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氏家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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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家家训》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360
颗粒名称: 焦氏家训
分类号: B823.1
页数: 2
页码: 470-471
摘要: 本文为焦氏家训,收录自焦循《里堂家训》。
关键词: 焦氏 家训 家庭道德

内容

人负我债,而其人力不能偿,我因不索而毁其券,此盛德事,尚非难也。唯我负人债,而势可以不偿,而竭力以偿之,则仁者事矣。先君子病时,于债负之可以不还者,恐身后循等负之,阴援以良田而返其券。越半月,先君子即逝,逝后乃知其事。后人识之。
  子弟必使之有业,士农工商四者皆可为。若不为,则闲民矣。闲民而后无收入;无收入,则饥饿,则无所不为。四民之中,执业一业,岁必有所入,有收入而量以为出,可不饿矣。
  陆稼书先生撰《崇明老人记》云:崇明县中有吴姓老人者,年已九十九岁,其妇亦九十七岁。生四子,壮年家贫,鬻子以自给,四子并为富家奴,及长,成能自立,各自赎身娶妇,遂同居而其共养父母。卜室于县治之西,列肆共五间。伯开花米店,仲开布庄,叔开腌腊,季开南北杂货,四铺并列,其中一间为出入之所。四子奉养父母,曲尽孝道。始拟膳,每月一轮家,周而复始。其媳曰:“翁姑老矣,若一月一轮,则必历三月后方得侍奉颜色,太疏。”复拟每日一家,周而复始。媳又曰:“翁姑老矣,若一日一轮,则历三日后方得侍奉颜色,亦疏。”乃以一餐为率,如早餐伯,则午餐仲,晚餐叔,则明日早餐季,周而复始。若逢五及十,则四子共设于中堂,父母南向坐,东则四子及诸孙辈,西则四媳及诸孙媳辈,分昭穆坐定,以次称觞献寿,率以为常。老人饮食之时,后置一橱,橱中每家各置钱一串,每串五十文。老人每食毕,反手于橱中随意取钱一串,即往市中嬉,买果饼啖之。橱中钱缺,则其子潜补之,不令老人知也。老人间往知交游,或博奕。或樗蒲。四子知其所往,随遣人密持钱二三百文,安置所游家,并属其家佯输钱于老人。老人胜则踊跃持钱归’老人亦不知也,亦率以为常。盖数十年无异云。老人夫妇至今犹无恙,其长子年七十七岁,余子皆颁白,孙与曾孙约共二十余人。崇明总兵刘兆以联表其门曰: “百龄夫妇,齐看五世儿孙绕膝。”洵不诬也。记之以告世之为人子者。
  韩昌黎言,古之民也四,今之民也六,六者四民之外,有僧与道士也。我谓六者之外,又有四民,曰:“倡、优、隶、卒。此四者,人之所贱,然既失业,不为僧与道士,即将为倡、优、隶、卒。夫生一子,而终至于是,因祖若父之所不顾也。而究之,皆祖若父致之,何也?不使之有业也。吾家有书可读,有田可耕,宜以读书为业,子孙当世世守之。吾见名人之后至于不识字,总由姑息,不使之习旧业。且儒者子孙失业有两端,一由作宦,一由娶妇于市井之家不知书为何物,姑息其子,遂至流为屠沽。作宦则所见闻皆浮萍而不实。此二者当慎之也。
  (录自焦循《里堂家训》)

知识出处

百家家训

《百家家训》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集纳了全国203个姓氏的370则家训格言精品,该书详尽的解读了家训、庭诰、家诫、家范、家法的含义。读者从书中既能了解我国历代家训之概貌,又能体会到古人在处理家庭关系、教诲子女方面呕心沥血之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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