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10 |
| 颗粒名称: | 一、信贷资金管理体制 |
| 分类号: | F715.3 |
| 页数: | 5 |
| 页码: | 208-212 |
| 摘要: |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及计划编制办法草案》后,县人行开始实行信贷资金计划管理。1953年,县人民银行根据省人行综合信贷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开始正式编制年度分季分月信贷计划,成为指令性计划指标管理体制,贷款指标未经批准不得突破,项目之间也不能互挪。这一时期,县人行实行按工业、商业、农业分块管理、分口负责管理的体制。“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贷管理受到批判,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名存实亡。县农行信用社主要支持春耕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副食品生产和海岛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远洋捕捞、运输业等支柱产业,进一步调整全县产业、产品结构。 |
| 关键词: | 商业企业管理 业务管理 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