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集、个体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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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29
颗粒名称: (一)农业集、个体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4
页码: 123-126
摘要: 这项贷款主要解决农村生产队和农户购买种子、化肥、耕牛和购置其他农具、农资等资金困难,分生产费用贷款和生产设备贷款。其业务县人民银行1950年开始办理。
关键词: 按揭贷款 按揭抵押 保函业务

内容

这项贷款主要解决农村生产队和农户购买种子、化肥、耕牛和购置其他农具、农资等资金困难,分生产费用贷款和生产设备贷款。其业务县人民银行1950年开始办理。
  开办初期,银行根据贷款者购买大米、薪柴等实物发票中的金额给予贷款,也称实物贷款。是年底,全县共发放货币贷款2.2万元,实物贷款折货币2.5万元。1951年,在“支持生产为主,生活为辅”的贷款原则下,为了帮助广大贫困社员购买种子,购置农具,发展生产,根据社员困难程度予以农业贷款支持,至1953年,3年共发放贷款50.3万元。
  1954年,平潭县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试办了1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至年底发展到137个。为了支持农业合作化运动,县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赤贫农长期低息贷款(期限3-5年)等。至1957年,全县共发放此类贷款60.3万元,这一时期农业贷款的特点一是贷款面大,全县有70%贫下中农都得到贷款支持;二是额度小,小额的治病贷款有的仅0.5元,一般性生产、生活贷款也仅在3-10元之间,耕牛贷款最多不超过100元。这些贷款的发放,为群众解困,发展生产,起到很好的作用。至1957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为312.8万元。
  1958年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银行在农业贷款上执行“‘要多少贷多少,那里要那里贷,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贷”的政策,至1960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达444.0万元(其中信用社48万元)。从1962年开始,县人民银行为支持农业、大办粮食,开办农业长期无息贷款,到1965年,共发放此项贷款41.3万元。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这一时期农业贷款支持的重点是社队扩大耕种、改造低产田、兴修水利、购买农资农具等,以社队集体为主要对象。
  1966年,县人民银行还发放灾区口粮贷款3.8万元,发放贫I,-中农困难户贷款1.8万元。
  1971年,县金融机构按照有关精神,对1961年以前集、个体农业贷款进行第三次清理、9免(1963年第一次、1965年第二次),3次共豁免集、个体农业贷款615.2万元,其中县人民银行469.5万元,县信用社145.7万元。
  1978年后,随着联产承包,包干到户,农村逐步落实完善生产责任制,农业贷款的投向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改过去以社队集体为主对象,逐步向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倾斜。
  1980年农村社队信贷资金管理实行“小包干”制,包干范围只限于农村人民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包括社员个人)的存、贷款部分,多存可以多贷,调动」’县农行、信用社吸收存款和管好用好资金的积极性。
  1987年县农业银行,把扶贫工作列为农村信贷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当年及时安排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00万元,扶14专项贷款30万元,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从1987年以后,县农行、信用社每年都按排扶贫信贷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贫困乡、村、户调查研究,访贫问情,帮助贫困户寻找脱贫门路,增强“造血”功能,至1994年8“年中共累计发放扶贫贷款1513.5万元,取得成效。
  1990年以后,县农行、信用社重点支持农业发展多种经营,长年发放贷款支持农业区村民发展“菜篮子”工程,种植柑桔、西瓜、花生、水稻、蔬菜、芦笋等,扶持养鸡、鸭、猪等畜牲业发展,至95年末,6年中共发放贷款8567.2万元,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2000万元。
  1994年,县农业银行利用世界银行“农业信贷项目”资金1198万元,连同本行配套资金1293万元,共计项目贷款2491万元,加上收回再贷部分813万元,支持农业生产升温,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6年共支持开发养殖、水产品力HE等项目56个,累计发放世行贷款3304.3万元,促进了农业生产。到1994年末,县农业银行该项贷款余额321.8万元。
  1995年,县农业银行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农资公司调储农业生产资料,发放80万元副食品基地贷款,支持平潭“菜篮子”工程建设。年末,社队农业集、个体贷款余额3750.8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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