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06 |
颗粒名称: | 附二: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组会”“拉平会”的通告(二)号 |
分类号: | F830.589 |
页数: | 3 |
页码: | 202-204 |
摘要: | 我县目前出现的少数人以谋利为目的,利用民间的“标会”组织“组会”、“拉平会”等,欺骗群众,进行金融投机和诈骗活动,造成严重危害,应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限期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利用“组会”、”拉平会”等形式进行金融投机和诈骗活动的,都应立即停止,违者将绳之以法。限于三月底前,将会帐清单公布于众,并上报当地乡、镇政府。 |
关键词: | 民间借贷 消费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