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与商人作用的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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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28
颗粒名称: 二、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与商人作用的凸显
分类号: F712.9
页数: 4
页码: 220-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清代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与商人作用的凸显,内容包含了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和清代兴化商人逐渐发展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清代 商人社会地位 莆田市

内容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商业长期被贬为末业,中国商人地位低微,“卑之曰市井,贱之曰市侩,不得与士大夫伍”。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有关,中国是一个封建的国家,经济性质为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大多数采取“重本抑末”的执政方略。所以,中国古代长期形成了“士农工商”的四民定位思想,导致商人长期受歧视、被打压。进入清代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兴商人群体开始崛起,尤其是清中后期,商人组织蓬勃发展,这对于商人社会地位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随着商人社会影响力的日渐扩大,商人队伍开始以不曾有的崭新姿态登上了中国历史舞台。
  从清代兴化商帮发展的历程分析,无论是商人的思想行为,还是整个商人队伍的素质品德,都绝非一般人主观想象的那样,是一群锱铢必较、唯利是图之徒。尽管他们仍然保留着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和封建残余,但他们在学习西方商品经济、与外国商人竞争、承担社会责任和反抗民族压迫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活动
  清代,兴化商业空前繁荣,商人队伍庞大,有不少商人已经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成为身家巨富的早期资本家。兴化商人富裕之后,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捐款捐物,济困扶贫,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体现了商人的社会责任感。
  兴化商人最热心的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诸如铺桥修路、创办学校、兴修宫庙祠堂等,都得到了商人的大力支持。如仙游富商徐年盛,一生捐助无数,先后参与15座桥梁的捐建,遍布闽中各县,深受百姓赞扬。又如仙游著名商人徐万宝,父子俩共同捐巨资款创办了仙游金石中学,受到清廷的表彰。还有仙游大烟商陈天高,先后捐建了赖溪桥、双坑桥和金凤桥等多座桥梁,为当地百姓做了不少的好事。类似商人支持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兴化商人对于救济难民、减灾赈灾和帮助孤寡老人等扶贫帮困活动都很热心。据《莆田市志》记载: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夏,大旱,谷每石三两银,民有不堪饥饿而自杀”。①兴化地方政府呼吁商贾富户放粮赠粥,救济百姓,众多兴化商人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设站施粥,救济饥民。据史书记载:“仙游县设两厂施粥,共赈济1.1万多人”,“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水灾,海堤崩坏、禾稼失收,兴化府发仓赈济,蠲免秋粮。清末至民国期间,每逢灾荒,涵江鲤江庙实行民间赈济,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赈米给贫苦群众,每人5公斤大米”。②特别是在重大灾难面前,兴化商人挺身而出,慷慨解囊,体现了商人的社会责任感。如道光元年(1821年),兴化境内因自然灾害而出现大面积饥荒,民众饿死无数,官府束手无策,清廷文渊校理郭尚先回乡服阕,“建议府县向商贾富户籴粟,设厂减价平粜,许多灾民赖以存活”。③众多兴化商人伸出了援助之手,在很短时间内就捐出了十几万斤大米,救活了不少灾民。这些减灾赈灾活动,大多数是商人自愿发起的,对于缓解饥荒、救助弱势群体和稳定社会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海外兴化商人对家乡公益事业建设也非常热心。据史书记载:“清末,废科举,兴新学,侨乡各地纷纷改‘私塾’为‘学堂’,多由海外侨胞集资扶持。如‘澄波学堂’,由海外侨胞和国内侨眷共同组成董事会负责校务;除国文课仍用老塾师外,重金延聘新学教师,开设算术、音乐、美术各科;用侨胞闲置房屋为教室,收全乡及龄学子;经费由海外统筹捐助”。④每当家乡出现天灾人祸或各种困难,海外商人也会伸出援助之手。如“清宣统元年(1909年)10月,飓风成灾,旅居新加坡的同盟会人士组织‘泛爱班剧社’,在新舞台剧院连续公演两天,募款救灾”。⑤清朝末期,中国多灾多难,百姓生活贫困,海外兴化商人经常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救济家乡民众,事迹十分感人。
