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商品经济发展与商人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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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42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商品经济发展与商人经营活动
分类号: F712.9
页数: 34
页码: 243-276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莆田市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商品经济发展与商人经营活动,内容包含了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贸发展与特色行业,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对外经济交流与外贸发展,民国时期莆田海关监管制度与海上走私贸易,民国时期莆仙两县交通运输业发展与机器工业崛起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经济发展 莆田市

内容

中华民国(1912—1949),简称民国,是一个封建官僚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权。十九世纪末,满清王朝政治腐败,经济衰退,西方列强频繁入侵,中国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危机,以孙中山为首的仁人志士选择了实业救国的革命道路,新兴资产阶级登上了中国历史舞台,商人逐渐发展成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队伍中的中坚力量。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确立1912年为民国元年,拉开了中华民国政府执政的历史序幕。但随后又发生了袁世凯篡权、军阀混战和国民党背叛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历史事变,刚刚脱离了封建枷锁的中国人民又陷入战乱之中。20世纪30年代期间,又爆发了日军侵华战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四万万同胞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历经了八年的艰苦抗战,终于赶走了日本侵略者,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然后,外患刚平,内乱又起,国共两党因政见不和而爆发内战,广大民众饱受战乱之苦。直到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才结束了长期动乱的局面,实现了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中华民国存史37年,是中国内忧外患严重和社会大动荡、大转变的历史阶段,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终结与新中国诞生的历史转折点。
  第一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贸发展与特色行业
  民国是中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崛起的重要时期。民国初期,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境内,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莆仙两县商贸出现了持续繁荣。抗日战争期间,东南海域为日军所控制,对外经济交流一度受阻。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汕头失陷以后,中外通商,只有涵江一口,百货堆积,殆无余地可容。省设贸易公司,运轮公司及货运进出口登记检查处,莆田县政府也设立货站,涵市贸易之盛,侔于上海,涵商致富又十倍于前。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敌机数次轰炸涵江。是年冬,外轮通商移在福清海口。涵市又由盛而衰。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民党以物资缺乏,凡粮食、机织、药材、机器之类,不论来自何国,均准进口,而惠北航船之业大盛。莆以桂圆干、蔗糖出口,并由浙属沈家门运回布匹、药材等。是年七月,敌人在沦陷区禁用法币,于是上海流行之钞币倒灌入内地,而物价乃愈昂”,经济秩序出现了混乱。①民国末期,国共两党爆发内战,通货膨胀、经济危机,莆仙两县商贸发展受挫,商店纷纷倒闭,商家大多歇业。
  一、民国政府的工商业政策转变与莆仙两县商贸发展民国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官僚机构,执政者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初衷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中国工商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民国初期,中原地区出现军阀混战,而福建局势相对稳定,从而为莆仙两县商贸发展赢来了大好机遇。抗日战争爆发后,对外贸易一度受阻,但国内贸易继续发展,莆田三江口港出现空前的繁荣,涵江、荔城和鲤城、枫亭等地迅速发展成为闽中货物集散地。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滥发纸币,通货膨胀,经济秩序混乱,莆田境内商贸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
  (一)工商业政策转变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国内掀起了一股实业救国热潮,全国工商业界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呼声日益高涨。在世界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大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北京政府工商部通电全国,谓共和初成,商战弥亟,拟召集全国富于工商经验之人,召开全国工商会议,以通商民之气。1912年12月,北京政府工商总长刘揆一,在首届全国工商会议上提出了三大政策:一是选择基本产业,即大力发展丝、茶、磁、煤、铁、纺织等新兴产业;二是“划定保育期”,即“拟于简单之事业,以普及全国为要义,繁重之事业,则以政府经营为提倡”,以此作为效仿日本在矿业上“由政府新法采治,及有赢利,仍归诸民”的保育办法;三是解决融资问题,即采取“腹地则斟酌利用外资,于边地则实行门户开放”政策,在预定计划基础上和不损害主权的前提下,利用外资发展中国经济。①会议期间,全国各地商会发起组织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商人参政热情空前高涨。民国初的全国工商业代表大会,是中国工商业史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次会议,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与“商”坐在一起认真探讨工商业经济发展的一次盛会,为中国工商业政策转变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全国工商会议之后,北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工业方面,提倡引进和推广新技术、设置工业工场、裁并内地厘金、补助出口企业和普及手工业等;在商业方面,中央政府鼓励各地建立商会,加强商贸指导,设置工商访问局和出口货物检验局,革除妨碍商业发展的弊端,制止垄断,许民自由经营和保护商业发展;在采矿业方面,国家重新修订了采矿法,加强督促,维护矿主利益,加强地质调查和设立冶铁厂等;在金融方面,提倡兴办银行,统一币制,整顿金融,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补助和保息等措施;在法律方面,新政府着手修改商法、整顿关税,增加了奢侈品费税、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在促进工商业发展方面,提出了振兴制造业、仿造洋货、提倡国货、实业教育、利用外资、培养人才和修改商法、统一度量衡、筹划商品博览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民国政府的工商业政策转变,不但为中国工商业经济崛起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而且为中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开辟广阔前景。
  1930年11月,国民政府为了调整工商政策、加速工商业经济发展、促进对外经济交流扩大和增益国民经济,又在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工商会议。与会代表提出了收回关税主权、清理公债、整顿金融、减低利息、促进贸易发展和保护商人财产等一系列建议。同时,还提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保护关税、限制外资、抵制经济侵略、提高部分进口商品税和保护国内幼稚民族工业等主张。与会代表还就振兴国内实业、发展国营经济、提倡国货、培养人才、协调劳资、保护侨资、救济困难企业和奖励发明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会后,中央政府决定改良税制、整理田赋,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种税制,将盐税、关税、常关税、烟酒税等15项税收归国家收入,田赋、契税、牙税等10项税收归地方政府收入。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17年,国民政府正式划分国税、地税收支,以田赋、契税、牙税、屠宰税、营业税归地方”。①这次工商会议加强了政府与工商业者的对话与联系,并对南京政府出台的“谋取经济主权、革除社会弊病、整顿经济秩序、促进工商业发展”等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抗日战争爆发后,华北、华东、华中相继沦陷,中国工商业发展遭受重挫。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之后,中国分为国统区和沦陷区,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工商业政策。1937年9月,国统区的经济发展方针主要体现在《增进生产,调整贸易办法大纲》之中,国家采取战时经济统制政策,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并在军事国防委员会下面设立“工矿调整委员会”、“农产调整委员会”和“贸易调整委员会”等工商业管理机构,但战时经济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商品经济和自由贸易的健康发展。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因政见不和而引发内战,国内工商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解放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将经济危机转嫁给广大百姓,滥发纸币,通货膨胀,物资短缺,经济滞胀,最终导致中国经济的总崩溃。
  (二)莆仙两县商贸发展
  民国初期,国民政府实行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加上沿海地区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莆仙两县工商业出现了持续发展态势,工商行业发展到40多个,主要“有豆饼业、桂圆业、纱布业、京果业、百货业、食糖业、药材业、鞋业、瓷器业、木材业等”。②经营品种“有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食糖、化肥、百货、食盐和炼乳,较大的商行有上百家”。③涵江、荔城、黄石、枫亭、鲤城等集市,先后发展成为闽中各县的货物集散地。同时,商业门类增多、品种丰富,出现了众多的批发商,“批发范围除了境内各地外,还有临近地县,同时辐射到京、津、皖、沪、浙、赣、两广及港澳台”。④“民国初期,兴化商业仍很兴旺。涵江宫口的大商行由3家发展到16家,百货3家由发展到30多家”。⑤商业秩序良好,市场竞争有序,“批发商一般都有着比较固定的批发区域和供销关系,批发商向零售商供货,可以据单发货,代办托运,也可以由销方派人选购,双方往来频繁,交易上一般采取挂欠形式,有的是预交定金,下次进货结清,有的是按月对账,年关总结算。彼此相互信赖,注重信誉”。⑥同时,由于境内商贸规模迅速扩大,生意持续繁荣,不少批发商暴富起来。
  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8年(1919年),(仙游县)杨寨人杨兆平为首的组织有10万银元大资本的枫亭下街‘兴江公司’,是当时境内规模最大的京果百货公司”。⑦还有涵江、荔城和仙游县城等地,也有不少批发商暴富起来,发展成为早期的资本家。如“涵江出现了‘南华’、‘中兴’、‘恒和’等商号,以批发为主的暴发户”。①梧塘的“裕大成、“协大祥”等绸庄批发商和“永和”、“永盛”、“永兴”等7家京果行,都是当地的大富商。特别是梧塘巨商卢茂富,建造了辉煌宏伟的府第,周边建筑了30间店铺,将卢家府第围绕起来,形成了梧塘街道。莆田城里也有众多富商,如“通美豆饼行”、“纶成纱布行”、“奇兴苏广店”等,都是资本逾百万的大商行。还有莆田笏石的刘季、陈子芳、蔡景发、林寿松、陈銮和宋雨等批发商,也是资本雄厚的富商。仙游县城一度成为闽中货物的集散地,出现了林栋财、陈芹、戴启熊等一些大批发商,资产均有数十万之多。
  民国时期,外出经商的莆田商人日益增多,在温州、宁波、杭州、上海、南京、天津、北京、山东等商埠,都有大批兴化商帮,出现了“无兴不成镇”的局面。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福州兴化商帮,掌控了福州地区的主要商业行业,福州双杭路的“四大金刚”和“四德商行”,在福州地区身名显赫,成为福建商业巨头。还有闽北、闽南等地,也有大批莆商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莆仙两县民国时期的商贸繁荣主要得益于港口经济的发展。从莆仙两县商贸发展历史看,港口经济兴则境内商贸旺,反则衰。民国时期,政府相继开放了20多个港口,促进了中国对外经济交流的迅速扩大。据史书记载:“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输入莆田的商品比清末(1911年)增长了2倍”。“每年单从上海运进货物即有6万吨左右,运出货物有3—4.3万吨。
