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氏宗祠规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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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家家训》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391
颗粒名称: 厉氏宗祠规约
分类号: B823.1
页数: 3
页码: 524-526
摘要: 本文为厉氏宗祠规约,收录自清厉翼纂修江苏丹阳《厉氏族谱》道光七年刻本。
关键词: 厉氏 宗祠 家庭道德

内容

一、族中之分,尊齿最者谓之族长。如其人素无行,犯名义、乖伦理,或有案款在官,或所业卑污,则举其次者为之。祠正则择素行不亏、公明正直而有执持者为之,祠佐则择廉正有能者为之,皆凭族中公择慎举。举者不得徇私滥推,不在所举者不得侵权搀入。其任祠正、祠佐者,亦不得刚愎自用,生事滋扰。如有私弊及不胜任者,即公议改置.不得姑容偾事也。
  一、立族之道,老老为先,以教孝也,而贤贤、贵贵以明奖劝,其事尤不可缓。如果公积可办,固当于六十以上者加以优恤。而子孙有能读圣贤书、励志绩学以取功名者,岂反不如一族中之老者而无所以优恤之乎?故于其试也。自府院以及乡会,皆当有宗祠程仪。于其名之成也,自泮廪贡拔以及科第,皆当有宗祠贺仪。至于春秋祀日,当令皆诣祠执事,而优以享馂之燕。一切公事公席皆当请与,庶为祖、父者知以子孙读书为荣,而为子孙者亦知自奋于功名,成济济多士之族也。我厉氏能议及此,则厉氏昌矣。族之人断不可以自家无读书子孙,而挟私阻格也。
  一、祠中悬匾,甲科、诸贡、出仕等,与德行、道学、品望上闻院司而旌奖者,方可入祠悬匾。若乡饮宾、耆善等匾,只宜悬之本家祠中。可悬匾处无多,须留後人当悬者余地,不得杂乱妄悬,贻笑大方也。妇人贞洁守节,得蒙旌奖,固足崇重,然族中子孙欲其寿考完全,有节妇非幸也,亦不必悬匾祠中。
  一、族中有不协口角争端,或交易及产业不清等事,皆须投呈公祠,听候族长、祠正会同分长等秉公处分解释,不得擅自结讼。族长、祠正等既秉公解处,两造即当输服,切不可不忍小忿,结讼造衅,小则废时荒业,大则破产灾身,戒之戒之!
  一、子孙名字不得犯嫡派先祖讳及服内尊长讳。嗣後取名字者,须展谱慎防之。违者按(力) [例]议罚勒改。
  一、子孙有不孝、不悌及嫖赌、行凶者,父兄、分长鸣祠公集察核,于祖宗前杖责,勉其自新。如仍怙过不悛,则送官重处。其有乱伦伤化、为贼为娼,及服役公门、将子女鬻为下贱者,谱削之,祠逐之,永不许入。若其子孙能归正,成人仍许收录,以示罚弗及嗣之意。削谱法:用小图书一方镌 “犯削”二字,交族长收藏。遇有当削者议定,族长先出知单传通族,于春秋祀日各以谱集祠中,用图书印在其人图系名下及行序名下。异日修谱,如其人已故,子孙向上,许以公议去犯削图书,以示克盖前愆之劝,但永不许是人神主入祠受合族拜祀。
  一、祠中公积不论多少,视人经理何如。经理不得其人,积虽多而可尽,经理诚得其人,积虽少而可丰。子孙有志向上,当为祖宗出力筹画蓄积,不可视无关切,听其匮乏而不营谋,或有人侵蚀避怨,容奸而不追究也。
  一、子孙有出仕者,宜量力捐俸,置买祀田、读书田、义田,助入祠中,上答祖宗之荫,下普惠族之仁,方不愧为族中之望。不当未达有慷慨之谈,既宦无涓滴之润,专谋封殖,无裨宗族也。
  一、泮廪贡拔以及科第出仕,皆当祀祖告庙。公祠及族众亦皆当有贺仪。若其家富足,则将贺分捐入祠中,而祀祖告庙自出己物筵燕族人。至于例捐成名,本属有力之人,彼固无藉于祠族之贺,尤不可不行此义。而祠中公事公席,当与读书成名者一体优待,盖彼惟不及读书而就例捐,其有志向上一也。
  一、族中有关系公务,当急办理者,不拘何分,子孙苟明于大义,即当不辞劳苦向前办理。即如修谱一事,聚升公倡议于始,虽秉笔有人,协赞有人,其需用使费多金,设法科派,承任办理,皆灿如、熙霖、显承三人之力,故刻期应手以观厥成。嗣後子孙当知急公大义,不可见无利于己而袖手坐观成废也。
  一、祠中族中各年公务,皆委本年承办人办理。如有推诿误事之处,按事之大小议罚。
  一、祠中不得私人搅扰作污,或藏匿不轨,犯者议罚。一切物件私用,必议罚。损则着赔且罚,窃取则议处。知情而不告者,以扶同并论。
  一、他姓入嗣之禁,此後宜严。如族中有关系支派绝续而贫不能娶者,或贤者後,或有功宗祠者後而贫不能娶者,宜酌量资助,俾其娶妻有嗣,此最要务。
  一、族中有死无殡葬者,宜酌量资助。其亲房有有力者,宜共劝资助之。
  一、族中有贫无以为生者,果其人非缘嫖赌行凶生事而贫,且虽贫而不为非,顾父母之养,率妻子以正,宜酌量周恤之。若孀妇而贫无以为生,果能苦志贞洁,孝顺公姑,尤宜周恤。人家不幸有少年孀妇,须察其情状,断能始终不二其操,方可留之。又须处处加意保全其节。若或出于一时激烈,久将易虑,动于一念徇名,中无真守者,宁早遣之,否则后来稍有不洁之行,噬脐无及。盖守节原是难事,家有节妇光荣有限,家有秽声玷辱不堪矣。切勿强少年妇女以所难能也。资助周恤之事,非公积有余不能施行,故宜急设法筹画。
  一、族中有喜相贺,有丧相吊,有祸相救,有困相恤,有侮相御,有危相扶,有不善相率而劝化之,有为善相先而敬重之。勿欺忠厚,勿凌孤弱,勿离间骨肉,勿教唆争讼,诚能如是,则族为礼义之族,而有必昌之道。我族人其世世恪遵之。
  (录自清厉翼纂修江苏丹阳《厉氏族谱》道光七年刻本)

知识出处

百家家训

《百家家训》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集纳了全国203个姓氏的370则家训格言精品,该书详尽的解读了家训、庭诰、家诫、家范、家法的含义。读者从书中既能了解我国历代家训之概貌,又能体会到古人在处理家庭关系、教诲子女方面呕心沥血之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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