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生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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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学生管理
分类号: G62
页数: 1
页码: 7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不同时期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的变化。清朝末期执行《各学堂管理通则》,民国初年制定“校训”、“校规”作为规范。五四运动后,趋向积极的引导,提倡学生“自治”。民国16年后,推行“四维”、“八德”为内容的新生活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学生参加组织。
关键词: 永春县 普通中学 学生管理

内容

清未,执行学部制订的《各学堂管理通则》。
  民国初,各校制订“校训”、“校规”,作为学生日常学习和行动的规范。“五四”以后,逐步趋向积极的引导,提倡学生“自治”。民国16年(1927)后,每星期举行“纪念周”,推行以“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内容的“新生活运动”。学校设训育处,负贲学生管理工作,有的中学还设女生指导员,负责管理女学生。1930年8月,永春中学建童子军团,以后,祟贤、辅斌等中学也建立盆子军团,永春中学高中部设军训课,进行军事管理。抗日战争时期,各校组织学生自治会,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多种形式的抗日宜传活动,上街下乡巡回演出。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号召学习英雄人物,鼓励学生参加少年先锋队、共青团组织,有的高中学生参加共产党组织。教师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学生勤学尊师,逐步建立起教学相长的新型师生关系。
  “文革”期间,组织“红卫兵”,必要的规章翻度被冲垮,学生纪律松驰,师生关系恶化。1976年以后,拨乱反正,学校设政教处,恢复合理的管理制度,执行《学籍管理办法》、《中学生守则》,逐步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与此同时,先后开展学雷锋、创“三好”,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等活动,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但有的不够得力,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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