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001 |
颗粒名称: | 拉平会 |
分类号: | F830.589 |
页数: | 2 |
页码: | 196-197 |
摘要: | “拉平会”是由组会演变而来的。1986年底,一些会头怕组会会期一年时间太长中途倒会,就将组会一年会期缩短3/4即为三个月。由于时间缩短3/4,就决定了“三个月拉平会”无论会额大小,组数和每组人数都必须是3和4的公倍数,第三个月才能拉平。所以全县1986年至1987年春节期间民间所搞的“三个月拉平会”绝大多数都是36组,每组12名。“三个月拉平会”,实际上从开始到结束只进行二次投标竞争,第三次是按举会时预约的最低标利拉平。求:1.收付平衡(拉平); 2.甲、乙、丙收入或付出利息额和月平均利率; 3.本会资金吞吐量。 |
关键词: | 民间借贷 消费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