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史话》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46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
分类号: | F294 |
页数: | 1 |
页码: | 152 |
摘要: | 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两岸在防御气象、海伐和地震等灾害方面的合作,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按照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防潮标准100年一遇的要求,高标准建设重点海堤工程和防洪(潮)堤坝,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均按烈度7度抗震标准设防,供水、供电、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均按烈度8度抗震标准设防。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其他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加强两岸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增强对台湾海峡交通和环境等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
关键词: | 基础设施建设 公用事业 经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