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发行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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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46
颗粒名称: 一、代理发行公债
分类号: F830.4
页数: 2
页码: 148-149
摘要: 1950年3月,县人民银行办°J1处代理财政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单位,公债单位定名为“分”,每“分”所含的实物为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都以“分”值为计算基础。公债面额分:1分、10分、100分、500分4种,年息5厘,分5年偿还。1954年发行公债的面额分为旧人民币1万元、2万元、5万元、50万元等5种。第三年开始,分别按总额20%,30%50%偿还本息。“保值公债”偿还期限分三年,年利率随人民银行规定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浮动,并享受保值贴补,外加一个百分点,是年共发行两种债券151.6万元,均100%完成任务。
关键词: 调期业务 结算 结算业务

内容

1950年3月,县人民银行办°J1处代理财政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单位,公债单位定名为“分”,每“分”所含的实物为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都以“分”值为计算基础。公债面额分:1分、10分、100分、500分4种,年息5厘,分5年偿还。
  平潭“人民胜利的折实公债”的认购任务是2000分,在劝4和鼓动下,全县实际认购2314分,超任务完成15%q 1954年开始,政务院决定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县人民银行负责全县的发行工作。1954年发行公债的面额分为旧人民币1万元、2万元、5万元、50万元等5种。1956年~1958年的公债面额为人民币I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6种。5年共发行387385元。发行对象主要是:国家干部、职工、居民、工商界及其他行业人员。公债年息均为4厘,第一年(1954年)发行的公债分8年偿还;其余年份发行的公债均分为10年偿还。
  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刚刚完成,1959年至1960年,县人民银行又承担起“福建省地方建设债券”发行任务,债券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100元5种,年息2厘,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期限五年。第三年开始,分别按总额20%,30%50%偿还本息。1959年,发行任务80000元,实际完成97961元;1960年,发行任务100000元,实际完成122629元。
  1989年发行“保值公债”和“特保国债”,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职工、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专业银行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公司。“保值公债”偿还期限分三年,年利率随人民银行规定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浮动,并享受保值贴补,外加一个百分点,是年共发行两种债券151.6万元,均100%完成任务。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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