  运进货物主要有豆饼、布匹、面粉、煤油、苏广百货、京果、化肥等工业品,运出货物主要有桂圆干、荔枝干、食糖等”。②“抗日战争前,涵江全镇拥有大小店铺七八百家、50多个行业,从业人员3000人左右。主要有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百货、食糖、代理和炼油乳等9大行业”。③仙游的南大门枫亭集镇,经过民国初期的恢复,到“民国14年(1925年),太平港再度繁荣,买办商品的走私贸易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发展。民国14—24年(1925—1935年),新办洋行、商号如大东公司、振南公司、新存瑞、建瑞昌公司等,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枫亭街市,枫亭市场的贸易进入了历史上的最鼎盛时期,霞桥港每天有40多艘三桅大帆船停泊,年运出砂糖1.5万吨,桂圆干、荔枝干3000多吨,土烟200多吨,木材、山货、蜜饯等10余万吨,运入炼油、火柴、布匹、苏广百货、粮油、棉花、棉纱、肥皂、海产品等货物上百万吨。建瑞公司调进的化肥豆饼,不仅能满足本县60%的农民需求,而且还销售莆田、福清、惠安、永春等地。当时,枫亭市场拥有40余个行业,固定商家700余户。大商家经营的商品,辐射到福州、宁波、上海、天津、营口等国内各大商埠”。④抗日战争期间,日军轰炸福州、厦门等沿海港口,福建沿海对外贸易一度受阻,“三江口因此一跃成为全省唯一的吞吐港口,不仅本省各地商人纷纷涌入莆田经商,而且江、浙、粤等省商人也来此经商办货,莆田市场空前繁荣”。⑤据《福建商业志》记载:“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战事起,敌人封锁海口,而英美产船,通航如故......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汕头失陷以后,中外通商只有涵江一口,百货堆积,殆无余额可容......”⑥《莆田市志》也记载:抗战期间“涵江成为商贾云集的‘小上海’,货物集散到各地,全镇拥有大小店铺700多家,从业人员达3000人左右,专为商品流通和商人服务的行业应运而生,兴化商业空前繁荣。仙游县城大大小小商店共有400多家。抗日战争时,商人运进的货物以本地所需商品为主,除纱布、百货、京果、药材、豆饼、杂粮等大宗外,又从香港运进肥田粉和煤油等,抗日战争期间还转销到福州、泉州等省内各地乃至江、浙、粤等邻省交界处。运出的仍然是兴化的桂圆干、赤糖、荔枝干、烟叶、蜜枣、笋干、麻布等土特产”。①抗战期间,三江口港口经济空前繁荣,带动了莆仙两县“集贸快速发展,涵市贸易之盛,侔于上海,涵商致富,又十倍于前,可见当时涵江贸易之盛况”。②抗日战争后期,随着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莆田城乡出现了许多五金交电店和化工商店。其中比较著名的商店有“新德义、新美、新发、新章、通兴、春兴、连兴、荣兴、日成、长城、好治、淑蓉、协和、顺兴、丰兴、进兴、忠兴、亨利、茂隆等21家五金店和10家化工染料店,主要分布在城、涵及仙游城关。其他乡镇的五金化工用品则由私营百货日用品商店兼营,经营品种不下200种,主要有元钉、铁丝、锯条、凿子、门窗插销、窗钩等日用小五金及少量民用电工器材、化工染料、油漆等30多种。货源主要由福州、泉州、厦门及上海等地采购运回”。③抗战胜利后,福建沿海对外贸易一度萧条,其他贸易国的进口商品锐减,而美国商品蜂拥而至,迅速取代了“福州庄”(福州货),莆田城乡商店大多出售美国货,一些代理美国货的商人控制了莆田、仙游、福清等周边县的商品批发与供应,获利惊人,“部分拥有巨资者活跃于京、沪、津、杭等地,贩运投机、囤积居奇、垄断市场。仙游的大商人陈芹、戴启燕、林存栋等则一业多营,除经营糖行外,还垄断仙游的粮食、化肥、石油、京果的批发经营”,成为民国时期的巨商富贾。④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时,滥发钞票,通货膨胀,市场如战场,更有甚者,商场与官场互相勾结,奸商与贪官狼狈为奸,商场囤积居奇,抬价杀价,霸行占市。专事投机生意和中间盘剥的商店占相当比重,‘抛盘’、‘浮水’,卖空买空的赌博性交易成风,中小商家破产倒闭时有发生。1949年,仙游县仅有私营商店1560户,仅为清末的一半”。⑤
  (三)商业垄断日趋严重
  商业垄断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民国时期,莆仙境内行业集聚不断加速,商业垄断日渐突出。张琴在《莆田县志稿》中记载:“商业最重资本,莆商号称巨型擘者,豆饼商居第一位,桂圆商居第二位,布商居第三位,京果商居第四位,轮栈商居第五位。其资本每家都超过万元以上。有领袖商五六家,其资本殆将七八万”。⑥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业资本迅速集中,不少商人通过商业垄断获取暴利。如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油、布、糖、豆饼等,基本上控制在几大商家手里,他们操纵物价,垄断市场供给,获取超额利润。
  民国时期,“豆饼业是20—30年代涵江市场中最大的行业,经营的店铺多,约有四、五十家,逐渐形成了四大帮(通美帮、瑞昌帮、协丰帮、慎昌帮)。民国14年(1925年)《衡报》登载:‘每年由三江口运进的豆饼有120万块左右’”。①民国十年(1921年),涵江“通美”豆饼行联合“泉美”、“泉裕”、“协丰”等58家豆饼商,成立了“和丰豆饼公司”,并通过政府许可进行豆饼市场垄断,每块豆饼从二元二角涨到二元七角,以牟取暴利。但豆饼涨价引起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从而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反垄断斗争,社会各界成立了“莆仙各界反对和丰公司垄断豆饼联合会”,推举律师林铸新为主席,并向和丰公司提交了劝告书:“......我国以农立国。亘数千年,诚以农者,民食所关,国本所系,而豆饼一项,实为种植者唯一肥料,农家所必需品,自应平价发售,......贵公司自去岁联合以来,拥资垄断,高抬时价,岡计利害......当经决义,先行劝告,即日解散公司,平价销售,以苏民困......务望早日觉悟,立即照办,并于三日内切实答复”。但和丰公司拒绝解散,并发出通告:“去岁豆饼各商,因历年亏损,势难支持,爱特组织公司,直接向大连、营口购买,预计年可省保险、船租、电报十多万元......”和丰公司总经理陈湖泉还声明说:“因为旧病复发,准备往外就医”,并宣扬有共产党在背后操纵。②和丰公司的态度激起众怒,更多的人们加入了反垄断斗争行列。时值厦大学生林景仪放假回莆田,在三江口被外商殴打,成为反垄断斗争的导火线。学生们举行示威游行,捣毁了和丰公司,取得反垄断斗争的胜利。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纱布批发始终掌控在涵江几大商家手中,兴化桂圆干价格一直被涵江霞徐的黄家和梧塘商人所掌控,杂粮经营则由涵江宫口的几大商家所垄断,外汇信兑业先由“茂全兴”控制,后被“美兴信局”垄断。特别是进口商品长期被一些代理商所垄断,如“义德行”老板方家明,长期代理美国美孚公司的“鹰标”煤油,“通美行”的老板陈镜湖,全权代理美国德士古石油公司的“天平牌”石油。还有林心香和林鸿滨父子的“源沣行”,专门代理英国亚细亚公司的“僧帽版”煤油。另外,“源丰行”和“通美行”还先后代理了英国卜内门公司的“眉月牌”肥田粉,“义德行”的方家风专门代理德国爱礼公司的“狮马牌”肥田粉。这些代理商都具有商业垄断性质,通过垄断获取暴利。
  二、十大特色商业行业
  莆田商业经济经历了唐代的初步发展、宋代的繁荣、元代的挫折、明代的恢复,清代的发展,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据《莆田市志》记载:“明清时期,今黄石、涵江、城厢、江口、华亭、庄边、笏石、枫亭、鲤城等地,分布有多种行业的零售店铺”。③进入民国之后,在西方商品经济浪潮冲击下,莆仙两县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手工业逐渐萎缩,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开始崛起,加上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城乡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逐渐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十大商业行业”。
  (一)纱布业
  纺织业是兴化传统手工业,从汉代起兴化百姓就利用当地丰富的葛草、苎麻和木棉等材料进行纺纱织布,以满足境内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进入清代之后,兴化百姓的纺织技术有了较大进步,“棉经苧纬”和“麻经棉纬”的兴化“细布”,质地疏松、牢固耐用,通风透气、散热性好,被誉为“福建缎”,远销海内外。民国时期,纺织机器的引进和进口纺织品的大量输入,使莆田传统纺织业面临着巨大挑战。据史书记载:“洋布不用,则内地之布得售;呢羽不用,则绸缎之属畅销”。①可见,进口洋纱布和外埠机织纱布的大量输入,对莆仙两县纺织品市场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纺织品种类繁多,但大多数是从境外进来。据《莆田市志》记载:莆仙境内“洋布和外埠机织棉布有土纱、洋布、呢料、丝绸等100多种,其中针织品有毛线、棉毛衫裤、毛巾、袜子、手帕等,由苏广店(今称百货店)主营,主要分布在涵江、鲤城等各大集镇,涵江纱布业盛极一时,居当时涵江的五大行业(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之一。其批销的范围,除莆仙以外,还销往福清等地。纱布的货源主要来自上海、南通、杭州、绍兴、盛泽、广东、厦门、福州,还有本地西洙和南埕等村加工的土布等”。②而莆田传统纺织品却逐渐淡出市场,延续几千年的传统纺织业出现了全面萎缩。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纱布商店众多,仅涵江就有“双茂”、“大方”、“大达”等32家纱布商店。
  莆田城里也有“纶成”、“久大”、“广奇兴”、“元珍”、“天章”等20多家纱布店,黄石还有“信聚”、“成美”、“永昌”、“化华”、“新泉兴”等10多家纱布商店。仙游的县城、枫亭、榜头等地,也有30多家纱布商店,经营品种主要有上海产的男女线呢(俗称中同布)、花哗吱、洋花布、漂白布、龙头细布、次料、元色哗吱和元色斜纹布等;苏南产的血尖(土布)和男女线呢等,杭州、绍兴和盛泽出产的丝绸布帛和广东出产的香云纱等。还有从厦门港口进口的哗吱、华达呢、贡呢和鳊绸等,以及从福州地区购进的土织男女线呢、格布、条布和土纱等。原来在市场上占有重要份额的莆田西洙和南埕生产的土布,已经为数不多了。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有众多的纱布批发商行,大批发商在上海设有办货庄,从外地采购布料之后运到三江口码头,在涵江批发给城里、仙游、福清、惠安等县的纱布经销商。其中规模较大的批发商有20多家,如莆田梧塘人吴夏轩和吴朝春经营的“芳来号”、涵江周文开三兄弟经营的“顺茂隆”;仙游商人徐启祺和徐启燕兄弟经营的“顺茂号”;林耀景两兄弟和林海秋合股创办的“茂兴行”;林栋梁和余桂辉等人兴办的“永和”号;梧塘商人黄紫英和郑玉清等人合股经营的“泰隆”号;林油燕和林金兰等人创办的“永兴”号。还有卢天和、林兆章、黄克绪等人合资的“立大”号和林云梯经营的“双茂”号等。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纱布销量很大,成为境内最大的商业行业。
  民国后期,莆仙境内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市场上除了黄金、大米为贸易媒介外,还以布料中的“金莲妙舞”、“金怀元斜”和“龙头细布”等代替货币媒介,这种不正常的易货贸易,客观上促进了莆田纱布行业的旺销。
  (二)南北京果行业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南北京果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行业。随着城乡市场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百姓将南北京果作为调节饮食结构和补充营养的重要食品。特别是一些中低档南北京果,莆仙百姓将其作为干果斋味(俗称“五果六斋”),普遍用于农村迎神赛会、寺庙道场和逢年过节的祭品,销量很大。甚至农村妇女“坐月子”也将南北京果作为营养品,亲朋好友探访产妇时,总要采办几包南北京果给产妇滋补身体。平时走亲访友,也会带上几包南北京果作为礼品。由于南北京果成为百姓喜爱的副食品,一度成为消费时尚,需求量日益扩大,促进了南北京果行业的迅速发展。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南北京果品种繁多,有干菜、干果、海产品和综合食品等四大类,约有400多种。干菜类有南方各省出产的黄花菜、香菇、红菇、笋干、木耳、发菜、瓜子等;干果类有芡实、莲子、桂圆干、荔枝干、银杏、柿饼、红(乌)枣、咸橄榄等;海产品类有蛏干、海蛎干、紫菜、海蜇皮、海参、鲍鱼、燕窝、干贝、鱿鱼等;粮食类有粉丝、豆乳、皮蛋、米粉、线面、豆腐皮、淀粉等;蔗糖类有兴化赤糖、板糖、冰糖和进口白糖等,品种繁多,需求量大。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南北京果商店众多,仅涵江集市就有“天祥”、“豫大、“义成”、“信裕”、“协利”、“顺兴”、“天和”等33家。其中经营规模最大的是清末江南御史江春霖四儿子江祖筵(号兰皋,人称江四少)经营的“豫大”行,号称涵江南北京果行的“老大”。其次是涵江商人郭松岩经营的“南通”行,雇员达30多人。莆田城里也有“义聚”、“宝成”、“升记”、“庆盛”、“恒春”等20多家南北京果商行,其中“义聚”经营规模最大,店员达40多人,闽中各县的商贩都在“义聚”批发干果。莆田城里还有一家规模较大的京果批发商,即福州兴化商帮的“四大金刚”之一苏秋兰的儿子苏承棋创办的“承源”号,每年批发业务约在40万元左右。
  抗战期间,福州、厦门相继沦陷,沿海交通受阻,商业凋零。地处闽中交通要地的莆仙两县,南北京果业持续繁荣,永泰、永春、德化、大田等县所需的干果海味,大多数在仙游城关和莆田城里采购,并通过陆路运往闽中各县,客观上促进了境内南北京果行业的发展。
  抗战胜利后,沿海交通逐渐恢复,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的南北京果市场迅速恢复,而莆仙境内的京果市场反而出现了萎缩,其原因是闽中各县的商贩转移到福州、厦门、泉州等地采购,境内京果销售量大减。民国后期,经济秩序混乱,纸币大幅贬值,不少南北京果商店歇业。
  (三)鱼牙行
  莆仙两县靠山临海,海域面积大,海岸线长,岛屿众多,自古以来渔业就是地方的重要产业。
  民国时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海产品需求量大增,鱼牙行棧迅速发展起来,仅涵江集市就有“义和”、“顺茂”、“同成”、“升兴”、“丰泰”、“瑞兴”、“海通”、“治珍”等10多家大鱼行,还有20家鱼店和60多个小鱼摊,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鱼行有“义和”、“顺茂”、“同成”、“升兴”等。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海产品十分丰富,每年到达涵江市场和枫亭市场的渔船达千艘以上,鱼货多达5000担以上。渔产品主要有三大类,即鲜鱼类、咸鱼类和海鲜干品类。鲜鱼类有马鲛鱼、白力鱼、鲳昌鱼、带鱼、牛尾鱼、鱿鱼、敏鱼等,以带鱼为大宗;咸鱼类有大吊带鱼、咸白力鱼、咸鲳鱼、虾皮、虾肉、紫菜、红毛苔等;海鲜干品类有墨鱼干、海蛏干、海蛎干、干贝、紫菜、鱿鱼干、鲨鱼干等,货源充足,长年旺销,这也是民国时期境内鱼牙行棧兴旺发达的重要原因。
  莆仙境内的鱼牙行棧经营方式颇具特色,通常采取委托代销形式。各鱼行为了招揽代售业务,一般采用赊放“船头栈”方式来招揽货主,即对载鱼货来涵江的船主和商人支付一些预付款,实际上是无息贷款。船主和商人运鱼货到涵江时,必须将鱼货委托给赊款的鱼行代售,鱼行为渔民和渔贩免费提供食宿,离岸时双方“合单”(结账)。鱼行按照行情销售渔民和商家寄售的鱼货,价格公开,买卖公平,并按总价的5%抽取佣金。鱼行如果欺瞒价格,或有不良企图,货主就会另找鱼行代售。有的渔民和商人由于时间紧迫,不愿意等待,就直接将鱼货折价给鱼行,双方一次性结清,赢亏由鱼行承担。
  抗战初期,福建沿海港口被日军封锁,在很长一段时间只有三江口港口可以对外通航,各地商贩将山东、大连、浙江、广东等地的鱼货贩运到涵江集市销售,境内鱼牙行棧、鱼店、鱼摊数量大增,永春、永泰、福清、闽清等县的鱼贩子云集涵江采购,涵江鱼市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民国时期,仙游县城的鱼市非常繁荣。初期,鱼行集中在仙游县城的西门兜至拱桥头一带,鱼市繁荣之后,渔民和商贩天未亮就云集城外,但城门按时开闭,不便交易,几家大鱼行商议之后,决定将鱼行迁出西门外,俗称“鱼牙顶”。但一些鱼行趁鱼市搬迁之机,在县城南门外渔民进城的必经之路设栈,半路拦住鱼货入城。而城西鱼行商人便在鱼贩进城的途中拦截,从而引发了纠纷。后经官方调解,将两处鱼行合并,在城西与城南的中间地段修建栈房,集中营业,形成了鱼行一条街,俗称“新鱼牙”,生意非常繁荣。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的鱼牙行栈大多为官商结合,鱼牙商人威望很高,各行业的银元、黄金兑换和外汇折算,以及商人的购销契约等,都会约定“以鱼牙银价为准”,大鱼行每天都将上海外汇牌价和黄金兑换行情在鱼行门前挂牌公示,可见鱼行经济实力之大,地位之高。
