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史话》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427 |
颗粒名称: | 平潭有没有“非遗” |
并列题名: | 写在《平潭史话》出版之际 |
分类号: | K295 |
页数: | 2 |
页码: | 128-129 |
摘要: | 我觉得这些平潭特色文化的东西,不应该消逝,这些东西都具有“非遗”的成分。随着全球化、商业化程度的加大,这些具有平潭海洋文化的东西在逐渐萎缩,渐渐失去了原来世代传承的土壤,不少技艺濒临断层断代,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笔者认为,管委会应成立平潭非遗文化抢救小组,不能仅依靠现有的县志办,政协委员若干人,而是应该聘请专家,学者,教授,对平潭特色文化进行普查,竭尽全力,分门别类,完整造册,记录下来,保存起来。因此,保存是非遗保护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
关键词: | 平潭县 地方史 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