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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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4026
颗粒名称: 四、资金管理
分类号: F715.3
页数: 2
页码: 280-281
摘要: 1957年以后,县信用社对信贷资金逐步实行计划Iff理,以生产需要和资金来源,来制定年度分季分月信贷计划开展信贷业务。1962年执行“银行工作六条决定”时,把信用社信贷计划纳入银行信贷计划。1969年,由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资金使用权.〕同年,清理农业贷款,Tilt免农贷145.7万元。199()年根据人行总行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除按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留足业务备付金以外,由农村信用社按政策自主运用”,随之,把存款准备金交存比例从30%降为13%与专业银行一致;对信用社上调资金付给利息也作相应调整。
关键词: 商业企业管理 业务管理 金融

内容

四、资金管理 1957年前,信用社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帮助社员个人在副业生产和生活上的解决临时资金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
  1957年以后,县信用社对信贷资金逐步实行计划Iff理,以生产需要和资金来源,来制定年度分季分月信贷计划开展信贷业务。
  1958-1961年,山于社会上刮“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生产瞎指挥风),信用社也曾一度出现高指标、浮夸风现象,搞“实物存款”、“车子化存款”、“放卫星存款”,贷款“要多少、贷多少,那里要、那里贷,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贷”,取消了信贷管理。
  1962年执行“银行工作六条决定”时,把信用社信贷计划纳入银行信贷计划。1969年,由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资金使用权.〕同年,清理农业贷款,Tilt免农贷145.7万元。
  1984年农村信用社改-1-管理体制,除吸收存款按规定向农行交存30%存款准备金外,有权充分运用信贷资金。
  199()年根据人行总行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除按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留足业务备付金以外,由农村信用社按政策自主运用”,随之,把存款准备金交存比例从30%降为13%与专业银行一致;对信用社上调资金付给利息也作相应调整。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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