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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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610
颗粒名称: 卷四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50
页码: 175-2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鲤城区城乡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城市沿革、市政工程、房屋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乡镇场建设等。
关键词: 鲤城区 城乡建设

内容

鲤城区自唐久视元年(700年),武荣州治迁往泉州城区起,历代都是州、郡、路、府、县治所,是泉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设治初期是个小城镇,城区范围小。唐开元六至二十八年(718~740年)建唐城,对城区进行规划,两侧建有商铺、客栈、房舍、道路、桥梁和沟渠等。建中至元和年间(780~820年),城区建有各种手工业作坊,修建农田水利工程塘、陂等。唐天祐元年(904年)至北宋乾德三年(965年),三次拓筑泉州城,形成罗城、子城、衙城三层城垣。至大观元年(1107年),泉州升为望郡,及至元朝,海外贸易和社会经济空前鼎盛,城乡建设也随之发展,兴建农田水利工程,修筑海防设施,发展造船、运输、交通和文化事业。
  明清海禁,不准下海与各国互市,刺桐港逐渐衰落。为固海疆,着手沿海卫所城建设,罗城加厚增高城垣。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泉州农业、手工业发达,城区内建有染局、织造局和铸造业厂房。民房建设以手巾寮和三开间、五开间带护厝的筑式建造为主。至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修建道路93条、桥梁31座,并建有八卦沟、破腹沟、环城壕及排水支沟,构成泉州郡城的排水系统。乾隆四十九至五十七年,兴建“郊行”、“钱庄”等,道光年间(1821~1850年)郊行增至46家。同治至光绪年间(1862~1908年),城区建有民信局、电报局及医院、学校、戏院、电影院等文化用房。
  民国初,办电厂,城区主要路段置路灯,修公路,创办邮电通讯业,拓宽城区主干道。民国26~34年(1937~1945年),受日本侵略战争影响,城区建设没有发展。
  解放后,由于泉州地处东海前线,长期以来城乡建设步伐缓慢,其间仅有道路和桥梁的修复,新建防洪堤,改建、扩建部分公共用房,城市规模基本保持原有水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鲤城区建区后,随着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城乡建设速度加快,城区范围不断扩大。至1992年,城区由解放初期的6.96平方公里扩大到14.8平方公里。城市建设出现前所未有的崭新面貌:
  城区大批新建楼房拔地而起,市政工程建设飞快发展,新建主次干道,改造路面,铺设人行道,同时建成泉州大桥,恢复扩建刺桐港(后渚港),修筑沟桥涵洞,大大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改善公用事业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改变一直沿用的单一的三轮车交通工具,发展成为拥有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解决供水水源,建成两家水厂,城区形成管道供水网,供水普及率达到87.6%。
  城区环境市容市貌大为改观。环境卫生机构不断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日益完善。1981年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治理脏、乱、差,整顿市容,净化、绿化、美化环境。1988年,清源山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1992年又被国家旅游部门列入全国旅游首选景点之一,吸引着中外游人。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区乡镇建设飞快发展,农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乡镇公路四通八达。兴建学校、幼儿园、医院、科技、邮局、商店等公共设施。各集镇基础设施逐渐配套,乡镇面貌崭露新姿。
  第一章 城市沿革
  第一节 古城变迁
  唐久视元年(700年),武荣州由丰州东迁今城区,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改称泉州,此间开始筑城。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泉州城周20里(合10公里),南北两门,北曰泉山,南曰镇南。大和间(827~835年),刺史赵棨增开仁风、素景东西两门,合4门,北城墙建有立候楼。开元二十九年,别驾赵颐凿沟通舟楫于城下。光启二年至大顺二年(886~891年),时值唐末战乱,为固治地,泉牧王潮于任内筑子城。子城周7.5里(合3.75公里),开有四门,上筑门楼。东曰行春(今东街门楼巷口东),西曰肃清(今西街会通巷与新街口偏西),北曰泉山(在今北门街孝悌巷口以南),南口崇阳(在今中山中路承天巷口与花巷口之间)。子城成直线方形。城内外壕与外城壕相通,排水俱注于江。
  唐末至五代,泉州城多次拓筑。唐天祐元年至二年(904~905年),王延彬权知军州事,其妹入西禅寺为尼,延彬扩西北城垣包西禅寺。五代南唐保大年间(943~957年),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拓筑泉州城。北城墙移至芋埔顶;西北到今环城路基,与西禅寺东北隅连接;东北由今文胜巷连接执节巷,直至虎头山麓;南城墙东南侧移到今后城巷,与西南(今金鱼巷)连接一线;东城墙向东推至今仁风桥头,外绕释仔山南下至通淮门;西城墙沿王延彬所拓达临漳。城高1丈8尺(合6米),周20里(合10公里)。城开七门。东曰仁风门,位于仁风桥头;西曰义成门,位于义成吊桥南;南曰镇南门,位于今涂山街北;北曰朝天门,位于芋埔顶;东南曰通淮门,位于今通淮桥西;西门设二门,一曰临漳门,俗称新门,位于今新门水关处;一曰通津门,位于今通津桥北。因城内有子城,外城遂称罗城。留从效在子城内增筑州治之垣墙,称衙城或牙城。至此,泉州城自内而外有衙城、子城、罗城三重,并在城下环植刺桐,故别称刺桐城。
  宋乾德初,节度使陈洪进之女出家,洪进建崇福寺于松湾,复拓东北城垣包之。泉州城因东北和西北部较突出,状若葫芦,又称葫芦城。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纳土归宋,宋太宗诏隳三城,子城仅留四门楼(即四鼓楼)。
  宋宣和二年(1120年),知州陆藻在罗城基上增筑,城垣外砖内石,横2丈(合6.66米),“高过之”。绍兴二年(1132年)至淳熙年间(1174~1189年),多次修葺。嘉定四年(1211年),知州邹应龙以贾胡簿录之资,请于朝而大修之。绍定三年(1230年),知州游九功始筑瓮门于城南下,并沿江以石筑堤作翼,堤高盈丈(约合3.33米),阔8尺(合2.66米),东自浯浦,西抵甘棠桥,长438丈(合1460米)。
  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鉴郡偰契玉立拓南罗城至江滨与翼城连接,并加厚增高城垣,城周30里(合15公里),高2丈1尺(合7米)。东、西、北城垣基宽2丈4尺(合8米),外砌以石;南城垣基宽2丈(合6.66米),内外皆石。改镇南门为德济门,废通津门,于临漳与德济间开南薰门(俗称水门),其余各门依旧。
  明洪武初,指挥李山修城,高增5尺(约合1.66米),基广皆2丈4尺(合8米),内外皆砌石;除南薰门无月城外,其余6个门加建月城,并建窝铺140个;又于仁风、通淮二门间开小东门。天顺年间(1457~1464年)至嘉靖三年(1524年),城几度重修。嘉靖三十七年,德济门火灾,知府熊汝达重建,又改通淮门为迎春门(俗称涂门)、南薰门为通津门,并修各月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发生大地震,城楼、窝铺、雉堞几乎全部倾圮,副使姚尚德、知府姜志礼请动用帑金修复。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总督李率泰檄各府城依关东式改造。提督马得功、兴泉道叶灼棠、知府陈秉直改筑,建城堞2315个,月城堞205个,堞高7尺(约2.3米)、厚3尺(合1米)、宽1丈5尺(合5米),垛口宽1尺8寸(约0.6米)。城7门,月城6座。至此,泉州古城因西北、东北、东门三部分凸出,东西宽而南北短,形肖鲤鱼,故称“鲤城”。康熙四年(1665年)再修,建窝铺94个,敌楼6座,炮台12座。康熙十七年至道光十年(1830年),城又多次重修。
  民国12~18年(1923~1929年),为发展交通,拆城辟路,先后拆德济门、通津门、南鼓楼及南城垣。民国26年,省政府下令拆城,泉州城余下的城垣及鼓楼历10余年全部拆除。
  第二节 旧城改造
  民国12年(1923年),拆城建中山路,将亭前街、旧南街改造修筑自水门巷至威远楼、长2400米、南北走向的土道大街。民国15年改铺石路面,民国18年改修北门街两侧土路面各宽3.2米的石路面。
  民国14年,修筑西街至开元寺口的道路,长450米,宽10米,土路面,后又修筑东街至鼓楼下的道路,长400余米,宽10米。民国18年,西街续建完毕。同年秋,续建东鼓楼以东路段。
  民国14~15年,拓宽改建新门街、涂门街。修筑新门街至井巷口段,长400米,宽8米,土路面;修筑涂山街头至羊公巷口段,长230米,宽7米,土路面。民国16年扩筑涂门街至通淮门路段,民国17年扩筑新门街至新门城口路段。
  解放前修筑的街、路大多为大道,虽有部分路面曾翻铺碎石或水泥路面,但质量差,路况很难保持,每逢雨季泥泞难行。解放后,人民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城区建设和改造,修筑新路,翻修旧有街道。60年代,中山路和新门街、涂门街改铺混凝土路面。1970年1月至1972年1月修筑新华路,土路面,为旧城区主街道。1973年改铺石砖路面。1981年,东西街改铺混凝土路面。10月拓建城基路。1982年,改造钟楼东北角地段,拆迁旧房,新建商住楼,拓宽道路6米。1987年5~12月建侨乡商品街,拆迁原建筑面积1561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沿街店面670间,1989年改造九一街南侧龙宫路段,拓宽人行道6米,沿街建商住房,店面2789平方米,住宅房16150平方米。是年加宽翻建打锡巷南侧和庄府巷,两侧埋设路沟,路况大为改观。道路两侧新建住宅店面,街景焕然一新。1991年翻修义全宫巷,将原来狭窄小巷拓宽成24米的大街,与新区泉秀路连接。是年,完成米仓巷、县后街、曾井巷、桂坛巷、龙宫巷、竹街、南岳后街、义全后街等25条小街巷的路面改造。
  第三节 新区建设
  80年代,城市建设部门一面改造翻建旧城区,一面加速新区建设,扩大城区范围。1983年始,城区向白水营、金山、东岳、甘蔗头、东湖、鹿园、新庵、湖内、大淮、后田、淮口、下淮、东尾、浦西、乌洲、沉洲等郊区发展,在泉秀路两侧,开发法石一东海片。福厦公路城东路段两侧,开发仕公岭一东星片。
  1988年,城区向东部平原区扩展,形成新市区格局的主体,开发仕公岭片区5平方公里,东海片区6平方公里。
  工业小区主要布置于东部平原区及泉秀路一带。于东海和仕公岭东南一带建大型骨干企业和高科技工业区。泉秀路、东海和仕公岭发展一般工业小区。
  第二章 市政工程
  第一节 道路
  泉州于唐开元六至二十八年(718~740年)筑城始,就有土路相通。大和年间(827~835年)修筑东西两街,开东西二门沟通东西郊,街巷呈“十”字状。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修筑涂门—新门,构成东西两横、南北一竖的道路格局,后经不断拆城辟路至民国年间修筑中山路、拓宽东西街、涂门街、新门街及其沿伸的小街巷420条,总面积6.44万平方米。
  解放后,泉州市城市建设部门配合城区的发展,加宽翻新旧有的道路,提高道路质量,同时修筑新的主次干道。1958~1978年修筑城基路、环城路、堤后路、百源路、新华路、濠沟路、九一路等。1978年改革开放后,加快城区道路改造和建设步伐,陆续改造钟楼东街段、打锡巷南侧、九一路、泉秀路西段、义全街。新修筑温陵路、刺桐路、丰泽街、田安路和侨乡商品街。改造青龙巷路面和城区米仓巷、县后街等25条小街巷。至1992年,城区有各种道路536条,总长131.22公里,道路面积82.02万平方米。其中,小街巷496条,总长82.3公里,宽一般2~3米,个别3.5米或仅1米的。多为石砖路面,个别为混凝土、沥青或砂土路面。一、主干道
  中山路位于旧城区中心部位,南起顺济桥头,北至华侨新村路口与模范巷口,全长2414米,宽12米。中山南路及中路水泥路面,两侧房屋为骑楼式建筑,多为2~3层商住楼,为城区主要商业街道。中山中路前身为唐开元六至二十九年(718~741年)建的南街(今钟楼至泮宫口与金鱼巷口间以北)。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拓城后向南延伸至德济门。民国12年(1923年)续延伸修筑至顺济桥,并拓宽路面,改名为中山路。南延段称中山南路。而自钟楼至北门街头称为中山北路。
  东街、西街位于旧城区北部谯楼前(今以钟楼为界),向东至二郎巷口为东街,向西至孝感巷口为西街。唐大和年间(827~835年)建。五代南唐保大年间(943~957年)拓城,西街向西北延伸至义城门;东街向东延伸至仁风桥头。民国初拓宽,东西总长2947米,宽10米,路面积2.95万平方米,石土路面。曾命名中华东路与中华西路。解放后,1967~1968年,东街改铺沥青路面,1981年改铺混凝土路面。西街通过环城路与永德公路相接,东街通过仁风街与福厦路衔接。80年代扩建新城区,东街经温陵路经迎津路与新城区道路联网。东西街两侧房屋建筑为商住结合形式。西街中段北侧有唐垂拱二年(686年)建的开元寺,寺内有建于南宋嘉熙二年(1238年)和绍定元年(1228年)的镇国、仁寿两塔(俗称东西塔)。
  新门、涂门街位于旧城区中部,以旧南街为界,以东至通淮门为涂门街;以西至临漳门为新门街。曾分别命名为民国西路、民国东路。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修筑,总长2648米,宽8米,面积2.12万平方米,铺装土石路面,1967年改铺混凝土路面。涂门街中段北面有北宋大中祥符二至三年(1009~1010年)建的清净寺,为全国现存最古老的伊斯兰教寺。新门街以西,通过环城路通南安、安溪公路。80年代新城区扩建后,涂门街穿温陵路经津淮街与新城区道路相接。
  打锡街东起九一路口,西至中山中路,原为古城小巷,曾名大泉涧巷,考棚巷、打锡巷。民国13年拓宽至8米,1989年改造,全长380米,宽18米,混凝土路面,两侧有住宅并间有商店。
  新华路位于旧城区西部,南接堤后路,北接环城北路。1958年修建,全长2240米,宽23米,面积5.15万平方米。初建时为砂土路面。1973年从新华桥北接环城路段,铺石砖路面。1986年新华桥以南路段铺石砖路面。
  九一街位于旧城区中段,西接打锡街过中山路,通庄府巷,东经温陵路抵丰泽街。1964~1965年兴建,长670米,宽26米,面积1.74万平方米。1989年,北侧拓宽人行道6米,石砖路面。1992年,机动车道改铺混凝土路面。地下埋设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管线。该路两侧有各类商店、宾馆、酒家、邮电大楼和住宅建筑。
  温陵路位于旧城区东部与新城区交界处,北起东门连接福厦路,南至泉州大桥。1984年辟,全长3130米,宽46米,其中机动车道14.8米,非机动车道6.4×2米,人行道7×2米,绿化带2.2×2米,面积9.8万平方米。初筑为石砖路面,1991年车行道改铺混凝土路面。两侧高楼林立,有商贸大厦、百货商店、宾馆、酒楼、银行、东湖公园、机关单位及职工住宅、私人住宅等建筑。地下埋设有供水、排水、通讯管线。
  泉秀路位于新城区南部,由市区通往后渚港的公路段改筑成。1989年动工,1991年竣工。全长3200米,宽32米,其中机动车道14米,非机动车道7米,人行道9米,绿化带2米,面积10.24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地下埋设有供水、排水和通讯管线。
  东湖路位于市区北端,由温陵路北段至仕公岭,原福厦公路段改筑成,全长2700米,宽32米,面积8.64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为市区通往福州干道。两侧有商店、图书馆、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华侨历史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宾馆、住宅等建筑。地下埋设供水、排水、通讯管线。
  环城路自福厦路叉口起,至新门街尾吊桥头。全长5200米,宽12米,面积6.24万平方米,沥青细石路面。
  其他还有1992年于新城区动工修建的主干道刺桐路、丰泽街、田安路等。
  二、次干道
  鲤城区主干道之间有次干道相连,一般宽度8~12米,个别宽20~24米,或6米。1992年鲤城区有次干道27条,总长17.47公里,路面积14.73万平方米。
  庄府巷东起中山中路,西至壕沟墘巷,全长202米,宽6米,铺石砖路面。清以前修筑。
  花巷清以前修筑,后又修建。东起中山中路,西至壕沟墘,接许厝埕、新终埕,全长750米,宽6.7米,铺石砖路面。
  镇抚巷西起中山中路,东至敷仁巷头,长370米,宽7米,铺石砖路面。清以前修建。
  奎霞巷东起中山中路,西至会通巷,长172米,宽8.5米。铺石砖路面。清以前修筑。
