为会试同考,所得多俊伟。今其门生故弟,自官两京而下,多烨有声称。”
  史家评:“其文章浑雄高古,意新语壮,四方来够者,户外履恒满,然必核其实而后售,否则虽权豪弗与也。为五七言古近诗,亦清俊奇崛。每僚友宴集,或联句,或分韵,仓卒累数百言立就,音调格律,皆可以追古作者。”同僚太仓吴鼎仪曾作《醉时歌》:“汝贤与釴为同宗,文彩照耀珊瑚丛。釴也无似真凡蒙,驽骀钝足甘后从。”
  29.成化二年(1466)罗伦榜12人
  陈岳 字孟申,陈道潜之孙,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有材未究而卒。”
  黄仲昭 1435—1508,名潜,号未轩,黄寿生之孙,黄子嘉之子,黄深之弟,莆田县人。志书曰:“仲昭性端谨,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学,举乡试第六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改编修。
  《明史》载:“时曰内府作鳌山以奉两官,命赋诗授优人,仲昭与同辈章懋并耻之,同上章谏止其事。上怒方命,皆打二十,补外。”谪湘潭知县。
  后改南京大理寺右评事,“两京诸司隶卒率放还而取其月钱,为故事,惟仲昭与罗伦不敢”。“御史纵子弟取赂,刑部曲为地,仲昭驳正之。有群掠民妇转鬻者,部坐首恶一人,仲昭请皆坐。连遭父母丧,不离苫块者四年。服除,以亲不逮养,遂不出。”迁左寺副,寻养病家居。
  弘治改元(1488),“御史姜洪疏荐,吏部尚书王恕檄有司敦趣。比至,(王)恕迓之大门外,揖让升堂,相向再拜,世两高之”。除江西提学佥事,“诲士以正学。久之再疏乞休,日事著述”。学者称“未轩先生”。正德三年(1508)卒,年七十四。著有《八闽通志》、《南平府志》、《邵武府志》、《未轩集》等,与周瑛合撰《兴化府志》。
  林敷 字从宽,林庭芳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四川眉州知州、南京户部员外郎、韶州知府,未抵官而卒。志书记载:“在眉州时,威令大行,民畏服之。”
  林孟和 字汝和,号方斋,林瑄之子,莆田县人。成化二年(1466)会试第七人,授南京礼部主事。方志曰:“时本部尚书倪公谦容优人收良民子女以充乐籍,孟和谏不听,遂以其事上闻,朝议以为轻薄。”官终庆阳府通判。
  朱文环 字文佩,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郎中、江西参议。
  余祈繁 字汝盛,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志书曰:“有文才,趋向亦正,惜乎不寿。”
  柯燉 1441—1504,字在亨,号塞轩,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大理寺评事,升寺副,迁广东佥事,改浙江佥事。弘治十七年(1504)卒,年六十四。
  林正 1435—1475,字克全,号素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广东道监察御史;九年,奉命巡视山东。《兴化府志》载:“直抵仪真一带。河道补罅濬湮,水厓令植柳以固堤岸以庇行人,往来舟楫便之。先是,各州县沿河皆设浅铺。铺有夫,夫出桩刍各有定数,而以耆民典之,率受赇蔽,刍不登于官,而敛重于民。(林)正至,令民视刍价减半折纳,其敝遂革。所辖州县,有支流通人行数处,或遇洪水泛滥,多溺死者。(林)正为措置区画,凡造桥梁一十二所,自是人免病涉。”
  成化十年(1474),林正巡按苏、松、常、镇等四郡。“绳违雪枉,凛然有风裁。松有大姓,前政以奸诱人财,置重辟。比(林)正至,愬其冤抑,鞠得其状,即出从轻典。丹阳有蔡知县者,善交结权贵,凡往来经其邑者,不问识与不识,皆厚馈遗之,无不满所欲而去。(林)正至,按其不法事。所识权贵交口为之救解,(林)正弗为动,竞夺其职。邑民德之。”
  次年,复巡按广东,方志载:“至则首询民瘼,辄形于诗曰:‘凤鸾自古高鹰隼,郡邑于今尚茧丝。’即此,则其爱民之心,隐然可见矣。豪黠之吏方闻风敛迹,而穷困之民咸引领望苏。”不久,卒于南海行台,年四十一。
  史家评价:“
  (林)正为人勤敏清慎,有气节。立朝论议,务持大体,不乐琐屑以沽名。”
  黄琏 1437—1502,字汝器,别号求我,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改南京礼科。满九载,升浙江布政司右参议,奉敕巡视温、处二州银场。“处州尝有山寇聚众劫掠银矿,(黄)琏躬率兵击之,一鼓擒其渠魁,余党尽散。”
  弘治五年(1492),“(黄)琏与同事宪陈嘉谟备陈各场银课采办者甚少,陪纳者甚多,实为民害;会同镇巡、藩、臬奏闻。得旨各场岁半计银一万二百三十七两有奇,尽数除免,银坑悉无填塞。凡官员为银场而设者,俱调别用,(黄)琏于是有云南之命”。
  云南属卫粮储多,卫僚揽之以输,不以时入,军民苦之。“督粮者沿袭因循,莫克举正。巡抚大臣乃以属(黄)琏,因严设禁令,定立限期,桀骜不顺令者,置之于法。自是七八年逋负悉输纳,无敢后期者。”巡抚、巡按交章论荐,乞升补本司参政之缺,而吏部先已擢黄琏参政贵州矣。黄琏至,“以其地夷獠杂居,不可以中州文法绳之,为政务简静,不事苛扰。论者以为得体”。
  逾三年,升贵州布政司右布政使。不数月,复转左布政使。“会属夷普安米鲁福佑等叛,朝廷命南京户部尚书王轼率兵征剿,特委(黄)琏总督粮储。(黄)琏处置有方,军前馈饷,赖以不乏。未几,贼平凯旋。”方将论功行赏,而黄琏以疾卒于官,年六十六。
  志书记载:“(黄)琏天性淳实,居官所至以廉谨著称。尤能容人之过:在浙江时,廷议以(黄)琏能勤有劳绩,将迁其秩,适巡按御史张文意不满于(黄)琏,叙考有贬辞,因是遂不果迁。后(黄)琏在贵州,(张)文以他事谪本司照磨,(黄)琏略不介意旧事,待之特厚,且荐其才于当道。识者多之。”
  丘山 字安重,号拙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工部主事,除瑞安知县。“其俗生女畏奁费多不举,(丘)山严禁之,而示以婚嫁之节。有富豪弗循约者,捕至狱重绳焉,俗为之一变。”擢监察御史。“巡视通州仓,再巡南城,力去宿弊。京师饥,监粜太仓,有多揽取息者辄去。未几,奉敕往两广清军,凡三年,远恶州郡,无不躬历从容研究,亲与定夺,军民称便。寻巡按应天诸府,平反诸狱活犯三百余人”。迁云南按察副使,以疾乞休。志书赞他:“性地优柔无苛刻,所至人悦其宽。”
  余康 字时清,莆田县人。历官庆元知县,南京都督府都事。志书曰:“为人率易,不修边幅,当强仕之年,引疾而归。”
  陈鼐 字宗调,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升四川参议。
  30.成化五年(1469)张昇榜9人
  周瑛 1430—1518,字梁石,号翠渠,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进士及第后,授广德知州,“以善政闻,赐敕旌异”。迁南京礼部郎中,升抚州知府,调镇远知府。秩满,省亲归。
  弘治(1488—1505)初,吏部尚书王恕起用周瑛为四川布政司参政。不久,除右布政使,“咸有善绩,尤励清节。给事、御史交章荐,大臣亦多知(周)瑛,而(周)瑛以母丧归。服除,遂引年乞致仁。孝宗嘉之,诏进一阶”。正德十三(1518)卒,年八十九。著有《翠渠集》、《经世管钥》、《字学纂要》、《词学筌蹄》、《地理蓍龟》、《周易参同契本义》等,编纂《漳州府志》。
  史书记载:“(周)瑛始与陈献章友,献章之学主于静。(周)瑛不然之,谓学当以居敬为主,敬则心存,然后可以穷理。自《六经》之奥,以及天地万物之广,皆不可不穷。积累既多,则能通贯,而于道之一本,亦自得之矣,所谓求诸万殊而后一本可得也。学者称翠渠先生。”
  李元镇 字延安,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广东佥事。
  方守 1436—1504,字宜约,号省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迁郎中。“尝督蓟永及延宁边饷,出纳惟谨,无私毫污”,升云南参政。方志载:“部长讶其达,太宰王恕答曰:‘云南万里官,邪赂章用,若人以划除其弊耳。’时林俊亦为其地宪副,二人相与修明要束,以拊循其人,土司争官夺印,岁相雠杀守,抚以恩信,卒用宁息,因请修堡立学,变其风俗焉。”转湖广布政司右布政使。“以母丧归,贫不能自给,常称贷于里人,御史宗□给以田,不受。”弘治十七年(1504)卒,年六十九。“(林)俊言于官,助其葬事。”
  廖德征 名珠,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大理寺评事,丁内艰,服阕,补任,迁副寺正。方志载:“以平友为念,清素善病,医讽以食囱,始日市四两。医曰:‘果尽乎。’曰:‘儿子损惠几半。’医叹而出。”升湖广佥事,未上卒于扬州界首驿,“行李萧然,妻括簪市棺珥衾弗办,扬州守为之殡焉”。志书赞曰:“德征居官敬慎,及卒,一贫如洗,人伤之。”
  林和 字恒肃,莆田县人。历官刑部主事、郎中,升潮州知府。
  方岳 字恒谦,号秋崖,方澥之孙,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南京监察御史,以言事左迁泰州判官,寻升常州府同知。著有《秋崖先生集》。
  蔡元美 旧名添美,字元美,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工部员外郎,两淮盐运司同知。志书记载:“为人不立畛畦,简于世故,以病投牒归。”
  陈鲤 字廷龙,莆田县人,官至户科给事中。
  方珪 1446—1477,字纯洁,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贵州道监察御史。成化十年,奉命巡督苏、松、常、镇及两浙盐课。
  《兴化府志》载:“时南京翰林侍读学士钱溥,令其子(钱)昂鬻贩私盐,巡抚副都御史毕亨檄苏州府为之发属,遍给于民,倍收其价,苏民苦之。事觉,(方)珪置(钱)昂于法,因劾(钱)溥贪利蠹法,(毕)亨附势剥民,知府刘瑀等朋奸不职。自是元豪宿猾,敛迹引去。士论韪之。”
  成化十二年(1476),方珪巡按真完、顺德、广平、大名等四郡,“其地密迩京师,号称难治。(方)珪巡历所至,击贪吏,划弊政,一秉至公,无敢干以私者”。次年,“忽得疾,疏乞就京师疗治”。不久,卒于任上,年三十二。
  时人评价:“(方)珪与(林)正皆有志操,而相继夭卒,士大夫咸以其所施未究所蕴,而深为之悼惜云。”
  31.成化八年(1472)吴宽榜8人
  李仁杰 1428—1479,字士英,号敬所,李焕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进士第三人(探花),历官翰林院编修,国子监祭酒。志书记载:“与弟同居,有无共之。其所治举业最精,莆人登第,入国朝来,三试有程文,仁杰一人耳。当时从之游者,如方伯林元甫、都宪林俊及福州林方伯㙱、弟参议壂,皆出其门云。”
  高昂 字尊卿,号南牕,莆田县人。官至六安知州,“以子江贵,封行人司司正。”著有《和唐鼓吹集》。
  方彬 字文中,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初授工部主事。方志曰:“管徐州洪时,内臣汪直,势倾中外,见者望风拜跪。(方)彬自视部属,膝不当屈。(汪)直摭拾其过逮之,因免。”
  黄荣 字俨仁,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刑部主事。清乾隆《莆田县志》载:“从都御史王恕理刑江南,有能声”,迁员外郎,出佥浙臬,典水利。“漕杭州运河,自江于抵北关,凡九十余里,官私转饷,不费推挽力,乃以滤河多削豪右侵地,竟为所中。罢归,卒之日,殡事不给。”
  周轸 1434—1514,字公载,号耻庵,莆田县人。“乡试第九人”,成化八年(1472)会试第三人。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擢山东盐运司运使,升江西按察使致仕。正德九年(1514)卒,年八十一。著有《章林藏稿》等。
  《全闽诗录》载:“取会魁,第进士,为户部主事。得所想像,屹不可攀。及被廷接,直讷鲜文而刓型,老格骾性静范,情俭训俗,于古而近之矣。庇民经国,运若无奇,而弊隐以去。”
  陈裕 字孟宽,莆田县人,官至广信府永丰知县。志书评价:“(陈)裕性愿悫,不事表襮,蒞政九载,民安之。当道不知其为良,竟以知县卒。”
  宋岳 字绍申,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未授官而卒。
  吴玉荣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太常博士,迁监察御史,卒于任上。
  32.成化十一年(1475)谢迁榜11人
  黄铎 字文器,黄宦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刑部主事。志书曰:“趋向近正,惜其早卒。”
  朱恺 字舜征,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刑部郎中,马湖知府。志书评:“为人乐易诚笃,雅有父风。蒞官所至,俱有劳绩。而马湖夷俗,号称难治,(朱)恺至,镇之以静,夷民咸德之。”
  余琦 字世征,莆田县人。历官大理寺评事、寺正,升江西佥事,改浙江佥事。
  吴仲珠 字纯夫,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官至义乌知县。志书载:“尝缘事,御史按之。仲珠曰:‘士何往而不自得,虽居乡教授,亦足自给。’竟免官。所治举业,能作新语,学者从之如云。”
  吴谷 字子玉,莆田县人,官至潮阳知县。方志载:“(吴)谷与从叔(吴)仲珠同登进士上第,同除知县,同免官,亦异事也。(吴)谷免官非其罪,潮阳人念之。”
  林淮 字长深,别号靖庵,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即奉母入养京师。旦就郎署,必戒妇饮食尽恭。久之,母念家乡切,遂引疾归,日相与周旋桑梓。”
  三年后,“(林)淮以京师苦寒,非母高年所宜居,乃自疏乞改南京刑部”。“盖南京去辇毂三千余里,非甘闲散者不乐居之。(林)淮欲便于养母,特有事请。尚书何公乔新、侍郎阮公勤,谓其制行非时俗所及,特顾省之。”
  不久,迁南京刑部员外郎。弘治初元(1488),升云南按察司佥事。“(林)淮曰:‘吾所以弃北就南,为养母也。今云南去京师万里,吾母岂宜往?’乃自陈情,愿为近地学职,使得养母。朝议谓此风教所系,宜从(林)淮请。”乃奏准林淮为常州府儒学教授。“以慰(林)淮之子母,以励臣子忠教。”
  林淮就学职,“出则横经聚史,以督生徒;入则烹甘取香以养母,甚适也”。二年后,“母以病卒,(林)淮哀毁逾制”。“比扶榇到家,亦卒”,年五十一。
  志书记载:“(林)淮为人端方靖恭,不随时俯仰。初入刑部,永平有疑狱,一家十八人坐死,前官持两端,不决。(林)淮一讯立辨,人服其明允。尝当盛暑提狱,令人为泛扫臭秽,及剪剃老囚发,日煮艾汤与浴,弥月囚无瘐死者。(林)淮有女弟适邑人李松,母爱之,每迎养,必挟与俱。大概(林)淮操行于伦理为最重云。”
  郑钦 字尚敬,莆田县人,官至景宁知县。
  陈熊 字祥孟,莆田县人,官至顺德知县。
  黄乾亨 1452—1483,字汝亨,号偶轩,黄深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志书载:“成化十八年(1482),使满刺加,遇海祸,朝廷悼惜,遣官谕祭,赠行人司副,与一子入胄监。”年三十二卒。史家评论:“自(黄)寿生至(黄)乾亨四世,居官立身皆廉约恭慎,学问文章,世济其美,为莆名族之冠。”
  陈懋源 字文源,莆田县人。历官武义知县,刑部主事、郎中。志书评:“为人谨慎沉默。初知武义县,能革健讼之俗,严淹女之禁,筑长堤四十余里以捍水患。其在刑部,亦有时名。”
  林元甫 1445—1508,初名普长,字元甫,更字秉仁,号豫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工科给事中,“言事忤旨,调外任”,迁礼科都给事中。方志载:“谏受土鲁番狮子,汪直、王越谋起用,谏止之。因灾异又陈七事,皆切时政。”历山东参政、云南右布政使。不久,转陕西左布政使,升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正德三年(1508)卒,年六十四。
  33.成化十四年(1478)曾彦榜10人
  林俊 1452—1527,字待用,号见素,晚号云庄,林宗之孙,莆田县人。“有高才,善文翰”。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宪宗末,太监梁芳等引进妖僧继晓(尧),将大起镇国寺,科道莫敢言,(林)俊独疏其非。”林俊秉性狷介,直劾梁芳、继尧之罪。宪宗大怒,将他廷杖,下死狱。幸得太监怀恩和尚书王恕的极力营救,才被贬为姚州别驾,后改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从此直声震都下。
  弘治元年(1488),升云南按察副使,“毁淫祠,建学宫,平冤狱,惩贪吏”,因政绩突出除云南按察使。不久,转湖广按察使。弘治十三年,除南京右佥都御史,“兼督操江,整饬江防,卓有成就”。次年,陕西、山西地震、水灾,林俊上疏陈述古代宫闱、外戚、内侍、柄臣之祸,求罢斋醮、减织造、汰冗官、止兴建、省供用、节赏赐、戒逸欲、远佞臣、亲贤人。得不到答复,改任江西巡抚。
  《明史》载,正德四年(1509),巡抚湖广,改四川总制。讨刘烈、蓝廷瑞、鄢本恕、廖惠等倡乱。“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景战殁。缁惭,欲委罪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正德六年十一月,林俊“乞以旧职归田”。“诏不许辞秩,听其致仕……俊归,士民号哭追送。”
  嘉靖元年(1522),世宗即位,起为工部尚书,改刑部尚书。《兴化府志》曰:“在道数引疾,不许。因请帝亲近儒臣,正其心以出号令,用浑朴为天下先。初诏所革,无迁就以废公议。既抵京师,会暑月经筵辍讲,举祖宗勤学故事以谏。俊时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无久居意。数为帝言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朝有大政,必侃侃陈论,中外想望其风采。(林)俊以耆德起田间,持正不避嫌,既屡见格,遂乞致仕。”诏加太子太保。嘉靖六年卒,年七十六。隆庆初,复,赠少保,谥贞肃。著有《林见素文集》、《西征集》。
  史家评价:“(林)俊历事四朝,抗辞敢谏,以礼进退,始终一节。”
  吴昭 字守愚,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历官南京工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升广西布政司参议,“以平寇功升宪副,屡以贤能旌异”。寻疏乞致仕,时年四十六。
  李德美 字克美,莆田县人,历官冀州知州。志书曰:“有治绩,巡按御史奏旌异之,父母妻室俱受封号。”升广西佥事,改广东佥事,卒于任上。
  黄文琳 字闰玉,号拙庵,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
  陈邦瑞 字五瑞,莆田县人,官至翰林院庶吉士。
  朱悌 字舜敬,朱恺之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迁南京广东道监察御史,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志书记载:“其为御史时,有真武士木、铜鼓画工诸命。(朱)悌率同官疏乞罢之。京尹同僚不协而哄,疏论去之。选曹有簠簋不饰者,复疏论出之外,士论多称快云。”
  吴球 字玉甫,莆田县人。历官博罗知县,南京御史,云南佥事、云南副使。
  黄节甫 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历官行人司行人、司正。
  吴世腾 字伯起,莆田县人。历官顺德知县,太仆寺丞,光禄少卿。
  王朝器 莆田县人。历官遂安知县、南京刑部郎中。
  34.成化十七年(1481)王华榜8人
