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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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50
颗粒名称: 五、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
分类号: F830.4
页数: 2
页码: 153-154
摘要: 1994年7月1日,县农业银行成立了农业发展银行业-Jr代理专柜,共接收县工商银行粮食贷款?069万元,接收县农业银行粮食贷款余额281万元,扶贫专项贷款195.2万元。农发行实行专人、专柜、专款、专帐,单独核算。当年发放粮油企业贷款3652万元,支持平潭政策性粮油企业收购粮油产品,确保粮油收购不打“白条”。对粮油政策企业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一家开户后,农发行要保证收购和各专项贷款安排不出问题,同时,贯彻“先贷后报,先垫后补、限期归还、分清责任、事后算帐,违章处罚”原则,对计划内收购资金,保证供应。共计收回挤占挪用贷款455万元。
关键词: 调期业务 结算 结算业务

内容

1994年7月1日,县农业银行成立了农业发展银行业-Jr代理专柜(以下简称农发行),共接收县工商银行粮食贷款?069万元,接收县农业银行粮食贷款余额281万元,扶贫专项贷款195.2万元。农发行实行专人、专柜、专款、专帐,单独核算。当年发放粮油企业贷款3652万元,支持平潭政策性粮油企业收购粮油产品,确保粮油收购不打“白条”。
  1995年,根据人行总行规定,对政策性收购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凡已划转农发行的粮油收购、调运、储备、批发,初加工企业只能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对粮油政策企业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一家开户后,农发行要保证收购(包括调粮、进口粮)和各专项贷款安排不出问题,同时,贯彻“先贷后报,先垫后补、限期归还、分清责任、事后算帐,违章处罚”原则,对计划内收购资金,保证供应。
  是年,县农行坚持代理业务和自营业务“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粮油企业和收购第一线,摸清贷款使用情况和管理间题,严格区别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对挤占挪用政策性贷款搞第三产业的企业进行清理,确保粮油贷款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至1995年底,全县政策性粮油企业非正常贷款比年初下降1333万元,贷款比例由年初的3.93%上升为58%。共计收回挤占挪用贷款455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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