  北门街南起模范巷口,与中山北路接连,北至北环城路,民国20年(1931年)修建,初建为砂土路面。1963~1964年,改铺石砖路面,全长926米,宽12米。
  崇福路南起东街,北至北环城路,全长1116米,宽7.5米,铺石砖路面。1982年修筑。原址为罗城城基,故初名城基路。
  南俊巷北起东街,南至九一街口,全长1057米,宽6米,铺石砖路面。清以前修筑。
  二郎巷南起东街,西至水心亭,长329米,宽6米,铺石砖路面。清以前修筑。今在原旧罗城壕沟加盖水泥板、板东侧铺水泥路面。
  百源路南起涂门街北至九一街,长542米,宽8米,铺石砖路面。
  府学路东起百源路,西至府文庙,长131米,宽7.3米,铺石砖路面。清以前修筑。
  侨乡商品街东侧靠温陵路,南起涂门街北至上帝宫巷。1986年5月动工,1987年12月峻工。全长443米,铺条石路面。为区内小商品贸易街市。
  义全街西起中山南路,东接天后路北段。原为小街巷,清以前修筑,1991年改造,拓宽路面24米,长250米,铺混凝土路面。街两侧为多层骑楼式建筑。
  民权路北起涂门街,南至天后路,全长262米,宽8米,铺沥青路面。民国时期修筑。
  五堡街北起四堡街尾,南至土地后,长700米,宽5米,铺混凝土路面。清以前修筑。
  天后路西南起中山南路,东北至民权路尾,长710米,宽11米,铺沥青路面。清以前修筑。
  聚宝街北起万寿路横街,南至厂口,长448米,宽9米,铺混凝土路面。清以前修筑。
  泉山路南起城北路,北至清源山大山门,是通往清源山石板弯道,唐始建。解放初修土路,60年代修简易公路,后经多次修筑成为水泥结碎石路,由宽3~4米拓筑6~7米。1987年清源山列为国家风景名胜区后,由清源农场管辖,重修长2340米,宽10米,面积23400平方米。
  堤后路南起新桥头,北至新门街尾,全长2672米,宽8米,铺混凝土路面。60年代修建。
  第二节 桥梁
  自唐至清末,城区内有洛阳桥、浮桥、顺济桥、濠溪桥、龙潭桥和盘光桥,是当时颇为著名的几座路桥。其中洛阳桥于198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盘光桥清时失修塌圮,其余今仍存完好,为境内跨江(溪)桥。此外还有密布于区内的小型桥涵59座。这些沟桥,自民国到解放后,随城市建设发展,扩城辟路,部分被埋于路下,成为涵洞,部分经过修筑一直延续至今,仍为过路小桥。
  解放后,除对解放前遗留的桥涵进行逐步改造修筑外,新建1座跨江大桥——泉州大桥,11座沟桥。至1992年,城区共有6座跨江(溪)桥,70座小型桥涵。
  泉州大桥1980年11月始建,1984年9月竣工。位于城区南端,横跨晋江下游,为国道324线过境公路桥。长3431米,其中主桥长848.53米,引桥2582.07米,桥宽16米(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宽4米)。联拱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按汽-20、挂-100验算。主桥墩台23座,钻孔灌注桩基础(个别沉井基础)。墩台身为石砌墩上墩或片石钢筋混凝土墩上墩,墩距主孔道50米,边孔与岸孔30米。钢筋混凝土整体桥面,桥栏立柱654根,柱上间隔置326只辉绿石狮子雕和328朵砻石仰莲雕,人行道置高压钠灯100盏。桥南北两端各建有六角敞亭2座,桥北临码头处建有2座钢混圆沿柱螺旋梯。
  洛阳桥又名万安桥。位于城区东北10公里处,横跨洛阳江下游。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年)修浮桥。皇祐五年(1053年)修石桥,至嘉祐四年十二月(1060年2月)竣工,桥长360丈(合120米),宽1.5丈(合5米),300余条花岗岩石板砌成,置墩46座,桥两旁立500根石柱栏杆,装饰28尊精雕石狮。后历经19次大小修缮。至今桥长834米,宽17米,墩31座。
  浮桥又称石笋桥,位于城区西部,横跨笋江。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造舟作梁为浮桥,名“履垣”。元丰七年(1084年)续修,改名“通济”。南宋绍兴三十年(1160年)始建石桥,至乾道五年(1169年)建成,明清两代均有重修。1950年,在原墩上架钢梁,桥面铺木板。70年代改建,采用钢筋混凝土桥面,桥加高5米,宽增至7.5米,长232米,桥上有扶栏。
  顺济桥俗称新桥。位于城区南部,横跨浯江,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修建,长150余丈(合50米),宽1丈4尺(合4.7米),桥墩32座,经过元明清历代多次重修。民国20~21年(1931~1932年),改石板桥面为钢筋混凝土桥面,桥宽增至6米。解放后,多次维修加固。
  濠溪桥位于河市镇。宋大观年间(1107~1110年)建造,为石墩木桥梁,后焚于火。明代重建,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洪水冲毁,改建成石桥梁,清代几经重修加固。
  广桥亦名龙潭桥,位于罗溪乡广桥村龙潭溪上。南宋淳熙八年(1181年)建造。为辉绿岩石砌筑,拱式,单孔,净跨13米,长13.8米,宽2.5米,后经明清间重建加固。
  第三节 排水
  从唐代筑城到宋元两代扩城,城区内外的雨水、污水均依地势高低分别由八卦沟、环城壕和破腹沟(今改名笋浯溪)三条排水干沟注入晋江。如遇大雨,暴雨,常常自然渗失,满街泥泞,处处有积水,明清时虽有疏浚,但时通时淤。民国时期,拆城辟路,砌筑街坊巷排水沟、下水沟,治理八卦沟,部分八卦沟或支沟明渠改为暗道,终未能彻底根治,旧貌依然。处于低势的民宅,增设渗水窨井,由地下土层泄,俗名“燥涵”。
  解放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开始有计划地整治、改造旧城区排水沟,扩建、新建城区各地的排水设施。排水排污虽有所改善,但仍保持雨、污水合流,尚未形成系统。
  50年代开始整治、改造八卦沟,重修沟岸,沟底铺砌条石,定期清理。整治南环城壕,修排水支沟,同时对街坊下水道进行清淤、疏浚。新建街道同时修建排水工程。
  1959年,改建民生巷至中山南路的排水沟,长450米,当年拓筑新华路边排水沟4260米;1963~1964年重新修建中山路泮宫口、花桥亭前八卦沟2个涵洞;后新建九一路排水沟670米、修崇福路(初名城基路)排水沟125米。1967~1968年重修开元寺、东街头2个涵洞。1979~1980年和1984~1985年,两次整治八卦沟。
  1979~1985年,温陵路铺设排水沟2130米,埋设水管道250支,长2446米。改造道旁明沟为暗沟,疏浚裴巷至新门街、三朝巷至古榕巷、桂坛巷至涂门水沟,改善棋盘园、土地后、义全宫巷等低洼地下水道。
  1991~1992年,铺设泉秀、刺桐、丰泽、田安路地下排水管道。1992年底,城区有道路排水沟219条。
  第四节 城区防洪
  鲤城区依江临海,地势低洼,排水设施又不完善,遇台风暴雨,常发生内涝。南宋绍定三年(1230年),在南罗城外沿江筑堤,后历代均有修筑,工程很小,防洪能力差。
  解放后,人民政府规划设计修建晋江下游防洪堤,分两期施工。第一期于1955年9月动工,1956年4月竣工,建成南岸杏埔到东山、北岸金鸡到龙头山堤段。沿堤建有排捞、进水、交通等闸门。
  第二期防洪堤工程于1959年12月动工,1960年6月竣工,完成北岸龙头山至法石堤段,堤长20.14公里(石堤1.64公里、土堤18.5公里),堤高9~13米,堤顶宽2~5米。晋江下游防洪堤南北两堤段全长28.24公里,兴建水闸26座、旱闸6座、涵洞20座,防洪堤总投资1026.41万元。防洪堤工程建成后,缓冲和减少洪水对城区街道的浸袭,保护乡镇的耕地。为提高防洪堤工程能力,1991年晋江下游防洪堤加固扩建工程动工,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加固扩建城区堤段,长10.25公里,按50年一遇的抗洪标准;第二期工程是加固郊区堤段,北岸从金鸡至潘山,南岸从杏浦至溜石,全长17.99公里,按抗御30年一遇的抗洪标准。至1992年完成大部分工程,尚有部分工程正在施工中。
  第五节 道路照明
  城区设置路灯照明始于民国6年(1917年),覆盖面很小,只在城区中心路段设置。民国21年路灯照明略有增加。至民国38年,路灯主要设置在中山路,东街旧行春门至西街肃清门路段,涂门街祖师巷口至新门街井巷口,裴巷口至平水庙及万寿路、聚宝街、庄府巷、金鱼巷路段,一般仅在上半夜供电照明。1952年,城区路灯有165盏,平均每平方公里26盏。1965年发展至1040盏,平均每平方公里165盏。70年代以后,照明面积逐渐扩展,主街道、次街道均配有白炽灯。
  1975年,为改善光源,提高照明亮度,节约耗电量,在中山路、聚宝街改装高压汞灯106盏。1977年以后,城区主街道全部改装高压汞灯。1984年,开始在泉州大桥安装第三代光源——高压钠灯,光线柔和,耗电量小,照明面积是白炽灯的4倍。
  1985年,温陵路安装高压钠灯238盏,1989年泉秀路安装高压钠灯344盏。1992年底,全区主街道均改装成高压钠灯,计969盏,次街道主要采用汞灯,部分小街巷仍采用原始的白炽灯。
  第三章 房屋建设
  清以前,鲤城区房屋建筑无论是城区还是乡镇主要是平屋。民用住宅一般都是自建自用的传统老式房屋,屋室狭窄简陋。只有达官显贵、富豪之家建筑档次高,住宅宽敞,环境优美。民国时期,随拆城辟路,沿中山路两侧建筑骑楼式房屋(一般2层)。至民国38年(1949年)8月,城区共建房屋面积108.8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2.89万平方米。
  解放后,人民政府将敌伪房屋收归国有,同时开始有计划地进行房屋建设,并逐步改造旧房,开辟新住宅区,改善居民住宅条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政府在迅速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增加房屋建设的投入。改造旧城区,扩建新城区,兴建道路两旁房屋建筑,采取成片开发统建各类房屋,并引进侨资和港台资金投入建设。同时人民群众翻建旧房和新建住宅不断增加。1986年建区后,城区向东南扩展,大批新的房屋建筑拔地而起,整个城区展现出楼群鳞次栉比、街坊建筑错落有致的新街景。至1992年,城区房屋建筑面积521.81万平方米,为解放前的4.8倍,其中住宅面积267.85万平方米,相当于解放前的2.9倍。
  第一节 公房建设
  解放前,历代虽有兴建各类公共房屋,但城区范围小,发展变化缓慢。解放初,城区大面积的地面是农田菜地、龙眼树地或杂荒地,房屋建设错落不整,建筑质量低。50年代开始由政府投资和国营企业投资进行公有房屋建设,首先投建国营工商贸用房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的公房建设也随之发展,还有旅外华侨也参与捐建医院、学校用房。这期间同时也建设职工宿舍。50~70年代,全区公房建设达213.61万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体制改革,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1979年后,开始逐步走向有计划地进行公房建设,结合新城区建设兴建温陵路、泉秀路、通淮路两侧楼群,改造旧城区九一路、打锡巷南侧店屋。1986年,城区向城东平原区和仕公岭一带拓展,形成新的房屋规模建设。这一时期公共房屋建筑显著增加,建成标准化工业厂房、大型商贸大厦、商店、仓库、学校、医院、机关用房、农贸市场等。1992年,城区公共房屋325.9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1.97万平方米,工业交通和仓库用房128.16万平方米,教育医疗卫生用房47.88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房47.78万平方米,文化体育用房8.08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6.66万平方米,其他用房5.4万平方米。
  第二节 私房建设
  鲤城区的私人房产,大部分是解放前建造的。主要以住宅为主体,有的也建有工房或店铺从事生产与经营。
  西晋永嘉年间(307~312年),衣冠士族南下,带来中原文化,住宅建设有厅堂、大小卧房和杂物间。唐久视元年(700年)迁州治于城区后,官宅府第和民宅民居,建筑上差异很大,府第于宅后构筑花苑,有的于宅外建山庄。贞元九年(793年)欧阳詹登科后,在西街甲第巷宅后堆土为山并筑亭台。民居则很简陋。
  五代王审知治闽,泉州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城区私宅建设迅速发展。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朝廷颁发《营造法式》,规定民宅建筑不得使用斗拱、藻井、门屋,不得彩画梁枋。此后,民宅建设对中央厅堂立柱加高,左右配间立柱渐次减低,形成规整对称院落。
  南宋至元,有近百个国家(地区)商户抵泉贸易,有的建私房。明朝泉州地区民宅一般为三开间、五开间带护厝形式,屋面作双坡顶带脊,脊端作燕尾吻,被称为“官式”大厝。
  今存著名宅第有永乐十九年(1421年)建于城区万寿路的李贽故居二进三开间,前厅与两翼俱圮,仅存正厅宽6米,深9米,万字格窗,添屏板门。有的根据地形建房,一般以“三合院”或“手巾寮”厝为主。“三合院”于中轴建厅堂,两翼为卧房,厅前为天井,两侧为灶房;“手巾寮”厝,因地形宽度不足,纵深有余,一般建单开间。清沿用明朝“官式”大厝建筑,著名的有建于东街万厝埕的万正色宅,建于桂坛巷的老范志宅等。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杨阿苗(旅居菲律宾华侨)在亭店村建宅,占地1349平方米,平面布局以中轴线大厅为中心,两翼布局4个小巧玲珑的独立小庭院。类似杨宅,在江南镇树兜村楼下角有三座。
  清末民初,泉州地区小部分私房建筑吸收西式建筑形式,建别墅楼,楼外砌矮墙并立铁栅栏。大部分仍为“三开间”、“五开间”或“手巾寮”及四房看厅、三合院、单房独院等。民国时期,时行2~3层洋楼。解放前城区私房建筑面积92.89万平方米,人均住宅10平方米。
  解放后,城区私人建房不断增加,自建自居多是在原建筑基础上增建楼房,大多采用砖混、石混或砖石混结构。至1980年新建私人住房面积57.87万平方米。1980年以后,根据中央提出“充分调动国家、地方、集体、私人四方面的积极性,走多渠道集资建房的道路”,于城区掀起个人集资建房热潮,一般建3~4层楼房,以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内外装修向中高档发展。1981~1990年城区私人住房建筑面积58.63万平方米,为1949~1979年30年私房建筑面积之和。至1992年底,城区私人住房面积共有139.13万平方米。
  第三节 统建开发
  1976年,开始实行住房统一建设综合开发,当年房地产管理部门征用旧货运站后(旧时南较场地)东侧闲杂地、泉秀路北和龙宫巷内旧宅基地约32亩,分别建成向阳、华福、百源等住宅新村。80年代在城基路西侧杂地(原东较场地)、后城巷尾杂基地、菜洲菜地等地段,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投建成片开发住宅新村,先后建成红梅、西郊、小山、宜春、刺桐、金山等新村。至1988年,共建9个住宅新村,286栋楼房,面积89.97万平方米。1990年后,继续开发商业住房,建成泉秀新村、北山新村、霞淮花苑、泉秀花园、广益花园,解决和改善部分居民和职工住房问题。同时在西郊、汀洲、后坂、东霞、仁风等地建廉价房17栋588套,解决部分住房困难户居住。
  第四章 公用事业
  第一节 公共交通设施
  一、车站
  1965年2月,成立泉州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站设在天后宫,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公司办公室、车站站务室、停车库和修理车间。1969年,在体育场东侧建新车站(以下简称体育场站),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有候车室、站务室、停车库、修理车间、转车场、公司办公室及职工宿舍。
  1978~1980年,为缓解体育场车站的客运压力,分别在城区工人文化宫和东北郊邻县惠安洛阳镇设立枢纽站。1985年,温陵路建成公交车站投入客运,新车站占地面积14.95亩,设施完善齐全,配有办公室、站务室、候车厅、转车场、停车棚、机修车间、修车棚、保养车场以及职工宿舍等。1992年,城区有公交车站1个、枢纽站2个。
  二、站点
  1965年,城区开设2条通往近郊的公交线路。文化宫—后渚线原由南门发车,沿途设5个站点,1979年改由文化宫发车,增设3个站点;文化宫—洛阳线全线8个站点。1969年开辟泉州—罗溪线,有8个站点。1971年,辟文化宫—河市线,该线原由体育场发车,设12个站点,1985年改由文化宫发车,全线11个站点。1975年,开辟泉州—邱店线,全程10个站点。1978年,辟体育场—清源山线,时开时停,1987年改由文化宫发车,全线4个站点。1979年,辟泉州—南安官桥线,全程12个站点。
  进入80年代,泉州公交事业发展较快,公交线路向邻县各乡(镇)延伸。泉州—官桥线有14个站点,泉州—石狮线有13个站点,泉州—惠安线有15个站点,文化宫—白崎线有14个站点,文化宫—白沙线有15个站点,泉州—黄塘线有11个站点,泉州—陈坝线有11个站点。
  至1992年,城区共有公共汽车线路14条,其中近郊2条、远郊12条,线路总长174公里,共有停靠站点106个。
  第二节 供水
  民国26年(1937年),泉州城区建首家水厂,铺管道仅3公里许,全年售水量9万多吨。故城乡居民用水多取自井水,沿江(溪)居民则用自然河水。民国时期曾出现手压机井,但为数有限。解放初,仍沿用传统的井水、溪水。1965年,在西门始建泉州工业供水站,日供水量为0.17万吨,向部分工厂和游泳池供水。1970年8月,建成泉州市自来水厂,向城区居民供水,泉州市工业供水站停用。以后,随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供水事业得到很大发展。1990年,供水量1703.79万吨,供水普及率87.6%。水源取自晋江水,由金鸡拦河坝引入北渠,进入水厂。水质属天然低碳化水,以重碳酸盐类为主,总硬度低,各项指标含量较少,为国家标准二级地表水。