  (四)餐饮业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饮食服务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行业。莆田传统饮食业是指“菜馆”、“点心店”和小饭摊等,也包括后来发展起来的饭店、酒楼等。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商业繁荣,人来客往日渐增多,饮食业迅速发展起来。据《莆田市志》记载:城厢、涵江及鲤城、枫亭、榜头、黄石、笏石等集镇,约有300多家餐馆和饮食店,从业人员600多人,以民营居多,官办酒楼通常由城厢、涵江、鲤城“社会服务处”和“青年服务社”创办。经营规模较大的菜馆、酒楼有30多家,各具特色,如城厢的“源源”酒楼,主要经营传统的中菜和新式西餐,经常营业到午夜。城里最大的酒店“桃李园”,推出了“满汉席”菜谱,颇受欢迎,品种有烤猪仔、烤鸭、鱼翅、鲍鱼及燕窝等,每席收银元8元至30元不等。还有“醉仙楼”、“四海春”、“一壶春”、“源源”、“会心楼”等酒楼,推出了“芙蓉干贝”、“清炖高汤鲍鱼”、“高汤海参”、“桔汁鲳鱼”、“清炖高汤鲥鱼”、“什锦大锅”、“槟榔芋泥”和“八宝香糯饭”等名菜,以招揽顾客。
  民国时期,涵江集市商贸持续繁荣,带动了餐饮业的发展,其中规模较大的酒楼有“桃李园菜馆”、“天韵酒楼”、“三六九”、“玉山”、“永丰”、“玉山”、“知者来”酒楼和“示范食堂”等10多家。档次最高的是“皇后酒家”,拥有4名女服务员,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社会名流的公宴场所。如国民革命军第96军败退涵江时,涵江士绅在该酒家邀请军长于兆龙,并赠予厚礼,使涵江集市免遭乱兵洗劫。
  民国时期,仙游境内饮食业也很发达,著名酒楼有“兰香”、“醉仙居”、“春兰”等酒楼。官办酒家有“社会服务处”和“青年服务社”等。仙游县“兰香”酒楼最为高档,聘请了福州名厨,专门烹调高级菜肴,是政府招待贵宾的酒店。同时,还有不少饮食店,据《仙游县志》记载:“民国26—34年(1937—1945年)期间,县城的饮食店发展到40多家,城关、枫亭两地都有当局操办的‘社会服务处’和‘青年服务社’。1949年,境内饮食业有112家,从业人员210人,年零售额24万元”。①抗日战争期间,沿海交通阻塞,海鲜奇缺,各酒楼大力开发地方风味名菜,先后推出“富八宝”、“炒三冬”、“新十锦”、“红焖水蛙”、“芙蓉豆腐”、“脆炸油虾”、“青醉蟹”、“羊排如意面”等名菜。①民国后期,由于国民政府腐败之风日渐严重,公款吃喝成风,客观上又促进了境内饮食行业的发展。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小吃店”非常盛行,颇具特色,如城厢“点心荣”的扁食和卤面,用料上乘,工艺精湛,成为地方特色小吃;莆田城里的“芋粿荣”的芋粿煎、锅边丕和锅边粿,用上乘的大米、豆豉制作,味道清甜,经济可口;莆田城里“油条相”的脆香油条、“公饼盛”的盐香酥脆公饼等,都深受群众喜爱。涵江比较著名的小吃有宋景云(猪脚云)的炖猪脚、王仲兴(蚮猴兴)的“蚮溜”和“蛏溜”、林玉森的车丸、“协兴”号的豆干、郑阿满的盘舍龟、陈后厝的“闷本舍豆”等,各具特色,深受人们喜爱。另外,仙游县城田岑底的炒面、二保街的刘焦扁食、纪五的蒸包和卤肉,以及黄九妹的素菜馆等,也久负盛名,颇具地方特色。民国时期,“莆仙小吃”物美价廉,香味可口,遍布城乡,需求量大,长盛不衰,成为民国时期的特色行业。
  (五)糕饼业
  兴化糕饼业发展历史十分悠久,起源于唐代时期,发展于明代,鼎盛于清。如清光绪年间由王连创办的“连兴”糕饼店,专门制作庆典祭祀的素食糕点,有光饼、粉心糕、麻筒、漏花、花生糕、饴糖丸、花生扑、绿豆饼、油月饼、方糕、黑面糕、雪片糕、马蹄酥、田螺酥、起麻酥等20多个品种。清末,兴化境内糕饼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仅仙游县城就有20多家糕饼店。
  进入民国之后,涵江糕饼加工作坊和销售商店不断增多,共有35家糕饼店。涵江顶铺有“复茂”、“新源美”、“全兴”、“长和”等10多家;衙前街有“锦和兴”、“胜兴”、“福兴”等10多家;宫下有“协格”、“顺泰”、“锦兴”等10多家。莆田城里也有13家糕饼店,其中“履生斋”和“复茂”店经营规模最大。城里的糕饼店大多经营民间祭祀使用的五果、八宝、福饼、醮饼和面粉制作的猪头、尾记、红团、龟等,只有复茂店经营食品点心、面包、饼干、绿豆饼等西式糕饼。梧塘也有“瑞太”、“彭矮古”、“大汉华”、“卢玉水”等多家糕饼店,经营品种有波糖丸、光饼、花生烤、寿桃、寿饼等30多个品种。另外,莆田的黄石、秀屿和仙游的枫亭、榜头等地,也有众多的糕饼店。民国时期,莆田糕饼业从饮食业中分离出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六)中西医药业
  莆仙两县中医药历史非常悠久,源远流长。据清乾隆《仙游县志》记载:“医学在县治东街,宋为惠民药局,招明医1人主之,吏1人为之,佐掌出入之籍。元大德间立官俾良医主之。明亦以良医掌其事,凡有疾病者令按治之......”②。清光绪年间,兴化境内有不少儒医在家设立医寓,悬壶济世,兼售中草药,县城或集镇的大药铺中有医生坐堂诊病。到了民国十八(1929年),北洋政府下令取缔中医,但遭到全国性抗议,被迫收回成命。20世纪30年代初,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中医馆”,莆田县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十月成立了“中央医馆福建省莆田支馆”,馆址设在涵江观顶陂孙庙,由张琴担任馆长,著名中医魏显荣任总干事,直至抗战爆发后解散。
  民国时期,涵江集镇最著名的中药铺是“双福寿”。双福寿药铺创办于清末,设有门市部、批发栈和制药部等机构,从业人员有20多。门市部专门出售中药和处方药,天天有名医坐诊,药房通霄达旦经营,每天出售处方药500多贴。制药部是专门研制中成药的机构,著名中成药有“珠珀七厘散”、“赛定青眼药膏”、“熊胆光明膏”、“乌鸡白凤丸”、“安宫年贡丸”、“清心牛黄丸”等20种,每一种中成药都印有处方成分和使用说明书,包装华丽,药效显著,服用方便,深受百姓欢迎。批发栈主要负责中草药的采购与批发,先将外地运来的中草药进行除杂、分类和泡制,然后批发给各地药商。抗战期间,三江口码头航运畅通,“双福寿”中药房批发量大增,不但福州、泉州、厦门等地的药商来“双福寿”药铺批发中草药,而且浙江、江西、广东等地的药商也来涵江进货。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上航运经常遭日军封锁,“双福寿”便租用德国轮船运载中草药。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药店和诊所发展迅速,凡是人口集中的城镇或村庄都有医生和药店,或繁或简,有外科、伤科,也有内科、妇科,还有“全科”(综合科),应百姓需要而设置。药铺主人既是医生,又是老板,边看病,边卖药,医药结合,医商并行,成为境内一大特色行业。如仙游县城的“福安药店”,由中医世家施启谟经营。施启谟字赞堂,别号谟生,仙游县城关柳坑街人,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年出生。施启谟从小跟父辈学习医术,善于将日常生活中易被人忽视的事理引伸到医疗实践中,处方以“廉、便、验”而著称,治疗疑难重症屡见奇效,24岁时就颇有名气。20世纪30年代期间,莆仙境内流行瘟疫,施启谟把瘟病学与《伤寒论》结合起来,探索中医治疗瘟疫的新路子,采用桑菊、银翘等配药方,取得了显著疗效。
  莆田境内西医行业起源于教会医院。1895年,英基督教公会在莆田创设“兴化圣教医院”(后改为圣路加医院),即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前身,拉开了境内西医西药的发展历史。1898年,英传教士创办了“兴化双凤医学校”,培养西医西药医务人员,促进了莆田西医西药行业的发展。1900年,英国圣公会又在仙游设立私立圣路加医院,即仙游县医院的前身。1905年,美传教士也在涵江创办“兴仁医院”。到了民国时期,西药店已经发展到各主要集镇。由于传统习惯等原因,百姓开始对西医西药抱怀疑态度,但西医打针、吃药,既方便,又见效快,特别是民国时期几次大规模的瘟疫,都采取西医手段救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逐渐改变了百姓对西医西药的误解。
  所以,在民国初期,莆仙境内大多数中药铺都增加了西药经营项目。
  民国时期,莆田城里著名的中西医药铺众多,主要有“自西来”、“资生来”、“恒和”、“咸康”等15家中西药店,各药店都有名医生坐诊,病人既可以在店里看病治病,又可以抓药,十分方便。
  其中规模最大的是“自西来”药店。该药店创建于清末,由教徒许喜新创办,以西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生意十分兴隆。至民国初,“自西来”药店已初具规模,资本达到2000多银元,药源充足,是境内最大中西药批发商。“自西来”药店采取股份制经营方式,医生、店员都是股东,这种资本主义股份合作制的投资管理模式,为莆田医药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
  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时期莆仙境内“中西药店遍及莆田县城关、涵江及仙游县城关、枫亭等主要集镇。境内有‘自西来’、‘资生来’、‘寿山岩’、‘得春’、‘泰安’、‘双福寿’、‘广杏林’、‘全福堂’、‘寿益’、‘源兴’、‘发兴’等药店90多家。40年代有私营药房150多家”。①
  (七)山货行业
  莆仙境内山多地少,竹木资源丰富。唐宋时期,兴化百姓就以竹、木、棕、藤、草等材料加工各种日用品,俗称山货,如木箱、扁担、畚箕、竹箩、篾类、棕衣、棕绳、扫把等。这些日用品实用性强,需求量大,每家每户必不可少。自古以来,兴化百姓靠山吃山,就地取材,掌握了木竹藤等加工手艺,世代相传,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地方特色产业,莆仙两县木竹滕等制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除了在境内销售外,还远销晋江、惠安、南安等县,出现了许多专门经营山货的商人和商店。如涵江的“恒芳箩篾店”,创建于清末,专门加工和编织成各种盛具,主要经营箩筐、畚箕、扫把、草席、斗笠、木柄类等几十种山货,批零兼营,颇有名气。还有仙游城关的安怀街和枫亭的鱼街,也有10多家山货店,山货经营历史悠久。
  莆仙境内经营山货的商人大多数是山区农民,起初是山区农民肩挑山货到平原集市出售,以后逐渐有人在城里和集镇上开设山货店。民国时期,山货旺销,每逢秋后冬闲,山区农民挑运山货到县城,络绎不绝,途之为塞,外销则以骡马、溪船调运,长年累月,运输繁忙。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出现了不少专门从事竹木加工的村落,即专业村。如仙游榜头的溪尾村,全村男女老少都会持篾刀加工竹子,制作各种生活生产用具和工艺品,世代传承。秀屿的下郑村以竹编为业,子承父业,代代相传。还有莆田县的忠门镇,从明代起就大批从事蒸笼加工的手工业者,走南闯北,遍布八闽。另外,涵江、黄石也有加工竹笠、竹篾、箩筐的专业村。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造就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莆田山货行业。
  山货行业中土纸生产历史非常悠久,且产量大。莆田土纸业起源于唐末,据《仙谿志》记载:“灰蛎而柔竹、则蒸其屑以纸”。①《宋志》中也有记载:“兴化县幸岭有厚腾纸”,“莆田县文赋里皇萌村有皮纸”,说明早在宋代莆仙百姓就已经掌握了造纸技术。由于土纸是以山区毛竹为原料的手工业品,故也列入山货行业,加上莆田本地产的纸张质量一般,故称为“土纸”。
  莆田土纸产地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每年春夏之交,山民们大量砍伐毛竹幼林沤制纸浆,秋后印制成纸张。自宋代以来,莆田境内土纸长期畅销,民间曾有“云居去挑纸,父亲不识仔”的歌谣,意思说穷苦农民依靠肩挑为生,长年累月奔走在山区和城镇之间,朝出晚归,连自己的子女都无暇细看,孩子长大了,父子俩在路上相遇而不认识。歌谣虽然是描述穷苦农民的艰辛岁月,但从侧面反映了莆田土纸业的盛况。
  莆田土纸业之所以长盛不衰,与当地民间传统习俗有关。莆田土纸质量粗糙,除了供商品包装外,大部分作为迷信用品。逢年过节百姓拜祭祖宗时,通常要烧点冥银纸箔,土纸便作为冥纸使用,正如宋代莆籍诗人刘克庄所说:“专用事鬼”。但因受质量、用途和销量等限制,莆田土纸业始终没有多大的发展。
  (八)制鞋业
  莆田境内制鞋工艺历史悠久,早在宋代就有“工夫鞋”的生产与销售。进入明代之后,兴化郡城大路街已有多家销售布鞋和布靴的商店。明后期,城里的后街、社桥头、庙前等地有多家布鞋加工作坊。清代,莆田制鞋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行业,仅莆田城里就有“彩成”、“大顺”、“元太春”、“合美”、“大达”、“瑞美”等40多家鞋店,从业人员有200多人,比较著名的制鞋店有“彩成”、“瑞美”、“大顺”、“中可西”、“西泰春”、“合美”等6家。民国初期,涵江境内有“治顺”、“双洽顺”、“天成”、“振兴”、“振昌”、“振华”、“南昌”、“宜昌”等16家鞋店。据不完全统计,莆仙两县有上百家制鞋作坊和鞋店,以及众多的“绱鞋担”,即流动制鞋、补鞋的小商贩。他们经常深入农村补鞋卖鞋,成为农村百姓不可缺少的行业。
  莆仙境内的鞋店有一特点,即集加工与销售为一体。通常是店前设柜卖鞋,店后为制鞋工场。
  店老板专门负责管理门市营业和鞋材采购,并雇用鞋匠师傅和学徒在店后工场加工制鞋。民国初期,莆田鞋业生产主要是手工制作,工艺落后,产量不高。民国中期引进了缝纫机“车边”,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但鞋的品种并不多,男女布鞋只有黑色、灰色、白色、花色等四个品种,以黑色为主,鞋面质料有直贡呢、帆布、粗布等,鞋底材料通常用“花旗”(牛皮)、骆驼皮和轮胎底等。此外,还生产少量的皮鞋,但因价格较贵,销量不大。
  20世纪40年代期间,莆田城里出现了鞋业一条街,其生产方式仍处于资本主义手工场的初级阶段,鞋业加工设备简陋、资本少、规模小。但制鞋手工场众多,产量大,每年生产骆驼皮底、牛皮底、轮胎底的手纳布鞋和皮鞋约3万多双,除了在境内销售外,还大量批发到福清、永泰、德化、永春、惠安等县,形成了一个重要行业。据《莆田市志》记载:“1949年,莆田城关、涵江、江口、梧塘、黄石等集镇共有制鞋店100多户,其产品除在县内销售外,还销到仙游、惠安、泉州等地。仙游县在城关、枫亭、郊尾等地有私人鞋店9家,主要生产布鞋、皮鞋,采用旧汽车轮胎作鞋底,用牛皮或布料作鞋面”。①莆田的制鞋业,既是一个传统手工业,也是莆田“鞋城”形成的历史渊源。
  (九)侨汇业
  民国时期的侨汇局,又称批信局、民信局、汇兑局等,主要业务是为侨胞代寄银钱,从中收取手续费。莆田侨汇业务的原始形态为私人委托.即海外华侨委托同乡带钱回家,家人收到钱后托信告知海外亲人。这种原始的侨汇方式,机会不多,一年中难得几次,且风险大,经常出现丢失、赖账等现象。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出境人员日益增多,外汇业务迅速增长,当时银行和邮政不发达,国际汇兑只能在大中城市办理,个人少量现金不可能专门前往大城市汇兑。于是,一些“走水客”便做起解送“批银”业务。当时侨汇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由“走水客”或“搭客”携带。“走水客”将各地华侨所托的“批银”在香港或厦门兑换为中国货币,然后交给国内侨眷,取个“回字”,返回南洋时凭回字结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二是与商人以对冲方式汇兑。即一些商人代收侨居地华侨委托的钱后用于采购商品,回国出售后付现金给侨属;三是通过商号解付。实际上也是私营汇兑机构,通常同商品贸易结合起来,即国外公司收取侨汇后,利用侨资购买外国商品,货物运回国出卖后再支付现金给侨属。如“‘仙春栈’与仙游‘顺茂隆’和涵江‘顺全峰’钱庄联合组织‘茂全兴’民信局,办理莆仙华侨汇款,每年一般解汇10~20万元法币”。②莆田民信局汇兑业务源于民国初期,经营方式分为头盘局、二盘局和三盘局。头盘局是在国外收汇,国内解付,盈亏由海外民信局负责;二盘局是国外收汇,接受其他民信局委托,转解国内“批银”业务,与国外民信局存在代理关系;三盘局是接受其他民信局委托,专营国内的侨汇业务。民信局的收入一般根据银、信往来的数量,通常按总金额计收“佣金”和手续费,一般是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七,最高达千分之十五。