  宋端仪 1447—1501,字孔时,别号立斋,宋汝勤之子,莆田县人。方志曰:“自幼庄重简默,不与群儿伍。年十三四即有志,讲学博古。弱冠著录郡庠,举业之暇,辄取乡郡先辈,考论其世,其于贤否邪正悉录之以为法戒。时郡守潘侯琴,以郡学所祀乡贤选择未精当,因发策询诸生俾陈得失,以定去取。端仪所对,品藻详明,大为潘候所叹赏。”举乡试第
  七人。
  擢成化十七年(1481)廷试第六人,授礼部精膳司主事,改礼部祠祭司,迁主客司员外郎。《兴化府志》载:“端仪三任礼部,持身清慎,且谙练国典,甚为部堂诸公所推重。公暇惟以校雠著述为事,其于家人生产,略不加之于意。官主客二年,四夷朝献之使多奉贽以见,而一介无所取。其或有所求请,则历举故典以开谕之,其人亦往往心服以去。”
  弘治九年(1496),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奉敕提督学政。”至则躬历列郡,较其行艺,课其浮诞奇险之习。至其考较黜陟,则一以至公处之。在广五年,未曾立赫赫之威,而列郡之士,翕然知所向方。”十四年,“以乡试届期,冲冒炎瘴巡历南韶诸邑,预选应试之士,遂染疾”,卒于任上,年五十五。“卒之日,士林咸以‘用未究所蕴’惜之”。著有《考亭渊源录》、《莆阳人物志》、《乡贤考证》、《莆阳遗事》、《莆阳旧事》、《立斋闲录》等。
  志书评价:“端仪天性孝友,少时,母吴多婴疾,凡汤药饮食之类,必躬料理以进。处诸弟怡怡然有恩意,内外无间言。至其识见之敏,鉴裁之明,亦皆有过人者。”
  郑瑗 1453—1493,字仲璧,号省斋,莆田县人。方志载:“父仪和,历吴川、六合二县训导。(郑)瑗少颖悟过人,书过目辄成诵。年十三四,授笔作古文词,斐然成章。缙绅上大夫见之者,咸骇异之,交荐于部使者,遂遣入郡学,一时名士多出其下。”
  成化十三年(1477),领乡荐第三人。十七年,会试、廷试俱第七人。“未几,丁外艰,归,足不逾户限,虽亲旧罕接其面。服除,赴铨曹。当道闻其名,欲处以禁近;(郑)瑗以羸弱畏寒,自请南郡一官。许之。”二十二年,拜南京礼部仪祭司主事。弘治二年(1489),满三载,升署本部郎中。弘治六年卒,年四十一。著有《蜩笑集》、《井观琐言》等。
  志书记载:“(郑)瑗天赋淳静,自少即循循谨饰,无子弟之过。及位通显,尤谦谦自持,于物无所忤。虽御史胥臧获,亦温然无疾言厉色。取与虽小,无所苟也。性尤嗜学问,上自六经,下及诸史、百家,以至天文、地理、农圃、医卜之书,无不涉猎。或谈道古今故实,凿凿如身履而目击者。为文词雄浑深粹,略无赘语。诗亦稳顺清新,有唐人风致。四方来求者,门无停客。凡与人坐,言及则酬,未尝露其所蓄以自炫于人,恂恂若无能者。以故一时名公钜卿,益敬重之。及其殁也,咸悼惜其学未尽用,而位不满其德云。”
  彭甫 字元岳,一字原岳,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员外郎。方志载:“积书数万卷,公退据案疾,读至忘食寝,为文章典则隽永,以学行。”擢广西提学佥事。“端楷范,严考校,试卷例糊名,甫命去之曰:‘避嫌,吾不为也。’品隲明当,人服其公。”后补湖广提学佥事。清乾隆《莆田县志》记载:“时中官刘瑾擅政,甫赋壶南招隐诗以见志,疏乞休瑾,恶之不俟,部覆批□,致仕。瑾败,以寡援不复起,衣食仅给,尝修《仙游志》,草创而卒,子大治续成之。”年七十三卒,著有《忍庵集》。林文俊表其墓谓:“清醇君子云。”
  翁岩 字佳木,莆田县人,未授官而卒。
  林沂 字居鲁,林启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金华府推官,升工部主事,改礼部主事。
  林堪 字舜卿,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长兴知县。“宽厚敦慎,以教化为务,常诣学为诸生讲解,里巷小民亦教之读书知礼仪”,改汉川知县。“政犹长兴与汉川,士民为立怀德碑。”升南京太仆寺丞。不久,调云南曲靖知府。清乾隆《莆田县志》载:“会中官刘瑾遣校尉缉事云南,(林)堪无私赂,其人谗之,遂免官。嘉靖改元(1522),重新起用林堪,以年老致仕。都御史何孟春疏荐林堪,行超流俗,政嫓古人,宜着有司存问,优恤得旨,举行实旷典也。以子应骢封中宪大夫,八十时复遇恩进一级。”年九十七卒。
  史家评价:“(林)堪堪宦久犹贫,布袍蔬食,出入不假舆,及子贵犹然,人称长者。”
  张宜珍 一作张宜琛,莆田县人,官至东莞知县,未上任而卒。
  丘天祐 一作邱天祐,字恒吉,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瑞安知县,改饶平知县,“下车即访陈献章于白沙,究性命之学,县时遭毁,天祐经营重构,不以扰民,有芝产于舆人,以为德政所致”。秩满,召入,授监察御史。方志载:“弹劾不避权贵,威宁伯王越附汪直,启衅榆林,已褫爵矣。复附李广,复都御史总制三边兼绾院篆。天祐率同列抗疏极言之,略言:‘爵赏予夺,人主之操柄也。公则治,私则乱,出于台阁则公,出于近倖则私。’忤旨,廷杖六十,下诏狱,寻得释。又连劾(李)广恃权纵恣,赃贿狼藉,未报,而清宁宫灾,广仰鸩死。天祐与给事中华昶共检(李)广资数十万,疏籍没之。”
  后巡按广西。“又按南北畿郡。故事,江南苇场岁遣巨珰一人往核,多贾怨于民,天祐疏止之,由是苇场事权尽归工部。”居台三十年,以疾乞归卒。
  35.成化二十年(1484)李旻榜4人
  方璋 字纯明,方珊之兄,莆田县人,未授官而卒。
  周进隆 字绍立,周坦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绍兴府推官,“持法陈平”,入为御史,巡按江西。“风纪振肃,所至污吏解印绶去,巨奸悚服”,官终广西左布政使。
  姚鸣和 字廷和,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志书评:“为人谨恭守正,不幸早卒。”
  黄华 字世英,号东山,黄荣之弟,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升广东按察司佥事。
  36.成化二十三年(1487)费宏榜9人
  黄穆 字子敬,黄誉之子,莆田县人。历官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志书载:“为人侃直,有父风。亦不幸早卒。”
  陈仁 字子居,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弘治(1488—1505)中,升户部郎中。《明史》载:“阙里先圣庙灾,疏请修省。陕西进古玺,(陈)仁抗疏斥其伪。诏召番僧领占竹于四川,(陈)仁疏谏。又请复建文忠臣方孝孺等官。多格不行。正德(1506—1521)初,(刘)瑾以赝银事坐尚书文罪,(陈)仁并谪。”后刘瑾诛,累擢至浙江右布政使。
  余征 字宏贵,余文之孙,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中年解组,屏迹授徒,家甚贫,尚书彭韶以女妻其子,御史陈茂烈为铭其墓。”
  彭景 字叔大,莆田县人。历官刑部主事、员外郎,湖广参议。
  蓝应 字景祥,蓝璧之弟,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郎中。
  林长繁 莆田县人。历官韶州府推官,广州府推官。
  欧泰 字子道,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番禺知县,未上任而卒。
  陈晦 字待征,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历官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武昌知府,江西参政。
  张瑞 张洽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志书赞他:“谦和爱人,人爱之。及卒,乡人在都下者哭尽哀焉。”
  37.弘治三年(1490)钱福榜7人
  崔仪 字仪风,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
  方良永 1461—1527,字寿卿,号松崖,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督逋两广,峻却馈遗,为布政使刘大夏所器”,进员外郎,擢广东佥事。“琼州贼符南蛇为乱,大夏时为总督,檄摄海南兵备,会师讨平之。御史坐良永失利。大夏已入为本兵,为白于朝,赉银币。”
  正德(1506—1521)初,“外官朝见毕,必谒刘瑾。鸿胪导良永诣左顺门叩头毕,令东向揖(刘)瑾,良永竟出。或劝诣(刘)瑾家,良永不可。及吏部除良永河南抚民佥事,中旨勒致仕。既去,(刘)瑾怒未已,欲假海南杀人事中之。刑部郎中周敏力持,乃不坐”。刘瑾诛,起湖广副使,寻擢广西按察使,迁山东右布政使,调浙江左布政使。
  《明史》载:“钱宁初欲散钞遍天下,先行之浙江、山东,山东为巡抚赵璜所格,而良永白发其奸,宁自是不敢鬻钞矣。宁方得志,公卿、台谏无敢出一语。良永以外僚讼言诛之,闻者震悚。良永念母老,恐中祸,三疏乞休去。”
  世宗即位,中外交荐。拜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以母老,再疏乞终养。都御史姚镆请破格褒宠。尚书乔宇、孙交言,良永家无赢资,宜用侍郎潘礼、御史陈茂烈故事,赐廪米。诏月给三石。久之,母卒,诏赐祭葬。皆异数也。服除,以故官巡抚应天,即家赐敕。至衢州疾作,连疏乞致仕,未报遽归,卒。”卒后有南京刑部尚书之命。暨讣闻,赐恤如制,谥简肃。著有《方简肃文集》。
  史书记载:“良永侍父疾,衣不解带者三月。母病,良永年六十余矣,手进汤药无少怠。居倚庐哀毁,称纯孝焉。素善王守仁,而论学与之异。”
  黄颙 1463—1515,字伯望,号易菴,黄韺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迁肇庆知府,“治以廉评,抑豪右”,累官至广东左参政。
  方良节 1464—1516,字介卿即,号雪筠,方良永之弟,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礼部郎中,台州知府,广东右布政使。
  林夔 字元佐,林大猷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八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转员外郎。
  方宪 字宜弼,方守之弟,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历官新昌、原武知县,皆“有廉名”。
  杨铎 字朝鲁,莆田县人。志书载:杨铎“与同榜九人除王府官,不愿,俱问革,继而用言者复”。除江西布政司照磨,寻升鹤庆知府。
  38.弘治六年(1493)毛澄榜8人
  郑岳 1468—1539,字汝华,号山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进员外郎。“许进督师大同,贵近恶其刚方,议代之。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郑)岳言进不可代,袴不可用,京军不可出。朝论韪之。”
  迁湖广按察司佥事。“施州夷民相仇杀者,有司以叛告。(郑)岳擒治其魁,余悉纵遣。荆、岳饥,劝富民出粟,驰河泊禁。属县输粮远卫,率二石致一石。(郑)岳以其直给卫,而留粟备振,民乃获济。”正德(1506—1521)初,擢广西按察司副使。“土官岑猛当徙福建,据田州不肯徙。(郑)岳许为奏改近地,猛乃请自效。”寻改广东。
  迁江西按察使,除左布政使。“宸濠夺民田亿万计,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郑)岳持不可。会提学副使李梦阳与巡按御史江万实相讦,(郑)岳承檄按之。梦阳执岳亲信吏,言(郑)岳子(郑)澐受赇,欲因以胁岳。宸濠因助梦阳奏其事,囚掠(郑)澐。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帝遣大理卿燕忠会给事中黎奭按问。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梦阳挟制抚、按,俱宜斥。(郑)岳遂夺官为民。”宸濠败,中外交荐,起四川布政使。以忧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不久,召为大理卿。寻迁兵部右侍郎。时“大礼”未定。“(郑)岳言若以两考为嫌,第称孝宗庙号,毋称伯考,以稍存正统。大学士石珤请从之。帝切责珤,夺(郑)岳俸两月。”转左侍郎。“请罢山海关税,弗许。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为副将,(郑)岳持不可。宁夏总兵官仲勋行贿京师,御史聂豹以风闻论(郑)岳。(郑)岳自白,因乞休。”著有《莆阳文献》、《山斋净稿》等。
  方璘 字文玉,方宽之子,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湖广布政司左参议,云南左布政使。著有《鉴湖集》等。
  高江 字一龙,号万里,高昂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历官行人司行人,户部员外郎,浙江按察司佥事,四川副使,湖广按察使。著有《此谷集》。林俊称其“诗文清警有奇气”。史家评价:“(高)江历官有政绩,博学工诗。”
  黄澜 字源续,莆田县人。历官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国子司业,南京侍读学士。著有《壶阴集》。
  吴鹏 字孔翎,一字孔腾,莆田县人,官至奉化知县。
  柯拱北 字斗南,柯潜之孙,莆田县人。历官翰林院检讨,荣府右长史。
  翁茂南 字朝梁,莆田县人。历官南京大理寺评事、寺副,广东右布政使。
  陈珀 字琛之,一字珍之,号翠峰,莆田县人。历官陕西道御史,甘肃行太仆寺卿。
  39.弘治九年(1496)朱希周榜4人
  黄相 字弼甫,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主事。志书曰:“(黄)相,以郎中起服至京,不谒刘瑾。(刘)瑾矫旨谪浙江市舶提举。时(刘)瑾党方炽,有伪官校访事两浙。(黄)相独按其伪。”刘瑾诛,官终九江知府。著有《一溪集》。
  陈茂烈 1459—1516,字时周,号如宾,又号希武,莆田县人。“年十八,作《省克录》,谓颜之克己,曾之日省,学之法也。”成化二十二年(1486)举人。“奉使广东,受业陈献章之门,献章语以主静之学。退而与张诩论难,作《静思录》。”
  进士及第后,授吉安府推官,“考绩过淮,寒无絮衣,冻几殆”。升监察御史,“袍服朴陋,乘一疲马,人望而敬之”。志书记载,茂烈为诸生时,韩文问莆田县人物于林俊,曰:“从吾。”谓彭时也。又问,曰:“时周。”且曰:“与时周语,沉疴顿去。”其为所重如此。
  《明史》亦载:“以母老终养。供母之外,不办一帷。治畦汲水,身自操作。太守闻其劳,进二卒助之,三日遣之还。吏部以其贫,禄以晋江教谕,不受。又奏给月米,上书言:‘臣素贫,食本俭薄,故臣母自安于臣之家,而臣亦得以自逭其贫,非有及人之廉,尽己之孝也。古人行备负米,皆以为亲,臣之贫尚未至是。而臣母鞠臣艰苦,今年八十有六,来日无多。臣欲自尽心力,尚恐不及,上烦官帑,心窃未安。’奏上不允。母卒,茂烈亦卒。”著有《省克录》、《静思录》等。
  陈琳 字玉俦,一字玉畴,号石峰,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擢监察御史。《明史》载:“上端本修政十五事。奉敕出督南畿学政,刘瑾逐健、迁,逮戴铣、陆昆等。(陈)琳抗章言:‘南京穷冬雷震,正旦日食。正宜修德弭灾,委心元寮,博采忠言。岂宜自弃股肱、隔塞耳目?’(刘)瑾大怒,谪揭阳丞。”刘瑾败,迁嘉兴同知。世宗时,官终南京兵部右侍郎,年六十六卒。著有《石峰集》。
  丘泰 一作邱泰,字守严,丘谅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初授新宁知县,“决十年不决之狱,宁邑志首称之。”官终上思州知州。
  40.弘治十二年(1499)伦文叙榜8人
  陈伯献 字惇贤,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历官南京吏科给事中、广西提学副使。《兰陔诗话》:“伯献居谏垣,因疏逆(刘)瑾罪,削职。(刘)瑾败,起视学粤西,以母老乞终养。结茅莲花峰下,游情艺苑,兴致翩翩,文追南丰,画宗摩诘,诗品亦在钱、刘之间。”著有《峰湖集》。
  吴希由 1464—1533,字约仲,号临渊,莆田县人。历官南京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浙江按察司佥事,提督两浙及南直隶苏、松等处水利、屯田,四川按察司副使。“备兵威茂。”《柳湄诗传》曰:“宦浙,筑海监长堤。在蜀有斩获功。与巡按不协,告归。同邑人郑岳辈为逸老会。”
  柯英 字汝杰,号西波,莆田县人,官至徽州知府。
  陈邦器 字五器,陈邦瑞之弟,莆田县人。弘治二年(1489)举人,授北直隶献县学教谕。进士及第后,官至大名府南乐知县。
  李廷梧 字仲阳,李长源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九人”,历官嘉兴府桐乡知县,御史,大理寺左丞。著有《壶塘集》。《闽大记》载:“以忤逆(刘)瑾,下诏狱。后事白,转大理左丞,罢归。廷梧肆力古文,倘佯山水间,闲适之趣,时发于篇章。郑司马岳最工藻翰,廷梧与之角胜。著述甚富。”
  陈文滔 字达伯,陈元纲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江西佥事。
  林季琼 字时献,号他石,林智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六人”,历官广东道监察御史,广西巡按。
  李鼐 字大用,仙游县人。
  41.弘治十五年(1502)康海榜8人
  黄体行 字于道,黄原谨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闽大记》载,正德七年(1512),“乾清宫灾,体行应诏陈言。时番僧义子边军蛊惑儿戏,邀驾潜游外希。体行指陈无讳。上怒,削籍归。家贫,授徒自给”。嘉靖(1522—1566)初,起为处州知府,引疾致仕。
  林茂达 字孚可,号翠庭,林珪之孙,林思承之子,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监察御史,湖广按察副使,云南按察使,贵州左参议,四川左、右布政。方志记载:“所至有声,以左辖引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致仕。嘉靖八年(1529),复起南京大理寺卿。《闽大记》曰:“恳辞,允之。茂达在西陲宦久,以清白著。为人坦直无外饰。”年八十六卒。著有《翠庭集》。
  张廷槐 字文举,一字文相,莆田县人。弘治五年(1492)举人,授浙江永康县学训导。进士及第后,官至潮阳知县。
  朱俨 字若思,莆田县人,官至广东道御史。
  许瀚 字彦卿,许评之子,莆田县人。历官给事中,广东参议。
  徐元稔 字元嘉,一字明嘉,莆田县人。“乡试第七人”,授安仁县学教谕。进士甲科及第,授南京大理寺评事,转兵部郎中。
  林塾 1479—1519,字从学,号秋旦,晚号石泉,林弥宣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顺天府推官,升南京考功郎中,出为浙江布政司参议。“持正廉介,不溷流俗,浙人称为菜林。”方志曰:“尝录建文诸臣事迹前史所失记者为拾遗疏。”著有《石泉集》。
  林富 1485—1550,字守仁,号省吾,林弥宣之孙,莆田县人。弘治十五年(1502),与叔林塾同科及第。正德(1506—1521)间,授大理评事。方志载:“忤逆(刘)瑾,下诏狱,谪潮阳县丞,复以大理狱事文致,罢归,仍罚米百石。”
  刘瑾诛,起袁州府同知,转宁波知府,复出处州,升广西参政。“入觐,廷旌治行卓异十六人,(林)富与焉。”嘉靖(1522—1566)间,擢广东右布政,寻调广西。“岑猛之乱,建策佐幕府,具合机宜。”转四川左使,进都察院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两广总督王守仁卒,以林富为兵部右侍郎兼佥都代之。”