  西区水厂位于甘棠巷西侧,占地面积503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191.9万元,水厂全部工程分三期完成。1970年8月,完成一期工程,水压0.4MPa,日供水0.5万吨,水压可上城区三层楼。1978年7月至1980年8月,完成第二期工程,日供水1.5万吨,水压可上至五层楼。1986年第三期工程施工,三期工程完成后,西区水厂设一级泵房一座,机械加速澄清池2座,鸭舌阀快滤池双排1座,穿孔旋流反应针管沉淀池2组1座,双阀滤池双排1座,容量800立方米与容量1000立方米清水池各1座,二级泵房、投药室、仓库各1座。1990年对水质进行物理、化学、毒性、细菌等项化验检测分析,管网内水质浊度合格率95.8%,余氯合格率97.1%,细菌合格率98%,大肠杆菌合格率99.8%,综合合格率97.9%,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北区水厂占地面积17788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1110万元。分二期工程建成。一期工程于1985年1月试产,日均供水量2万吨,3月与西区水厂供水管道并网。1989年12月完成二期工程,日均供水量3万吨。北区水厂设有一级泵房1座,一级泵井1座,机械加速澄清池4座,双阀滤双排1座,加药间1座,容积2000立方米清水池2座,容积1400立方米清水池1座,二级泵房1座,二级泵井1座,变配电房、仓库、办公楼各1座。对北区水厂水源受农业废水和仁风村生活污水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使水质一直保持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第三节 市容环卫
  民国以前,城区环境卫生由居民自理。民国时期,城区组建清道队,负责主要街道清扫和垃圾清运,小街巷环境卫生无人问津,垃圾成堆,蚊蝇四起,环境极差,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重新组建环境卫生组织,发展环境卫生事业。1952年,成立清道队和粪便管理处,负责清扫道路、垃圾收集及运输、粪便清运处理等。1956年,成立环卫处,清扫范围包括中山路、东街、西街、聚宝街、新门街、涂门街、打锡巷、南俊巷等。其他小街巷由街道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清扫。50年代,由政府拨款,改建维修旧公厕,附设居民倒粪点,公厕由环卫处每日清扫一次,定期消毒保洁。“文化大革命”期间,环境卫生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合理的规章制度不能执行,道路清扫时停时续,有些道路则无人清扫,公厕建设停顿。
  1977年,城区道路保洁开始制度化,规定道路清扫每日早晚各一次,收集的垃圾由环卫工人分片运往垃圾转运场。1979年,陆续修建改造旧有公厕,加强粪便管理。1980年,中山路沿街设立垃圾箱、果皮箱200个。1982年,泉州市政府把公厕建设列为利民十项措施之一,由政府拨款翻建、新建石混结构的公厕54座,蹲位采用水磨石,并设排气筒和排气窗,扩大粪坑容量,安装自来水冲洗。豆生巷、群众戏院北门的公厕改建二层楼式,增加蹲位,工人文化宫公厕建园林式,与周围景观互相映衬。1983年,在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花巷、庄府巷、打锡巷等设置造型别致的垃圾箱21个。
  1984年,泉州市区增建冲水式公厕15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蹲位、地板铺设水磨石,墙壁隔板贴白瓷砖,安装自动冲水设备。粪尿经厌氧发酵作无害处理,排入下水道,达到无蝇、无蛆、少臭、保洁。
  1992年,由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清扫主要干道,道路保洁面积54.5万平方米。次干道、小街巷由居委会负责组织清洁工清扫保洁。城区设垃圾转运场8个(半封闭式7个,露天站1个),垃圾处理场1个,公共厕所89座(其中水冲式50座),1154个蹲位,储粪点73个。
  第五章 园林绿化
  鲤城区自古以来,自然风景优美。位于城区北郊的清源山风景名胜区,1988年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境内的灵山圣墓、紫帽山、双髻山等也都是遐迩闻名的风景区,幽美的环境,古老的寺院,以其自然、古朴吸引着四方游人。城区公园的建设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清代督署处修建的中山公园,设施简陋。解放后,在开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开始园林绿化建设,政府多次修建、扩建风景区,规划筹建东湖公园,同时号召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绿化城市,栽植行道树,工厂、机关、部队、学校、住宅新村庭院绿化蔚成风气。1992年,鲤城区绿化面积264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2.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21.1%。
  第一节 城区绿化
  一、道路绿化
  五代南唐保大年间(943~957年),留从效扩城时植刺桐树环绕。宋代,蔡襄任泉州知州时,于官道植松,并于谯门至戟门种植榕树,明清也于道旁植树。解放后,对城区和近郊道路的绿化进行规划。道路绿化一般选用乡土树种,引进部分热带、亚热带树种,主要有天竺桂、刺桐、芒果、榕树、木柿、凤凰木、棕榈、木麻黄等。道路绿化分别种植不同树种。1959年新华路原植木麻黄改种芒果树。1962年,沿环城路两侧主要种植木麻黄、大叶榕、银桦树,间植龙眼、芒果、蕃石榴。1962~1965年,绿化城郊,于东门沿福厦路两侧至瑞峰山栽桉树、木麻黄,西门沿泉德公路两侧至金鸡水闸,种植木棉树,从浮桥起沿公路两侧至华侨塑料厂,种植按树;顺济桥尾沿福厦公路植桉树。至1966年,市区主要街道绿化59条,总长40.6公里,植树1.8万株,绿地面积7.11万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栽树绿化工作一度中断。1983~1992年,栽植行道树的街道主要有温陵路,树种以芒果为主,间植凤凰木、扶桑;泉秀路,树种以刺桐为主,间种龙眼;通淮路、东湖路、堤后路、一峰书路(学府路)全部栽植刺桐树;百源路栽植刺桐和广玉兰。1992年,全区道路绿化114条,总长48.5公里。
  二、庭院绿化
  城区单位庭院绿化,早在唐代清源衙内,就有引种国外的鹰爪兰、菩提、佛桑以及北方牡丹等珍卉佳木。宋乾道五年(1169年),知州王十朋建贡院,院中遍植桂树,号称“万桂”。明清督署内,移植高枫、榕树、杂莳、芭蕉、丛竹及藤箩等。民宅庭院也栽果种花,培植观赏木、盆景等美化环境。
  解放后,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关、学校、工厂、民宅等辟公共绿地,植草坪,建绿篱,立花坛,栽植花木,培育各种艺术造型盆景,绿化环境普遍展开。“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共场所、民宅、庭院绿化得到恢复和发展。1982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美化、绿化环境蔚成风气,机关、厂矿、院校、部队绿地发展较快,居民住宅区的绿化不仅植树、栽花、种草坪,而且修建小花园、小绿地。在新建和改建住宅小区建设中按城市规划要求留有绿地植树种草,先后建设的金山、刺桐、前坂、霞淮等新村与新建的住宅均实现绿化规划,美化城市,清净空气,丰富市民生活。1986年12月,鲤城区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
  第二节 景区建设
  一、清源山风景名胜区
  清源山位于城区北郊3公里,面积65平方公里,最高峰海拔498米,系戴云山余脉,为花岗岩体剥蚀地貌,山峰秀丽,怪石嶙峋,岩穴幽秘,流泉清洌。
  清源山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被誉为“闽海蓬莱第一山”。解放后,景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1979年以后,对清源山风景区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管理和开发建设。成立清源山风景区管理处,对被破坏的景观进行维修,新开发一批风景点,修建餐厅、商店,经营管理旅游服务业。1988年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范围扩大至灵山、九日山(南安境内)。
  (一)清源山景区建设
  清源山分中、右、左三峰,有36岩洞,经历代修建有书轩院室10处,寺庙宫观39处,亭台楼阁66处,还有大量石雕石刻。现存寺庙8处,摩崖石刻近400方,大型石雕6处8尊,石构仿木建筑2处。
  1.中峰
  中峰又名中台,为清源山主峰。有岩洞4处。
  清源上洞又名纯阳洞、蜕岩、蜕骨岩、裴仙岩。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有裴姓道人在此修道。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解元李光缙于此读书,吏部郎中林孕昌于此讲学。旧有建筑自东而西为魁星阁、佛视殿、檀樾祠、裴仙祠、三公祠、僧房。今已破败不堪,亟待修复。现存石刻有“出世清真”、“有仙则名”、“蜕岩”、“栖碧”等;匾额“清源洞”、“第一洞天”、“蓬莱”;楹联石刻“海静分明水月,山高咫尺神仙”,“清含万象朝罗紫,源俯双流带笋浯”等。明何乔远书刻的《纪德碑》尚立于第二山门内。旧有千峰紫翠亭、望仙亭、大士亭等,均废。
  西洞天位于裴仙岩之西。明林孕昌建。原有朋来轩、偕乐亭等,久废。
  清源下洞位于蜕岩下。旧有紫极宫、光孝观、卧云亭、观海亭、藜杖泉等,均废。今存龙井、练胆石、虎乳泉及“仙灵山名”、“君恩山重”、“云腾”、“灵源阁”等摩崖石刻。
  紫泽洞位于三峰交汇处。唐蔡如金、五代谭峭、明董伯华俱在此修练道术。旧有紫泽宫、喜雨亭等,均废。现存有石刻“紫泽洞天”、“三教同游碑刻”等。
  2.左峰
  纯阳洞南左为左峰。山脉连绵直至城东。主要山峰有泰嘉山、五台屋山、天柱峰、倒旗峰、五台峰、舟峰、凤山,有22岩洞。
  东岩左峰之巅。旧有裴道人修炼之海潮室、石刻“清源福地”等。60年代挖防空洞时炸毁。
  遵岩又名星台岩、百丈坪。因宋高僧释可遵居此而得名。明嘉靖间散文名家王慎中曾在此读书。故其别号遵岩居士,著《遵岩先生集》。俞大猷少时常在此习武。巨石坦平如砥,面积约2000平方米。明万历年间泉州知府姜志札书“百丈坪”于岩上。原有石塔废圮。
  半岭岩位于遵岩南约1公里。原有半岭寺,白云满地亭等建筑,久废。现存“泉南佛国”摩崖石刻。
  大道岩位于半岭岩东南约200米处。又名芭蕉古洞。相传秦时有名大道者居此修炼。现存“白云洞”石刻及石臼、石盆等物。
  泰嘉岩位于大道岩东南300米处。地势平坦开阔,明侍郎顾珀结庐读书处。旧时建有“新山书院”。宋绍兴间僧灵源建有灵源庵,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僧自得重建,改称泰嘉寺,久废。现存“灵源洞”石刻。
  寒山岩旧志载位于半岭岩北。今无考。但石刻“寒山岩”却在瑞像岩,不知何故。
  栖霞岩位于寒山岩南半里许。旧有香飘不动亭,早废。
  巢云岩位于半岭岩西约300米处。明詹仰庇隐居于此。郡守为建巢云书院。邑令叶春及题“高士峰”于悬崖。黄光昇刻石“青天白日”。
  碧霄岩位于不易岩南约200米处。分上、下两岩。上碧霄有一线天,石刻“透碧霄”,宋林奭书大“寿”字,1991年新镌“伏虎僧”浮雕等胜迹。“寻南误入”亭,久废。下碧霄又名日休岩,头陀岩。今存“吴头陀岩”石刻。有“三世佛”浮雕镌于岩壁,又名三瑞岩。碧霄岩为现代高僧广钦和尚修炼处,居此长达13年。后去台湾。1971年广钦和尚在台徒众捐资重修胜迹,现寺岩焕然一新。
  瑞像岩位于碧霄东南约150米处,天柱峰北侧,面对罗汉峰。宋元祐二年(1087年)林道主持修建。明成化、清嘉庆时均重修。于天然悬崖镌雕释迦牟尼立像一尊。并建仿木石构堂屋以避风雨。今保存完好。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赐恩岩位于五台峰南偏西山腰,后茂村东上约500米。传为唐朝皇帝赐给刺史许稷之山。又传宋李邴隐此,朝恩四及,故名。赐恩岩古迹遍布,且地近城区,历来为文人雅士登临吟诗及平民百姓朝觐行香之胜地。现存建筑有一列庙宇,面西,自北而南为许氏宗祠、功德堂、观音殿及僧舍。观音殿供奉白衣观音,像为天然岩石雕成。楹联石刻为著名思想家李贽所撰:“不必文章称大士,虽无钟鼓亦观音”。寺前有树龄700余年的樟树一棵。寺后摩崖石刻琳琅满目,特别是诗刻有22方36首,为全山之最。擘窠大字“鸢飞鱼跃”气势非凡,为清福建提督马负书所书。“山海奇会”石刻位于山鞍部,有现代高僧转尘塔墓。岩旧有建于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的大观轩、流辉亭、宜斋、步云亭、挹爽亭、耸翠亭、高明亭、邀月石等胜迹,皆废。
  虎岩位于赐恩岩后,亦名大休岩,为天然石室。五代时僧守息居此,传能驯虎,故名。唐欧阳詹、林蕴、林藻读书于此。明成化年间(1465~1487年)张庸即其旁建室祀詹。嘉靖、万历间,詹裔孙深、深子模先后重建,称为欧阳书院。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詹之后人芳馨复加修葺,今废。存有摩崖石刻“高山仰止”等多处。
  其他还有片瓦岩、妙觉岩、狮岩、龟岩、中岩、下岩、舟峰岩、势至岩、梅岩、木龙岩及凤山等胜迹。
  3.右峰
  中峰西偏南约700米处为右峰之巅。与东岩对峙,名西岩。领右峰6岩洞。
  南台岩即西岩。为右峰最高岩洞。唐蔡南玉祷雨之所。元天历年间(1328~1329年)僧白云居此修行。明成化年间(1465~1487年)僧惠禧复凿山垒石,建楼筑室。嘉靖年间(1522~1566年)推官谭铠建凌虚亭、廊然楼、思乐亭。万历年间(1573~1619年)兵宪杨际会重建精庐。崇祯六年(1633年)林孕昌筑颉云亭、访贤亭、未亭、君子斋。清初楼亭俱废。南台为诸宗教相安之地。清时面南一列屋宇分别为儒、释、道所分管之魁星阁、佛祖殿和三清殿。今建筑仅佛祖殿残存,其余皆废。南台多悬崖峭壁,历代题刻比比皆是,现存有“出岫无心”、“水石名区”、“天子万寿”、“绝壁遏云”、“南山有台”、“如此江山”、“空中台阁”等题字及碑记、诗刻数十方。
  弥陀岩位于南台岩南下1300米处,擎珠峰下。因山状似象,又称象山岩,寺岩始建年代无载,但从唐徐寅咏弥陀瀑布诗句推测,当时即有寺院。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由金陵僧觉成主持重修,易殿以石,建石塔,妆阿弥陀佛金身。石室下方原有佛殿、禅室、客堂、报恩堂、厨房等一系列建筑,金碧辉煌、香火鼎盛。“文化大革命”期间“破四旧”被摧毁。旧有对泉亭久废。1981年修建临时竹构亭廊。现存胜迹有摩崖石刻“一啸台”、“寻佛径”、大“佛”字等。
  弘一法师舍利塔位于弥陀岩西下200余米处,西向。仿木石构建筑,有现代题刻多方。
  木龙岩弥陀岩南下方。相传有古木根蜿蜓如龙,上有木龙室,明正统、成化间两次修建,清时已废,现无遗迹。
  千手岩又名观音岩。位于弥陀岩西下方约200米处。有千手寺、供奉千手观音。殿中有宋代石雕释迦牟尼坐像。寺前有300余年马尾松一棵,状如张臂迎客。有1957年建的纪念现代弥陀寺常住女居士高本贤的慈晖亭。管理处成立后建有振衣亭和服务楼“石中居”、山门、售票亭、展览厅等。从妙觉岩移来的摹元米芾手迹的“第一山”碑立于小桥流水旁。
  清泰岩位于千手岩西南下方百米处,俗称“清莱岩”,为明丁衍夏隐居处。旧有来鹤亭、云浮亭、瞻亭。久废。现存有剑潭,潭边岩石有铸剑刻石和“泰清隐君云庐”石刻。1990年建有停车场、画廊、小卖部。
  老君岩位于南台岩东南下方山麓,清泰岩西约300余米处。原名羽仙岩。因有北宋时雕刻的大型老君坐像而得名。雕像高5.63米,宽8.01米,厚6.85米。原有石构殿堂,不知毁于何时。旧志载宋时罗山下有北斗殿,武山下有真君殿,有元元洞、六老峰,今均难考。现老君岩修建一新,游人不绝。
  (二)灵山景区建设
  灵山景区位于鲤城区东部,距城区2公里。1961年被列为福建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政府多次拨款重修墓园和景区。1987年纳入清源山风景名胜区,1988年列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有圣墓、元代阿拉伯文石碑、明代郑和行香碑、风动石、伊斯兰教徒墓群等。
  圣墓位于灵山南坡。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高徒“三贤”沙谒储、“四贤”我高仕葬于此地。他俩是唐武德年间(618~626年)到泉州传教并客死于泉州的。陵墓于清康熙、乾隆、嘉庆、同治年间均有重修。解放后,多次整修。陵墓面南,墓亭前依山势建三级平台,一、二级平台中为石台阶、石甬道,两侧为草坪,前有石扶栏。第三级平台台阶在两侧呈曲尺形,左右对称,南面设石扶栏,平台为草坪,墓亭为卷棚歇山式仿木石构,亭中并列二墓,系用花岗石雕成具有阿拉伯风格的石盖墓,墓廊为仿木石构,十柱九间左右对称,中部三间屋盖。石廊构件古朴,有饰纹。
  阿拉伯文石碑在墓廊正中,嵌于廊壁,石质为辉绿岩,碑为元至治二年(1322年)穆斯林集体重修圣墓时所立。
  郑和行香碑嵌于墓廊东侧廊壁。明永乐十五年(1417年)三宝太监郑和第五次下西洋途经泉州,派使者前来行香,立碑纪事。
