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1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金银管理 |
分类号: | F715.3 |
页数: | 5 |
页码: | 218-222 |
摘要: | 1949年至1950年初,平潭广大民众受旧中国通货贬值的影响,曾一度对人民币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信任,市面上私人交易以银元计价较多。为稳定货币,稳定市场,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县人民银行办事处一方面大力宣传《华东地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金银流通和私相买卖,严格按照国家牌价大力收购金银;另一方面,大力宣传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货币,促使人们改变旧观念。于是,在较短的时间内,金银彻底退出流通领域。当时,办事处专门配备一位受过金银鉴别培训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按不同时期人民币与银元的比价收兑银元,但由于银元多为群众所收藏,故收购数量很有限。这一年,县人民银行收购量明显增加,总金额达6.55万元。 |
关键词: | 商业企业管理 业务管理 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