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经)理财政金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48
颗粒名称: 三、代(经)理财政金库
分类号: F830.4
页数: 1
页码: 152
摘要: 1950年3月,县人民银行办事处设立代理财政金库专柜,配备专职人员,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央金库条例》,开始代理国家财政金库业务。县财政金库主任,由县人民银行主持工作的行长兼任,各家专业银行是财政金库的经收处。1990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县人民银行国库经理处组织各家专业银行国库经收处,配合税务部门实施新的税收报解方式,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划解入库。县人民银行在代理、经理财政金库业务中,认真、及时、准确地办理财政预算收入资金,确保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加强对支拨款及退库的监督,发挥了金库在财政预算工作中的执行、促进和监督作用。
关键词: 调期业务 结算 结算业务

内容

1950年3月,县人民银行办事处设立代理财政金库专柜,配备专职人员,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央金库条例》,开始代理国家财政金库业务。
  1980年,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县财政金库与财税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地方财政金库的收入、划分、缴款工作C 1985年7月,国务院重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县人民银行从1986年开始,改代理财政金库为经理财政金库。县财政金库主任,由县人民银行主持工作的行长兼任,各家专业银行是财政金库的经收处。
  1990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县人民银行国库经理处组织各家专业银行国库经收处,配合税务部门实施新的税收报解方式,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划解入库。
  1992年5月,县人民银行财政金库帐务核算采用电脑微机处理,保证了金库核算准确,库款收解及时。
  县人民银行在代理、经理财政金库业务中,认真、及时、准确地办理财政预算收入资金,确保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加强对支拨款及退库的监督,发挥了金库在财政预算工作中的执行、促进和监督作用。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