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反假人民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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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91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反假人民币
分类号: F82
页数: 4
页码: 102-105
摘要: 人民币发行以来,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段进行变造和破坏人民币,以扰乱金融市场的犯罪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全县金融部门长期以来密切配合政法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取缔这些违法行为。
关键词: 货币 金融 中国

内容

人民币发行以来,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段进行变造和破坏人民币,以扰乱金融市场的犯罪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全县金融部门长期以来密切配合政法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取缔这些违法行为。
  1950年10月,县公安局破获10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经鉴定属于台湾当局印制。
  1952年3月,县公安局破获双马符号10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35张,属台湾当局在海上向渔民购买鱼货的假人民币。
  1971年8月,苏澳营业所出纳在整点票币时发现5元券伪造币1张,上缴县支行,县支行立即采取措施,将发现假币情况向上级行和下属机构通报。
  1983年,平原信用社出纳林xx用剪接的办法,变造5元券人民币300元,县农行及时发现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破案。发案后第二天,案犯就交代了作案动机、手段和过程,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987--1988年,城关、平原等地区曾发现流窜平潭的外地人,造谣1955年铸造的5分硬币(镍币)含有白银,并以5元人民币兑换1枚,造成个别投机者到处搜集该币,扰乱了人心,扰乱了平潭金融市场,县人行及时从福州调回硬分币3.6万元投放市场,平息了这场风波。
  1989年5月25日,县人行首次发现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经鉴定,该假币为黑白复印机复印,号码为CP03610307。此后,该种券别假币陆续在各行柜台上发现。
  1989年7月14日,县工商行城北储蓄所首次发现50元面额的机制假人民币,假币当场没收,号码为CR604027840 1989年7月31日上午10时许,潭东信用社职工何xx(原为出纳员)将50张50元券假人民币以储蓄名义存入信用社。下午4时许,该社领导查库时发现,并报县人行和县公安部门。
  1989年7月份,县公安局连续查获两起面额为50元、100元的假人民币案件。犯罪分子以真币0.7:假币1元的比例兑换假币,尔后,又将假币拿到平原、芦洋、流水、敖东等地的代售店以买香烟为名出手。
  1989年8月份,县人行将《反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材料上报市人行,引起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袁启彤的重视并批示:“公安、人行、平潭县委通力合作,迅速查处和控制,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全县各行(社)迅速传达和贯彻。
  1989年12月3日,东W-信用社职工杨xx利用替出纳上班之机,勾结社会人员将50元券假币4000元混进库款,事后败露01990年2月7日,杨xx被公安部门拘留审查。
  1990年12月17日,县边防大队潭东边防派出所经过7天严密侦察,在澳前镇查获一起重大假人民币案,收缴台轮“金得利”136号船上贩运的601.1万元100元券假人民币。
  1991年春节前后,县金融部门连续发现多起复印着色的第三套1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在市场流通。
  1991年5月17日,县公安局流水边防派出所在芦洋乡鹿楼村曾xx家里,破获一起制造假人民币案,缴获第三套10元面额的拓印假人民币1093张以及作案工具。
  1991年7月9日,县人民银行召开首期由县各专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的出纳人员参加的真假人民币鉴别培训班,有30多人参加。
  1992年2-3月间,案犯林xx等7人先后3次介绍贩卖伪造的人民币62万元,从中捞取介绍费,后被县公安机关抓获。
  1992年4月,县公安部门连续查获2起贩卖假人民币案件,抓获案犯多人。两起案件的假人民币均为3万元。
  1993年9月28日,县建行富豪储蓄所在接收储户(岚城乡下屿村)施xx33000元存款时发现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48张,当即报告公安局和县人行。
  1993年12月17日,白青乡刘xx和中楼乡翁xx在县风力田宾馆202房贩卖假人民币时,被县公安局刑l大队抓获,当场从案犯身上搜出50元面额假人民币102张。
  1994年12月27日,县公安局和边防大队组成专案组,在潭东边防所配合下,破获一起贩卖假人民币案,抓获潭城镇案犯翁xx、陈xx,收缴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501张,5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4张。
  1995年3月27日,县国家安全局经111密侦查,在澳前镇岭前村破获一起重大假人民币案件,抓获案犯5人,没收100儿券假人民币84.46万元。
  1995年3月份,县人行dq向社会,举办3期真假人民币ivy别培训班,受训人员100多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唤起全县民众反假的意识。
  1995年10月22日,县公女局刑ra,大队在县潭城招待所破获一起假币案,没收假币2.151万元(其中50元券假币2.06万元),抓获案犯3人。
  1995年11月18日,平MIC城关周xx在县汽车站向福州两客户出售假币时被县公安局刑x$大队抓获,没收100元券假币5.6万元。
  1989-1995年_:t'r_融部门没收假币一览表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平潭县金融志》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5年。设有概述、大事记、机构、货币、业务、外汇业务、保险、民间借贷、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类目,记述了平潭县金融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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