  《闽大记》载:“中贵采珠于合浦严急,(林)富疏言其非。岭东贼王基僣号,海寇黄秀山叛,以次讨平。又剿广州会宁寇,上六事为善后计,有诏褒之。时以大征多杀,奏勿轻用兵,与御史异议。时宰方献夫家夺民产,(林)富属佥事龚大稔裁以法。乞休疏入,献夫取旨:‘回籍听勘’,复文致其罪,大稔被逮死,(林)富遂落职,卒于家。”年六十六。著有《广西通志》、《省吾遗集》、《奏议》等。
  42.弘治十八年(1505)顾鼎臣榜7人
  陈簧 莆田县人。官至山东布政司参议,移守辽海。“清屯盐,募垦种,边人赖之,致仕归,家甚清白。”
  马思聪 ?一1519,字懋闻,号翠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蒙山知县,转萍乡知县,擢户部主事,董漕江西。方志载:“时宸濠蓄逆,或劝无往,思聪曰:‘王事也,安所避?’乃趣入。适(宸)濠以生辰设宴。次日,诸司入谢,未毕,呼诸司:‘吾举大事,尔等当从。’都御史孙燧、副使许逵骂贼不屈,死之。(思)聪被逮人狱,次日与参议黄宏俱死。诏江西立庙并祀之。”
  《柳湄诗传》曰:“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宁藩宸濠畔,孙燧、许逵即日死忠。马思聪、黄宏以械击囚辱,亦先后卒。后祠祀四公,扁曰旌忠祠。邑人郑岳为文祭之。子明衡建言,廷杖,削籍。时称父子双忠。”
  黄巩 1480—1522,字伯固,号后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德安府推官,升刑部主事,“用经义决狱,掌十三司谳牍”。擢兵部员外郎,历车驾、职方郎,补武选。
  《闽大记》载:“正德十四年(1519)春,上将南巡。时萧敬、朱宁、张锐在司礼监、锦衣东厂,与逆豪交通。江彬又握径兵在上左右。公卿交疏,不听。(黄)巩曰:‘上巡游,本起江彬,方席庞擅兵,无敢斥言。吾不可舍(江)彬为交语。’乃自疏六事:‘陛下临御以来,祖宗法度一坏于逆瑾,再坏于群倖,又再坏于边帅,至是荡然无余,乱本已生,祸变将起。窃恐陛下悔之晚矣。试举六事于今最急者陈之。其一曰崇正学,其二曰通言路,其三曰正名号,其四曰戒游幸,其五曰去小人,其六曰建储贰。’驾部员外陆震,见(黄)巩疏,即毁己草,署名同进。(江)彬大恚,必杀二人。遂下诏狱,钳校于庭。五日三讯,杖百余,系囚逾月,除名。(黄)巩体羸,自分必死,乃得甦。震竟死。(黄)巩归杜门著述。家素贫,日中或未举火。客至留饭,贷米邻家,恬不屑意。”
  嘉靖改元(1522),召为南京大理寺丞。“疏请稽古正学,敬天勤民,取则尧、舜,保全君子,辩别小人。”不久卒,赠大理少卿,赐祭。天启(1621—1627)初,追谥忠裕。“行人张岳颂其直节。”
  《明史》载:“(黄)巩尝叹曰:“人生至公卿富贵矣,然不过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载不朽。世人顾往往以此易彼,何也?”史家赞他:“沉敏好学,疾病支离,犹不释卷。诗、文清粹和婉,自成一家。”
  顾标 字端夫,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高苑知县,转高安知县,皆有政绩。升杭州同知,“秉直不屈,与分巡佥事相讦”。迁云南提举,方志曰:“后佥事所亲为,巡按谬,以年老注考察,年才四十二,闭户著书,至老不倦。”
  黄如金 字希武,黄乾亨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历官翰林院庶吉士,南京监察御史,广西提学副使。
  周宣 ?—1532,字彦通,号秋斋,莆田县人。弘治十八年(1505)会试第三人,授常德府推官。正德(1506—1521)间,升监察御史,擢山西巡按,改督学北畿,入台。“时驾将南巡,(周)宣与同官二十四人疏谏。罚跪端门外三日。”嘉靖(1522—1566)初,“首疏治安之策,以议礼不合”,出为山西提学。擢广东按察使、广东左布政使。《闽大记》载:“潮人给事中陈洸,居乡多不法,(周)宣持宪不阿,大忤其意。适武定侯郭勋庇山西妖人李福达,遂兴大狱。上命宠臣张璁等判法司事。适(陈)洸赴京诬诉,(张)璁等与(周)宣不附和礼议,遂以在山西弃福建诉词,文致其罪,罢归。”著有《秋斋集》。
  志书评价:“(周)宣家贫,泊然无营,雅好读书,尤喜宾客。内人捐珥资之。”
  黄希英 字国宾,黄仲昭之孙,黄希濩之兄,莆田县人,官至长芦运使。著有《斗塘集》。《黄斗先生诗集序》:“先生少有异质,博极群书,究心书法,尤工草体,与顾崑山、陆上海、邹安福为道德之交。万历间,曾孙大行君应兴,始掇拾遗稿以行于世。”
  43.正德三年(1508)吕柟榜11人
  戴大宾 字寅仲,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正德三年(1508)会试第二人,廷对第三人(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方志载:“对策流播海内。逆珰刘瑾兄女有才姿,(刘)瑾养为己女,为求快婿,见大宾必欲致之,乃为饬邸舍,具驺粟厮养。大宾揣(刘)瑾异时必污己,乃纵酒佯狂醉后,喃喃詈(刘)瑾,又日鞭笞(刘)瑾所贻厮隶。厮隶怨,乃谮大宾轻薄,非遐器谮意渐衰。会大宾闻母讣奔丧归,卒于途。”
  郑瓒 字宗献,莆田县人。官至户部郎中,“督饷宣府,输还赢金于公帑,以子(郑)絅赠兵部侍郎”。
  宋卿 字与弼,莆田县人,官至长沙知府。“刚方执法,被席巡抚挟警诬陷,下狱,后给事中沈汉白其冤,得释。”
  吴恕 字勉仁,莆田县人,官至南京兵部员外郎。
  王大用 字时行,号一谷,莆田县人。“其先扬之真州人,隶戍籍兴化卫。”大用进士及第后,授都水主事,董漕,治临清闸。“巨寇刘六者,啸聚张甚,长驻清源。大用选劲卒出郭而阵,贼数战不利,引去。”升广东按察司佥事,兵备清远。“有剧贼流劫诸州,大用帅所部将士深入疾战,斩获无算。又屡破诸峒獠,晋副使,兵备如故。”
  嘉靖(1522—1566)初,迁广西左布政使,入为顺天府尹。寻副都察院,巡抚顺天。“以大用习边事”,请改巡抚大同。《闽大记》曰:“大用至,破巨盗刘善果,追斩之,传首京师。条三边机宜数事上之。顷之,为给事中秦鳌所论,复改顺天。后推掌院名上。御史张禄者,先按大同,与大用争礼,不相得。(秦)鳌论,张所嗷也。既绾院命下。张念前过,乃捃虚事劾罢。”
  久之,复起巡抚四川。“时获白兔,不表进。地震、水旱、动请修省、蠲租。上方斋祀太乙,君臣争献符瑞。见大用疏,心厌之。”时已迁南京刑部侍郎。“会有番寇,给事中扈永通论其失事。有旨回籍候勘,归真州卒”,年七十五。遗命葬莆中。著有《蘖谷集》、《书经旨略》等。
  姚永 字思永,莆田县人,官至光禄少卿。
  郑主敬 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
  林近龙 字云从,林诚之子,莆田县人。历官河南道监察御史,广西按察司佥事。
  陈杰 字国英,号方岩,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景宁知县。“洁已惠民,民戴之。有巨猾陈荡,雄赀武断。(陈)杰置之法。(陈)荡贿上官,诬于理。父老诉于郡,郡守刘斐率僚属争之,事白。”擢为南京监察御史。志书载:“屡疏时政。满考,念父老,疏归侍养。逾年父卒。(陈)杰孝友天性,择地而蹈;茹淡屏芬,家居九年,无书入公府。”年五十六卒。督学潘璜题其墓曰:“孝廉先生。”
  陈华 莆田县人,官至通判。
  李纯 字在诚,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怀宁知县,“兴学育才,修城凿井,毁淫祠,创社学”。迁知蕲州,“善剖决,豪猾莫敢肆”。改知钦州,方志载:“障江水,护州城,其功尤大。疍民乱,平之。安南败兵抵钦,馈金求容纳,却其金,逐使出境。”官终韶州同知。
  44.正德六年(1511)杨慎榜12人
  郑玉 字子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郎中,迁徽州知府。“时兴大工,使者采木将至郡。(郑)玉疾遣家僮诣阙上书言:‘新安故多豪右大贾,每役兴,辄令捐赀佐县官。积久,贫困甚于他郡。即令助役,恐不能输。’诏蠲之,为新安百世利。”擢江西按察副使。志书载:“同年友桂萼柄国,怒新安守不能岁时持一物通问,数以为言,(郑)玉叹曰:‘仕宦几五十,恋恋一臬吏,能无邴曼容之乎?’遂自免归。”
  朱鸣阳 字应周,莆田县人。历官户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浙江布政司参政,云南布政司参议,广西布政司参议,浙江右布政使。著有《南岗集》。
  林有孚 字以吉,号石崖,林元甫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御史,大理寺丞,右佥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嘉靖十一年(1532)罢为民。
  郭清 字直夫,郭湍之弟,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沈健 莆田县人,官至桂林知府。“刚方守法,廉介自持,未及一年卒于于官,民为立祠。”
  廖庆 莆田县人,官至户部郎中。
  翁洪 翁世资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工部主事。
  林文俊 1487—1536,字汝美,一字汝英,号方斋,莆田县人。志书曰:“生而颖异,书过目辄成诵,弱冠举正德丁卯(二年,1507)乡试第一。”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翰林院编修。历赞善、西京祭酒、吏礼二部侍郎。嘉靖(1522—1566)初,“充讲官,后长成均。诸生有遇盗稽程者,罪当罚金。文俊闻其将鬻子,即捐俸代赎”。“为少宰半岁卒”,年五十,赠南京礼部尚书,谥文修。著有《方斋诗文集》。
  《闽大记》载:“文俊性孝友,念父躬耕,名其堂曰‘力本’。历官二纪,清约如寒士。”
  高仁 莆田县人,官至泗州知府。
  黄大源 莆田县人,官至高淳知县。
  余瓒 字君锡,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兵科给事中,方志载:“以谏南巡,予杖。”寻转都给事中,升太仆寺卿,告归。
  郑懋德 字成昭,号雪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铅山知县,擢刑部主事。志书曰:“以劾钱宁,予杖,谪外。”后升临江知府。
  45.正德九年(1514)唐皋榜11人
  彭大治 字宜定,号定轩,彭甫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主事,升户部郎中,改知扬州,转知叙州。“屹然当事,不避权势”,迁长芦运使,未上任卒。《兰陔诗话》曰:“定轩守溆州日,值洞蛮叛,川北骚动。单车入其垒谕以祸福,即日解散。平生操节矜严,身后无尺寸田庐。诗亦清越。”著有《定轩集》。
  林达 字志道,号愧吾,林俊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南京吏部郎中。方志曰:“工篆籀,能古文。”著有《自考集》。
  黄廷宣 1485—?,字汝为,号东村,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解元)”,官至广东按察佥事。方志载:“廷宣和林俊尚书比邻,(林)俊期以大器。任太仓知府时,曾捕三足鳖析出疑狱,民德之,立祠以祀。”著有《东村集》。
  刘勋 字绍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改礼部主事,“初尝伏阙抗疏与议大礼,以忤廷杖”。已而,历员外郎,考功郎中。方志载:“裁品人伦具有识鉴,一日冢宰视堂事,而考功署笞人声达堂署,安仁桂萼恶考功傲,又与粤东方献夫,以讌集有他言。”升南京礼部郎中,丁母艰,归道,拜山东参议,迁四川参政,“时巨寇李和尚辈据险为乱,数岁不能平,(刘)勋至傅檄定之”,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犹以考功前过,不容于执政”,引疾归,家居二十年卒,年七十五。
  林大辂 字以乘,号二山,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工部主事,转员外郎。方志曰:“黄巩等谏南巡下狱,大辂偕同官上疏论救,并下诏狱,廷杖,谪判夷陵州。”嘉靖(1522—1566)初,起为江西佥事,擢江西按察使副使,升河南按察使,迁河南右布政使,复擢副都御史、湖广巡抚。《闽大记》载:“属水灾,民多流徙,加之藩封工役,诸司告匮,大辂引咎自劾。言触时忌,取旨罢归。居家二十七年,累荐辄罢。大辂以读书养亲自娱,时称其孤忠大节,娴于文辞。”年七十四卒。著有《塊瘖集》、《借声堂稿》。
  周大谟 周瑛之子,莆田县人。正德九年(1514)会试第二人,方志曰:“以诗魁礼闺,侍养,寻卒。”
  马明衡 字子萃,号师山,马思聪之子,莆田县人。进上及第后,授南京太常博士,迁监察御史。著有《尚书疑义》。志书曰:“建言,廷杖削籍。”史家亦论:“甫为御史,即与(朱)淛同得罪。闽中学者率以蔡清为宗,至明衡独受业于王守仁。闽中有王氏学,自明衡始。”余翔称:“明衡诗如黄金在镕,芒采百道,目瞬不得正视。”
  《兰陔诗话》曰:“嘉靖三年(1524),兴国太后诞辰,朝贺既已。举行慈寿皇太后诞辰,忽有旨:‘免朝。’明衡上言:‘暂免朝贺若出皇太后,中间必有因事拂抑之怀,往来存殁之感;若出圣意,则母子之情有隆无已,岂忍辍此盛礼哉?’时朱淛亦上言:‘皇太后亲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之情,天日在照。今乃旬月之间一举一罢,彼此相较,形迹太分,何以慰母心而隆孝治。’疏入永陵震怒,命捽二人至庭诘问,将置之死。蒋文定膝行泣救,乃免。”
  俞应辰 俞钊之子,莆田县人,官至石阡知府。方家赞他:“浑厚朴实,有古人风。”
  林豫 字民服,号顺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湖广已陵县令,调户部主事,历员外郎。转四川参议、河南参政,升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官终广东左布政使。方志曰:“前参蜀藩,有平寇功,及奏罢,镇守内监,蜀人德之。”
  林樯 字宜涣,号秋潭,林照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郎中,“上议圣像非制疏,谪外”,官至长沙同知。
  郑公奇 字士望,莆田县人,官至太平知府。志书载:“立心公恕,民夸悦服,尝复龙州侵地,未竟而卒,人皆悲之。”
  46.正德十二年(1517)舒芬榜19人
  叶珩 字鸣玉,莆田县人,官至贵州左布政使。史书曰:“在工曹,不畏强御,历臬司克戢寇,攘凝重简淡,有古人风。”
  黄待显 字君俊,号柏牕,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志书曰:“以议大礼,予杖”,谪戍碣石卫。隆庆元年(1567),追赠太常少卿。
  林迁乔 字迁于,号西谷,莆田县人,官至刑部员外郎。《闽大记》载:“谏南巡,拜杖,罢归,累荐不起。”
  蓝渠 字志张,号惧斋,莆田县人,官至南京兵部郎中。初知随州,“清刑狱,裁冗费,锄强植弱,居七年,调钦州,去民有像祭之”。
  林应骢 字汝桓,号次峰,林堪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嘉靖(1522—1566)初,“尚书孙交核各官庄田。帝以其数稍参差,有旨诘状。应骢言:‘部疏,臣司检视,即有误,当罪臣。尚书总领部事,安能遍阅?今旬日间,户、工二部尚书相继令对状,非尊贤优老之意。’疏入,夺俸。以救(朱)淛等,谪徐闻县丞。代其长朝觐,疏陈时事,多议行”。著有《梦槎奇游集》。
  廖悌 字云卿,号梅南,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郎中,改膳部,擢山东布政司参议。“未至,坐户曹诖误,谪知安吉州”,转宁国府同知,擢镇远知府,致仕。年八十一卒。志书载:“(廖)悌邃于经术,历官清慎,妻子不入官舍。以毋老丐归。家居三十年,安于穷约,至老尤好学不倦。”《兰陔诗话》曰:“梅南居家以孝友闻,在官以廉洁著。其诗亦清婉和粹,如‘风声帆影急,人语槕歌喧’,‘辈笳急杵城鸦暮,疏雨寒云树秋’,皆琅然可诵。”
  丘其仁 莆田县人,官至户部郎中。志书曰:“议礼廷杖,守潮州,民有去思。”
  陈应之 字君咸,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郎中。
  卓居傅 一作卓起傅,字起岩,莆田县人。“精经学,士执经问难者,前后凡数百人。”德二年(1507)乡荐,授金华训导,“以丁艰,归,服阕,改淮安”。进士及第后,“赐归省,一时士类竞趋其门,林贞肃俊、方简肃良永时相过从与之商榷文义,所著有《四书臆说》,学者宗之”。官终刑部主事,“卒于京,门人太守郑弼为之起坟”。
  王凤灵 字应时,号笔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方志载:“治疏复王姓云。凤灵日诵数万言,为文章以气胜。起家比部郎,年甫弱冠,乃明习法理如老吏。宦官张说、都督钱安等罪当死。诏减戍,许赎金,诸法吏咸愕然。凤灵独疏论之,竟如法。世庙初,有给事陈洸坐罪,以议大礼在宥,凤灵持不可。”年未三十,出为襄阳太守。复除淮安,擢陕西学宪,改灞州兵备。五年后,迁广东布政司参政,未上。“忌者以考察罢之。其文章名高于时。所著有《淮阳急稿》及诸奏疏。字法王右军,人珍慕之。”
  朱可宗 朱瓘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户部郎中。
  柯维熊 字奇征,号石庄,柯英之子,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工科给事中,工部郎中,罢归。《柳湄诗传》曰:“维熊四兄弟皆能诗,为行人时,劾张璁、桂萼希旨躐,斥为无耻。张、桂衔之。后为都水郎,督开运河,为萼所中伤,罢归。”著有《石庄集》。
  林若周 字吾从,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博罗知县,“有歼寇功,语具《惠州志》”。嘉靖(1522—1566)初,擢南京道监察御史,“累进言触忌讳,又论治中王槐、监生何渊效尤张璁、桂萼、霍韬等,渎论大礼,以干进用;外戚蒋输、邵喜席宠滥恩数事,皆不当上意”。志书曰:“若周以父年高,乞归侍养,连丁内外艰,家居。柄臣憾诸言事者,以京朝官养病过三年,勒致仕。”
  林茂竹 莆田县人,官至广西布政司参政。“历官清慎,颇著风裁。”
  方澜 方迪之孙,莆田县人,官至礼部郎中。
  张曰韬 ?—1524,字席珍,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常州推官。
  《明史》载:“武宗南巡,江彬纵其党横行州县。将抵常州,民争欲亡匿。时知府暨武进知县咸入觐,曰韬兼绾府县印,召父老约曰:‘彬党至,若等力与格。’又释囚徒,令与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党果累骑来。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岁灾,物力大屈,无可啖若曹。府中惟一张推官,一钱不入,即欲具刍秣,亦无以办。’言已,彬党疑有他变,乃稍退,驰使告彬。曰韬即上书巡按御史言状。御史东郊行部过常州,谓曰:‘事迫矣,彬将以他事缚君。’命曰韬登己舟先发,自以小舟尾之。彬党果大至,索曰韬,误截御史舟。郊使严捕截舟者,而阴令缓之。其党恐御史上闻,咸散去,曰韬遂免。彬亦戒其党毋扰,由是常以南诸府得安。”
  世宗即位,召为御史。杨廷和等之争织造也,曰韬亦上言:“陛下既称阁臣所奏惟爱主惜民,是明知织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犹不已,实由信任大臣弗专,而群小为政也。自古未有群小蒙蔽于内,而大臣能尽忠于外者。崔文辈二三小人尝浊乱先朝,今复蒙惑圣衷,窃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加斥逐哉?臣闻织造一官,行金数万方得之。既营之以重资,而欲其不责偿于下,此必无之事也。”皇帝不能用。
