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四、财政性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25
颗粒名称:
四、财政性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1
页码:
114
摘要:
1949年10月,县人民银行办事处开始办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领用的经费拨、存款业务。1950年3月,政务院公布《中央金库条例》后,办事处开始代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出纳业务,并按照先收后支的原则办理中央和地方金库存款。1952年开始办理驻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机关、部队的行政、军事经费和部队所属企业的特种存款。
关键词:
保值储蓄
财政性存款
储蓄
内容
1949年10月,县人民银行办事处开始办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领用的经费拨、存款业务。1950年3月,政务院公布《中央金库条例》后,办事处开始代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出纳业务,并按照先收后支的原则办理中央和地方金库存款。1952年开始办理驻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机关、部队的行政、军事经费和部队所属企业的特种存款。
1995年末,全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在各家银行、信用社财政性存款余额1020.3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