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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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4122
颗粒名称: 一、耕地
分类号: F301.2
页数: 3
页码: 30-32
摘要: 据民国版《平潭县志》载:明洪武年间,有田地4816.9公顷。清乾隆十一年实有海田园4761.7公顷。民国36年,全县有水田346.67公顷,早地5927.4公顷。1952年土地改革后,全县查实耕地6812.6公顷,其中水田387.2公顷,早地6425.4公顷。人均耕地565平方米。随着建设需要,耕地被占用,1961年耕地仅6288.2公顷,人均耕地410平方米。随后耕地变动不大。平潭耕地以旱地为主,多为沙质地,土壤条件差,易受风、涝、旱等自然灾害侵袭。其中一级旱地,占耕地面积5.87%,集中分布于中楼、岚城、潭城、平原、北Iff"、敖东等乡镇;二级早地,占耕地面积33.32°o,分布于全县;三级旱地,占耕地面积53°0。主要分布于中楼、岚城、潭城、北厝、敖东等地。耕地有2208.7公顷,占23.87°0;2。耕地为345.1公顷,占3.73%;大于25。
关键词: 耕地 土地开发 土地利用

内容

据民国版《平潭县志》载:明洪武年间,有田地4816.9公顷。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有海田园4761.7公顷。民国36年(1947),全县有水田346.67公顷,早地5927.4公顷。
  1952年土地改革后,全县查实耕地6812.6公顷,其中水田387.2公顷,早地6425.4公顷。人均耕地565平方米。1956年,全县有耕地7280.4公顷,其中水田403.6公顷,旱地6876.8公顷。随着建设需要,耕地被占用,1961年耕地仅6288.2公顷,人均耕地410平方米。1967年后开发竹屿垦区海滩地,耕地随之增加,至1972年,全县耕她增至7028.1公顷,其中水田624公顷,旱地6404公顷。随后耕地变动不大。1990年《平潭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载:全县耕地6933.7公顷。
  1991年3月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有耕地92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4.8800,人均耕地274平方米。耕地面积比1989年末县统计局资料增加2316.8公顷,增加幅度33.5%。究其原因: 1。沿用耕地面积基数不准,四十年来均以解放初的基数,耕地增减未作详细调查; 2.围海造田、开垦荒地、挖山、平沟、填塘等平整土地增加的面积未报或少报; 3.一些单位非农业用地征用,征而未用,多报少建和历年自然灾害被水冲沙压的耕地报减农业税后,复耕后的部分未重新申报; 4.耕地育林苗和种柑桔的退果还耕的部分少报或未报。
  平潭耕地以旱地为主,多为沙质地,土壤条件差,易受风、涝、旱等自然灾害侵袭。其中一级旱地,占耕地面积5.87%,集中分布于中楼、岚城、潭城、平原、北Iff"、敖东等乡镇;二级早地,占耕地面积33.32°o,分布于全县;三级旱地,占耕地面积53°0。余下为水浇地,地势平坦,成质土多为海相沉积物和冲积物,有水源保证,抗早、涝能力强,是高产田。主要分布于中楼、岚城、潭城、北厝、敖东等地。水田中,一级水田占39.3°0;二级水田占39.4°0;三级水田占21.3% 耕地的坡度分布:坡度0°^-2。耕地有2208.7公顷,占23.87°0;2。~6。耕地4327.3公顷,占46.76%;6°^-15。耕地2341.1公顷,占25.3°o;15°^-25。耕地为345.1公顷,占3.73%;大于25。耕地有31.6公顷,占0.34°0°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平潭县土地志》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平潭县土地志》为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和体现中共平潭县委提出的“加强主体、发展两翼、扩大开放、建设基础”发展经济的战略构想,突出“耕海牧渔”和“国家公园”(海坛风景名胜区)以及以土地启动架设海峡大桥来实现平潭人民梦寐以求的“天堑变通途”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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