  风动石位于灵山南麓,圣墓前方西侧,为重达数十吨的天然巨石。此石历经无数次地震、台风的袭击却依然如故,但只要一人抵推或徐风吹来,它就会微微晃动,因而人称风动石。石面有泉州知府周道光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书刻“碧玉毬”,此石可谓天然约处,神机少妙,故“玉毬风劲”是泉州八大景之一。
  伊斯兰教徒墓群分布于圣墓周围的苍松翠柏间,多为石棺,宋、元、明各代皆有。
  二、双髻山景区
  双髻山位于鲤城区北郊,地处马甲镇与河市镇交界处,山因双峰并峙,远望犹如双髻而得名。因山中有道教庙宇“丰山洞”,祀何氏九仙,因而又称丰山,仙公山。
  双髻山岩崖陡立,主峰海拔758.5米,与山下温差有5℃。春夏二季,云雾缭绕,有“双髻云海”之胜。秋冬时节,天高云淡,由于山下荷潭水库折射,黄昏时分的“夕阳沉江”和皓月下的“荷潭印月”,令人流连忘返。
  双髻山在南朝齐(479~502年)就建有道教岩宇,宋代理学家朱熹赋诗道:“齐朝谁住古岩阿,绝顶云霄手可摩。一掬白泉何处得,源流定自出天河。”以后,佛教和儒教相继在此创建白水岩和朝天阁,形成三教并存于一山的格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双髻山的文物古迹遭受严重破坏,许多石刻、木刻和匾额毁于一旦。1983年,山上设立管理处,对文物古迹进行全面的保护和整修。1990年,市、区有关部门与马甲镇政府对双髻山建设进行规划,分期实施。1990年建成全长6.87公里的盘山公路,各种车辆可驶至山顶停车场。山上建有餐厅、茶座、小卖部和旅社。1992年10月,省、区及马甲镇人民政府投资270万元,改建盘山路,铺筑路宽5米的水泥路面。
  山上古迹有朝天阁、仙井、仙足迹、仙棋盘、仙排格、出米岩、观日岩、杨梅洞,还有石刻木刻等。
  第三节 公园
  一、中山公园
  中山公园位于威远楼北面。原址为清代督署。民国20年(1941年)辟建为公园。初建时无围墙。园正中有石狮一尊,石狮后为纪念碑群:有辛亥革命七十二烈士纪念碑、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纪念碑群周围为广场,植有20多株古榕树,景点有“飞凤落池”、“拱胜楼”、“六角亭”,周围辟有迂回小道,道旁植凤凰木。50年代园内广场辟为足球场。纪念碑及亭俱废。1957年建围墙,1960年建灯光球场。1986年改为人民体育场。
  1989年,对复建威远楼、体育场统一规划,设花坛绿地,植树种草,铺步行道,上设有石桌椅,供晨练、消夏的人们观景休息所用。威远楼、体育场常有书画展、影展、花展和文艺调演等活动。
  二、青年乐园
  青年乐园位于新门街通津桥南、新华路南段西侧。原址为清靖海侯施琅的“芳草园”(四大游园之春园)。1955年由泉州人民政府改建为青年乐园,占地100多亩。园内芳草如茵,花木茂盛。建有假山池亭,铺设迂回小道,设桌椅,建拱桥。园中建有游泳池和儿童游乐场。1958年开放,日游人达2000多次。“文化大革命”中,占为他用。
  1986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被占用的土地,在青年乐园原址建儿童乐园。于1989年规划,并成立筹备处。
  三、东湖公园
  东湖,位于温陵路北段以东,东湖路以南。唐贞元元年(785年),刺史席相令浚湖,于湖中岛上建亭。时湖面40顷,湖水澄碧,青山环绕,是当时泉州主要游览园林,并留下许多名人游湖的传说。贞元九年(793年),席相置酒亭中,为欧阳詹等8秀才赴考饯行,席相与别驾姜公辅常抵此同游。席相离任,后人为纪念太守与公辅请于县尹,选二公所钟之地建亭,称“二公亭”,欧阳詹作“二公亭记”。五代至宋,沿湖及湖中建宝胜禅寺等寺院,并筑有清源胜境和班春等亭廊。南宋时期湖中淤积,庆元六年(1200年)知州刘颖、颜颐仲两度疏浚,积湖泥为山,分别建亭名丰泽、湖光、聚星、绿野。南宋淳祐三年(1243年)郡守颜颐仲复浚并修斗门,铺设石径,积其土为三山,植竹,修桥造亭,形成湖中7岛,称七星墩。元朝东湖淤积益甚,至明初淤泥汇聚湖中。明天启五年(1625年),知府沈翘楚再浚,掏淤泥为堤,堤如北斗之柄,堤下为桥,堤上建“揽古亭”,移宾客庐、宿候馆于湖上。清及民国无疏浚,东湖逐渐淤塞,又豪强侵吞,筑庐营墓或辟田畴,东湖胜景不复存在。
  1987年,市政府决定开发东湖,重建东湖公园,规划面积20.56公顷,公园为风格独特的综合性公园,突出闽南石雕、石刻、盆景特色,配以诗画室廊,公园设春夏秋冬四景区,各景区建筑小品紧扣季节特点,春为温陵集锦,夏为星湖荷香,秋为山海汇奇,冬为桐林怀古。春冬二景区间设竹径通幽过道。并复建二公亭、恩波亭、揽月亭等亭榭。园内分设主次环道,主环道环中心湖主景区,以花岗岩铺地装饰花纹,西北段架拱桥,主环道可通车。次环道根据各景区地形和造景需要呈“S”型布局。路面铺花岗岩。分景区采用不同花纹。建桥7座。公园于1991年动工,共投资人民币2000多万元。但因福厦公路穿过东湖原址,故复建规模不及其半。
  四、工人文化宫
  工人文化宫位于文庙建筑群东面,九一路西端南侧。百源川池原为调节水池,池东原有李氏祠堂一座,匾曰:“榕桥世第”,其周围颓屋荒野、杂草丛生。放生池畔尚有潮音和百源宫,今已作他用。50年代,泉州市人民政府在池东建工人文化宫、工人影剧院、图书馆。整治百源川池,环池砌石岸,岸边垂柳丝丝,池东南角处建木构八角亭,架平板石桥相通,后改为九曲桥。于工人影剧院前广场铺水泥地板,图书馆周围修有花坛,以冬青为篱,花圃、绿地边置有石桌椅,东侧建有露天舞池,环文化宫步行道铺水泥路面、土石路面。1980年,在工人文化宫影剧院西侧建有3层服务大楼和4层文艺大楼,并配备各种业余活动设施。1986年,拆原有文化宫小礼堂建3层文艺综合楼,有电子游艺厅、音乐歌舞厅。在百源川池中配设游船。1990年后,工人文化宫纵横交错的步行道铺水泥或石砖路面,道旁栽种合欢、玉兰、芒果;7片绿地具以冬青分篱,其间点缀有古榕、棕榈、雪松、蒲葵、罗汉松等。增建儿童乐园、旱冰场、健身房。百源川池文化宫是城区游览观赏胜地,节假日更是游人济济。
  附:私家园林
  唐代以来,常有官宦豪富之家修建各种类型的私家园林。明书法家张瑞图为多处宅园书“城市山林”之匾褒之。著名的有南园、金池园、蒲家花园及施琅的“芳草园”、“苑斋”、“东园”和“松石山馆”四大游园等。解放后,逐渐废圮。华侨大学陈允敦教授惜之,著《泉州古园林钩沉》,收录123处之多。
  南园位于鹦哥山南承天寺内。原为郡治内之花圃,五代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建。园内有楼台亭榭,凿井开池,栽榕育花。后舍为南禅寺,宋景德四年(1007年)改称承天寺。
  金池园位于东街北侧,西起相公巷,东至金池巷一带。为宋代状元、宰相梁克家府第之花园。园内有“银台金池”,银台种梅,金池植莲。
  蒲家花园为宋末元初福建市舶司提举、元福建行省中书左丞浦寿庚的府第园林。位于今义全后街至大隘门一线以东,直至新罗城壕,面积约0.5平方公里。园内有七八个池塘构筑亭台轩榭,是当时泉州城最大的私家园林。
  施琅四大游园清代靖海侯施琅晚年在泉州城内修建“芳草园”、“苑斋”、“东园”、“松石山馆”四大游园,寓春、夏、秋、冬游赏之意。
  芳草园(春园)在通津桥南,门北向,通新门街,木质牌楼,门额题“阳春烟景”。芳草园后为崇正书院,民国后废。1955年改建为青年乐园。
  苑斋(夏园)在今晋光小学。额题“苑斋”,与承天寺山门相毗邻。清光绪末,苑斋让与清源书院,民国间曾作晋江县建设局办公之所。民国17年改为晋江公学(后改为晋光小学)。
  东园(秋园)在今泉州农业学校西北隅。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改为崇正书院,民国时改为民生农校,解放后改为泉州农校。
  松石山馆(冬园)位于东园之东,面积约1100多平方米,该馆清光绪间改为崇正学院,民国间辟为民生农校,解放后为泉州农校所用。景俱废。
  今尚可见有五处:1.晋光小学内一处;2.玉犀巷鲤城区政协内“梅花石”景;3.县后街泉州卫生学校内一处;4.开元寺东塔侧、集通政巷、会通巷三家官家,商家之私家园林之石;5.南门金刚巷陈国珍宅园(《女画家张玉良》电视剧取为内景)。
  第四节 古树名木
  城区内历代遗存下来的古树名木颇多。为保护这些具有历史价值及纪念意义的古木和珍稀树种,1983年政府明文规定:对稀有名贵的树种和300年以上的古木,列为一类管理。300年以下、100年以上的古木和珍稀树种列为二类管理。经普查,城区列为一类管理的古木有43株,名贵的东璧龙眼5株;列为二类管理的古木有69株,珍稀树种有3株。
  第六章 环境保护
  60年代以前,城区范围小,工业不发达,环境污染不严重,随着城市集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农业、交通事业逐步发展,城区内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四害”),对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政府对城区的污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情况进行调查,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开展。1977年,泉州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但是各企业环保机构不健全,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治理污染的资金投入不足,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缓慢,环境质量没有多大改变。1979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后,1990年鲤城区成立环境保护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一名环保员。鲤城区治理环境污染步伐加快,环境质量发生显著变化。1988~1992年,鲤城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按照“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实施,同时把治理污染与综合利用结合起来,并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行征收排污费,建立洛阳候鸟保护区,开展环境质量评比和技术咨询工作,使不断加剧的环境污染得到控制。
  第一节 环境污染与治理
  一、污染
  (一)水污染
  晋江水系污染流经鲤城境内的晋江水系50年代以前水质良好,沿江居民随意取水饮用。60年代以后,晋江两岸办起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塑料等加工厂,大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晋江。1977年和1979年,卫生防疫部门对晋江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中含有汞、铅、酚、氟化物、硫化物等有害物,晋江水质污染严重。同时测出城区八卦沟出口处兵马司桥水中氨氮化合物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值26倍,酚类化合物超标准360倍。1982年,对72个重点污染单位进行监测,其废水年排放量达2000余万吨,其中含有汞、铬、氰化物、硫化物、油类和悬浮物等有害物质。城区6家医院日排污水1156吨,污水中含有大量病菌,这些废水、污水排人八卦沟流入晋江,严重污染地表水。1985~1990年,环境监测站进一步对晋江水系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常规监测,上述污染物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环城河污染沿河两岸有20多家工厂日排放生产废水达15万吨。1974年对环城河水质监测,发现大肠杆菌指数、细菌总数、硫化物、氟化物、锌、汞、酚等有害物都超过国家标准。沿河的东海公社有3万多人口靠取环城河水饮用,因水质污染严重而不能取用,居民深受其害。
  城区壕沟污染长期以来,城区基础设施差,地下排水、排污管网不健全,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粪便经常排入壕沟内,使沟水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和市容。1986年,市政府把城区排水、排污系统列为市政建设的重要项目,于1990年初步完成南环城壕沟的整治工作,对八卦沟的治理工程正在施工中。
  地下水污染1977年卫生防疫部门对晋江流域枯水期水质监测,发现城区八卦沟两侧的制药厂、布厂、玻璃厂、蜜饯厂、电子仪器厂等企业排放的废水向地下渗透,致使附近居民的井水不能饮用。1985年监测站对农校、火葬场、泉州酒厂的井水进行水质监测,发现细菌和大肠菌群均严重超标。1988~1990年,福建省监测站对全省70个市、镇环境水文地质进行调查,其中鲤城区地下水水质含污染物亚硫酸盐、硝酸盐、氨氮、化学耗氧量、氟离子等均超过国家标准。
  (二)大气污染
  城区大气环境污染来自工业生产排放的烟尘及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进入80年代,年排放总量达8亿多立方米,废气中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达2400多吨,工业粉尘年排放量2100多吨。1982年1~9月,环保监测部门测得全区平均降尘量为每平方公里7.2吨。1983年全区酸雨检出率为70%,pH值平均值达4.71。加上居民燃煤和数万辆机动车排放的尾气、烟尘等,大气中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烟尘等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泉州东西塔经常有鳞片状物质脱落,经化验是酸性物质使石塔风化所致。
  (三)噪声污染
  随着城区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产生的噪声污染,严重地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1981年,环境监测站对市区区域环境、交通干线定点、昼夜环境噪声进行全面测定,测得结果市区区域环境噪声58分贝,超过规定标准51分贝;交通干线82分贝,超过规定标准70分贝。
  1985~1990年,对城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布点监测,测得环境噪声源的结构为社会生活噪声占58.7%,居首位,其次是交通噪声,占19.2%,工业噪声16.2%,建筑施工噪声占6.1%,这些噪声严重影响人们生活环境。
  此外,还有工业废渣、建筑废渣、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各种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也很大,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二、污染治理
  1977年,环保部门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合成氨厂和味精厂,采取外设、外迁的措施,减少对城市污染的危害。纺织行业的漂染污水在鲤城区的污水排放量占很大比重,对水环境污染严重,是治理废水污染的重点企业。经有关部门协调,泉州织布厂的漂染车间迁往原泉州造船厂的旧址,建立配备污水处理设施;泉州针织厂漂染车间与第二针织厂漂染车间合并,并配备漂染污水处理工程,使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泉州糖厂造纸车间采用“气浮法”建成白水回收工程;泉州纸板厂和泉州皮革厂等,也相继建成污水治理设施。市区四家医院在环保部门督促下,先后建成臭氧处理设施,使污水得到处理。西郊新村居民生活废水排放点距自来水厂取水口较近,有关部门建成“氧化塘”进行治理。
  1979年,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镀行业,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环境保护部门采取坚决的治理措施,将二轻系统的5个电镀点撤并为泉州电镀厂,推广无氰电镀,治理污染。1985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整顿泉州市乡镇电镀行业的通知》,把36家小型电镀厂和私自设立的电镀作坊撤并为12个电镀中心,这些电镀中心均配有治理污染设施,基本控制电镀污染。
  1978~1985年,采用水封降尘、旋风除尘等措施,完成110座造成烟尘污染的锅炉、冲天炉、退火炉、化铁炉的治理,其中泉州铸造厂的2座化铁炉,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安装一套“干湿联用三级除尘系统”,取得良好效果。江南镇树兜汽配厂热处理车间采用鲤城环保技术开发公司设计的湿式除尘器,取得节煤、热效率提高、烟尘浓度降低至符合标准的良好效果。对污染治理不力的单位,给予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或责令停产等处罚。泉州锦砖厂烟尘污染严重,周围群众、学校等反映强烈,被责令停产。
  1986年,为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泉州市区环境噪声治理的通知》,对一些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如泉州市第二制药厂空压车间进行限制治理,收到一定效果。1992年,拨款11万元支持双阳造纸综合厂及大丰造纸企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治理污染。
  第二节 环境管理
  一、监督检查
