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52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科技事业费 |
分类号: | G322.7 |
页数: | 1 |
页码: | 70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在1972年至1987年期间,永春县的科技(研)试验费用由省、地科委拨给的科技事业费中开支。这些费用包括科学研究费、中间试验费、新产品试制费等。1981年起,实行部分有偿投资合同制,这意味着部分费用需要以有偿的方式支付。到1987年底,省、市科委共拨给永春县科技三项费用154.39万元。其中,1982年省科委拨款12万元,余下的属地区科委拨款;1984年拨给建春联合公司13.5万元;1985年省科委下达的永春山区资源综合技术开发项目拨款30万元,余下的属市贷款、拨款。 |
关键词: | 永春县 科技事业费 科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