  商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商人的社会责任感有时甚至超越了国界。海外兴化商人不仅积极支援家乡的公益事业建设,而且经常对侨居国百姓施于援手,深得当地民众好评。更难能可贵的是外国商人也能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社会救助活动,如清代兴化境内有不少外国教会,表面上看传教士似乎带有某种政治目的,实际上他们也是商人。清末,外国教会在兴化境内创办了不少企业,并长期代理外国商品,生意做得不比境内商人差。但这些外国商人在兴化商人的影响下,也能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救助活动。据《莆田市志》记载“道光年间(1821——1850年),涵江天主堂的仁慈堂与平海天主堂的仁慈堂共收养孤女约90人,经费由外国教会津贴,当地的修道姑负责管理,孤女们的生活有保障。收留的弃婴先雇乳母带回家抚养,断奶后三四岁时送还仁慈堂抚养,由修道姑教数学、教经文,长大后给予择配,不收分文。涵江著名小儿科医师卢仲渔等人免费为孤女们看病”。⑥每逢战乱兵灾,外国传教士往往以其特殊的身份出面协调,防止军阀祸害百姓,深得社会各界好评。
  (二)清代兴化商人逐渐发展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鸦片战争后,清廷将巨额战争赔款转嫁给中国商人,商业苛税十分繁重,商人不堪重负。如“清咸丰八年(1858年),涵江始设卡抽厘,杂货通过时值百抽一。同治四年(1865年)兴化府设税厘局,把杂货厘金改为百货厘金,值百抽十;还有出口入口之分。此后名目繁杂。分为行厘、坐厘。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改为只首卡一处总收,正杂税率共值百抽十二三,分为14类。光绪年间(1875—1908年),莆田县年征厘金税银3.135万两。......宣统时(1909—1911年),福建省厘金年收入超过鸦片战争前地丁钱粮正额的年收入”。①鸦片战争后,“鸦片捐”成为祸害兴化百姓的罪魁祸首,激起农民和商人的强烈反对。据《莆田市志》记载:“鸦片厘金始自清咸丰六年(1856年),由兴泉永道定每箱48元。清末,莆仙扰民最甚的三大害之一是税厘(各种交易税与厘金)。其中为害最烈的是膏捐(鸦片捐)。莆仙自咸丰九年(1859年)开征之后,地方税吏视之为‘摇钱树’”。②清末,国家和地方财政出现了严重困难,清廷将战争赔款转嫁于广大百姓,激起民愤。如“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年岁举商,兴化知府萧作霖,举(黄)邦杰为首,勒捐番银1600两,分府刘侃从涵追捐”。③兴化商人不堪重负,发起抗捐抗税斗争,抵制官府勒捐。
  在清末的抗捐斗争中,兴化商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并在反压迫斗争中显示出自己的威力。据《莆田市志》记载:“光绪十七年(1891年),涵江群众发起抗捐,捣毁厘金局”,有不少商人参加了这次抗捐活动。“清后期,各种赋敛搜括措施纷纷出笼。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庚子赔款,新增五项捐(随粮捐、铺捐、膏捐、酒捐、贾捐)和铁路随粮捐等杂捐。贾捐:莆田县年派额1万两”。当时恰逢“春旱,兴化府额派五项捐5.4万两;官员乘机额外浮收”。④莆田县令蒋唐佑摊征契税浮收中饱事发,府学廪生翁桐豫、刘玉麟、陈步瀛、廖春声、郑金声等,手执《莆田各界控蒋唐佑呈稿》赴省呈控,闽浙总都许应骙以“事不干已”为由,革撤五名禀生之身份,从而激起民愤。兴化举人肖睿颐、武举郑廷宪等,立即率民众数百赴府署具呈申诉,4000余人民众聚集县署前鸣冤,不少商人参加了这次抗捐斗争,知县蒋唐佑畏惧,携印逃离。
  清末,仙游境内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商人抗捐斗争。光绪二十八年(1902),仙游县摊派“庚子赔款”2.4万两白银,知县王士骏邀请乡坤郑元恺、王播修、纪有堂、吴人英等商议,策划征收“坐贾捐”,即对城区商铺征收专项捐税,并以郭氏祠庙为办公地点,即日派员向各商铺征捐。消息传开后,舆论哗然,商人们积极酝酿抗捐斗争。端午节的第二天,仙游木兰溪会仙段举行一年一度的龙舟竞赛,海商程一平和盐商陈其春、蔡红毛、张唐等人,乘群众聚会之机带头高呼:“苛捐开局,我等大难临头,哪个有心斗龙舟?去啊!去啊!一齐入城捣毁捐局”。⑤几百名民众和商人热烈响应,一路直奔郭氏祠庙,捣毁并焚烧了征税局,要求县署立即升堂,知县王士骏被迫宣布撤消“坐贾捐”,并贴榜告示。
  事后,仙游知县王士骏向省署请兵镇压,兴化知府王贵派福税营管带廖兴桂带兵赶往仙游,武力弹压抗捐民众和商人。同年五月初九,福建参将江孝全率火炮队1800多人包围了赖店傅围村,焚毁民房上百间,杀害民众10人,伤无数。随后,官兵又武力清剿了仙游的东渡、霞苑、青山等村,焚烧民房,抢掠财物,捕杀抗捐商人陈其春、张唐等4人,割下首级,分挂于县城四个城门上示众,强逼各村赔偿兵费1.8万两白银。此事激起众怒,仙游商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廿九日,仙游县城的商人自发举行罢市,反抗官府苛政暴行,但遭血腥镇压。后来在莆籍新疆道御史江春霖的帮助下,仙游商人向清廷举报,清廷将镇压仙游商人案“列部议案条劾,交部议处”。光绪二十九年(1903)2月,清廷下令将福建总督交刑部议处,仙游知县王士骏、参将江孝全被革职,兴化知府王贵、继任仙游知县蒋唐佑,交两江总督张之洞查办。这是清末兴化境内由商人发起的一次大规模抗捐斗争,标志着兴化商人已经发展成为一支能够自觉地进行反压迫斗争的重要政治力量,商人们以崭新的姿态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

附注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789页。 ③《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059页。 ④《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98页。 ⑤《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900页。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811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7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6页。 ③黄国华著:《莆田渭阳黄家》,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111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9页。 ⑤陈其春、蔡红毛、张唐等为食盐商贩,程一平素往来台湾贩买麻袋。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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