  席书以中旨拜尚书,曰韬与同官胡琼各抗疏力争。既受杖,犹占疏劾奸人陈洸罪。未几,竟死。隆庆(1567—1572)初,追赠光禄少卿。
  郑洛书 1496—1534,字启范,号思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上海知县,有善政。嘉靖四年(1525)召拜御史。“张璁、桂萼以陈九川事讦费宏,洛书与同官郑气言:‘九川事,人谓璁、萼与谋,固已得罪公论,而宏取与之际亦未明。夫朝廷有纪纲,大臣重进退,宏、璁、萼皆不可不去。宏不去,则有持禄保位之诮,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夺牛之嫌。’诏责洛书妄言。”
  《明史》载:“帝赐尚书赵鉴、席书诗翰,洛书言:‘陛下眷礼大臣,此虞廷赓歌之风也。愿推此心以念旧。如致仕大臣刘健、谢迁、林俊、孙交等,特降宸章,咨访时政,则圣德益宏。又推此心以赦过,如迁谪丰熙、刘济、余宽、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与牵复,则圣度益广。’报闻。李福达狱起,帝将亲鞫之,洛书曰:‘陛下操独断之威,使法官尽得罪,虽有张释之、于定国,不获抗辨于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罚中!’帝怒,将罪之,杨一清力解而止。寻出视南畿学政,道闻丧归。”
  嘉靖十二年(1533),“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纠,洛书被劾落职”。“给事中饶秀为御史所劾,无所泄愤,复劾洛书及王重贤等九人贪污阘茸。重贤等皆降黜。时论骇之。”次年卒,年三十九。著有《郑思斋文集》。
  林仕凤 字鸣盛,莆田县人,官至云南按察司佥事。“滇志称其慈祥乐易,秋毫不扰,祀名宦。”
  姚鸣凤 字景阳,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太常博士,升南京浙江道御史。“会武定侯郭勋受山西巨寇李福达赂,冒升阃帅。事觉,两京台谏论奏,(郭)勋反奏陷台谏及案事官。”方志载:“嘉靖六年(1527)八月,诏张璁等讯其狱,公卿台谏多谪戍削籍,而福达竟脱死。鸣凤时同御史高世魁连疏:‘福达诡名张寅,亲行掠卤,辄以势力变诈自解,武定侯为之囊橐,冒边功骤升都指挥,乱法纵寇,反夤绿戚畹,诬奏诸臣,臣谨按郭勋为乱首,李福达渠率法所必诛无赦。’世宗怒,系逮诏狱,二人俱削籍,事载钦明大狱中。鸣凤罢归,惟图书数箧,闭门读书,以经术课诸子姪,为之解微言要义,咸有成立。”
  47.正德十六年(1521)杨维聪榜16人
  郑一鹏 1494—1552,字九万,号抑斋,郑迁善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改户科给事中,转吏科给事中。《明史》载:“性伉直,居谏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论大学士杨廷和,因言内阁柄太重。一鹏驳之曰:‘太宗始立内阁,简解缙等商政事,至漏下数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几?张锐、魏彬之狱,献帝追崇之议,未尝召廷和等面论。所拟旨,内多更定,未可谓专也。’”
  方志也载:“嘉靖三年(1524),伏阙下,请正大礼,忤旨廷杖。又极论桂萼、张璁、方献夫妄议摇国是,武定侯郭勋怙宠乱政。皆人所难言者。会令科道京考,拾遗得互纠。一鹏以故事执奏。上怒,诸权贵从而挤之,又廷杖六十,罢职不叙。一鹏家贫,其操易厉,能以菽水为二亲欢。”年五十九卒。著有《馆省书疏》。隆庆(1567—1572)初,赠光禄少卿。
  陈腾鸾 1480—1527,字士远,号浴江,莆田县人。《闽大记》载:“肄业庠序,倜傥不羁。少保林俊著作擅场。御史林有孚者,(林)俊所鉴拔也。有孚素习腾鸾,一日请草《瞻紫亭记》。有孚具鱼笺,戒楷写,楔之中堂。会少保过有孚,大嘉赏,以言:‘长进乃尔耶?’有孚以腾鸾告。因为(腾)鸾介少保相见,讨艺极欢。腾鸾文誉飚起。”
  进上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以议大礼,拜杖。”时少保起为大司寇,郑岳佐本兵,寓邸间,日以文字相属。嘉靖六年(1527)卒于京邸。著有《浴江诗草》。
  志书记载:“腾鸾坦直无他肠,但沾沾自喜,又好昭人过,间以取忌。丘秉文尝曰:‘士远固能文,第非少保谁解?今之时,求如腾鸾者岂鲜,独无少保解耳。’士远《浴江集》、有孚《林坡志》皆可传。秉文官光禄,又工文翰,其言盖有感云。”
  史梧 字文材,莆田县人,官至浙江按察司佥事。
  黄大经 黄穆之孙,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
  郭日休 字德夫,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慷慨有大
  志,适世宗议兴献大礼,日休疏持濮议,争甚力,诏下锦衣狱杖三十,落职”。久始复官,迁曹郎,以京朝官典湖广试郎,补其省参议。秩满,升浙江布政司参政,调云南布政司参政。方志载:“寻按察贵州以事与按使相持,即口投绂归柩舆奉母,母年百岁终,日休亦八十矣,犹作孺子哭甚哀,人以为孝。”著有《九华山人集》。
  郑登高 字日进,号次山,郑瑗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广西按察副使。
  洪珠 字玉方,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绍兴知府、云南按察使、贵州左布政使、应天府尹。《兰陔诗话》载:“玉方与叔(洪)楷先后守绍兴,崇尚名教。绍人歌之曰:‘大洪、小洪,先后同风。’善擘窠书,杭州岳坟壁上‘尽忠报国’四大字,其手书也。遗集不传。”
  黄行可 字兆恩,号葵山,莆田县人。历官工部主事,两浙都运使,广东布政司参政。
  丘茂中 一作丘茂忠,莆田县人。方志载:“在工部出赈淮阳,入佐大工,有能声。”官终河南右布政使。
  林益 字民悦,号简峰,林豫之兄,莆田县人。初知象州,“爱民下士,州城随修随坏,益请以甓甃之,至今无恙”。官终黎平知府。
  洪锵 莆田县人。历官通判,南京户部员外郎。
  姚正 莆田县人,官至安庆知府。
  詹宽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御史。
  林介 莆田县人,官至南安知府。
  姚鸣鸾 字景雍,姚鸣凤之兄,莆田县人,官至淳安知县。
  顾阳和 字志仁,莆田县人,官至河南提学副使。
  48.嘉靖二年(1523)姚涞榜15人
  姚文炤 字在明,号虚谷,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郎中,出为金华知府,升浙江按察使,官终浙江左布政使。志书曰:“前守金华有十美政之谣,历陟藩臬,务在宽厚,所至民爱,去咸思之,祀金华名宦。”
  林文华 字质夫,号丹丘,莆田县人。历官南京兵、刑部主事,郎中,琼州知府。
  方一澜 字世佩,号西皋,方贤宜之子,方一桂之弟,莆田县人。官至礼部郎中,“以议礼受杖”。著有《少微堂集》。
  郑弼 字谐甫,自号棠泉,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工部郎中,“出赈江南,全活甚众,榷税芜湖,廉平有体”。升云南知府,“释江洋株连之辟,平木邦宣抚之乱”。年四十以亲老致仕,年九十三卒。《兰陔诗话》:“莆田自山斋、翠庭诸公结逸老会后,嘉靖(1522—1566)中康砺峰复举社会,预者八人。郑棠泉知府,年七十八;雍见川少参,年七十七;陈淇塘知府,年七十六;林南崧运使,年七十五;柯希斋主事,年七十四;林方渠知府,年七十二;康砺峰尚书,年七十一;林退斋尚书,年六十九。时人称为八仙会。”
  黄杭 莆田县人,官至工部郎中。
  朱淛 1486—1552,字必东,号损岩,莆田县人。“举乡试第一”,进士及第后,授监察御史。
  《明史》载:“甫阅月,会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妇朝贺。(朱)淛言:‘皇太后亲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鉴。若传免朝贺,何以慰亲心而隆孝治?’明衡亦言:‘暂免朝贺,在恒时则可,在议礼纷更之时则不可。且前者兴国太后令节,朝贺如仪,今相去不过数旬,而彼此情文互异。诏旨一出,臣民骇疑。万一因礼仪末节,稍成嫌隙,俾陛下贻讥天下,匪细故也。’时帝亟欲尊所生,而群臣必欲帝母昭圣,相持未决。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捕至内廷,责以离间宫闱,归过于上,下诏狱拷讯。侍郎何孟春、御史萧一中论救,皆不听。御史陈逅、季本,员外郎林应骢继谏。帝愈怒,并下诏狱,远谪之。帝必欲杀二人,变色谓阁臣蒋冕曰:‘此曹诬朕不孝,罪当死。’(蒋)冕膝行顿首请曰:‘陛下方兴尧、舜之治,奈何有杀谏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请,继以泣。乃杖八十,除名为民,两人遂废。廷臣多论荐,不复召。”
  方志载:“(朱)淛居家孝友谦恭,称长者,年六十七卒。与明衡获谴虽同,(朱)淛最贤,贫又难堪。”隆庆改元(1567),俱赠光禄少卿。著有《天马山房遗稿》。
  柯维骐 1497—1574,字奇纯,号希斋,柯英之子,柯维熊之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主事。
  《明史》载:“张孚敬用事,创新制,京朝官病满三年者,概罢免,维骐亦在罢中。自是谢宾客,专心读书。久之,门人日进,先后四百余人,维骐引掖靡倦。慨近世学者乐径易而惮积累,窃二氏之说以文其固陋也,作左右二铭,训学者务实。以辨心术、端趋向为实志,以存敬畏、密操履为实功,而其极则以宰理人物、成能天地为实用,作讲义二卷。《宋史》与《辽》、《金》二史,旧分三书,维骐乃合之为一,以辽、金附之,而列二王于本纪。褒贬去取,义例严整,阅二十年而始成,名之曰《宋史新编》。又著《史记考要》、《续莆阳文献》,及所作诗文集并行于世。”
  史家赞曰:“维骐登第五十载,未尝一日服官。中更倭乱,故庐焚毁,家困甚,终不妄取。世味无所嗜,惟嗜读书。抚按监司时有论荐,不复起。”隆庆(1567—1572)初,廷臣复荐。所司以维骐年高,但授承德郎致仕。
  余洲 余一正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户部主事。
  林应标 字君仪,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礼部主事。方志载:“是时为主客司郎中者,陈九川也。天方国贡玉,九川别好丑过当,又怒詈译者胡士绅等,夷人皆怨。寻失玉,士绅等因诈为夷人怨词,讦奏九川。时张孚敬方欲攘费宏相位,诬九川以贡玉馈宏,九川坐下诏狱,乃委罪应标自解。应标并系受杖,不自白。久之,夷人再对玉,译者问之曰:‘是日孰主尔?’因熟视应标,夷数摇首,指九川,抚掌颔之。朝十皆称应标长者。”历江西按察司佥事,广东按察使,江西、山西布政使。
  民国《福建通志》也载:“江西岁出籍钱数十万市上方物输内府,严嵩当国,前官率听其子若婿与驵侩之徒司之。应标至,嵩女婿袁应枢复以请,力拒之。先是,藏中无名钱,前使辄括以遗嵩,应标诫封识,慎管库,无纤毫阑用。坐调山西。晋府以子钱蚕食诸王子禄,应标每给禄,必召诸王子,以次面受。晋府积空券,无从泄愤,摭他事诬讼阙下,嵩从中可其奏。应标叹曰:‘吾独不念主客时不自白耶?’趣装归。”年五十六卒于家。
  陈大珊 字若宝,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兵部职方主事,进车驾员外郎,出为广东盐法佥事,“盐策货府贾人吏胥互为奸蠹,大珊祛积习却余羡,宗人某诈受金觉绳以法,廉声大震”。升广西布政司参议。“会田州土目卢苏弑其主岑邦相,督府陶谐误以邦相病死,欲右卢苏,大珊议曰:‘卢苏败略称乱弑主,戕,民盖安可也,第当直叙以闻,今立功自赎不及征讨足矣。’督府置不问,两江士官咸出怨言,而藤峡之役,苏逗留不进,纵贼逸去。当事者乃叹督府失刑,而服大珊正名定罪之当已。”
  迁海南兵备副使。方志载:“值征黎之役,大珊部署行伍聚师,数万粮饷敛散皆关其手,计簿烦碎,主者绿之为好,啧有烦言,谓大珊囊橐厚利,其实一钱不持也。竟坐,罢归,归而屏居田间,迹不及城府,每爱陶渊明,高趣时取其诗和之。御史朱淛评曰:‘废寺屯田,一无所取,公门私事,两不相干,非溢美也。’”
  廖云龙 莆田县人,官至浔州知府。
  陈篪 字和韶,陈簧之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杭州府推官,擢刑部主事,转礼部郎中,官终尚宝司卿。方志载:“(陈)箎初授杭州推官,平疑狱,抑阉竖,擢刑部主事,会大同兵变,疏解抚臣刘源清罪,得薄遣,转礼部郎中。时代藩行万金赂严嵩,请内徙。(陈)箎抗言:‘此高皇帝设屏翰为备边至计,不宜轻徙。’出补岳州。内阁以郊庙大礼方殷,疏留供职,迁尚宝卿。竟为(严)嵩所衔,罢归。”
  方一桂 字世芬,号斋峰,方贤宜之子,方一澜之兄,莆田县人。与弟方一澜同年登第,授蒲圻知县,“调宜城,以治行”,迁广东道监察御史。方志载:“视居庸关,条上边务十二事,继按山东,疏请垦荒地,以增管田。正孔庙从祀,以光圣道。俱报可,复命掌道事。时协院左佥都史道,以诖误朝仪勒回籍,一桂疏言道:‘大臣不宜用细过弃捐。’忤旨,杖二十,还职,复差提督直隶学校,疏请端士习正文体,燕赵间为之靡然向风,冢宰汪鋐纳赂有迹,力疏其奸,且言:‘陛下杜天下口已三年矣。’世宗震怒,廷杖六十,削籍,卒于家。”隆庆改元(1567),赠光禄寺少卿。
  黄金 号莘溪,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升山东新城知县,著有《东游集》。朱道澜莆田县人,官至广西布政司参政。
  49.嘉靖五年(1526)龚用卿榜7人
  邹守愚 ?—1555,字君哲,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升户部郎中。“奏发帑金赈全陕饥,劾诸中贵冒刍茭与为逋逃主者。时论壮之。”历官广东按察副使、湖广布政司参政,调山东布政司参政,又改河南左布政使。平师尚,诏以都御史巡抚其地,擢户部侍郎。志书载:“乙卯(1555)岁,山陕地震,陷没数百里,命守愚往祭河岳百神,掩骼赈存,积劳病卒。”赠左都御史,谥襄惠。
  林云同 1500—1577,字汝雨,号退斋,林墰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户部主事。方志载:“戊子(1528)奉命主试广西,榷税九江,羡金千余,檄府收之,竟不持一钱行。”迁礼部员外郎。“同考壬辰(1532)会试,出为浙江佥事、提学。外艰服除,补河南兵备,颖上提学,改兵备,以在浙伉直忤永嘉张相也。”
  后擢广东提学副使,“御史欲以射圃地为邑宦园林,坚持不可,御史不悦”。历迁浙江右布政使。“入觐,橐萧然。廷旌‘治行第一’,遂转左。时贵溪夏相属按使为脱一重辟,云同正色曰:‘官可去,此囚决不可出。’未几,夏相罢。”擢副都御史,督抚湖广。
  《闽大记》曰:“有属令以贿迁内台者,云同发其奸状,彼诬辨,严相子世蕃从中挤之,坐回籍。”隆庆改元(1567),起为刑部侍郎,转右都御史,掌南院事。“给事中石星等言事得罪,抗疏救之。”迁南京工部尚书。“刻意节省,以涝奏免江南庐州田课十之五。章五上乞休,允之。”万历(1573—1619)初,转南京刑部尚书。“再辞,不允。至复恳辞,赐乘传归。”年七十八卒。赠太子少保、谥端肃。著有《读书园集》。
  宋茂熙 莆田县人,官至广东布政司参议。
  陈继芳 一作陈懋芳,字立夫,莆田县人。“学通五经,为文多有理解,同辈咸推重之”。进士及第后,授金华知县。志书曰:“到官廉介,自持奸徒屏迹。甫七月,以病乞归养,家贫甘旨乏供乃设帐。嘉禾负笈从游者甚众,所著有《书经精解》。”
  吴翰 吴詠之孙,莆田县人。
  陈祥麟 字士仁,仙游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安东知县,改知麻城。以足疾乞为湖州教授,迁南刑曹。出知姚安。“杂夷獠,号难治。祥麟结恩义,民夷辑宁。”转知南安,以治最擢山东提学副使。志书载:“课校积劳,卒于官。”
  张文镐 仙游县人。
  50.嘉靖八年(1529)罗洪先榜7人
  郑絅 字子尚,号葵山,郑瓒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员外郎,擢高州知府,移知广州,历云南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右参议,迁湖广右布政使,升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兰陔诗话》曰:“公与兄于野并列卿贰,里人荣之。谦抑自持,不以门望骄人,待故交白首如新,诗亦清逸可爱。”
  郑大同 字皆吾,号于野,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擢吏科给事中,转都给事中,分校礼闱,历南京通政司通政,太仆、太常、大理寺卿,升刑部右侍郎,罢归。卒赠尚书。著有《居俟堂集》。
  《兰陔诗话》曰:“公居谏垣日,私舍与严分宜连墙,未尝投一刺。扬忠愍继盛又为公门下士,往来甚密,以此见恶分宜,留滞南都多年,始入为少司寇。会冢宰李默为赵文华诬奏击狱,公有意护之。分宜遂指为李党,罢归。家近宫墙,每出必入谒。卒之日,有人见公服茜袍拜庙门内,出度桥,忽不见。诗亦浑厚,似其为人。”
  魏一恭 字道宗,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温州推官。方志曰:“时张璁柄国,子弟多不法。一恭绳治之,遂不得肆。”转抚州同知、刑部员外郎。“数以论事忤堂官,谪判潮州,量移扬州,同知广西提学佥事,浙江按察副使,坐镇四明。时二十六年也。”
  《闽大记》载:“倭寇军兴,督府朱纨议城定海岛上。一恭奏记极言非便。朱按行海上,是首议者,一恭力排之。朱不怿而罢。又以寇功节其犒赏金帛,大忤意。乃中一恭以他事,劾之。御史裴绅言魏有盛名,所论刺恐不厌众心。朱遣疾骑间道追还劾章。”寻升江西参政、广东按察御使、山东右布政,转广西左布政使。不久卒于任上。
  林允宗 字希曾,号方渠,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乐清知县。“民有兄弟相讦者,故不为理,令退而思过,卒如初。台使者檄游雁荡,抗言邑疲,不能具供张,力止之。”擢刑部主事。志书载:“戚畹建昌侯张延龄系狱,允宗稍为持平,帝怒,谪太仓州同,寻转肇庆同知。”不久,复为刑部郎中,“谳粤宗人狱,有明允声”。出知衡州府。“值征苗召郡兵,先是,皆以罢民尝贼,允宗部良家子三千人往,刍粮器械悉备。苗平,全军归。”以母忧归,遂不复出。年九十三卒。
  林东海 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官至广东按察司佥事。方志曰:“居乡倡建文公书院,有四书经集解行世。”
  陈光华 字道蕴,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祁门知县,调溧水知县。“溧水学舍卑,圮于水。有玄妙观,地爽垲,拟迁观中真武像,百人舁之,不得前。光华为文告之,遂举。邑人称为神君。”擢南京户部郎中,迁云南知府。“黔国公沐朝辅卒,其妻阴取他人子为继。弟朝弼请于朝,旨下巡抚勘问,巡抚才光华,以属之。黔国妻赂万金,峻却之,以实闻。”
  升山东盐运使,转云南参政。“诏下云南铸钱,光华谓铸钱云南,必开九隆之铜,汰澜沧之金,将来穴蠹启衅,为一方害。当别购铜成之。吏部尚书李默为赵文华所倾,得罪。憾者指光华为默党,落职。”家贫,僦屋而居。
  黄谨容 字望之,莆田县人,官至黄州知府。
  51.嘉靖十一年(1532)林大钦榜11人
  林华 字廷弼,一字廷彬,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郎中。“坐累,谪六安州同,改判长沙”,擢镇江知府。《闽大记》载:“(林)华所历州郡,皆有实政。镇江有杀人者,富室也,数以贿缓狱事。(林)华立置于法。时宰夏言复以狱事为托,(林)华持不可。(夏)言嗾按吏,诬奏其激变,逮赴诏狱。镇江人士哭送者万计。(林)华至京,力辨得释,罢归。镇江人为立生祠。”
  雍澜 字斯道,号见川,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广东按察司佥事,广东布政司参议。
