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294 |
颗粒名称: | 平潭县人民委员会 |
并列题名: | 关于竹屿口内海滩地所有权等问题的通知 |
分类号: | F321.1 |
页数: | 1 |
页码: | 180 |
摘要: | 竹屿口工程胜利完成后,形成了广阔的海滩地,其产权本属国家所有,理应由国家组织开垦耕种,但是由于现在国家尚未准备垦种,同时为了照顾目前粮食困难情况,允许暂借各有关大队、机关等组织集体经营,而据了解,各片海滩地目前开垦情况十分混乱,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多者一户在2-3亩,严重影响了集体生产和土地规划,特作如下规定: 一、港内一切海滩地的产权均属国家所有。一九六二年四月四日 |
关键词: | 土地志 地方志 福建 平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