  自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后,重点抓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环境保护部门通过检查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限期治理措施。1978年对泉州皮革厂、泉州制漆厂、泉州腐植酸厂、泉州市工业局电镀厂、泉州电厂、泉州二轻局电镀厂等企业作出限期治理污染的决定。
  1985年9月,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在当年9月30日前撤除违规开设的电镀点。并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组成调查整顿小组,经整顿,撤除关停78个电镀点和发蓝点。制止非保留电镀厂点私自进行电镀生产。
  1986年,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泉州市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规定交通噪声由公安、交通部门监督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由鲤城公安分局负责监督管理;工业、建筑施工噪声由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并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990年,实行环保责任书制度。当年4月,鲤城区区长与泉州市市长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
  至1992年,城区限期治理项目42项,其中污水污染治理20项,废弃物污染治理项目2项,粉尘污染治理项目20项。通过采取限期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对污染的治理。
  二、新污染源控制
  1973年国务院规定,凡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防治污染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泉州市环境保护机构刚成立时,对新建的建设项目尚未建立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1979年10~11月,由晋江地区建委、泉州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业局、二轻局、劳动局、卫生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扩建的糖厂、迁建的泉州制漆厂等13个单位进行“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少数单位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多数单位未按“三同时”执行。1980年6月对泉州机砖厂和泉州双阳造纸厂等进行检查,发现锅炉多数没有废水处理设施。
  1984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泉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监督,“三同时”执行率与环境设施投资比例有所提高。
  1985年,环境监测站联合有关部门对泉州金山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发现其没有废水处理设施,责令其于当年底提出设计方案,工程于1986年按设计要求建成。
  此后每年对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检查是否安排好防治污染的措施项目,否则不准施工,不准投产,加强对新污染的控制。1990年环保部门审批315家企业的《环境影响报告》。1992年审批建设项目1163家。
  三、征收排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三章第十八条“关于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的规定,1981年6月泉州市人民政府颁发《泉州市关于超标准排污费的暂行规定》,当年6月至1983年底先后四批对25个单位征收排污费28.66万元。1983年7月改按福建省暂行规定执行。1984~1988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176.33万元,被征收排污费的单位237家。
  1989~1992年,对城区饮食服务行业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对全区排放污染单位分期分批征收排污费,对被收费单位排放污染的数量和浓度,进行监测和物料衡算,按照不同污染程度,确定收费数额。
  第七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企业
  清代以前,建筑行业没有统一的组织,各类房屋建筑由建筑工匠承揽,一般以师带徒,建房盖楼都是临时邀集,工兴则聚,工竣则散。有技术的建筑工匠,其业多传授子孙。民国期间,仍由私人承包商或拼凑私营建筑公司招集建筑工匠,进行施工建筑。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建设停滞,建筑业发展缓慢。
  解放后,泉州地区着手准备筹建国营施工企业。1951年起,先后成立建筑工程处、地方国营利民营造厂。1953年4月,在国营利民营造厂的基础上组建晋江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担负泉州市房屋建设任务,这是鲤城区地域内第一个国营施工企业。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乡镇建筑企业也先后创办集体建筑施工企业。1958年创建泉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为第一家市属施工企业)。到1966年,市建筑施工企业已发展到11家。“文化大革命”期间,泉州各项建设事业停滞,建筑业发展缓慢。1976年以后,施工企业才有新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新的施工企业相继组建,其中有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泉州新华建筑工程公司、泉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福建省五建装修装饰工程公司、泉州市古建筑工程公司等。到1992年底,在鲤城区地域范围内有省、市属施工企业11家,职工人数13059人;区属施工企业3家;乡镇、街道的集体施工企业14家。
  此外,还有附近各县(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及外地施工企业参与本区工程建筑施工。主要有惠安7家工程公司及永春、安溪、南安、晋江工程处。另有中国建筑总公司、一航局基础公司、省土木建筑公司、省林业工程公司、省井桩工程公司、省地质建筑工程公司均在鲤城设泉州分公司;省潘洛铁矿工程公司设泉州办事处,省外有浙江温岭五建基础公司。
  一、区属施工企业
  泉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958年4月组建,为三级集体施工企业。1992年有职工621人,其中有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60人。机械设备497台,功率3673千瓦。企业拥有资金总额123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906万元,流动资金333万元。具备承担各种类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及土建、管道安装等施工能力。1984~1992年,先后承建市纸箱厂综合楼、市公交公司候车室、市水产贸易中心大楼、电力学校食堂、闽东南地质大队11号住宅楼、市房管局西郊56号公房、鲤城区公安局宿舍楼、鲤城区成洲加工区工业厂房、省水电局宿舍楼、厦门莲坂西区8号楼等工程。工程竣工审核,均被评审为全优工程或优良工程。由于严格管理,工程效益、质量不断提高,1992年被福建省建委评为全省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排名前列的企业。
  泉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65年组建,为三级集体施工企业,有职工42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6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92人)。机械设备218台,总功率7268千瓦。企业拥有资金总额1096.6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元,流动资金96.63万元。1978~1992年,完成工程项目312个,竣工面积32万平方米,创施工产值7800万元。
  泉州抗震加固工程公司1988年组建,为四级集体施工企业。有职工426人。企业拥有固定资金18.6万元,主要承担房屋抗震加固设防建筑工程。
  其他尚有属鲤城区企业局下属的泉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鲤城区经委下属的泉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和鲤城区商业局下属的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施工企业。
  二、乡镇、街道施工企业
  鲤城区乡镇、街道建筑施工企业始于50年代末期,规模较小,技术力量和设备都比较薄弱,不能独立承担较大的建筑工程。这些乡镇企业前身是建筑生产合作社,60~70年代为公社下属的建筑队。1978年后,发展成为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素质不断提高,除承建低层小型建筑工程外,也能承担中型、大型建筑施工。至1992年,全区共有14家乡镇、街道施工企业,主要是远郊的河市、马甲、罗溪、虹山建筑工程公司,近郊的北峰、城东、东海、江南、满堂红建筑公司,市区的临江、开元、金山、北区、海滨建筑工程公司。其中三级集体施工企业4家,四级施工企业10家,有职工总数4818人,工程技术人员328人,拥有资金总额1962万元,其中固定资金1512万元,流动资金450万元。机械设备总台数1460台,总功率11726千瓦。
  第二节 勘察与设计
  一、工程勘测
  民国以前,泉州地区所建城池、学宫、衙署及各类房屋,靠风水先生凭经验选址定方位或用罗盘定方位、绳尺实地测量尺寸,绘制成简图,作为建筑依据。民国10年(1921年),福建省公路筹备处派汀漳龙工务局技术人员来泉州进行测绘。民国11年,完成1∶5000“泉州城市平面图”,此后还从外地聘请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勘测施工改造洛阳桥。民国31~33年,省第五测量队对市区房地产重作普查测量、绘图。民国35年,晋江县政府建设科经勘察测绘疏浚八卦沟及拆卸环沟马路计划图。
  1958年成立市(区)建设局勘察队,负责本区工程地质勘探。50~60年代,地质勘探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工程地质勘探多采用井探、槽探及手摇式钻机,了解浅部地基情况,这一时期只能进行小型建筑项目的勘探工作。70年代中期,泉州市地域内开始组建测量钻探队、房地产测绘队等勘察单位。1988年6月鲤城区组建土地规划测绘队。1989~1992年,加强勘探技术力量,更新钻探设备,配备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平板仪、动力机械钻探机,能完成运用各种机械能力的工程地质勘察任务。
  二、工程设计
  唐代,房屋(或寺庙、宫观、民宅)设计依据《大唐六典》作建筑规范,并根据泉州地处沿海、多雨潮湿的特点,房屋设计一般均取坐北朝南设计,并筑台基防潮防水,平面设计取中轴线为主体房,左右为厢房,并有围墙防护,构成独立的院落。构架为抬梁式木构。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颁发《营造法式》后,皆依法而行,明清时城乡居民建筑设计仍沿用之。清代工部颁布的《工程做法则例》设计,规定用材模数和标准。民居一般作三开间或五开间大厝筑式设计,为泉州地区民居独有的特色。有的根据地形设计,条状地形则设计成前厅后房,厅后房前留有通道,房前檐下作天井,厨房和膳厅安排最后,被称为“手巾寮设计”。
  民国时期,除沿袭旧制,还受海外华侨的影响,设计风格有所更新,注重通风、采光,结构除木构外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由坡顶向平顶过渡。因而,中山路两侧骑楼、临街屋面作平顶设计。私宅时行2~3层洋楼、百叶窗。
  解放后,设计项目以工矿厂房、水利工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居多。至50年代,民房建筑设计简陋,一般以墙、柱承梁椽,上作坡顶,铺覆覆瓦望瓦。60~70年代中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口增加,居民住宅量增加,开始以住宅楼为主设计,比较典型的为华侨新村,分幢布局,并含有道路、水电配套设施。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逐步好转,国家对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合理布局,小区配套,注意发展公共事业,改善人民群众的住宅条件。政府和企业增加基本建设的投资以及集资建房,统建开发工业区、住宅区,从而加重工程设计任务。这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向大型、高层、多功能方向发展。比较典型的工程有:1978年设计的泉州罐头厂,建筑面积65993平方米,建筑平面设计分区明确,间以道路、绿化,生产流程顺畅短捷,人流货流布局合理。其中实罐车间的设计,考虑泉州地区的气候和生产特点,采用四合院形式,设置开敞式纱网、天窗及1.5%坡地面,科学地处理防蝇、通风、采光、排气、排水等问题,该项目1981年获国家建委70年代全国优秀设计项目表扬奖。1980年设计的泉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大楼,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平面布局按不同病区性质科学安排,分区明确,避免病人交叉感染。建筑立面造型开敞明亮,线条流畅,具有闽南地方建筑特点。1985年设计的泉州台湾大酒店,建筑面积47560平方米,设计新颖,以三角风车形造型象征“金三角”,获“金三角”方案一等奖。1985年设计的泉州电力学校,建筑群体与自然环境条件相结合,造型轻飘,色彩鲜丽,明快透光,通风顺畅,1988年获福建省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住宅建筑设计有1984年设计的金山花苑27号楼,6层楼,三房两厅,点式平面布局紧凑,单元可以灵活组合,采光通风良好,卧室全部朝南向,明厅、明厨、明厕、管道集中。
  至1992年,在鲤城区地域范围内有工程设计单位15个,职工391人,资产总值857.5万元。其中市属14个,区属1个(鲤城区建筑设计研究所,1972年组建,职工30人,有固定资金80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
  第三节 建筑施工
  鲤城区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具有古老的历史。唐代建的莲花寺(开元寺)建筑宏伟、精致秀丽;宋代建的洛阳石桥,种蛎固基,基上以花岗岩条石纵横砌叠筑成石墩,再架上花岗岩石板构成桥面,完全是手工操作,保留泉州古代建筑的特有风格。装饰从简单的油漆到房屋构件作木刻、石雕和彩绘,技术精湛,自然优美。清末民初,开始应用钢筋混凝土浇灌技术。解放后,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施工技术不断提高和发展。50年代起逐渐以机械取代笨重的人工劳动;60~70年代房屋装饰讲究通风、采光;80年代始采用抗震加固技术,房屋装饰更追求实用、美观、豪华。
  一、基础工程技术
  (一)桩基技术
  木桩与睡木桩基古代建房遇烂泥或松土层,应用木桩与睡木桩作基,桩长一般4~6米,于打桩处搭三脚木架,桩木立于桩位,以200~500公斤铁锤系于滑轮,人工拉索,以铁锤自重击落锤打,把木桩打入地下成基。1952年泉州市第二建筑公司建泉州车站时,因遇一池塘,曾打木桩;1964~1966年在五堡建木材公司,沿溪围堤100余米,先打木桩,纵横压松木板,最后压条石。后因木材价昂,遂为其他桩基取代。
  条石基唐宋泉州建城时,就以条石为基。以后建房应用条石为基,砌式是一层纵一层横叠垒,下宽上窄逐级收分。基深及面宽据房屋承载及土质情况而定,平屋一般0.5米左右,2~3层楼房深达米余。1966年钟楼居民建房时,曾挖得城基石长1.2~2米,断面24×24。东门城脚居民建房时,也挖得城基条石,利用建房。条石基至今仍被采用。
  预制混凝土桩基础1959年建华侨大学校舍时省五建首次采用,即在基建地基处,将土壤夯实后,打桩加固,在桩基上再浇灌基础,提高地基的承载力。1961~1962年施工的泉州华侨大厦全部采用预制混凝土桩加固地基。进入80年代,城区向外扩展,大批的高层建筑多建在原农田荒地松软地层上,基础稳定性差,便在基础工程的施工中,广泛采用预制混凝土桩基础,1992年省五建施工的远太大厦,采用预制混凝土方桩基础。
