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3952 |
颗粒名称: | 一、审核工程预(决)算 |
分类号: | F832.2 |
页数: | 3 |
页码: | 154-156 |
摘要: | 1971年1月,县人民银行开始办理建设银行业务起,即会同建设单位及基建主管部门,对基建投资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核。1976年,建行平潭县办事处设立后,县建设银行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国家制定的预算定额、造价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取费标准等,审查工程概、预算,办理决算。1984年,基建工程实行招、投标承包制后,县建设银行担负审查工程标底职责,加强对招、投标底管理,为选择承建单位、降低工程造价起到主要依据作用。1980年至1995年,县建设银行共审核基建工n预(决〕算719份,总值17898万元,其中核增443.8万元,核减1嬲万元,净核减1450.2万元,净核减率8.1%。 |
关键词: | 贷款证制度 金卡工程 人民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