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22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农村信用社管理 |
分类号: | F715.3 |
页数: | 8 |
页码: | 274-281 |
摘要: | 1980年受县人民银行的委托,县农村信用社划归县农业银行直接领导和业务上指导,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监事会为信用社的监察机关,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工作。信用社的帐目日清月结,每一年向社员公布经监事会审查通过的帐目一次,以便社员参与民王管理和监督。改革期间开展了清、扩股工作,全县共清理股金10.09万元,占原帐面85%;补发股息2.77万元,占原帐面83.3%,新扩股10605股4.57万元。每年1月底前根据有关金融政策、制度和年度信贷计划,结合上年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编{{洲财务收支计划,连同专用基金计划上报县(市)支行审查批准。 |
关键词: | 商业企业管理 业务管理 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