  条石桩60年代初施工的中国银行泉州支行5层主楼,因对地质条件勘察剖析不足,钢混预制桩未能打至实地层,由省五建采取在原钢混桩上以条石接击至实地层,后经勘察效果较好。1964年以后施工的泉州市卫生防疫站、外贸抽纱厂车间、宿舍、工艺厂、公交候车室等,皆以条石桩。此后鉴于条石桩水平防震不足,加上水泥生产可满足需要,此法不再使用。
  冲孔沉管灌注桩1979年施工的泉州中国旅行社11层主楼,晋江地区建筑设计室根据地质流速限度和固结情况的承载力和击实力,采用机械冲孔沉管大口径(1米直径)深层(15~20米)灌注桩。此法噪音小、花工少、费用省,全部桩基费用19万元,节约投资16万元。建成10年后测试,基础匀衡下沉1厘米,楼体不倾斜,又增筑一层。其经验在全省推广,后在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施工中广泛采用冲孔深管灌注桩。
  冲(钻)孔灌注桩1985年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在城东平原区淤积地层建办公楼时首次采用。施工时先冲(钻)孔并放置钢筋笼而后灌注混凝土成桩,孔深20米,直径45厘米。桩上由钢混环通联结为整体。随后,平原区地带建筑皆用此法。
  (二)固基技术
  夯实加固法新石器时代泉州闽越族先民建房已采用此法。西晋起,作石基前,基脚先夯实加固,而后以石砌基。此法一直沿用至解放后。60年代起改用蛙式打夯机击实,由机械取代人工。
  生物固基法北宋皇祐五年至嘉祐四年(1053~1059年),建洛阳桥时,因桥处江海交汇处,江阔水急,难以施工,为垒基采用抛石于江中,但小石块常被海潮冲走,大石块叠压性差,缝隙不一,在狂风恶水中摇撼漂动,为此泉州太守蔡襄以“植蛎固基法”,利用牡蛎繁殖迅速,附着力强的特性,把桥基和桥墩胶合凝固成整体。此法历经900多年,其固如磐石,开创生物固基先例。
  砂垫层固基法对地基分层填砂夯实。1969年泉州市第一建筑公司施工的体育场,因所处地基松软,即先清除烂土,掘基4米余垫砂,三合土封边后灌水,振动夯实为全砂基。80年代初由省五建施工的中国银行泉州支行3层裙楼、市一建施工的鲤城区政府5层办公大楼均在软地层,为加固地基,大面积挖除烂土,逐层填入细砂压实固基,至今楼体稳固,效果较好。
  满堂红固基法60~70年代,建房施工中常用此法固基。即先刨掉地基软土层至实地层,铺上细砂夯平,再根据建筑高度浇筑混凝土砼体,4~5层楼房厚度一般为0.4~0.8米,砼上按设计要求浇钢筋混凝土环通和间架梁,构成框结构。1982年泉州市第一建筑公司施工的西郊新村15幢5层石楼、1986年施工的泉州公路局工程处5层综合楼皆采用满堂红固基法加固地基,楼体稳固。
  静压扩底灌注固基法1989年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施工的前坂商品住宅楼,因地处冲积软土层,采用静压扩底灌注加固地基。施工时,通过有特殊喷咀的钻头喷射高压液流切割土壤,深度达到设计标位后,用静压将水泥浆装灌,使土壤与水泥强行混合而加固地基。
  二、结构工程技术
  木结构鲤城区古代房屋建筑多采用木结构。根据垂直承重和纵横水平承重的需要,首先按预定设计尺寸预制柱、梁、檩、椽、枋等主构件及附属配件,各主配件具作榫头或榫孔(或称卯),组装时于节点处以榫卯互相楔入,形成垂直与纵横水平相互绞结的承重构架。木结构一般有抬梁式和穿斗式。唐垂拱二年(686年)修建的开元寺,清同治七年(1888年)在城区建洪氏大宗祠和光绪年间(1875~1908年)在江南镇亭店村建的杨阿苗宅皆采用木结构。
  土木结构系沿房子间隔垒土墙为垂直承载,木构架架于两山土墙上作水平承载。土墙施工选定墙基上以砖(或石)砌一段墙脚防水,而后以墙模夯土墙,一般有红壤土墙、三合土墙、土坯墙。土墙隔热性好,具有一定承载力,就地取材,古代建房中常被采用。解放后,城区二郎巷尾、一堡、相公巷尾的平房建筑皆采用这种结构,在农村普遍应用。70年代末土木结构逐渐淘汰。
  砖、石结构是以砖、石为材砌筑,唐、宋时就已应用于架桥、造塔、建寺。如洛阳桥、开元寺“双塔”等建筑,即石、砖石结构。解放后,本地广泛开发石材多用于建房,沿海地区更为普遍。
  混合结构包括砖石木结构和砖石混结构。砖(石)木结构是由砖(或石)砌柱上架木构屋架,由它承受水平荷载并传递于砖(或石)柱,构成共同承力。明清即采用,民国间普遍应用。解放后,跨度大的建筑物,木屋架采用以三角形为单元组成的桁架,其上下弦杆及斜杆、正中竖杆由方木或原木制成,边位竖杆一般采用圆钢,节点双面由钢板、螺丝锁紧绞连。省五建俱乐部礼堂工程施工中采用;砖(石)混结构是以砖(或石)砌筑墙柱至设计高度,沿横梁与楼板处预铺模板,由杂木柱鼎托,再于模板内扎钢筋网,而后倒入水泥浆成砼体。楼板平面以木板抹平,干结后形成水平框架与楼板绞成一体。民国12年(1923年),中山路两侧店面皆作石混结构建筑,80年代经改进砖石混结构布局及砌法,高度可筑6~7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筑法是于基础柱位上先扎钢筋为骨,柱周钉木模板,而后浇注混凝土,以钢条逐层捣实直至柱高成砼柱,于柱上钉梁模板、楼模板并扎钢筋网,再浇注混凝土成梁、板,并逐层浇筑至封顶。民国时期,新门街井巷内的楼房就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造的。1958年施工的华侨大学和1962年施工的泉州华侨大厦也采用此结构。80年代以后,城区的高层建筑,皆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空心砖砌筑。
  三、层面技术
  民国以前鲤城区的民用建筑,屋面工程一般以坡顶为主。寺庙有双坡、4坡顶,亭阁有6角、8角坡顶。民居多为双坡顶,偶见单坡顶,坡度一般在1∶2.5~1∶4。民国时期,建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平顶屋面。解放后,发展有圆顶、折板顶和锯齿屋面形式。
  第四节 重要建筑工程
  开元寺位于城区西街北侧。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修建于唐垂拱二年(686年),历代几经修葺。至解放后,人民政府两次拨款修建,恢复原貌。现存开元寺坐北朝南,中轴线有紫云屏、山门、天王殿、拜庭、东西廊、大雄宝殿等建筑物为木结构。寺内有仁寿和镇国二石塔。
  承天寺位于承天巷与南俊巷交接处。南唐保大十二年至中兴元年(954~958年)建,历经兴废。后由华侨投资于1985年翻建,至1990年修复,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其建筑物为砖木结构。
  崇福寺位于城区东北隅顶埔。宋初建,历代几经兴废,1980年始重修复建,建筑物为砖木结构,均保持明代建筑风格。全寺尚在复建中。
  天后宫位于中山南路末段东侧。始建于宋庆元二年(1196年),后几经重修,于民国20年(1931年)初作他用,1989~1992年重建,占地面积7200余平方米,建筑物为木结构。
  清净寺位于涂门街中段北侧。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占地2500平方米。解放后,于60年代维修后保持原建筑风格,建筑物为石结构。
  泉州市政府办公大楼位于花巷内南侧。1978年开工,1985年竣工,7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泉州邮电中心大楼位于温陵路与九一路交叉口西南侧。主体16层,两侧衬以裙楼,全框架结构,高度60.7米。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68万平方米。1988年1月开工,1990年竣工。大楼建筑利用三角地形,平面作弧形,主体大楼立于转角处,面阔25米余。尽端作钢塔刹状。
  泉州市新汽车站位于温陵路与泉秀路交叉口,1988年开工,1990年竣工。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综合厅、售票厅、综合楼。综合楼后为候车厅,厅后为一列停车棚,整体建筑呈梯形。
  泉州海关大楼位于温陵路与泉秀路交又处。1987年7月竣工。占地面积662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体8层,含钟楼12层,高度48.83米,钢筑混凝土框架结构,墙体实心砖砌筑。底层平面作八字状,设有门厅、报关厅、休息厅及值班室;2~8层为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等;9层以上为塔式钟楼,嵌有直径4.5米的电子钟。外墙贴马赛克和磨光花岗岩板材,水磨石地板。
  贤銮福利大厦位于温陵路与九一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1983年开工,1986年竣工。16层圆筒形框架结构,主楼高56.6米,13层裙楼高13.34米,建筑面积8783平方米,大厦基础为桩基承台式。外墙饰釉面砖及玻璃马赛克。
  泉州华侨大厦又称泉州中国旅行社,位于城区百源川池畔。1979年开工,80年代初竣工。大厦主楼12层,东西宽76米,南北深14.5米,北面3层裙楼,主楼高40.3米,总建筑面积13598平方米,筑式为大口径混凝土冲孔灌注桩基。客房配有套房、套间共243间。水电、卫生设施齐全,并安装中央空调、闭路电视、程控电话等配套设施。
  泉州酒店位于城区庄府巷内。1989年开工,1990年竣工。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楼7层坐北朝南,1层面阔约74米,深22米;3~6层楼皆于东西两侧逐层向内退一间,北向于3层处向内收分1米,构成梯形状;7层局部建于门位上部。楼内装修以水磨石地板为主体,铺地毯;外壁底层贴磨光花岗岩板材。主楼后东侧和后侧各有1列楼房。酒店除客房外,设闽菜餐厅、粤菜餐厅、西餐厅、咖啡厅、山珍馆与商务中心、美容厅、舞厅、桑拿浴室等。
  华侨大学位于城东镇仕公岭下东北侧,1960年国务院侨委会创建。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主要建筑有菲华楼、教学楼、科学楼、图书馆、宿舍楼和生活设施等。其中以陈嘉庚纪念堂最为雄伟,校园后侧建有园林式秋中湖,总建筑面积16.88万平方米。建筑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主,部分石混结构。
  仰恩大学位于马甲镇双髻山麓,占地200多亩。1987年兴建,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宿舍楼和生活用房,建筑群总面积6万多平方米,楼房依山坡而筑,形成不同台高。楼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饰红白等色瓷砖,其中面对大门主楼于女儿墙至檐口作假坡面,形成仿古檐沿。
  黎明大学位于州顶体育场东侧。占地面积6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14平方米,包括教学大楼、综合大楼、图书馆、门楼、师生宿舍及食堂等用房。建筑风格为仿古筑式,即于4~5层钢混框架上作坡面屋盖,屋面琉璃瓦筒铺作,檐下封檐沿板。桃源楼与教学楼屋盖作亭式四角四坡攒尖顶,檐口中部略凹,两端微翘,构成仿古建筑群。
  泉州市第一医院位于城区东街。50~60年增建砖混或石混结构二层楼。70年代拆除旧有平房改建5层石混病房楼,80年代初改建原有砖混2层门诊楼为7层框架结构门诊楼,其中五层以上为病房。1989年4月由华侨捐建框架7层病房楼,又称宝莲楼,该楼建筑作条形础,高25米。1992年,全院占地5.75万平方米,总面积3.6万多平方米。
  泉州市人民医院位于打锡巷北侧,1958年征地建3层砖混门诊楼、4层石混病房楼2座。60年代初增建3层石混病房楼。70年代末与80年代初,于原门诊楼后续建。1992年,该院占地3.09万平方米。
  泉州影剧院位于西街,占地7283平方米,主体建筑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4103平方米,观众席2000位。为宽银幕影剧院。
  泉州市海外交通史博物馆位于城区东湖路南侧,1992年建成,占地45亩,建筑面积7330平方米,通高36.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地板与楼板作水磨石地面,中央大厦铺磨光花岗岩板面。
  第八章 乡镇场建设
  第一节 近郊建制镇场建设
  一、浮桥镇
  位于鲤城区西南郊,东以福厦公路为界与晋江市池店镇毗邻,西与南安市丰州镇交界,南与江南镇接壤,北隔江同泉州市区相望。16个中心村,全镇面积15.21平方公里。浮桥镇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经济发达,交通方便,是鲤城区西南部工农商相结合的小城镇。
  浮桥属历史古镇。
  自建镇后,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1988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列为首批工业卫星镇,1990年全镇有乡镇企业415家,其中“三资”企业39家,生产性建筑有服装包袋厂、电子元件厂、五金机械厂、塑料制品厂、建筑材料厂、竹木制品厂、食品加工厂、汽配厂、陶瓷工艺厂、劳保用品厂等,正在建设中的工业小区4个,已竣工的工业楼18幢,建筑面积53314平方米。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解放前浮桥镇仅有几条土路。解放后,修筑主要街道浮桥街,长540米,宽10.5米,混凝土路面。镇内沿泉南公路一侧建有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糖酒副食品批发市场等,建筑面积23634平方米,主要街道由浮桥尾至竹脚1条大街。电力由城区架设的10千伏输电线路供应。建自来水厂一座,日产万吨,铺设输水管道10公里,年供水量365万吨。电讯与城区联网,开通程控电话2500门,沿晋江南岸筑防洪堤一条,长82123米。公共建筑有中学1所、小学14所、幼儿园17所、文化室16个、影剧院1个、歌舞厅1个、录像室2个、老人活动室17个、卫生院1座。
  二、江南镇
  位于鲤城区东南近郊,东接福厦公路,南与晋江紫帽山农场毗邻,西至南安丰州镇,北与浮桥镇相连。全镇面积29.7平方公里,是福建省首批“卫星”镇。
  解放前,江南镇街面狭窄,仅见有小海产、肉类摊点,民房杂乱无章。50年代,增加百货、食品供销社的经营场所600平方米,1959年兴建规模较大的水轮泵抽水站供电和抽水。60年代中期,于树兜村、新塘村建螺丝手工小作坊。1972年,山美水库建成,南渠流经全镇10多个村,长约5公里。并建乌石、鳌坛水泥桥,各宽5米,长5~10米。1975年,全镇3000余户居民用电照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实力增强,加快城镇建设。1980年,扩大商品市场,总面积5800平方米。1981年建环镇路,长5公里,宽4~5米;曾井—古店路,长4公里;龙岭辟山为路,长3公里,宽4米。同年,引进台资在井尾后头村与村合办通兴塑料公司,新建厂房1000平方米。1982年,华侨在该村建华南塑胶企业有限公司,建厂房7000平方米。1985年后,全镇20个村投资1200多万元新修混凝土路28条,长85公里,宽3~5米,与福厦公路、省泉南公路306道衔接。1988年,全镇安装程控电话总机9个,安装电话万部。1990年,后坑村建成长600米、宽5米的主干道一条,修建长200米、宽4米环村道一条。1991年,镇内地下明沟改为地下暗渠,总长18公里。1992年,翻建、扩建登丰、乌石、火炬、上村、新塘、龙岭、赤土、五星等8座小学,校舍焕然一新,每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火炬、上村等5所幼儿园,每所面积1000平方米。同时镇区内修建年供水量100万吨自来水厂1座,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输水管道10公里,农用地下暗渠18公里。建江南供水站,日供水量7000吨,同时新建商品贸易、汽配、机械配件街,开辟1公里长工业街,建成工业楼40幢,地下配有水电排污设施。
  三、北峰镇
  位于鲤城区西北部,东北部紧靠清源山,西南濒临晋江,西与南安市丰州镇接壤,北与双阳华侨农场交界。1992年辖20个村,全镇总面积24.4平方公里。
  民国期间,镇公所设在拒洪田奄村。1955年乡政府设在花园头,后几经变动,于1972年拆黄厝祠堂,改建大礼堂并建镇政府办公大楼3幢,占地面积7.6亩,建筑面积3287平方米。
  解放前,镇区内只有一条泉永道路(碎石土路),长5公里;农田灌溉靠人工水车提水,每遇旱灾要用人力挑水灌溉,遇水灾,大片良田被淹设,镇民深受其苦;镇内工商业萧条,仅有家庭作坊和小企业,有潘山榨油厂、碾米厂、豆干加工厂、灰厂。设备简陋,效率低。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泉永公路改铺混凝土路面,建西门、送客亭、潘山公路桥3座。50年代,在原塔后镇址,经北峰拒洪、群石、群峰、霞美、潘山、招峰村建环镇路,总长14公里,宽5~7米,80%的道路铺混凝土路面。50~70年代,修建农田水利水电设施,防洪排涝,改善农田灌溉,同时全镇20个村全部安装电灯照明。修建3.5万伏变电站1座;通讯程控电话模块局1座,装机容量5000门,开通电话1400门。
  镇内有乡镇企业480家,工业小区内有13个生产性建筑,主要有电子仪器、工艺陶瓷、五金机械、针织服装、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等。1990~1992年,投建工业大楼,面积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91幢,累计投资1亿多元。商业性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有专业市场4个。公共建筑有镇政府办公楼、邮电大楼、银行、医院、卫生院、医疗站、歌舞厅,建有中学1所、小学14所、幼儿园15所、职业学校5所。
  四、东海镇