  民国四年(1915年),福建省中国银行涵江汇兑所开始办理汇兑业务,成为境内第一家专业性外汇信兑机构。民国八年(1919年),莆籍华侨吴鸿基(今城厢区西洙村人)在涵江设立“美兴信局”,随后又在新加坡设立了“美兴信局”,专门办理吉隆坡与涵江之间的侨汇业务。接着,又有“聚华”、“通美”、“义德”等侨汇局。民国17年(1928年),中央银行莆田经理处开始办理侨汇业务。此后,境内外汇兑机构日渐增多。
  20世纪20—30年代期间,莆仙两县外汇信兑业数额巨大,汇兑机构众多。据《莆田市志》记载:“30年代初,有聚华、通美、义德、福源隆、新和、茂盛、亨利、承来、建隆、美兴等家民信局兼办理侨汇业务。民国27年,厦门沦陷后,汇款捐资中断,爱国华侨想方设法将海外汇款通过泉州转交莆仙侨胞,为同胞济贫解困,支持建设公益事业”。①据统计,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仅涵江就有“福源隆”、“新和”、“福源兴”、“义德”、“承丰”、“建南”、“亨利”、“美兴”、“通美”、“程茂盛”等10家侨汇行。当时侨汇多由新加坡经香港汇至上海,或由海外各国直接汇至上海。各侨汇局在办理汇兑业务时,既收取手续费,还赚取汇期利息。因为在新加坡收取汇款一期为10天,从收款到汇款又有15天时间汇期,资金在侨汇局约有20多天空闲时间,侨汇局可以利用侨汇资金放高息贷或周转金。遇到汇率波动时,侨汇局还可以从中获取汇率利差。另外,一些侨汇局还兼营商贸,将外币汇到上海购买商品,货物运到莆田销售后,再付法币给侨属,双头获利。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南洋各国被日军占领,侨汇业务一度受阻,但莆仙两县华侨众多,民间汇兑业务始终没有停顿。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29年(1940年)后,涵江寄庄、仙游寄庄亦承办莆田、仙游两县侨汇业务。迄民国38年(1949年)有民营信局和发、承来、茂盛、义和、信友、信义、建中、建南、大陆、友和、万盛、亨利、美兴、兴纪、德茂诸15家,海外业务主要在吉隆坡、新加坡两地。时民营信局悉未设立三盘局,侨汇派送由头二盘局负责办理,业务覆盖莆田、仙游、福清三县”。②民国后期,由于国内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法币、金圆卷、银元卷等先后崩溃,汇兑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有些侨汇局改用黄金、外钞、银元和大米等收汇。同时,还出现了无法兑现的现象。如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莆仙两县“诸民营信局未解付侨汇达法币3880万元”。③
  (十)金融业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商业繁荣、货币流通日盛,市场上主要以银元、铜元和角票局及钱庄发行的纸币为商品媒介。但民间借贷成风,利率昂贵,一些绅士巨贾陆续开设了钱庄、角票局、民信局、当铺和金铺等,开展金融业务。如涵江有涵大、泉美、义德、慎昌等4家钱庄;有光先、大有、怀远、中和等5家典铺;有恒安、天益、建源等16家角票局和吴美兴、聚华、通美等13家民信局。另外,还有天宝、泉裕、三友、元珍等4家金铺。从1924年起,莆田境内角票局迅速发展,至1930年,涵江境内共有天益、建源、中信、福兴、鼎成、商业、鸿成、汇通、义有、华丰、义大等36家角票局,其中恒安、元成、莆田农工、泉美、兴安、慎昌等商号的资本均在万元以上,其余均在5000元左右。但各角局滥发纸币,套取现款,获取暴利,信用危机,不少角票局成立后不久就倒闭了。至1931年,境内只有兴安、利民、荣兴、慎昌、泉美、宝丰等角票局继续营业,其他的钱庄、角票局大多因经营不善、信誉危机而倒闭。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创办了多家银行。民国六年(1917年),中国银行最早在涵江境内创办支行,后因军阀混战、经济秩序混乱,中国银行涵江支行发行的10元红色钞票(俗称“红鸡公”)和5元褐色钞票(俗称“乌鸡母”),一度遭莆田商人拒用,并引发了挤兑风波,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倒闭。
  1921年,福建银行也在涵江设立分行,由涵江著名商人黄绶任经理,职员有徐咏沧、黄祖福等人。该行以发纸币和收存现款为主要业务,但一成立就投放了大量纸币用于盐款支付,作为驻军经费和行政开支,仅一年时间就倒闭了。
  1924年,莆田境内设立了“万国储蓄会”涵江代理处,由“义德栈”老板方家凤任经理,主要办理有奖储蓄,开设有全户12元、半户6元、四分之一户3元等三种储蓄业务,每月固定交款,每200户设头奖1个,奖金2000元,存储期限14年的按月开奖一次。由于月月开奖,经常有惊喜,吸收了不少储户,但不久因故被取消代理资格。
  1935年,中国农民银行汇票在涵江设立分理处,由赵本梅任主任,内设营业、会计、出纳、文书、农贷等部门。直至1949年初歇业,以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接管。
  1935年,交通银行在涵江设立办事处,先后由陈传、石美铨、吴瑞森任经理,内设会计、营业、出纳、文书兼事务等,直至1949年底歇业。
  1936年,中央储蓄会在涵江设立分会,荔城、黄石、笏石、鲤城等地设有代办处,抗战期间歇业。
  1948年,境内建立了莆田县银行,系公私合营性质,国有占55%股份,私人占45%股份。
  1949年初,中央合作金库在涵江设立分支机构。
  民国时期,莆田金融业的崛起与发展,既为广大工商业者提供了资金支持,又促进了境内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对外经济交流与外贸发展
  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被列为五口通商口岸,为兴化对外经济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进入民国之后,西方列强急于打开中国市场,外国资本和商品以贸易的形式大量涌入中国境内,客观上促进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控制东南海域,仙游民军头子张逸舟及其武装队伍在福建沿海大举武装走私,导致福建对外贸易畸形发展,不少莆商得到张逸舟的庇护,参与海上走私活动,或得到海上通行特许,从某种程度上讲也促进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的发展。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东南沿海被日军封锁,沿海对外经济交流一度受阻,对外贸易业务时起时落,直到抗战胜利后才逐渐恢复。但从总体上看,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的对外贸易始终呈发展态势。
  一、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转变
  民国初期,南京政府拟订了“开放门户”、“振兴实业”的经济发展方针,旨在推进对外经济交流。袁世凯上台后,北京政府在资产阶级实业救国的浪潮推动下,宣称“民国成立,宜以实业为先务”,并制定了“开放门户,利用外资,振兴实业”的经济发展战略,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创造了一个较为有利的环境。从民国元年至十四年间(1912—1925年),中国通商口岸由5个增加到21个,对外经济交流迅速扩大,对外贸易蓬勃发展。
  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资产阶级实业家要求“关税自主”的呼声日益高涨。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表了《对外宣言》,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并表示将与各国重新订立平等互尊主权之新约。随后,南京政府开展了一系列争取关税主权的外交活动,为中国迎来了一个发展外贸的新机遇。美国政府为了在华争取到最好的利益,率先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双方签订了新的贸易条约。随后,英、德、法、荷、瑞典、挪威、西、意、葡、丹、比等11个缔约国先后与民国政府进行了谈判,签署了新关税条约,中国政府终于夺回了关税主权。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1日,民国政府颁布实施新的进出口税则,中国对外贸易开始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抗战爆发后,日本侵占了华北、华中、华东以及华南的大片地区,中国被分割为沦陷区和国统区,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外贸政策。1937年10月,国防最高会议制定的《总动员计划大纲》,其中明确规定国统区实行国家统制外贸政策,利用有限的渠道出口盟国需要的中国农矿产资源和战略物资,进口抗战急需的军用品及民用物资。在沦陷区,日伪政权采取战时外贸控制政策,把东北的殖民统治政策移植到沦陷区,疯狂掠夺中国矿产资源,试图将中国变成为日本的原料基地,形成所谓“工业日本,农业中国”的格局,这种强盗式的经济掠夺根本就谈不上贸易。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通过与民国政府的军事联盟和经济援助等手段,加强了美国在中国的经济政治地位。随后,美国为了独占中国市场,确保在华利益,又与国民政府签订了一系列新条约,使中国成为美国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材料基地。据统计,从抗战起到民国末期,美国与民国政府共签订了25个经济协议,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些贸易协议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平等互利的条约,但中美两国经济状况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生产力水平悬殊很大,表面上的权利义务对等,却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平等。这些贸易协议导致中国贸易壁垒大幅削减,国内企业处于极其不利的竞争地位。同时,这些经济协议又构成了美国在华的新特权,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中美条约的顺利实施,获取在华利益的最大化,美国政府还支持国民政府发动内战,大量向中国推销武器,使中国外贸出现了严重入超。民国末期,由于中国产业落后,企业竞争力低,美国廉价商品轻而易举地占领了中国市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中国经济状况迅速恶化,工商企业无力抵御外货冲击而纷纷破产,境内经济秩序出现了混乱,通货膨胀空前严重,客观上加速了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经济总崩溃。
  二、对外经济交流扩大与外贸业务发展
  民国时期是莆田对外贸易发展的黄金时期。从1912年起,涵江的三江口和霞徐码头就很繁荣,出现了众多的“船头栈”和“船务行”,如“福兴轮船公司”、“鲲南船行”、“福生船行”等。同时,福州、厦门等沿海港口经济的繁荣,客观上也带动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的发展。
  民国初期,来莆外轮渐多,主要由秀屿港、三江口港、涵江港、枫亭港等口岸驳运,对外经济交流迅速扩大。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间,舶来品入境猛增,劳务出口、侨汇业务渐多。
  对外经贸活动以货物收购、储运、包销、代销及外汇兑汇为主”。①三江口港成为闽中对外通商的主要港口,涵江集镇商人云集,迅速发展成为福建著名的商贸易中心,桂圆干、荔枝干、蔗糖、海产品、李咸干、橄榄咸干和兴化米粉等土特产大量运往上海、宁波、南京、天津以及北方各商埠销售,又在北方各商埠采购豆饼、黄豆、面粉、花生油、酒类、煤油、棉纱、棉花、粗细布、中药材以及小百货、南北京果、杂货等,源源不断地运回涵江,并批发到闽中各县,涵江迅速发展成为闽中货物的集散地。
  近代机器轮船问世之后,莆田航运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民国元年(1912年),“大同”号老板黄尔顺牵头,“义德”号老板的方家明和余景佗等集资投股,创办了“上海福兴轮船公司”,购买了一艘英国产轮船,取名“国民号”,开辟了涵江至上海、宁波等航线。随后,涵江商人纷纷效仿,先后创办了“义泰轮船行”、“鲲南轮局”、“涵江轮局”和“大兴船务公司”等多家轮船公司,促进了莆田近代航运业的迅速发展。据民国二十年(1931年)统计,仅三江口港进口轮船就多达314艘,年货物吞吐量约10万吨左右,运出的大宗货物有桂圆干、砂糖、荔枝干、笋干、木竹器具等,而运入境的大宗货物主要有豆饼、肥田粉、布匹、煤油、面粉、苏广百货、京果杂货、黄豆、生油、杂粮、鱼产、药材和颜料等。但因三江口至涵江有10多千米的狭窄港道,300吨以上轮船无法通行,只能通过二道运输才能到达涵江市场。于是,三江口新浦村农民便购置了大量的小驳船,将轮船上货物驳运到涵江的陡门、海岑、桥兜等小码头。抗战期间在三江口进出港的轮船众多,小驳船生意非常繁忙,新浦村最多时拥有100多艘小驳船,日夜搬运,成为运输专业村。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民族资本家林伯清投巨资开发秀屿港,建筑了钢筋水泥码头、泊位和仓库、货场等,配备了码头装卸设备,租赁了商船、驳船,组建了自家船队,开辟了秀屿至上海、宁波、厦门等多条航线。秀屿港的开发建设,迅速提高了莆田港口的吞吐能力,为莆田对外贸易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8月,英商万吨级货轮“新亚”号首次驶进秀屿港,这是有史以来吨位最大的外轮进入莆田港口,使莆田对外贸易业务迅速扩大。
  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沿海城市和重要港口相继沦陷,福州、泉州、厦门等港口均被日军封锁,莆田的南日岛、乌丘屿等岛屿为日军所控制,涵江、三江口、秀屿、桥兜等港口屡遭日机轰炸。秀屿港口连续多次遭日机乱轰滥炸,码头毁坏,仓库倒塌,繁荣一时的秀屿港沦为废墟。唯有三江口港地处偏僻,没有引起日军的重视,仍然保持对外通航,福建海运业务大多从三江口港进出,带动了涵江商贸的繁荣。一时间,涵江万商云集,货物充沛,被誉为“小上海”。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之后,海运不畅,公路阻隔,闽中各县的货物输送主要靠内河和陆路运输,靠山临海的仙游县,地理优势凸显出来,一度成为闽中的货物集散地。据《莆田市外经志》记载:“40年代初期,永春、德化、大田、尤溪、永安等县的茶、纸;香菇、笋干、瓷器、铁器、中药材多集散到仙游境内木兰溪流域的各码头,转运至涵江经销海外”。①加上张逸舟武装部队控制东南沿海期间对家乡商人颇有关照,枫亭徒门港长期保持对外通航,促进了莆仙两县商贸的发展。
  民国末期,内战全面爆发,莆仙两县对外贸易受到严重影响。据《莆田市外经志》记载:“40年代后期,经济萧条,输出商品渐少。美国货充斥市场。五金制品、电器、机械、化工用品、化肥多为海外进口”。②特别是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之后,国民政府颁布《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限制了国外商品进口,莆田对外贸易业务锐减,对外经济交流大幅度衰退。