  郑汝舟 字宜济,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海知县。方志载:“立均平法,核豪右影射弊。邑有马参政,家人拷杀园丁,汝舟置之法。马毁之,两广总督陶谐亦憾汝舟无所馈献,竟论劾坐失职。霍韬为吏部侍郎,南海人也,知其邑政,为白之。”
  改应天教授,“诲迪多士,必约以矩矱,僚友有讲学者,汝舟曰:‘六经、《语》、《孟》熟读而躬行之,即学也,奚喋喋为?’”迁国子博士,转南京工部主事,擢湖广按察司佥事。
  志书载:“筑长堤以捍汉水,沔人赖之。守显陵阉廖斌者,纵皇庄人户侵夺齐民,汝舟与御史包节索庄户治之。斌诬奏汝舟枉死庄家,震惊陵寝,诏且下锦衣狱。锦衣使陆炳雅重汝舟,力为解,乃免。”升江西布政司参议,调湖广按察副使,卒于官。
  陈位 字若顺,陈懋源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四川按察司佥事。
  周瑞 莆田县人,官至大理寺评事。
  黄大廉 字洁甫,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进士及第后,授长州知
  县。“征徭立三品格,轻重惟均,豪猾积逋乾没者,一切置法。豪行金诸要津,倾大廉。大廉见巡按御史色不善,遂弃官归。”后起吉安教授,迁国子助教、大理寺副,升广东按察司佥事,补四川按察司佥事,转贵州左参议兼摄按察司、布政司事。
  民国《福建通志》记载:“黔人素不知学,大廉与讲经术,较文艺,士始向风。三殿工兴,诏采木贵阳,大廉务缩费以戢民。入贺万寿节,诸入贺者皆私谒严嵩,大廉惟朝房一见而已。六年不调,遂乞休归。夷、汉间父老出谷中百里,壶浆走送。先是,武选郎中张翀以劾嵩父子戍贵阳,大廉往问劳,且遗之金。翀曰:‘翀在此未厌嵩父子心,翀不足计,公独不为己谋乎?’大廉曰:‘季孙行父有言,见有礼于君者,爱之如孝子之于父母也。大廉恨不终事君矣,遑恤其他?’遂与翀泣别而去。其后,翀起为副都御史,巡抚南赣,遣人访大廉,久殁矣,为恤其孤。”
  宋天民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潮阳知县,“诚实抚字,潮志称之”。官终户部郎中。
  黄献可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礼部主事。
  姚虞 字宗舜,号泽山,姚鸣鸾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御史、淮安知府。著有《岭海与国》、《焚余诗集》。《兰陔诗话》:“泽山悯郧、襄、河南流民之苦,为图十二以闻。人比之郑介夫。遗集不传,从《罗浮山志》录得二律。”
  黄德纯 字敬修,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广昌知县,“临事果断,邑志称之”。官终浙江按察司佥事。
  方召南 字文化,方征之孙,莆田县人。方志曰:“孝友端方,精经术。”
  52.嘉靖十四年(1535)韩应龙榜9人
  康太和 字元中,号砺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庶吉士,升编修。“同考辛丑会试,进侍讲,与修《大明会典》,主试顺天。”历春坊谕德、侍讲学士、南京礼部侍郎。“东南军兴,上安攘四事”。擢南京工部尚书。方志载:“癸亥被谗,累疏乞骸骨。会莆有兵事,寓携李三年乃归。”年八十卒。著有《砺峰集》、《万历兴化府志》。
  《兰陔诗话》:“砺峰在翰苑二十年,闭户著书,屏迹权门,人讥其拙。作《拙宦对》以述志。与关中王槐野齐名,人称康王。致仕时,值莆中倭乱,寓嘉禾四年始归。其诗有‘白发多情催我老,青山无地是吾家’,‘庭堆白骨人踪少,鬼哭荒村日色昏’,‘燕子不知旧垒破,呢喃犹向故园归’,皆凄婉可诵。”
  郑质夫 莆田县人,官至石阡知府。
  黄廷用 1499—1566,字汝行,号少村,晚号四素居士,莆田县人。历官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升太子洗马。志书载:“嘉靖二十八年(1549)以修撰为应天乡试副考官,迁工《志》作‘户’。”官终户部右侍郎。著有《少村漫稿》。
  郑芸 字士馨,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松阳知县,“精敏有声,部使者疏其才,移上虞。首浚沙河,通商舶,苏邮传,复上妃、白马、夏盖三湖,即以湖岁入鱼虾钱倡筑上虞城。后(嘉靖)十五年(1536),倭寇浙东,独上虞城坚,免锋镝,民追祀之”。升监察御史。
  民国《福建通志》载:“疏议漕务,请定大臣品物,及奉常牲直。继巡视居庸关,疏修外堡防间道,并上《三边图序》,得谕旨。是时,严嵩及子世蕃初有宠,(郑)芸与同县御史陈策并疏(严)嵩怙宠不道,且言:‘(严)嵩宅乃郭勋私人孙沄所居,沄籍没,嵩第应在籍中。’帝怒,夺(郑)芸、(陈)策俸一级,而嵩将甘心芸。御史叶经者,先亦攻嵩,会经按山东,监乡试,上贡士籍。嵩摘其文字,诬为讪谤,坐经死,遂以芸代。芸慷慨任事,嵩侦其过,无所得。”后寻按广东,取道省觐,卒于家。“贫无以敛,巡按御史赵应祥赙之。”
  杨万程 莆田县人,官至台州知府。
  陈策 字时偕,陈绮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九江推官,迁为监察御史,“寻按广东,以劾严嵩”,出知台州,旋落职。
  黄文炳 字以约,莆田县人。历官南京户部主事、郎中,江西布政司参议。
  郑富 莆田县人。“乡试第二人”,官至潮州知府。
  陈云衢 字邦英,陈岳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53.嘉靖十七年(1538)茅瓒榜14人
  方国佐 莆田县人。
  林懋植 莆田县人。
  周鲲 字少鱼,号章岩,周俅之孙,周宣之子,莆田县人。与叔周宁同登进士,官至江西按察副使。著有《章岩藏稿》。
  《兰陔诗话》:“章岩以辩冤狱,忤权贵。罢归,隐章林山中,澣衣箨冠,从两奚童,策蹇卫憋躠道路中,望之不知为贵人。精染翰。片纸寸缥,人争珍之。”
  黄懋官 字君辩,号森原,黄希濩之子,莆田县人。历官礼部主事,吏部主事,文选郎中,太仆卿,顺天府尹,南京户部侍郎。“死于兵变。”林懋扬云:“诰尝居公督粮署,见日以薄书为事,察察毫末。因言:‘大臣持重,不应如此。’公曰:‘非乐为此也。今仓庾且乏,脱巾之变,谁其当之?’而公卒以此遇害,若有以逆知之者。诗亦有意致,惜不得览其全稿耳。”
  俞维屏 字树德,号孚斋,俞应辰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刑部主事。“时严嵩当国,维屏绝不与通。有所属,坚持不可。坐谪。嵩败,补原官。”历郎中,出为浙江按察司佥事,擢河南布政司参议。方志载:“筑长堤障河,民永赖之。宗室侵夺民田,民无所控诉,维屏叹曰:‘穷通有命,吾岂惜一官,不使民隐上闻乎?’即具白抚、按,奏请还民。”
  迁广东副使。“值峒寇攻陷州郡,维屏会师合剿,绝其粮道。贼大困,愿抚。维屏单骑按其营垒,贼党解散。中官王守忠捕翡翠海滨,大为民害,维屏绳以法。守忠怒,诬奏落职。”后迁贵州布政司参政,升贵州右布政使,卒于任上。
  彭希贤 莆田县人,官至兵部郎中。
  陈叙 字邦礼,号淇塘,陈岳之孙,莆田县人。历官兵部主事,车驾司郎中守潮州、潮州同知。年八十余卒。
  林万潮 1510—1547,字养晦,号石楼,又号石门山人,林垠之孙,林富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宁波推官、赣州推官。著有《赣州集》。
  林应箕 字辉南,号石海,林仕风之子,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京畿道御史,巡抚云南,湖广参议,两淮运判,宁国同知。著有《百一诗稿》。
  方志载:“建沾益、大姚二学,祛杂夷陋俗,浚诸水利,民用沃饶。复按浙江,会台州倭寇大至。应箕阅丁壮,授兵登陴,檄旁郡兵赴援,阅月倭遁,追斩无算。疏陈御倭事宜及战守数十策,请复巡抚重镇,筑沿海诸邑之无城者。俱报可。后倭寇复至,瓯东列城屹立不为患。迁京畿道,时道士陶仲文以长生术得幸宫中,斋醮无虚日,采芝采香使四出,香蜡派买动盈数十万。应箕疏诛仲文,以谢天下。帝怒,诏杖四十,仍供职。会长星示变,为赵文华等所中,坐谪六安州判。浚复安湖,东坡、查陵、龙阳诸塘数十区,州人立祠以祀。”
  黄洪毗 字协恭,号翠岩,黄肯堂之子,莆田县人。历官监察御史、巡按陕西,河南布政司右参议。著有《瞻云集》。
  周宁 字彦静,莆田县人,官至丹阳知县。著有《白泉集》。
  张秉壶 字国镇,莆田县人。历官上海知县,户部给事中,吏科给事中,尚宝司卿,大宝寺少卿。“以忤严嵩罢归。”
  杨皆 杨瓒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四川按察司佥事。
  陈应魁 字孚元,号梅山,陈钟之孙,莆田县人。历官工部员外郎,浙江按察副使。《兰陔诗话》:“梅山草角登第,摄嘉湖兵备日,大破倭寇,获甲首三千。以忤赵文华,罢归。”著有《梅山诗稿》。
  54.嘉靖二十年(1541)沈坤榜7人
  黄应策 字君用,黄章之子,莆田县人,官至金华推官。
  林议 字邦直,号小溪,莆田县人,官至赣榆知县。
  李仰止 莆田县人,官至绍兴推官。
  李长盛 字宗裕,李孚先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历官沔阳知州、博罗知县。
  方大乐 字宪夔,莆田县人,官至浔州知府。方志曰:“爱民惜费,浔人德之,祀名宦。”
  张英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监察御史、巡按河南。方志载:“时徽王冯宠恣睢小民重足,(张)英廉其用事者数人绳以法,长史闻风皆奉,约束惟谨。”官终贵州布政司参政,母老致仕。
  龚云从 字时际,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员外郎。
  55.嘉靖二十三年(1544)秦鸣雷榜5人
  余一鹏 余瓒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广州按察司佥事。
  李宜春 莆田县人,官至颍州同知。
  丘秉文 字鸣周,号州峰,丘山之孙,丘茂拥之子,莆田县人。历官永嘉知县,长兴知县,刑部主事,光禄寺丞。《兰陔诗话》:“州峰在刑曹时,杨椒山以劾严嵩系狱,(严)嵩谕西曹郎折辱之,争希指求媚。州峰独时具橐饘于杨。遇杨病,辄佯为己病,合药与之。后为严世蕃所劾,罢归,日以吟咏为乐。”著有《州峰集》。
  陈甘雨 莆田县人,官至德安知府。
  
  傅卿 莆田县人,官至广东按察司佥事。
  
  56.嘉靖二十六年(1547)李春芳榜6人
  高超 高通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浙江按察副使。
  宋曰仁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郑东白 字叔晓,号少棠,郑弼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广东按察司佥事。方志曰:“居家孝友,有诗名。”
  陈言 字宜昌,号石溪,莆田县人。官终南京刑部郎中,以子陈经邦赠吏部左侍郎。《柳湄诗传》:“(陈)言不喜矫饰,大吏索贿不得,乞改教职,得湖州,迁国子博士,转礼部主事。太宰李默被谗死,(陈)言坐乡故,谪郴州同知,移守泰州,拜南京刑部员外,晋郎中,无何,免归。著《尚书讲义》、《石溪俪语》。”还著有《怡老堂稿》。
  丘预达 莆田县人。历官刑科都给事中,贵州布政使。
  朱文汉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科给事中。
  57.嘉靖二十九年(1550)唐汝楫榜9人
  林烶章 字继晖,林应标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工部虞衡司主事,迁工部员外郎,转刑部员外郎,晋刑部郎中,改贵州按察副使。志书载:“备兵威靖,十七司土酋薛绍荣辈久构兵逋赋。烶章至,约身率下,诸酋稍稍受要束,赋亦浸复。尝以平邛水逆苗、讨白泥司叛酋功,两拜帑金之赐。普安州判胡士功以墨败,巡按下烶章按治,而巡抚赵某以姻好故为周旋,烶章不应,巡抚疏论,候勘归。御史蔡廷臣按部至,疏白其事,起云南参政,擢贵州按察使。牙州之役,当事急首功,烶章悉召诸护军,为称引古名将事,诫妄杀,贼平。”
  累迁云南右布政、广东左布政。“至官逾月,裁冗费,议役法。寻以察典调,人骇惜之。烶章简质寡言,权门要津,远之若浼。生平操履,酷似其父云。”
  黄士观 字国光,黄洙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一人(解元)”,官至礼部郎中。
  郭应聘 1520—1586,字君宾,号华溪,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升郎中,擢南宁知府,迁威茂兵备副使,转广东布政司参政。“从提督吴桂芳平李亚元,别击贼首张韶南、黄仕良等。”迁广西按察使,历广西左、右布政使。
  正茂迁总督,遂擢应聘右副都御史代之。“府江瑶反。府江上起阳朔、下达昭平,亘三百余里。诸瑶夹江居,怙险剽劫。成化、正德(1465—1521)间,都御史韩雍、陈金讨平之,至是攻围荔浦、永安,劫知州杨惟执、指挥胡翰。事闻,大学士张居正奏假便宜,寓书应聘曰:‘炎荒瘴疠区,役数万众,不宜淹留,速破其巢,则余贼破胆。’应聘集土、汉兵六万,令总兵官李锡进讨。”
  《明史》载:“怀远,古牂牁,地界湖贵靖、黎诸州,环郭皆瑶,编氓处其外。嘉靖(1522—1566)中,征之不克,知县寄居府城,遥示羁縻而已。古田既复,瑶慑兵威,愿服属,希武始入其地。议筑城,董作过峻,瑶遂乱,希武见杀。及是,师出无功。应聘益调诸路兵,镇抚白杲、黄土、大梅、青淇侗、僮,以孤贼势,而锡与诸将连破贼,斩其魁,怀远乃下。事皆具锡传。初议行师,锡以阳朔金宝岭贼近,欲先灭之。应聘曰:‘君第往,吾自有处。’锡行数日,应聘与按察使吴一介出不意袭杀其魁。比怀远克复,阳朔亦定,乃分遣诸将门崇文、杨照、亦孔昭等讨洛容、上油、边山。五叛瑶悉平。”神宗大悦,进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
  万历二年(1574),召为户部右侍郎,改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仍抚广西。进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逾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以吴文华代。顷之,就拜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万历十四年卒,年六十七。赠太子少保,谥襄靖。著有《西南纪事》等。
  柯本 字正之,号龙山,柯维罴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浙江按察司佥事。
  翁梦鲤 字希登,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金华知县,擢户部主事。方志载:“榷浒墅关,时倭寇蹂躏吴会,商旅往来益稀,请蠲岁额,不从。时论韪之。事竣,转饷之边,以过家逾限,谪倅潮州。潮方受倭祸而守适缺,梦鲤至,则摄其事,鮀浦、南湾、三河之战,皆身先士卒,前后斩馘七百有奇,陷水死者以千计,倭旋遁。而广寇张琏等乘间窃发,执县令欲甘心焉,梦鲤指授方略,或擒或散,竟舁令以归。”
  移守开州,比行,复解程乡之围而去,“入开未几,惠、潮之倭踵至,乃移梦鲤丞惠州”。又摄潮州,与总兵俞大猷会剿于可塘,与参将汤克宽、王诏夹击于九龙山,擒斩无算。
  志书曰:“会兴宁、柘林间啸聚甚众,吴平、林乾两巨盗出没海岛中,势仍棘手,南赣抚臣疏请自岭以东特设海防佥事,以梦鲤任之。于是平河源,服五峒、大星港、擔竿州。所在奏捷,威名大震,而梦鲤以军旅劳瘁,卒于官,粤人惜焉。”著有《谪居稿》、《户部稿》、《拙庵管见》。
  黄谦 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官至刑科给事中。
  林兆金 字懋南,号鹤山,林富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方攸跻 字君敬,号篆石,方良节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顺德知县。“清慎爱民,岁饥,劝赈有法,榄江盗起计获之,人为立碑。”迁南京户部主事。方志载:“以侍郎黄懋官事,坐免归,阖户著书,不与外事。”“长于诗,有陈岩草堂诗集。”
  昌应时 字廷佑,号凤岗,莆田县人,官至临江知府。方志赞曰:“博学能文,尝选莆阳明诗,曰郊居诗钞,力持正宗。”
  58.嘉靖三十二年(1553)陈谨榜8人
  方万有 字如初,号奎山,方临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迁工科给事中。志书曰:“以事谪休宁县丞。”官终礼部主事。著有《颐卷藏稿》。
  黄休泰 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官至潮阳知县。志书载:“清慎周详,以佥壬谤去,士民惜之。”
  郑茂 字士元,号壶阳,郑玉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海盐知县,“御倭数有功”,擢兵科给事中,万历(1573—1620)初,迁河南按察使。著有《咫元诗集》。
  陈志 字思尚,陈叙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擢监察御史。“庵南畿以北四郡,时倭寇入陷,武备久疏,(陈)志以凤阳为祖陵寝所在,而淮阳则漕咸都会,乃督师走泗上,逼贼垒而陈,境内以宁。疏发帑金万余,两市粟麦数万石,以赈淮阳,饥民已按江右。”升大理寺丞。方志载:“晋少卿无何拜佥都御史,巡抚勋阳与南赣抚臣有隙,遂中蜚语罢归。(陈)志自释褐至开府,仅及一纪,家居三十余年卒。”
  李寅 实莆田县人,官至两淮运使者。
  萧奇勋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浮梁知县,“修学作士,成就者众,他若葺城郭,均力役,却例钱,皆善政也”。官终户部员外郎。吴元玉 初名吴非玉,吴大田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员外郎。
  方攸绩 字君谦,方良永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山东布政使。
  59.嘉靖三十五年(1556)诸大绶榜2人
  戴科 字朝宾,戴廷璋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广州知府。
  林润 1530—1569,字若雨,号念堂,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临川知县。“尝以摄事至南丰,盗贼猝起。在围城中,划守御便宜。寇退,丰人颂之。”擢南京监察御史。《明史》载:“严世蕃置酒召(林)润。(林)润谈辨风生,世蕃心惮之。既罢,属客谓之曰:‘严侍郎谢君,无刺当世事。’(林)润到官,首论祭酒沈坤擅杀人,置之理。已,劾副都御史鄢懋卿五罪,严嵩庇之,不问。伊王典楧不道,数遭论列不悛,(林)润复纠之。典楧累奏辨,诋(林)润挟私。部科交章论王抗朝命,胁言官。世蕃纳其贿,下诏责让而已。(林)润因言宗室繁衍,岁禄不继,请亟议变通。帝为下所司集议。”
  寻擢南京通政司参议,历太常寺少卿。隆庆元年(1567)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属吏慑其威名,咸震慄。(林)润至,则持宽平,多惠政,吏民皆悦服。”隆庆三年卒于任上,年四十。“(林)润乡郡兴化陷倭,特疏请蠲复三年,发帑金振恤。乡人德之。丧归,遮道四十里,为位祭哭凡三日。”
  史家论曰:“世宗非庸懦主也。嵩相二十余年,贪裛盈贯。言者踵至,斥逐罪死,甘之若饴,而不能得君心之一悟。唐德宗言:‘人谓卢杞奸邪,朕殊不觉。’各贤其臣,若蹈一辙,可胜叹哉!世蕃之诛,发于邹应龙,成于林润。二人之忠,非过于杨继盛,其言之切直,非过于沈炼、徐学诗等,而大憝由之授首。盖恶积灭身,而邹、林之弹击适会其时欤!”
