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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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9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84
页数: 1
页码: 4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以前,城垣、署衙等建设没有专门机构管理,但有专人负责。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建设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管理机构名称不断变化,主要有建设局、基建局、建设管理处等。至80年代中后期,主要有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等机构的设置,城乡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关键词: 惠安县 城乡建设 建设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民国以前,城垣、署衙、官廨、祠庙、学校、邮驿、桥梁、水利等建设虽没有专门机构管理,但有专人负责,有的由县令亲自监造、修葺,有的由县丞或漕司负责,有的则由乡贤士绅参与掌管。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建设科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城乡建设归县建设科管理,此后管理机构名称不断变化,有建设局、基建局、建设管理处等。随着机构的增设和分工的不同,至80年代中后期,主要有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等机构的设置,城乡建设管理逐步走上正轨,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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