  三、进出口商品与通商的国家和地区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进出口商品与清代有所不同。民国初期,以农副产品出口为大宗,进口商品以化肥、日用品为主。20世纪20年代期间,进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口商品数量大增,境内农产品、手工业品市场遭受严重冲击。如“民国13—16年(1922—1925年),日本的机制白砂糖入境倾销,使蔗农、糖商蒙受重大损失”。①糖价大跌,蔗农生产积极性受挫。抗日战争时期,外国化肥、煤油、五金、日用品等大量进口,而出口农产品却大幅减少,外国商品在莆仙城乡市场的占有率迅速扩大,莆仙两县对外贸易首次出现了入超。但从民国35年(1946年)起,国民政府严格限制进口商品种类,进出口商品数量锐减,境内对外贸易日趋萧条。
  (一)进口商品
  民国初期,外国商品充斥莆仙城乡市场,进口商品以日用品为主,以日、美国、英国货居多,主要有化工、建材、电动机械、轻工产品和五金交电制品等。据《莆田外经贸志》记载:“民国5年(1916年),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首家代理厦门谦顺洋行,进口卜内门化肥。其后,有商人代理洋行进口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货品渐多。民国15年(1926年),主要有德国、美国、英国、苏联、日本、荷兰等洋行的货物进入仙游市场。......40年代后期,经济萧条,输出商品渐少,美国货充斥市场。五金制品、电器、机械、化工用品、化肥多为海外进口”。②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开始进口机械设备,主要有汽车、柴油机、发电机、电动机、电影放映机、医疗设备、自行车等。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2年(1913年),英国人华实购进了德国产立式单汽缸12匹马力柴油机1台,装配成小汽车。民国9年(1920年)至民国12年(1923年),仙游县美以美教会相继进口美国发电机3台、活动电影机1台及蓄电池组。民国13年(1924年),莆田电灯公司进口美国电动机、发电机各1台。次年,又从美孚洋行购买‘雪佛兰’牌小车零件,装配小汽车一辆”。“民国16年(1927年),有华侨进口自行车数部。同年,涵江电厂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德国柴油机1台”。③同时,还有医疗器械和小五金等进口。据《仙游县志》记载:“民国8年(1919年),仙游女医馆(美以美创办)从美国引进DeLeo爱克斯光设备,配有启罗汽油发电机和120伏特蓄电池组。民国26年,境内陆续进口了一些美国外科、骨科、五官科及妇产科等医疗器械”。④这些机械设备的引进,对莆田机器工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世纪20—30年代期间,外国的农产品、轻工产品、日用品和化工产品大量涌入莆仙两县城乡市场,并对传统农业和手工业产生了巨大冲击。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18年(1929年),日本机制白砂糖、煤油、布、京果、百货乃至小玩具源源输入,占领莆仙市场”。⑤美国、英国、德国和东亚各国的机织花布、衣饰、绒毛、针织品、纺织品、海参、燕窝、酒类、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商品大量进口,充斥城乡商店。“据民国14年(1925年)莆田报纸载称,仅从三江口进口的豆饼,年进口量就达120万块,占三江口年进口货总数量的一半。民国十三至二十六年(1924—1937年),仙游县进口的化肥累计达200万包,贸易额达3000万银元。进口煤油年均20万桶,贸易额达47.2万银元”。①其中进口数量较大的有“美国‘美孚’、‘亚细亚’、‘德士古’、‘鹰标’牌煤油和英国的‘僧帽’牌煤油和美国‘卜内门’、英国‘眉目’、法国‘狮马’牌肥田粉,‘马标’牌颜料,日本产仁丹、眼药,英国的医疗器械”等。②外国商品的大量输入,促进了境内商贸的持续繁荣,但又导致传统手工业的迅速萎缩。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对进口产品时有限制。一方面,由于国内抵制日货的呼声日益高涨,日货进口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外贸逆差不断加剧,逼使国民政府不得不控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和种类。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26年(1937年),汽油和煤油列为禁止进口和转口的物品。民国30年(1941年),花边、衣饰、绒毛或杂毛针织品、纺织品、鲍鱼、海参、燕窝、饼干、粮食、花生、桂圆、酒类、烟类、藤制品以及高级食品与生活用品等均列入禁止进口的物品”。③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内物资短缺,国民政府被迫取消进口商品限制,凡粮食、药材、机器之类,不论来自何国,均准许进口,莆仙两县对外贸易再度兴盛。
  抗战胜利后,国内经济萧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对外贸易,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颁布了《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实行进口物品许可办法。“进口物品划为:自由进口类、许可进口类、禁止进口类等3大类。其后,进口商品有豆饼、肥田粉、煤油、布匹、棉纱、手表、呢绒、面粉、奶粉、罐头、牙刷、头梳、面巾、香料、胭脂,以美国、日本、德国、法国、香港商品居多”。④民国后期,国内经济形势每况愈下,对外贸易日趋萧条,进口商品大幅减少。
  (二)出口产品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出口产品以农产品和土特产为大宗,主要有土布、花生、烟草、桂圆干果、蜜枣、茶叶、兴化米粉、蔗糖、粗制蚊香、杨梅干果、迷信纸、布鞋、粗药材、木盆、土白布、夏布、长边纸、草纸、木材。
  抗日战争期间,莆田两县出口产品主要是农产品,种类“有桂圆干果、桂圆肉饯、荔枝干果、杨梅蜜饯、糖类品、烟叶等。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封锁闽江口后,闽省货物集散悉赖涵江,境内出口货物量扩大,永春、德化、大田、尤溪、永安诸地的茶、纸、香菇、笋干、瓷器、铁器、中药材等土特产多由涵江出口海外,以蔗糖、桂圆干等土特产品为出口大宗,每年销售往外地约有60万担。民国31年(1942年)6月,国民政府(重庆)颁布《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规定进出口界限为国界;依封锁敌区交通办法规定之封锁线。其后,境内出口贸易量锐减。出口商品仍以蔗糖、桂圆干果为大宗,菸(烟)叶次之”。⑤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对进出口商品进行严格管制,莆仙两县出口商品种类减少。据《莆田市外贸志》记载:“民国35年(1946年)起,实施《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仙游)县内进出口量锐减。进口以食品及农用品为大宗。出口以蔗糖、果品、工艺品为大宗”。⑥
  (三)通商的国家和地区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通商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南洋(东南亚)诸国,以及日本、朝鲜、越南、英国、美国、苏联、荷兰等国和香港、台湾等地区。
  20世纪20年代期间,随着航海设备的更新和船舶制造技术的提高,海上贸易拓展到欧美各国,与莆田“通商国家和地区有英国、美国、日本、荷兰、法国、德国、加拿大、葡萄牙、香港、澳门、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①抗日战争期间,国内掀起抵制日货热潮,国统区的对日贸易全面停止,而沦陷区对日贸易却畸形发展,以军事掠夺为主,民间贸易为辅,日军在中国境内大量抢掠矿产资源和工业原料,出现平民与强盗之间的不平等“贸易”。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加入同盟国,断绝了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经济交流。同时,由于战争需要,中国对外贸易又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通航的国家有一定选择性,与莆田通航的国家大幅减少。
  抗战胜利后,与莆仙两县通商的国家和地区逐渐增多,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越南、朝鲜和东南亚诸国,以及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
  四、外贸经营方式转变与代理商阶层的形成
  民国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时期。一方面,由于受鸦片战争影响和诸多不平等条约的制约,民国初期的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带有半殖民地性质的商品倾销,客观上促进了莆田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另一方面,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崛起,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遭受严重的冲击,逼使民国政府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和关税制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外贸方式转变和对外贸易发展。
  (一)外贸经营方式转变
  民国初期,国民政府实行外贸代理制度。民国六年(1917年),国民政府颁布《闽海关特定报关行注册章程》,其中规定:凡进出口业务需委托当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商行承办,莆仙“境内可以办理报关业务的商行有‘恒记’(莆田西天尾人黄培源办)、‘同益’(埭头郑五十枯办)、‘隆记’(西天尾黄培源办)等商号”。②仙游“境内城镇多设有豆饼行、桂圆行、米行、杉行、酱油行、京果行,经营进出口货物的采买、包销、代销业务。仙游县城关的林春行、通兴、新兴、广兴、进兴、德记、升记、胜记、连记、兴记商家及枫亭新存瑞号商家。诸商家多代理经销日本、英国、德国、荷兰、美国等国洋行进口货物”,进出口商品代理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外贸经营方式。③所以,从20世纪20年代起,莆田境内代理商逐渐增多,一些代理商行挂靠国民党县党部和三青团社会服务部,以行政手段取得垄断地位,外贸经营活动官商结合现象十分严重。
  (二)商品代理制度及其代理商
  中国外贸代理制度起源于十九世纪初,发展于民国时期。进口商品代理实际上是英、美等西方国家利用不平等条约,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一种重要形式。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的代理业务主要有三种:一是煤油代理,因为是洋人生产的商品,故又有“洋油”、“番仔油”之称;二是肥田粉代理,即农用化肥;三是船务代理,即代办外国商船的进出口手续和承接外轮海运业务等。
  民国初期,莆仙境内只有三家代理行。一是源沣行。公司设在今涵江宫口鳗弄口,由平海人林心香和林鸿滨父子经营,林家系英基督教徒,故代理英商亚细亚石油公司的“僧帽牌”煤油。
  二是义德行。公司设在涵江宫口,由方义德及其儿子方家明经营,方家系美国教会信徒,故得到美以美教会的支持,代理美孚石油公司的“鹰标牌”石油。三是通美行。公司设在涵江宫口沟岑路,由陈镜鸿经营,主要代理美国德古石油公司的“天平牌”石油。这些早期的代理商行,以经营煤油为主,也代销少量的机械润滑油。其经营方式是由外国洋行将煤油运到莆田境内,成本、运费和损耗均由外国公司负责,代理公司按照规定的价格向外销售煤油,赚取5%手续费。由于煤油涉及千家万户的照明,销量很大,莆仙两县每年销售量约在2300吨左右,代理商仅煤油代理一项就赚了不少钱。
  除了煤油代理之外,还有化肥、香烟、食品、建材、药品等进口商品代理。其中肥田粉销售量最大,莆仙两县每年约销售1500吨。莆田境内最大的化肥代理商是源沣行和通美行,源沣行代理英国“眉月牌”肥田粉,通美行的方家明代理德商爱礼司公司的“狮马牌”肥田粉。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地方军阀强迫百姓种植罂粟(鸦片),以便课征捐税,导致肥田粉需求大增,莆仙两县的化肥代理商店迅速发展,遍及城乡。其次是建材和日用品代理。民国时期,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建材和日用工业品销量剧增,莆仙两县有不少代理商店。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5年(1916年),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首家代理厦门谦顺洋行进口的卜内门化肥。其后,有商人代理洋行进口的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货品渐多”。①莆仙境内最早的船务代理有仙游商人林紫英、涵江商人方德敬等。船务代理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承包代理。如一艘轮船载重量为500吨,船主以400吨承包下来,代理商接收业务不够时仍须按承包吨位支付运费,超过部分则由代理商赚取。二是收取代理费。实际上是收取报关、驳运、仓储等费用。从20世纪20年代末起,莆田境内船务代理商行快速发展,如“民国八年(1919年),由黄祖修和上海商人蒋廷玉合营开设了华新轮局,民国十一年(1922年),康秋涛、陈雨村、刘寿民、吴庆龄合资经营开设涵兴轮局。康秋涛独资开设福生轮局(后改称福申船务行)。郑锦树、吴小屏、刘受之、余景陀合营的鲲南轮局。各轮局以经营涵江至上海或外省的轮船运输为主,兼经营外轮船务代理业务”。②还有福州莆商黄琴亭经营的“华安胜记轮船行”、福州“大和”商行合股创办的“同益轮船行”,都兼办外贸代理和船务代理业务。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时期外国商船入境渐多,“海轮交通以上海为最多,榕厦次之,香港再次之,其他帆船往来邻县者日约10艘。当潮汐涨落之时,港务工作颇忙,常有人手不敷之感”。③20世纪20年代期间,莆仙两县的代理商已经发展到30多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商人阶层。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时期,帝国主义在中国大量推销小麦、棉纱、化肥、肥皂、火柴、煤油等,并在境内寻找较大的代理人。莆、仙比较著名的买办企业有代理英国亚细亚石油公司的源沣行,代理美国德古士石油公司的通美行,代理美国美孚石油公司及德国爱礼司公司的义德行,代理香港农肥、外轮的涵江天成洋行,代理日本商家的枫亭霞桥合顺行,代理外轮商务的福安船务行、裕成船务行,代理厦门谦顺洋行的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以及通兴、新兴、广兴、进兴、德记、升记、兴记、胜记、连记、文峰宫纶成纱布店和文峰宫广奇兴苏广店等家。抗日战争期间,福州、厦门港被日军封锁,三江口港由于航道较为隐蔽,一跃而为福建省乃至中国东南沿海的主要外贸口岸,涵江遂有‘小上海’之称。40年代,陆上公路运输业兴起,莆田、仙游与厦门、福州、泉州及上海依然保持陆上、海上贸易关系。由于实施《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境内少量进出口商品,只能在福州、厦门、上海等地转口,谈不上完全意义上的对外贸易”。①“民国30年(1941年),福州港务停顿,三江口外轮渐多。外轮船务代理业复起。同年春,林景耀、吴景棠诸人集资开设大中商行。民国32年(1943年),康兆荣、吴国珍诸人组建海达公司。
