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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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9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用地管理
分类号: F284
页数: 1
页码: 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期间用地管理归建设科,70年代归入县计划委员会,80年代后归属县建设局,但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权仍属计委统筹安排。1986年,成立土地管理局,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大清查,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1989年成立土地监督中队,配备专职监察人员,建立耕地保护区。
关键词: 惠安县 城乡建设 建设管理 用地管理

内容

民国期间用地管理归建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归县人民政府建设科。70年代期间,归入县计划委员会;80年代后归属县建设局,但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权仍属计委统筹安排。
  1984年县成立拆迁局。1986年,根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惠安县成立统管城乡地籍的土地管理局。旋即在各乡(镇、场)建立土地管理所,配备土地管理员,村级也设置兼职人员。是时,全县乱占滥用耕地现象十分突出,耕地面积每年以1.3%的速度递减。1980~1986年每年占用耕地均超过4000亩。
  土地局成立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大清查,对1982年以来干部违反规定建设私房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包括受到全省通报的螺阳乡干部违纪建私房18座的重大问题。1986~1987年全县共清查个人建房和国家、集体用地26197户,面积10625.4亩,其中耕地8094.2亩;拆除486座,退地复耕138.9亩,罚款19.37万元,解决土地纠纷521起。
  1988年6月,在福建省测绘局、南京军区测绘大队的协助下,县土地管理局对18个乡(镇、场)388个行政村土地的利用现状进行调查。1989年底,完成外业调绘、航片转绘、面积量算与统计、图件编制、调查报告编写、调查成果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建档等工作。制作出《惠安土地利用类型构成表》、(各乡、镇耕地分类、面积统计表》等13个附表,摸清土地资源情况,为各项建设用地提供依据。
  1989年,惠安成立土地监督中队,配备10名专职监察人员,各乡镇土地所也配备2~3名土地监察员,各村还有1名兼职监察员。是年,惠安在全省率先建立11万亩耕地保护区,其中走马埭等县级重点保护区36316亩。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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