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41 |
| 颗粒名称: | 一、体制演变 |
| 分类号: | F832.3 |
| 页数: | 2 |
| 页码: | 296-297 |
| 摘要: | 1949年至1954年,县人民银行干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有关干部管理、人工作均由闽侯地区中心支行直接领导和管理。1955年至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党委统一管理下,分层分级管理干部”的原则,平潭银行干部实行由地方党委统一管理的体制。对干部任免、提拔、调动、奖惩与地方协商一致后,由银行办理审批手续。1980年1月起,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人’if管理由其所属地市中心支行管理。 |
| 关键词: | 银行 金融组织 平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