  两家商行重新经营船务代理业务”。②一些大商行为了垄断市场,挂靠国民政府党政机关,官商结合,谋取暴利。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以后,美国货物大量涌入境内市场,对外贸易和货物代理、代销经营成为主要贸易形式。出口货物多由莆田、仙游两县半官方商务部门办理,如互经合作社、三青团服务部等代办和代销。进口商品仍由民营商店与摊贩包销、代销”。③同时,外国商品的大量倾销,对境内传统农业和手工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引发了百姓的强烈不满。如“民国18年(1929年),日本机制白砂糖、煤油、布、京果、百货乃至小玩具源源输入,占领市场。民国22年(1933年),学生与市民罢课、罢市,发起抵制日货运动,枫亭霞桥‘合顺’、‘新存瑞’两家从台湾偷运日货被举发,全数当场拍卖。城关商人杨振风转手贩卖日货,被学生押出游街”。④抗日战争胜利后,一些代理行因货源萎缩和通货膨胀而收盘。“到1949年初,涵江有船务代理行9家,即复兴船务行,大安船务行(前身为大东和船务行),航平船务行,涵安船行,祥安船行,捷大船行,光大船行,福安船务行,香港裕成船务行”。⑤外国商品代理和船务代理是民国时期莆田境内一个重要行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三节 民国时期莆田海关监管制度与海上走私贸易
  民国初期,福建省政府在涵江设立了“常关”,大大方便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业务的开展。据史书记载:“民国10年以后,涵江总关额定年收入11.2万元。抗日战争时,三江口港在东南半壁极盛3年,关税激增”。⑥加上国民政府执政初期实行低关税政策,客观上促进了莆田对外贸易的发展。抗战爆发后,日军控制了东南海域和福建沿海的主要港口,不时派飞机轰炸海上商船,福建对外贸易受阻,沿海走私活动不多。但从20世纪40年代起,日军在东南沿海大力扶植伪军,海上走私成为伪军的“专利”。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虽然设立了查缉走私的机构,但军队武装走私依然猖獗。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国民政府败退台湾之后,海上走私活动才消声匿迹。
  一、海关监管制度
  民国时期,中国海关机构比较健全,进出关手续繁琐。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二年(1913年),国民政府在涵江设置海关,加强对莆田进出口货物的管制。“涵江海关总局直隶于福建海关监督,设关长1人,下口设管理供事或查验员。外轮停靠莆境内码头或抛锚于港湾锚地时,需由驳船盘运至海关仓库或验货场,等待查验海关查验后方可入关”。但根据不平等条约规定,英国政府具有协定关税的特权,进口商品入关时须“由海关、英国领事代表、外国洋行买办三方派人到场共同进行。涵江总局验货用的大秤、砝码和丈尺均照粤海关一向使用的式样制造,并在上面镌刻图印为凭。一旦贸易商计较轻重长短,即以此秤、砝码及丈尺为准,以杜争端。出口货物验放与进口同”。①民国初期,北京政府全盘接受清廷签订的各种不平等条约,工商界“夺回关税主权”的呼声持续不断,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民国政府于1920年敦促华盛顿会议远东委员会修订了《中国关税税则条约》,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中国海关主权。同时,为了制止外国商品倾销,中国海关对“奢侈品进出口附加税一律值百抽2.5,进口正税一律值百抽5。民国18年,实施《中华民国进出口税则》,进口货分14类、178税目。但由于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海关管理、税则及税费征收乃受英、美、日政府制约和影响”。②民国初期,仍设“常关”与“洋关”两种机构。“常关”由国民政府控制,主要监管出口产品和对外贸易。而“洋关”则为西方列强所掌控,成为外国商品输入的保护伞。直至“民国20年(1931年),‘常关’与‘洋关’合并,各海关卡、所仍以监管进出境船舶为主要职责”。“民国26年(1937年)4月,《闽海关涵江支关工作手册》称:民船之进出亦应报关并缴纳河捐,均在船上检查,一切手续与汽船相同。新船造成后由具呈人请领航运凭单及往来挂号簿申请书等报关,经会保后,支关派员测量新船载重吨数编列船号,交具呈人持赴三江口支所烙印后,由支关发给吨钞执照及航运凭单和往来挂号簿等,始准放行”。③民国十一年(1922年),福建海关分别在莆田成立涵江水警分驻所和南日水警分驻所,外国商船入境须由涵江海关会同水警一起登船查验。民国23年(1934年),福建省水警总队在莆田县设立涵江水上巡警队,改由涵江海关会同水上巡警队联合查验。民国35年(1946年),又设立了三江口水上警察所。同年,战区货运涵江管理站撤销,进出口查验业务移交涵江海关管理。民国二十年(1931年),国民政府重新在全国划分海关监管区,设定海岸线12海里海域均为海关监管区。
  “福建常关撤销,涵江海关总局改设为涵江海关支关,属洋关,隶于福州闽海关。下设三江口分关、秀屿分关、乌菜港分卡、鲸山分卡、西■分卡、仙游分卡”。④民国时期,海关监管制度严密,外轮进入莆田港口须经过海关、关警大队、财政、税警、驻军、直税局、查缉队、水陆联合检查站、货运管理站、县政府、县党部、警察局、水警大队等13个单位的共同查验。据《莆田外经贸志》记载:“进口货物,汽轮船于进口前先由代理行呈具担结单,保证该船不得装运违禁物品,填报到达日期,俟船抵埠时,先由三江口支所检查,并于舱口单上签署后,该代理行应将所签署的舱单、船舶检查簿登记证、客牌、吨钞执照及关封,并轮船行程簿等件呈送分关验明无讹后,由海关填付普通卸货准单以便卸货。较大外轮寄碇三江口的,则由支所派员核对存仓加锁。若对货物有嫌疑,则由三江口另行派员押运,再会同代理行负责人开仓检验。若农产品运送三江口邻近乡村,经呈缴特别验关费后,则准由三江口直接验放。若在办公时间以外起卸货物,应缴纳上下货物专单费。其进口货物根据当地售物价,并参酌所颁完税价格表计算完税价格,责令缴纳浚河捐后,给据放行”。出口货物也必须“由代理行呈具货口运出报单3份,由涵江分关派员持单前往代理行仓库执行查验,认明无讹责令缴纳浚河捐等签发落货单。代理行执得落货单应随驳船持呈三江口支所后,由支所派员监视装货,办理结关手续。再将结关总单及一切报单封存关封,加盖火漆印章连同舱口单二份径送三江口支所,经查验后,所有关封及一份舱口单并所缴证件由三江口支所交付该轮。轮船行程簿应注明到达及开航时间、地点,加盖印章后,准其开航出口。若空船出口时,仅填放空舱口单由分关于关封内填造无货结关总单以资认别”。①应该说,民国时期的莆田海关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进出品商品监管十分严密。
  二、海上走私贸易
  民国初期,国民政府实行低关税政策,海上走私现象并不多。一方面,民国初期海上缉私比较严厉,有效地遏制了沿海走私活动。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11年(1922年),设涵江水警分驻所及南日水警分驻所,隶于平潭水上警察署,担负沿海船舶管理和查缉走私活动”。②另一方面,民国中前期实施低商税政策,海上走私贸易利润不大,走私活动自然减少。
  “民国十八年(1929年),民国政府(南京)逐步收回关税主权,于2月1日实施进口新税则,大幅度提高关税,日本人纵容走私分子以台湾和福建沿海众多岛屿为基地,走私高税物品,形成30年代沿海走私高潮。走私物资以进口白糖、煤油、毛料为主;出口中药材、白银为主。在莆田的卸货地点主要有南日岛、平海、江口、涵江等沿海港口、集镇。其时,福清县的高山是最为著名的走私巢窟”。③抗战前夕,国民政府加大了海上走私缉查力度,并于“民国26年(1937年),设莆田盐务税警队,配置缉私船1艘,查缉偷漏盐税走私。其间,缉私对象以‘资敌’国货为主”。④但主要是查缉日本商船进入莆田海域,防止日本商人与境内商人勾结,进行海上走私贸易,从而有效地遏制了海上走私活动。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7月,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日军封锁中国东南沿海,“沿海走私船逐渐减少”。“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0月,南日岛沦陷于日军。次年6月,设立福建战区货物运输管理检查处涵江管理站,协同沿海驻军严格查验外轮私货,以防止外轮偷越战区”。⑤抗战期间,莆田沿海走私活动主要集中在南日岛、湄洲岛等沿海岛屿。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仙游民军头子张逸舟率部占据南日岛之后,在福建各沿海岛屿招兵买马,发展军事武装,并垄断了福建沿海的走私贸易。张逸舟先后率部攻占了平潭岛、白犬岛和南竿岛等沿海岛屿,大肆收买海盗和土匪,武装势力不断扩大,队伍发展到一千多人。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之后,日军战线越拉越长,缺乏兵力,无法实现对东南沿海实施控制,便大力培植伪军,委任张逸舟为“福建和平救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张逸舟为了独霸闽海,一边四处招兵买马,一边进行海上抢劫与走私,先后吞并了福建和平救国军第一、三集团军,武装队伍发展到5000多人,建立了“海上王朝”。当时,东南沿海为日军所控制,海上交通受阻,加上海匪抢劫频繁,对外贸易基本停滞。于是,张逸舟便成立了“新华公司”,控制整个福建沿海的对外贸易,进行武装走私贸易,获取暴利。
  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复设南日、三江口水上警察所各一处,隶属晋江水上警察局,配备武装警员20人,负责查缉沿海走私”。①张逸舟摇身一变,成为国民革命军,仍然驻扎在福建沿海各岛屿,继续垄断海上贸易,开展武装走私活动。1949年底,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后,张逸舟率部逃往台湾,海上走私销声匿迹。
  第四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交通运输业发展与机器工业崛起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商业持续繁荣,经济交流不断扩大,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一方面,陆路交通工具有了较大的改善。进入民国之后,莆田境内传统的人力肩挑和畜力驮运方式已经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双轮车、四轮人力车、畜力车,以及自行车和汽车等新型交通运输工具,陆路交通运输出现了快速发展态势。另一方面,机器轮船的出现也为莆田现代运输业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从民国初年起,兴化境内“船头栈”、“轮船公司”、“船务行”等物流企业应运而生,促进了海上运输业的蓬勃发展。同时,随着机器设备的陆续引进,境内粮食加工、印刷、炼乳、肥皂、玻璃等行业逐渐由机器生产所替代,传统手工业开始解体,商品经济迅速崛起,社会经济结构开始转型。
  一、交通运输业蓬勃发展
  交通运输业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行业。交通运输业既是商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商贸扩大的重要条件,没有交通运输业的支撑,商业经济就难以持续发展。莆仙两县靠山临海,水陆交通方便,具有天然的交通资源优势,不但陆路运输历史悠久,而且水上运输也历来发达。进入民国之后,莆田境内传统造船业继续发展,并对境内交通运输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据《莆田县志》记载:“民国时期,涵江新浦、岱埕,黄石东角,南日岛三墩、西皋、沙洋及湄洲岛均有造船作坊,生产海船和小型渔船。还有黄石井埔、西天尾溪安修造沟船业,黄石东华修造溪船业,多为家庭作坊,造船技术皆世代相传”。②近代机器轮船问世之后,莆仙两县的交通运输业出现了快速发展态势。
  (一)内河运输持续兴旺
  莆田境内溪流众多,水系发达,水上运输历史悠久。从宋代起,木兰溪中、下游和莆田南北洋的九十九沟,已经成为莆田水上运输的重要航道。到明中叶,兴化溪船水运发达,形成一个重要行业。清康熙年间,兴化境内形成了梧塘、涵江、黄石、赖溪和仙游的南门、西关、会仙、榜头、盖尾等内河码头,溪运非常繁荣。据《兴化府志》记载:“兴化府河泊所管辖地方:芦浦、塘东、溪东、东门、新度、园头、下浦业户分作六千,海船千、溪船千、沟船千、网船千、橹船千、挑贩千,‘各色业户计365户’。清代至民国时期,沟船成为南北洋水乡间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并分为商营和民营运输”。①进入民国之后,莆仙两县溪船运输继续发展。仅涵江至仙游航线就有近200艘溪船从事水上运输业务,在莆田南北洋也有50多艘沟船,每艘溪船的载重量在3~5吨之间。从涵江、黄石、城里运往仙游的货物有肥田粉、豆饼、粮食、棉布、百货、煤油、盐、鱼产品等,而从仙游运出的货物有桂圆干、糖、棕、麻、芋头、烟叶、陶瓷、土纸、山货等。南北洋平原的航运业务主要有大米、林木、肥料、砖瓦等生产资料。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9年(1920年)至民国34年间溪运鼎盛,抗日战争期间公路被破坏、海运被封锁,两县之间物资交往全靠木兰溪溪运。民国29年省驿运处涵江办事处在仙游南门设立溪船驿运站,组织溪船驿运。莆田县黄石镇的东华(今华东、华中、华堤三村)、井后、东角、西洪村;华亭镇的顶宅、石山、湖头、湖里村和仙游县的杉尾、昌山、仙溪、坝下、龙腾、昆头、义店、石马等村,均置有溪船,两县合计有300多艘。莆田县东华村多时有113艘,从业人员500多人,有‘溪船之乡’之称”。②莆田的梧塘镇也有沟船、溪船60多艘,其中客货船31艘,农用“海鸥”29艘,每天清晨,梧塘桥头两岸,载满柴草、山货和行人的沟船、溪船,往来如梭,十分繁忙。
  民国初期,莆田境内出现了机械动力溪船。境内最早的汽船公司——“兴善汽船公司”,由外国传教士投资创办。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二年,莆田县圣路加医院华实(英国人)投资购买1台立式单缸12匹柴油机,安装为‘捷兴号’小汽船,20个座位,航行于莆田城关至涵江一线。民国4年,在莆美国人蒲鲁士购置1艘15匹马力的汽船。民国5年又添置1艘,于莆田至涵江之间对开。民国6年,汽船归善育堂管理。民国9年,莆田人余景陀、阮天来向善育堂购船接办汽船业。涵江李可信等人也相继建造汽船。至民国16年,涵江汽船已发展到15艘,职工250多人;联营成立莆田汽船站,自负盈亏;以后几年中开辟涵江至梧塘、涵江至西天尾、岳公至笏石3条新航线。民国18~26年,公路建成通车,汽船业受到影响,涵江至西天尾、岳公至笏石2条航线停航。民国26年全站只有旧汽船6艘,航行于城关一涵江和涵江一梧塘之间。抗日战争期间公路破坏,汽船业再度兴起,原有城涵汽船部门与莆涵汽船行合并组成闽莆汽艇公司,后改称涵江汽船站。民国37年,莆田至涵江段公路修复通车,汽船减为8艘(城涵线6艘、城梧线2艘),职工30人,汽船改烧木炭,分散经营,自行收付,一直保持到民国38年8月下旬莆田县解放”。③
  (二)陆路运输发展速度加快
  莆仙两县陆路运输历史十分悠久,可以追溯到汉代。由于古代莆田境内多为山间羊肠小道,内陆交通十分不便,货运以肩挑为主。到了南北朝时期,莆田境内出现了畜力运输,即骡马驮运货物。古代人力挑运工具主要有扁担、木棒、竹杠等,客运工具有兜轿、马车等。陆路运输方式有三种:即“差役”、“生产”和“雇佣”。“差役”由官府派活,主要是挑运官用物资和军需品,劳工可以充抵劳役;“生产”是指百姓的生产资料运输,如柴薪、肥料和粮食等运送;“雇佣”则是商业性运输,指专门以挑运为职业,单独或结伙受雇于人的人工肩挑和畜力驮运。古代雇佣运输的从业人数最多,没地或少地的农民,长年累月受雇于人,从事挑运,从而形成了一个传统行业。
  民国时期,随着近代机器的发展,莆仙境内形成了人力、畜力和机动车运输三者并存的局面。
  民国初期,境内运输工具日渐多样化,如黄包车、自行车、三轮车和汽车等新型交通运输工具陆续引进,为莆田物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十三年(1924年),仙游盖尾聚仙村人张维从新加坡带回1辆(黄包车),最早是在鲤城街道运载旅客,随后又有人从台湾又购回20辆(黄包车)。公路兴建后,黄包车逐步增加,成为莆仙城乡客运的重要工具。黄包车出租店及修理行业应运而生,仙游有黄包车出租店8家、94辆,每天租金2角,‘车夫’多是贫苦农民。抗战期间公路被破坏,黄包车客运面临困境,1945年后又得到恢复。此后为二、三轮车逐渐代替”。①继黄包车之后,莆籍华侨又从海外引进了自行车。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十四年(1925年)公路初建时,仙游县华侨从南洋带回自行车在鲤城骑坐。因自行车要从国外进口,只有极少数富家人有,在较大的集镇才有自行车修理店兼营出租;出租每小时收费1角或每天收费1元”。②自行车具有轻便、灵活、快捷等特点,既可载客,又能载货,很快就成为百姓喜爱的新交通工具。
