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229 |
颗粒名称: | 二、县城基准地价测算 |
分类号: | F301.22 |
页数: | 5 |
页码: | 106-110 |
摘要: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土地市场逐渐形成,土地使用制度逐步向有偿有限期转变。为适应改革开放,1992年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县土地管理局负责开展平潭县城规划区基准地价测算工作,并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6月20日测算工作全面铺开,9月完成。基准地价测算,是在土地定级成果的基础上,从现状和发展两方面,分别从土地利用政策、规划要求、房屋租金、房地产交易、土地批租等诸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归纳整理,选择反映县城土地利用效益的商业、工业、住宅等几类主要用地,作为测算对象,通过分类测算地价,综合评定,确定出各级土地的基准地价。商业用地共分六级。 |
关键词: | 土地登记 土地定级 平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