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43 |
颗粒名称: | 三、人事制度改革 |
分类号: | F832.3 |
页数: | 2 |
页码: | 297-298 |
摘要: | 为加强干部管理,实现劳动优化组合,平潭备行(司)从1984年起都在探索人事制度改革新路,主要内容有: (一)、行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县工行、县农行的领导都认真制订任期规划目标,对积极开拓业务、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水平起了推动作用。县农行于1993年结合三项制度改革改股级干部任命制为聘任制,由行长聘任股级干部,股级干部聘任一般干部。县农行、信用社还结合干部交流制度执行岗位轮换,近亲回避等措施,对信贷员、主办会计在一地工作满三年以上的进行异地交流。(五)、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一般干部年终考评制度。一般干部每年考评一次。从1990年起各家金融单位先后开始执行。 |
关键词: | 银行 金融组织 平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