  60.嘉靖三十八年(1559)丁士美榜8人
  林澄源 字仲清,莆田县人。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贵州布政司参议,贵州按察副使,贵州布政司参政,广西按察使,四川右布政使。林奇迪 莆田县人。“文词藻稚”,官至户部郎中。
  林灿章 林应标之子,莆田县人。“居家孝友,恬素自安”。
  林应节 莆田县人,官至广西布政司参政。游日章字学絅,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临川知县。“政尚宽厚,而独严于豪右。值流寇至,开城纳民,并力守御,贼遁去。”擢刑部主事,升郎中。
  万历(1573—1620)初,迁廉州知府。“廉俗婚姻以槟榔为定,中有悔者,乃教之作聘书,依古礼。监司每毙民杖下,长吏不敢言,日章独争之,多所存活。又蠲俸造永济桥,郡人利之。”及卒,贫甚,民助之归丧。著有《骈语雕龙》等。
  陈思忠 莆田县人。历官鄱阳知县、雷州知府。
  彭文质 字在份,彭大治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揭阳知县,升户部主事、员外郎,擢监通州厂,“操守皭然”,出守桂林,“剔积蠹,抑强宗,郡无留狱,治行为两粤冠,即地副使”。官终广西布政司参政。
  陈云桂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61.嘉靖四十一年(1562)徐时行榜2人
  王宜 王绢之子,莆田县人,官至礼部员外郎。方志曰:“居乡安静,足不及公门。”
  叶士宾 字尚宾,叶珩之子,莆田县人。嘉靖四十一年会试第五人,官至户部郎中。
  62.嘉靖四十四年(1565)范应期榜3人
  陈经邦 1537—1616,字公望,号肃庵,陈言之子,莆田县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会试第二人,授翰林院庶吉士,升翰林院编修,“时神宗在东宫,选宫僚,经邦为讲读官。及登大宝日,执经侍左右,每进讲,明白恳切,音吐洪亮,上时改容听之,赐赉甚渥,尝命咏御前笔墨砚剑,立就词四关,又应制诸诗赋,皆称旨,上大悦,御书‘责难陈善’四大字赐之。时上方冲年,向学优礼儒臣,游情笔札。而经邦仪度庄雅,进退雍容,几在经帏,莫不属目。上常呼曰‘白面书生’而不名。”
  转谕德掌坊事,进侍讲学士,掌院事,擢礼部侍郎加太子宾客,转吏部侍郎,改掌詹事府。万历十一年(1583),转礼部尚书兼学士。“经邦自为史官至正卿,皆直讲,未尝辍。既典春曹,所条皆有关典礼前,此张居正为相,操切庠序,多所降黜,督学诸臣承风以刻廉为能,经邦疏言:‘明经贡举乃国家盛典,学棱人才所自出,宜稍宽假,以作兴士类,诸非令甲而创新例,过为绳督者,皆一遵其旧。’上报可。”
  不久,寿宫役兴,辅臣与言路议异,经邦奉命覆视,不尽如辅臣指。嗾言路攻之,遂再疏乞归,时年尚未五十也,家居三十年。“每铨宰阁臣缺,廷议辄推经邦,上亦劳念,时问先生无恙,而柄国者尼之,卒不得用。”赠太子太保,赐祭葬。
  陈诰 莆田县人,官至云南布政司参政。
  唐维城 字邦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工部主事。“主仪真税课,寻榷芜关关课。多奇羡,号为利薮。维城规度定税,而以所征解属邑。令己秋毫无所染。历郎中。”
  隆庆五年(1571),出知青州府。“政务宽大,询百姓疾苦,躬拊循之。平反冤狱,以数百计。会有诏开胶莱河,维城以为工大,难遽就,令百姓弃耕桑,执畚挶,徒劳费无益,力陈其不可。郡故不养马,有议当养马如济南。维城抗言:‘青州边海,斥卤无所供牧,且济南以赋轻,故养马。青州以不养马,故赋重。今复益之,是重困也。’事皆得寝。郡税三十余万,征收吏或稍为低昂。维城请准轻重为权衡,置柜府庭,令民自兑而输之,胥吏不得近。抚按善其法,檄州郡著为令。时议以催科课吏殿最。维城赋不中程,停勒常转。无何病,郡人走望祈祷者,如急父母”。卒,士民为治丧。及归葬,夹道哭声不绝。
  63,隆庆二年(1568)罗万化榜6人
  叶九金 字廷相,叶衍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江西佥事。
  方沆 字子及,号㲽庵,方良节之孙,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进士及第后,授全州知府,“以循良著声,以转饷古田功赐镪”。历南京户、刑二部郎中,“谪安宁,提举清理盐币,商民感戴之”。
  万历(1573—1620)中,任云南按察佥事、领提学道,“滇故荒陋,沆以宗匠秉文衡,士斐然乡风,中谗罢归”。迁宁州知州,修复濂溪书院及黄庭坚祠,辑州志。迁湖广佥事,致仕归。著有《猗兰堂集》等。
  郑迁 莆田县人,官至同州知府。
  林敬冕 莆田县人,官至南阳知府。“坦易慈祥,不务矫饰。”
  程拱宸 字仲星,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镇江府推官,擢户部主
  事,迁员外郎、郎中。万历八年(1580),出为江西副使,“备兵徽宁六郡地,江矿二防,严为约束,创筑所属数邑城”。万历十一年(1583),升云南按察使,历广西、广东布政使。秩满,擢应天府尹。“上循职掌陈末议四事,皆报可,独革力差一事与南部龃龉,而部覆谓一体催役,南北亡分府臣议是也。逾年,陟南京通政使,南都宋牒由通政司达法司,拱宸如例具讥。事大者移始法司,余悉罢遣之。于是讼日简法司,以赎锾无所得,哗不能平南台,因疏列其事,方得奉旨量移,而拱宸归矣。家居独坐一室,罕与人接分,守徐即登构明宗书院,拱宸入租百石供讲诵,又置田二百石以赡族人之贫者。”年七十卒。
  陈祖尧 莆田县人,官至云南按察副使。
  64.万历二年(1574)孙继皋榜11人
  周希贤 莆田县人,官至云南按察副使。方志赞曰:“天性坦易,乡党称之。”
  许一星 莆田县人,官至琼州知府。
  陈瑛 字廷玉,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京户部主事。“榷舟淮阳,多所厘革,当事以谙河渠。荐改工部虞衡司主事,督造清江漕艘,悉以旧版佐筑河,又裒新版之羡者,佐成高家堰河漕,诸大臣交重之。”以塞郑口功,迁员外郎。“诏以都水郎中董中河事。因开梁山新河,经羊山至右洪十有二里,开境山故河,以助梁流,费仅以万四千缗,省水衡钱无算,升俸一级。”
  满九载,擢山东参政,督漕运,晋广东按察使,“治兵广州,已而河复决睢、邳间,遂召还为徐淮兵河道,与司空潘季驯按行千里从负薪之役,凡筑新旧大堤及横固月堤长十三万六千丈有奇,濬故所开境山之河,南北为丈二百二十有六,塞决口三,砌滚水壩四,大壩二十有二见,宸断大工录及河防一览中”。擢右布政使。以父忧归,卒。
  方家评价:“(陈)瑛平生孝友,与人交坦,易无他肠,仕绩皆。河上、河壖之民至今祀之。”
  李多见 字子行,莆田县人。万历二年(1574)会试第五人,由户部主事进吏部郎中,出为浙江参政,谪太平府通判,擢礼部郎中。
  二十五年(1597),出知松江府。“绳右族以法,惠爱穷黎若不及。士以文艺谒者,接见无早暮。甫三月,以前任事中考功法,士民累石塞诸城门,集众诣阙请留。兵备副使江铎闻之,以为民且有变,率兵至郡,罪首事诸生彭汝让等。多见亦遂行,赋《棠溪吟》以见志。曰:‘少小事姑嫜,懒拙强撑持。夫子见斥逐,大义当乖离。奈此乳下儿,号泣牵我衣。儿心既惨切,母心亦伤悲。母出与庙绝,儿行欲告谁?阿爷千人杰,后母称贤慈。儿慎加餐饭,母子长相依。弃置汝中野,我行心自知。驱车难复顾,恻恻中心凄。’读者益为悲惋。时尚书陆树声致仕里居,未尝入公府,独为多见造门,又置酒出饯。”
  后转琼州知府。方志载:“值黎马矢作乱,多见募义兵亲诣督战,戒众止擒首恶,毋妄杀。竟擒马矢。凯旋后,请于水会所设官兵守御。寻以母老,乞休归。惟图书数箧,渡海检沉香即焚之。郡人为建‘毁香亭’,又立祠祀之。”
  曾梦鳌 莆田县人,官至宁海知县。
  林鸣盛 莆田县人,官至彰德知府。
  林兆珂 字孟鸣,林富之孙,莆田县人。“嘉靖壬戌(1562),倭陷郡城,与兄兆瓒俱被絷,倭刃磨兄颈,兆珂以身翼蔽,倭义释之。”进士及第后,授蒙城知县,改仪封教授,升国子监助教,转博士监丞,升刑部主事、员外郎中,历官廉州、衡州、安庆太守。著有《毛诗多识编》、《司寇注律例》。
  宋万业 一作宋万叶,字启绍,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黄州推官。“父卒,当事特为奏请,许奔丧归,为人后者,得给假治所生丧,自万叶始。”服阕,补汉阳府推官,迁大理评事,出为南安知府。“方正详慎,清郡中虚粮,苏民积困,民德之,立祠以祀。”迁云南按察副使。“值藩、臬乏人,兼摄数道,夷民安堵。”寻告归,年八十卒。
  林民止 字敬夫,林允宗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宁国知府。志书曰:“工诗文,有哀莫子集。”
  陈绅 莆田县人,官至吉安推官。
  陈一鲂 莆田县人,官至淮安同知。志书评:“居家孝友。”
  65.万历五年(1577)沈懋学榜5人
  唐守钦 莆田县人,官至山东布政司参政。
  林休征 莆田县人。历官翰林院庶吉士,河南道御史。“吴兑拜兵部尚书,御史魏允征劾(吴)兑历附高拱、张居正,且馈冯保金。给事中王继光亦言(吴)兑受将吏馈遗。(吴)兑上疏自理,言:‘臣咎积一身,未尝偾疆场之事。’休征论:‘兄岁以金缯媚北部,将佐皆以贿多寡为迁调,尚得谓不偾事乎?’帝乃令(吴)兑去。”
  谢应典 莆田县人,官至国子监助教。
  陈扬善 莆田县人,官至南京湖广道御史。
  黄袞 字补甫,黄应策之孙,莆田县人,官至国子监助教。方志曰:“有才有守,未竟所施。”
  66.万历八年(1580)张懋修榜4人
  林民悦 字益夫,林允宗之子,林民止之弟,莆田县人,官至云南按察副使。
  吴献台 莆田县人,官至顺天知府。著有《绿萝轩集》。
  游应龙 莆田县人,官至凤城知县,“行取未赴卒”。
  林廷升 字彦宾,林汝永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升户部主事,“督饷小滩,亲历水次,宿蠹一清”。历员外郎,雷州知府。“擒巨寇郑绍龙等数十人,贼党解散。飓风坏海岸,筑长堤卫田万顷。”迁广西按察副使。“岑溪瑶乱,督府檄守苍梧,调兵督战,斩获千余人。捷闻,进三品俸。”年七十七卒。
  67.万历十一年(1583)朱国祚榜5人
  方万策 字元中,莆田县人。历官云南道监察御史,广东布政司参议。方志赞曰:“立朝鲠直,居家俭朴。”
  陈其志 字公衡,莆田县人,授永嘉知县。丁外难,起补奉化,调长洲,升南京户部主事,改礼部员外郎。丁内艰,起补礼部郎中。
  柯茂竹 字尧叟,号绳希,柯维骐之孙,莆田县人,官至海阳知县。著有《柯论》、《柯亭诗文初藁》。
  林道楠 1555—1607,字廷任,号柱宇,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进贤知县。“强直端谨,蒿目为民,岁饥发粟,乘小艇徧历躬穷乡,计口赈给,夜则以舟就茇,不入民舍。张江陵为相,行丈田法,道楠躬自履亩,分则定赋,虽贵势不少徇,人尤德之。”
  擢按察御史,历按应天、陕西、广西等处。“按陕时,侍郎某以亲郡守嘱,守墨甚,道楠劾之,落职,侍郎衔之外推不荐。寻奉命刷卷,京畿已视两官工程节省无节,工竣赐白金文绮。”升太仆寺少卿。
  方志曰:“道楠居台十八年,诸晚资者皆前徙,泊然不以介意,遇事侃侃无所避,如论太监张鲸,论司马石星主封事,捄御史曹学程皆其大者也,持斧所至,风裁凛然,未尝受属吏一金,京邸扄钥,即寻常交际,亦竣却之。丙午(1606),以回卿册封诸藩,抵家病作犹强起就道,卒于德州。诸子甚贫,海内无不重其清素。”
  黄腾春 字序宾,莆田县人。进上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迁司正,晋户部郎中,出知德安府,“郡有大狱,更数守不能决,腾春一讯即伏辜。当事者以为请,腾春坚持之,郡人叹服。然竟以此忤当事。”调高州。母忧,服阕,卒家居。方志载:“族人有从盗者,腾春召诫谕之,且与之资,遂化于善。”
  68.万历十四年(1586)唐文献榜5人
  郑瑞星 1547—1606,字廷奎,仙游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信阳知州。“有巨室以狱求解,不从。忤当道,改调崖州。峒同蛮久为民患,瑞星恩威并用,咸归化。”迁刑部员外郎,“祭酒范应期被祸死,妻击登闻鼓诉冤,瑞星力为代白,朝论韪之”。转郎中,“三殿灾,瑞星按群珰以法,群珰交挤之”。左迁赣州通判。“赣关税为大珰所攘,瑞星奏请归郡。商舶数患盗劫,瑞星擒贼首陈注华等杀之,自是行旅无虞。”以终养归。
  吴洪绩 莆田县人,官至沔阳知府。
  曾光鲁 莆田县人,官至广东按察副使,著有《寓拙稿》。
  萧奇烋 莆田县人,官至湘潭知县。
  林玑 字元仲,莆田县人。历官衢州知府,户部郎中。
  69.万历十七年(1589)焦竑榜2人
  林尧俞 1558—1626,字咨伯,号兼宇,林焲章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翰林院检讨。“在翰林,潜心大业。”转谕德,兼侍讲,迁南京国子监祭酒。
  天启(1621—1627)初,起礼部左侍郎,管祭酒事,疏辞不允。三年,擢礼部尚书。“朝鲜废其主珲而立其侄琮,尧俞言:‘朝鲜废立之事,内外诸臣有谓宜声罪致讨者;有谓勿遽讨,且受方贡,核颠末者。或谓当责以大义,察舆情之向背者;或谓当令倧讨敌自洗者。众论或有可采。其谓珲实悖德,倧讨叛臣,以赤心奉朝廷者,惟毛文龙一人耳。陛下奉天讨逆,扶植纲常,此正法也。毋亦念彼素恭顺,迥异诸夷,则更遣贞士信臣会同文龙再四询访。勘辨既明,乃请圣断。’报可。”
  寻加太子少保。“时选阉增额逾制,尧俞力争,引祖制,疏言:‘愿垂履霜之戒,毋启旁落之端。嬖惟供乎使令,继述允成乎大孝。’群珰并嗛之。初,魏忠贤治第,求尧俞书匾,弗应,忠贤遂矫诏命书,尧俞大书‘畏天堂’三字,题曰‘礼部尚书某奉旨书’。及奉旨会同选阉,忠贤欲沿故事上坐,尧俞预戒胥吏席两柱间,虚其中。忠贤至,色愠,尧俞徐曰:‘公等原由本部选进,安可一旦跻躐?’忠贤气沮,乃均席罢去。怀冲太子之诞,忠贤与客氏谋诡秘,几危母后,尧俞呼中涓,晓以古今顺逆报应,中宫始安。忠贤矫诏议封李选侍,尧俞疏争,不听,竟封选侍为康妃。既而党祸渐起。”
  五年(1625),屡疏乞休,帝曰:“长尚书乃欲归耶?”以尧俞颀而长也,赐之蟒玉,加太子太保致仕。逾年卒,赠少保,谥文简。著有《溪堂诗文集》。
  方志载:“尧俞习昭代典章,凡郊祀、幸学殿、陵寝、册号、选婚、实录、贡举及宗藩、四夷封贡诸大典,绎旧创新,皆出其手,厘然明备。常从郊天,熹宗步甚迅,尧俞行迟不能及,帝屡回顾,命群珰?让路。其眷遇如此。”
  戴士衡 ?—1617,字章尹,戴洪谟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新建知县,擢吏科给事中。《明史》载:“蓟州总兵官王保滥杀南兵,士衡极论其罪。已,请亟补言官,劾石星误国大罪五。山东税使陈增请假便宜得举刺将吏,淮、扬鲁保亦请节制有司,士衡力争。仁圣太后梓宫发引,帝不亲送,士衡言:‘母子至情,送死大事,奈何于内庭数武地,靳一举足劳。今山陵竣事,愿陛下扶杖出迎神主,庶少慰圣母之灵,答臣民之望。’锦衣千户郑一麟奏开昌平银矿。士衡以地逼天寿山,抗疏争。皆
  不报。”
  万历二十五年(1597)正月,极陈天下大计,言:“方今事势不可知者三:天意也,人心也,气运也。大可虑者五:纪纲废弛也,戎狄侵陵也,根本动摇也,武备疏略也,府藏殚竭也。其切要而当亟正者一,则君心也。陛下高拱九重,目不睹师保之容,耳不闻丞弼之议,美丽当前,燕惰自佚,即欲殚聪明以计安社稷,其道无由。诚宜时御便殿,召执政大臣讲求化理,则心清欲寡,政事自修。”亦不报。
  先是,士衡再劾坤,谓潜进《闺范图说》,结纳宫闱,因请举册立、冠婚诸礼。帝不悦。至是有跋《闺范》后者,名曰《忧危竑议》,诬坤与贵妃从父郑承恩、户部侍郎张养蒙、山西巡抚魏允贞、吏科给事中程绍、吏部员外郎邓光祚及道亨、所知等同盟结纳,羽翼贵妃子。承恩大惧。以坤、道亨、所知故与士衡有隙,而全椒知县樊玉衡方上疏言国本,指斥贵妃,遂妄指士衡实为之,玉衡与其谋。帝震怒,贵妃复泣诉不已,夜半传旨逮下诏狱拷讯。比明,命永戍士衡廉州、玉衡雷州。御史赵之翰复言:“是书非出一人,主谋者张位,奉行者士衡,同谋者右都御史徐作、礼部侍郎刘楚先、国子祭酒刘应秋、故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也。诸臣皆位心腹爪牙,宜并斥。”帝入其言,下之部院。时张位已落职闲住,署事侍郎裴应章、副都御史郭惟贤力为徐作等解,不听。夺刘楚先、徐作官,出刘应秋于外,杨廷兰、万建昆谪边方,裴应章等复论救。帝不悦,斥张位为民。
