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246 |
| 颗粒名称: | 三、依法处理 |
| 分类号: | DF456 |
| 页数: | 2 |
| 页码: | 132-133 |
| 摘要: | 198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1987年2月《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后,土地管理局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对土地实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者,轻者及时纠正,重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1987年至1993年,共处理各类违法案件420起,其中拆除137座,拘w审查4人。随后对国家建设用地项目和乡镇集体企业用地项目进行清理,查出违法用地21起。同时,对民愤极大的村委主任游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关键词: | 国防建设 土地利用 土地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