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算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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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39
颗粒名称: 一、结算原则
分类号: F830.52
页数: 1
页码: 140
摘要: 1950年开始,银行结-37遵循“钱货两清,维护收付双方正当权益,银行不垫款”的原则。1984年结算体制改革后,执行“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关键词: 信贷 结算业务 中国

内容

1950年开始,银行结-37遵循“钱货两清,维护收付双方正当权益,银行不垫款”的原则。1984年结算体制改革后,执行“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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