  士衡等再更赦,皆不原。巡按御史田生金请脱其戍籍,释玉衡生还,帝不许。四十五年(1617),士衡卒于戍所。天启(1621—1627)中,赠太仆少卿。
  70.万历二十年(1592)翁正春榜1人
  卢廷选 字铉卿,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知沧州。“时方经略朝鲜,大军出于沧,供亿绎骚,廷选驭应有方,无敢哗者。巨珰挟税柄,凌轹州县,廷选从容语以民艰,珰惭沮去。”
  历工部郎中,出知南昌府。“于府治东湖重造内外闸,增筑堤岸五百丈,以杜侵占。筑章江堤、周公堤,以复前规。又于丰城仙坛垱增建石埽,并条善后八议。”就迁江西右参政。
  方志载:“时议减宗禄,廷选请以各宗折额,均惠于待封之子孙。朝廷用其策,诸藩悦服,遂著为令。寻中蜚语罢归。”再起湖广右参政。“剧盗徐宾逾城剽巨室,议者言:‘盗伏城中,当按户大索。’廷选不谓然。密遣逻他所,果获之。卒于官。方病中,檄武昌府严察郡狱,谓狱多滞囚,势将有变。数日而难果作。”著有《四书质义》、《尚书雅言》、《浴碧堂集》。
  71万历二十三年(1595)朱之蕃榜2人
  朱文澜 莆田县人,官至工部主事。
  俞维宇 字宪乔,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奉勅督税,
  自矢冰清,以洗积弊。擢为登州知府,剖决如流,案无留牍。”调知济南,“济南称繁剧讼狱,尤多念囚徒守候困苦,凡属县所解,随至随讥轻重,悉当其罪狱无滞冤”。
  升山东副使,历参政,“捐俸首新孟子庙,刻碑纪事。已而按察苏松,所至厘奸剔弊,吏不敢欺。公退暇,即与部下诸生讲论文艺,日夜不倦,如顾宗孟、许国荣、马世奇、吴伟业皆所得士后并知名于时”。转广西右布政,补湖广左布政。
  志书载:“除各县火耗,一遵部领。时魏忠贤势炽甚,各直省乡试榜前列,俱欲得魏姓以媚珰,诸司希意承旨。当楚榜将发,内外当事者彷徨,惟恐失姓魏人,致干部中驳勘。维宇时为提调,独厉声曰:‘朝廷立贤无方谓何,至公堂上,岂容徇私,而务搜得魏姓以为声援地乎?’以此忤意,遂拂袖归。”年五十四卒。
  72.万历二十六年(1598)赵秉忠榜4人
  周如磐 1566—1625,字圣培,莆田县人。“少不好弄,举止异于常儿”。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检讨,“丁未(1607)分校礼闱,首拔,丁绍轼后与如磐同登揆席,当时荣之”。万历四十年(1612)典试江西,升右谕德。四十三年典应天试,转右庶子,“管司经局事,册封淮藩竣”。升南京国子监祭酒。
  方志载:“如磐病请宽限,神宗以陪京首善地,非如磐方正不可,再敕促之,赴监严以训士,正以厘文,得师表道。”晋以詹事兼侍讲学士。
  熹宗改元(1621),升礼部右侍郎,“纂修玉牒,充经筵日讲官,神宗光宗实录总裁”。历太子宾客,吏部右侍郎掌部事。天启五年(1625),升礼部尚书,进东阁大学士,“时黔、筑、卭、笮之间盗起,势甚炽,朝议欲召数省兵,捐饷百万剿之,如磐以为不可,从容定计密谕武臣,授以方略,诛魁赦从,不数月而平”。
  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如磐悃福坦夷,一本至诚,以局事日变,忧悴成疾,四疏乞归,得旨予告,未出都门而逝”。年六十,赠少保,谥文懿。
  史家论曰:“初,如磐在词林,值神宗在位,久前星未曜,如磐欢曰:‘国家之事孰有大于此者?’上书首辅王锡爵,以力请建储为第一。义攻三王并封命下,如磐再疏谏,神宗温旨优答。光宗在东宫览优疏,有忠直可嘉之褒,入直仅四十余日,论者惜之。”
  方承郁 字伯文,号衷素,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歙县知县,迁兵部主事,转南京工部主事。著有《关洛纪游集》。
  林恭章 字尔肃,莆田县人。“倭破城之夕,母匿柩下,举恭章。幼孤,读书刻励,誓以清修报母。”进士及第后,授海宁知县。“邑绅方据要地,欲以夙憾杖一人,恭章执不许。为所阨。”
  调阳江知县。“邑旧有羡耗税,恭章尽以修驿舍街亭,严绳猾吏,而折狱多仁恕。有村媪讼其子,状甚逆。恭章携之入署,跪白其母,母命设饮食,恭章盛衣冠侍母侧。顷之,媪与子皆泣且悟,叩头谢罪,乃谕遣之。”
  不久,以母忧去。服阕,补新淦知县。“听民自纳赋,禁羡余。贫民有鬻妻纳税者,免之,或劝之营产业。恭章曰:‘吾少而孤,赖母氏以有今日。今禄养已足,敢朘民膏以肥子孙乎!’”
  累擢工部员外郎,管街道事。“京师街道官最雄剧,五城兵马司隶焉。恭章莅以简静,莫敢干以私。”擢吉安知府,“时邹元标在告,恭章与为道义交。元标每以躬行君子目之”。升广西按察副使。“分守雷廉郡,为交趾通贡出入。恭章榜于门曰:‘受交趾一物,不得生还。’”寻迁湖广右布政使,致仕。
  黄起龙 字应兴,号雨石,莆田县人。历官行人司行人、三奉使,迁南京吏科给事中。方志载:“时东宫久罢讲,福藩未就国,朝臣多莫敢言。起龙受事,即上疏,词甚激切,中外韪之。有夤缘中贵出入织造局为奸利者,起龙按其罪。所策边事皆有先见。又清复建文年号,谥靖难仗节诸臣,及为乡先正黄巩、马思聪请谥。上君德、国典、经济、灾异、修省、弭邪诸疏,俱不报,遂乞休。”官终广东按察副使。著有《留垣奏议》。
  73.万历二十九年(1601)张以诚榜3人
  黄景星 莆田县人,官至江西布政司参政。
  陈名岳 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俞诲 字忠伯,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新喻知县。“县本瘠土,诲除苛政,安农民。又调剂矿税,凡杂费皆蠲之。尝阅南滩水势,背郭斜流非宜,以瀛洲之北旧夹河因势浚凿,引秀水抱城东下。邑人号为‘俞公河’。”
  升户部主事,擢云南道御史。“疏劾江西税监李道纵役剥商,酿盗起衅,乞正典刑。复请瑞王之藩及二王婚封不当逾期,东宫讲学不当久辍。语甚剀切。巡按广西,交酋抗命,讨平之。”历迁湖广布政使。“时魏珰炽焰,所在立生祠。(俞)诲峻拒之,祸几不测,会(魏)珰败。”迁南京太仆卿,未上卒。年六十四。
  74.万历三十二年(1604)杨守勤榜6人
  林光庭 字沖明,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阌乡知县,“明习吏事,屡决疑狱”。调襄阳知县,“邑盗充斥,御过客,掠子女,光庭设方略擒之”。被诬,改江西布司检校,寻知宁海县。方志载:“首葺方孝孺祠,请特祀。敷政宽平,而御下严肃。邑久困,里役有保户、押差、火耗、滴珠等钱,光庭悉为蠲除,民如释重负。”升户部主事。“奉命督河南粮储。所过凶荒,便宜发赈。”历员外郎,迁武昌知府,有惠政。丁父忧归,寻卒。
  陈臣忠 莆田县人,官至刑部郎中。
  黄鸣乔 一作黄鸣奋,字启融,号友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番禺知县,迁安庆推官。“知县某,以酒馈,发之,金也,立却之。”晋南京户部主事,历员外郎,出为袁州知府。民国《福建通志》载:“浚李渠唐刺史李将顺开,因名;修珠泉亭宋通判裘延庆建疏泉亭,后易名珠泉,复黄子澄茔庙。郡土瘠而赋重,因呈郡志,具列误报本末,请减。盖袁州粮,自明初,以民斗误报官斗,因累几三百年。厥后定赋改正,鸣乔之力也。”擢河南按察副使,致仕。著有《吟航集》。
  宋祖腾 莆田县人,官至永州知府。
  黄尧臣 莆田县人,官至处州知府。
  柯昶 字季和,号和山,柯茂竹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鄞县知县,“邑多要绅,号称难治,(柯)昶综核精敏,物无遁情,奉母膳馐外淡约自供而已”。迁南京户部主事,“勾稽出纳,以时散给,人不苦守候,吏亦不得缘以为奸。权扬州钞关,疏除商羡故事,回空粮船例有纳饷,始得遇(柯)昶悉蠲之。”
  补河南知府,“郡为畿辅冲烦地,(柯)昶不携家累,单车抵任,涖政安静不扰,固详得情治,行称三辅第一举异卓”。升易州道副使,擢尚宝司卿,转太仆寺少卿,改右通政司通政。秩满三载,晋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三晋雄边,任不轻授,(柯)昶开府二年百度改观边备整练。以母年纪高迈,疏请归养。母殁,(柯)昶悲恋不已,卒于苦次,人痛悼之。”
  75.万历三十五年(1607)黄士俊榜7人
  陈腾凤 字鸣周,莆田县人。万历三十五年会试第二人,授开州知州。“州多巨憝,习弓马乘突骑,要截行劫,商旅畏途。腾凤廉得其实,以计诱渠魁立杀之,贼徒屏息。澶渊久困水患,腾凤设法隄防,民得安堵。”丁内艰,服阕,补禹州,徙调太仓州,“娄有隐粮七千五百余石,或为田冲荡,或为珊涨混者,民困供输,腾凤不避老怨,逐一洗刷遗累洒然。”
  升兵部员外郎,出为河南提学佥事,“秉公矢慎,首拔者悉入彀,有河洛元魁卷,镌行于世,部覆称最,加衔再任”。转浙江粮储副使,以卓异荐,离任日却羡金三千充公储。乞归养,家居二十载,杜门守静,所著有《四书讲意》、《尚书要言》、《虚静斋集》。年七十二卒。
  周𤐣 1584—1623,字铉吉,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曹州知州,“明习吏事,每鞫狱不数言,立剖发奸弭盗,境内萧然轸,差役赔累之艰,建均徭、法粥饥者、药病者、罪人赎锾,许民输以布絮,因制寒衣以给贫民,又置学田以造士台,章交荐有治冠三齐之称”。
  擢兵部武库司员外郎,出为湖广督学楚故才薮,“𤐣精于识鉴,竟陵谭元春,谢场屋业强起拔冠多士,遂发解椘省他所,首拔者金声、谭元礼、欧阳丞、杨兆仪皆成大义名”。升参议,分守荆西。“时川贵用师,兵饷绎骚,𤐣外攘内戢,备极拮据,征蜀兵过荆,兵纵暴,有司绳以法,几激乱,𤐣曰:‘巡抚执法峻督,而自以军士远征劳苦,代请宽政威恩并行,众始戢。’有奸民仇某甲乃诈为其人谋乱,书与狱囚约内应者,故委于道,吏得之大怖,𤐣曰:‘此反间也。’第密伺之当,再至奸果获,诸如练卫军审编,派设哨船制军备,皆蚤计绸缪,不张皇而事集,荆西人德之。”卒于官,年仅四十。
  游伯槐 字登辅,游日章之子,莆田县人。历官广东参政、按察使。
  郑茂华 莆田县人。历官右佥都御史,广西巡抚。
  潘应龙 字元辰,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揭阳知县,转丽水知县,“皆有惠政”,以卓异擢南京刑部主事,转郎中。出知池州,德著于民,擢广东右江道,兵备宾州。“地近土司硗瘠、瘴疠,人不乐就,应龙善抚循汉夷,为尸祝于家。龙山贼胡扶记叛破浔州,时左江道缺,巡抚以宾密迩龙山为贼归窜路,檄应龙督兵往截,应龙时报迁山东参政。日以母老思归,且非所辖地,巡抚念其素有宏略,得土舍土兵心固留之,应龙遂以讨贼自任,日与督兵诸将领度陵谷险要情形,靡有宁咎冒犯,霜露不敢言劳。”“未几,得瘴病,遂不起,临殁不言及私,但问贼首除否。宾、浔之人无不悲涕。督抚交章以闻,上嘉其志虑忠,勤死于王事。特赠太仆寺卿,赐祭葬,令有司建祠祀之。”
  唐际盛 原名唐玉,字士莹,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祁门知县。“革夙弊,裁火耗,禁豪族病民。调嘉定,祁门人闭城留之,因不果往。”寻迁户部主事,历知真定府。“以失权贵意罢归。”
  再起广平,调杭州,迁按察副使,分巡嘉湖道。“钱塘令妄取市物,不从者拘系之。适际盛入会城,民欢呼曰:‘得重生矣!’令闻,解绶去。织造钱粮万计,令诸商面兑,耗羡尽蠲之。”历转至右布政使,迁都御史,提督操江。
  方志载:“时武备废弛,乃大治战舰,广募水兵,拔袁天授于行伍以统之。适粤寇躏广西,召际盛赴援,贼闻风解散。猾吏宁瑞鳣,克饷万金,奏追给战士。发奸徒李福、程心泰假惠王金牌事,置之法。以父忧归卒。”
  朱显文 莆田县人,官至义乌知县。
  76.万历三十八年(1610)韩敬榜2人
  林铭鼎 字玉铉,林尧俞之子,莆田县人。“乡试第三人”,万历三十八年会试第三人,授高邮知州,升湖广左布政使,迁广西苍梧参政,擢南京光禄寺少卿,官终户部右侍郎。
  陈玄藻 字尔鉴,号季琳,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行人司行人,升礼部祠祭司主事。“会日食,疏言阳掩于阴,刑余之人岂可使预国家事,魏珰见之大恚怒,欲置之死,首辅叶向高力救得免。”后出为江西参政。
  志书载:“大司农檄征南粮抵浙直水涝之数,玄藻以为病民欲挂冠归,民遮道留之,相率输将恐后,玄藻又出其俸余,补加耗躬,督以行迳达长淮。时清兵抵宁远城下,边事告警,漕抚复令督至天津,权使以非旧例阻,玄藻曰:‘国家视宁远为安危,宁远视津粮为饥饱,此正臣子报效之日。’遂厉众前往,军储获济。”
  晋广东雷琼分守,“尝寄其子书云:人言雷州出葛予不见以尺,人言廉州出珠予不见一粒,惟琼州有邱文庄集可寄汝耳”。擢贵州布政使,“以父老疏乞终养归,结茅于美峰之麓,托诗画以见志”。著有《颐吟诗集》,年九十余卒。
  77.万历四十一年(1613)周延儒榜6人
  朱之臣 莆田县人,官至赣州知府。
  陈应元 字思昌,莆田县人,官至副都御史。
  方承笏 字伯书,号希讱,方沆之子,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员外郎。“居官清慎”,著有《湖心亭诗集》。
  徐景濂 莆田县人,官至太仆少卿。
  吴兆元 1571—1644,字公策,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确山知县。“邑民惮输,里甲因得侵揽,逋负滋多。兆元为设征收画一之法,宿弊顿除。秩满行取,父老遮道攀辕,数十里不绝。”擢刑部主事,升工部营缮。“岁供大木,商侵蚀不赀。兆元谨管,独无所耗”。出知韶州府,“务与民休息,军饷以时给,大得军民心。时魏党崔呈秀以同籍相慕,兆元绝不与通”。
  崇祯(1628—1644)初,“赐宴天下入觐郡守,廉异者四人,兆元居第一”。迁江西按察副使。二年冬,“入贺,至山东,都城告警,众逗留不肯进。兆元叹曰:‘吾等愧不能纾君父急,奈何奉头鼠窜乎!’益疾驰。俄事平,诏趣诸贺者进,兆元首入,咸啧啧嘉叹。”
  三年(1630),迁江西按察使,“备兵南赣。南赣常患盗,兆元视贼势最急者当之,贼惮不敢犯,属邑皆得安堵”。进广东右布政使,不久,改广西,兼视鹾政。“西粤不产盐,岁输协济银八万易盐东粤。及运至,舵工例得货余盐自利,而实侵官盐。正运逋负,逮系不释。兆元曰:‘法当清其源,空囚此辈何益?’乃饬以先公后私,公入立增,而系者益寡。”
  八年(1635),迁云南左布政使。“廷议增云南饷额十二万,兆元竭心力区画,滇以免困。旧例,每办贡金二千两,久蠲复征。兆元乃取缺军廪以代,且请暂征一年后仍停免,民德之。”
  十二年(1639)冬,入觐,命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明年正月,“召见平台,赐银币及御前果品”。“曰:‘朕以酬万里劳臣也。’兆元因陈抚驭权宜,帝奖劳有加。至则益务宽简,驾驭土司,捐其细过,咸遵约束。奏增解额三名,又奏立黑盐井儒学。”
  方志载:“甲申(1644),李自成陷阙,兆元闻变恸哭,亟悉索军实,遣将统兵至金陵佐复仇。时督抚以师至者独滇南耳。及闽中道阻,兆元痛故社己屋,谊与国俱存亡,展转滇南,矢躬尽瘁,卒于官,年七十四。”
  曾楚卿 字元赞,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检讨。“时升平日久,词林以觞咏为娱,楚卿独下惟精讨,掌院何宗彦器之。万历己未(1619),同考礼闱得士皆知名。尚书顾锡畴为尤著,尝移书枢部,劝及时选将练兵,因著有营屯壁垒诸书。”
  天启(1621—1627)初,转春坊赞善,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学士,侍经筵。尝言:“人主涵养德性,宜接贤大夫之时多,亲宦官宫妾之时少。”熹宗嘉纳之,三锡银币。少宰张鼐欲纠魏忠贤,疏上,翌日鼐遂罢归。时楚卿方转南京礼部侍郎,忠贤以楚卿出鼐门同谤朝政,亦削夺归。
