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27
颗粒名称: 一、工商业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5
页码: 119-123
摘要: 建国初期,平潭县工商业基础差,党和政府为稳定金融和物价指数,紧缩贷款头寸,所以当时没有大的工商业贷款投放。1951年,工业贷款仅为支持县印刷厂生产发放0.2万元,1950年至1952年累计发放工商业贷款18.3万元,1952年末工商业贷款余额为6.2万元。
关键词: 按揭贷款 按揭抵押 保函业务

内容

建国初期,平潭县工商业基础差,党和政府为稳定金融和物价指数,紧缩贷款头寸,所以当时没有大的工商业贷款投放。1951年,工业贷款仅为支持县印刷厂生产发放0.2万元,1950年至1952年累计发放工商业贷款18.3万元,1952年末工商业贷款余额为6.2万元。
  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县政府实行对粮、油、棉统购统销,县人民银行对商业部门收购粮、棉、油以及主要农副产品所需资金采取“充分供应,就地给钱”的信贷政策。同时,积极支持国营经济的巩固发展,对这一时期相继成立的发电厂、标准砂厂加工场和油厂等企业,积极运用信贷杠杆融通资金,加以扶持。对11个手工业、合作社、水产、饮食、棉布、粮食等6个行业90.户国营门市部,猪肉、水果等5个行业75个公私合营商店,烟酒、照相等3个行业37户合作商店,县人民银行采取不同政策,区别对待,运用贷款来加以扶持和调控,促进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底,工商业贷款余额为369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7万元,商业贷款367.3万元),比1952年底余额增加358.8万元。
  1958年至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在“大跃进”、“全民大炼钢铁”运动中,信贷资金流向工业企业,在赶超口号下,浮夸成风,信贷政策一度出现“哪里要哪里给,何时要何时给”的失控局面。
  1962年,平潭作为海防斗争的前沿阵地,处处抓战备,一些工业生产项目下马,生产经营受阻,战备因素连年影响着平潭工业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工商业贷款增长缓慢,工业贷款无增反降,1965年底工商业贷款余额为629.8万元(其中工业贷款30.8万元,商业贷款599.0万元)。
  “文化大革命”10年中,银行的作用被否定,金融机构经历了军管、合并,银行干部有的被下放或遣散回乡,银行信贷工作受到冲击,工业生产处在停产半停产状态。特别是1966年至197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一直在300-400万元之间徘徊,工业贷款余额仅在20-40万元上下浮动,1970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余额为839.4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20.2万元,商业贷款余额819.2万元)。而且,由于这一时期信贷监管宽松工商企业贷款的不合理占用加大。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县工商业生产经营呈现良好势头,至1983年,工商业贷款余额达2184.4万元(其中工业贷款473.1万元,商业贷款1711.3万元)。
  1983年,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开展对16个工商企业属于1980年前长期积压的机电产品、钢材进行报废、降价处理工作。冲减银行流动资金贷款33.4万元,其中:人行29.5万元,农行3.9万元。
  1984年,商业贷款重点支持“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Al渠道,多种经营形式,少环节”的“三多一少”流通新体制。是年,沿海地区实行了经济开放政策,平潭原由民问进行的小额对台贸易发展为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专门机构办理的大额对台贸易。全县以平顺贸易公司和东甲贸易有限公司为主的54个国营、集体、联合体企业都经营台洋货。银行紧跟形势,受“公司热”、“对台热”影响,自1984年10月至1985年4月,共发放对台贸易贷款11289.5万元。1985年4月末,因政策等原因,全县对台贸易停止,由于企业盲目进货,造成部分商品积压,县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积极配合县“清理台洋货办公室”,协助企业推销积压台洋货、收回贷款,取得一定成效。至1988年末,全县对台贸易贷款余额1967.2万元。
  1985年,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贯彻总行关于“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方针,加强了信贷管理,组织信贷大检查。1986年继续紧缩“银根”,清理收回不合理的和对台贸易贷款、商业贷款,规模得到了控制。是年,发放商业贷款6858.3万元,比1985年少发放1204.25万元。至1988年末,全县工业贷款余额1206.7万元(其中:工商银行1015.7万元、农业银行191.0万元);商业贷款余额5208.1万元(其中:工商银行3259.4万元,农行1948.7万元)。
  1989年,受北京“六.四”学潮影响,国内市场疲软,各专业银行、信用社在贯彻“紧缩”政策的同时,采取总量控制,存量调整的办法,量力而行地发放贷款,重点支持农副产品采购、粮食调运、出口创汇以及一、二类企业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年末,工商业贷款余额为7360.0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224.4万元,商业贷款6135.6万元)。
  1990年,工业生产持续滑坡,国营集体商业企业受个体商业冲击,销售不畅,库存积压,为了支持企业升温,各家专业银行适时调整工业贷款结构,重点投向1,2类企业,对国营集体商业组织适销对路商品也予支持。年末,工商业贷款余额达7868.3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1433.9万元,商业贷款余额6434.4万元)。
  1991年,各家银行的工商业贷款除继续向1,2类企业倾斜外,重点支持海上运输业及海产品加工企业。县工商银行首家对汉台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发放135万元三资企业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1992年,省、市政府平潭现场办公会给予平潭的20条优惠政策,给全县工商企业注入了活力,一些外资企业开始在平潭落户,信贷资金需求旺,各家银行通过勤调度、快周转,解决贷款规模不足矛盾。是年,全县各家银行共发放工商业贷款10299.5万元,其中工业贷款2361.9万元,商业贷款7937.6万元,年末余额达到11191.0万元。
  1993-1994年,各家银行注重了贷款的“三性”(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管理,工商业贷款投向投量按“三性”进行分类排队,择优扶持。各家银行普遍减少信用贷款,推行抵押贷款,县农行当年贷款抵押率达85.4%,县工商银行贷款抵押率达到78.6%,至1994年底,全县工商业贷款余额达14461.6万元,比1977年增加13210.6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6094.1万元,商业贷款余额8367.5万元。
  1994年7月1日,县发展银行业务由县农业银行代理,农发行共接收工商行粮食贷款2069万元,接收农行粮食贷款231万元,扶贫专项贷款195.2万元,县农发行实行专人、专柜、专款、专帐单独核算。7--12月份累计发放贷款3652万元,有力保证了政策性粮油企业资金供应,确保农副产品收购不打“白条”。年末贷款余额2532.19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贴息贷款余额177.19万元。
  1995年的工商业贷款,工业贷款比重增大,主要是支持石油、盐场、市内配厂、友信等一批有效益的企业生产,特点是贷款期限短,贷款额度大,贷款单位集中。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达19299.0万元,比上年增加4837.4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达11884.7万元,商业贷款余额7414.3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