  所以,许多华侨、商人陆续从国外带回自行车,广泛运用于客运、货物和商业经营之中。
  民国时期,最具有革命性意义是汽车运输业的兴起。莆田境内最早引进汽车是英国传教士华实,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2年(1913年),英国人华实购进德国产立式单汽缸12匹马力柴油机1台,装配成小汽车”。③随后,海外华侨开始引进汽车,如民国十四年(1925年),莆田县华亭云峰村的陈铁生“以1650银元向美孚洋行购回‘雪佛兰’汽车零件,装配成一辆小汽车,以载客为主,运行于莆田县城至濑溪一带公路。同年,仙游县榜头芹山陈友也从马来西亚带回一辆‘福特’牌小汽车(5人座),行驶于仙游县城至上梧之间”。④但由于当时公路基础设施薄弱,通车里程少,汽车数量不多,没能形成一个行业。
  20世纪20年代末,莆仙两县开始大规模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为汽车运输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民国十七年(1928年),海军陆战队旅长林寿国(仙游人)统治莆仙之后,设立了“莆仙公路工程处”,从鸦片捐中增加项目,用于修筑公路和桥梁,极大地改善了莆仙两县的公路交通条件,促进了莆仙两县汽车客货运行业的迅速发展。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十六年(1927年)仙游利民汽车公司(民办)创立,是莆仙两县最早的汽车公司”。⑤民国十八年(1929年),仙游县又创办了“仙南汽车公司”,由刘政任总经理,该公司拥有八部旧汽车,最大的汽车可乘座10多人,行驶于仙游至枫亭、仙游至莆田之间。随后,又成立了“仙西汽车公司”,由郑朴任总经理,拥有美国原装的“捷不捷”、“博介”两个型号的小汽车4部,每辆车有5个座位,主要经营仙游县城至度尾的客运业务。
  民国中期(1924—1937年),莆仙两县公路基础建设速度加快,促进了汽车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不少商人投资购买载重汽车,搞起汽车运输,并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行业。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十七年(1928年),莆仙两县已有小汽车20余辆,民办汽车运输组织相继成立,向省建设厅承租路权;商业私营汽车运输业开始兴起。民国18~24年间,莆仙两县开办商营、私营汽车公司12家”。①20世纪30年代初,随着莆仙两县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汽车修理与汽车配件需求日渐扩大。
  民国二十年(1931年),仙游商人薛天恩与陈阿四等人集资5000元(银元),创办了仙游交通公司,从事进口汽车配件销售和汽车修理业务,获利颇丰,后来因股东发生矛盾而停业。随后,马来西亚侨商吴琨又在仙游县城开设“裕和公司”,销售汽车配件和开展汽车修理业务。此后,莆田城里、涵江等地也相继创办了多家汽车修理和配件销售商店,为莆田汽车运输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20世纪30年代期间,福建省实行公路路权分段承租,各公司划地为界,福泉干线自江口至郊尾仅45千米路程就分成了4个行车区域,旅客在途中必须多次下车步行到下一路段换乘,多有不便。民国23年(1935年)7月,福建省建设厅收回福州至洛阳(惠安)段的路权,由江口籍莆商蔡友兰承包福兴泉路权。蔡友兰于1935年联合莆田、仙游两县的汽车商户,创办了“福兴泉货运公司”,自任董事长,聘请王步溪任经理,蔡友梅、江子豪任副经理。公司总部设在涵江,并在福州、仙游、泉州等处设立汽车站和修车场。当时,莆仙两县共有汽车商户30多家,每户有载重汽车1~2两部,载重量3~4吨,但有一半汽车运输户对福兴泉货运公司不感兴趣,仙游县只有10辆汽车入股,莆田县仅有6辆汽车入股。由于蔡友兰在福州商界颇有威望,加上有建设厅做后台,福兴泉货运公司成立后生意很好。随后,蔡友兰又贷款购置了5部日产新车,赢利后又购置了美国雪佛兰新车6部,拥有了当时最先进的运输车辆,加上货源充足,经营有方,福兴泉货运公司利润十分丰厚,一度垄断了福建省的货运业务。
  20世纪30年代末,国民政府为了阻止日军南进,下令破坏沿海公路,以延缓日军机械化部队的前进速度,沿海公路被挖得坑坑洼洼,汽车无法行驶,“福兴泉货运公司”被迫停业。此后,莆仙两县的私营汽车公司也相继歇业,大部分运输商和民营汽车驶往闽北及赣、湘等地经营,境内货物运输恢复传统的肩挑驮运。据《莆田市志》记载;“福建省政府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4月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月,成立了驿运管理处,专门管理公路运输”,并“在莆田设涵江办事处,下设运站点。莆仙驿运路线有4条:仙游—盖尾—濑溪—莆田—涵江;仙游—榜头—何岭—古邑—永泰梧桐尾或永泰七锡;仙游—福清渔溪—宏路;仙游—山顶彭—炉边—南安洪濑。货物按站传递,水陆可通,各站配有临时仓库,便于转运和保管”。②驿运队“一般以20人为一组,设1名领工管理;驿站以10~25公里为一站;短途挑运以鱼盐、杂货为主;长途挑运以大米、土特产、百货为主;日行百里,来往于福州、泉州、永春、永泰等地,运工工资以营收的80%支付,以挑运里程计算,到站凭证验收后领取工资。民国30年下半年,共驿运货物27.33万担,营收88.12万元”。③抗战胜利后,福建省政府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一月,以外合内分的形式组建了“福兴泉汽车公司”,拥有10部改装客车,后又并入“福州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但因沿海公路遭严重破坏,修复十分困难,直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后,福厦公路的客、货运业务才全部恢复。然而,当时国内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运输业务锐减。至1949年,莆仙两县的私营汽车仅剩下14辆(其中莆田县2辆,仙游县12辆)。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交通运输业虽然断断续续地发展,但仍然是境内公路运输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莆田传统物流业转型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历史影响。
  (三)航运业
  持续繁荣莆田境内轮船航运起源于清末。莆籍士人张琴在《莆田县志稿》中记载:“考涵江轮运,始于光绪二十年,沪货出入,尚由琯头转口。未几,改由厦门转口。宣统初年,乃直接与宁波通航,民国三、四年又进上海通航。民国九年又进大连营口通航,满载以入,空船以出,如是数年,银货外流,商况渐感不支”。①据《莆田市志》记载:“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涵江港的民营轮船兴起,涵江商人经营的第一艘‘涵江号’轮船载重150吨,航行于涵江至福州、宁波间,这是莆仙经营轮船业的开始”。②民国元年,莆商开始筹建轮船公司。最早创办轮船公司是涵江“大同”桂圆行老板黄尔顺,他为了实现新桂圆干在江浙各商埠“抢市”,即“赶头水”,获得季节性高额利润,便邀请了涵江著名商人吴台(星夫)、方家明和余景佗等人,于1912年秋认股集资创立了“上海福兴轮船公司”,从上海英国赉赐公司购置了一艘小火轮,载重量800吨,价格8万元,取名为“国民号”,航行于涵江至上海、宁波之间,有时也应货主请求延航到泉州,往返一个航程需6天,主要运载“黄家门”和各股东商行的桂圆干和土特产,兼办客、货运业务。但签订购船合同时,因受英商和中介蒙骗,加上没看懂英语版合同,将租赁合同当作购船合同签订。一年后,英商提出收回轮船,双方起诉到英租界法庭,吴台、方家明等人败诉,“上海福兴轮船公司”因而破产。
  上海福兴轮船公司出师不利,对莆田航运商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后,莆田商人一般不购买外国轮船,大多采取租用和承包方式,经营海上运输业务。如民国十年(1921年),方家明等人创办的“鲲南公司”,租用了上海宁绍公司800吨级的“甬兴”号轮船,航行于上海至涵江之间。
  涵江商人黄献武、康秋涛等人创办的“义太船行”,也租赁了上海商船公司的“德佑”、“建新”、“游鲲”等3艘轮船,航行于上海至涵江之间。还有政纪公司与毓大公司合营的“茂利”、“成利”、“毓济”、“毓通”、“肇兴”号等5艘轮船,也是采取租赁承包方式,航行于涵江至大连、营口、烟台等航线。同时,福州至涵江航线的“福星”、“福兴”号轮船;福州至上海、宁波、温州等航线的“福安”、“升利”、“福庆”、“顺安”、“新瑞安”、“德利”、“永贞”号等轮船,都采取租赁承包经营方式。另外,在泉州、厦门航线上,有厦门泰利轮船公司的“鹭江”、“驾鳌”、“永宁”等轮船,也是采取租赁经营方式。
  民国中期,莆田航运业在曲折中发展,各轮船公司良莠不齐,经营状况悬殊很大。如20世纪20年代初创办的“义泰轮船行”和“鲲南轮局”,仅经营二年多就先后歇业了。民国十六年(1927年),涵江“大同行”的两大股东黄星甫、黄星阁兄弟和外甥陈友白等人集资创办的“恒生轮局”,租用外商“华阳号”轮船,经营涵江至浙江的航运业务,并代理外轮船务,开始2年购买了保险,却平安无事,第三年产生了侥幸心理,没有购买保险,结果在浙江海面触礁,“恒生轮局”因而解体。经营较好的轮船公司有涵江霞徐海商黄祖修与在沪莆商蒋廷玉(塔林人)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合资创办的“新华轮局”,承接上海至福建的货物运输,经营了10来年,直到抗战爆发后才收盘。还有郑锦树、吴少屏、刘受之、余景佗等人合伙经营的“鲲南轮局”,集资购置一艘轮船,取名“鲲南”号,航运业务开展的风风火火。另外,由上海莆商康秋涛牵头,陈雨村、黄维扬、刘寿民、黄葆璋和吴庆龄等人共同投资创办的“涵江轮局”,购置了2艘轮船,经营了10多年,效益很好。以后康秋涛另立门户,独资经营“福生轮局”,“涵兴轮局”因股东调整,重新改组为“大兴船务公司”,继续经营海运业务。
  20世纪30年代,莆田境内共有20多家轮船公司,其中实力雄厚的轮船公司有“鲲南”、“大兴”和“福生”三家,采取“租轮”和“包轮”相结合的方式经营海运,拥有相对稳定的货运客户和航线。同时,还有“同益”、“捷大”、“华兴”、“大东”和“光大”等轮船公司,各公司拥有200至1000吨不等的多艘轮船。此外,还有一些经营小货轮的商行,如黄琴亭经营的“胜利船务行”,拥有“涵兴号”轮船,航行于涵江至福州之间;林春波经营的“新华兴”轮船,航行在秀屿——涵江——温州航线;林柏青经营的兴安公司,拥有“枫江”、“枫眉”、“兴安”、“福兴”等4艘小轮船,航行于秀屿、枫亭、宁波、温州、上海等航线。抗日战争前夕,莆仙境内航运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抗日战争期间,日军控制东南沿海各重要港口,中国籍轮船经常遭日机轰炸和日军抢劫,只有英、美、葡和挪威籍轮船,或悬挂上述国家国旗的轮船才能避免日机侵扰。于是,莆商们纷纷向英、美、葡、挪威等国轮船公司承租轮船,继续经营海上运输。如上海公平公司租用了英商“怡隆”公司的“神佑”、“神爱”、“神华”、“神福”、“神光”等5艘轮船;涵江“大兴船务行”租用了英商“太古公司”的“新北京”轮船和海宁公司的“新德利”号轮船;涵江“皇家公司”租用了英商经营的“海阳”、“海门”、“海灯”、“海呈”等4艘轮船;涵江“大安船务行”承包了上海救济总署的“牡丹花”、“菊花”、“百合花”等美国运输舰;“福安船务行”代理“新安利”、“开琳”、“新福申”、“威金”号等轮船;“香港裕成船务行”代理“和麟”、“和昌”号等轮船。由于莆商善于经营,即使是在抗战期间,航运业务仍然搞得风生水起,十分红火。
  民国时期,莆田海运业蓬勃发展,轮船公司众多,成为境内资本最大的行业。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19年(1930年),境内有轮船数艘、驳船50~60艘、木帆船600艘、涡船200艘以上”。①其中自己购置大轮船的公司有3家。一是“振安公司”,由涵江商人黄献武等人出资创办,购置了“福裕”、“合安”、“福安”等3艘轮船,最小的轮船载重量为400吨,最大吨位为900吨,行驶于三江口、福州、上海等航线;二是“顺安公司”,由陈发白等人创办,购置了“顺安号”轮船,载重量为1200吨,航行于闽、浙、沪之间;三是“宏安公司”,由黄星浦创办,购置了“升利”和“华洋”等2艘轮船,载重量分别为950吨和1400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东南沿海战事频繁,商船经常遭日机轰炸,大多数轮船公司歇业。
  抗战胜利后,莆田航运业开始恢复,原来歇业的轮船公司重振旗鼓,陆续开业,几家大轮船公司经过重组之后重新营业,创办了多家新轮船公司。据统计,民国后期莆田境内共有8家规模较大的轮船公司:1.福生船务行。福生船务行前身为福申船务行,租用了葡萄牙籍“威金号”轮船,载重量为2000吨,主要经营涵江至上海的运输业务。
  2.涵江天成洋行。天成洋行由涵江商人蔡季斌经营,主要代理从香港进口的肥田粉、洋油、豆饼等,兼营外轮“大美”号货轮的航运业务,一直经营至50年代初歇业。
  3.上海公平公司。公平公司由上海莆商和涵江商人共同参股创办,租用英国怡隆公司的“神佑”、“神爱”、“神华”、“神福”、“神光”号(俗称五神)5艘轮船,主要经营海上运输和进出商品代理业务。
  4.英国皇家公司。英国皇家公司拥有“海阳”、“海门”、“海灯”、“海呈”(俗称四海)4艘轮船,主要经营三江口至香港的航线,包揽了莆仙两县和周边各县的香港货运和客运业务。
  5.联和轮船公司。联和公司由莆商叶焕成经营,代理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日本等国的进出口商品运输。
  6.涵江大安船务行。大安船务行代理上海救济总署的美国小运输舰3艘,即“牡丹花”、“菊花”、“百合花”号,承运上海救济总署的货物和其他海上运输业务。
  7.福安船务行。福安船务行代理“开琳”、“新神申”、“威金”号3艘轮船,进行了长途贩运和进出口业务代理。
  8.香港裕成船务行。裕成船务行代理外轮“和麟”、“和昌”号轮船,承运东南亚各国的进出口货物。
  二、莆田机器工业的崛起
  近代机器工业的崛起是中国从封建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转变的重要标志。莆田地处东南沿海,位居于福州、厦门两个对外通商口岸之中,受资本主义经济影响相对较大,近代机器工业发展也比内地领先了一步。早在清末,莆田境内就开始引进机器设备,如清光绪十八年(1893年),美教会传教士蒲鲁士从英国购买了2台圆盘印刷机器,印刷罗马文“圣书”和《奋兴报》,成为莆田机器工业的先驱。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美教会创办了“美兴纺织局”,拉开了莆田机器纺织业发展的历史序幕。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美传教士蒲鲁士又引进了四台铅字印刷机器和1台裁纸机,创办了“美兴印书局”。此后,莆商们纷纷仿效,陆续创办了一批机器工业,促进了莆田近代机器工业的发展。
  在莆田近代机器工业发展过程中,粮食加工业是最早使用机器的行业。古代稻谷、小麦等加工主要靠手工操作,每当收成季节,家家户户都忙着舂米、磨面,通常用石臼、脚臼等传统设备,人工操作,日夜臼打,费时费力,效率很低。机器工业出现之后,首先运用在粮食加工业上。据《莆田市志》记载:清末,涵江商人李兰舌从国外引进了一套机器设备,在涵江宫下开设碾米厂,用机械带动9个石礁臼米,效率比人力加工提高了10倍之多。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陆续引进了一些机器设备,促进了境内机器工业的发展。如民国三年(1914年),莆田黄石商人蒲天莱从国外引进了一台24匹内燃机,在黄石创办了面粉加工厂。民国四年(1915),传教士蒲鲁士在莆田城里相继创办了碾米、面粉、制糖、肥皂等机器工厂。接着,涵江商人叶天祥也在涵江宫下街创办“胜冒”加工厂,从事大米和面粉加工,招聘工人6人,使用24匹木炭机1部,一砻二机2个升降机,4个钢磨,1个石磨,4个筛柜,8小时可生产大米700千克、小麦粉800千克。随后,涵江商人魏春霖、曾纪和、张少石、曾光太等人也合资创办了大丰碾米厂,以后改为天益加工厂。此后,以粮食加工业为主体的机器工业在莆田境内迅速发展起来。