  位于鲤城区东南隅,为后渚港所在地,1992年辖12个自然村,全镇总面积26平方公里,人口27761人。民国期间,乡政府设在法石长埕村陈氏祠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解放后,乡人民政府设在东霞村东尾李宅,1951年迁至城东乡内山村,1956年迁至东海文兴村法石。1980年在法石建4层办公楼1幢,2层食堂楼1幢,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解放前,东海镇仅有简易碎石土路一条,房屋破旧,仅有几家杂货店和简陋工厂。解放后,随着乡镇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生活逐步改善,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发展。1958年兴建防洪堤土堤及法石董埭排水闸。1959年修建赤土、柯石、东海、东坑、大坪等9座水库,容量140万立方米。1962年全镇安装电灯照明,1963年修建平原水电站3台机组。1970~1973年,万亩平原渠自由灌溉,渠长3800米,分渠3000米,并建坂头、后亭等抽水站12台。1971年修建法石文兴邮电大楼1座,建筑面积150平方米。1980年兴建宝山、赤山、高溪电站,扬程60米,环山渠5000米,灌溉宝山、后亭农田。1992年有乌洲4层工业楼9幢,后埔村3幢4层工业楼,东海5层工业楼3幢,后厝4层工业楼1幢;修建浔埔市场大楼1幢,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浔埔通后厝达北星的环港公路3公里,云山、法石石砖路及后亭村庄公路等。
  东海镇是泉州市科技示范镇之一,建有科技信息站,配备电子计算机、传真机等,与泉州市科技信息中心联网。建有中学1所、小学13所、幼儿园15所、中心卫生院1所、医疗卫生室15个。至1992年,全镇有乡镇企业250家,“三资”企业25家,形成以电子、机械、化工、服装、食品、建材为主的多种行业。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变。同年创建匹克集团公司和精益集团公司。成片开发东宝、东滨、宝盖、云谷等工业区,占地1000多亩。在镇东南,由外商投资建设集工商业、旅游业、娱乐及住宅于一体的东海滨城,占地9平方公里。
  五、城东镇
  位于鲤城区东北部。1992年辖后埭、杏宅、塘西、院前、桥南、琯头、西福、庄任、新铺、新前、南埔、浔美、霞美、前头、埭头、东星、金屿、凤屿等18个中心村,全镇总面积48平方公里。
  解放后40多年工农业生产逐渐发展,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发展很快。1979年企业数104家,利润12万元,税收70.41万元。1985年乡镇企业62家,利润20万元,税收130万元,工农业产值2925万元。1992年乡镇企业220家,利润1843.6万元,税收514万元。工农业产值1.55亿元,比1991年增长38.4%。
  基础设施建设有新建群生、草邦、炎坝水库3座,蓄水量均在百万立方米以上;新建容量9000千瓦的变电站1座;沿洛阳江口海岸构筑防洪堤长10公里,营造防护林12公里。公共建筑有镇政府、邮电支局、卫生院、医院、村医疗所、影剧院、文化中心站、歌舞厅、老人活动室及大学1所、中学2所、小学15所、幼儿园18所;生产性建筑主要有汽车配件、建材、食品加工、日用塑料、机械铸造、石木雕工艺、印刷、针织缝纫、通讯设备、电动工具,饲料加工、纸箱加工等厂;住宅建筑8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22平方米。
  六、清源农场
  位于城区北门外清源山下,1960年1月建立。全场占地面积7420亩,1978年场内设5个大队、13个生产队,总人口532人,耕地面积140亩,粮食总产98.85吨,人均186公斤。有5家场办企业,工农业总产值24.97万元。改革开放以后,农场发展工商企业。1985年有场办工业10家,场办商业4家。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至1992年,全场耕地68亩,粮食总产53.41吨,场办工业7家,出口产品13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202.01万元。
  第二节 远郊建制乡镇建设
  一、河市镇
  位于城区北部,下辖21个行政村、3个镇场。共有158个自然村。全镇总面积105平方公里,是鲤城区重点城郊三位一体的综合经济小城镇。
  民国期间,乡公所设在河市街尾。解放后,成立乡人民政府,1972年迁至奎峰山腰,修建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1992年镇址驻鸡笼寨。
  解放前河市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仅有通马甲、洪濑、洛阳的土路,濠溪石桥1座,邮电代办所,8条长溪坝,总长9公里。街面狭窄,农贸市场仅有柴草、粮食市场和碾米厂。解放后,镇政府着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50年代,新建农贸市场,占地500平方米,建成河市邮政营业处。60年代建成河市邮电支局大楼1幢,占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成河市大桥1座,长50米,宽7米,钢筋水泥结构,投资10万元。50~80年代初,新建小(三)型水库20处,蓄水量58万立方米,灌溉农田面积2000亩;建成小(二)型水库2处,蓄水量45.5万立方米,灌溉农田800亩。1983~1985年建成供水站5座,占地25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日供水量815吨;濠溪桥改建成钢筋水泥桥,长73.2米,宽7.6米。全镇21个村建镇区公路网络,总长80公里;新建农贸市场2处和工商所。占地3500平方米。
  1988~1992年,全镇21个村全部通电照明,安装电话400部,改造琯马公路河市段,乌峰山至大观园路段7公里,宽7.5米的柏油路面。1992年建成大猷桥长97.2米、都督桥长64米、俞公桥长96米,宽均为15.6米,钢砼结构;建成泰源桥64米,宽12.5米,钢砼结构。
  二、马甲镇
  位于鲤城区北郊、罗溪镇南部。1992年辖23个自然(中心)村,全镇总面积114平方公里,是鲤城区农业大镇,是粮食、水果、蔬菜基地。
  解放前,马甲有石桥、拱桥、木头桥等10余座,古道(石土道路)2条,简易农具加工厂和砖瓦厂等,没有骨干工业。解放以来工农业生产逐步发展,1992年全镇有乡镇企业104家,工业产值1379万元,农业产值22772万元,利税98万元。
  全镇生产性建筑11810平方米,主要生产厂家有针织品厂、服装帽鞋厂、日用塑料厂、轻工制品厂、建筑材料加工厂、竹藤工艺厂、通讯器材厂、印刷厂等。商业建筑占地面积24821平方米,建筑面积11810平方米。商业大街两侧建有百货店、粮店、服装门市部、五金店、饮食店、化肥饲料门市部等。
  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也有很大发展,建有3.5万伏变电站1座;自来水厂1座,年供水量250万吨;新建光缆程控电话模块局1座,自动电话交换机3280门,已开通程控电话1000多门。公共建筑有大学1所,建筑面积3443平方米;中学1所,建筑面积5666平方米;小学24所、幼儿园15所,电影院1座、文化站1处、中心医院和各村卫生所共36所。
  三、罗溪镇
  位于鲤城区北部。1992年辖18个中心村,全镇总面积120平方公里。
  1992年全镇乡镇企业74家,工农业产值3103万元,实现利润126万元。
  基础设施方面,宋元时建有广桥、金溪桥。明代建有简陋铜锣厂。明清时有通仙游、诗山、泉州、永春湖洋的道路,均为碎石土路,1米多宽。民国时期,民工修筑姑舅岭公路,长8公里;农田大多靠池塘、井提水灌溉,遇干旱,则无水灌溉,庄稼无收;街面狭窄,仅有几家小店铺。解放后40多年来,罗溪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不断发展、完善。修建泉罗公路长50公里,宽6~8米;建岩口双拱石桥(长41.9米,宽7.4米)、万全双拱石桥(长38.75米,宽7.1米)、石溪水泥桥(长40米,宽6.1米),并沿公路线逢坑建桥,有角兴、洪四、下山、东方、溪美桥等;新建前溪、回石、翁山、东戽、石纳等水库,同期修建八峰、广桥水电站,前溪一级电灌站,确保农田灌溉。公共建筑建有邮电大楼、集贸市场、影剧院、卫生院、文化娱乐场所及中学1所、小学20所、幼儿园17所。
  四、虹山乡
  位于鲤城区北部。辖4个行政村,是以养种业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1992年有乡镇企业9家,乡镇企业总产值为403万元,利润28.91万元,税收16.15万元。工农业产值555万元。
  至1992年,乡境内有苏山的东房街一条主要街道,4条乡村公路,有医院、粮站、中学各1所,小学4所。程控电话30门。
  第九章 建设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及其以前未专设建设管理机构。民国11年(1922年),晋江县设立工务局,负责城区建设。
  解放后,1949年9月晋江县成立建设科。1951年3月设泉州市城建局,1953年12月改设建设科。1959年4月又恢复城市建设局,同年4月设立泉州市基本建设委员会,1960年3月又改称建设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建局并入泉州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设城建组。
  1976年1月撤销城建组,恢复建设局。1977年6月设立泉州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以后城建管理部门几经变动,于1985年成立城市建设委员会。1986年1月,城市建设委员会改为鲤城区建设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有城乡建设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办公室、村镇建设规划办公室。
  1992年,鲤城区建设委员会下属机构有:环境卫生管理处、区房地产管理处、市容卫生监察大队、建筑工程设计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定额造价站、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建筑工程抗震加固公司及鲤城区房地产公司等。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一、国家建设用地
  民国12年(1923年),晋江城关拆城辟路,县政府颁布《市政管理规划》,对建设用地及补偿事宜作具体规定,因民间抵制,未能执行。民国17~25年,国民政府陆续公布《中华民国土地征收法》和《中华民国土地法》,对国家、地方团体和个人投资建设需要用地规定具体管理办法。
  解放后相当一个时期,国家建设用地数量少,大都从荒山、空地拨用,征地审批,主要是办理申请,拨用手续和土地产权的转移,由财政部门负责。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土地征用由民政部门负责。根据政务院公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制定出泉州市征用土地办法。1958年规定,建设工程用地在300亩以下和迁移居民30户以下的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批准,超过300亩或30户的,需报省批准。1962年4月,基建用地暂时收归省统一审批。1964年7月,征用土地10亩以下和迁移居民5户以下的,审批权下放。泉州市手工业社基建征地由市联社审查,报市人委批准,再向市建设局办理征用手续。
  1982年11月,成立市规划局、国家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市城市的征迁工作。是年审批温陵路、八卦沟、北区水厂、涂门街扩建、第三巷改建等工程用地。1983年3月起,征用土地由市政府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的规定统一审批。
  1987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后,全区的国家建设用地管理逐步纳人法制的管理轨道。是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福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有权审批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在征用土地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劳力安置等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遇有房屋拆迁时,只对地面的建筑给予补偿,对征用建设用地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生活时,政府负有妥善安置的责任,或对剩余劳动力发给安置费,调剂生产用地使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或实行农转非(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招工就业;如遇大片土地被征用时,则实行移民政策。对部分居民或整个村庄作迁建安置。
  二、城区居民建设用地
  1982年前,市区宅基地未明确宣布属国家所有,居民利用其空闲地、宅基地建造住宅。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后,城镇个人申请建造住宅的审批有新规定。1984年,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控制用地标准。4口及4口以下之家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5~6口之家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7口及7口以上之家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三、农村居民建房用地
  1956年确定集体土地所有制之前,农民可在自己土地上建房,不必审批。1962年后,村民动用集体土地建房的现象日益严重,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农民建房必须由社队规划,统筹安排,利用原有宅基地、山坡地和开荒地,不准占用耕地,由市人委批准。个别情况特殊,确需占用耕地的,经晋江专署审查后报省人委批准,各县(市)人委应将审批用地情况抄送省民政厅备案。1969年,省、地革命委员会重申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制度,但收效不大。1979年后,农村兴起建房热,有些村民以为承包田属个人所有,未经审批就随意占地建房,甚至调换、转让、买卖。仅1980年,全市建房占用耕地达1.5万多亩。江南、东海等公社对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制度作出具体规定。1982年3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4月,省政府制定相应暂行规定。同年,市政府规定住房面积按近郊每人20~25平方米,远郊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1986年1月,鲤城区重新规定农村居民建房:1~4口之家控制在80平方米,5~6口之家控制在100平方米,7口以上家庭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利用山坡、荒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多用地不得超过20平方米。对只有1个孩子又办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多安排1个人的用地面积。
  1987年1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后,各乡(镇)土地所对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实行管理。即:按乡(镇)村建设规划,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同意,经乡(镇)土地管理员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动用耕地的,由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政府批准。
  四、村镇建设用地