  崇祯改元(1628),起礼部右侍郎,“陛见,陈敬天法祖、苏民困、宽刑狱、豫边防五事”,转吏部左侍郎,进礼部尚书。“时温体仁当国,楚卿与枘鉴乞休,上犹不允,体仁奏楚卿实病,予告回籍”,年五十八卒。著有《棠陂集》、《曾城集》、《铨署日录》等。
  78.万历四十四年(1616)钱士升榜8人
  林贽 字寅宣,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出知金华府,擢湖广兵备副使,迁浙江参政,“值温台海,(林)贽警时摄道篆申战,备严守御,寇为远遁”。转江西按察使、广东布政使,升副都御史巡抚广西。方志载:“值寇迫全州,桂邸求援,(林)贽移还全州,调度兵食,擒贼奏凯。靖江王有叛意,欲邀(林)贽城外观操,(林)贽谓亲王不宜典兵祖制也,且出城有禁。王又遣言土司愿共伐安南,自备兵十万,止藉抚军一檄,允其统率可成大功,(林)贽以无故用兵属国非请旨不可。王知其有备,遂不敢动。抚粤六载,纲纪肃然,贪墨吏望风解绶去。甲申(1644)鼎革予告归,寓居榕垣”。年八十三卒。
  程光阳 莆田县人,官至广州知府。
  叶天陛 字懋缙,莆田县人,官至广信知府。
  宋祯汉 字尔东,莆田县人,官至太仆少卿。
  游云鸿 莆田县人,官至湖广按察使。
  宋光兰 字孚斯,号绮石,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江阴知县,改绩溪知县,升户部主事,擢山东按察副使。著有《丹心编》。
  林鸣璠 字朋石,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诸暨知县,迁户部主事,出监淮安税,“不避权贵,弃官归”。
  彭汝楠 字伯栋,彭文质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会稽知县,“游刃有余,盘错立解,剖疑狱,察巨恶,人惊为神”。以治行擢礼科给事中,“时魏忠贤擅权,汝楠疏论红丸一案,谓:‘李可灼用药在不赦,而崔文昇之罪浮于可灼,尤不容。’逭至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甫阅岁,而忘之,致触上怒,谴罚几殆。旋巡视京管,极力整顿,积弊厘然一清,转吏科。珰熖益炽,汝楠紏其肙秩滥荫,再紏其虚耗钱粮。隨有册封海外之役,陛辞,上疏云:‘杨涟参忠贤一疏,未奉明旨处分,人情共忿。’中引赵高鹿马为喻,乞将一切罪状直穷到底,明正法纪。人尤为汝楠耀,汝楠单车就道,绝不为意。忠贤嘱人私为结纳,汝楠峻拒之。复命之日,又疏谏逮系立枷及九门监税诸苛法,不蒙省纳,晋礼科都,复率六科伏阙,请省刑薄税以回天变者三。忠贤怒甚,遂因推升启事矫诏夺职。”
  崇祯改元(1628),录废叶诸臣,起汝楠大理寺丞转太常卿,升兵部右侍郎。“屡有疏议,皆中机宜,转左后以流寇猖獗,议饷议剿,与当事者不合,遂力辞而归”,年六十卒。
  79.万历四十七年(1619)庄际昌榜6人
  许国器 莆田县人,官至户部郎中。
  陈其仁 莆田县人,官至两淮运使。
  朱继祚 1593—1644,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升翰林院庶编修。“天启(1621—1627)中,与修《三朝要典》,寻罢去。崇祯(1628—1644)初,复官。”累迁礼部右侍郎,充实录总裁。“给事中葛枢言继祚尝纂修《要典》,得罪清议,不可总裁国史,不听。继祚旋谢病去。”起南京礼部尚书,又以人言罢去。
  方志载:“福王时起故官,未赴。南都失,唐王召为东阁大学士,从至汀州。王被擒,继祚奔还其乡。鲁王监国,继祚举兵应王,攻取兴化城。既而大清兵至,城复破。继祚及参政汤芬、给事中林嵋、知县都廷谏并死之。”
  卓迈 莆田县人。历官嘉定知县,御史、巡按顺天,太仆卿。
  林咨益 林大黼之子,莆田县人,官至刑部主事。
  黄鸣俊 字启甸,号千万,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诸暨知县,调会稽知县。“以儒术饬吏治人,惊若神明举最”。迁礼部主事,“时魏珰势张盛罗名士为己用,鸣俊屏迹不与通”。
  升礼部员外郎,擢浙江道提学参政,改杭严兵备道,转参政移督江南粮储公署。“故在宜兴相国周廷儒驰使者,以私迎请,鸣俊逊避驻常熟。周啣之。”改山东督察粮,思宗知鸣俊能,特简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鸣俊在浙最久,以时艰方急,浙江为财赋区,可倚以控制南北,因剔奸振莆禁债帅汰虚伍颁营制备火器,亲行练习,旌旗壁垒焕然一新。甫三月,李自成陷京师,鸣俊洒泣师,值马阮柄政,阻天下勤王兵,鸣俊痛势不可为,解绶归。”
  唐王即位福州,改元隆武(1645),召为兵部侍郎,晋兵部尚书,拜东阁大学士,赐尚方剑,封国公。“时郑芝龙叛,帝决幸赣,鸣俊扈从延平。清兵至,帝及于难。鸣俊至福州授五品官,以老疾辞归尤愤卒。”著有《静观轩集》。
  80.天启二年(1622)文震孟榜4人
  唐显悦 仙游县人。进士及第后,授诸暨知县。“有贤声。罪人托势豪求解不纳,因忤当道。”改湖州教授,转国子助教,迁南京户部主事,“榷杨州关,减船税什一”。历兵部员外郎,出知襄阳府。
  方志载:“流寇自陕西渡河,突入境。显悦防守策应,两阅月贼不敢犯。迁下江兵备副使,驻蕲州。时凤阳既破,贼蝎子块等千余人入楚,围麻城。麻城,全楚咽喉,乃檄显悦移镇其地,至则守御备至,贼往来者七,不能近。”
  升参政,分守襄阳,并署监军。“有奉招滇兵八千,道荆州,大扰害,显悦单骑谕解之。寻奉敕会剿湖广监临陈朝龙等,贼平。”改广东海北副使。“开屯田千余亩,以忧归。”未几,京师陷。及唐王建号闽中,以为右通政,迁兵部侍郎。“催粤饷,道惠州,留参将敖柱,收惠、湖诸寇,道途无梗。时福州方缺饷,显悦以粤饷二十八万至,王嘉奖之。寻被谗,致仕。”唐王亡,显悦隐于云顶岩,自号云衲子。既入海岛,变姓名曰陶无逸。
  王家彦 1588—1644,字开美,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开化知县,调兰溪知县。擢刑科给事中,“弹击权贵无所避”。
  《明史》载:“崇祯四年(1631),请释大学士钱龙锡于狱,龙锡得减死。请推行按月奏报例于四方,狱囚得无久淹。闽海盗刘香扰郡邑,抚镇追剿多失利,朝议召募,将大举。家彦言:‘旧制,卫所军饩于官,无别兵亦无别将,统于各卫之指挥。寨设号船,聊络呼应,又添设游击等官,虽支洋穷港,戈船相望。臣愚以今日策防海,莫若复旧制,勤训练。练则卫所军皆劲卒,不练虽添设召募兵,犹驱市人而战之,糜饷扰民无益,贼终不能尽。’时以为名言。奉命巡青,所条奏多议行。”
  屡迁户科都给事中。军兴饷诎,总督卢象升有因粮加饷之议,户部尚书侯恂请于未被寇之地,士大夫家赋银两者,加二钱;民间五两以上者,两加一钱。家彦言:“民赋五两上者,率百十家成一户,非富民,不可以朘削。”军食不足,畿辅、山东、河南、江北召买米豆输天津,至九十余万石,吏胥侵耗率数十万。家彦请严治,帝并采纳焉。忧归。
  十二年(1639),起吏科都给事中,擢大理丞,进本寺少卿。十七年二月,升户部尚书。“贼逼京师,襄城伯李国祯督京营,又命中官王德化尽督内外军。国祯发三大营军城外,守陴益少。诸军既出城,见贼辄降,降卒反攻城,城上人皆其侪,益无固志。廷臣分门守,家彦守安定门……黎明,城陷,家彦投城下,不死,自缢于民舍,遭贼焚,残其一臂,仆收其余体焉。”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端。
  林玄一作林元,莆田县人,官至彰德知府。
  李宗著 莆田县人,官至湖广布政司参政。
  81.天启五年(1625)余煌榜3人
  林一柱 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陈州知府,调汝州知府,迁户部员外郎,出为常州知府。丁父艰,服阕。补吉安,改岭北佥事。转山西按察使,升布政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赣南。
  郑凤来 莆田县人,官至吏部郎中。
  黄太玄 一作黄太元,莆田县人,官至广东按察副使。
  82.崇祯元年(1628)刘若宰榜5人
  黄起有 字应似,号改庵,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翰林院庶吉士,改翰林院编修,升国子司业署祭酒。“事训课规程六馆,称为历中,允左谕德经筵日讲官,掌制诰。时国步方艰,帝锐于治,廷臣议论日繁,无裨实用,起有处纶扉禁地,调剂委曲,如代丝纶简质严重,勋中机宜。中外韪之。”
  “己卯(1639),典试顺天,所得士后多跻公辅,如成相国克巩、杜相国立德其最著也。”升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奉使江右过长洲,闻甲申(1644)之变道梗,以母老归。母殁时,起有年迫七十,犹为孺子,哭林居时,登临赠答皆贫交故旧,无一语及显荣者”,年八十二卒。著有《慵山诗集》。
  林铭几 字祖册,林焲章之孙,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中书舍人,擢湖广道监察御史。疏论:“流寇蔓延,防入楚,则郧抚宜阳,兵襄樊;防走吴,则淮抚当鞠旅颍、寿;防齐、鲁,则东抚急湏,简练清济,控制濮、漕。”其所策划,皆中机宜。又疏:“参总兵张应昌观望,守道李春旺退缩”,识者韪之。
  方志载:“乙亥(1635),督鹾两浙,剔蠧弊,苏商困。疏捐羡余六千三百余两,解助兵饷,有实切灭后食之语。丙子(1636),巡按江西,风节自持,吏畏若神明,立朝素著,丰采忌者,用乡里族人,事出之时论甚为不平。”转山东按察副使。“引疾归。构北村别墅,置书数千卷,以觞咏自娱。”著有《家园十六景》等。
  吴承烶 莆田县人,官至怀宁知县。
  陈璲 莆田县人,官至刑部主事。
  许璟 字亚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南昌推官,补庐州,寻以忤御史去,再补韶州,有平寇功,擢刑部主事,转员外郎,恤刑江南,升湖广布政司参政,分守岳州。“是时贼蹂楚中,(许)璟内外提防,以疾解组归,未几卒。”
  83.崇祯四年(1631)陈于泰榜2人
  邹鎏 莆田县人,官至户部员外郎。林兰友1594—1659,字翰荃,号自芳,别号砥庵,仙游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广西临桂知县,擢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疏劾大学士张至发、薛国观,吏部尚书田惟嘉等,因论嗣昌忠孝两亏。”贬浙江按察司照磨。“与楷及黄道周、刘同升、赵士春称‘长安五谏’。”迁光禄署丞。“京师陷,薙发自匿。为贼所执,拷掠备至。贼败,南还。”唐王用为太仆少卿,迁佥都御史。“事败,挈家遁海隅,十余年卒。”
  84.崇祯七年(1634)刘理顺榜4人
  朱大绂 莆田县人,官至寿州知府。
  林佳鼎 字汉宗,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户部郎中,出榷九江税关。“时荆襄阻寇,川广舟楫不通,朝廷以宗禄不给,增商税万金,佳鼎念商困已极,加税商益不前,乃以耗羡抵增额。”改礼部郎中。十六年(1643),出为广东按察副使,领提学道。
  方志载:“甲申(1644)国变,福王立,逾年败,唐王称号闽中。逾年八月,败于汀州。十月十四日,丁魁楚、吕大器等立永明王监国于肇庆。苏观生以十一月初五日立唐王弟聿称号于广州,而永明王以十一月十八日称号,遣兵科给事中彭耀、主事陈嘉谟往谕观生。观生怒,执杀之,乃治兵相攻。佳鼎为永明王兵部侍郎,加总督,使御观生。观生以番禺人陈际泰督师,战于三水。际泰兵败,观生复招海盗数万人,遣大将林察将之。佳鼎兵至三山口,大败,全军覆没,佳鼎与佥事夏四敷赴水死。”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赐谥“节愍”。
  陈士梅 莆田县人,官至扬州推官。志书曰:“居官雅著风裁,居乡不纷外事。”
  张鑛 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85.崇祯十年(1637)刘同升榜2人
  叶子发 莆田县人,官至惠州知府。
  余飏 字赓之,莆田县人,“以制举业与同年夏允彝、陈子龙齐名”,授宣城知县,“江南民俗多健讼,四院拟发积案如山,有数十年不决者,(余)飏详销杜督三策,巡按陈起龙依请施行,案牍一清,未满考,遂膺首荐”。
  方志载:“己卯(1639),分校乡闱,所取士如王亦临、方以智皆知名士。庚辰(1640),丁外艰,贫不能具行李,邑人投柜致赙,仍立生祠祀之。”
  后知上虞县,转知宝应县,升礼部考功司郎中、广东按察副使。隆武帝即位福州,授都御史,“从朱继祚起兵,事败被执禁狱中,逾年得释归,晚制铁笛自号老铁,盖以杨廉夫人自况云”。著有《莆变纪事》、《芦中诗文集》等。
  86.崇祯十三年(1640)魏藻德榜3人
  唐煜 莆田县人,官至通州知府。著有《青来居文集》。
  周吉 莆田县人,官至靖江知县。
  柯载 莆田县人。
  87.崇祯十五年(1642)史惇榜(御赐进士)8人
  吴篪 莆田县人,官至户部郎中。
  许兆进 莆田县人,官至全州知府。
  李春华 莆田县人,官至襄阳知县。
  彭汝亨 莆田县人。方志曰:“行已高岸,文才雄放不羁。”官至掖县知县。
  柯士芳 字无誉,柯本之子,莆田县人,官至河南佥事。志书评他:“纪纲振饬,吏不敢欺。”
  朱璘如 莆田县人,官至知县。
  戴弁球 莆田县人。
  周婴 字方叔,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上犹知县。“持廉白,革旧弊,崇尚文,教邑人化之。甲申(1644)国变后赋归,家居淡泊,与故旧结耆硕会,罕窥城市。”著有《远游编》、《巵林》。
  方志载:“(周婴)弱冠负才名,博极群书,尝著五色鹦鹉赋,一时传诵。巡抚朱运昌见之,意以为古人也,询知为婴作,遂聘之。时尚困童子科,驰驿至三山,运昌置入酒堂上,讲宾主礼,欲以儒士送入闱,会运昌卒,不果。后补弟子员。”
  88.崇祯十六年(1643)杨廷监榜11人
  余飚 莆田县人。
  方元会 字仲极,莆田县人。官至山东御史,著有《澹园集》。方志曰:“方正岸异,绰有才能,未展厥施。”
  林日升 莆田县人,官至翰林院庶吉士。
  翁冠英 莆田县人,官至海盐知县。
  张岳 莆田县人。官至海盐知县,“有惠政,民歌思之,立生祠”。
  林嵋 ?一1648,字小眉,号芯斋,莆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吴江知县。方志载:“李自成犯阙,(林)嵋微服毁形,间道渡江,上书枢部史可法,言贼中事甚悉,可法奏留用为吴江知县。苏州失,乃归鲁王,入闽官给事中,偕余飏、朱继祚起事。及清兵再破兴化,(林)嵋羁狱中,与(余)飏唱和,草绝命词三章,呕血数升,自缢死。”著有《蟛蜞集》。
  林之骥莆 田县人。进士及第后,授江阴知县。方志载:“南郡失守,大兵过邑,携盐以卖,民买者,启视,皆银也,争市之,而兵不知。既而,兵欲劫城,其帅与之骥同乡,之骥乃出谒,与闽语,遂敛兵过,而之骥遂弃官。将去,诸生留之,之骥曰:‘读书登黄甲出仕,不能为朝廷出力,尚欲事二姓耶?予去决矣!’有六百金在质库中,半与诸生,半与百姓,留数两作途费而已。遂去。”
  徐穉佳 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张廷榜 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陈廷武 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陈瑜如 莆田县人,官至行人司行人。

知识出处

莆阳进士录

《莆阳进士录》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唐五代、宋代、元代、明代、清代等不同时代进士的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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