  民国十七年(1928年),涵江出现交流电碾米设备,最早采用电力驱动的是南日岛商人叶天祥,从上海购进了一台英国产克劳斯莱电动碾米机,在涵江沟岑埕创办了“东华米厂”(后改为信昌碾米厂)。生意兴隆之后,叶天祥又从上海购进了一批电动碾米机,在涵江出售,既赚取机器差价,又促进了莆田粮食加工业发展。1935年,信昌碾米厂在涵江鉴前扩建厂房,改名为“利群碾米厂”,由于电动碾米成本低,速度快,收费低、米质好,生意非常兴隆。于是,利群碾米厂开展多业经营,增加了碾豆、碾棉花、榨油、制作吊笼、车制机器零件等经营业务,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涵江机械工业的龙头企业。
  20世纪30—40年代期间,涵江境内规模较大的粮食加工企业是涵江卓坡商人阿珍创办的贤兴碾米厂,拥有一台德国产碾米机,边碾米、边售米,生意非常好。20世纪40年代期间,涵江境内最大的碾米厂是魏春霖创办的“益丰加工厂”,雇用工人28人,昼夜加工生产,在当时可算是个规模企业。还有李友兰、蔡子良等五个教友合办的“五福碾米厂”,拥有24匹马力的机器设备一部,每小时能加工大米500千克,其生产规模与利群碾厂并驾齐驱。
  民国时期,仙游境内粮食加工业也很发达,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36年,仙游县有私营粮食加工厂44家”。①这些粮食加工厂,对境内机器工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莆田境内制造业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初。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13年(1924年),涵江商人从上海购回1台6尺手摇车床,并雇请上海人当技术工,在涵江宫下开设1家小型机器修理铺。同年,涵江机械铸造商也在涵江顶铺开设永安机器厂,专门生产织布机,成为境内机械制造之始。民国14年(1925年),涵江商人又在鉴前城隍庙旁创办了长利机器厂。该厂拥有8尺车床1台,专门生产碾麦机和碾米机。至民国24年,莆田境内先后有3家私营机器厂,生产8匹、10匹、12匹3种规格的柴油机作为碾米厂动力机,年产22台,价格便宜,销路较好,除县内销售外,还销往惠安、仙游一带”。②莆田境内电力开发始于民国初期。民国五年(1916年),厦门侨商林尔嘉率先在涵江延宁宫投资创建发电厂,但厂房建成后因故停产。民国九年(1920年),莆田县在城厢湖岸巷筹建发电厂,但容量较少,只供政府机关和少量商户使用。随着机器工业的不断发展,境内用电量日增,民国十四年(1925年),莆田县又在城东水关头筹建火电厂,购置了25千伏发电机组,但供电范围仍然有限,只能供应哲理中学附近及文峰宫一带。民国十六年(1927年),涵江商人江祖筵将原林尔嘉建造的厂房折价入股,组建了“涵江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由陈镜鸿任董事长,方家明、方家风、江祖筵为董事,吴仁民为总经理,聘请余宪为电厂技术人员,购置了一台容量132千伏、电压5250伏的西门子发电机,于1928年建成投产,除了供应涵江镇的机关单位和商户用电之外,还通过高压线路将电力输送到莆田城里。
  仙游县电力开发可以追溯到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日本商人森田吉郎到仙游考察,发现九鲤湖瀑布是创办水力发电的最佳资源,随即向仙游知县周鸿荃提出申请。周鸿荃立即召集仙游的知名人士商议,但遭众商人反对,一些地方绅士建议由仙游商会出面,组织商家集资开发水电。
  这一建议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并着手筹建九鲤湖水电站。后因辛亥革命爆发,随即又出现军阀混战和社会动乱,九鲤湖水电站刚筹建就夭折了。直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仙游县才开始在城关创建火电厂。
  莆田境内肥皂生产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民国九年(1920年),涵江境内创办了第一家肥皂厂——美中华肥皂厂,主要生产“美中华肥皂”、“黑皂”和皂条等。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境内共有3家肥皂厂。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19年(1930年),境内始有兴义、泰源和三友等3家手工操作的肥皂厂,生产比忌牌肥皂,年产量不足10吨”。①抗战胜利后,莆田县政府创办了东南食盐精制厂,由陈国钦任厂长,厂址设在涵江新桥头,主要生产精盐、肥皂等化工产品。
  1948年,陈国钦辞职后自办福祥肥皂厂。至1949年,莆仙境内共有5家肥皂厂。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印刷业非常发达,共有《兴化报》、《蓓乐文艺报》、《莆田新报》、《莆阳联报》、《时论》、《南方日报》等60多种报刊杂志,印刷业务量很大。但不少报社自办印刷厂,如《福建新报》、《闽中日报》和《正报》等都有自家印刷厂。有些报刊杂志由印书局承印,有些业务则由教会印刷厂承印。从20世纪20年代起,莆田县创办了多家印刷厂,如涵江商人江哲甫、杨绍勋、方文元等人集资创办了“涵江印书局”,从上海购进了3台圆盘印刷机,印刷信封、信笺、表格、簿籍等出售,并承接《莆阳新报》、《力报》、《大声报》和《友报》等印刷业务。民国十六年(1927年),戴爱东、郑子明和阮稆民等人合资购置了5台铅字印刷机,招聘了10多名工人,在城里驿前王祠创办“新民书局”。随后,城里商人也投资创办了“关兴印书局”、“莆田印书局”等多家印刷厂。1933年,涵江霞徐商人黄涵生,投资创办了《莆田日报》印刷所,购置了一套平板对开印刷设备,拥有15名工人,后因与驻军发生纠纷,被逼于1938年关闭,随后更名为春城印刷所,专印《闽中日报》和《正闻通讯》。至20世纪40年代,莆田县共有莆阳、复兴、同文、涵兴、文化、力行、竞新、黎时、正大等18家印刷厂,其中规模最大是三青团创办的正报社大印刷厂,共有印刷机器4台,工人20人。民国时期,仙游境内也有5家印刷厂。据《莆田市志》记载:至“民国35年3月,仙游在城关洪桥创办《全民报》,有小型印刷机械,开始采用铅字排版印刷。之后,又创办大中印刷所、闽中印刷部、《民声新闻》社印刷所、大光印书局等5家”机器印刷企业。②民国中期,莆田境内开始生产炼乳、水果罐头等。据《莆田县志》记载:“民国17年(1928),涵江李可信、何文润合资创办罐头厂,为莆田县第一个罐头厂,生产水果罐头。民国23年后,私营罐头厂陆续出现,至1949年,全县有私营‘四联’、‘鸿业’6家罐头厂,生产炼乳、水果、酱菜等罐头,总产量不到10吨”。③与此同时,涵江一些商人开始创办炼乳厂、罐头厂等,如民国23年,在涵江尾梨巷创办福成炼乳厂(后更名为福康乳厂),这是莆田境内第一家机器炼乳厂。抗战爆发后,进口炼乳罐头缺货,涵江境内又先后创办了多家炼乳厂,主要有何文焰的鸿业炼乳厂、郑国藩的美亚炼乳厂、林金环的大中炼乳厂、郑景耀的福隆炼乳厂等。“至民国38年(1949年),生产炼乳的厂家达20余家,有通山、泰丰、振兴、鸿业、华通等水果罐头厂;鸿业、康福、美亚、福隆、大中等炼乳罐头厂。1949年底,有职工200人,资金8400元(折合新币),制铁罐机器19台,日产炼乳罐头1320罐,季节生产枇杷、龙眼、荔枝罐头等950罐、酱菜罐头800罐。销往莆田、仙游、惠安、永泰、永春、福清等县,还出口东南亚地区。民国末期,仙游县郊尾、园庄一带33人自发筹资入股,在郊尾创办乳品厂,利用土灶和铁锅等土法炼乳”。①总之,民国时期是莆仙两县近代机器工业起步与崛起的重要阶段,对以后莆田机器工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时期,境内的化工、食品、粮油加工、制糖等业都有所发展,至民国38年,莆田县有私营企业151家,其中工业系统47家,主要是印刷12家,机械4家,鼎犁6家,化工3家,炼乳3家,罐头6家,陶瓷2家,瓦窑6家,卷烟1家;还有晒盐户3836户,工业产值577万元。个体手工业2411户,工业产值445万元,合计10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023万元的99.9%。仙游县私营工业企业总产值497万元,其中轻工业287万元,重工业210万元。有个体手工业2411户,从业人员4919人,主要行业为糖果、糕饼、酱油、制糖、铸锅等”。②“仙游县有加工冰糖作坊30家,产量3250吨。民国32年,有土糖坊549个,产糖1868吨”。③莆仙两县机器工业的起步与发展,对境内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历史影响,也为莆田现代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附注

①陈余:《莆田旧社会商业概况》,转载张琴《莆田县志稿》《商业志》,《莆田县文史资料》第八辑,第104页。 ①赵秉钧著:工商会议报告录(工商部1913年)。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9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⑤《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⑦《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5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5页。 ②《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③《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6页。 ④《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页。 ⑤《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⑥《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3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50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⑤《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⑥张琴著:《莆田县志稿》(商业志)载《莆田文史资料》第八辑,第102年。 ①《福建商业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7页。 ②《莆田县文史资料》第十二辑,第135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53页。 ①张琴著:《上林少穆尚书论行钞书》,《慎余书屋文集》(卷一)。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8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37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63页。 ②《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71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3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4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7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0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0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97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6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96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7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⑥《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34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9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41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9页。 ⑥《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9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7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7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②《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03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0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0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2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0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0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1页。 ⑤《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1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8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1页。 ①《莆田县文史资料》第八辑,第103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3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3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7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1页。 ①《涵江区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4页。 ③《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99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7—1338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7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7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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