  解放初期至1980年,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审批,凡使用耕地3亩以下,其它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1981年3月,执行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侵占耕地建房和买卖土地的通知》,对社队企业和生产队建设用地,由公社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公社、大队企业占用生产队耕地10亩或山地、荒地50亩以上的,按照国家基建征地规定办理。同年7月,市政府规定“公社、大队企业占用生产队耕地,生产队集体基建用地1亩以上者,必须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用地单位申请,经公社管委会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1982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的暂行规定》,制订乡(镇)村企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其权限为:占用耕地1亩以下的,由人民公社审查,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1~2亩的,由县级政府批准;2~3亩的,由地区行署批准;3亩以上,由省政府批准。占用林地、草地10亩以下,其它土地20亩以下,由县级政府批准。1987年后,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必须持区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它批准文件,由乡(镇)政府审查后,向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的,需经乡(镇)政府审核,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时,审批权限有所放宽,占用耕地(包括菜地、鱼塘)3亩以下,其它地10亩以下的,由区政府批准,报省、市土地局备案;占用耕地10亩以下,其它土地50亩以下的,由市政府批准,报省土地局备案;占用耕地1000亩以下,其它土地2000亩以下的,由省政府批准。
  五、华侨用地
  1957年7月9日,市人委执行《省人委关于华侨兴办公益事业奖励优待办法的通知》,对华侨、归侨、侨眷兴办公益事业的用地,属合作社或个体农民所有的,由政府协助与所有者商量,或用公地调换,或付给补偿费。
  1962年,生产队区域内的土地全部归生产队所有,华侨、侨眷以前购买的宅基地仍属华侨、侨眷自己所有。华侨建房(新村)用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尽可能规划地点。如确需占用耕地的,需经专署审查后报省人委批准。至1966年4月,对华侨建房用地一直采取类似措施。
  1982年,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持有建筑侨汇申请的华侨、港澳台同胞,酌情放宽申请条件和建房标准面积,但每户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1987年开始,华侨、港澳台同胞建筑住宅可按本地标准增加面积20%,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造别墅式住宅。
  六、外资企业用地
  外资企业申请征用土地,由外商投资企业向省指定的县级建设用地管理部门申请批准,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程序审批核拨,并由外商投资企业和建设用地主管部门签订用地合同,标明用地地点、数量、使用期限和标准等有关事项,明确经济责任。征地和安置工作由建设用地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自行与被征地原使用单位洽谈任何条件。1989年3月,执行市土地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用地手续需上报文件材料及整理顺序的通知》。至1992年总共批准12家外资企业用地。
  第三节 房地产经营管理
  一、产权登记
  民国32年(1943年)3月,省第五测量队测量市区房地,分段绘制地籍图,编造地籍册,进行产权登记和地界确认,颁发土地所有证(含房屋所有权)。至1944年共绘制市区地籍图189幅,地籍图册63本,市区进行房产所有权登记17306件,他项权利登记303件。
  1952年,复查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1953年,将业主契证和民国政府编制的地籍图册对照,建立“地领户册”。1957年,地市房地产税开征,税务、财政部门核正本区域房地产状况,在“地领户册”上载明其段号、坐落、四至、面积、结构及产权关系。
  “文化大革命”期间,产权转移,变更的登记制度中断。
  1981年,恢复产权登记工作。1982年,组建泉州市房地产普查测量队,开展全市房产普查。
  1987年,鲤城区土地局成立。次年在市区开展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先在鲤中、临江试点,1989年全面展开。
  二、经营与管理
  古代,房地产交易均为民间交易(私房交易),通常由中介入“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商定具体事宜,出具字据,由各有关人员签押生效,称“白契”,经官府确认的,称“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契约详列产业来源、所在地段、房屋结构、坐落、六至(四至加天、地)、地上附属物等项目。
  历代官府对房地产交易均以课税形式给予合法化,东晋有“值税”,北宋有“印契”,明清以“契税”,民国时期以“验契发证”等。
  民国11年,泉州古城垣始拆卸。初期主事者旅越富侨黄仲训从事房地产经管,得到省督军李厚基的支持。黄仲训即在城区主要旧道大量购买旧房,翻建为骑楼式商住房,以租售形式进行房地产经营。此后中山路、新门街、涂门街和东街、西街的形成,房产均由经营商租售。
  解放初,人民政府为解决外来干部、职工及部分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利用零星公地和无主宅基地建造公房,连同没收的部分房产,予以出租。
  1951年,市区进行房地验契,即对“白契”按值补纳9%的契税,发给“公定买契纸”;对“红契”验讫加盖、估值,核定税额以备开征。此后,贯彻政务院颁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对房产产权转移前的买卖、典当、赠与、交换、审批办理,契税率定为:买卖征6%,典当征30%,赠与现值征6%,交换按不等价差征6%。
  50年代,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拆除城区房屋,以原屋旧料在旧城区内找旧宅基地易建,迁建的面积与原面积相当或略大,拆建费由用地单位按实补偿。城区公房出租初期,租金最低每平方米0.05元,平均每平方米0.1元,未能达到以租养房的标准。1960年底执行省财政厅通知,停止市区房地产交易,但仍有民间房产私下交易,造成房地产经营管理混乱。
  1978年,在房管、城建部门协助下,建房单位自筹资金征地建成职工宿舍106610平方米,每亩补偿费1~1.5万元或安置劳力就业。
  1979年2月,恢复房地产交易。1980年,中央、省房管部门先后在泉州召开住宅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新债不再欠,旧债积极还”的要求,据此,市政府按“充分调动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走多渠道集资建房道路”的方针,筹措资金,缓解住房开发资金的困难,加快住房建设力度。是年6月,红梅、向阳、宜春3个新村共4幢96套单元住房试行销售。售价仅包括土建工程费、室内水电设施费和土地征迁补偿费。侨汇购房及一次性付清房款者给予优惠。又试行“公办民助”的分配方案,即居民无息投资3000元,可优先租用公房,租金照付,投资款8年后付还。
  1981年,东街钟楼段改造,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为:①宅基地按国家征用地办法无偿征用;②房产按质论价,收购后安排公房,楼房每平方米65~90元,平房每平方米50~65元;③地上附著物按规定作价补偿;④业主房产不愿收购,可在原地或其它地方按对等面积互换;⑤华侨、港澳台以及知名人士要求自建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⑥被拆迁户如有宅基地,允许自建,但需按基建审批程序办理手续。拆迁机构发给补偿和材料指标补助;⑦拆迁区域内租户由拆迁机构统一分房安置。
  商品房需求量的激增,促进房地产专营公司成立。1984年12月,成立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1985年市房地产交易所成立。是年凡属房地产公司经营的住房不再作无偿分配。1986年,房管所采取变通措施,同意租户自费维修,房管部门只给部分补贴,甚至不给。房屋破损严重者,允许拆除重建,费用在原租用面积部分给予优惠。1987年,市房管局按拆旧费、修缮费、管理费、租金、保险费等5项因素,拟将住房租金调整为每平方米1.05元,呈市政府审批。同年11月7日,市建委、物委和建行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标准,包括成本费、经营管理费、利润部分。对中外合资和“三胞”独资的房产开发公司的豪华商品房,销售价不作统一规定,随市场价格浮动。
  至1986年12月,本区域内有市城建局城市建设发展公司、省五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泉州市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福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泉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房地产业。1990年后,出现成片土地开发,房屋商品化,销售价格由市场调节。
  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解放前,没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50年代初,建筑市场大多为私人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组建劳力调配处和建筑生产合作社,实行工程任务统一分配制度。至70年代末期,建筑业的管理基本上由国家和集体建筑部门施行,建筑市场较稳定。
  1978年建筑市场开放,部分建筑工程始由私人包揽,部分建筑单位私招乱顾,造成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现象比较严重。1984年,根据《福建省建筑企业安装工程招标暂行办法》,成立市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开始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承包制。市建委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市招标办负责省、市局单位在区境域内的建设及小型工业交通项目。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建委采用招标投标或议标。
  1986年,宣传建设部制定的《开创建筑业新局面工作纲要》和《发展建筑业纲要》,执行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全省开展建筑市场整顿的报告》,多次整顿建筑市场。同年,鲤城区成立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颁发《鲤城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区建委对全区在建工程逐个进行项目计划、工程审批手续等方面的检查,整顿和纠正建筑行业不正之风,采取两级管理、区域管理、按级承包、代理招标等管理措施,引进建筑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机制。
  1990年,全区新开工建筑项目35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5400平方米;招标项目26个,建筑面积36338平方米,招标工程占新开工工程的80.4%,标底造价共1875.29万元,中标造价1841.29万元,降低34万元,平均降低造价率1.82%;定额工期3293天,中标工期2638天,平均降低率19.89%。
  1992年积极开发外地建筑市场,主要活动地域在厦门市和湖北十堰市。
  第五节 建筑工程管理
  一、工程质量监督
  解放前,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就有监督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进行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
  解放后,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建筑企业施工管理的规定,强调工程按期优质完成,宣传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这一时期的工程质量较好。
  1958年,在“大跃进”冲击下,片面追求施工速度,工程质量下降,不断发生事故。1963~1965年,加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1966~1976年,批判“唯生产力论”,质量管理机构和制度受到冲击,工程质量无人负责,质量事故屡有发生。1978年后,工程质量管理得到改善。1989年9月,泉州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的刺桐新村获得省建委、省房协组织的住宅小区建设质量评比三等奖;同年11月,获泉州新村建设质量评比综合优秀奖。
  根据国家建工总局颁发的全优工程六条标准,制定《鲤城区全优工程标准》。1986年贯彻省建工局《关于1983年全优工程的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全优工程验收评定试行办法》,对全优工程检查验收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鲤城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后,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并把企业自检和政府部门监督结合起来,并负责对乡镇质量监督分站的业务指导。
  监督站发现工程违反基建程序,不按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施工等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质量事故,分别给予黄牌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通报、缴施工员证、停止投标、企业降低,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施工执照和设计证书等处理。
  监督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监督员责任制。
  二、工程安全监察
  解放前,本区建筑物以平屋为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较少发生。解放后,建筑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数量年年增加。建筑施工队伍贯彻人民政府颁布的劳动保护管理条例及法令。1958~1979年,市建工局、建委设劳工科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此间,安全监察起起落落,事故频繁。
  1979年后,建筑业呈现新局面,安全生产成为企业优质六条标准之一。1987年成立泉州市鲤城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对鲤城地面建筑工程行使劳动安全监察,工程队设有专职安全员,管理生产工作的组长、队长、施工员也协助安全工作。同年9月,依照国家、省、市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结合本区建安行业的情况,以《泉州市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暂行规定》、(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条件和办法》等为安全监察章程,制定实施办法,编印“施工工程劳动安全技术措施登记表”;根据部颁“评分标准”和省颁“评分实施细则”,推行安全保押金制度。通过宣传、学习培训、考核竞赛、检查评比,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1988年,市第二建筑公司承建东湖电影院,除公司月月自查、区建委每季检查外,1989年6月、8月、11月,还由省、市建委和国家建设部门复查。1991年3月,对市第二建筑公司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评为优良者,奖励安全保证金的5%;1992年,区建委发文强调,施工工地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否则予以罚款。至是年底,因劳动安全问题而死亡职工人数逐渐下降。区安监站多次被评为市、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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